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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篇一: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第一章概论第一节病历、病案的概念及历史一、病历和病案的概念《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新版《辞海》对病历的定义为:病历亦称“病案”,古称“诊籍”,是医务人员对病人患病经过和治疗情况所作的文字记录。

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三条中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病历和病案为两个不同的概念。

目前大家公认的概念是:从病历资料的建立之时起到整理归档之前称为病历;而病历转交到病案室并经病案管理人员整理后归档即成为病案。

对于病历的概念必须说明两点:第一,由于现代医疗活动存在着分工和协作,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中间环节,需履行文字手续,形成一些临时文件,而这些文件一旦达到了具体医疗行为的目的之后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医院一般不予保存,如入院须知等。

因此,不是所有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都是病历。

第二,病理切片、X线片等不是病历的组成成分,只能是报告单。

当然在实行电子病历之后,病理切片图像及其他影像资料可成为病历的组成部分。

二、病历的起源及发展病历是伴随着医学的产生而产生、伴随着医学的发展而发展的。

病历的历史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在西班牙的旧石器石窟的墙上,发现有侧面描绘用环锯施行手术和手指截断术的壁画。

人类保存最早的医疗记录是埃及医师Imhotep在大约公元前2900年记录的48例外科手术病历。

大约在公元前460年,以医师誓约而闻名于世的医学之父、希腊的名医Hippocrates 也有精彩的医疗记录留传于世。

他对病人病情记述详细,包括体温、脉搏、呼吸、排泄物、痰以及局部疼痛、整体活动等,他书写的病历的体裁风格以及顺序,后被医学界视为典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一、病历的范围:●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对病人的疾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的文字记录)●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增加: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等。

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1、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文字:●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血压:mmHg。

3、用笔:●住院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复写: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及补充病历、取消医嘱:红笔●门(急)诊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时间:●年、月、日、时●分钟:急诊、抢救、手术、死亡、医嘱等。

●记录方式有两种:如2002年8月1日下午2点2002-8-1,14:00;2002.8.1.2pm.5、页码:●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每页用纸标注页码,填写患者姓名、住院(门诊)号,不留空白。

●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页,病程记录第1、2...... 页等。

●纸张大小6、修改: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涂改(包括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本人: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正确的字写在其下方.●上级: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注明修改日期,并在修改名.处签。

名7、权限:病历内容按照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书写签●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住院病历(俗称大病历),并经过在本医疗机。

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后书定认●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写病历。

(完整版)康复科医疗文书书写要求

(完整版)康复科医疗文书书写要求

康复科医疗文书书写要求1.纳入本要求进行质控管理的医疗文书,是指在我院进行康复医学诊疗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录,包括文字、符号、图表、影像等资料。

2.本要求依据《病历书写规范》、《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指南》、《康复技术指导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结合我院康复医学开展情况制定而成。

3.康复医疗相关文书的基本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符合康复医学专业特点、体现我院康复医学诊疗技术水平。

4.本要求涉及的医疗文本包括:门诊病历及处方;住院患者相关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护理医疗文书、医患沟通记录、病历讨论记录、医嘱单、检查申请单与报告单、相关出院记录等《病历书写规范》中规定的医疗文书。

康复专业专科附件如康复专业评定(包括初期、中期、末期评定)与日常康复治疗记录、康复护理记录、康复治疗特殊治疗项目知情同意文书等同时纳入本要求管理,作为我科痕迹记录由质控管理员检查、评价、建档收集。

5.规范康复相关医疗文书的目的,在于真实记录康复医疗全过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本专科专业特色发展。

6.相关医疗文书一般采用临床医学模式书写。

在书写过程中应充分反映康复医学的特点,围绕患者的功能状况运用康复医学专业术语进行记录。

7.在为每一位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期间,康复医师均需进行相关医疗文书记录,标准与要求参照《病历书写规范》并体现康复专业特色,由科室质控小组依据病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8.我院康复医疗科有统一规范的康复治疗评定记录表。

在为每一位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期间,康复治疗师要根据开展的康复治疗服务项目(如PT、OT、ST等)进行相关专业评定,评定结果均需有文字记录;康复治疗记录同时由责任治疗师按照病程进行书写。

书写标准参见康复治疗记录规范与康复治疗效果评定标准。

主管治疗师与科主任负责定期检查相关文书书写质量,科室质控小组定期对相关文书进行质量评价与反馈。

9.康复医疗文书的质量由我康复医疗科质量控制与管理小组对进行质控管理,并将相关要求医疗文书提交病案管理科。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PPT课件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PPT课件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实施特殊检查 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 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患者签署同意检查、 治疗的医学文件。内容包括特殊检查和特殊 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 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出院记录: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情况 的总结,应当在患者出院 后24小时内完成。
处方常见缺陷
处方前记空缺 药物剂量及使用方法错误 药物使用商品名 处方后记空缺 诊断与用药不符 开药量超规定天数 处方任意涂改
原因分析
法律观念淡簿,思想不重视,自我保护意识不 强;
基础较差,经验不足; 少数医护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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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文书书写规范
单击此处添加文本具体内容 演讲人姓名
CONTENTS
医疗文书
处方
知情同意 书
门诊病历
门诊手术 记录
住院病历
医嘱
PART 01病 历 书 写 规 范
单击此处添加文本具体内容,简明扼要地阐述你的观点
病案(病历)重要意义-1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 2002年4月1日起,实施 医疗侵权诉讼的“举证责 任倒置”。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术前小结: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包括病情摘要、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 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等。
术前讨论: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由 上级医师主持。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手术指征、手术 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 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日期、记录者签名等。
处方头:“ ” 或“Rp”--动词Recipe的缩写, “取”。
处方正文:
1. 药名、规格、剂量和剂量单位。

医疗文书书写本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本规范

主诉
主要症状+时间 •有症状 •无症状 •导致第一诊断
病历
防丈夫病历h的宇 我们终干划究明f n
现病史
•要求: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 况,按 时间顺序注意计时方式统一)
内容: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 伴随 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 般情况的 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 料等。
-*不能简化(如“病史、体征、辅检) •⑤鉴别诊断:对诊断不明 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 一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 鉴别疾病名称 -*支持点*不支持点 -*下一步诊治措施) •⑥诊疗计划:具体的检査及治疗措施安排
日常病程记录
•要求: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内容:病危每天至少 1次, 病重至少2天一次,稳定至少3天一次,前者时 间到分钟。
手术清点记录
•完成者:巡回护士。即时完成。另页。 清点内容: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
•记录内容: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木日 期、手 术名称、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 核对、巡回 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等。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完成者:参加手术的医师。即时。
出 院记彔与知情权及告知义务
1. 一般项目; 2. 入院诊断; 3. 入院时情况和诊疗经过:前者包括主诉症状、体查情况 和重
要辅检结果(*三要素),后宅包括诊断经过(如重 要的操 作试验和辅检结果)和治疗经过及病情转归。
4. 目前情况:主诉症状、体査情况,对目前情况判断有重 要意
义的辅检结果。
5. 出院诊断; 6. 出院医嘱:生活指导、治疗用药物和疗程、何时复査等; 7. 签名(*上级医师审核与冠签名) 24h内完成(*交病人的那份需在病人离院前完成)

病历及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

病历及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

(四)、沿革
200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委托 有关专家对《中医病案书写规范》进行 修定、完善,形成了新的《中医病案规 范》,作为全国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及临 床医师的中医病历书写和管理的标准。
(四)、沿革
2002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
《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将“病案”定名为“病历”
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 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 意书。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关系人、医疗机构负责 人或被授权的负责人
二、病历的内容和要求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 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 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
病历书写人员资格要求
⑴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书写住院病 历。
⑵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可书写住院记录。 ⑶进修医师是否书写住院记录由所在进
修单位决定。
病历书写的时限
即时
⑴“门诊病历”和“急诊病历”中的各种记录及“住院 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抢救记录”、“手术 记录”、“转入记录”、“接班记录”、“会诊记录”、 “病程记录”要求即时完成。
(四)、沿革
宋·许叔微《伤寒九十论》记载了90例 病历作为论说的佐证,可谓是我国第 一部医案专书。
(四)、沿革
明清时期,收集和研究病历的工作受到了重视。 《名医类案》问世,该书共12卷205门,收录
了明以前历代名医的验案,内容丰富,涉及内、 外、儿、妇等临床各科,病历格式包括了姓名、 性别、年龄、病史、症状、诊断、治疗和疗效 等内容,并附编者按语。

医疗文书规范

医疗文书规范

医疗文书规范1.引言医疗文书是指医务人员在开展医疗工作中产生的各类书面记录。

规范的医疗文书对于医务人员而言至关重要,它不仅是医疗过程中必要的法律依据,也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介绍医疗文书的规范要求,以期提高医务人员的文书写作水平,确保医疗文书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基本要求医疗文书的书写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2.1 书面表达准确:医疗文书应准确、简明地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内容,避免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的描述。

2.2 逻辑条理清晰:医疗文书应按照时间顺序或相关主题进行排布,段落之间要有合理的逻辑链接,确保整个文书的条理清晰,方便查阅与理解。

2.3 客观中立态度:医疗文书应客观描述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避免主观臆断、加以评价或带有个人情感色彩的表述。

必要时,可以引用客观的实验结果或其他医学证据作为支持。

2.4 规范用语严谨:医疗文书应使用通俗易懂、标准化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歧义的词汇,减少术语的滥用和误用。

对于专有名词或缩写词,应当在首次出现时进行解释。

2.5 敏感信息保护:医疗文书中的敏感信息,如患者的个人身份信息、病史等应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保护规定。

3.常用医疗文书范例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医疗文书范例,供医务人员参考:3.1 病历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结果、辅助检查结果、诊断与治疗方案等内容。

3.2 出院小结:总结患者在住院期间的治疗情况,包括入院原因、诊断结果、用药情况、手术情况、治疗效果等。

同时对术后注意事项及返回社会的建议进行说明。

3.3 手术记录:详细记录手术过程中的关键步骤、病灶情况、手术所用材料和药物、术后处理等内容。

3.4 死亡证明: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并进行签字、盖章等法定程序。

4.文书审核与修正医疗文书的质量由医务人员共同负责,应当经过审核和修正后方可正式归档。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与要求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与要求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与要求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保障体制的完善,医疗文书在医疗过程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准确、规范与完整的医疗文书能有效促进医患双方的沟通,保障病患的权益,并且对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医疗事故的处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与要求,以提升医务人员的医疗文书书写能力。

二、病历书写规范与要求1. 病历的内容要求病历是临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记录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的重要文书,因此其内容应当准确、详细,并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 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

(2) 主诉:患者自己所述的症状和不适。

(3) 现病史: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过程,包括症状出现时间、持续时间等。

(4) 既往史:记录患者的既往疾病史、手术史、过敏史等。

(5) 体格检查:包括患者的体温、血压、呼吸频率等详细测量结果。

(6) 辅助检查:记录患者做过的相关检查项目及结果。

(7) 诊断与治疗计划:根据病情和检查结果,给出明确的诊断和治疗计划。

2. 病历的书写要求(1) 书写工具:医务人员应使用黑色或蓝色字迹的签字笔,确保书写清晰可辨。

(2) 书写语言: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行话和缩写,确保医患双方都能理解文意。

(3) 书写时间:每一次书写病历时,应标注具体的日期和时间,方便追溯和沟通。

(4) 无空白缺页:病历应用完整的纸张书写,不得有空白和缺页,否则应进行注释和解释。

(5) 修改与签名:对于病历的修改应使用直线标注删除错误内容,并在修改后的内容后面签名,并注明修改的日期和原因。

三、手术记录书写规范与要求1. 手术记录的内容要求手术记录是对手术过程进行详细记录的文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与病历相同,记录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

(2) 麻醉情况:记录使用的麻醉方式、麻醉药物的剂量和给药途径等。

(3) 手术过程:详细描述手术的步骤和操作方法。

(4) 出血量与输入量:记录手术过程中出血量和输血量等重要数据。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金石中心卫生院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化培训一、医疗文书重要性医疗文书是医疗机构极其珍贵的财富,是病人的医疗档案,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及过程的客观记录与文字见证,是医患双方构成医疗契约的重要证据,也是医疗机构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水平的体现等等。

(一)医疗文书是医疗活动信息的主要载体。

为正确诊断患者疾病所做的全面详细的物理和实验室检查、医师对病情的见解和处理意见、疾病的变化、治疗方案和药物的应用等只有通过医疗文书这一个载体来体现,并通过这一载体来了解掌握患者的全面情况。

它既是临床实践的原始记录,又是患者以后保健及后续治疗的参考资料。

(二)医疗文书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文书是解决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判定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以及医疗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要准确认定医疗事故的存在、正确判断在医疗损害发生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有过失,主要依据是医疗过程中的病历资料。

事实就是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医务人员务必认真书写医疗病历,医疗机构也务必科学保管医疗文书资料。

(三)医疗文书是衡量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医师工作能力的客观标准。

对医师:书写完整规范的病历是培养临床医师逻辑思维能力、观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基本方法,也是提高临床医师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病历书写质量的优劣是考核其实际工作能力的客观标准之一。

对医疗机构:由于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记载了医疗机构各科医疗专业人员对各种疾病的观察、诊断、治疗方法及疗效等医疗活动的全过程,也从中体现了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和医疗业务技术水平。

山东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山东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4.7医疗机构应依法公开医疗文书,接受社会监督,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五、培训与教育
5.1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培训,提高其书写能力。
5.2培训内容应包括医疗文书书写的基本知识、规范要求、法律风险等。
5.3医疗机构应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医疗文书书写研讨会和交流活动,学习先进经验。
8.3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文书书写质量奖惩制度,对书写质量优秀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对书写质量不合格的医务人员给予处罚。
8.4医疗机构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文书书写的实时监控和自动提醒功能,提高书写质量。
九、特殊病例医疗文书书写要求
9.1对特殊病例,如罕见病、复杂病、疑难病等,医疗机构应制定专门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六、法律责任
6.1医务人员违反本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范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6.3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如实提供医疗文书等相关资料。
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则
7.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3.6.2死亡记录应由主管医师签字,并注明医师的姓名和职称。
3.6.3死亡记录应详细记录患者死亡前的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及死亡时的临床表现。
3.7医疗事故处理记录
3.7.1医疗事故处理记录应包括医疗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经过、处理措施及结果等。
3.7.2医疗事故处理记录应由相关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基本要求
2.1医疗文书应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2医疗文书应使用规范的医学名词、术语和计量单位。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2015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2015
• 门诊处方应注明病人地址。 • 规定做皮试的药品,门诊处方上需注明 皮试观察时间及观察者姓名。 • 门诊死亡病人的病历急诊科应保留。 • 急诊留观病人必须有较完整的留观病历。
• 认真执行省卫生厅《医院各科手术分级及批准 权限规范》,特别强调一类手术,本院医生至 少在台旁指导,二类以上手术本院医生必须担 任术者或第一助手切实保证手术安全和质量。 • 术前病历完备(急诊手术可先完成首次病志) 三类以上手术有术前讨论记录,完成术前各项 检查、术前准备。手术按时按级进行,术中有 困难及时向上级医生报告,或请专科医生共同 完成手术。 需要手术的病人一定要填写手术 同意书,请家属签字,不得在病志中签字。
• 手术记录
• 手术记录由手术医师书写,特殊情况下 可由第一助手书写,但必须由手术者审 查并签名。手术记录应该在术后24小时 内完成。术后病程记录应连续3天,伤口 愈合情况及拆线日期等应在病程记录中 记述。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 手术医师、麻醉师、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前、 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开室前、共同对病人身 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 手术使用药物物品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 血的病人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应有 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与手术清点记录有
• 入院记录
•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 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 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 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 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 主要内容: • 1.患者的一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 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 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 2.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 及持续时间。 • 3.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 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范本模板】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范本模板】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一、病历的范围:●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对病人的疾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的文字记录)●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 增加: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等.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1、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文字:● 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 血压:mmHg。

3、用笔:●住院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复写: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及补充病历、取消医嘱:红笔●门(急)诊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时间:●年、月、日、时●分钟:急诊、抢救、手术、死亡、医嘱等。

●记录方式有两种:如2002年8月1日下午2点2002-8-1,14:00;2002. 8。

1。

2pm.5、页码:●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每页用纸标注页码,填写患者姓名、住院(门诊)号,不留空白.●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

.。

页,病程记录第1、2。

...页等。

● 纸张大小6、修改: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涂改(包括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本人: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正确的字写在其下方。

●上级: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注明修改日期,并在修改处签名.7、权限:病历内容按照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书写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住院病历(俗称大病历) ,并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是指医务人员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应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规范,旨在提高文书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读性,确保医疗信息的传递和记录的完整性。

下面是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一些要点。

1. 医疗文书书写要规范、清晰。

医务人员在书写医疗文书时,要注意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并且要用清晰、易懂的语言表达。

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或简化的表达方式。

2. 医疗文书书写要准确、完整。

医务人员在书写医疗文书时,要确保文中的所有内容准确无误,并且要把所有重要信息都包括在内,不能遗漏或省略重要细节。

尤其是在记录诊断、治疗方案、药物使用等重要信息时,要准确无误。

3. 医疗文书书写要规范格式。

医务人员在书写医疗文书时,要遵循统一的格式规范,包括头部信息(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主体内容(病史、检查结果、治疗计划等)和结尾信息(医师签名、日期等)。

书写要整齐工整,首尾一致。

4. 医疗文书书写要及时记录。

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护理过程中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不能拖延或忽视重要的记录。

及时记录不仅可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还可以避免遗忘重要细节。

5. 医疗文书书写要保护患者隐私。

医务人员在书写医疗文书时,要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的相关规定,确保不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可以使用代号或编号来代替患者真实姓名,同时在文书中不要包含患者的敏感信息。

6. 医疗文书书写要注重文书的连贯性。

医务人员在书写医疗文书时,要注意不同文书之间的连贯性。

例如,病历、检查报告、医嘱等文书要相互衔接,关联内容要一致。

同时,不同医务人员或科室之间的文书交接也要保证连贯性。

7. 医疗文书书写要避免使用缩写词。

医务人员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尽量避免使用缩写词,特别是专业缩写词。

因为不同的医务人员可能对缩写词的理解和使用有所差异,易造成信息混乱或误解。

建议使用全称或简洁准确的表达方式。

8. 医疗文书书写要保留修改痕迹。

医务人员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如需修改已有内容,应在修改部分保留修改痕迹,以便于他人查阅时能够清楚了解修改过程。

医院病历文书规范

医院病历文书规范

04
电子病历规范
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
01
02
03
内容完整性
电子病历应包含患者的基 本信息、病史、诊断、治 疗方案、医嘱等必要内容 ,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格式标准化
电子病历应采用统一的格 式和标准,以便于信息的 共享、传输和统计分析。
数据准确性
电子病历中的数据应准确 无误,避免出现错别字、 错误的日期等错误信息。
03
病历质量监控规范
病历质量评估标准
完整性
病历记录应完整,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 、诊断、治疗措施、医嘱等。
及时性
病历记录应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为患 者的治疗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准确性
病历记录的信息应准确无误,包括患者症状 描述、检查结果、诊断结论等。
规范性
病历书写应符合规范,使用医学术语,避免 歧义和误解。
述、诊断结论等。
及时性
病历书写应及时,确保 记录的时效性,特别是 抢救记录和死亡记录。
完整性
病历内容应完整,不遗 漏任何与患者诊疗相关
的信息。
病历书写的内容与格式
患者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
主诉
患者就诊的主要原因和症状描述。
现病史
患者患病后的病情发展、治疗经过 和效果。
病历书写的内容与格式
如发现遗漏或错误,应及时补充和完 善,确保病历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修改流程
修改病历时应保留原记录,注明修改 内容、原因和修改人,并在修改处签 名。
病历文书的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
法律责任
医生在书写和保管病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 法行为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纠纷处理
如因病历问题引发医疗纠纷,医院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 关证据材料,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医院应加 强病历管理,提高医生书写病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以减少 医疗纠纷的发生。

山东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山东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新增:
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麻醉同意书 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病危(重)通知书

删除:
一般患者护理记录
40
10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
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 件; (二)…..;(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 历资料原件(四)….(五) ……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 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6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 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 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 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 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1号令 2002年9月1日 ) ◆部门规章

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
2010年3月1日 ) 2002年9月1日 )
《卫生部关于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 2002年1月1日 )
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 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病危
(重)通知书、医嘱单、体温单、 辅助检查报告单、 医学影像检查资志”更名为“入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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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一、病历的范围:●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对病人的疾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的文字记录)●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 增加: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等。

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1、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文字:● 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 血压:mmHg。

3、用笔:●住院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复写: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及补充病历、取消医嘱:红笔●门(急)诊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时间:●年、月、日、时●分钟:急诊、抢救、手术、死亡、医嘱等。

●记录方式有两种:如2002年8月1日下午2点2002-8-1,14: 00;2002. 8. 1. 2pm.5、页码:●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每页用纸标注页码,填写患者姓名、住院(门诊)号,不留空白。

●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

● 纸张大小6、修改: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涂改(包括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本人: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正确的字写在其下方.●上级: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注明修改日期,并在修改处签名.7、权限:病历内容按照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书写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住院病历(俗称大病历) ,并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按住院医师使用)●执业医师: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抢救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术者或一助:手术同意书、手术记录,必须有手术者签名。

---------8、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包括上级医师修改)● 门急诊病历: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 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 住院志、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手术记录、转科记录、交接班记录、辅助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24小时内●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一周内● 阶段小结:每个月● 病程记录:9、格式内容:●患者知情同意: 范围、医患签名●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首次病程记录● 医嘱:医护亲笔签名10、医师签名:签署本人全名,清晰易辨。

三、门(急)诊病历(一)门诊病历1、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2、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患者每次就诊均应书写门诊记录。

3、编号:由医院保管的门诊病历应编号,医院不负责保管的门诊病历手册可无编号。

4、编注页码:4、门诊病历: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5、门诊病历首页: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6、门诊手册封面: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7、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8、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9、第一次在某科就诊按初诊病历记录要求;随诊、复诊、取药的门诊记录按复诊病历记录要求。

10、辅助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11、诊断证明、病假证明、须向患者或家属交待的病情及有关注意事项均应记录在病历上。

(知情同意书最好留院方)。

12、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同住院病历)(二)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除与门诊病历相同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就诊时间、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到分钟。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等有关生命体征。

危重疑难的病例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对神志不清的病人应注明病情陈述者、对病情的了解程度及与患者的关系。

(三)急诊观察室病历急诊观察室的病人要求建立大病历。

各项记录内容的具体要求参照住院病历。

出急诊观察室时必须有出室小结(或转科记录), 格式同住院病历中的出院记录, 要说明患者出室去向(入院、转院、回家)及注意事项。

四、住院病历:客观性病历资料: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主观性病历资料: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一)住院志● 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入院记录● 书写形式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经治执业医师在患者入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1、入院记录:由经治的执业医师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一般资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 12→10项:籍贯、现住址、工作单位→ 出生地。

● 病史陈者中减去了对病史可靠程度的判断。

2)主诉●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 + 持续时间。

●简明扼要,具有高度概括性,一般不超过20个字。

●一般用症状学名词。

无临床症状健康检查中,也可将异常检查、检验结果作为主诉。

如“ 查体发现肝大x天”。

●时间尽量准确3)现病史:●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按时间顺序书写。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6个方面4)既往史:● 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 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药物(食物)过敏史。

5→7项。

● 系统回顾:呼吸、循环、消化、泌尿生殖、血液、内分泌及代谢、运动骨骼、神经、免疫系统。

10→9个5)个人史月经史婚育史6)体格检查:按系统顺序、查体顺序书写T、P、R、BP(根据专科需要酌情记录身高及体重等情况),一般情况、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脏、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肛门直肠、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记录阳性体征和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

表述要具体、准确:不能写为“淋巴结无肿大”,“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肛门直肠、外生殖器未查”,“心浊音界扩大不明显”等。

6)专科检查:除小儿内科和成人内科系统外,其他专科均应书写专科检查。

7)辅助检查:● 辅助检查是病人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

● 写明检查日期。

● 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

8)初步诊断:● 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

● 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

● 对入院时诊断不明确或诊断不全面者,随着住院期间病情的明朗化,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修正诊断或补充诊断的内容,并在患者出院时据实填写病案首页上的确诊时间、入院诊断、出院诊断等。

住院志上不再要求有“修正诊断”、“补充诊断”、“最后诊断”等。

9)医师签名:(病史陈述者签名)2)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 同一疾病再次住入同一医院者(新发疾病再次住院者书写入院记录)。

● 特点:1、主诉: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2、现病史: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起始时间),然后再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3、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同入院记录(不能写为“同第一次入院记录”)。

● 由经治的执业医师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3)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

●在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由住院医师书写,上级医师审阅修改签名。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人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如已写了入院记录者,可在入院记录后写出出院原因及出院医嘱。

4)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 在病人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 由住院医师书写,上级医师审阅签名。

●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

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入院记录要求的全部内容。

●传统应用表格病历的科室,如儿科、神经科、产科、眼科、烧伤科、耳鼻喉科,可继续使用。

非传统应用表格式病历的科室,试用表格式病历,必须经省级相应专业学科专家讨论批准。

●只限于住院医师(包括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

2、病程记录:病历内涵质量● 继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

● 内容包括:(1)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一般情况、症状、体征等)(2)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3)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4)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理由、不良反应、操作者)(5)医嘱更改及理由;(6)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1)首次病程记录2)日常病程记录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首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 时限:病危---当日,病重---次日,一般患者--- 48小时(2) 内容: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3)必须有查房医师审阅签字。

◆日常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病危---至少每天一次;病重---每日或隔日一次,最长<3天;一般患者---每周1~2次(2)上级医师应有选择的审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并签名。

若查房医师不审阅签名,则视为对下级医师记录的查房内容认可。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满意病例讨论。

◆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主持。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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