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源头治理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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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喀拉玛盖乡源头治理的实施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喀拉玛盖乡规范信访秩序,整合信访工作力量,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各类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现将措施总结如下:

一、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一)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是信访工作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我乡信访办一直把矛盾纠纷摆在信访工作的首要地位,也包村干部能力的考核重要一项。要求所包村干部每天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上报排查结果,如未排查出矛盾纠纷或排查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将追究其责任。

(二)带案下访和定期下访相结合

一是乡政府要求乡科级领导干部每月定期下访不得少于4次,对所包村的矛盾纠纷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了解,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解决。

二是乡政府要求领导干部带案下访,乡信访办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

二、“三位一体”调处矛盾纠纷

针对我乡干部人员编制少,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农牧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工作中存在畏难、不深入等问题,结合我乡

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充分运用纪检的组织优势、信访部门的职能优势和司法部门的网络优势,探索建立了乡、村两级纪检、信访、司法“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构,拓宽和畅通了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纪检、信访、司法“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将党员监督服务中心、司法所信访办工作职能整合。村级实现信访接待室、司法调解室实现“两室合一”,工作任务由村纪检员、信访代理员、司法调解员“三员”承担。以乡、村基层为依托,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及热点难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

同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大调解”机制。人无难事不上访。群众之所以上访,是因为有问题要反映,有困难要帮助,只要解决了就不会再去上访了。于是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历年的积案进行化解,认真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矛盾纠纷“及时受理、集中梳理、分类处理、归口办理”的要求,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建立纪检、司法、信访联合“大排查”、“大调解”机制。认真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

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问题,同时对涉及疑难问题和重大问题,认真做群众的工作,一是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感受到“亲”;二是解决突出问题时,让群众“认”;三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使群众“服”;四是要完善民主管理,让群众“信”。按照这样去做工作,在疑难问题、重大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三、文明接待“化”访

从今年起,我乡信访接待室每天实行“三人”接待制,及一个领导干部、一个信访或司法干部、一个维稳中心干部。实行固定坐班制度,和党委书记、乡长定期接待制度,对接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真正让群众访到最想访、最能解决问题的人。

四、实行信访代理员制度

按照县信访局要求,在各村、社区选出了17名在群众中有威信、对政策法律较为熟悉且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人员担任信访代理员。

五、矛盾纠纷的化解措施

一是全乡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归类,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且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到位;

二是对群众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有关方面要尽快研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动事要解决;

三是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四是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五是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处理。

喀拉玛盖乡信访办

201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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