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内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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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内情况汇报

(2019年10月)

今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减环节、缩时限、降成本、优服务,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我局积极发挥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出台了《xx区企业开办时间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明确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设立登记环节、区税务局负责发票申领环节、公安分局负责公章备案及刻制环节、区人社局负责社保登记环节,银行负责企业开户环节。根据各个环节实际情况,对3个工作日的开办时间进行了目标分解,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公章(含发票专用章)刻制时间、发票申领时间、银行开户时间皆不超过0.5个工作日,社保登记由区市场监管局在企业设立后直接通过系统推送。各个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信息互通,无缝衔接,实现了流程最短、效率最优。市局将企业登记事权下放以后,我局已将辖区内所有登记注册窗口统一整合到政务服务中心,真正实现企业登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同时,公安、税务、银行均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开办企业只需“进一次门”,为3个工作日的企业开办时间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瞄准关键环节,压缩开办时间

(一)取消预先核准,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根据《省

市场监管局关于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调整省局登记管辖权限的通知》精神,自2019年9月1日起,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涉及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的,申请人可以选择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办理:申请人可通过省政务服务网提交名称预先登记申请,进入该系统后点击“名称登记”窗口进行申报,由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后台审批,确认予以保留的,申请人自主打印《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告知书》;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到登记窗口提交《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经登记机关确认予以保留的,发放《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告知书》。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预先登记名称予以登记,并收回《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告知书》,存入企业档案。不涉及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的,申请人同样可选择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办理:申请人通过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名称自主申报,进入该系统后点击“自主核名”窗口进行申报,也可以在窗口直接提交企业登记材料,无需单独提交《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二)推广全程电子化,助推“零见面”登记。目前,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其他企业类型登记事项均开通网上申报审批功能,实现网上自助办理,业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与网上申请通过后一致的打印材料到窗口提交,“跑一次即可办好”。今年6月1日起,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系统已上线,核发电子营业执照,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登记,“零见面”不再是一句空话。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全程电子化核名申请195件,通过核准190件,申请设立登记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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