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垃圾站危废施工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厦门丞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现行有关法令、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巴垃圾站危废仓库改造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内容:1、人工割槽路面100mm*100mm*100mm(85m);
2、门口坡道地面,砼面层厚度为200mm(17.6m²);
3、水沟砌筑、粉刷(22 m²);
4、室内地面采用C30商品砼厚度为100mm(104m³)
5、高密度聚乙烯防水材料厚度为2mm(110 m²)
6、砖墙采用180mm砌筑(12 m³)
7、砖墙采用双面粉刷(96 m²)
8、吊顶原吊顶高度升高至室内净高3000mm位置(30m²)
9、新铁门制作、安装尺寸2600*3000*2(15.6 m²)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14年9月20日
2、竣工日期:2014年9月30日
3、合同工期总天数1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甲方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按甲方施工要求,乙方以总价人民币五万贰千圆整(¥52000.00)包工包料(本报价采用包干价含税费),详见附件1(工程报价单)。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9月20 日
合同订立地点: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工期延误处理
如因工程变更或因人力不可抗力之因素(天灾、恶劣天气条件等)及非乙方因素之停电造成停工,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停工,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罚款。延误三十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八、工地安全及保险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和安装过程中所引起的任
何人身或物资的损坏或损伤,同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坏赔偿、诉讼费及其它开支。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合理要求,经甲方两次以上通告仍未解决或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九、配合工程
甲方配合工程如下:
1、施工所需水、电及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厂内合同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开通合同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通畅。
乙方配合工程如下:
1、施工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如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整改;
2、文明施工,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废物;施工完成,场地恢复原状,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3、妥善保护地下管线,因乙方施工不慎损坏管线,乙方应无偿修复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之日起一周内完成检视及验收程序。
十一、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现场如有发生变更按报价单相同项目报价进行增减,没有的分项工程按双方协商确定。
2、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支付方式:本工程采用四次支付工程款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2)、第一次款项支付时间:合同签订,乙方开具合同金额20%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即¥10400.00元(大写:壹万零肆佰园整);
3)、第二次款项支付时间:工程完工,乙方开具合同金额50%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工程款,即¥2600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圆整);
4)、第三次款项支付时间:通过甲方验收,经第三方审核完成,乙方开具剩余金额发票后,甲方支付至审定价的95%,剩5%为工程的质保款;
5)质保期(壹年)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尾款。
十二、质保期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壹年整。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签章)单位名称:(签章)
单位地址:厦门集美区金龙路9号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