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合法性视角法治行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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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视角下的中国共产党执政分析

合法性视角下的中国共产党执政分析

合法性视角下的中国共产党执政分析——韩鑫2010级英语与国际政治双学位【摘要】:政权的合法性由于涉及到国家政权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而成为现代社会政治学研究中的焦点之一。

作为一个完整的政治体系,政治合法性必然是其存在的本源性因素,是支撑这个体系生存、稳定、持续、发展等运行过程的动力基础与前提。

如果一个政权能够有效地利用政治合法性因素对其政治统治进行全面的呵护与完善,就能够顺从统治者的意愿而实现政治秩序的稳定,保证政治统治的持久性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经济的长足进步与发展,从全人类的视角来说,这种政治合法性的实现也能够超越政治领域,充分体现其对世界和平的维护与发展,人类文明的演变与进步。

因此,获得政治合法性就变成了每个统治集团都渴望实现的终极目标。

而这种目标的实现则少不了对合法性本身来源,构成基础,层次标准,发展规律,面临危机,应对挑战,基础重构等一系列问题的探讨与研究。

同理,对于当今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来说,寻求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开发新的合法性资源,正确应对危机因素,重新找到党在新时期的有效的执政力量与理由也成为政治学研究领域一个必不可少的课题。

本文将会以政权的合法性问题作为研究主线,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历史,执政基础对比分析,以及新时期执政的危机及处理途径和新时期党的执政合法性基础重构等主体串连在一起,使其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前途的分析更具有合法性原理的支撑,更加科学,更加有理有据,有章可循。

【关键词】:【引言】:执政合法性问题是每个政党上台执政或维持执政所必须面临的重大问题。

作为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经历了三代主要领导集体的执政时期,也历经了执政合法性的变化发展,对这段宝贵的历史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其经验教训,对于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与合法性建设,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党的战斗力与公信力,增强民族的凝聚力都是十分有益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回顾历史并不等于沉浸于历史,而更要以史为鉴,为新时期的执政建设做准备。

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分析

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分析

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分析摘要合法性理论是政治学的关键性命题之一。

把合法性等同于社会公众对政治系统的认同和忠诚的观念,代表当代社会对合法性概念的最一般、最普遍的认识。

合法性就是对治权的认可。

合法性形成了治权的基础,是法治体制中开展政治活动的基础。

合法性作为政治利益的表述,它标志着它所证明的政治体制是尽可能正义的。

这意味着,政治权力要想持久并被人们自愿服从,就必须具有合法性基础。

中国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保持政治稳定,必须克服目前已经萌芽并且有可能扩大的合法性危机。

关键词:合法性;合法性危机;政治稳定目录1 政治合法性的基础 (3)1.1 合法性的含义 (3)1.2.1 意识形态 (3)1.2.2结构和规则 (3)1.2.3 治理绩效 (3)1.2 政治合法性基础分析 (3)2 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危机分析 (4)2.1 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不适应 (5)2.2 腐败问题对党和政府形象的侵蚀 (5)2.3 阶级和阶层的新分化 (5)2.4 社会公正问题与贫富两极分化 (6)2.5 意识形态和信仰危机 (6)3 构建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基础的途径 (6)3.1 大力推进民主宪政建设 (6)3.2 树立共同的政治价值和理念原则....................................63.3 保持经济持续稳步增长 (7)3.4 建设包容性的意识形态 (7)3.5 构建合法性的评价体系................................................7参考文献 (8)引言合法性是一个政权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

现代民主国家都高度重视自身合法性建设,把合法性作为建设的重要内容。

权力是政治的核心,而合法性,则是政治的价值判断。

“合法性形成了治权的基础,是法治体制中开展政治活动的基础。

合法性作为政治利益的表述。

它标志着它所证明的政治体制是尽可能正义的。

”[1]这意味着,政治权力要想持久并被人们自愿服从,就必须具有合法性基础,否则,政权就会出现危机。

2024年我国行政法治求索论文

2024年我国行政法治求索论文

2024年我国行政法治求索论文一、行政法治的内涵行政法治是指在行政领域贯彻法治原则,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行政管理的公正、公开、透明和效率。

其基本特征包括: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公正公平、监督制约等。

行政法治建设的核心在于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制约,确保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我国行政法治的现状近年来,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立法质量不断提高,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法律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政府加强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了执法行为,保障了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不断完善。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强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建设,提高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和效率。

然而,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仍面临一些问题。

一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缺乏法治意识,不尊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

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态度粗暴等问题,影响了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仍需完善。

虽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不断完善,但仍存在一些制度漏洞和不足之处,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

三、我国行政法治的问题及对策针对上述问题,我国行政法治建设需要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他们在行使职权时始终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其次,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依法行政法治论文.doc

依法行政法治论文.doc

依法行政法治论文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依法进行。

接下来我搜集了依法行政法治论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篇一:依法行政的现状及措施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这次会议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实现依法行政的进程快慢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快慢,对依法行政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有效推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法治中国的建立。

关键词: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行政职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程度也越来越高,其中依法治国在我国由经济和社会转型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核心,在行政权力的取得和执行过程中,为建立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一、依法行政的内涵(一)依法行政的含义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在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及其机关内部事务过程中,其行政权力的获得、行使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凡是行使了宪法和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力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法行政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政府的所有活动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行政权力的执行目的是保护公民权力;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即使政府也不例外;行政机关因故意或过失而触犯法律时,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依法行政的作用1、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十八届四中全会,我们党召开了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会议强调必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其中特别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文.doc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文.doc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文行政合法性原则,又被称为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具有法定的依据,符合法定的要求,不得违反行政,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下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文,欢迎阅读。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文1 【摘要】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焦点和难点,执法主体的不文明执法促使执法相对人抗法甚至暴力抗法,而执法相对人的抗法行为又促使执法主体变本加厉地不文明执法,城管配备越来越武装化,执法手段越来越暴力化。

【关键词】城管执法;行政行为;邓正加一、邓正加事件始末202X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局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村民邓正佳夫妇发生争执,过程中邓正佳当场死亡、其妻住院治疗。

据临武官方向记者称,7月17日上午10时许,邓正加、黄细细夫妇在临武县城解放南路原建设局路段违规摆摊卖西瓜,巡逻到此的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与邓正加夫妇理论,双方发生争执进而肢体冲突,过程中邓正加突然倒地身亡。

对于官方的此种表述,死者的妻子黄细细给出了不一样的叙述,指出邓正加是被城管殴打致死。

事件发生后,6名涉事城管工作人员被实施刑事拘留,县城管局2名负责人被免职。

据新华社报道,17日在与城管冲突中身亡的瓜农邓正加遗体已下葬,尸检结果还需时间,郴州市已派工作组进驻。

另,邓正加女儿也微博表示,“……逝者已去,入土为安,我们已经不希望受到外界太多的打扰。

感谢市县相关部门的妥善安置,感谢所有关心支持我们的人。

”邓正加终于“入土为安”了。

不过,家属满意,公众却无同感,这一事件还有许多疑团,需要一一解开。

比如,邓正加的真正死因究竟是什么?在与城管的肢体冲突中,到底是哪些因素导致了他的当场死亡?公众都期待着权威调查结果。

瓜农死亡事件发展到现在这一步,已经成为一桩公共事件,而不仅仅是邓正加家族与临武县城管之间的恩怨是非。

握有公权力的当地政府,除了应该向死者家属负责之外,还应该向全体社会公众负责。

二、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城管来啦!”顿时路边的小摊主如惊弓之鸟,推着车或卷起商品四散奔逃,穿着制服的城管队员包抄追上,把商品打翻在地,把经营商品的小车或工具在与小摊主的争抢中扔上城管的卡车,城管开车扬长而去,留下的是小贩主的哭喊和过路行人愤怒的眼神。

当前中国政治合法性现状探析

当前中国政治合法性现状探析

冕取探讨当前中国政治合法性现状探析王晓(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摘要:政治合法性的含义是指政治统治的合理性、正当性。

它意味着人民群众对政治统治的肯定和忠诚度。

政治合法性是政治体系保持稳定,良好运行的前提。

当今统治者获得统治的合法性主要是要依靠合理的规则程序。

而合法性的标准包括经济发展好,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廉洁程度高以及官民和谐。

但是反观。

我国政治和社会,普遍存在的公平正义受损、廉洁程度降低、官民关系失调现象。

笔者深刻感觉我国政府的政治合法性基础现状不佳,存在一定程度的合法性危机。

本文从分析三种社会现象对政治合法性的影响关系人手.试图引起读者对我国政治合法性现状的重视和思考。

关■词:政治合法性公平正义廉洁程度官民关系一、政治合法性的含义和意义供了一种不可缺少的合法性基础。

这表明古代社会的政治家就已“政治合法性”是政治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指政治权威被自觉经懂得政治合法性是维护国家统治的重要因索。

并且,政治合法性肯定和服从的性质与状态,是指政治统治的合理性、正当性。

它和具有动态上升发展的演变规律,它完成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传法律规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是说这一合法性不是来源于法律统到现代的发展过程。

政治合法性发展的不同时期.形成了不同基法规,而是指大众在符合理性的前提下,对政治系统的内心肯定、础的政治合法性。

在这方面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是马克斯·韦伯。

服从情况。

在既定的政治系统中。

执政主体和客体是辩证的。

统一马克斯·韦伯的研究。

是分析不同政权建立时的政治合法性基且对立,是相互制约的,一方的存在是另一方存在的前提。

执政主础的,包括“传统型”缸adidonal)、“个人魅力型”(charismtic)和“法理体是客体分演出来的。

其合法性源于执政客体的肯定程度和服从型”(1e gal—m tio nal)①。

他用构建的三种理论模型来表明极其复杂程度.也就是说它意味着人民大众对政治统治的忠诚程度。

最新-我国政治合法性与政治稳定的问题研究 精品

最新-我国政治合法性与政治稳定的问题研究 精品

我国政治合法性与政治稳定的问题研究我国政治合法性与政治稳定的问题研究王秀英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广州510631摘要政治合法性问题是各个时期、各个政权都要面对的问题。

一个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基础是否牢固直接关系到该国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重新界定了政治合法性的涵义,考察了我国当下的政治合法性问题及其化解之道。

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是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任何一种政体的稳定与安宁也依赖于政治参与水平和政治制度化程度之间的关系。

本文试图从强化政治合法性的角度出发,激发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和积极性、建立有序的政治制度的方式最终达成政治安定,实现社会的顺利发展。

关键词政治合法性;政治稳定;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一、政治合法性的理论概述一合法性的涵义合法性是现代社会各门科学特别是政治科学研究的核心课题之一,也是政治学中有关国家理论和民主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具有一定的普遍分析价值。

国内外对政治合法性的含义认识。

国内学者主要是从民众与统治者间的关系上去把握。

有学者认为政治合法性是一种特性,这种特性不仅来自正式的法律或命令,而更主要的是来自根据有关价值体系所判定的、由社会成员给予积极的社会支持与认可的政治统治的可能性或正当性。

也有学者认为从本质上讲,政治统治的合法性是全体社会成员对于政治统治的承认,对政治统治行为的认可。

学者所用的概念在具体的表述虽有所差别,但都抓住了政治合法性最核心的内涵。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种政体如果要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必须使全邦各部分各阶级的人民都能参加而且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意愿,政治体系客观上获得了社会成员基于内心自愿的认同、支持与服从,这便是政治合法性的内涵。

马克思·韦伯认为合法性就是人民对享有权威的人的地位的承认和对其命令的服从。

哈贝马斯认为一种统治规则的合法性乃是根据那些隶属于该统治的人对其合法性的相信来衡量的,这是一个‘相信结构、程序、行为、决定、政策的正确性和适宜性,相信官员或国家的政治领导人具有道德上良好的品质,并且应该借此得到承认’的问题。

提升政府政治合法性之我见

提升政府政治合法性之我见

提升政府政治合法性之我见摘要:政府合法性的提高,因为关系到政权的稳固,所以是世界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

因而各国政府纷纷将其提上办公日程,作为国家一项重大国务处理。

政府合法性动摇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政府稳定性下降,政治腐败、财富分配不均、重大决策失误等,导致民众对政府信任度急剧下降。

二、政党与政府关系严重不合理,导致政党决策与国家关系严重不合理。

三、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格局不完善,导致三方分工不明,失去原有作用。

四、司法监督体系与政府关系不明确,导致的监督机关严重受到政府制约。

五、政府机构臃肿,办公效率低下,政府财政开支增大,导致各政府部门相互推脱责任,赋税加重。

因此,提升政府合法性应当从以上几点出发,寻求合理解决方法。

关键词:政府合法性提升方法正文:提升政府合法性一、选举制度与政府合法性提升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今年十月在北京召开,预示着中国将迎来一个新的开端,在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中,将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行了全新的诠释;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

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从而更好地为选举制度改革指明了道路。

在对中国先进的选举制度进行全面的评估之后,得出了以下结论:中国的选举制度正逐步向法制化、健全化、完善化、透明化发展;民众对选举的热情不高,不能有效的行使自身的民主权利;选举过程相对不完善,选举流程和方式不统一;基层民主选举不完善,民选政府影响力小于任命政府,同时人民直选政府数量、规模小。

(一)中国的选举制度正逐步向法制化、健全化、完善化、透明化发展。

自1979年7月1日通过我国《选举法》之后,根据不同时期国情、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及时的进行了四次修正,使选举法趋于合理化、完善化。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上关于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做出了重要讲话:“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政府治理的合法性与责任研究

政府治理的合法性与责任研究

政府治理的合法性与责任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治理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政府在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中起着重要作用,而其合法性与责任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政府治理的合法性与责任,并提出相应的研究方法。

一、政府治理的合法性政府治理的合法性是指政府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体现在政府的权力来源和行使方式上。

政府权力的来源应当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政府的权力应当来自于法律和国家法定机构的授权。

在现实中,政府的权力常常来自于选举和委任等方式,这些方式的合法性需要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接受。

此外,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个人权利和自由,确保公正和公平。

只有在政府治理的过程中,政府能够合法行使权力,并确保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二、政府治理的责任政府治理的责任是指政府对社会和个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政府的责任是多维度的,既包括政府对国家整体的责任,也包括政府对人民的责任。

在国家层面上,政府应当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政策,推动经济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在个体层面上,政府应当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政府的责任是在人民的利益之上,应当以人民的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政府治理的合法性与责任的关系政府治理的合法性和责任是紧密相关的。

合法性是政府治理的基础,只有在政府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基础上,政府的责任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和实现。

合法性是政府治理的前提,而责任是政府治理的核心。

政府通过合法的行为来履行对人民的责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良好的治理体系。

只有当政府的行为合法、正义和公正,人民才会认可并支持政府的治理。

四、政府治理合法性与责任研究方法要研究政府治理的合法性与责任,可以采用多种研究方法。

首先,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人民对政府的认可程度和满意度,从而判断政府的合法性和责任。

其次,可以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政府的运作和行为,从而评估政府的合法性和责任。

政治合法性论文

政治合法性论文

政治合法性分析【摘要】目前,在政治合法性方面我国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不过整体来说还不够深入和系统。

如今政治合法性问题已经是这个时代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政治命题,也是运用当代现有的政治和法治理论来分析社会的一个重要参数,它强调在现代社会政权的唯一合法性基础只能是通过广大人民的普遍承认。

本文阐述了合法性的概念、类型及危机,分析了合法性危机产生的原因等。

【关键词】政治合法性;政治合法性危机;政权一、政治合法性相关理论的探讨(1)政治合法性的基本内涵。

所谓政治合法性,就是指政府基于被民众认可原则的基础上实施统治的正统性或正当性。

换言之,就是政府实施的统治在多大程度上是被公民视为合理的可以接受的。

当绝大多数的民众认为政府实施的统治是正当的,也就是政府具有合法性的时候,民众对政府的统治便会自觉加以服从,即使一旦出现抵触情绪,也不会危及根本。

在此情况下,政权是稳固的,该政权统治下的政治秩序也是稳固的。

由此可以看出,政府的个别失误或政策的某些不妥,在一定程度上不会导致政治体系的瘫痪。

政治合法性的本质是规范,合法性的基本条件是在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可以看出合法性体现了规范的存在。

(2)政治合法性的特点。

首先,政治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

政治文化是社会成员在特定政治环境和生活文化的双重影响下,经过长时间的心理沉淀所形成的一种看待事物的心理定势。

政治文化的形成和改变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其次,政治文化具有结构性。

政治文化并不是以单一形式存在的,它是由政治思想、政治心理和政治评价三个部分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而构成的。

最后,政治文化具有模式性。

因为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的差异,某些社会和国家的政治文化会表现出其自有的特色,所体现的这种特色也就是政治文化的模式性。

政治文化不是社会成员随心所欲的选择结果,而是一定社会发展水平、社会框架结构、社会主体的精神状况等相关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二、政治合法性的基础马克斯·韦伯考察了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政治统治秩序,他认为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促成了任何一个有效的政治统治秩序:一是客观因素:是指服从的习惯或者习俗以及强制性法律的存在;二是主观因素:是指被统治者形成了对统治者的服从义务,是发自被统治者的主观意识。

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

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

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法律与政治的关系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二者密切相关,相互影响。

本文将以“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为题,探讨法律与政治之间的互动关系、作用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1.法律与政治的定义及关系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产物,它具有强制力和普遍适用性,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和实施。

政治则是权力运行的过程和手段,是决策、实施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方式。

法律和政治紧密相连,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相互影响。

法律为政治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约束机制,政治则对法律的制定与实施产生影响。

2.法律在政治中的角色法律在政治中起到了多种作用。

首先,法律是政治权力的重要制约。

法律规范了政治行为,限制了政治权力的滥用,确保政治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法律提供了政治纠纷解决的依据和途径,维护了社会秩序和稳定。

再次,法律为政治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框架和规范,保障了政治制度的完善。

3.政治对法律的影响政治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产生着重要影响。

首先,政治决策是法律产生的基础。

政治决策者通过法律手段来促进其政治目标的实现,特定的政治理念和意识形态会影响法律的制定。

其次,政治环境对法律的实施产生直接影响。

法律的执行往往要依赖于政治力量的支持和动员,政治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法律的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

最后,政治因素也会影响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在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政治因素可能使法律的解释与原意产生偏差,导致法律的不公。

4.法律与政治的互动对社会的影响法律与政治的互动对社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法律和政治的良性互动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法治环境的健全有利于政治的发展,政治稳定也为法律的制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其次,法律与政治的利益平衡关系对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政治力量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调整社会利益的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最后,法律和政治的互动对社会发展的方向和速度产生影响。

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政治的发展密切相关,法律变革有助于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政治合法性论文

政治合法性论文

从西方政治合法性理论看中国政治刘文飞20121131241摘要政治合法性是西方政治学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但由于对其概念本身的理解不同,在西方政治思想发展史上,长期存在着规范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不同的思想流派。

到20 世纪中后期,德国学者哈贝马斯则将二者的观点进行融合,提出了“重建性的政治合法性理论”。

本文主要通过研究这三大理论,并结合中国社会政治现实,来为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构建坚实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政治合法性规范主义经验主义重建性根据一般的学术理解,政治合法性被理解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政治合法性研究的是政治系统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它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也是西方政治学理论特别是有关国家和民主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

自从党的十六大以来,政治合法性逐渐进入我国的政治理论研究视野,在国内理论基础薄弱的情况下,加强学习西方政治学理论中的合法性理论,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政治合法性的渊源。

合法性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概念,最早出现的是它的形容词形式“legitimus”,词典意思主要是指“符合法律的”、“与既定规章、原则、标准相一致的”、“符合逻辑的”、“正当的”等,在早期的使用中主要应用于司法领域。

在古希腊时期对政治合法性的研究主要是用其作为标准来划分政体。

例如,柏拉图在《政治家》中按“政治活动是否符合法律”重新将政体划分为“依法治理的政体”和“不依法治理的政体”两大类,亚里士多德强调法律的统治应该是一切良好政体的基本条件,并提出“适应于一切政体的公理:一邦之内,愿意维持其政体的部分必须强于反对这一政体的部分”。

在古罗马,当合法性这一概念初次出现时,“行使权力只有与永恒的过去相一致时,而不受现实中群众的影响,才被认为是合理的,而过去的神圣法律程序则是从创建时的决议条款中产生的。

”1在中世纪,阿奎那的一名弟子才提出“合法性的取得不仅要符合神意,还要得到民众的同意的观点”2。

14 世纪前半叶, 将合法性概念建立在自然法同意基础上的观点应归功于威廉·奥卡姆。

课题研究论文:公民政治参与视角的公共政策合法性研究

课题研究论文:公民政治参与视角的公共政策合法性研究

公共政策论文公民政治参与视角的公共政策合法性研究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在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解决社会问题进而实现社会目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一些政策合法性丧失的危机。

其危机主要是指公民对公共政策的程序、目的以及实现方法等存在质疑,对政府机构不信任,进而抵制公共政策的执行,妨碍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

因此,为了将公共政策合法性的危机所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大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群策群力,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共政策的合法性,促进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

一、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意义首先,公民政治参与有利于抑制公共决策权的滥用。

公共政策作为对公共资源进行重新分配的一种重要措施,本应该做到公平合理。

因此,一旦公共政策的制定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些公共政策的制定者难免会偏离原来的政策目标,直接威胁公共政策的合法性。

因此,这就需要公民平等而又充分的政治参与。

在这一过程中,公民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同时也可以对政策制定者进行监督,使政策过程在阳光下运行,保证公共政策程序的合法性。

其次,公民政治参与有利于促进公共政策的民主化。

科恩曾经指出:民主过程的本质就是参与决策。

因此可以看出,没有公民参与的决策就不是真正的民主。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电视等都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平台,公民可以通过各种论坛、微博等表达自己对政策的意见。

同时,这也使公民能够对政策有充分的了解,因为双方良好和有效的沟通能够解决许多诸如执行不利、执行拖延、执行错误等问题。

最后,公民政治参与有利于实现公共政策的合法性。

一项公共政策只有具备合法性以后才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遵从,也才会得到较好的执行结果。

而这个合法性就来自于公民的支持和认可。

公民的政治参与对于提高公共政策的合法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方面是公民的参与为决策提供了更为准确和及时的信息,避免政策制定者的有限理性,从根本上保证公共政策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从政治合法性视角谈法治行政

从政治合法性视角谈法治行政

从政治合法性视角谈法治行政摘要:在现代社会,政府进行政治统治,尤其是长期的统治和管理,从根本上说,就要获得社会民众的认同和支持,要具有政治合法性。

政治合法性可以建立在不同的基础上,其中最重要的基础是政府的行政理念。

从深层意义上说,行政理念直接影响着行政效果,影响着政治统治、管理的稳固程度。

而法治行政,作为现代行政的理念,对我国的政治发展与政治合法性巩固有着重要的意义。

所以,中国现代化过程中,要克服目前已经萌芽并且有可能扩大的合法性危机,保持政治稳定,就要强化政府法治行政的理念,严格依法行政,争取社会民众的认同和支持。

关键词:法治行政政治合法性合法性危机政治稳定一、什么是政治合法性合法性“即指正当性或正统性”,[1]它是政治学的一个重要概念。

一般来说,合法性或政治合法性指的是政治统治依据传统或公认的准则而得到人民的同意和支持。

当人民对终极权威愿尽政治义务时,这一权威就具有合法性。

1.政治的合法性合法性是有效统治和政治稳定的基础。

“任何政治统治的维系,除暴力强制外,都包含最低限度的自愿服从的成分”。

[2]只有当政府获得人民自愿的拥护时,其统治才更有效力,更能保持政治稳定。

相反,若统治的“合法性受到侵蚀时,政府的统治将变得费力;合法性稀缺的政府往往最终遭致暴动和内乱。

”[3]当代社会对于合法性概念的最一般、最普遍的认识,是合法性等同于社会公众对政治系统的认同的观念。

由此可见,政治系统的合法性评价标准就是公众对政治系统的认同的程度。

合法性是一个政治体制存在、发展的基础,如果某一社会中的公民都愿意遵守当权者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法规,而且不是因为不遵守会受到惩处,而是因为他们确信遵守是应该的,那么这个政治体制的合法性程度就较强,就越能长期稳定地存在。

2.合法性危机既然合法性意味着民众对政治系统统治的认同,那么,所谓合法性危机就是一种直接的认同危机。

当一个政治系统开始丧失其合法性基础时,也就失去了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此时合法性危机就不可避免了。

政治制度合法性视野中的政治发展

政治制度合法性视野中的政治发展

政治制度合法性视野中的政治发展【内容提要】政治制度合法性是西方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

正义是政治制度的核心价值,政治制度合法性主要体现为对政治制度正义的追寻,这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

政治制度正义主要表现为政治制度价值属性与工具属性的统一。

只有合法的政治制度才能促进一国的政治发展。

在当前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要使政治制度具有合法性,还必须把政治制度及时性与有效性相结合。

【关键词】政治制度/合法性/正义/价值属性/工具属性/政治发展政治制度是国家、单位、个人参与政治活动的一种正式规则。

在正当性层面上,政治制度合法性主要体现为正义这一政治制度的核心价值。

对政治制度进行正义追寻,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

政治制度正义主要体现为政治制度价值属性与工具属性的双重统一。

政治制度是政治发展的制度化水平成果,它和政治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本文从政治制度正义、政治制度价值属性和工具属性相统一的角度,探讨政治制度合法性和政治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

一在政治学的讨论中,合法性问题一直是一个热点。

在某种意义上,合法性概念成了政治学的核心概念。

如果我们探究合法性理论的历史渊源就会发现,实际上,西方近代政治哲学史的主流思想就是政治制度的合法性问题。

布丹的君主主权说,霍布斯的利维坦,洛克的契约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菲尔默的君权神授说,卢梭的人民公意说等等实际上都是对合法性问题的哲学探讨。

当然,对合法性问题进行自觉的理论研究是现代政治社会学的贡献。

这一贡献可以追述到德国着名政治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他第一次对合法性问题作出了系统的探讨。

因此,他的着述就成了合法性研究的经典文献。

韦伯通过其社会史的研究,发现由命令和服从构成的每一个社会活动系统的存在,都取决于它是否有能力建立和培养对其存在意义的普遍信念,这种信念也就是其存在的合法性。

有了这种合法性,这个社会活动系统中的人们就会服从来自这个系统上层的命令。

韦伯把发出命令的一方看作是统治者,对统治者命令服从的情况,取决于统治系统的合法化程度,当统治系统拥有的合法性程度高的时候,统治者的命令得到服从的程度也就高。

行政法治与政府行为合法性问题探究

行政法治与政府行为合法性问题探究

行政法治与政府行为合法性问题探究近年来,行政法治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

作为一种体现在政府行为上的法治原则,行政法治不仅关系到政府的合法性问题,也涉及到公众的合法权益保障。

本文将探究行政法治与政府行为合法性问题,并分析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行政法治的内涵与意义行政法治是指依法行政原则在政府行为中的具体体现。

法治的核心是以法律为依据、以法律为标准来治理社会。

行政法治作为法治的一个重要领域,强调政府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法律、规章的规定,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并且应该接受法律监督。

行政法治的意义不仅在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还有助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只有在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才能保证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公信力,使政府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不滥用和超越法律的限制。

二、政府行为合法性问题的现状在现实生活中,政府行为合法性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

一方面,一些政府行为存在合法性不清的问题,可能涉及到行政程序的违规和权力的滥用,给公众带来了疑虑。

另一方面,公民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质疑也较为普遍,需要政府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和合法性。

政府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比如,是否满足法定条件、是否事先告知等。

二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和规章的规定。

比如,是否超越了法定职权范围等。

三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和规章的规定。

比如,是否违背了法定程序、是否涉嫌强制性措施等。

三、行政法治与政府行为合法性的关系行政法治与政府行为合法性是相辅相成的。

只有在行政法治的框架下,政府行为合法性才能得到保障。

行政法治通过设立制度来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政府行为合法性则是行政法治的具体体现,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和规章的规定。

行政法治与政府行为合法性的关系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法治要求政府始终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使职权,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定限制,确保权力运行的合法性。

合法性内涵及政府合法性分析论文

合法性内涵及政府合法性分析论文

合法性内涵及政府合法性分析论文摘要:在语言学分析框架中,“合法性”意味着评断事物的正当性需要两种尺度,即真理标准与道义标准;政府合法性问题的本质即是政府的正当性问题。

在实践上,衡量一个政府是否具有正当性,可以从三个方面观察,即看它是否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看它能否说服公众,看它能否获得民意认同。

关键词:语言学分析;正当性;政府合法性合法性概念的基本含义:正当性基础或从语法层面看,“合法性”概念包含两个基本语义单位,即“合法”与“性”,二者之间具有一种“‘合法’之‘性质’”的逻辑意蕴。

这就意味着,分析“合法性”概念首先需要弄清“合法”与“性”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就“合法”一词来看,它通常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一种是日常经验意义,“合法”即是“符合法律”,指的是人们对社会规则的遵守;另一种是普遍意义,“合法”即“具有正当性”,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认同,包含着理性的“必然性认知”、经验的“事实性接受”以及道德的“应然性评估”三个因素。

从逻辑上看,经验意义上的“人们对社会规则的遵守”,本质上属于普遍意义上人们对社会存在认同的“事实性接受”的一种,所以,总的来说,“合法”的基本意义是“具有正当性”。

那么,什么是“正当”呢?进一步对此概念进行语法解析,不难发现,“正当”意即“正确”与“应当”的合成。

何谓“正确”?在一般意义上,“正确”即是符合客观规律,是一种“求真”,是关于事物发展的科学性判定问题。

因此简洁说,判断事物“正当”与否的首要条件,就是看事物发展是否具有必然性。

而何谓“应当”?这是一种价值判断,是一种基于主体需求的应该性评价,体现的是一种“向善”尺度,也就是说。

“应当”与否,主要看的是能否满足人们的需求,能否符合人们总体的道义预期。

所以总的来说,“正当”与否,取决于两种尺度,即“真理标准”和“道义标准”。

而这两种标准的综合就是人们在实践上所表现出的“事实性接受”程度。

由此可见,“合法”概念所展示给我们的观察框架就是:如何评价存在“正当”与否,可以通过两个尺度进行,即真理标准与道义标准。

法治民主行政探讨论文

法治民主行政探讨论文

法治民主行政探讨论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治民主已成为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

法治民主行政是指在法治的基础上,通过人民的参与和决策,实现公共事务的管理与运作。

本文将探讨法治民主行政的概念、特点、优势以及应注重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法治民主行政的概念。

法治民主行政是指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公共事务的管理。

它既强调法律的威严性和约束力,又注重民主决策的合法性和协商性。

在法治民主行政中,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地对待公众和各利益相关方,在重大决策上提供公众参与和决策的机会,保障公民的法律权益。

其次,法治民主行政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它强调法律的约束力和公正性。

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政,不能滥用职权或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律要被公正地执行,不分贵贱、诚信与否。

其次,它注重民主参与和决策的合法性。

政府在重大决策上要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听取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再次,它着重实现公共事务的公正与效能。

政府在管理公共事务时要坚持公正原则,尊重多元文化和权益,同时要高效地进行决策和执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它强调法治民主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注重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保障法治民主的持久和发展。

法治民主行政的优势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它能够确保政府行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通过依法行政和民主参与,可以有效避免政府滥用职权、权力腐败等问题的发生,保障公民的权益。

其次,它能够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通过广泛地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可以集思广益,汇集各方智慧,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更具可行性。

此外,法治民主行政能够增加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增进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政府的执行效力。

然而,法治民主行政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关注。

首先,公众对政策的参与度和决策的转化率有待提高。

虽然法治民主行政强调公众的参与和决策,但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公众的参与度和政策的转化率并不高。

【推荐下载】浅析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与依法治国-推荐word版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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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浅析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与依法治国一、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之源起: 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现代政治是一种政党政治,政党作为现代政治制度的实际操作者,往往成为实际的政治权力中心; 由此,在某种程度上,治权之合法性便转换为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而政党获取政权的方式对其执政合法性有着决定性影响。

依据著名政党研究者迪韦尔热内生型政党和外生型政党的划分,英美等早发现代国家的议会政党多是内生型政党,中国共产党则是一种外生型-革命政党。

议会( 内生型) 政党是在国家权力之下获得相应的政权,凭借现行法律法规之选举方法,以求实现其主张,革命党则用其绝对的权力,采取超出於现行法律之革命的方法,以求得革命目的,实现其主张。

于上述两种类型政党获取政权的不同方式分析可知,西方议会式政党执政之合法性最初源于宪政体制的内在法理依据,这种法理性基础既包括一套实质性终极价值规范( 如正义、自由、平等、法制、天赋人权等政治理念) ,同时涉及到民主程序的合法运作,执政正当性追及根本源于法律。

而外生型革命政党其执政合法性则来自于早已超出当时法律范围的革命事实。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外生型革命政党其最初的执政合法性同样并不是源自法律的认可,更多的则是来源于其成功领导革命,实现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这一实质性绩效,以及强大意识形态支撑。

步入近代以来,中国社会面临的最紧迫任务就是争取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

作为一个民族资本发展缓慢、专制势力强大、缺乏自主参政和政治妥协传统,且内外危机日益加深的后发现代性国家,20 世纪的中国为克服社会自组织匮乏,完成现代国家建设,必然性地选择了一条以党建国、党治国家的发展道路。

起初国共两党都曾试图以党建国,然而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意识形态自我武装,凭借自身严密的组织性、高度的整合力和坚强的战斗意志,加之土地改革的实利政策以及国民党当时所累积负面合法性,最终在国共联合取得抗战胜利的基础上接续推翻了国民党统治,顺利由局部执政转为全面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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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治合法性视角谈法治行政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1)10-0114-02摘要:在现代社会,政府进行政治统治,尤其是长期的统治和管理,从根本上说,就要获得社会民众的认同和支持,要具有政治合法性。

政治合法性可以建立在不同的基础上,其中最重要的基础是政府的行政理念。

从深层意义上说,行政理念直接影响着行政效果,影响着政治统治、管理的稳固程度。

而法治行政,作为现代行政的理念,对我国的政治发展与政治合法性巩固有着重要的意义。

所以,中国现代化过程中,要克服目前已经萌芽并且有可能扩大的合法性危机,保持政治稳定,就要强化政府法治行政的理念,严格依法行政,争取社会民众的认同和支持。

关键词:法治行政政治合法性合法性危机政治稳定一、什么是政治合法性合法性“即指正当性或正统性”,[1]它是政治学的一个重要概念。

一般来说,合法性或政治合法性指的是政治统治依据传统或公认的准则而得到人民的同意和支持。

当人民对终极权威愿尽政治义务时,这一权威就具有合法性。

1.政治的合法性合法性是有效统治和政治稳定的基础。

“任何政治统治的维系,除暴力强制外,都包含最低限度的自愿服从的成分”。

[2]只有当政府获得人民自愿的拥护时,其统治才更有效力,更能保持政治稳定。

相反,若统治的“合法性受到侵蚀时,政府的统治将变得费力;合法性稀缺的政府往往最终遭致暴动和内乱。

”[3]当代社会对于合法性概念的最一般、最普遍的认识,是合法性等同于社会公众对政治系统的认同的观念。

由此可见,政治系统的合法性评价标准就是公众对政治系统的认同的程度。

合法性是一个政治体制存在、发展的基础,如果某一社会中的公民都愿意遵守当权者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法规,而且不是因为不遵守会受到惩处,而是因为他们确信遵守是应该的,那么这个政治体制的合法性程度就较强,就越能长期稳定地存在。

2.合法性危机既然合法性意味着民众对政治系统统治的认同,那么,所谓合法性危机就是一种直接的认同危机。

当一个政治系统开始丧失其合法性基础时,也就失去了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此时合法性危机就不可避免了。

合法性危机意味着政府的信任危机和权威危机,它直接表现为既定政治秩序的支持力在广泛性和持久性两个方面的严重耗散。

如果一个社会弥漫着强烈的不满和愤懑情绪,并由此衍生出公开的群体抗议行动,那就是政治合法性危机的明显征兆。

[4] 任何一种政治体系都会不同程度地面临合法性危机,只是发生危机的时间以及程度有所不同,导致的结果也可能不同。

如果一个政权的合法性基础主要是建立在短期的可变因素之上,而它又不能或不愿意即使将这种短期的可变性权威转化为合理的制度性权威,那么它一旦出现合法性危机,其程度会较为严重,而且后果可能就是整个体系的崩溃。

相反,如果一个国家的合法性基础主要是建立在合理的制度之上,那么它一旦遇到合法性危机,也不会危机整个政治系统。

[5]二、什么是法治行政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法治行政作为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和组成部分日益被人们所重视。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

这体现了一种鲜明的行政理念,即法治行政理念。

在社会转型的深刻背景之下,法治行政的基本理念不仅规定着行政改革的基本方向,而且还进一步构建着变迁中的社会模型。

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必须深刻理解法治行政的基本内涵。

1.法治行政的内涵现代行政是法治行政。

行政是国家行政权力依法律要求的行动。

法治的主要涵义是法律对政府拥有绝对权威,政府的权力行动符合法律要求,是法治行政的一般标准。

[6]一般意义上,法治行政说明了法律与行政的关系,其意义浓缩为法律对行政具有绝对的权威和支配力,它说明行政权力应当来自于法律的规定,特别是对公民权利产生直接影响的权力必须由法律明示,行政亦无法外特权;行政作用于社会事务但凡关涉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事项行政应保留给立法由法律规定,行政不得取代法律;行政权力应当接受立法给予的规范指引,对公民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权力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7]法治行政应当成为现代行政的基本理念。

人类社会有过人治的历史也有着法治的经验。

法治与人治是两个相悖的理念。

人治表明了一种人与法律的关系,在权力生活中法律被认为可有可无。

法治则表达了不同的人对法律的态度,表明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优越位置以及人们对法律的遵从关系。

在一定的社会里,法律在人们心中的位置是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的反映,这也可以看出一定社会的法治化程度。

在人治观念根深蒂固的社会中,人情、金钱、权力和政策等立于法律之上,法律几乎只是个工具;而在法治社会,法治意味着法律地位至上。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注重那些所谓的现实,而是在法律与人情、金钱、权力及其它规范的对比中,人们信任甚至信仰法律,认同法律的优先效力。

2.依法行政与法治行政1999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国第一次以根本大法的法律形式向世人宣告了中国治国方略的“法治化”走向和“法律优先”精神,也清楚地包含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立法意蕴。

但是,依法行政与法治行政是两个相互密切联系但又有区别的概念。

很多人把依法行政等同于法治行政。

其实不然。

依法行政只是法治行政的不完整命题,仅仅强调依法行政,是欠缺的。

法治行政必然要求依法行政,但仅有依法行政却不等于实现了法治行政。

法治行政对于现行法律有着更深刻的要求。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表述,法治应当是包括两重意义,第一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第二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而依法行政只能包含的第一重意义,并不能保证所依之法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依法行政注重法律的形式特征,而法治行政不仅注重法律的形式特征,更加强调法律的实质内容和价值取向;[8]依法行政仅仅体现为行政机关有法可依,而法治行政所要求的是所依之法必须是良法,是法律与正义的统一。

过去人们更多关注的是法律的完善,但是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

法律泛滥不仅会贬低法律的价值,而且还败坏法律的质量。

关键并不在于法律的数量,而在于法律的质量。

在中国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初期,依法行政的要求只是依法办事,认为只要政府的一切行动都经过立法机关正式授权,法治就会自然而然的产生。

但是法治与政府的行政行为是否在法律意义上合法无太大关系,他们可能很合法,又有可能不合法。

我们不能将法律确定的秩序本身当作公平与正义的象征,或者认为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的权威,就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故而,为了实现社会的正义,保障个人的权利,从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实行法治行政是现代政府行政的内在要求。

三、法治行政是政治合法性的必然要求基于自愿认同而形成的合法性基础,对既定的政治体系是一种巨大的支持力量。

“任何一种特定民主的稳定性,不仅取决于经济发展,而且取决于它的政治系统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9]作为现代行政的理念,法治行政是政府在新时期夯实合法性基础的战略举措。

政府只有拥有合法性才能使民众对其管理产生广泛的认同、信仰、忠诚与服从,自觉地接受和支持其管理。

法治行政不只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同时也是政治合法性的必然要求。

1.法治行政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础一个政府进行政治统治、政治管理是依靠政治合法性的基础而获得民众的广泛认同与支持。

法律作为合法性的基础之一,是公共政治管理的最高准则,健全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最终目的是维护与保障人民的权益不受侵害。

故而,法治行政作为一种行政理念为政治的合法性提供了合理性的基础。

“合法性作为政治利益的表述,它标志着它所政治体制是尽可能正义的,而且是不言而喻和必须的。

”[10]要真正做到这些,则应确立宪政架构下的程序正当性,确保政府权力施用的社会公正性,确认国家共同体层次的广泛共识。

[11]健全与完善民主和法律制度,为政府政治管理提供法理型的合法性基础。

虽然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不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但两者具有相通性,合乎法律、制度与规范也可以是公众评判政治合法性的标准。

这要求健全民主和法律制度,消除政治合法性危机产生的可能,为公众民主权利的享有及权力的运行提供法律保障。

对此,政府切实践行法治行政的理念,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与自由,尊重与保障人权,充分实现与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将会增强民众对政府政治统治的信任与认同。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群众作为历史活动的主体、历史的创造者,对一个政治体系的稳定与否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用。

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决定了任何统治者都必须尊重并且切实为人民服务。

而且,政府要维持自身的统治地位也需要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

实践表明,一个政治体系的瓦解,究其根源无一不是没能正确顺应时代发展和解决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脱离了群众,失去了民心。

要建立共同体的广泛认同,政府行政就要切实依照法律来施行,切实贯彻依法行政的理念,保证权力施行的公正,给民众一个切实可信的行政体系。

2.法治行政是政治合法性的必然要求当代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期。

社会转型是以结构转换为核心,同时也带动着社会体制的转机、利益的调整和观念的变化等诸多方面的发展。

社会转型在给社会带来发展契机的同时,还会给社会带来重大挑战。

转型时社会中所发生的社会规范、价值标准、行为方式等的变化,必然带来人们新旧观念上的冲突,从而造成人们价值观念上的多元性,导致在行为选择上出现无所适从的倾向;反映在政治社会领域中,转型时期由于经济政治体制改革,造成大量的社会问题,这些都会使得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受到冲击,[12]形成政治的合法性危机。

有学者认为:“人们对于权威的认同程度在不断下降;……对抗政府政策法令的技巧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中央政府关于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无法顺利施行;怀旧心理在一些地方滋生蔓延。

更普遍存在的是一种逆反现象,凡是来自上边的意图、决定,都会引起一种出自本能的反感和自发的抵制。

”[13]中国政府对此已采取了许多措施,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但收效不甚理想。

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政府的服务态度、执政理念的问题,所谓的依法治国方略、法治行政理念等等都没有给民众带来实际的或长远的效益。

民众如果对政府的权威缺乏认同感,那就必然要求政府的行政需要法治化。

政府只要完善政治体制的法治化,切实做到行政的法治化,真正体现并不断满足民众利益和需求,公众就会对政府的领导产生广泛的认同,自觉自愿地接受、支持政府的领导。

所以,在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当下,作为现代行政理念的法治行政就应该是政治合法性的构建润滑剂,它对整个政治管理过程、民众的心理等都起着整合和驱动作用,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对政治合法性产生巨大的作用。

法治行政在中国的提出、建设和发展,根本上是出于对社会转型时期政府活动正当性和合法性基础的重新认识和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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