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的法律界定
国际税收 第5章 国际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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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际税收屏蔽避税法 国际税收屏蔽避税法 指跨国纳税人在东道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延期纳 税,从而使在”延迟期”或”屏蔽期“内其财产 和所得得到该国法律的屏护,而暂时免除其税负 的国际避税措施。国际税收屏蔽实质并不是减少 纳税人的应纳税款,而是推迟纳税人的纳税时间。 被推迟的纳税时间称之为”延迟期”或”屏蔽 期”。
5.2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1.转移税收主体 转移税收主体 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税收主体迁移出该 国,成为另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税收主 体,或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管 辖的税收主体,以规避或减轻纳税义务。
(1)真正移居。居住在高税国的跨国自然人 ,为了 真正移居。 真正移居 减轻纳税义务,将其住所迁往低税国,以成为低税 国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方式来规避税收 。 例:跨国纳税人洛克先生生活在B国,属于B国的 居民。某纳税年度洛克先生在H国工作,在该纳 税年度内洛克先生在B国和H国取得的所得分别 为60万美元和40万美元,B国、H国均行使居民 税收管辖权,并以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课税,B 国、H国的所得税平均税率分别为40% 和30%。 洛克先生为了规避高税国B国的税负,将居所移 居到H国,可有效地减轻税负,达到避税的目的。
5.选择最有效避税的公司组织形式 选择最有效避税的公司组织形式 纳税人杰克逊准备在中国经营一家水果店 例:纳税人杰克逊准备在中国经营一家水果店, 交了营业税后,年盈利 万元。 年盈利2万元 交了营业税后 年盈利 万元。该商店如按合伙 人课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税率为40% 纳税人杰克逊可 人课征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 %,纳税人杰克逊可 净得税后利润12000元(即20000-20000×40 净得税后利润 元 × %)。这家商店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 税率30% 这家商店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税率 %)。这家商店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 税率 %, 税后利润14000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 纳税人杰 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纳税人杰 税后利润 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 克逊还要再交一道个人所得税5600元(即 克逊还要再交一道个人所得税 元 14000×40%)。这样 杰克逊净得税后利润只 %)。这样 × %)。这样,杰克逊净得税后利润只 多负担所得税款3600元 有8400元。与前者相比 多负担所得税款 元 与前者相比,多负担所得税款 元 )。面对这一现实 (即11600-8000)。面对这一现实 专家们可以 )。面对这一现实,专家们可以 告诉杰克逊不要作出组织公司的决定。 告诉杰克逊不要作出组织公司的决定。
国际税收(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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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章 国际避税和逃税
9.1 国际避税和逃税 9.1.1 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 家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 家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特例 和缺陷,以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和缺陷,以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9.1.2 国际逃税 国际逃税 国际逃税则是指纳税人采取虚报、谎报、 国际逃税则是指纳税人采取虚报、谎报、隐 瞒、伪造等各种非法的跨国税收欺诈手段,以 伪造等各种非法的跨国税收欺诈手段, 达到逃脱或减少其总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 达到逃脱或减少其总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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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纳税人的真正迁移 —— 合并迁移法或分 立迁移法 合并迁移法或分立迁移法是企业有事采 用的国际避税方法。 用的国际避税方法。由于世界各国税法和税 收协定对不同组织形式、不同规模、 收协定对不同组织形式、不同规模、不同资 本结构等企业的税收待遇是不同的, 本结构等企业的税收待遇是不同的,因此很 容易被跨国纳税法人利用来避税。 容易被跨国纳税法人利用来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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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90年代 在20世纪 年代,西班牙著名女子网球运 世纪 年代, 动员桑切斯,把其居所从IIT最高边际 动员桑切斯,把其居所从 最高边际 税率可达56% 税率可达 %的西班牙迁移到了避税 地——安道尔。 安道尔。 安道尔 美国著名康波食品公司继承人、 美国著名康波食品公司继承人、亿万富翁 约翰多伦斯三世, 约翰多伦斯三世,把其美国国籍改为遗 产税税率只有2%得到爱尔兰国籍, 产税税率只有 %得到爱尔兰国籍,而 当时美国的遗产税税率为55%。 当时美国的遗产税税率为 %。
国际避税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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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方式和方法国际避税方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通过纳税人的国际转移进行避税纳税人(包括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的国际转移,是指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纳税人迁移出该国,成为另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纳税人,或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纳税人,以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国际避税方式。
如纳税人从高税国迁往低税国成为低税国的居民。
(二)纳税人不迁移进行国际避税,一般来说,纳税人要规避其纳税义务,就要设法迁移。
但利用有关国家税法和税收协定的漏洞和缺陷,纳税人有时不迁移也可以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
如纳税人虚假迁移其住所,即纳税人法律上已迁出了高税国,但实际上并没有在其他任何国家取得住所。
如果一个高税国的纳税人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不是这个国家的居民,而是另一个国家的居民,那么尽管实际上他是这个国家的居民,他的纳税义务还是可以减轻,甚至消除。
因为各个国家关于住所或居所的法律规定并不一样,法律解释也不相同,使纳税人利用住所或居所的虚假迁移进行国际避税成为可能。
(三)通过征税对象的国际转移进行避税征税对象的国际转移,是指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征税对象转移出该国,成为另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征税对象,或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征税对象,以规避或减轻纳税人总纳税义务的国际避税方式。
这类避税方式花样很多非常复杂,如通过建立免税常设机构转移应税所得。
目前,许多国家的双边税收协定都对跨国纳税人常设机构的经营活动规定了大量免税待遇。
这些经营活动包括货物仓储、存货管理、货物购买、广告宣传、信息提供或其他准备性、辅助性营业活动等。
这样,跨国纳税人就可以把设在没有这类免税待遇的国家的常设机构所从事的货物购买、存储等活动,转移到有免税规定的有关国家的常设机构中去,以转移应税所得,达到避税的目的。
再如,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转移应税所得,从而避税。
这是目前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采取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国际避税方法。
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及法律规则-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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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港的特征
• 避税港都有独立的低税结构和明确的避税区域范围 • 大多数避税港都有严格保护银行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法律制度,避税港政府对商业活动干预甚少 • 绝大多数避税港都拥有快捷便利的交通、发达的通
讯以及完善的基础设施
利用避税港避税的主要方式
• 利用基地公司虚构中转销售业务,实现销售利润的跨 国转移
国际避税港(Tax haven)
概念
“避税港是指这样的地方,人们在那里拥有或取得收入而不必 承担税收,或者仅承担比主要工业国家轻得多的税收”
-------国际税务专家肖温爱德华
国际避税港(Tax haven)
这些国家和地区主要有三类: 1、无税避税港。不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 和财产税,如百慕大群岛、巴哈马、瓦努阿图、开曼群岛等 2、低税避税港。以低于一般国际水平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财产税等税种,如列支敦士登、英属维尔 京群岛、荷属安的列斯群岛、香港、澳门等 3、特惠避税港。在国内税法的基础上采取特别的税收优惠措 施,如爱尔兰的香农、菲律宾的巴丹、新加坡的裕廊等地区
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及法律规则
<国际经济法>
目录
• 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概述 • 国际逃税的形式与法律管制
逃税的主要方式 法律管制
• 国际避税的形式与法律管制
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流动进行国际避税 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流动进行国际避税
• 国际逃税与避税的防范
单边模式 国际合作
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概念
国际逃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通常是指跨国纳 税人不遵守征税国国内法或国际税收协定的规定,采 取某种隐蔽的非法手段,以减少或躲避就其跨国所得 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国际避税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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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国家和地区。根据这一定义,日本的税务当局 列举出33个属于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 3、德国 税务部门将实际税率低于30%的国家或地区 列为避税地,并且列出29个国家和地区。 4、法国 规定无所得税或税率低于法国同类所得适用 税率2/3的国家和地区属于避税地,并列举了38 个避税地国家或地区的名单。 在发达国家中,也有许多国家没有避税地的 定义,也没有列举避税地的国家名单,例如荷兰、 新西兰、英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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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什么是国际避税
一、避税的含义 要弄清什么是国际避税,自然要先弄清什 么是避税。避税是与偷税相近的一个概念。虽 然有些国家对“偷税”一词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但没有哪个国家在税法中对“避税”的概念做 出解释。 一般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着以下区 别: 1、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 情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缴纳税款,而避税则是 指纳税人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 2、偷税直接违反税法,是一种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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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避税地国家(地区)的名单并非一 成不变,随着国家税收制度的变化,一些原有的 避税地国家可以不以处在避税地的地位,而以在 非避税地国家的也可能变成避税地。 例如,加拿大在几十年前也是一个国际避税 地,因为当时加拿大政府规定,在加拿大安大略 省注册成立的非居民公司可以不缴纳加拿大的所 得税,而且它还可以利用1942年加拿大与美国签 订的税收协定中的优惠条款规避美国的所得税。 1967年,美国与加拿大的税收协定重新修订,新 协定取消了第三国居民利用加拿大非居民公司规 避美国税收的可能性。与此同时,加拿大政府也 不再允许成立新的非居民公司。以后,加拿大又 通过了一系列反避税立法,使其从一个避税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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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避税地
一、什么是国际避税地 国际避税地(又称避税港)通常是指那些可以 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 国家和地区。 国际避税地的存在是跨国纳税人得以进行国 际避税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没有国际避税地, 跨国纳税人经常性的国际避税活动就难开展。 国际避税地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名称:英 语国家称其为“避税港” ;法国人叫它“财政 天堂” ;德国人则习惯称它为“税收绿洲” ; 避税地国家和地区忌讳避税地一词,往往自称为 “金融中心”。
避税的法律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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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的法律规制避税涉及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涉及私法意思自治与税法形式理性、税收实质公平与税收法定主义乃至国家公共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等根本关系,有必要作理论上的深入探讨。
一、关于避税的法律界定由于纳税义务客观上表现为国家对人民财产自由权的一种侵害,因此,从纳税主体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支出是其“经济人”性格的必然选择。
按照现代法治国家的理念,并非每个公民均须承担纳税义务,只有满足了法律所设定的课税构成要件,也就是具备了税收负担能力,公民与国家才产生税收债务关系。
可见,公民无主动为国家创造税收的积极法律义务,国家不能要求每个公民都积极参加劳动、创办公司、参与投资以创造税源。
因此,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理性决策、合理筹划,争取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解释、回避税法所规范的课税事实、利用税收优惠调整行为方式等,应当为法律所允许。
问题的核心生于,在上述行为中哪些属于国家所鼓励的节税行为,哪些是国家欲予否认其效力的避税,还有哪些是国家税法明令禁止的偷税行为。
从理论上明晰界定三者之间的法律边界,才能彰显税法鼓励节税、否认避税、打击偷税的指引作用。
由于避税介于节税与偷税之间模糊地带,有必要首先澄清避税的法律概念。
对于何为避税的问题,理论界一般从是否符合立法意图、是否滥用私法形成权、是否以取得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等方面加以认识,但各种观点之间又各有侧重。
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法所规定的课税要件已把各种经济活动乃至经济现象类型化,这些经济活动乃至经济现象在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原则规制下,可以自行选择某种法律形式以达成一定经济目的或实现一定经济性成果。
如果纳税人选择通常所不用的法律形式不但实质上实现了所预想的经济目的乃至经济性成果的目的,而且还回避掉了通常所采用的法律形式相对应的课税要件,使其税收负担减轻或排除了他们的税收负担,此称为避税。
”我国台湾地区学者陈清秀认为:“税捐规避乃是指利用私法自治契约自由原则对于私法上法形式之选择可能性,从私经济交易之正常观点来看,欠缺合理之理由,而选择通常所不使用之法律形式,于结果上实现所意图之经济目的或经济成果,但因不具备对应于通常使用之法形式之课税要件,因此减轻或排除税捐负担。
国际避税方法及避税方法
![国际避税方法及避税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f340f874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c6.png)
国际避税方法及避税方法个人避税方法:1.合法居留地转移:选择一个税收政策较宽松的国家成为自己的合法居住地,这样可以享受该国的税收优惠政策。
2.使用离岸公司:将资金转移到离岸公司,离岸公司通常处于低税收或无税收的国家,并通过合理的安排,将收益转移至这些公司,从而减少税收负担。
4.利用双重税收协定:选择有双重税收协定的国家进行投资和经营,从而避免在两个国家之间被重复征税。
5.合理利用税收减免政策: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个人税收减免政策,如教育、医疗、房产等方面的冲减措施。
企业避税方法:1.投资于低税率国家:选择有较低税率的国家进行投资,以减少企业纳税负担。
2.跨境转移定价:合理调整跨境企业间的价格策略,将利润转移到税收较低的国家,以减少总体税负。
3.利用税务天堂:设立离岸公司、利用特殊税务地点,将企业的收入转移到税务优惠的地区,以减少税负。
4.利用双重税收协定:利用双重税收协定的相关条款,最大限度地减少在两个国家之间的重复征税。
5.合理利用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利用各个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税政策、奖励政策等,以降低企业的税负。
需要强调的是,避税并非逃税,是合法的减税行为,遵循国际税收规则的前提下进行的。
在进行国际避税时,应遵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税收法律。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对避税行为越来越趋于规范,各国税务机构加强了对跨境税收合规的监管控制力度。
因此,在进行国际避税时,需仔细研究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与专业税务顾问进行合作,以确保遵守各国税收法规,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总结起来,国际避税方法包括通过选择合适的居留地、利用离岸公司、跨境转移定价、利用税务天堂等方式来减少个人和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进行,并配合专业的税务顾问,以确保合规性。
第二十四章 国际逃税与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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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本弱化:即隐蔽的股份投资,是 指跨国投资人利用股份融资与贷款融资 的国际税负差异,把本来应以股份形式 投入的资金转为采用贷款方式提供,从 而达到逃避或减轻其本应承担的国际税 负的目的。 • 四、套用税收协定 • 五、基地公司
第三节管制国际逃税和避税的国内法措施
• (一) 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一般国内法措 施 1. 实行税务登记制度。2. 加强国际税务申报 制度3. 强化会计审查制度。4. 实行所得评估 制度。 (二) 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特别国内法措施 1. 防止跨国关联企业利用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 摊成本费用逃税与避税的法律措施。 2. 防止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逃税与避税的 法律措施。
掌握主要定义
• 一、跨国联属企业:又称跨国关联企业,通常是指分 处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境内,彼此间在资金、经营、 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的企业 和其他经济组织,也包括在上述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同 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的企业 。 • 二、转移定价:转让定价,指跨国联属企业之间进行 交易时,为了集团利益或出于经营目标的需要,在交 易定价和费用分摊方面,不是根据独立竞争市场原则 和正常交易价格,而是人为地故意抬高或压低交易价 格或费用标准,从而使关联企业某一实体的利润转移 到另一实体的帐上。
• 在国际避税情形下,避税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 但还不构成直接的违法行为。国际避税行为是 公开地利用税法条文本身存在的漏洞和含糊, 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减轻或解除纳税责任的效果。 • 由于国际逃税行为是违背法律的行为,所以, 一旦为有关当局查明属实,纳税人就要为此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各国税法上,根据逃税 的情节的轻重,有关当局可以对当事人作出行 政、民事以及刑事等不同性质的处罚。
[案例3]
• 甲国国内税法规定对其汇出境外的股息、利息等所得 须征收20%的预提税;乙国税法则规定对其汇出境外的 股息、利息等所得征收30%的预提税。同时为协调甲、 乙两国税收利益,两国签订税收协定,规定发生在两国 之间的同类所得只征收5%的预提税。今有丙国A公司贷 款给甲国B公司,每年B公司需向A支付200万美元的利 息;为减轻预提税负,A公司在乙国租用一个邮箱,冒 充乙国居民,使利息的预提税税度由20%降为5%。 这是利用邮箱方式滥用税收协定避税的一种方式。按 A公司在两国的正常身份,200万美元利息应纳预提税40 万美元;冒充乙国居民后,仅负担预提税10万美元。
国际税收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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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Ramsay公司规避资本利得税案
《国际税收》(第五版) 朱青 编著
4.1 国际避税的含义
我国的一般性反避税条款:
税法第47条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 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人或者所得 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一般性反避税条款:
即兜底性条款,相当于特别反避税条款的一 般防范性规定,其并不针对某一特定的行为类型, 而是以法律规定形式,通过要件描述,涵盖违反立 法意图的所有避税行为。
《国际税收》(第五版) 朱青 编著
4.2 国际避税地
两个与国际避税地有关的概念:
离岸中心(offshore center)。 是指给外国投资者在本地成立但从事海外经营的公 司提供一些特别政策优惠,使跨国公司获得极大经营自由 的国家或地区。由于离开了税收优惠,离岸中心就不可能 存在,所以离岸中心与国际避税地经常是合一的。也就是 说,离岸中心往往就是国际避税地。 自由港(free port)。 是指不设海关管辖,人们可以在免征进口税、出口 税、转口税的情况下,从事转口、进口、仓储、加工、组 装、包装、出口等项经济活动的港口或地区。
(1)卢森堡
(2)荷属安第列斯
《国际税收》(第五版) 朱青 编著
4.2 国际避税地
5.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
根据国际税收协定,缔约国双方要分别向对方 国家居民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预提所得税 方面的税收优惠。一个国家如果有广泛的国际税收 协定,就可能为一个第三国居民滥用税收协定避税 创造便利条件。 这类国家包括荷兰(80多个协定)、 英国(115个协定)、比利时(80多个协定)、法 国(110个协定)、瑞典(80多个协定)、奥利地 (65个协定)和卢森堡(50多个协定)等。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和相应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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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和相应规制
国际避税是指企业或个人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异,通过合法的方式,减少或避免税收的行为。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有:
一、转移利润。
企业通过转移利润,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收。
二、转移债务。
企业通过转移债务,将债务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收。
三、转移资产。
企业通过转移资产,将资产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收。
四、设立离岸公司。
企业通过设立离岸公司,将资金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收。
五、设立税收优惠地区。
企业通过设立税收优惠地区,将资金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收。
六、设立税收增值地区。
企业通过设立税收增值地区,将资金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收。
为了防止企业和个人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异进行避税,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
一、实施税收协定。
各国政府通过签订税收协定,确定各国税收规则,以防止企业和个人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异进行避税。
二、实施反避税法律。
各国政府通过实施反避税法律,强制企业和个人遵守税收规则,以防止避税行为。
三、实施税收信息共享。
各国政府通过实施税收信息共享,收集和共享企业和个人的税收信息,以防止避税行为。
四、实施税收合作。
各国政府通过实施税收合作,加强税收合作,以防止企业和个人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异进行避税。
以上就是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和相应规制。
各国政府应加强税收管理,加强税收合作,以有效防止企业和个人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异进行避税。
国际避税的概念
![国际避税的概念](https://img.taocdn.com/s3/m/de0c8fada417866fb84a8eff.png)
国际避税性质浅析一、国际避税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及其与国际逃税的法律区别(一)国际避税的概念国际避税的概念是指跨国应纳税人以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国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和差异或利用国际税收协定中的缺陷,通过变更其经营地点、经营方式以及人和财产跨越税境的流动、非流动等方法来谋求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规避税收负担的行为。
①在这个定义中所指的“税境”含义是税收管辖权的界限,它不像国境那样,在地理位臵上能够找到一个明显的界线或标志,由于各国执行的税收原则和政策不同,有时可能会出现税境小于、等于或大于国境的不同情况。
“流动”的含义是指纳税人跨越税境从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向另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内的转移。
(二)国际避税的法律特征1. 国际避税的主体国际纳税主体是跨国纳税人,更确切地说是跨国应纳税人。
因为在一个税收管辖权下的符合此管辖权标准范围内的每一个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是此税收管辖权的应纳税义务人,而不论其是否负有实际应纳税义务。
2. 国际避税的目的国际避税的目的是减少纳税义务,少交税或逃避应向有关国家缴纳的税。
避税主体所规避的,不仅指应纳的税额,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说,,2008, (21): 39.①杨田华.国际避税问题初探.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是纳税义务的大小,但其最终结果会造成应缴纳税款的减少。
国际避税的手段是合法或正当的,利用各国税法规定上的差异、漏洞或不足。
3. 国际避税的方式国际避税的方式是通过人和财产在国际间的合法流动来进行。
国际避税的结果是在减轻跨国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上达到了主客观的统一。
4. 从国际避税的法律定义及实践经验国际避税是一种非违法行为,纳税人采用的避税手段是税收法规未明确禁止的,往往利用了某种合法的形式,并不直接触犯国家的有关税收法规。
国家政府对于纳税人的避税行为只能采取修改与完善有关的税收法规,堵塞可能为纳税人再次利用的漏洞,而不能像对待逃税、偷税或抗税那样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国际避税是纳税人主观故意米取的行为。
国际避税法律规定(3篇)
![国际避税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74d4e919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0113230.png)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跨国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国际避税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障公平竞争,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国际避税法律规定。
本文将围绕国际避税法律规定,从背景、原则、具体规定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国际避税背景1. 全球化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跨国流动日益频繁,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经营,从而引发国际避税问题。
2. 税制差异:各国税制存在差异,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为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提供了空间。
3. 企业利益驱动:跨国公司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通过避税手段降低税负,损害国家税收利益。
三、国际避税法律规定原则1. 合法性原则:国际避税法律规定应遵循合法性原则,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手段降低税负。
2. 公平性原则:国际避税法律规定应确保税收公平,防止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手段逃避税收责任。
3. 国际合作原则:国际避税法律规定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行为。
4. 可操作性原则:国际避税法律规定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税务机关执行和跨国公司遵守。
四、国际避税法律规定具体内容1. 跨国公司税收协定(1)定义:跨国公司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为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国际避税,通过谈判、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主要内容:跨国公司税收协定主要包括税收管辖权、税收待遇、税收优惠、税收协定执行等方面。
2. 国际税收协定执行法规(1)国内法规:各国根据国际税收协定,制定国内法规,明确跨国公司税收待遇、税收优惠等。
(2)税务机关职责:税务机关负责执行国际税收协定,对跨国公司进行税务审查、审计,确保税收权益。
3. 国际避税行为打击法规(1)反避税条款:各国在税法中设立反避税条款,打击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手段逃避税收。
(2)情报交换制度:建立情报交换制度,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公司国际避税。
试谈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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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摘要:随着用合法手段的避税就成为纳税人的首选方式。
文章旨在通过对国际避税的判定、避人们收益的日益国际化和跨国公司的迅猛进展,以及许多国家税率和其他税负的提高,逃税和避税现象日益普遍,严峻损害了各国的税收利益。
而逃税会降低纳税人的信誉度,因此采税的方式的列举,针对问题提出防止避税的措施,希望能对遏制国际避税的蔓延起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国际避税跨国纳税人反避税前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人们收益的日益国际化和跨国公司的迅猛进展,以及许多国家的税率和实际税负的上升趋势,跨国纳税人来自国际逃税和避税的潜在收益也随之增加,因而国际税收领域内的避税和逃税现象也越来越严峻。
由于逃税在各国国内法中均属于声名狼藉的违法行为,许多跨国纳税人意识到逃税行为一经败露,对其公司造成的损害将远远大于逃税所带来的盈利,因此转而费心研究各国税收间的差异和法律上的漏洞,以合法方式躲避税收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使得国际避税手段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国际避税活动规模越来越大。
国际避税行为虽不违法,但它引起了国际上资本的不正常流淌,侵害了有关国家的税收利益,对纳税人心理状态产生了不良阻碍。
当一些高税国发觉自己的财政收入顺着有形和无形的漏洞流出时,各种“亡羊补牢”的反避税措施便应运而生。
要紧方法是严格制度,堵塞漏洞。
然而,精通国际税务的职业税收顾问们仍能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为纳税人避税打开新的通道,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已成为经济领域中的“世界大战”,也是国际国内税务界和法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目前,各国对有关国际避税的概念、性质以及如何规范等问题的研究还不深入,各种观点纷呈,这种局面势必阻碍反避税工作的开展。
一、国际避税的定义与法律特征(一)国际避税的概念所谓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的差异或国际税收协定的漏洞,采纳某种形式上并不违法的手段,来减少或规避其应当承担的纳税义务。
(二)、国际避税概念的界定关于国际避税的概念,在对各种论述进行综合分析后,可概括出国际避税概念的一些共同之处,即它的法律特征是:1.国际避税的主体是跨国纳税人,更确切地讲是跨国应纳税人。
第十六章 防止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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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防止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第一节国际逃税与避税概述一、逃税与避税的概念1、逃税:指纳税义务人违反税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2、避税: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设计缺陷或规定不明晰之处,或税法上没有禁止的办法,作出适当的税务安排和税务筹划,减少或者不完全承担其应该承担的纳税义务、规避税收的行为。
二、国际逃税与国际避税的含义(一)国际逃税与国际避税的概念(二)国际逃税与避税产生的原因一般而言,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产生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主观上,纳税人作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一般来说有多获利、少纳税的意识。
进行国际投资的跨国纳税人追求的是利润,是利润的最大化,他们的避税动机更强。
因此,跨国纳税人运用各种手段来逃税和避税,取得最大经济利益。
客观上,进行国际投资的跨国纳税人的经营活动超出了一个国家的范围,具有国际性。
各国税法之间的差异,税收环境的差异个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逃税和避税提供了活动空间,使其逃税和避税活动有了可乘之机。
各国税收当局对跨国纳税人的有关信息掌握比其国内纳税人肯定要差很多,这是国际逃税和避税易于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中国法律中的偷税、逃税的概念1、偷税:指纳税义务人使用欺诈、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
2、出口骗税:是利用中国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假造出口 同、报关单等骗取国家税款的行为。
3、抗税:指以暴力等方式抗拒纳税的行为。
第二节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主要方式1、谎报:指纳税人没有如实地提供其所得的真实信息、细节和性质,取得税收处理上的优惠和利益。
如:将股息分配谎报成利息支付,因为利息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
2、虚构成本费用是税前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最常用的逃税方式。
如:高报购入原材料价格、虚构工资支出、交际费用、投资额、多摊折扣扣除等。
①自然人变更国籍②自然人住所、居所迁移③住所短期迁移④缩短居住时间和短期离境⑤成为临时纳税人税义务。
信箱公司:是仅在所在国完成了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拥有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的纸面上的公司中介业务:(主要形式:积累中心;经营载体:公司)指在所得或收入来源与其最终获得者或受益人之间,有目的性的加入一项或若干项业务环节,在二者之间形成一个积累中心。
国际避税与逃税区别
![国际避税与逃税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efdc2354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8f.png)
提高公众对税收的认识和意识, 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减少避 税和逃税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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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分析
01
国际避税与逃税的区别
国际避税是合法利用税收政策、国际税收协定等手段降低税负的行为;
逃税则是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的非法行为,通过隐瞒收入、虚报支出等方
式逃避缴纳税款。
02
法律责任
国际避税通常不违反税收法律,但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和反制措
施;逃税则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刑事
国际避税与逃税区别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国际避税概述 • 逃税概述 • 国际避税与逃税的区别 • 案例分析 • 结论
01 引言
主题简介
• 国际避税与逃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都涉及到跨国纳 税人的税收行为,但有着本质的区别。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 人利用各国税法规定的差异和漏洞,通过改变自己的经营活动 或组织结构,以达到减少纳税义务的目的。而国际逃税则是指 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隐瞒收入和利润,逃避缴纳税款的 行为。
目的和意义
•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跨国纳税人的数量不断增加,国际避税与逃税问题也日益严重。这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税收权 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因此,明确国际避税与逃税的区别,有助于加强对跨国纳税人的监管和管理,防止税 收流失和维护税收公平。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国家的税收征管水平和国际合作能力,推动全球税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将企业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或地区, 以降低税负。
虚假抵扣
通过不合法手段获取虚假发票、虚构 费用等手段,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影响
国家财政收入损失
个人所得税法对境外收入的征税与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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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对境外收入的征税与避税个人所得税法是指规定个人所得税征收与管理的法律法规。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在国外工作、投资或拥有境外财产,这就引发了对个人所得税法对境外收入的征税与避税的讨论。
本文将探讨个人所得税法对境外收入的征税以及避税方式。
一、境外收入的征税个人所得税法对境外收入的征税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居民税收权和双重征税协定。
1. 居民税收权个人所得税法普遍采用居民国原则,即以居民国为基础对居民个人的全球所得征税。
所谓居民国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对于居民国内和国外所得征税的原则。
例如,中国居民个人在国外工作获得的工资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应该纳税。
这是因为按照中国税法,中国的居民个人应纳税的征得境内和境外收入。
2. 双重征税协定为了解决居民在两个国家之间可能遭受的双重征税问题,许多国家之间都签订了双重征税协定。
这些协定旨在避免同一所得在两个国家同时被征税,从而解决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双重征税协定一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权归属、所得的定义、征税的争端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在双重征税协定中,被限制税权的国家往往以减免税或者退税等方式来减轻个人的纳税负担。
二、避税方式在遵守个人所得税法的前提下,个人可以合法合规地采取一些避税方式来减轻境外收入的税负。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避税方式:1. 合法减免个人可以利用个人所得税法提供的合法减免来减轻境外收入的税负。
例如,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扣除。
合理合法地利用这些减免规定可以有效降低境外收入的纳税额。
2. 文化教育费用报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可以报销在自己或者家庭成员境外接受的学历教育的费用。
这意味着如果个人在国外留学或者接受培训,可以合法地将相关费用纳入所得减免的范围,从而减轻境外收入的税负。
3. 合理规划所得来源个人可以通过合理规划所得来源来减轻境外收入的税负。
例如,将境外收入划归为非居民个人所得或者通过合法的跨境投资方式,将境外收入转化为非征税的资本收益。
国际避税基本方法
![国际避税基本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f93f1c93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ac.png)
国际避税是指通过合法手段,在国际范围内减少或规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合法避税与非法逃税是有明显区别的。
合法避税是在国家法律框架内运作,通过合理的财务规划、税收政策利用等方式降低税负。
非法逃税则是通过违反法规、隐瞒收入等不当手段来规避税收。
以下是一些国际避税的基本方法,这些方法可能会在合法和合规的范围内进行,但请注意,税法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差异,应当严格遵守各国税法规定:1.离岸公司:-设立离岸公司,将收入转移到低税率或零税率的国家,从而减少纳税义务。
2.税收优惠地区:-利用一些国家或地区提供的税收优惠,例如特殊经济区、自由贸易区等,以获得更有利的税收政策。
3.跨国投资:-将资金投资于国际市场,通过在不同国家之间分散资产,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
4.利用双重税收协定:-充分利用国与国之间的双重税收协定,避免重复征税,减少税负。
5.转让定价:-在跨国企业内进行合理的转让定价,调整各子公司之间的价格,以合理分配利润,达到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
6.财务工程:-利用财务工程手段,通过债务融资、股权结构调整等方式进行财务规划,降低应纳税收入。
7.无形资产转移:-将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等)转移到低税率的国家,以降低相关权利的价值,减少税负。
8.个人税收筹划:-合理利用个人税收筹划手段,包括合法的税收减免、遗产规划等方式,降低个人纳税义务。
请注意,这些方法应该在法律框架内操作,否则可能会被视为逃税行为,受到法律追究。
合法避税的界限是复杂的,需要专业税务咨询来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此外,国际税收法规常常发生变化,因此在采取任何避税行为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律师或会计师。
第四章 国际逃税与避税
![第四章 国际逃税与避税](https://img.taocdn.com/s3/m/44032916fad6195f302ba605.png)
第四章 国际逃税与避税
本章重点 第一节 国际逃税与避税概述 第二节 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主要方式 第三节 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救济措施 本章小结
【本章重点】 国际避税概念和性质 跨国纳税人从事国际避税的 主要方式 国内法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主要 措施
返回第一节 ຫໍສະໝຸດ 际逃税与避税概述
一、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含义及其区别 国际逃税是指跨国纳税人不遵守征税国国内法或 国际税收协定的规定,采取某种隐蔽的非法手段, 以减少或躲避就其跨国所得应该承担的纳税义务 的行为。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 规定的差异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漏洞,采取某种公 开的合法手段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或躲避就 其跨国所得应该承担的纳税责任的行为。 二、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危害
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转移进行避税的行为通常产 生于跨国关联企业内部主要有以下几种: 1.转移定价。 2.不合理地分摊成本费用等扣除项目。 3.通过在避税地设立基地公司进行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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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财税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国际避税的法律界定随着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已成为经济领域中的世界大战”,也是国际国内税务界和法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目前,各国对有关国际避税的概念、性质以及如何规范等问题的研究观点纷呈,莫衷一是,这种局面势必影响反国际避税工作的开展。
本文试图从国际避税的概念入手,界定国际避税行为及其性质,以求对我国反国际避税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国际避税的法律特征及定义界定1、国际避税的主体:是跨国纳税人,更确切地说是跨国应纳税人。
因为在一个税收管辖权下的符合此管辖权标准范围内的每一个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是此税收管辖权的应纳税义务人,而不论其是否负有实际应纳税义务。
2、国际避税的目的:是减少纳税义务,少交税或逃避应向有关国家缴纳的税。
避税主体所规避的,不仅指应纳的税额,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说,是纳税义务的大小,但其最终结果会造成应缴纳税款的减少。
3、国际避税的手段:是合法或正当的,利用各国税法规定上的差异、漏洞或不足。
4、国际避税的方式:通过人和财产在国际间的合法流动来进行。
5、国际避税的结果:在减轻跨国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上达到了主客观的统一。
基于以上法律特征,笔者可给国际避税下一个定义:国际避税(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是指跨国应纳税人以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国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loophole)和差异或利用国际税收协定中的缺陷,通过变更其经营地点、经营方式以及人和财产跨越税境的流动、非流动等方法来谋求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规避税收负担的行为。
在这个定义中要注意两个词的含义:一是税境”,其含义是指税收管辖权的界限,它不像国境那样,在地理位置上能够找到一个明显的界线或标志,由于各国执行的税收原则和政策不同,有时可能会出现税境小于、等于或大于国境的不同情况。
二是流动”,它指纳税人跨越税境从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向另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内的转移。
二、国际避税行为的性质界定目前,我国学者对国际避税的性质存有很大争议,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是:1、认为国际避税是合法行为。
其理由是它采用合法的手段,虽然钻了法律的空子,但毕竟没有违反法律,不会导致法律责任。
2、认为国际避税是一种间接违法行为。
其理由是国际避税虽然表面没有违反税法和有关国际税收协定,但实际上却是逃避税法上规定的应该课税的行为,减少了相关国家的税收收入,造成税负不公平和不平等的竞争环境,应该予以追究。
3、认为国际避税是一种中性行为。
其理由是国际避税采用合法的方式,纳税人的行为不具有欺诈性质,因而是一种不违法的行为,但由于国际避税给有关国家财政收入及税负公平原则等造成的危害,它也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总之,这种法律上既没有明确禁止,也没有支持的或保护的行为,是一种既不违法又不合法的中性行为。
4、认为避税有合法与不合法或正当与不正当之分。
正当的、合法的避税行为为节税;不正当的、不合理的避税为逃税。
其理由是规避和尽量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是每个投资者和经销商天经地义的、普遍的心态,如果纳税人利用合法的手段如税收筹划来达到这一目的就称为节税,是完全合理的,但如果纳税人采用欺诈和隐瞒等不合法手段来实现这一目的,就成为逃税,是为法律所不允许的。
因此,反避税严格地讲应该是反不正当避税。
笔者认为,上述4种观点都有其不妥当之处。
第一种观点以避税所采用的手段合法来确定避税行为的性质合法,是不科学和不合理的。
第二种观点混淆了违背法律的立法目的和违法两个概念,违背前者并不意味着就违反了法律。
第三种观点其实等于什么也没有说,一个法律行为在特定国家的特定时期只有合法与违法两种情形,要么合法,要么违法,不存在一个既不违法又不合法的中间状态。
这一观点同样也犯有与第二种观点相同的错误。
第四种观点没有分清避税与逃税的界线,提出了节税的概念,同时将避税行为分为正当与不正当两种,而两者之间的划分标准,实际上是把避税概念扩大化,把逃税也列为避税的一种形式。
这样,在国际税务实践中,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仍然分不清,势必造成对两者一视同仁地进行惩处的不当结果。
另外,税收筹划(节税)行为本身不一定都是合法的,譬如关联企业之间通过转让定价来避税的现象正是节税所从事的一项主要工作,而不合理转让定价行为在很多国家已列为非法行列。
笔者认为,避税究竟是合法”还是违法”,完全取决于有关国家特定时期的法律规定。
从各国法律看,避税的合法性是个相对概念,一种避税行为按原来的税法规定是合法的,在另一个时期却可能由于新税法对其加以规范和限制而成为违法行为;反过来,按一条严格的税法规定为违法的行为,在另一时期也可能会因税法对其限制和禁止的放宽或取消而成为合法行为。
例如,关联公司之间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在税法没有明确转让定价的标准以前,这种行为就不能看作是违法的,因为当时还无法可依”。
只有当转让定价的标准经过立法明确规定后,再利用不合理转让定价减轻税负就是逃税行为,是不合法的。
所以,我们所说的国际避税的合法是指这一行为在特定国家的特定时期是不违法的,甚至可以说是纳税人在履行应尽纳税义务前提下,依据税法上的非不允许”及未规定的内容进行自己行为选择的一种权利,不但不违法,而且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是,一旦避税行为在法律中被禁止使用,则以后再出现这种行为,就属于逃税,是违法的了。
所以,反避税并非一定要以肯定避税是否合法为基础,而应以避税的税收后果及其所造成的经济危害为准则。
三、关于对国际避税的法律界定国际避税是属于税收法律立法意图试图加以控制而现行法律未能实现有效调整的行为,它的发生是由于税法及税收协定的具体规定和具体制度存在的内在缺陷所致。
从政府来说,对避税的界定,不是简单地用现存税法条款作尺子就能衡量出来的。
界定避税,就是要把纳税人所有的涉及避税的事实或行为从纳税人认为或所希望依附的税法条款上剥离下来。
其目的在于发现税法及税收制度中的缺陷,以规范税收征管制度,使税收收入更为公正、合理,以促进税法的完善。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更加引起各国的重视。
一方面,税法与反避税立法日趋严格,部分跨国纳税人用更加巧妙的手段进行避税;另一方面,国际避税带来的经济危害越来越明显,反国际避税的立法与措施也越来越详细,税法的完善与成熟也伴随着这种斗争进行。
继续加强对国际避税概念、性质和法律判定的理论研究具有重大的意义,在我国对外开放、国际经济交往日益增多的今天尤为财税法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
来源:(国际避税的法律界定/l/cs/215158.html)精彩推荐:税负‘痛苦’如何缓解/l/cs/259725.html开票主体变一变纳税支出更划算/l/cs/259724.html免费提供零配件要视同销售缴税/l/cs/259723.html固定红利分配注意两个税务风险/l/cs/259722.html抵债资产租赁收入不免税/l/cs/259721.html汇算清缴之不征税收入界定不清/l/cs/259720.html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以上应税消费品如何申报纳税/l/cs/259719.html网吧里销售烟酒和饮料该如何缴纳税/l/cs/259718.html汇算清缴时莫忘关联交易申报/l/cs/259717.html私车公用的财税政策分析及账务处理/l/cs/259716.html施工方收到工程款延期利息如何缴税/l/cs/259715.html员工领取双份工资如何申报纳税/l/cs/259714.html浅析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纳税义务的判定/l/cs/259713.html报销医保外的医药费可否在税前扣除/l/cs/259712.html部分进项税额超过申报期能否税前扣除/l/cs/259711.html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应如何进行纳税申报/l/cs/259710.html‘第13个月工资’缴税政策应明确/l/cs/259709.html交服务费送定位仪如何缴税/l/cs/259708.html浙江国税2017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l/cs/259707.html已经完成重组业务的如何进行税务处理/l/cs/259706.html租金收入涉及的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总结/l/cs/259705.html 汇兑损益能否在税前扣除/l/cs/259704.html税费征缴不能遗忘‘角落’里的税基/l/cs/259703.html网络服务费应全额缴税/l/cs/259702.html<情景对话>代垫费用的税务处理/l/cs/259701.html未给交社会保险的员工其工资能否税前扣除/l/cs/259700.html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年度纳税申报分析/l/cs/259699.html离岸外包服务收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l/cs/259698.html众多‘休眠税’突然睁开眼/l/cs/259697.html纳税调整问题/l/cs/259696.html学生公寓转租不享税收优惠/l/cs/259695.html销售额未达标准(2017最新)/l/cs/259694.html职工福利费列支凭证如何规范/l/cs/259693.html‘非学历教育’涉税政策热点解读/l/cs/259692.html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相关涉税问题/l/cs/259691.html医疗机构涉税政策汇编/l/cs/259690.html三项设备抵免额当年未抵可否结转/l/cs/259689.html委托方未代收代缴税款的处理/l/cs/259688.html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应该怎样纳税/l/cs/259687.html外企常驻代表机构如何缴税/l/cs/259686.html既有货物销售又有维修业务收入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标准(2017最新)/l/cs/259685.html进口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人及纳税期限/l/cs/259684.html你到底缴了多少税/l/cs/259683.html递延收入会计核算对企业纳税的影响/l/cs/259682.html企业中央空调修理费可否作进项税额抵扣/l/cs/259681.html建筑施工设备缴税有何变化/l/cs/259680.html‘转型’与‘转变’/l/cs/259679.html旅游业如何申报、缴纳应纳的税费/l/cs/259678.html为中储粮食公司代收粮食收取手续费纳什么税/l/cs/259677.html企业外币结算的汇率价格确认与汇算清缴影响问题/l/cs/259676.html金融、财税共促城乡二元结构调整/l/cs/259675.html06年发生股权投资损失可否在2017年度一次性扣除/l/cs/259674.html 解读《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17最新)/l/cs/259673.html 企业转让商贸批发市场经营权都要交哪些税/l/cs/259672.html透过‘佣金’表象看本质/l/cs/259671.html业务招待费的税务处理技巧/l/cs/259670.html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l/cs/259669.html二手车交易中的涉税问题及政策衔接思考/l/cs/259668.html房地产企业支付给销售企业的佣金或手续费,税前扣除有何限制/l/cs/259667.html矿业企业的巷道和专门临时运输道路计提折旧年限如何确定/l/cs/259666.html本网总结职工养老保险的财税处理/l/cs/259665.html原材料被盗如何做进项税额转出/l/cs/259664.html电信服务系统集成业务应如何缴税/l/cs/259663.html一般纳税人认定销售额是否含税/l/cs/259662.html追补确认往年漏报资产损失的税务和会计处理/l/cs/259661.html汇缴期间政策变动可重新申报/l/cs/259660.html粮食白酒的适用税率最新规定是什么/l/cs/259659.html利用签订合同的变化进行合理纳税/l/cs/259658.html非居民企业提供跨境劳务纳税有区别/l/cs/259657.html国税局所得税处就税收实务问题的答复/l/cs/259656.html个人经营所得纳税起征同步提高/l/cs/259655.html补缴的税款有进项留抵税额是否可以抵减查补税款/l/cs/259654.html 应付款项超过三年是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l/cs/259653.html建筑企业从承包方收取的管理费如何纳税/l/cs/259652.html代收收入需要缴税吗/l/cs/259651.html汇缴清算之捐赠违规税前扣除/l/cs/259650.html厂区内外用地税款缴纳不同/l/cs/259649.html公司购实物发给员工如何财税处理/l/cs/259648.html境外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怎样缴纳印花税/l/cs/259647.html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所在地如何确定/l/cs/259646.html对外投资时向银行借款的利息能否税前扣除/l/cs/259645.html进行垃圾处理取得收入应交什么税/l/cs/259644.html房地产企业建造管理场所的所得税处理/l/cs/259643.html资产转让与产权转让涉税问题区别/l/cs/259642.html销售旧货应该分以下情况进行缴纳税款/l/cs/259641.html租入店铺的首次装修费用如何进行摊销/l/cs/259640.html集资利息缴个税不同于储蓄存款利息/l/cs/259639.html逾期未申报行为跨年度补税如何办理/l/cs/259638.html房地产公司卖房送家电的纳税处理/l/cs/259637.html一般纳税人销售自用固定资产税率不同/l/cs/259636.html完成所得税清算才能转让全部股权/l/cs/259635.html房企借款利息扣除过程中几个关键的税务处理点/l/cs/259634.html公司庆典收到的礼金该如何财税处理呢/l/cs/259633.html视同销售收支/l/cs/259632.html没有代销合同且超期限的代销产品是否属于代销业务/l/cs/259631.html 三行业广告费扣除比例提高多缴税款可申请退税/l/cs/259630.html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颇的计算/l/cs/259629.html福利费的缴税问题/l/cs/259628.html员工报销电话费的税前扣除问题/l/cs/259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