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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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模版(四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模版(四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控制,保障公路工程的安全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的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竣工验收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完工后,组织有关方面对该工程按照合同要求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合格,交付使用的工作。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公路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持久性,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促进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竣工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各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共同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方面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防止有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竣工验收资料,确保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测、质量验收等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以备竣工验收时使用。

第八条竣工验收应当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分为总竣工验收和分项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第二章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九条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申请、组成验收组、召开验收会议、编制验收报告、验收结论和交付使用等环节。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有关规定的要求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竣工验收材料。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组由主管部门组织,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代表,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有关方面的代表。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组应当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验收检查的内容和方式,并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和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各方应当相互配合,提供必要的技术和数据支持,协助验收组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验收会议应当由主持验收工作的主管部门组织,并应当在事前通知各方参会。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3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3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要求,保障公路工程质量,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和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工程符合要求,保证公路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工程建设和验收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

第五条公路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不同的验收级别。

第六条竣工验收应按照先评审、后验收的原则进行,建设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评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和验收人员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并提供完整的勘察设计资料供施工和验收使用,并为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持。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提供施工记录和质量报告。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技术条件的核实和验收及验收报告的编制等环节。

第二章设计文件审查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审查是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审查应对道路线形、标准断面、技术标准和材料选用等进行评审核实,并比对设计变更和施工记录。

第十五条设计文件审查应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核对,确保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完整和正确性。

第十六条设计文件审查应详细记录审查过程和结果,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七条设计文件审查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给建设单位,供其整改。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地方法规5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公路局交公路发〔2010〕65号2010年03月0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部制定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24〕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验收的基本原则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2.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4.验收组织应独立、公正、专业,由相关部门指派。

二、验收的程序及要求1.建设单位应提前30天向审批机关申请工程竣(交)工验收。

2.验收组织在收到申请后,应按照程序组织召开验收会议,确定验收组成员,并签订保密协议。

3.验收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并遵守相关规定,进行独立、全面、深入的验收工作。

4.验收组进行实地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估,并记录相关问题。

5.建设单位应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报告验收组。

6.验收组根据实地检查和整改情况,综合评估工程质量,出具验收报告。

7.验收报告应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并向审批机关提交。

三、验收的内容及标准1.工程质量:验收组要对工程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安全防护:验收组要对工程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环境保护:验收组要对工程的环保设施、噪声、水质等进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使用功能:验收组要对工程的道路通行、照明设施、标志标线等进行评估,确保满足使用功能。

5.管理维护:验收组要对工程的管理维护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建设单位能够履行管理责任。

四、验收结果及后续措施1.如果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验收组应出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证书》。

2.如果工程未能完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3.如果工程严重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整改。

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doc

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doc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第一章总则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施工许可。

)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条交工验收程序:)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交工验收申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监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竣工验收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主体及附属设施已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功能。

(二)施工单位完成自评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质量自评,自评报告内容真实、完整,质量评定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监理单位完成质量评定监理单位已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出具的监理工作报告客观、公正,质量评定结论明确。

(四)工程质量检测合格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测报告齐全、有效。

(五)竣工文件编制完成竣工文件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完成,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反映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六)环保、水保等专项验收合格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专项验收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验收结论合格。

(七)完成决算审计工程决算已完成审计,审计报告合法、有效,工程造价符合相关规定。

(八)廉政建设情况良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廉政问题,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竣工验收组织(一)竣工验收的组织者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由项目所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二)验收委员会的组成验收委员会应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

(三)验收委员会的职责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包括工程质量、建设程序、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

四、竣工验收程序(一)申请项目法人在完成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后,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受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65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doc 11页)

65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doc 11页)

65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doc 11页)(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

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第六条 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抽(检)测报告。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含3个重要附件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含3个重要附件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ﻫ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ﻫ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ﻫ(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ﻫ(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ﻫ(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ﻫ(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ﻫ(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ﻫ(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ﻫ(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2023年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

2023年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

2023年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全国范围内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依法监督,确保正常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竣工验收工作的具体程序、要求和评审标准等,应当按照《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并结合2023年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竣工验收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竣工验收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二章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合理配置人员和资金,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并修订竣工验收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组织竣工验收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三)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协调解决竣工验收中的问题和纠纷。

(五)保障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所需资源。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公布竣工验收工作的相关信息,并与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应当按照既定程序进行,主要包括:(一)接受申请。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二)立项评审。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机构应组织专家对竣工验收申请进行立项评审,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组织评审。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机构应组织评审组对竣工验收申请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作出相应决定。

(四)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明确验收结论和意见。

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验收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反馈有关竣工验收工作的信息,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名称: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文号:交公路发〔2010〕65号发布机构:公路司发文日期:2010年04月30日主题分类:工程管理索引号:2010-00205 主题词: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4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4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的竣工验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类型的公路工程。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目的是验证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是否达到设计质量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筹备阶段、验收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结果确认阶段。

第二章筹备阶段第五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筹备阶段主要包括组建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制定验收计划等工作。

第六条组建验收组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师、监理人员、施工人员、专家等相关人员。

第七条验收方案应该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和特点制定,提出验收的具体要求、方法和标准。

第八条验收计划应该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具体安排。

第三章验收准备阶段第九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阶段主要包括资料准备、设备准备、场地准备等工作。

第十条验收资料应该包括工程图纸、施工图、技术规范、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变更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验收设备应该包括测量仪器、检测设备、测试仪器等必要的设备。

第十二条验收场地应该满足验收的需要,包括充足的空间、通风良好、设备齐全等。

第四章实施阶段第十三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实施阶段主要包括现场勘察、检查验收、技术测试等工作。

第十四条现场勘察应该对工程的各个部分进行详细的检查,包括路面平整度、路基稳定性、路缘石安装等方面。

第十五条检查验收应该按照验收方案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有序的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等方面。

第十六条技术测试主要包括对工程材料和结构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第五章验收结果确认阶段第十七条验收结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经全体验收人员讨论决定,并进行书面确认。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是为了规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而制定的。

本文将对该细则进行简要介绍。

一、验收主体按照细则的规定,公路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主体。

•建设单位:负责向主管部门提交公路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主持竣工验收工作;•设计单位:主要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方案、施工图、技术标准以及监理和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应按照方案及技术标准要求,承担施工责任;•监理单位:监督工程质量,提出处理建议。

二、验收程序根据细则的规定,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汇总、技术审核、现场检查、验收评定、验收备案等环节。

1. 前期准备•制定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小组•分派任务2. 资料汇总•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准备验收相关资料3. 技术审核•将资料送到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主管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需反馈处理4. 现场检查•对公路工程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工程的质量问题5. 验收评定•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意见的形成和提交6. 验收备案•根据验收意见,做出验收决定•对验收意见进行公示三、验收标准考核公路工程质量的指标主要包括公路设计标准符合性、专业标准符合性、工程质量符合性、安全保护符合性、环境保护符合性,以及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等方面。

细则中对验收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对于工程建设主体来说,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去做,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验收结果细则规定,验收合格的,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需整改后重新提交。

同时,细则也规定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是公路工程的重要证明材料,具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证书,及时办理使用手续,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投入使用。

五、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对于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开发、建设、验收及使用等环节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加强了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公路工程建设品质。

2023年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2023年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2023年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过程,确保公路工程质量。

本细则适用于2023年以后竣工的公路工程项目。

以下是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促进公路工程质量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当依法组织,由验收委员会负责评定。

第二章竣工验收程序第四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包括:准备工作、承揽方报审、验收委员会筹备、实地考察、技术文件审核、规划设计审核、质量检测、竣工验收会议、竣工验收报告等环节。

第五条准备工作包括:组织验收委员会成员、制定竣工验收计划等。

第六条承揽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验收委员会提交竣工报告及相关技术、质量、安全等文件。

第七条验收委员会筹备工作包括:确定评审范围、确定评审标准、确定评审方法等。

第八条实地考察包括对公路工程的路线、桥梁、隧道、交通设施等进行现场检查。

第九条技术文件审核要求验收委员会对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标准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符合要求。

第十条规划设计审核要求验收委员会对公路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划要求。

第十一条质量检测要求对公路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包括试验、检验、监测等环节。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会议由验收委员会组织召开,对公路工程的竣工情况进行全面评定。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报告由验收委员会成员共同编写,对公路工程的竣工情况、验收意见等进行详细描述。

第三章竣工验收实施要求第十四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验收标准。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中,承揽方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竣工报告、技术、质量、安全等文件。

第十七条验收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履职,独立、公正、专业地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八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中,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承揽方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正式颁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doc附件2: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doc附件3: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doc附件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doc附件5:各单位工作总结报告.doc附件6:公路工程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一览表.doc附件7: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doc附件8: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doc办法修订汇报.doc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正式颁布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及质量鉴定工作,交通运输部于近日印发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该细则自2 010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同时废止。

细则中对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等环节进行了局部修订和完善。

质监总站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doc附件2: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doc附件3: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doc附件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doc附件5:各单位工作总结报告.doc附件6:公路工程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一览表.doc附件7: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doc附件8: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doc办法修订汇报.doc《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 10〕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2024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2024

验收程序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流程包括申请、准备、检查、评定等多个阶段。首先需要项目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组织开展各项准备工作。接下来由验收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并根据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最后形成验收结论,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
验收内容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环境以及工程信息公开等方面。验收组织机构将对这些关键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验收准备
进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前,相关单位需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从试验检测数据收集、工程质量自评到各类验收资料汇总,都要确保齐全、准确,为后续顺利开展验收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验收检查
在进行竣工或交工验收过程中,验收组需要仔细检查工程建设各项指标和要求的落实情况,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标准。这一环节是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重要环节,将决定工程是否能顺利通过验收。
验收监督管理
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至关重要。通过实施全过程监管、规范检查流程、落实追责问责,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符合标准,促进行业治理水平提升。
工程质量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工程安全责任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负有确保施工安全的主要责任。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环境责任
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保护责任和要求。确保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
工程信息公开
为提高工程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公路工程应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这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进度、质量检查和验收结果等,使公众和相关单位能够了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同时,还应公开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信息、资金使用情况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正式颁布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及质量鉴定工作,交通运输部于近日印发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该细则自2 010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同时废止。

细则中对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等环节进行了局部修订和完善。

质监总站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doc附件2: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doc附件3: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doc附件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doc附件5:各单位工作总结报告.doc附件6:公路工程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一览表.doc附件7: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doc附件8: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doc办法修订汇报.doc《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 10〕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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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 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第一部分综合文件一、竣(交)工验收文件(一)竣工验收文件(附件6、7、8相关内容及竣工验收委员会各专业检查组意见)。

(二)交工验收文件(附件3、4相关内容)。

(三)工程单项验收文件(环保、档案等)。

(四)各参建单位总结报告。

(五)接管养护单位项目使用情况报告。

二、建设依据及上级有关指示(一)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三)水土保持批准文件。

(四)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准文件。

(五)文物调查、保护等文件。

(六)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准文件。

(七)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批准文件。

(八)设计变更文件及批准文件。

(九)设计中重大技术问题往来文件、会议纪要。

(十)施工许可批准文件。

(十一)上级单位有关指示。

三、征地拆迁资料(一)征地拆迁合同协议。

(二)征地批文。

(三)征用土地数量一览表。

(四)占地图及土地使用证。

(五)拆迁数量一览表。

四、工程管理文件(一)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评标报告。

(三)合同书、协议书。

(四)技术文件及补充文件。

(五)建设单位往来文件。

(六)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七)其它文件及资料。

第二部分决算和审计文件一、支付报表二、财务决算文件三、工程决算文件四、项目审计文件五、其他文件第三部分监理资料一、监理管理文件二、工程质量控制文件(一)质量控制措施、规定及往来文件。

(二)监理独立抽检资料(注编排顺序参照第四部分)。

(三)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三、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文件四、工程合同管理文件五、其他文件六、其它资料监理日志,会议记录、纪要,工程照片,音像资料。

监理机构及人员情况,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范围、责任划分、工作制度。

第四部分施工资料一、竣工图表(一)变更设计一览表。

(二)变更图纸。

(三)工程竣工图。

二、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责任划分,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文件,会议纪要等。

三、施工质量控制文件(一)工程质量管理文件。

1.工程质量往来文件(质量保证体系,专项技术方案等)。

2.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3.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补救后达到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4.桥梁荷载试验报告。

5.桥梁基础检验汇总资料。

6.施工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处理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检测记录及观察记录、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7.交工验收施工单位的自检评定资料。

(二)材料及标准试验。

1.原材料、外购成品、半成品抽检试验报告及资料。

2.外购材料产品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及质量鉴定报告。

3.各种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报告。

(三)施工工序资料。

1.路基工程。

(1)路基土石方工程。

ⅰ.地表处理资料。

ii.不良地质处理方案、施工资料、检测资料。

iii.分层压实资料。

iv.路基检测、验收资料。

v.分段资料汇总。

(2)防护工程。

ⅰ.基坑放样、开挖处理、试验检测资料。

ii.各工序施工记录、检测、试验资料。

iii.成品检测资料。

iv.砂浆砼强度试验资料。

(3)小桥工程ⅰ.基坑放样、开挖处理、试验检测资料。

ii.基础施工检查、试验资料,桩基检测资料。

iii.各分项施工工序检查、成品检测资料。

iv.砂浆强度、砼强度、台背回填压实度等试验报告及汇总表。

(4)排水工程。

ⅰ.基坑放样、开挖处理、试验检测资料。

ii.各施工工序检查、成品检测资料。

iii.砂浆、砼强度试验资料。

(5)涵洞工程。

ⅰ.基坑放样、开挖处理、试验检测资料。

ii.各施工工序检查、成品检测资料。

iii.砂浆强度、砼强度、台背回填压实度等试验报告及汇总表。

2.路面工程。

(1)施工工序检查资料。

(2)材料配合比抽检(油石比、马歇尔试验等)资料。

(3)压实度、弯沉、强度等试验检测报告及汇总资料。

3.桥梁工程。

(1)基坑放样、开挖处理、试验检测资料。

(2)基础施工检查、试验资料,桩基检测资料。

(3)墩台、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等施工工序检查、成品检测资料。

(4)各工序施工、检测记录。

(5)砂浆强度、砼强度、台背回填压实度等试验报告及汇总表。

(6)引道工程施工检测、试验资料。

4.隧道工程。

(1)洞身开挖施工、检查资料。

(2)衬砌施工、检验资料。

(3)隧道路面工程施工、检查资料。

(4)照明、通风、消防设施施工、检查资料。

(5)洞口施工检查资料。

(6)各种附属设施检验施工资料。

(7)各环节工序检查、验收资料。

(8)隧道衬砌厚度、砼(砂浆)强度试验检测资料。

5.交通安全设施。

(1)各种标志牌制作安装检查记录。

(2)标线检查资料、施工记录。

(3)防撞护栏、隔离栅及附属设施施工、检查资料。

(4)照明系统施工、检测资料。

(5)各中间环节检测资料。

(6)成品检测资料。

6.房屋建筑工程。

按建筑部门有关法规、资料编制办法管理、汇总。

7.机电工程。

8.绿化工程。

(四)缺陷责任期资料。

四、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一)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

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责任、安全保证体系、施工专项技术方案、技术交底文件等。

(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文件。

(三)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

五、进度控制文件(一)进度计划(文件、图表)、批准文件。

(二)进度执行情况(文件、图表)。

(三)有关进度的往来文件。

六、计量支付文件七、合同管理文件八、施工原始记录(一)施工日志。

(二)天气、温度及自然灾害记录。

(三)测量原始记录。

(四)各工序施工原始记录(未汇入施工质量控制文件的部分)。

(五)会议记录、纪要。

(六)施工照片、音像资料。

(七)其它原始记录。

第五部分科研、新技术资料一、科研资料二、新技术应用资料(批准的所有科研、新技术资料均要整理归档)。

附件3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交工验收时间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第号工程名称合同段名称及编号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本合同段主要工程量本合同段价款原合同实际本合同段工期原合同实际对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遗留问题、缺陷的处理意见及有关决定(内容较多时,可用附件)(施工单位的意见)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合同段监理单位对有关问题的意见)合同段监理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设计单位的意见)设计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项目法人的意见)项目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注表中内容较多时,可用附件。

)附件4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及主要控制点三建设依据四技术标准与主要指标五建设规模及性质六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七批准概算八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九实际征用土地数(亩)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结论十一存在问题处理措施十二附件 1.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 2.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段号实得分监理合同段号设计合同段号备注工程项目质量评分计算复核年月日附件 5 第一部分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一、概况(一)建设依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

(三)工程进度。

(四)项目投资及来源。

(五)主要工程数量。

(六)主要参建单位,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一览表。

二、建设管理情况(一)前期工作。

1.设计单位招标。

2.施工单位招标。

3.监理单位招标。

(二)征地拆迁。

(三)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

2.质量控制措施与效果(包括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3.安全生产(包括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

4.进度管理。

5.工程变更。

6.工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

7.廉政建设(包括措施建设和执行,有无人员违法、违纪,以及因不廉政被处分或被起诉)。

8.其他情况。

三、交工验收及相关问题(一)各合同的交工验收、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二)交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提出的及缺陷责任期、试运营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结果。

(三)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及竣工决算审计。

四、科研和新技术应用五、对各参与单位的总体评价(一)对设计单位的评价。

(二)对施工单位的评价。

(三)对监理单位的评价。

六、对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七、项目管理体会注对建设规模、标准、工程数量、造价等有较大变更或变更较多的,应增加附表与批复情况对比,并说明理由。

第二部分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告一、概况(一)任务来源及依据。

(二)沿线自然地理概况。

(三)主要技术指标的运用情况。

二、设计要点(一)路线设计。

(二)路基路面及防护工程设计。

(三)桥梁、涵洞、通道设计。

(四)隧道设计。

(五)立体交叉工程设计。

(六)环保、景观等工程设计。

(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

(八)房建等其他工程设计。

三、施工期间设计服务情况四、设计变更情况(一)重大设计变更理由。

(二)设计中存在问题的变更。

(三)设计变更一览表(与原设计工程量和造价比较)。

五、设计体会第三部分公路工程施工总结报告一、工程概况合同段工程起止时间、主要工程内容。

二、机构组成主要人员、设备投入情况、管理机构设置。

三、质量管理情况质量控制措施;施工中工程质量自检情况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对完工质量的评价。

四、施工进度控制五、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情况六、环境保护与节约用地措施七、施工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八、工程款支付情况承认工程款全部支付到位,一切劳务、机械、材料等债务纠纷与建设单位无关。

九、施工体会第四部分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报告一、监理工作概况合同段监理组织形式、管理结构、人员投入情况。

二、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情况总结;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三、计量支付、工程进度和合同管理情况四、设计变更情况五、交工验收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六、监理工作体会第五部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质量监督概况二、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检查(一)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二)施工单位自检体系。

(三)监理单位抽检体系。

(四)动态管理。

三、监理工作监督检查四、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工程实体质量、质量行为、存在问题处理结果及对工程质量的意见)五、交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检测六、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评价七、对建设单位管理情况的评价八、监督工作体会第六部分接管养护单位使用情况报告一、试运营期间养护管理基本情况二、运营交通量、收费、运营安全状况三、项目总体使用情况(设施使用性能、功能满足情况)四、修复完善和养护状况(包括维修费用)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附件6 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表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综合评价表工程名称项目法人表6-1 序号项目评定方法应得分实得分一建设程序应依法办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等批复情况,每缺一项扣2分10 二执行法规未按规定招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个方面有问题扣2分,未按规定申请质量监督扣2分,未落实质量与安全责任扣2分,未按批准规模、标准组织建设扣2分,其它方面未执行有关法规的,每一项扣2分10 三履行合同拖欠应支付款时,按合同约定每欠一个单位一期计量工程款扣1分,其它方面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10 四工程进度按合同工期每拖延一个月扣2分,随意提前工期每三个月扣2分10 五投资控制每超概算(或批准的调整概算)1扣1分10 六安全环保每发生一起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扣3分,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1分环境保护出现问题的扣1-5分10 七廉政建设措施不健全扣2分,有廉政问题的扣5分,有被起诉的扣10分10 八工程质量以工程质量鉴定得分乘以30,作为本项得分30 合计100 评定等级注竣工验收委员会根据项目执行报告和有关资料对一至七项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实得分以竣工验收委会委员得分的平均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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