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实用新型对比研究表
中国专利发展成就、问题及建议
53New Economy Leader |2021年第01期 |摘 要:中国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取得了巨大进步,迅速崛起成为年申请量和授权量居世界第一的专利大国,但在这亮丽增长的背后还存在哪些短板和不足?本文在梳理文献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对中外专利数据的比较和解读,归纳和总结中国专利量迅猛增长下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根据对这些成因的分析,我们推导出若干政策建议,希望有助于优化国家科技创新战略,使知识产权制度更有效地促进科技创新,提高我国专利产出的整体质量水平。
关键词:专利;中国;创新;知识产权中国专利发展:成就、问题及建议*□ 郦光伟 陆 丁一、中国专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上取得巨大进步,显著体现在专利数量的迅速增长。
从1985年开始实施专利法后,中国的专利制度从无到有,专利数量由少到多。
自2011年起,中国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上超过了美国;自2015年起,又在发明专利授权量上超越美国,成为全球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第一大国。
中国仅用30年时间就从零开始崛起为世界第一专利大国,堪称专利事业发展的奇迹。
近年来,中国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的专利在申请数量和授权率上都显著增长。
十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国从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局中PCT 申请量最少的位置起步,由申请量只有美国的1/9,迅速迎头赶上,到2018年已经与多年来保持第一位申请量的美国持平。
PCT 申请的专利代表了申请人赋予其国际化的期待,与仅在国内申请的专利相比,其质量往往更高、创新性更强。
所以,中国PCT 专利量的增长,体现了中国专利总体质量的提升。
中国崛起为知识产权大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近40年来中国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为科技研发投入提供了日益雄厚的物质基础。
中国研发强度(即研发经费在GDP 中所占比重)自2014年起一直在2%以上,与OECD 国家的平均水平逐年接近,研发年投入总额已经接近世界第一的美国。
企业研发中的政府责任定位分析——以中日韩之对比为例
表 1 中 日韩 企 业研 发 人员 基 本情 况 对 比
单 位( 。%) 人
1 中 日韩 三 国 企 业 研 发 的 对 比 分 析
企业研 发人 员规模 、研发投 入和 产 出是 反映研 发现状 的主要 内容 ,也 是衡量研 发的基本指标 。 11 企业研发 人员基本情况 比较 . 随着 改革开放 的深入 发展 ,中国企 业研 发人员 的规模
吴 江 ,王 斌 , 申丽 娟
( 南大学 政 治与公共 管理 学院 ,重庆 4 0 1 ) 西 0 7 5
摘 要 :企 业 研 发 是 科 技 活 动 的 核 心 要 素 ,其 现 状 与 发 展 趋 势 可 以 反 映 一 个 国 家 的 科 技 竞 争 力 水 平 。 对 中
日韩 三 国企 业研发状 况进 行 了比较 ,在深入 分析 中国企业在研 发 方 面的差距 的基 础上 ,从政 府 角度提 出了 完善 国家创新 体 系、加 强研 发 队伍建 设等 对策 与建议 。 关键词 :企 业研发 ;政府 责任 ;中 日韩 中图分 类号 : 4 63 F0- 文献 标识码 : A 文 章编号 :0 17 4 (0 00 — 0 9 0 10 — 3 82 1)9 0 8 — 4
这一差距 正在逐步缩 小 。第 一 ,国家研发 总投 入不断提 升。
19 9 3年 ,在研发 经费支 出总额方面 ,日本是 中国的 2 倍 , 9
也得到 了快速发 展 ,在 总量上远 远超 过 了 日韩企业 ,但是
在相对指标上还 存在着很 大的差距 。
从 表 1 以看 出 ,2 0 可 0 2年 日本 企 业 研 发 人 员 占全 国研
第 2 卷 第9 7 期
21 0 0年 5月
中日韩三国“性向词汇”中的“比喻词汇”对比研究初探
表1 中日韩三国总词汇量(社会群体104名、大学生100名)①
国別
中国 不重 重
日本 不重 重
韩国 不重 重
男 性
5696 13013 4897 8578 3971 9797
女 性
5634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068 4426 9584 3511 10361
男女合计词汇量 9279 24081 8062 18162 6072 20158
(二)研究意义 研究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术价值 (1)传承与构建:三国性向词汇中的“比喻词 汇”对比研究,不是语言事实的纯粹罗列和简单比附, 也不是异同现象的单纯发掘,而是通过对中日韩三国的 “比喻词汇”进行客观描述与系统分析,剖析其生成与 发展的内部动因和外部因素,诠释三国造词联想及其社 会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共性与个性。其结果既有助于深刻 理解三国社会文化的特质,深入推进日语“性向词汇” 研究的继续发展,又有益于构建跨语言研究的理论方 法。 (2)认知与解读:学术界普遍认为,现代日、韩 语言中的男女性别差异较大,而现代汉语中的性别差异 不大明显,这无疑是一种误解。实际上,在汉语对人评 价词汇中存在着为数不少的男女独有词汇以及性别语言 差异。通过对三国“比喻词汇”进行分析与比较,必将 有助于重新认知和解读汉语的性别差异以及性别文化对 汉语的影响,进一步论证和阐明三国语言中的性别语言 文化论。 (3)验证与创新:有关比喻构词机制的原理、类 型等,有学者从修辞学、认知语言学的视角进行了考 察,但基本上都是建立在个人的内省、词典词条及语料 库方面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欠缺普遍性和实践性。本课 题将通过实证调查研究,获取源自日常生活的“性向词 汇”做为研究对象,这种做法不仅对既有成果加以验 证,还能为认知语言学等研究领域提供鲜活的生活语 料。 2. 应用价值 (1)建立语料库,提供基础资料:对三国“比喻 词汇”进行调查和统计,获取客观、可信的第一手资 料,建立语料库,能够为跨语言研究提供统一的基础资 料和量化数据。
绍兴教科规划课题结题一览表
尹夏燕
网传学院
SJ2014009
地方高校英语专业学生自主学习调查10
体育软实力建设背景下绍兴市民俗体育项目的分类及推广价值研究
李德奇
公共教学部
SJ2014011
支配本科院校优秀英语教师课堂决策的参照系研究
张金玉
中专部
张岚
公共教学部
SJ2014004
形式名词「ところ」的用法及中日韩对比研究
韩增德
东语学院
SJ2014005
情态资源的人际意义研究——功能语言学视角
王根莲
英语学院
SJ2014006
基于教学网站的大学英语立体化教学模式研究
朱琳
英语学院
SJ2014007
设计类课程工作室项目教学的开发与研究
阮春燕
网传学院
SJ2014008
附件:
绍兴市教科规划课题结题一览表(我校部分)
结题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人
部门
SJ2014001
文科计算机基础课程中计算思维培养方法研究
张斌
网传学院
SJ2014002
基于大学生体质监测背景下绍兴市高校女大学生区域特色体育活动课程开发研究
张学良
公共教学部
SJ2014003
绍兴外语类高校体育特色课程的开发与研究——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为例
中日韩科技情报机构对比分析
Co mp a r a t i v e An a l y s i s o n S c i e n c e a n d Te c h n o l o g y I n t e l l i g e n c e Ag e n c i e s Am o n g
Ch i n a , J a p a n a n d Re p u b l i c o f Ko r e a
Wa n g Da o r e n F u J u n y i n g
(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c i e n t i i f c a n d T e c h n i c a l I n f o r ma t i o n o f C h i n a , B e i j i n g 1 0 0 0 3 8 )
关键词 : 中 国科 学技 术信 息 研 究 所 ; 3本科 学 技 术 振 兴 机 构 ; 1 韩 国科 技 信 息 研 究 院 ; 业务 ; 科 研
中图分类号 : G 2 5 9
文献标识码 : A
d o i : 1 0 . 3 9 6 9 0 . i s s n . 1 0 0 5 — 8 0 9 5 . 2 0 1 5 . 0 8 . O 1 1
2 0 1 5年 8月
AUG. 2 0 1 5
情 报 探 索
I n f o r ma i t o n)
N o . 8 ( S e i f a l N o . 2 1 4 )
中 日韩科技情报机构对比分析
王道仁
摘
傅 俊 英
g e n c i e s ,a n d d i s c u s s e s he t i r k e y b u s i n e s s . I t t a k e s We b o f S c i e n c e d a t a b a s e s a s d a a t s o u r c e s , nd a ma k e s c o mp a r a t i v e na a ly s i s o n s c i - e n t le t i s t r e n g t h nd a o u t p u t o f he t t h ee r i n t e l l i g e n c e a g e n c i e s , f r o m t h e a s p e c t s o f p u b l i s h e d s o u r c e s a n d d i s c i p l i n e s o f S C I p a p e r s .At
食管癌放疗中日韩3国比较
ITV(内靶体积)的界定可参考以下研究数据。由于研究中多为涵盖范围 95%的数据,故对于 ITV 的外扩范围强调个体
化处理,各国参会专家均强烈推荐有条件的单位使用四维 CT 以便确定 ITV。 表 关于食管运动范围的研究*
注:*为四周方向数据, 暂无头脚方向数据;Lorchel
作者 Lorchel , Radiother Oncol 2006 Edith, IROBP 2007
放疗靶区 PTV
顺铂(DDP)52.5 mg/m2、d1, 5-氟尿嘧啶(5-FU) 700 mg/m2、d1~d5,28 天为 1 个周期,共 4 个周期。
中国依据的是蔺强等的研究结果。后续Ⅱ期临床研 究对此剂量可行性也作出了验证。须注意,近 10 年关于术 前新辅助放化疗几项随机分组研究中,化疗方案多为传统 2 个周期 PF(DDP+5-FU),而规模最大的 CROSS 研究使用 了紫杉醇+卡铂每周方案,其生存率高于余几项研究。
日本放射肿瘤学会 (JASTRO)认 为 ,目 前 日 本 CTVnd 预防性照射的 范围主要参考手术清扫 范围,但放疗方面究竟是 否需要预防性照射尚无 循证医学依据。
对CTVnd行扩大野照射。
韩国学者特别指 出,对于 T3 / N(+)/隆凸 以上病变者照射锁骨上 淋巴结,病变下缘 5 cm 低于胃食管连接处者需 要照射腹腔淋巴结。目 前,预防性照射区域通常 参照手术淋巴结清扫的 范围。
同步放化 疗·放疗
■举例 以 1 例Ⅱa期胸中段食管癌来说明不同国家照射靶区和剂量对比(图 1、2)及危及器官受量对比(表 1、2)
PTV1 +
PTV PTV2
表1 中国推荐方案 中国
双肺
V20
中日韩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比较分析——基于技术含量角度和TC指数
体 比较优 势结 构呈 渐变 的高级 化 , 离达 到 以高 、 但 中
技术 含 量 产 业 为 主 的 比较 优 势 结 构 还 有 很 大 差 距 [ 。周松 兰在 界 定 技术 密 集 产 品制 造 业 基 础上 , 1 ]
些 发达 国家重视 技 术 的 不 断进 步 , 力 发展 高 技 大
国产 业结 构 , 行 产 业 结 构 升 级 是 必 然 的选 择 【 。 进 3 ]
程池超 、 江 明运用 N 孙 TB和 RC A指 标 分 析 了 中国 制造 业在 对外 贸易 中的 比较 优 势 和 劣势 , 结 合 中 并 日制 造业 间 的国际分 工类 型和两 国在 不 同分工领域
术 含量较 高 , 附加值 较大 的上游 位置 ; 中国 以及 广 而 大 的发展 中 国依 靠 劳 动 和资 源 成 本 的优 势 , 于 国 处
际分工链 条 的中下 游 , 事产 业 链 中零 部 件 的装 配 从
的竞 争关 系 , 出我 国制 造业 在 国际 竞 争力 上 与 日 指 本 的差 距 , 并指 出影 响 中国 工业 制 品 国 际竞 争 力 的 几个原 因 : 劳动 力资 源 、 产业 集 中度 、 发投 入状况 、 研 劳动生 产率 J 。 本 文从 技术 含量 角度 , 运用 贸易竞 争指 数 , 选取 19— 2O 9 2 0 7年 的数 据 , 中 日韩 三 国高 、 、 不 同 对 中 低
第 2 9卷 第 4期
2l O 0年
V o129。N o . .4
Apr .,2O O 1
4月
中 日韩 制造 业 国 际竞争 力比 较分 析
— —
基 于 技 术 含 量 角度 和 T 指 数 C
美日韩在华纳米技术专利实力对比分析
第2 4 卷
第1 9 期
收稿 日期: 2 0 1 4 — 0 8 — 0 6
美 日韩在华纳米技术专利实力对 比分析
常 飞, 付 秀颖
( 1 . 天津 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 天津 , 3 0 0 1 9 3 ; 2 , 江苏佰腾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常州 , 2 1 3 1 6 4 ) 摘 要: 通过构建专利 实力分析的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和技 术指标 , 对 比分析 了美国、
[ 1 ] 田子玲 . 深入企业开展公共图书馆延伸 服务 [ J 3 . 新世纪图书
馆, 2 0 1 l ( 8 ) : 1 3 — 1 5 .
[ 2 ] 于秀芬. 公共图书馆与企事业单位共建企业书架的方法探
第一作者简介 : 季新颖 , 女, 1 9 8 3年 1 2月生 , 2 0 0 6年毕业 于 陕西理工学院 图书馆学专业 , 助理馆员 , 西安 曲江楼观道文化 展 示区管理办公 室 , 陕西省西安市 , 7 1 40 0 4 .
1 数 据来 源
本文 以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 库为数据源 ,数据检索 日 期为 2 0 1 3 — 1 2 — 1 0 ,检索 申请 日为 2 0 0 1 -2 0 1 2年 ,主分类 号为 的服务 , 实现馆藏资源 的最大利用 , 满足读者的需求 。
参考文献
8 5件 , 日本数量最少 , 为3 9件 。美 国 2 0 0 1 -2 0 0 4年间有较大幅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文章编 号: 1 0 0 5 — 6 0 3 3 ( 2 0 1 4 ) 1 9 — 0 0 9 2 ~ 0 4
S C I - T E C H I N F O R M A T I O N D E V E L O P M E N T&E C O N O M Y
中日韩技术引进绩效差异比较分析
3 1 技 术 引进 的 政 策 体 系 比 较 . 日本 的 经 济 体 系 在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中 破 坏 严 重 , 家 总 国
体 实 力 下 降 。战 后 , 日本 政 府 结 合 科 技 兴 国 战 略 , 台 了 一 出
系 列 的 有 利 于 技 术 水 平 提 升 的 政 策 , 进 了 日本 的 技 术 进 促 步 和 经 济发 展 。 而技 术进 步 和 经 济 发 展 的 一 个 重 要 的 实 施 手 段 就 是 技 术 引 进 。 日本 的 引 进 技 术 政 策 的 核 心 就 是 引 进
发 展 中 国 家 在 试 图缩 小 与 发 达 国 家 的 经 济 差 距 的 过 程 进 国 外 的先 进 技 术 而 不 关 注 对 引 进 的 技 术 的 后 续 的 研 发 ,
引 中 , 多 数 都 选 择 了 技 术 引 进 这 种 方 式 。 技 术 引 进 可 以 快 那 么技 术 引 进 会 陷 入 “ 进 —— 落 后 — — 再 引 进 — — 再 落 大 后 ” 模 式 中 。 只 有 对 引 进 的 技 术 进 行 不 断 的后 续 研 发 , 的 对 速 地 把 国外 的先 进 技 术 转 化 成 本 国 的 生 产 力 , 升 后 起 国 提 其 进 行 模 仿 , 模 仿 基 础 上 更 进 一 步 地 创 新 并 形 成 自 主 的 在 家 的 技 术 能 力 。 但 是 , 技 术 引 进 的 过 程 中 , 存 在 比较 典 在 也 生 产能力 , 能真正地促进 经济 可持续 发 展 和科技 的进 步。 才 型的“ 引进 — — 落 后 — — 再 引 进 — — 再 落 后 ” 题 。 在 这 样 问 引 进 的 技 术 消 化 、 收 并 最 终 由 技 术 学 习 向 自 主 创 新 的 转 吸 的一 种 模 式 中 , 要 是 为 了 引 进 而 引 进 , 法 实 现 自 主 创 主 无 化 问 题 能 否 有 效 地 解 决 , 归 结 到 国 家 的 创 新 体 系 是 否 完 要 新。 善 的问题上 来 。 后 起 国家 如 何 有 效 地 利 用 引 进 的 技 术 来 提 升 本 国 的 技
中日韩3国农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关系分析
中日韩3国农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关系分析摘要:运用产品相似度指数和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对中日韩3国农产品在XX市场的总体竞争关系、竞争强度和竞争力进行了测算。
得出的结论是:中日韩3国农产品在XX市场存在较为明显的竞争关系。
某些农产品的竞争强度有上升趋势,但竞争力相差还是较为明显。
研究结论可为日后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提供借鉴。
中日韩3国;农产品贸易:竞争关系;XX市场一、引言中日韩3国均是世界主要的农产品贸易大国。
3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既存在各自独有的贸易伙伴,但更多的是面临共同的贸易对象。
XX作为中日韩3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目标市场,使3国的农产品不可避免地在其市场存在竞争关系。
中国如何在3国共同的农产品贸易竞争市场中取胜值得研究。
近年来,对中日韩3国问农产品贸易的相关研究日趋增多,ParkJi—hyun(20__)通过对中日韩3国问贸易额的比较研究,认为3国间的农产品贸易将进一步扩大,竞争也随之更加激烈,贸易依存度更强;曾寅初(20__)利用贸易流量模型和恒定市场份额模型(CMS),分别对中日韩3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增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解分析,计测了贸易结构变动、竞争力变化等因素对3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增长的贡献率。
刘鸿雁、刘小和(20__)将农产品划分为14类,并计算了1999年和20__年中日韩3国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认为中国农产品仍然是以传统自然禀赋优势参与3国间贸易,贸易方式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张慧智(20__)利用贸易结合度指数、产业内贸易指数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对中日韩3国的农产品贸易状况进行了概括性描述,认为3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共存。
田维明(20__)对近年来中国与日本、韩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状况进行了系统描述,认为3国问存在较强的贸易互补性.对未来全球贸易开放背景下的中日韩3国农产品贸易前景做了评估。
崔超、吴林海(20__)通过产品相似性指数和市场相似性指数对中日韩3国农产品的贸易竞争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
基于国内外中药专利信息分析的对比研究
作者 简介 :张 艳艳 (9 3 ), , 18一 女 河南 郑州 人 ,硕 士研 究生 ,主 要从 事 医学知 识产 权方 面的研 究 。
1 00
表 2 日本 中药专利类型统计 ( 单位 :件 )
医 疗 用 途 ( 64 ) 3 . % 非医疗用途 (46 ) 4 . % 有效 制剂 复方或单 生发 、 护 浴 养殖 化妆 保健 加入到其 方 仪 法 器 类 类 ( 5 2 ) (. % 1. % 3 8 )
第2 3卷第 1 期 20 2月 09年
卫生 软科 学
S f c e c f a t o t in eo l S He h
V_ .3No 1 0 2 . 1
F b,0 9 e. 0 2
基 于 国 内外 中 药 专 利 信 息 分 析 的对 比 研 究
张 艳艳 , 罗爱静
此外美国中药专利的药物用途类有49治疗方法类有根据欧洲网上专利数据库选择worldwide据库分别以chinesemedicinetraditionalmedicineherbmedicinemedicinal101有效成分或有效部位的提取方法有效成分的化学制药剂或卫生用品制备方法中药鉴定方法其他方法25复方有效成分或有效部位医学配方提取物加入到其他产品仪器类日常保健用4731238252853746127935232426中药组方加入到其他产品草药提取物仪器类方法类治疗方法15341122732459205491245医疗用途364非医疗用途44638有效成分制剂复方或单味生药生发护保健食品加入到其他产品1528552822222013154110的中医药专利同美国一样欧洲中医药专利划分为四大类
中日韩三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比较与启示
2012年第7期山东社会科学No.7总第203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203中日韩三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比较与启示宋平(山东建筑大学商学院,山东济南250101)[摘要]科技创新能力体现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科学技术领域所具备的发明创新方面的综合实力。
从科技创新能力看,日本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最多,中国次之,韩国最低;中日韩三国商标申请数差异较小,韩国数量稍低于中日两国;2000年以来,中国的科技论文数量超过了日本,韩国最少。
从科技创新的经济绩效看,中日韩三国的版税与许可费的支付额和收入额都有较大的增加,但日本版税与许可费收入明显高于中韩两国。
中日韩三国研发支出和科研人员数量的差异是其科技创新能力差异的重要原因。
日本研发(R&D)支出占GDP的比重最高,韩国次之,中国最低;日本每百万人中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数比例最高,韩国居中,中国最低。
借鉴日韩经验,中国应增加研发支出和人力资本的投资,提高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比重,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关键词]中日韩三国;科技创新能力;发明专利;科技论文;研发支出[中图分类号]F27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2]07-0135-05一、问题的提出科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加快科技创新是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科技创新能力体现了一个国家在科学技术领域所具备的发明创新方面的综合实力,科技创新能力的高低已成为评判一国竞争力水平的主要指标。
目前,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使得世界经济格局和国际经济秩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发展主动权以解决经济内在矛盾和应对外部危机,已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
东北亚地区是亚洲经济也是世界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是继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之后的世界第三大经济区。
在东北亚地区中,中日韩三国处于经济发展的龙头地位,三国的GDP总和已占到亚洲GDP总和的70%。
基于灰色聚类分析的中日韩三国知识水平比较研究
O 前 言
一
基 本 原 则 , 绕 反 映 知 识 水 平 的 各个 方 面 来 闸 设 计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我 们 可 以 用 如 下 的 指 标
米 综 合 反 映 一 国 知 识 水 平 ( F韩 2 0 中 t 0 3年
前列 , 但仍低于 1 %的世界平均水平 .与发 . 6
达 国 家 2 %的 平 均 水 平 相 比 ,还 存 在 十 分 . 2 明显 的差 距 。 这 个 指 标 上 , 在 日本 自 19 9 0年
国知识 水平 的扁低 直接影 响 蓄该 国
的 经 济 发展 水平 及其 在 国 际上 的地 位 。 识 知
水 平 的 提 高 是 一 项 系 统 工 程 电 是 一 个 不 断 评 价 和 完 善 的过 程 , 观 评 价一 围 的 知 识 发 客 展 水 平 。 于 该 围 制 订 经 济 发 展 战 略 , 高 对 提 知 识 水 平 的竞 争 能 力 , 有 重 人 战 略 意 义 和 具
l 知识 水平评 价 指标
在设 计 知识 水 平 评 价 指 标 时 . 该 遵 循 应
科 学 性 、 态 性 、 向性 、 合性 和 可 比性 等 动 导 综
度化的. 由每千 人广播 电视播 出时 间 、 均 人
带 宽拥有 量 、 均 电话通话 次数 、 人 长途 光 缆
…
与最 高 的 国家 挪 威 相 比相 差 01 百 分 点 。 . 6个 近年 , 国的教 育指数增 长较快 , 是与 日 我 但 本 和 韩 国 相 比也 分 别 相 差 01 01 . 与 .3个 百
分点 。
( ) &D 支 出/ D 。R D 支 出/D 1R G P & G P这
中日韩制造业产品出口对比研究--基于产品技术含量角度
中日韩制造业产品出口对比研究--基于产品技术含量角度蒋翠竹;郭健全【摘要】This essay comparatively analyses the export of manufactured products of china, Japan and Korea from 2003 to 2012.It is base on the technology content with 3-digit code products of SITC Rev.3.The essay also gets some conclusions: in the world market, although the overall technology of China's manufactured goods is always rising, it still lower than Japan and Korea and the export structure has not improved evidently;the competition and complementary between China and Japan , China and Korea are almost the complementary relationship , but it is reverse between Japan and Korea;as for the manufactured products situation in China-Japan and China-Korea, the structure and overall technology content of the former is higher than the latter.%从产品技术含量的角度,采用SITC三位码数据,对比分析自2003-2012年以来中日韩制造业产品的贸易关系。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本文比较和分析了中日韩三国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并借鉴日本和韩国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以期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建设提供借鉴。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律中日韩三国的电子商务相对欧美国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极快。
近年来,三国都致力于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都在不同程度上推进电子商务计划和政策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有法可依。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建设(一)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环境建设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立法工作,1999年颁布新《合同法》,规定数据电文合同形式有效以及电子商务合同到达时间和成立地点。
为规范网络行为,2000年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务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告》,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经营行为备案的通告》和《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
至2003年,我国已经出台了《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互联网站从事新闻登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人大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多部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只围绕基础设施、信息服务等边缘化法律问题做出规定,而对电子商务的核心问题,如电子交易、电子合同等涉及交易环节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相关方权益保护问题基本没有涉及或涉及过少。
2005年,除发布《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外,国家相关部门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它在法律制度上保障了电子交易安全,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法律建设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二)日本电子商务法律环境建设日本学习、效法《欧盟电子商务倡议》和《全球电子商务框架》,于2001年1月施行《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形成基本法》(以下称“IT基本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电子商务的立法制策义务,并以此为纲领性法律构筑电子商务综合法律体系,基本解决了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瓶颈”问题。
为解决电子合同问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出台《关于电子消费者合同以及电子承诺通知的民法特例的法律》,修改《关于访问销售等法律(关于特定商业交易的法律)以及分期付款销售法的法律》两次,修改《特定商业交易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法》虽于2001年提交国会审议,但至今尚未通过;为处理电子签章及CA认证问题,出台《关于电子署名及认证业务的法律》,修改《商业登记法》、《公证人法》和《民法施行法》等,并于战略高度颁布《电子签名法》且与欧盟、美国基本保持一致;为保证电子证据、电子文件及网上商事行为的合法性,出台《关于基于修改商法等部分内容的法律之施行而调整、完善相关法律的法律》、《为关于书面交付等的信息通讯技术的利用,关于相关法律的整备的法律(IT书面资料总括法)》等,修改《证券交易法以及金融期货交易法》和《商法》等;为防范不正当竞争和网络犯罪,两次修改《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出台《不正当接入禁止法》,并在2001年对《刑法》进行修改;为保护知识产权,又对《著作权法》、《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和《商标法》等进行了修改。
中日韩技术创新能力的比较研究
中日韩技术创新能力的比较研究作者:谭琨谭艺颖来源:《日本问题研究》2015年第03期摘要:从技术创新投入、技术创新产出、技术创新基础、技术创新效率方面对中日韩三国在2000年至2011年的技术创新能力进行了定量分析比较。
研究发现日本的技术创新能力呈现出下降趋势,韩国的技术创新基础提高显著并且技术创新效率较高。
我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较高,但是技术创新基础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为中国的技术创新的持续性发展提供了一些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技术创新能力;中日韩;比较研究中图分类号:F13/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458(2015)03-0012-08DOI: 10.14156/ki.rbwtyj.2015.03.002一、引言技术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也是一个国家在全球化竞争中的决定力量。
技术创新是指引入新的产品或者新的生产方法[1]。
相对于科学知识的基础创新,技术创新属于应用创新的研究范畴。
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是指一个国家在长时间内产生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新的生产方法并使之商业化的能力[2]。
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技术创新的投入与产出水平以及技术创新的政策与行动[3]。
因此在对国家创新系统的研究进程中,一些研究者引入定量方法去评估和考察一个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
从全球工业化的发展历程来看,中国、日本、和韩国都属于后起工业化国家,与在历史上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有过巨大的技术差距。
中日韩三国经历过相似的技术发展道路,从技术引进到技术改良,从技术模仿到技术创新[4]。
日本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实现了对发达国家的赶超,韩国也成为了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典型国家,而中国在过去三十年通过技术进步与创新推动了经济的巨大发展。
文章通过对中日韩三国的技术创新能力的定量评估与比较,发现中日韩三国技术创新的特征和差异性,为中国的技术创新提供参考与借鉴。
二、文献综述对中国、日本、韩国的国家创新系统的比较研究不多,例如,周松兰基于中国创新型国家战略的背景评价了日本和韩国等创新型国家的创新评价指标[5],佟贺丰对中日韩三国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进行了比较分析[6]。
中、日、韩(朝)、越四国国民性格对比研究
国 民 性 格 又 称 民族 性 格 , 或 称 民族 心 理 素 质 , 是 一 定 民族 在 一 定 历 史 时 代 和 相 应 文 化 氛 围 中塑 造 的 一种 文 化 心 理 结 构 . 反 映 该 民 族 在 历 史 文 化 发 展 过 程 中世 代 相 沿 的 它 心 理 素 质 、 思 维 习 惯 和 行 为 方 式 ,有 稳 定 而 独 特 的蕴 涵 和 结构 。
快,经济 发展快 , 当然 盖好 的大楼有 时候倒 的也快 。 ( ) 5 认真:韩 国人 的认真专 注,一丝不苟 ,使 他们在学 习西方先
进 文 明过 程 中从 不应 付 苟 且 , 而 是 做就 要 做 到最 好 。
越南 的国民性格体 现了阴阳要素 中的阴性 。这是女性化
的 性 格 特 征 之 一 。 因 为 女 性 本 性 柔 和 ,越 南 人 喜 欢 注 意 小 节 , 常 注 意 零 碎 、烦 琐 的 东 西 而 忘 记 大 事 ,所 以 常 容 易 放 过
据 感 情 ,应 少 点 理 智 。 当 然 也 具 备 女 性 中 忍 耐 宽 容 的一 面 。 另 外 ,越 南 人 对 遵 守 纪 律 和 责 任 感 方 面 的 重 视 程 度 是 中等 程
历来讲究天、地 、人与道这 四者 的统一 ,刚健 自强的进取 精 神既是中 国人追求 的动态 的天人和谐关系 的产物 ,又是 追 求这一动态 的天人和谐 的动力 。而宽厚 内敛 的民族性格
度 。这是越南人 中庸性格 中最 明显的表现 。
岛孤独地漂 浮在大洋之 中,几千 年里从来没有和外 界有过 直接接触 。世界 上没有哪个 民族像 日本人 一样从来没有被
中日韩技术创新能力的比较研究
创新 的研究 范 畴 。 国家 的 技术 创新 能力 是 指一 个 国家 在 长 时间 内产 生新 的技 术 、新 的产 品 、新 的
生 产方 法 并 使 之商 业 化 的能 力 1 。 国家 的技 术 创 新能 力 反映 了一 个 国家 的技 术创 新 的投 入 与产 出
-
1 2・
经 济 研究
谭
琨 , 等 : 中 日韩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的 比 较 研 究
二 、 文 献 综 述
对 国家创 新 系统 的研 究 中 ,定 性研 究 较 多 而
定 量研 究 较少 ,因此 一些 学 者将 定量 评估 方 法 引
对 中 国 、 日本 、韩 国的 国家 创 新 系统 的 比较 研 究 不 多 ,例 如 ,周松 兰 基 于 中国创 新 型 国家 战
三 国技 术 创新 的 比较 分析 ,也不 乏存 在 对不 同国 家 的创 新 能力 的 比较 分 析 ,其方 法 与思 路值 得 学
习借鉴 。例如 ,江 兵在 1 9 9 3 年 对2 8 个 国家 的包括 政府 干 预 、创新 机 制 、科技 与 经济 结 合 、产 品竞 争力 在 内 的技术 创 新 能力 进行 了评 估 ;官建 成 从 创 新 投 入 与创 薪 产 出两个 方 面 对 O E C D 成 员 国
水平 以及 技 术创 新 的政 策 与行 动 。因此 在 对 国
家创 新 系统 的研 究 进程 中 ,一些 研 究者 引入 定 量
创 新提供 参 考与借 鉴 。
方法 去评估 和 考察一 个 国家 的技术 创新 能力 。
中韩两国发明专利发展的差距及原因探悉
中韩两国发明专利发展的差距及原因探悉陈静;吴强【摘要】通过对比分析大量统计数据,从四个角度指出中韩两国在发明专利申请上的巨大落差,并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来分析原因所在,重点探讨了影响中国企业未成为创新主体的多方面因素;同时分析了两国间贸易现状,指出贸易结构与专利申请一样不平衡,贸易结构影响两国之间的专利申请.【期刊名称】《科技管理研究》【年(卷),期】2008(028)005【总页数】4页(P216-219)【关键词】发明专利;统计数据;贸易结构【作者】陈静;吴强【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安徽,合肥,230027;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安徽,合肥,23002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04;G306中韩两国同处东北亚,地理位置相近,文化渊源相关,在20世纪60年代,两国同为经济落后的农业国,而且韩国的国内自然资源匮乏,主要的生活和生产资料都是依靠进口;40年后,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韩国政府从法律、政策、人才培养、资金投入等各个方面全力支持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活动,近年来韩国已逐渐成为东北亚的技术创新中心,成为公认的知识产权强国,中韩两国之间的差距日益明显。
通过对比来发现自己的不足和学习先进经验,这就是笔者的初衷所在。
国内也早已有学者对韩国专利发展模式及经验进行研究,但多以理论研究为主,本文则主要从实证出发,以创新性最强、技术含量最高的发明专利为代表,通过对大量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来指出中韩两国专利发展的差距所在,并探求数据背后的原因。
自从Schmookler(1966)在《发明与经济增长》中提出以专利统计量作为科技创新重要指标以来,学术界对二者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如:Pavitt(1985)的《从统计学角度看R&D发明和专利》,Baseberg(1987)的《一项文献调查:专利和科技革新度量》,Archibugi(1992)的《评论:专利作为科技改革指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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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权利人享有的权利
实用新型权利人享有对实用新型产品的排他权,即他人不得以商业目的实施其实用新型,即不得制造、使用、转让、出租、出口、进口、许诺转让或者许诺出租(包括以转让或者出租为目的的展示)上述产品。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权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法第11条)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虽然关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或其他犯罪行为的规定与发明专利没有区别,但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会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来确定权利人的损失和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实用新型权和独占许可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实用新型并促进其应用。然而,为了合理地保护并使用实用新型权和独占许可,仅授予申请人这样的权利是不够的。并且,在实用新型权和独占许可权被侵犯的情况下,上述法律保护措施应该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用新型法在民法下对任何违背该制度的侵权负责并促进权利的保护。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不采用实质审查的原因)>
为了保护那些早期实施的技术。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不采用实质审查的原因)>
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供快速、低成本的审查程序。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不采用实质审查的原因)>
实质审查在要求审查的申请下进行。请求审查制度与申请公开制度一并引入以减少实用新型注册申请的积压。不是所有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都需要注册,例如用作防止其它申请人注册的防御性申请或由于技术变化或与竞争对手的关系变化而不必注册的申请。
没有相关规定
没有相关规定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由于实用新型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行使权利(包括“警告”)时必须更加的谨慎的判断,以避免滥用某些瑕疵的权利。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实用新型专利权与发明专利权的法律效力相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拥有使用其专利的独占权利。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获得实用新型权独占许可的许可人在商业上实施实用新型权的,应该在登记的围实施。
关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或其他犯罪行为的处罚或赔偿的规定与发明专利相同。
实用新型法第45条(侵权)
(1)对侵犯实用新型权或者独占许可的行为人,处以7年以下的劳动监禁或者1亿元以下的罚金。
(2)第(1)款规定的犯罪由受害的当事人提出控诉启动。
实用新型法第47条(虚假标记)
违反依据本法第44条参照适用的专利法第224条第(1)款至第(3)款规定的人,处以3年以下的劳动监禁或者2千万元以下的罚金。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实用新型是为了促进与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相关的创新的保护和利用,从而促进社会和科技的进步。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比发明专利的保护客体窄。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实用新型法第1条(宗旨)
本法旨在鼓励、保护和利用实用的设备发明,从而改进和发展技术,并促进产业发展。
2.保护期限
实用新型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
(法57,58条)
(发明:因诈骗或错误标记行为而获得实用新型登记或者审判决定者,判三年以下徒刑或者三百万日元以下罚金。)
侵害罪、诈骗和错误标记罪属于即使没有控告也可公诉的罪责。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有所得,可以并处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专利法第63条)
降低实用新型权利有效期第三方的监督负担。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它不是确定专利是否有效的行政决定。任何人可以查阅或复制该评价报告。
-
可提出技术评价报告请求的次数
没有限制(任意次数)
仅一次。
有多个请求人请求做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做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7条)
侵权、仿冒、欺诈的法律后果
侵害实用新型权或者专用实施权的人,判五年以下徒刑或者五百万日元以下罚金,或者两者并判。
(法56条)
(发明:侵害专利权或者专用实施权的人,判十年以下徒刑或者一千万日元以下罚金,或者两者并判)
诈骗,因诈骗或错误标记行为而获得实用新型登记或者审判决定者,判一年以下徒刑或者一百万日元以下罚金。
对于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处(并未区分专利和实用新型)
对于“实用新型技术评价报告”
专利审查部门(并未区分专利和实用新型)
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审处理200件申请(包括撰写补正通知书);
自申请之日起至登记最快需要7周(对申请说明书、权利要求围,附图或者摘要的修改,自申请日起1个月)
审查周期为4~5个月,等待公告时间为2~3个月
与专利申请相同
KIPO中实用新型申请的审查周期与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相同。2011年专利申请的年平均审查周期为16.8个月
5.技术评价报告
提供技术评价报告的义务
在提供其有关登记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技术评价书并警告之前,实用新型权人或者专用实施权人不能对侵害其实用新型权或者专用实施权的侵害人等行使其权利。(法29条之二)
审查程序
见最后一页图。
1.受理申请;
2.
3.专利分类;
4.
5.初步审查;
6.
7.授予专利权;
8.
9.公告。
与专利审查的程序相同
审查部门
“基本要求”的审查:
1.审查促进局(实用新型部)
>分类研究员对“基本要求”的预审查。(3人)
>实用新型部(2人)审查补正要求及其他相关事宜。
2.审查部门
>每个部门选出的专利审查员(4人)审查“基本要求”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为了平衡实用新型权利人和公众之间的利益,专利法赋予实用新型权利人在一个有限的期限,即10年,拥有使用该实用新型的独占权利。
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比发明的保护期限短。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实用新型法的目的在于在一定时期承认实用新型权,通过对实用新型权设置有限的期限来协调实用新型权利人的利益和普通公众的利益,以及一旦实用新型权期限过期,允许普通公众自由使用该实用新型权。
-
技术评价报告的容
实用新型登记申请的规定与以下有关:
-出版公开或互联网致公众所知的新颖性;
-现有技术影响和在先申请(包含专利申请)
-与实用新型登记有关的可登记性
(法12条).
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容包括:
1.是否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2.是否是与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相关的适于适用的技术方案;
过失的推定
没有;
当权利人要求侵权人作出损害赔偿时,必须证明该侵权行为为主观故意或根据民法案认定为过失的结果。
专利法中有关于“过失推定”的规定。
没有相关规定
实用新型法第30条(专利法的参照适用)
专利法第126条、第128条、第130条、第131条和第132条参照适用于对实用新型权人权利的保护。
注:
专利法第130条(过失的推定)
(审查指南第十部分第2.3.1章)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适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第2条第3款)
利用自然法则在技术构思上的创造,涉及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结合,并且适于工业上实用。(实用新型法第2条、4条)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如果将不能从外部判定的方法、化学物质或者绘图等作为实用新型可授权的保护客体,对于第三方来说,判断实用新型权的容是非常困难的。
中日实用新型对比研究表
日本
中国
国
1.保护客体
利用了自然法则的技术构思上的创造,涉及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结合,并且适于工业上实用。(法1,2,3条)
产品:具有一定的形状,该形状是确定的空间形状,可运输并且用途明确。
形状:以线或平面表现出来的外部形态。
结构:三维的空间构造
结合:两个或多个产品在空间上各自分离,并且他们具有独立、固定的空间结构或形状,当他们结合时由于相互作用而产生了一定应用价值。
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者独占许可的人在侵权行为上被推定为有过失。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由于登记之前没有实质审查程序,因此让本领域技术人员研究包括其有效性在的所有已登记的权利是不恰当的。因此,专利法103条不适用于实用新型法。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对于实用新型权侵权情况下的损害索赔,实用新型权利人承担证明侵权人过失的责任,但是过失行为一般难以被证明。因此,过失推定倾向于将举证责任转移给侵权人,其通过基于在实用新型官方公报和实用新型登记簿中的实用新型权的公告来推定侵权人的过失。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只有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通常,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不会提供对专利权不利的证据或现有技术。当制作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部门发现评价报告中存在错误时,可以主动更正其中的错误。当请求人认为评价报告中存在错误需要更正时,他可以提出更正请求。更正后的评价报告将及时送给请求人。在专利权评价报告作出后,任何人可以查阅或复制该评价报告。
-
<法条或规定设置的目的>
技术评价报告中有一系列的“原告观点”。当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认同评价报告时,应当请求作出另外一份技术评价报告并附上其对原评价报告所持的个人观点。上述规定是为了作出高质量的评价报告以满足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