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杆旗广告发布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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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灯杆旗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灯杆旗广告发布(以下简称“灯杆旗广告”或“广告”)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1条广告发布的载体、时间、内容、数量等
1.1 广告发布载体:本合同广告发布载体为路灯杆旗(路灯杆旗的地点详见合同附件1)。(1)广告的规格为:,乙方确保此规格广告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2 广告发布期:个月(以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合格上画的时间起计,任何非甲方原因导致广告未处于验收合格的正常状态的时间均不计入本合同的广告发布期,广告发布期结束后,同等条件下,甲方对本合同广告发布载体享有广告发布的优先续约权)。
1.3 广告发布内容:。
1.4 广告发布数量:广告发布的数量为根灯杆,每根灯杆发布两面灯杆旗广告。
1.5 广告制作及安装工期:乙方应在甲方提供广告画电子稿件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全部广告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以及制作、安装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广告发布期内,甲方需要更换广告画面的,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新的广告画电子稿件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广告画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以及制作、安装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否则,乙方按延误工期承担违约责任。
第2条合同总价及结算总价
2.1 合同总价
本合同按广告发布的载体、数量、发布期及相关要求,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确定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此价已包括1次
的广告制作及安装费(因非甲方原因导致需拆画、换画、补画、上画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广告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备案的费用、灯杆广告发布使用权租赁费、巡检及维护费(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月中期不少于1次的日常巡检和每次台风、暴雨过后的巡检,并及时更换污染或损坏的广告画面)、清洁费、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合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租赁价格上涨,意外情况等)、管理、利润、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等乙方履行本合同责任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除甲方书面确定调整广告发布的数量或发布期,或乙方发布的合格广告数量不足或任一方存在违约情况外,合同总价不因其它任何原因做调整。
2.2 合同结算总价
合同结算总价的计算公式为:合同总价±甲方书面确认调整广告发布的数量或时间或乙方发布的合格广告数量不足引起增减的费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款。
(1)结算时,涉及增减费用的,广告发布含税单价按¥元/月·杆计价。(2)因甲方原因导致需更换广告画的,报批及制作、安装等费用含税单价按¥元/杆计价。
第3条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生效,全部广告发布期结束,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合同结算总价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乙方按合同约定请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100%。
3.2 请款前,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规定,提供符合当次付款条件的等额、合法有效的本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证明资料(如请款申请、合同复印件、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等)。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格请款资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付款(以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款项)。除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外,甲方不接受乙方委托第三方收款的支付方式。乙方未履行前述约定义务或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3.3 因甲方原因遗失或损坏发票,乙方应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等甲方完成税务处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任何款项。
3.4 付款时,甲方有权在当次付款中相应扣除应由乙方承担或支付的费用(包括违约金、罚款等)。
3.5 乙方委托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款项支付至乙方下述银行账户:
收款人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若因上述账户错误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逾期付款等)。
第4条广告发布的验收标准、验收及结算
4.1 全部广告应按甲方书面确认的广告画面(包括样板)及发布广告的灯杆地点完成广告发布,广告应横平竖直、干净整洁且无观感瑕疵,乙方应完成每月中期不少于1次的日常巡检和每次台风、暴雨过后的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包括巡检图片等)给甲方,及时发现污染或损坏的广告画面,或不亮的路灯,在发现或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费用。
4.2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广告的发布全程进行监督检查。
4.3 本合同广告发布的验收分为上画验收及广告发布期结束的最终验收:
(1)全部广告上画完毕,乙方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画面的现场照片等)提请甲方进行验收,经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后(甲方可进行现场查验),甲方有权在验收单上注明相关情况,若符合合同验收标准,甲方将书面确认上画验收合格。
(2)全部广告发布期结束后,乙方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月的巡检报告及现场图片等),提请甲方进行广告发布的最终验收,经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后,甲方有权在验收单上注明相关情况,若符合合同验收标准,甲方将书面确认验收合格。
4.4 合同正常履行完毕的结算:
全部广告发布期结束,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交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合格证明、发布数量双方确认单、计价表等,以下同),并派专人配合甲方完成计量及计价审核,最后双方书面确定结算总价。
第5条双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