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建筑物和周围财产扩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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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邦-电厂财产基本险条款

都邦-电厂财产基本险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厂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2006]31号)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雷击;(三)爆炸;(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三)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四)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都邦(备案)[2009]N38号-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都邦(备案)[2009]N38号-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2009]N38号)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保险部分保险标的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在列明工地范围内的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的财产或费用,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三条 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二)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三)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前,已经投入商业运行或业主已经接受、实际占有的财产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财产,或已经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承包人已经正式提出申请验收并经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财产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财产;(四)清除残骸费用。

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清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三)土地、海床、矿藏、水资源、动物、植物、农作物;(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航空器;(五)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保险责任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六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第五条保险责任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所产生的以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铁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险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铁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险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铁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险条款(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备案)[2010]附2294-2516号)地铁工程保险附加险条款适用于各类工程保险,包括扩展类、限制类和规范类三大类别,共223个附加险条款,其中扩展类附加条款20个,限制类附加条款44个,规范类附加条款159个。

附加险条款目录一、扩展类1、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扩展条款A2、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扩展条款B3、契约责任扩展条款4、清除污染费用扩展条款5、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A6、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B7、保证期特别扩展条款8、内陆运输扩展条款A9、内陆运输扩展条款B10、制造商风险扩展条款A11、制造商风险扩展条款B12、核燃料组件条款13、保证期第三者责任条款14、业主方人员施工工地人身意外扩展条款15、盾构机特别条款16、重大过失条款17、DE 4 Defective Part Exclusion18、DE 5 Design Improvement Exclusion19、LEG 2/96 Consequences Defect Exclusion20、LEG 3/96 Improvement Consequences Defect Wording二、限制类1、工棚、库房特别条款A2、工棚、库房特别条款B3、农作物、森林除外条款4、大坝、水库工程除外特别条款5、钻井工程特别条款6、地震除外条款7、防火设施特别条款8、洪水除外条款9、碳氢化合物加工业特别条款A10、碳氢化合物加工业特别条款B11、清除滑坡土石方特别除外条款12、洪水特约条款A13、洪水特约条款B14、建筑安装工程时间进度特别条款15、隧道工程特别除外条款16、旧设备除外条款17、沉箱基床施工特别条款18、船舶碰撞除外条款19、打桩及挡土墙除外责任20、堤坝抛石施工特别条款21、地下工程条款22、非规范施工除外条款23、工程施工防灾特别条款24、工地内消防设施和防火措施特别条款25、滑坡特别条款26、涉水工程施工进度特别条款27、疏浚施工回淤除外条款28、台风特别措施条款29、文物艺术品保护建筑等类似物品特别约定30、信息技术明晰条款31、养殖业及资源损失特别条款32、战争及恐怖活动除外条款33、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34、风暴除外条款35、隧道、坑道、临时或永久地下建筑安装工程特别条款36、水平钻探损失除外条款37、沉降特别条款38、石棉除外条款39、数据错误/失真除外条款40、洪水除外条款41、Absolute Pollution Exclusion Clause42、DE 1 Outright Defect Exclusion43、DE 2 Extended Defective Condition Exclusion44、DE 3 Limited Defective Condition Exclusion三、规范类1、建筑材料特别条款2、施工用机器特别条款3、第一受益人条款A4、第一受益人条款B5、铺设供水管、污水管特别条款6、运输险、工程险责任分摊条款7、不可控制条款8、铺设管道、电缆特别条款9、预付赔款条款10、分期付款条款11、分段开挖施工条款12、连续损失特别条款13、地震地区建筑物特别条款14、时间调整特别条款15、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16、错误和遗漏条款17、大型临时便道、便桥工程特别条款18、地质灾害特别条款19、恶意破坏特别条款20、工程变更告知特别条款21、临时设施特别条款22、碰撞事故特别约定23、 天注销保单条款24、违反条件条款25、指定理算人条款26、重置价值条款27、桩基工程特别条款28、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29、盗窃险条款30、不受控制条款31、币种特别条款32、违反义务特别条款33、试车特别条款34、诉讼及劳务费用特别条款35、临时通道特别条款36、弃井特别条款37、交叉责任扩展条款38、升值条款39、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40、有限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41、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42、机器设备试车考核条款43、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44、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45、保险期限自动延长条款46、空运费扩展条款47、工程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扩展条款48、原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条款49、特别费用扩展条款50、灭火费用条款51、埋管查漏费用特别条款52、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53、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54、业主现有的、免费提供或由被保险人看管照料的财产条款55、专业费用特别条款56、压力反应堆特别扩展条款57、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A58、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 B59、地下炸弹特别条款60、放弃代位求偿条款61、公共当局扩展条款62、急救费用条款63、地下管道钻探特别条款64、转移至安全地点特别条款65、意外事故污染责任条款66、工地外修理或修改条款67、地面下陷条款68、顶管施工特别条款69、停工损失扩展条款70、古建筑文物条款71、临时修理及预防措施条款72、免检条款73、赔偿基础条款74、赔偿基础特别约定条款75、路基及桥头工程特别条款76、清除隧洞坍塌特别条款77、社交、娱乐责任条款78、食物、饮料中毒条款79、疏浚工程特别条款80、水工风险特别条款81、水暖管爆裂保险条款82、砼底板和墙身施工特别约定条款83、烟熏特别条款84、植物特别约定条款85、弃权与禁止反言条款86、赔偿单价特别条款87、临时移动条款88、地下文物条款89、故意行为及重大过失条款90、虫蛀、鼠咬扩展条款91、新增项目特别条款92、工地访问条款93、社会活动责任条款94、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条款95、电气设备及用具扩展条款96、电力意外中断扩展条款97、自然灾害责任损失扩展条款98、地上建/构筑物开裂责任条款99、关税条款100、提前 天通知注销保单条款101、Claims Preparation Cost / Compiling Records102、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103、Cost of Re-Erection Clause104、Cost of Rewriting Records105、Coverage for Cost of Insurance while Reinstating Loss 106、Electronic Data and Internet Endorsement107、Employee's Effect Clause108、Employer’s Property Extension109、Fire Brigade and Water Damage Clause110、Free Issue Material111、Joint Insureds Clause112、Loading & Unloading of Vehicles Clause113、Lowndes-Lambert "Negligent" Design Clause114、Non-Cancellation Clause115、Primary Insurance Clause116、Severability of Interest and Waiver of Subrogation 117、Works Started/Completed Clause118、Extended to cover Earthquake and Tsunami 119、不受控制条款N120、自动恢复保额条款N121、放弃代位追偿权条款N122、罢工、暴动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N123、清理费用扩展条款N124、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N125、工程完工部分扩展条款N126、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N127、施工变更条款N128、试运营期保险责任特别约定129、全额赔偿扩展条款130、打桩条款131、残渣清理费用特别条款132、工程延期条款133、实际使用责任扩展条款134、及时检验特别条款135、被保险人控制财产扩展条款136、自动升值条款137、减轻损失费用条款138、临时设施特别条款B139、扩展承保因清拆所致的第三者责任140、车辆/船舶装卸责任条款141、扩展承保场地外样板房与售楼处条款142、预先赔付条款143、保单效力不丧失条款144、工程交付使用部分扩展条款145、共同被保险人条款146、损失通知条款147、滑坡责任特别条款148、清除土石方费用特别条款149、保险金额及保费调整条款150、设计及原材料工艺风险扩展条款151、场外装配扩展条款152、急救责任条款153、现场保护特约条款154、雪灾及冻害条款155、赔偿标准特别约定156、过失责任扩展条款157、Expediting Expenses Clause158、Preventive Measures Clause (Limit: In Aggregate) 159、Fire & Explosion Liability Clause附加险条款一、扩展类1、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扩展条款A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所附清单列明的建筑或安装施工机具、设备的损失。

都邦(备案)[2009]N177号-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都邦(备案)[2009]N177号-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当局扩展条款(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2009]N177号)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保险项目第______项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重置损毁的保险财产时,由于必须执行公共当局的法律、法令、法规或条例,遵守建筑或其他有关规定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但是:一、本扩展条款项下的赔偿不包括:(一) 在下列情况下,执行上述规定或条例而产生的费用:1. 损失发生在本扩展条款生效之前;2. 损失不在本保险责任范围内;3. 损失发生前,被保险人已接到有关通知;4. 未受损财产或未受损部分财产,但不包括受损财产的地基(除非地基已在本保险单中特别除外);(二) 如果无需执行上述规定或条例,恢复受损财产以达到其新的状态应产生的额外费用;(三) 执行上述规定或条例导致资产增值而产生的税费或评估费用。

二、重置工作必须尽快着手进行,并在损失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在保险人(在上述十二个月内)书面同意延长的时间内完工,(如果上述规定或条例要求)并可全部或部分移到另一地点进行,但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得因此增加。

三、如果本保险单保险项目第______项在本扩展以外的责任,因适用保险单任何条款或规定而减少,则保险人在本扩展项下(对于上述项目)的责任也按相同比例减少。

四、本保险单保险项目第______项下的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其保险金额。

五、除在此作出明确变更的以外,本保险单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均适用。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DU-BANG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 LTD.Public Authorities ClauseThe insurance by Item ______ in the Schedule of this Policy extends to include such additional cost of reinstatement of the destroyed or damaged property thereby insured as may be incurred solely by reason of the necessity to comply with Building or other Regulations under or framed in pursuance of any Ordinance, Law, Statute or with Bye-Laws of any Municipal or Local Authority,Provided that:1) The amount recoverable under this Extension shall not includea) the cost incurred in complying with any of the aforesaid Regulations or Bye-Laws(i) i n respect of destruction or damage occurring prior to the granting of this Extension,(ii)in respect of destruction or damage not insured by this Policy,(iii)under which notice has been served upon the Insured prior to the happening of the destruction or damage,(iv)in respect of undamaged property or undamaged portions of property other than foundations (unless foundations are specifically excluded from the insurance by this Policy) of that portion of the property destroyed or damaged,b) the additional cost that would have been required to make good the property damaged or destroyed to a condition equal to its condition when new had the necessity to comply with any of the aforesaid Regulations or Bye-Laws not arisen,c) the amount of any rate, tax, duty, development or other charge or assessment arising out of capital appreciation which may be payable in respect of the property or by the owner thereof by reason of compliance with any of the aforesaid Regulation or Bye-Laws.2) The work of reinstatement must be commenced and carried out with reasonable dispatch and in any case must be completed within twelve months after the destruction or damage or within such further time as the Company may (during the said twelve months) in writing allow and may be carried out wholly or partially upon another site (if the aforesaid Regulations or Bye-Laws so necessitate) subject to the liability of the Company under this Extension not being thereby increased.3) If the liability of the Company under Item ______ of this Policy apart from this Extension shall be reduced by application of any of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then the liability of the Company under this Extension (in respect of such item) shall be reduced in like proportion.4) The total amount recoverable under Item ______ of this Policy shall not exceed the sum insured thereby.5) All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except insofar as they may be hereby expressly varied shall apply as if they had been incorporated herein.This clause is subject otherwise to the terms, conditions and exclusions of this Policy.。

都邦(备案)[2009]N338号-工程险、运输险责任分摊条款pdf

都邦(备案)[2009]N338号-工程险、运输险责任分摊条款pdf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险、运输险责任分摊条款(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2009]N338号)兹经双方同意:(一)一旦原材料及设备运抵工地,被保险人应立即检验其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损失,若裸装货物损失明显,被保险人应在运输险保险单下提出索赔。

(二)若包装的货物未立即开箱,需放置一段时间,则被保险人应观察检验外包装是否有货损迹象。

若货损迹象明显,被保险人应在运输险保险单下提出索赔。

(三)若货物外包装无货损迹象,并且货物仍处于包装状态,直至货物开箱时才发现损失,该损失将视作发生在运输期间,除非从损失的性质上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损失确系发生在运输保险终止后。

(四)若无明显证据确定损失的发生时间,则该损失将由运输保险及本保险各分摊50%。

本保险合同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DU-BANG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 LTD.Marine Cargo Insurance (50/50) ClauseIt is agreed and understood that the Insured is requested to1. Inspect the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for possible damage incurred during transit upon their arrival at the contract site. In the case of unpacked goods where damage is evident such damage is to be reported under Marine Cover,2. In the case of packed goods which are left in their packing until a later date, the packing is to be usually inspected for signs of possible damage to the goods. If any sign of damage is visible, the goods themselves are to be reported under the Marine Cover.3. When the Packing of the goods manifests no sign of damage and the goods are therefore left packed, any damage discovered when they are unpacked will be assumed to have occurred during transit unless there is dear evidence from the nature of the damage that it could only have occurred after expiry of the marine insurance.4. If, however ,no clean evidence can be deduced as to when the damage was caused, the settlement of the loss will be shared equally between marine insurance and this insurance.This clause is subject otherwise to the terms, conditions and exclusions of this Policy.。

都邦-商业楼宇财产险综合险条款

都邦-商业楼宇财产险综合险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楼宇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2006]27号)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都邦(备案)[2010]附1716—1892号-石油化工企业财产综合险附加险条款

都邦(备案)[2010]附1716—1892号-石油化工企业财产综合险附加险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企业财产综合险附加险条款(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备案)[2010]附1716-1892号)本条款是石油化工企业财产综合险(2009版)(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 只有在投保了上述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

一、扩展类(K)(一)一般扩展责任类(KA)KA01.暴风雨扩展条款KA02.台风、飓风扩展条款KA03.龙卷风扩展条款KA04.洪水扩展条款KA05.冰雹扩展条款KA06.雷击扩展条款KA07.暴雪、冰凌扩展条款KA08.沙尘暴扩展条款KA09.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扩展条款KA10.地面突然下陷下沉扩展条款KA11.地震扩展条款KA12.财产保险地震责任扩展条款KA1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扩展条款KA14.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KA15.自燃扩展条款KA16.盗窃、抢劫扩展条款KA17.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KA18.恶意破坏扩展条款KA19.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KA20.碰撞扩展条款KA21.供应中断扩展条款AKA22.供应中断扩展条款BKA24.供应中断扩展条款DKA25.烟熏扩展条款KA26.恐怖活动扩展条款KA27.扩展恐怖主义风险责任条款KA28.承保全部盗窃条款KA29.虫蛀、鼠咬损失扩展条款KA30.存货变质条款KA31.山崩和下陷条款KA32.海潮保险条款KA33.供水、供气、管道破裂损失条款KA34.公用设施故障条款KA35.导线“舞动”损失扩展条款KA36.“污闪”损失扩展条款KA37.水暖管爆裂条款KA38.液体泄漏条款KA39.污染风险扩展条款KA40.意外污染条款KA41.烟损条款KA42.液体渗漏条款KA43.霉变条款(二)特定标的扩展责任类(KB)KB01.油气管道损坏扩展条款KB02.玻璃破碎扩展条款KB03.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AKB04.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BKB05.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A KB06.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B KB07.冷库扩展条款KB08.锅炉、压力容器扩展条款KB09.铁路机车车辆扩展条款KB10.起重、运输机械扩展条款KB12.铁路机车车辆露天存放、脱轨或冲突扩展条款 KB13.玻璃破碎扩展条款KB14.财产流动条款(存货及机械设备)KB15.仓库、库房储存保管条款KB16.冷库条款KB17.电路电器设备损失条款KB18.电气损害条款KB19.供电故障导致畜禽损失条款KB20.广告霓虹灯扩展条款KB21.贵重文件条款KB22.贵重物品、古董和艺术品条款KB23.机动车辆条款KB24.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条款KB25.计算机设备保险财产项目保险特约条款KB26.建筑物变动条款KB27.金银珠宝钻石玉器翡翠首饰条款KB28.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KB29.检修扩展条款KB30.草木特约条款KB31.仓储财产损失特别条款KB32.扩展车辆测试条款KB33.流动机械扩展条款(三)扩展费用类(KC)KC01.复制费用扩展条款KC02.灭火费用扩展条款AKC03.灭火费用扩展条款BKC04.消防队灭火费用扩展条款KC05.临时保护措施扩展条款KC06.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KC07.专业费用扩展条款KC08.特别费用扩展条款KC09.空运费扩展条款KC10.公共当局扩展条款KC11.建筑物未受损部分额外费用扩展条款KC12.重新安装费用条款KC13.额外费用条款KC14.加快费用条款KC15.建筑费用增加条款KC16.建筑师、检验师、顾问、法律和其它专业费用条款 KC17.空运费扩展条款KC18.水道清理条款KC19.重新装嵌机器条款KC20.疏散费用扩展条款KC21.拆开、拆卸机器设备及重新安装费用条款KC22.残余物及污染清除费用条款KC23.清理排水道费用条款(四)扩展标的地点类(KD)KD01.厂区间临时移动扩展条款KD02.车辆装载物扩展条款KD03.临时移动扩展条款KD04.委托加工扩展条款KD05.内陆运输扩展条款AKD06.内陆运输扩展条款BKD07.厂内迁移条款KD08.场所外财产条款KD09.车载货物条款KD10.新获取财产条款KD11.自动扩展承保新增地点条款KD12.自动承保新地址与未指明仓储地址条款KD13.场外维修、保养及改造条款KD14.自动售货机扩展条款KD15.临时移动条款KD16.内陆运输条款(五)扩展标的类(KE)KE01.增加资产扩展条款AKE02.增加资产扩展条款BKE03.便携式设备扩展条款KE04.雇员个人物品扩展条款KE05.其他物品扩展条款KE06.看护、保管和管理财产条款KE07.个人财产条款KE08.被保险人照顾、监管及控制标的物范围附加条款 KE9.租户财产责任扩展条款KE10.内部物品条款KE11.所有其它内部设备条款KE12.租赁财产条款KE13.扩建、改建及维修条款KE14.手提电脑及照相摄像器材条款KE15.在建工程(含保险期内新增工程)扩展条款 KE16. 媒介物扩展条款(六)扩展赔偿基础类(KF)KF01.自动升值扩展条款KF02.合同价格扩展条款KF03.85%扩展条款KF04.放弃代位追偿扩展条款KF05.地域调整特别条款KF06.防止损失扩大条款KF07.通货膨胀条款KF08.不使失效条款KF09.放弃比例分摊扩展条款二、限制类(X)X01.暴风雨除外条款X02.台风、飓风除外条款X03.龙卷风除外条款X04.洪水除外条款X05.沙尘暴除外条款X06.碰撞除外条款X07.自燃除外条款X08简易建筑除外条款X09感应雷击除外条款三、规范类(G)G01.仓储财产申报条款G02.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G03.重置价值条款G04.定值保险条款G05.错误和遗漏条款G06.不受控制条款G07.不使失效条款G08.违反条件条款G09.成对或成套设备条款G10.72小时条款G11.赔款接受人条款G12.抵押权条款G13.指定公估人条款G14.预付赔款条款AG15.预付赔款条款BG16.索赔单据条款G17.紧急抢险条款G18.50/50条款G19.分期付费条款AG20.分期付费条款BG21.消防保证条款G22.防洪保证条款G23.仓储物特约条款G24.水位线特约条款:G25.防洪保证条款G26.建筑物消防保证条款G27.配对成套条款G28.成对和成套财产条款KA01. 暴风雨扩展条款经双方同意,由于暴风、暴雨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 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的数 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 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自致伤害,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殴斗、或受酒精、毒品及管制药物的影响;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 具;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 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 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资格。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 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或取消该被保险人资格前 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 于合同解除前或取消该被保险人资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当 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本合同;发 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都邦财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

都邦财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经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成立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均可作为被条保险人。

保险责任条第三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完成设计的建设工程,由于设计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该委托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时,保险人负责赔偿:(一)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二)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条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三)政府有关当局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六)火灾、爆炸;(七)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一)委托人提供的账册、文件或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盗窃、抢劫、丢失;(二)他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的名义设计的工程;(三)被保险人将工程设计任务转让、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四)被保险人承接超越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的工程设计业务;(五)被保险人的注册人员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六)未按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工程设计;(七)委托人提供的工程测量图、地质勘察等资料存在错误。

都邦(备案)[2009]N205号-临时移动条款

都邦(备案)[2009]N205号-临时移动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移动条款(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2009]N205号)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保险财产为清洁、维修、修理或其他类似目的而临时移动过程中,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场所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场所由公路、铁路往返运输途中因承保的风险所导致的物质损失。

本扩展条款受下列条件限制:(一)被移动保险财产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该项财产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也不得超过本保险单项下总保险金额减去所承保的建筑物和仓储物品保险金额的%。

(二)如另有其他保险存在,则本扩展条款不适用。

(三)本扩展条款不适用于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各类仓储物品或商品,上述物品在移动过程中遭受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本扩展条款不适用于下列财产:1. 领取交通执照的机动车辆和汽车底盘;2. 他人委托被保险人管理的财产,机器及设备除外。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DU-BANG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 LTD.Temporary Removal ClauseIt is agreed and understood that this Policy shall be extended to cover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property insured in respect of the perils hereby insured against whilst temporarily removed for cleaning, renovation, repair or other similar purposes elsewhere on the premises stipulated in this Policy or to any other premises and in transit thereto and therefrom by road, or rail in ______of P.R.C. Provided that:1、The amount recoverable under this extension in respect of each item of this Policy shall not exceed the amount which would have been recoverable had the loss occurred in that part of the premises from which the property is removed nor, in respect of any loss occurring elsewhere than at the said premises, ____________ of the sum insured by this Policy after deducting therefrom, the value of any building or stock in trade hereby insured.2、This extension does not apply to property if and so far as it is otherwise insured.3、This extension does not apply to items covering stock and merchandise of every description. The Company shall not indemnify the Insured for any loss occurring elsewhere than at the premises from which the property is temporarily removed.4、This extension does not apply to:a) motor vehicles and motor chassis licensed for normal road use;b)property held by the Insured in trust, other than machinery and plant.This clause is subject otherwise to the terms, conditions and exclusions of this Policy.。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都邦保险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都邦保险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财产综合险条款(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备-企财)[2015](主)16号)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是指经过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生产的企业或机构。

保险标的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五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二)矿井、矿坑;(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五)枪支弹药;(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第六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条款分为基本险、通用条款、附加险和释义四个部分。

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除非本保险条款另有规定,通用条款的规定及释义适用于本保险条款的任何部分。

第三条 本保险条款所称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第一部分基本险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

第一章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责任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二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04.26
•【文号】保监发改[2007]485号
•【施行日期】2007.04.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485号)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都邦发〔2007〕122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

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公司住所)变更为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丰东路388号。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将相关事宜及时予以公告。

此复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险人控制财产扩展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险人控制财产扩展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控制财产扩展条款
(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2009]N351号)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保险单物质损失部分项下扩展承保工地内现有财产或被保险人所有、照看、照管或控制的工地内财产由于本保单项下承保的工程施工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保险财产:
保险金额:
本保险合同保险单仅对在施工之前完好的并采取了必要保护措施的财产的损失或损坏负责赔偿。

如因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保险人仅负责赔偿保险财产由于全部或部分倒塌造成的损失,而对既不会影响建筑稳固也不会对其使用者造成危险的保险财产的表面损失,不负责赔偿。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下列损失:
(一)根据工程性质和挖掘方法,可以预见到的损失;
(二)在保险期限内采取必要的防损措施所支付的费用。

本保险合同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都邦(备案)[2009]N181号-建筑物变动条款

都邦(备案)[2009]N181号-建筑物变动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物变动条款(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2009]N181号)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保险财产在进行扩建、改建、维修、装修过程中发生的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物质损失,但被保险人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保险人保险财产进行扩建、改建、维修、装修的情况,并恪尽职责防止损失发生。

本扩展条款项下总合同价不得超过____________。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DU-BANG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 LTD.Alteration of Building ClauseIt is agreed and understood that this Policy shall be extended to cover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properties insured in the course of alterations, additions, structural repairs and decoration works provided that the Insured shall give the Company a prior notice in writing and exercise due diligence in preventing accidents, it being understood that the total contract value shall not exceed ____________.This Clause is subject otherwise to the terms, conditions and exclusions of this policy.。

都邦(备案)[2010]附1362—1538号-石油化工企业财产基本险附加险条款

都邦(备案)[2010]附1362—1538号-石油化工企业财产基本险附加险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企业财产基本险附加险条款(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备案)[2010]附1362-1538号)本条款是石油化工企业财产基本险(2009版)(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 只有在投保了上述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

一、扩展类(K)(一)一般扩展责任类(KA)KA01.暴风雨扩展条款KA02.台风、飓风扩展条款KA03.龙卷风扩展条款KA04.洪水扩展条款KA05.冰雹扩展条款KA06.雷击扩展条款KA07.暴雪、冰凌扩展条款KA08.沙尘暴扩展条款KA09.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扩展条款KA10.地面突然下陷下沉扩展条款KA11.地震扩展条款KA12.财产保险地震责任扩展条款KA1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扩展条款KA14.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KA15.自燃扩展条款KA16.盗窃、抢劫扩展条款KA17.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KA18.恶意破坏扩展条款KA19.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KA20.碰撞扩展条款KA21.供应中断扩展条款AKA22.供应中断扩展条款BKA24.供应中断扩展条款DKA25.烟熏扩展条款KA26.恐怖活动扩展条款KA27.扩展恐怖主义风险责任条款KA28.承保全部盗窃条款KA29.虫蛀、鼠咬损失扩展条款KA30.存货变质条款KA31.山崩和下陷条款KA32.海潮保险条款KA33.供水、供气、管道破裂损失条款KA34.公用设施故障条款KA35.导线“舞动”损失扩展条款KA36.“污闪”损失扩展条款KA37.水暖管爆裂条款KA38.液体泄漏条款KA39.污染风险扩展条款KA40.意外污染条款KA41.烟损条款KA42.液体渗漏条款KA43.霉变条款(二)特定标的扩展责任类(KB)KB01.油气管道损坏扩展条款KB02.玻璃破碎扩展条款KB03.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AKB04.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BKB05.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A KB06.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B KB07.冷库扩展条款KB08.锅炉、压力容器扩展条款KB09.铁路机车车辆扩展条款KB10.起重、运输机械扩展条款KB12.铁路机车车辆露天存放、脱轨或冲突扩展条款 KB13.玻璃破碎扩展条款KB14.财产流动条款(存货及机械设备)KB15.仓库、库房储存保管条款KB16.冷库条款KB17.电路电器设备损失条款KB18.电气损害条款KB19.供电故障导致畜禽损失条款KB20.广告霓虹灯扩展条款KB21.贵重文件条款KB22.贵重物品、古董和艺术品条款KB23.机动车辆条款KB24.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条款KB25.计算机设备保险财产项目保险特约条款KB26.建筑物变动条款KB27.金银珠宝钻石玉器翡翠首饰条款KB28.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KB29.检修扩展条款KB30.草木特约条款KB31.仓储财产损失特别条款KB32.扩展车辆测试条款KB33.流动机械扩展条款(三)扩展费用类(KC)KC01.复制费用扩展条款KC02.灭火费用扩展条款AKC03.灭火费用扩展条款BKC04.消防队灭火费用扩展条款KC05.临时保护措施扩展条款KC06.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KC07.专业费用扩展条款KC08.特别费用扩展条款KC09.空运费扩展条款KC10.公共当局扩展条款KC11.建筑物未受损部分额外费用扩展条款KC12.重新安装费用条款KC13.额外费用条款KC14.加快费用条款KC15.建筑费用增加条款KC16.建筑师、检验师、顾问、法律和其它专业费用条款 KC17.空运费扩展条款KC18.水道清理条款KC19.重新装嵌机器条款KC20.疏散费用扩展条款KC21.拆开、拆卸机器设备及重新安装费用条款KC22.残余物及污染清除费用条款KC23.清理排水道费用条款(四)扩展标的地点类(KD)KD01.厂区间临时移动扩展条款KD02.车辆装载物扩展条款KD03.临时移动扩展条款KD04.委托加工扩展条款KD05.内陆运输扩展条款AKD06.内陆运输扩展条款BKD07.厂内迁移条款KD08.场所外财产条款KD09.车载货物条款KD10.新获取财产条款KD11.自动扩展承保新增地点条款KD12.自动承保新地址与未指明仓储地址条款KD13.场外维修、保养及改造条款KD14.自动售货机扩展条款KD15.临时移动条款KD16.内陆运输条款(五)扩展标的类(KE)KE01.增加资产扩展条款AKE02.增加资产扩展条款BKE03.便携式设备扩展条款KE04.雇员个人物品扩展条款KE05.其他物品扩展条款KE06.看护、保管和管理财产条款KE07.个人财产条款KE08.被保险人照顾、监管及控制标的物范围附加条款 KE9.租户财产责任扩展条款KE10.内部物品条款KE11.所有其它内部设备条款KE12.租赁财产条款KE13.扩建、改建及维修条款KE14.手提电脑及照相摄像器材条款KE15.在建工程(含保险期内新增工程)扩展条款 KE16. 媒介物扩展条款(六)扩展赔偿基础类(KF)KF01.自动升值扩展条款KF02.合同价格扩展条款KF03.85%扩展条款KF04.放弃代位追偿扩展条款KF05.地域调整特别条款KF06.防止损失扩大条款KF07.通货膨胀条款KF08.不使失效条款KF09.放弃比例分摊扩展条款二、限制类(X)X01.暴风雨除外条款X02.台风、飓风除外条款X03.龙卷风除外条款X04.洪水除外条款X05.沙尘暴除外条款X06.碰撞除外条款X07.自燃除外条款X08简易建筑除外条款X09感应雷击除外条款三、规范类(G)G01.仓储财产申报条款G02.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G03.重置价值条款G04.定值保险条款G05.错误和遗漏条款G06.不受控制条款G07.不使失效条款G08.违反条件条款G09.成对或成套设备条款G10.72小时条款G11.赔款接受人条款G12.抵押权条款G13.指定公估人条款G14.预付赔款条款AG15.预付赔款条款BG16.索赔单据条款G17.紧急抢险条款G18.50/50条款G19.分期付费条款AG20.分期付费条款BG21.消防保证条款G22.防洪保证条款G23.仓储物特约条款G24.水位线特约条款:G25.防洪保证条款G26.建筑物消防保证条款G27.配对成套条款G28.成对和成套财产条款KA01. 暴风雨扩展条款经双方同意,由于暴风、暴雨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电厂财产一切险扩展条款

电厂财产一切险扩展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厂财产一切险扩展条款一、扩展类:1、地震扩展条款经双方同意,由于烈度达到或超过保险标的所在地抗震设防标准的地震或由此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由于建筑物未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括抗震设防标准)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标的因连续72小时内遭受一次或多次地震(余震)所致损失视为一次事故。

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供建筑物本身的抗震设防达标证明、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及主要原材料工艺质量证明,被保险人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主险保险金额的80%。

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2、自燃扩展条款经双方同意,由于自燃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每次事故免赔额不得低于损失金额的10%。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3、自燃等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在列明地域范围内由于自燃、渗漏、鼠咬、虫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4、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经双方同意,在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期间,由于参与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的人员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以及因发生抢劫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由于国家有关部门的命令、没收、征用或拆毁造成的损失以及因参与人员或其他人故意纵火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5、供应中断扩展条款A经双方同意,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内供应电、水、气及其他能源的设备遭受保险事故致使供应中断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都邦(备案)[2009]N39号-建房保险条款

都邦(备案)[2009]N39号-建房保险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房保险条款(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2009]N39号)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主要适用于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个人建造的房屋,也适用于单位建造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结构较简单的房屋。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在建房屋和施工用具。

保险责任第四条 在工程施工现场,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一)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冰雹、雪灾、突发性滑坡或地陷、崖崩、泥石流、火灾、爆炸、直接雷击或施工不当,致使在建房屋倒塌;(二)捆扎、拆卸、肩扛、搬运建筑材料和工具设备等物体时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三)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四)升降设备、吊车、脚手架的倒塌。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六条保险人对下列各项损失或费用不负责赔偿:(一)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引起的一切损失或费用;(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三)拆除旧房及清理场地时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四)房屋沉降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五)保单中约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六)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导致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七)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引起的损失或费用;(八)核子辐射或污染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九)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或费用。

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第七条 单位建房按工程预算金额确定保险金额;个人建房根据房屋的实际造价确定保险金额。

第八条 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间第九条 从建房工程动工之日开始到拆除脚手架为止,最长为一年。

保险期间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保险人义务第十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都邦财险财产基本险条款

都邦财险财产基本险条款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基本险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条保险标的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第二条(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第三条(一) 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第四条(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二)矿井、矿坑;(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五)枪支弹药;(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五条(一)火灾;(二)爆炸;(三)雷击;(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条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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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原有建筑物和周围财产扩展条款
(保监会备案编号:都邦[2009]N347号)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保险单明细表物质损失项下根据本扩展条款规定承保被保险财产在建筑、安装过程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地下水位降低、基础加固、隧道挖掘,以及其它涉及支撑因素或地下土的施工而造成以下列明的建筑物突然的、不可预料的物质损失。

作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被保险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向保险人提供书面报告,以证实被保险工程开工前原有建筑及周围财产的状况良好,并已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工程设计错误造成下述建筑物的损失;
(二)既不损害建筑物的稳固又不危及使用者安全的裂缝损失。

工程建设期间,若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安全措施,该项费用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本条款承保的建筑物(或后附清单):
本保险合同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最高赔偿限额: _____________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_____________
每次事故免赔额: _____________ 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DU-BANG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 LTD.
Existing Structures and/or Surrounding Property Clause
It is agreed and understood that the cover under Section I shall be extended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provisions to cover sudden and unforeseen physical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structures stated below caused by or arising out of the construction or erection of the items insured under Section I, e.g. due to vibration, removal or weakening of support, lowering of ground water, underpinning, tunnelling or other operations involving supporting elements or the subsoil.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structures stated below shall only be covered if prior to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works their condition is found to be satisfactory and/or the necessary safety measures have been taken. The Insured shall produce the Insurers a report stating the condition of the structures before the beginning of the works.
The following shall be excluded:
1. loss or damage attributable to errors or omissions in the designing of the works;
2. loss or damage consisting in cracks that impair neither the stability of the structure nor the safety of its users.
Should further safety measures become necessary during construction, the expenses incurred for such measures shall not be indemnifiable under the Policy.
Structures for which this Endorsement is applicable:
This Clause is Subject otherwise to the terms, conditions and exclusions of this Policy.
Limit of indemnity: any one occurrence
Aggregate limit of indemnity:
Deductible(any one occurrence): or 20% of the loss amount, whichever is hig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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