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_规章制度_
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下面是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一、为了规范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依法与公司行政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二、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基础和关键环节。
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合作;协商一致;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原则。
三、平等协商是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协商的主要内容如下:1、集体合同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以及已订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2、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的制定和修改;3、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措施方案制定;4、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及职工文化体育生活。
5、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6、职工民主管理;7、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它事项。
四、参加平等协商的代表,每方为七名。
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公司工会一方的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工会一方的其它代表由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女职工委员会负责同志和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定的职工代表组成。
公司行政一方的首席代表为总经理,公司行政一方的其它代表由总经理直接指派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担任首席代表,并授予相应权力。
五、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因特殊情况造成空缺由空缺方另行指派。
六、公司工会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五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个人严重过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影响以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文本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公司工会代表应就草案的产生过程及各自承担的主要义务作出说明。
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第三条集体合同是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工会主席代表全体职工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
适用于公司行政和全体职工。
第二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原则第四条应遵循合法、平等合作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应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
第六条应遵循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
第三章协商主体和协商的主要内容第七条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经营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签订集体合同公司方面的首席代表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方面的首席代表是工会主席。
第八条集体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教育与培训;保险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合同期限;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集体合同期限为一年。
第四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相关要求第十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协商时,应由其书面委托的授权代表为首席代表,公司工会主席因故不能参与协商时,应由其书面委托的工会代表为首席代表。
参与协商的双方代表人员在全部协商期间应保持稳定。
第十一条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签订后按法定程序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为有效。
第十二条要建立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由工会与公司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按《集体合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集体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双方各两份,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两份,市总工会、上级主管工会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发至职工代表,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
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
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的制度。
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1. 集体协商的主体: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的代表与企业代表进行协商。
2. 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3. 集体协商的程序:集体协商一般要经过协商准备、协商会议、审议通过、公布实施等几个阶段。
4. 集体合同的签订: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由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5. 集体合同的监督: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生效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范本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发展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当经营利益,合理配置、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本公司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本集体合同。
第二条本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事宜,依照本集体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集体合同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章集体协商第四条甲乙双方集体协商时,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平等对话;(二)公平、公正、公开;(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四)合法、合理、适度。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定期举行集体协商会议,就公司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讨论和协商。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集体协商过程中,应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和诉求,并就达成一致的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章工资分配第七条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经营效益,经与工会充分协商,参照当地员工年均工资水平,制定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定期与工会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等进行协商。
第九条员工工资应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条公司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确保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应保证员工享有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章保险福利第十四条公司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员工在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
第十五条公司应设立福利制度,关心员工的生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七章争议解决第十六条双方在履行本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1. 引言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关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概念、作用、流程和实施情况,并分析其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性。
2. 集体谈判的概念集体谈判是劳资双方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方式,就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劳动纪律等相关事项达成共识的过程。
在集体谈判中,劳方通常由工会代表团体或劳动者代表组成,而资方则由企事业单位的代表组成。
集体谈判的目的是通过协商,达成一份双方都能接受的集体合同。
3.1 保护劳动者权益集体谈判为劳动者提供了维护权益的平台。
劳方通过集体谈判可以争取更好的工作条件、薪资待遇、福利保障等,从而提升劳动者的福利水平。
3.2 促进劳资和谐集体谈判是劳资关系和谐发展的基础。
在集体谈判中,劳资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增加沟通和合作的机会,提升劳资关系的稳定性。
3.3 维护社会稳定集体谈判的稳定运行对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协商解决劳资矛盾,可以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集体谈判的流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4.1 准备阶段在集体谈判之前,双方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劳方通常由工会或劳动者代表团体组织,并确定代表团队和谈判目标。
资方则需要组织代表团队,并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4.2 开始谈判双方代表团队在事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可以交换意见、提出要求、争取利益。
4.3 达成协议双方通过谈判逐渐接近共识,并最终达成协议。
协议内容通常包括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福利待遇、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4.4 签署合同达成协议后,双方将合同内容进行书面化,并在双方代表的见证下进行签署。
集体合同的签署意味着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承诺。
5. 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情况集体合同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实施情况。
在一些发达国家,集体合同制度已经成熟并得到广泛实施。
浅谈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几点思考
谈谈你对我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看法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组织在新时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根本任务。
《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这就深刻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突出维护职能,重点是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其主要的手段和机制就是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因此,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落实《劳动法》,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重要制度保证,也是工会组织履行基本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
我们在签订集体合同中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做好签订工作,具体做法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意义通过组织各分工会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学习,认识到我们是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企业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搞好企业的发展就必须把职工的切身利益与企业兴衰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达到充分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目的。
因此,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对集体合同进行平等协商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内容和不可缺少的一环。
从工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一点上来说,工资、福利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工会必须把履行集体合同作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
二、集体合同协商的步骤和内容1、成立组织。
成立集体合同协商工作小组,协议双方代表各三人,工会主席担任职工首席代表,总经理担任行政首席代表。
2、起草合同。
由工作小组起草集体合同,同时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及预测,并了解职工的想法和要求,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集体合同草案。
3、征求意见。
召开不同形式的会议,颁布集体合同草案,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建议,并收集汇总。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1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篇一: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一、概念1.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 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2.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 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3.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 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5.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 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 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 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1.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2.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 发挥职代会作用3.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4.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5.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调动职工积极性6.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 带动工会全面工作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1.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2.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 每方3——15人;企业方协商代表, 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 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3.内容:《重庆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15项应当包括的内容, 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略)。
工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工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1.定义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活动。
集体协商由双方分别派出同等数量代表进行,每方至少三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期限一般为1至3年。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协议的行为。
由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当地物价指数等因素的不断变化,工资集体协商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集体协商代表产生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选派,企业工会组织推荐人选,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企业工会主席应当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由其书面委托本方一名代表担任。
企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当作为职工方的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代表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者得到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或者行业工会指导企业职工民主推荐产生,并经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
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担任本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由其书面委托本方一名代表担任。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聘请本单位、本行业和区域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所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
双方协商代表不得互相兼任。
3.集体协商过程集体协商的程序主要有协商准备、启动协商要约、召开协商会议、审议审查履约等。
(附件《集体协商流程图》)协商要约:集体协商双方均可以就签订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
要约接受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要约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答复。
协商会议: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共同主持,共同指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员;提出要约一方对协商议题和解决方案作出说明;对相关议题进行平等商谈;双方首席代表在每次会议记录上签字;对达成一致的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集体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
《劳动法》第84条:因签定集体合同发生争议, 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 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 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集体合同规定》具体为15项,增加了女职工 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 合同管理、奖惩、裁员等
《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1月20日)
第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集体合同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一)集体合同制度与集体协商制度 1、从集体合同制度角度看,集体协商是签订
集体合同的一个程序,是一个过程的两个阶 段; 2、集体协商也可以是一个独立调整劳动关系 的机制。这种协商不一定签订集体合同;
3、集体合同制度肯定包括集体协商程序; 集体协商的结果则可能有两种:
④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 规、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代会决议等情况;
⑤审议决定有关职工工资分配和福利的重大事项。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 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①听取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生产经营 等方面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方 案和企业重要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草案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仲裁与诉讼关 系的新规定(第47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 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 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 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 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_文秘知识
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下面是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一、为了规范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依法与公司行政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二、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基础和关键环节。
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合作;协商一致;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原则。
三、平等协商是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协商的主要内容如下:1、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以及已订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2、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3、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措施方案制定;4、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及职工文化体育生活。
5、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6、职工民主管理;1 / 37、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它事项。
四、参加平等协商的代表,每方为七名。
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公司工会一方的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工会一方的其它代表由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女职工委员会负责同志和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定的职工代表组成。
公司行政一方的首席代表为总经理,公司行政一方的其它代表由总经理直接指派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担任首席代表,并授予相应权力。
五、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因特殊情况造成空缺由空缺方另行指派。
六、公司工会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五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个人严重过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影响以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
篇一: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2010年11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四条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遵循相互尊重、公平合理、诚实守信、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六条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实行属地管理,由企业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与监督。
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与监督中央属和省属企业,也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与监督。
地方总工会、地方产业工会及代表企业方面的组织应当帮助、指导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集体协商第七条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活动。
集体协商由双方分别派出同等数量代表进行,每方至少三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八条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选派,企业的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
企业工会主席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担任本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由其书面委托本方一名代表担任。
企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当作为职工方的协商代表。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或者行业工会指导企业职工民主推荐产生,并经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职工一方可以通过行业性、区域性工会与本行业、本区域的企业方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
辽宁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版通用1篇
辽宁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版通用1篇辽宁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最新版 1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__劳动法》和《中华人民__工会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就确定劳动关系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五条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确定其他有关劳动关系的事项,必须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
第六条实施集体协商,必须遵循合法、平等、诚信、互利和合作的原则。
第七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行为进行监督,并会同总工会等共同研究解决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中的问题。
第八条工会应当通过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
各级总工会对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依法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
第九条用人单位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第十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各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意向。
已经建立工会的,职工通过工会提出;尚未建立工会的,可以由职工推举的代表提出。
一方提出集体协商意向后,对方应当在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就集体协商意向达成一致的,应当在15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确定各自的协商代表。
第十二条职工方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民主推选产生,首席代表由工会__担任;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由职工民主推选,并须得到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用人单位方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担任。
用人单位方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集体协商与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集体协商与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本制度的订立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集体协商与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员工利益的合理保护和管理的公平公正。
通过此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凝集力,促进双方的和谐与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等。
三、集体协商1.集体协商的原则1.1 自己乐意原则:集体协商应基于双方自己乐意的基础上进行,任何一方均不得强迫或威逼对方参加协商。
1.2 平等原则:集体协商应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保障各方在协商中的平等权利和地位。
1.3 诚实原则:各方在集体协商中应当保持真实、诚实的态度,不得有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1.4 互谅原则:集体协商中各方应相互敬重、理解和谅解,努力寻求双方的共同利益,协商解决问题。
2.集体协商的内容2.1 工资待遇:就工资标准、薪资支出周期、奖金制度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确保员工的合理收入水平。
2.2 工作时间:就工作时间布置、加班制度、休假政策等方面进行协商,确保员工合理的休息和工作时间。
2.3 劳动条件:就工作环境、劳动保护设施、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进行协商,确保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舒适。
2.4 其他事项:就员工福利、晋升机制、培训机会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全面考虑员工利益和发展需求。
3.集体协商的程序3.1 提出协商要求:任一方可提出协商要求,并明确协商的事项和目标。
3.2 协商组织:由企业和员工代表构成协商组织,进行集体协商工作。
3.3 协商会议:协商组织依据协商要求召开协商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
3.4 协议达成:经双方协商全都,达成集体协商协议,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
3.5 协议生效:集体协商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并在企业内部广泛宣传,确保员工知晓。
4.集体协商的效力4.1 集体协商协议的效力要高于企业规章制度和个人劳动合同,但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
4.形式的规范性。集合体是要式合 同,根据《劳动法》和《安徽省集 体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集 体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内容主 要是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必须 经过集体协商这个法定程序,最后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 生效。
5.法律效力的扩张性和约束性。依 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其约束力的范 围不仅覆盖合同主体双方,而且覆 盖到双方主体所各自代表的劳动者 群体和用人单位群体。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
1.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工资分配制 度、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办法;年 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 平;工资调整幅度及办法;奖金、 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加班加点、 病假、休假等特殊情况下工资;实 行计件工资制的计件单价的确定等。
2.劳动定额标准。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非标准工时制 度的岗位及办法;加班加点办法; 周休息日安排;实行非标准工时制 度职工的休息日安排;带薪年休假 及其他假期安排等。
2.协商前准备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要做好准备工作, 如实向对方提供所需的资料。
3.召开协商会议
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
4.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经过集体协商会议达成一致的,应 当根据协商结果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经过双方协商代表确认后,由双方 协商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并公示。
(七)集体合同的审查
1.审查机构。在我国,集体合同的 审查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集体合同的审查实行属地 管辖。
2.报送审查。集体合同双方首 席代表签字后,应当自双方首 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 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报送有管 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审查。接受审查的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 办理登记手续。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劳动关系管理方式,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资双方的平等协商和合作。
本文将从集体协商的概念、特点、实施流程和作用等方面进行阐述,探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重要性。
一、集体协商的概念与特点集体协商是指劳资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善意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合同的过程。
集体协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平等性:集体协商要求劳资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平等对待,遵守公平原则,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2.自愿性:集体协商是自愿行为,不得强制任何一方参与,也不能诱导或限制自愿参与集体协商的权利。
3.公正性:集体协商要求公正、公开、透明,在协商的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4.善意性:集体协商应基于善意,劳资双方应本着积极的态度,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发展。
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实施流程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实施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协商需求识别:劳资双方根据双方利益和需求的变化,确定协商的议题和目标。
2.协商事项明确:确定协商的事项范围,明确协商的主题、参与方及协商的时间地点等。
3.协商团队组建:双方组建协商团队,明确各方的代表人员及其参与的角色和权限。
4.信息交流与研究:双方充分交换信息,并进行相关调研分析,明确问题的实质和解决方案。
5.协商议题讨论:双方在协商会议上就议题进行讨论,提出各自的主张和建议。
6.协商结论达成:劳资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制定集体合同。
7.集体合同签订:双方在达成协商结论后,按照具体的法律程序,签署并履行集体合同。
三、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劳动者权益:通过集体协商,劳动者能够参与劳动关系的决策和管理,维护自身权益,改善工作条件和待遇。
股份公司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制度
股份公司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制度l 总则1.1 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职工和工会的一项基本权利。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1.2 工会和公司在集体协商和制订集体合同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a 合法;b 平等合作;c 协商一致;d 兼顾国家、公司和职工利益;e 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 集体协商制度2.1 集体协商是指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协调的行为。
2.2 公司工会应当与公司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一般一年举行二次,特殊情况可临时约定。
2.3 集体协商的内容:2.3.1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对己订立的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2.3.2 公司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2.3.3 集体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的内容;2.3.4 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2.3.5 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2.4 集体协商代表每方为三至十名,双方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2.5 公司代表,由其法人代表担任或指派。
2.6 参加集体协商的工会一方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负责人为首席代表。
2.7 工会一方的其他代表可由工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女职工组织的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
工会可聘请有关专业人员作为顾问参加集体协商。
2.8 工会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
因特殊原因空缺,应当由工会重新指派代表。
2.9 参加集体协商的工会代表受国家法律保护,除个别人的严重过失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进行歧视性的辞退或作不利于其就业条件的工作变动。
2.10 双方首席代表应在协商前一周,将拟定协商的事项通知对方,并约定协商的时间和地点。
2.11 协商中应由提议方将协商事项按相互约定的程序进行,如有临时提议,应在各项议程完毕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
情况沟通。工会应就协商议题征求企业职能部门的意 见,对议题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或调整。再由工会负责 人与企业领导人进行沟通,协调双方的立场和意见,尽 可能将职工的要求同企业方的意见统一起来,使议题更 加切合实际。
三是拟定协商方案。协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协商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事项;协商议题及 其说明;协商的原则和程序,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同时要附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信息资 料和数据分析,以备协商时查阅。 在制定方案时,要明确协商的目的性。为签订 综合性集体合同,协商内容应以确定劳动标准为主; 为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或协议的,内容应以专门问题 为主;为解决与职工具体利益方面的其他问题而进 行的协商,内容应以多数职工最关心、最迫切的问 题为主。
在协商内容上应区分一般和重点,以便在协商 过程中把握好轻重缓急,重点问题重点谈,着力 解决主要问题。
在方案目标的确定上应确定底线和高限。底线 是协商中退让的保底线,高限是通过分析测算, 通过努力所要达到的最大值,为职工争取尽可能 多的权益。
二是确定协商议题。协商议题可以由工会或企业方 起草,也可以由双方指派代表组成起草小组共同完成。 工会在确定协商议题时,需要抓好三个环节: 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使 议题充分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 议题筛选。将职工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结合现行政 策和企业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协商议题。
(1)工会协商前的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主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宣传工作。通过会议、举办培训、组 织知识竞赛等,运用宣传媒体、阵地等向广大干部 职工宣传国家有关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入宣讲集体协商和集体 合同的内容、形式、作用、意义,宣传引导职工关 注自身权益、提高维权意识,懂得依法享有的权利 和应尽的义务,知晓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双赢目标 的道理。通过宣传提高职工的认识,激发职工参与 的积极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份公司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制度
l 总则
1.1 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职工和工会的一项基本权利。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1.2 工会和公司在集体协商和制订集体合同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a 合法;
b 平等合作;
c 协商一致;
d 兼顾国家、公司和职工利益;
e 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 集体协商制度
2.1 集体协商是指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协调的行为。
2.2 公司工会应当与公司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一般一年举行二次,特殊情况可临时约定。
2.3 集体协商的内容:
2.3.1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对己订立的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
2.3.2 公司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3.3 集体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的内容;
2.3.4 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2.3.5 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2.4 集体协商代表每方为三至十名,双方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2.5 公司代表,由其法人代表担任或指派。
2.6 参加集体协商的工会一方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负责人为首席代表。
2.7 工会一方的其他代表可由工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女职工组
织的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
工会可聘请有关专业人员作为顾问参加集体协商。
2.8 工会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
因特殊原因空缺,应当由工会重新指派代表。
2.9 参加集体协商的工会代表受国家法律保护,除个别人的严重过失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进行歧视性的辞退或作不利于其就业条件的工作变动。
2.10 双方首席代表应在协商前一周,将拟定协商的事项通知对方,并约定协商的时间和地点。
2.11 协商中应由提议方将协商事项按相互约定的程序进行,如有临时提议,应在各项议程完毕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2.12 协商形成一致意见,须形成书面条文,提交公司职代会讨论审议。
2.13 如协商未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暂停协商,中止期限不超过60天,具体中止期及下次协商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3 集体合同制度
3.1 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3.2 经双方签订的集体合同主要规定当事人的义务和履行义务的措施,它对公司和职工均有约束力。
3.3 集体合同的内容:
3.3.1 劳动报酬;
3.3.2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3.3.3 劳动保险;
3.3.4 生活福利;
3.3.5 职业培训;
3.3.6 劳动保护;
3.3.7 纪律与奖惩;
3.3.8 合同的执行;
3.3.9 合同期限,变更及解除。
3.4 签订集体合同之前工会应当收集职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单独或与公司共同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3.5 工会根据拟定的集体合同草案按规定与公司进行集体协商达成一致并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工会主席签字。
如集体合同草案经审议未获通过时,由双方重新协商,进行修改。
3.6 集体合同签字后,应报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及上级工会。
3.7 本条例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