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各类单项奖奖励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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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各类单项奖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表彰奖励活动,充分发挥单项奖励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素质的提高,形成“争先创优”的企业文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在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为公司创造了效益和争得了荣誉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二) 谁受益、谁给奖。

(三)突出奖励重点,向贡献大的人员倾斜。

(四)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第二章奖励项目和奖励标准

第四条对获得中央、地方(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有关部门、机构表彰的单位和员工,表彰文件中明确了奖励标准的,按文件中的标准给予奖励,没有明确标准的,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荣誉类

1、集体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奖励2.5万元。

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班组、省级“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中央企业红旗班组标杆,奖励10000元。

中央企业红旗班组、省级工人先锋号获得班组、“省级和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集体,奖励8000元

2、个人奖:全国劳动模范奖励3万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奖励2.5万元。

省级劳动模范、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奖励1.5万元,省部级和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中央企业先进职工标兵,奖励10000元。

市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三八红旗手、中央企业先进职工、省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奖励8000元。

(二)科技发明类

1、技术标准和工法奖

对在开发编写、推广应用工法和技术标准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根据国家对编写的工法、技术标准审定的等级给予奖励:

①国家一级工法:独立完成的,5万元/项;联合完成的,第一完成单位3.5万元/项,第二完成单位2.5万元/项。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主编单位,8万元/项;参编单位5万元/项。

②国家二级工法:独立完成4.5万元/项,第一完成单位3.0万元/项,第二完成单位2.5万元/项。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主编单位,5万元/项;参编单位3万元/项。

③升级版国家一级工法(对已到期的原申报的工法进行延期):独立完成的,3万元/项;联合完成的,第一完成单位1.5万元/项,第二完成单位10000元/项。

④省部级工法:独立完成1.5万元/项,第一完成单位8000元/项,第二完成单位5000元/项。

2、发明专利奖

对职务发明创造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按不低于6万元/项给予奖励。

对职务发明创造获得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按2万元/项给予奖励。

3、对所属单位完成的获得国家、省部级或行业科学技术奖励的成果(行业科技成果限定为国家科技部认可的协会、学会评比的奖项),按照《公司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管理创新类

对获得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成果创造人,按一等奖10万元/项给予奖励、二等奖6万元/项给予奖励。

对获得省和行业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成果创造人,按一等奖5万元/项给予奖励、二等奖4万元/项给予奖励、三等奖3万元/项给予奖励。

(四)工程评优类

按照《公司质量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获得鲁

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省级优质工程奖等奖项的项目部给予奖励;其中20%奖励项目经理,80%由项目经理奖励项目部有关人员。

(五)专业技术、技能人员评优类

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人员,奖励4万元;对经国家人事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或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的人员,奖励3万元。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奖励3万元;全国技术能手,奖励2.5万元;中央企业技术能手和省部级技术能手,奖励1.5万元。

国家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奖励2.5万元;二等奖获得者,奖励2万元;三等奖获得者,奖励10000元。

国家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及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奖励2万元;二等奖获得者,奖励10000元;三等奖获得者,奖励8000元。

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奖励1000元;二等奖获得者,奖励8000元;三等奖获得者,奖励4000元。

(六)对单位和个人取得除上述荣誉外的其他表彰(不含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给予的表彰),给予3000--5000元奖励。

第五条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设置以下奖励项

目:

(一)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

根据获奖科技成果、技术发明的技术创新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大小,科技进步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级别,技术发明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级别,其中:

特等奖奖励8万元,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2.5万元,三等奖奖励1.5万元。

(二)项目管理金奖

项目管理金奖根据工程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设置甲、乙两个类别,其中:

甲类工程获奖项目奖励10万元,乙类工程奖项目奖励6万元。

(三)安全和质量奖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实施办法》和《质量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四)文明建设奖

文明建设奖设置公司最佳文明职工、文明职工、最佳文明班组三个奖项,其中:公司最佳文明职工按5000元/人给予奖励;文明职工按1000元/人给予奖励,最佳文明班组按3000元/个给予奖励。

(五)模范共产党员奖

按5000元/人给予奖励。

(六)群团竞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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