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随着我国各项事业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也像雨后春笋一般涌现。
在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实际施工中,合同管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尤其是针对某些比较复杂的、系统性的建筑工程,在实际的施工中,必须要求工程承包方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组织相关的人力、物力。
在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和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的价值就是要约束承包方和雇主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文章主要阐述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意义,提出当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为项目目标的实现而服务的,保证了工程项目的有效开展。
因此,合同管理不仅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来讲,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特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管理周期长。
一般情况下,一个工程项目持续的周期比较长,因此合同管理的周期也相对比较长,所以合同管理必须在较长的时间内,应该形成不间断持续的现象。
合同管理在完善管理的同时由于较长的管理周期则需要建立台账和做好交班。
(2)合同涉及金额大。
工程项目的投资一般都比较大,合同管理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经济效益。
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够确保整个工程在预定的成本投资下,按照预定的工期进行,最终实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的要求;合同管理不健全、不完善,会直接降低或侵蚀企业的效益。
(3)合同管理动态化。
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经常出现由于施工条件和施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这就要求合同是动态的,必须实时跟进施工过程,加强对合同的控制和变更工作的管理。
(4)合同管理风险高。
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施工的周期长、涉及的范围广,由于受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各方都承担着相应的风险。
成功有效的合同管理,是让合同的相关各方各得其所的过程,既有博弈更应有协商意识、协作意识,只有精诚合作,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落实,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促进各方利益的实现,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业主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共60页
谢谢!
51、 天 下 之 事 常成 于困约 ,而败 于奢靡 。——陆 游 52、 生 命 不 等 于是呼 吸,生 命是活 动。——卢 梭
53、 伟 大 的 事 业,需 要决心 ,能力 ,组织 和责任 感。 ——易 卜 生 54、 唯 书 籍 不 朽。——乔 特
55、 为 中 华 之 崛起而 读书。 ——周 恩来
业主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 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
6、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7、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8、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9、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10、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摘要:建筑合同管理在建筑项目的成功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其不仅可以确保项目按照预定的计划、质量标准和预算顺利完成,还有助于建立各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从而降低潜在的法律和财务风险。
然而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合同条款和内容模糊不清、不完整、不符合法规和标准、变更管理不当、款项支付问题以及未能妥善处理风险等,导致项目出现延期、争议、额外成本增加以及法律风险。
本文旨在探讨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以及存在的五个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这些解决方案有助于改善建筑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减少争议和风险,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关键词:建筑合同管理;财务风险;变更管理;法律风险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在现代建筑领域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同管理是确保项目成功完成、各方权益得到保障的关键要素。
然而,在实践中,合同管理常常面临一系列复杂的问题,需要精心应对和解决。
本文将探讨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项目成功完成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建筑领域,合同管理是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预算和质量标准顺利进行的核心过程。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有助于风险管理、资源优化、法律合规、质量控制、客户满意度和项目成功[1]。
(一)降低风险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一个主要作用是帮助建筑企业识别和分析项目中的风险。
合同文档通常包含了各种条款和条件,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仔细研究合同,建筑企业可以识别潜在的风险,一旦识别了风险,建筑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以减少不利影响。
这包括修改合同条款、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或制定备用计划。
通过合同管理,企业可以更好地应对不确定性,并降低项目失败的风险[2]。
(二)资源优化合同管理有助于建筑企业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合同通常规定了支付和费用的安排,以及变更订单的程序。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研究
方和发包方的行为活动,同时也是建筑工程能够达到施工质量要求的依
据 。然而我国的建筑工程合 同管理存在着一些 问题 ,要及时采取解决措
施 ,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
一
、
建筑 工程合同管理存在 的问题
( 一) 很 多建筑工程合 同双方的义务和权 利不平等,有 失公 平 建筑工程合同往往是 由发包方单独制定 的,大多数条款主要 突出承 包方的义务 ,缺少 能够约束业主行为活动的条款 ,当业主出现违 约时 。 由于合同中既没有 明确 的赔偿条款 , 也 没有有效地处罚方法 , 使得建筑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研究
李 菁
中国葛洲坝 集团第五工程有 限公 司 湖北 宜 昌 4 4 3 0 0 2
【 摘 要 】随着我 国现代化城 市的不断推进 ,建筑行业快速发展 ,建筑工程 合 同管理是建筑工程建设管理 中的关键环节,但是 目 前我 国建筑工程合 同管理中普遍存 在着一些 问题 , 有 关部 门要 深入研 究问题原 因, 积 极采取应对措施 ,推动我 国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本 文分析 了建筑 工程合 同管理存 在 的问题 ,阐述 了建筑工程合 同管理的解决措施。 【 关键 词】建筑工程 合 同管理 综合素质 中图分类号:T L 3 7 2 + - 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 号:1 0 0 9 . 4 0 6 7 ( 2 O 1 4 ) O 2 . 2 3 3 . O l 近年来 ,我国建 筑行业取 了显著的成就 , 建筑行业逐渐成为一支拉 动我 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对于整个建筑工程的施
( 一) 加 大宣传和推行建筑 工程合 同示 范文本
参 考文献
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案外 ,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 中被双方认可的 “ 阴合同” 在内容上与原合 同相 , 违背 ,形成 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
的公平 、公正履行 ,成为施工合 同执行过程 中发 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 阴阳合同” ,违反 国家 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 因。同时 ,由于目前建筑市 场 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 ,大量的施工队伍与
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对此问题作
一
育 尚不完善 ,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 本进行签约 。通过 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
条件 ,避重就轻 ,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 采用 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 ,待工
程完工后 ,再补签合 同, 这样 的合 同根本起不到 任何约束作用 。 ( “ 3 ) 阴阳合 同”充斥市场 有些业主以各种理 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
( 违法 承 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 订 后没有新 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 , 6 )
有些不 法承 包商在 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 目施工资质 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 ,
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 。并以不法手段
获得承包资格 ,签订无效合 同。一些不法承包商 时 ,对其 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
遍存 在 。
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 ,
突出效果 。同时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 使得招投标所 确定 的工程合 同价在实施过程没 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 措施 和管理办法 ,健全体制 ,完善操作。 ( 加强合 同法律意识 ,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3 ) 承包商 由于缺乏法 律 和合 同意识 ,在签订合 同
文件签订“ 阳合同” ,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
建设施工合同中实际业主方
建设施工合同中实际业主方的权益保护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行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建设施工合同作为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法律文件,起着约束和规范各方行为的作用。
在建设施工合同中,实际业主方作为合同的一方,其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实际业主方的角度,探讨建设施工合同中实际业主方的权益保护问题。
一、实际业主方的定义及权益1. 实际业主方的定义实际业主方,是指在建设施工合同中,承担合同义务,享有合同权利的一方。
通常情况下,实际业主方是房地产开发商、工程项目投资者或项目法人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业主方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工程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2. 实际业主方的权益实际业主方在建设施工合同中的权益主要包括:(1)合同履行权益:实际业主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2)合同变更权益:实际业主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合同价款调整等。
(3)合同解除权益:实际业主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施工方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4)工程质量权益:实际业主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施工方及时整改,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合同价款权益:实际业主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获得施工方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有权依法要求施工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合同保密权益:实际业主方有权要求施工方保守合同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合同内容、技术资料等信息。
二、实际业主方权益保护的现状及问题1. 现状在我国,建设施工合同中实际业主方的权益保护得到了法律的一定程度的保障。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实际业主方的权益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实际业主方通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主张权益等手段,实现了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建设工程项目业主方风险因素分析与应对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业主方风险因素分析与应对措施摘要:建设工程由于自身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存在不少风险因素。
对于业主方而言,必须科学分析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才能确保建设项目的成功。
本文结合工程实例,阐述了建设工程项目中业主方所面临的风险,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应对措施,以提高工程项目的风险应对能力,可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业主方;诚信风险;合同风险;设计变更;应对措施一般而言,工程建设项目具有规模大、参建单位多、周期长等特点,因此,不可避免地受诸如社会、自然等不可抗力与不可预见事件的影响,从而给工程项目带来风险。
这些风险有可能会影响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及安全。
但是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不能避免的,关键在于善于分析存在的风险,进行风险的应对。
对于业主而言,只有认清风险的存在,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才能确保建设项目的成功。
某教学楼项目总投资8638万元,总建筑面积3.6万m2。
该建设项目设有智能化楼宇控制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消防联动报警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等。
该项目建设中完全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及监理制”要求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四项基本制度的龙头和核心,招标投标制与合同管理制则是实施项目建设的措施和管理手段,而工程建设监理制为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投资目的提供保证。
作为项目法人的业主方则担负起项目建设的全部责任。
由于在该项目建设中注重了业主方的风险管理,增强了项目风险管理主动性,从开工建设到建成投入使用,总体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果。
1 自身风险因素分析与应对1.1 自身风险因素分析业主单位的自身风险是滋生其他风险的基础,只有认清自身风险,才能防范各种风险的产生。
一般地说,业主单位的自身风险包括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具体表现如表1所示。
表1 业主方自身风险表现形式1.2 自身风险的应对措施一是严格工程管理程序,责任到人。
成立了在项目法人领导下的项目专家小组,每进行一项大的决策,必须先由专家小组进行论证。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控制措施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追求利益最大化前提下,如何实施科学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保障建筑工程顺利施工、降低建筑成本的有力手段。
高抗震性能的建筑毅然耸立,标志着建筑领域全新的时代到来,这样必然要求全新的、科学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手段,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来实现建筑工程最大化效益。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在我国建筑领域中的地位是相当重要的,科学合理的工程项目管理有利于提高工程效益,有利于提升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
然而,就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历史来看,我国普遍采用的是传统项目管理模式和方法,这样很难与新形势接轨,存在很多弊端。
所谓传统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规范而言,就是自建式管理模式,其类型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临时管理类型,所谓临时管理,即成立建筑工程项目临时领导中心——项目部,作为整个工程项目的业主,自身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管;另一种是项目法人管理类型,所谓项目法人管理,即是在工程项目筹划阶段按照工程项目计划,由国有企业作为建筑工程项目法人,其不仅参与整个工程建设,而且在工程竣工后的营运阶段,也参加管理。
随着我国基础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也日益发展,传统的项目管理机制种种弊端也日益显现。
(一)人员浪费由于临时监理项目部,大量的所谓领导云集,使得项目管理机构重复设置,导致人员浪费严重。
在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的项目部撤除,上一工程所积累的经验随着项目部的撤除而消失;随着人员的流失,导致宝贵的项目管理经验无法变成能指导实际工程的技术资源,导致建筑企业无法在技术上进行更新,无法吸取以往经验教训,使得工程中人才大量浪费。
(二)安全隐患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项目负责人往往是行政级别的领导,然而行政领导往往缺乏建筑工程相关技术知识,对于工程成本管理以及人员配置相关专业知识严重匮乏。
这样直接导致领导者管理困难,实行决策时犹豫不决,更改技术手段频繁。
论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论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建筑市场日益规范,合同管理成为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它是业主与承包方在履行工程项目中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的最重要的依据,为双方提供一个合理规范、公平有效的平台。
我们企业要重视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逐步构建合同管理体系。
关键词: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合同对工程的开展的影响是不可忽略的,只有做好了它,我们才可以分清项目的两方在具体的过程中需要担负的事项,只有这样他们才可以明确自身的责任,将工作做到位。
合同的管理贯穿在整个工期之中,所以,它是整个工程开展期间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内容。
只有将合同工作做好了,工程的时间以及品质等才可以得到保障,两方才能有效共处。
一、常见的合同问题以及应对模式任何一项工程不论规模大小,都需要有各种工序的参与,因而它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这就不知不觉地给管理工作带来了非常多的压力。
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并不是非常优秀,这就导致在合同实行的时候,出现很多弊端现象,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下面的这些弊端。
第一点,合同签立的两方都没有足够的法律思想。
虽然一些合同的满足相关的法律,但是很多都缺少法律规范,这就导致项目一方的利益受到非常大的影响。
个别人员为了获取一己之利,无视法律,在合同上做文章,更为甚者出现一些非常不合理的条款。
个别承包单位为了获取项目,签立一些明显不合理的合同,其中很多内容都是约束承包单位的,对于甲方却没有提出相应的要求,特别是没有明确如果业主方不遵守约定,将会如何处理等事项。
一旦出现问题,乙方要想维护自己的权力就是难上加难事。
然而这种不良状况的存在使得业主方的这种不负责任的思想更加滋长,而乙方的处境只会越来越差。
更有甚者个别项目的两方制定合同只是做个表面工作,流于形式,不按照条款开展工作,而是纸上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第二点,仍有一部分单位对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没有做到位。
试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I
试论建筑工程项 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任文倩 侯磊磊
(日照兴 业房 地产 开发有限公 司 )
【 摘 要】 合 同 管理作 为 工程项 目管理 的重 要组 成部 分 ,贯穿 了 工程 项 目管理 的全 过程 ,对 工程 项 目管理 起到 了总 体控 制作 用 。本文 笔者 阐述 了建 筑工 程 项 目合 同管 理 的问题 ,并提 出相 应 的应对 措施 。 【 关 键词 ] 建筑 工程 项 目合 同管 理 对 策
中图分 类号 :D 0 3 5 . 3 2 文 献标 识码 :D 文章 编号 : 1 0 0 9 -9 1 4 X( 2 0 1 3) 3 4 -0 0 9 7 -0 1
引言 市场 经济 是法 制经 济 、契约 经济 。在 市场 经济 条件 下 , 建 筑企 业生 产经 营活 动离 不开 合 同 ,合 同管 理 已成为建 筑 企业管 理 的一项 重要 基础 性工 作 。 当前 , 建 筑2 , 1 1 , 合 同管理 体 制 己经 建立 , 但 是对 合 同管理 的重 视不 够 ,导致
承包 中法 律风 险 的发生 。 3 、专业 人才 缺 乏
3 、提高合 同管理 人员素 质 提 高合 同管 理人 员素质 是 核心工 作 ,主要 有 以下几方 面 的做法 : ( 1 ) 选 好 人员 。企业 领导 可依 照合 同管理 人员 应具 有的 素质 条件 , 选 择本 企业 优 秀
人 才担任 合 同管理 人 员 , 也可 以通 过公 开考 评和 竞争 招聘方 式选 拔人 员 。 在 使 用过程 中坚持优 胜 劣汰 的原则 , 把 优秀 人才 放在 这个 岗位上 。 ( 2) 组 织好 在 职学 习 。可根 据企业 与 市场 的实 际 , 组 织合 同管 理人 员在 职学 习。不 论是 单位 的领 导层 、承办层 、履行 层都 要积极 参 加 ,方式 方法 可 以多种多 样 :布 置 学 习任 务 , 定期 检查 ; 进 行短 期培 训 ; 结 合 实际进 行 正反两 方 面的事 例分 析 总结 ;听 电视讲 座 ,参加 法律 专业 或经 济管 理专业 的考试等 ,同时必 须进 行 职业 道德教 育 。通过 以上努力 , 使 其在 岗位 成才 , 提 高企业 的合 同管 理水
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
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是业主与施工单位 以工程
施工为 目的, 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 施
王 波
完善 ,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 管理体制存在 的深层
问题 ,使得建设施工合同执行过程步履艰难 。本
文试就当前施工合 同管理 中存在 的问题 以及采取 的对策作一粗浅的探讨。 1 施工合同管理 中存在的常见 问题
文本 ,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 同,也有 的建设单 位 的建设项 目 未按规定的程序报建及招 、投标 , 由建设单位 自己指定施工单位 ,用 自己制定 的施
合 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乙
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的履行 ,就是 双方单 位按照施工合 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全面地 完成双方所承担的义务。 随着我 国加人世贸组织 ,建筑行业内相关人
工合 同文本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 同。这都 给施工
合 同的规范管理带来隐患。 ( 施 工合 同管理与投标管 理缺 乏有效 衔 2 ) 接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施工进 度 、施
工质量 、施 工资金投人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
士对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项 目中的重要性及
在法律上的严肃性 已逐步形成共识 。也都能认 同
维普资讯
第3 卷 3
第4 期
建
厂
科
技
交
流
、 1 3 No 4 ,. 0 3 .
D e 2 6 c.O0
20 0 6年 1 2月
E XCHANGE OF JI ANCHANG S ENCE & TE NOLOGY CI CH
当前施 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 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
施工合同经承发包双方依法签订生效 ,就是
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 北海市建设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Biblioteka ,广 西 北海 5 60 30 0)
【 摘 要 】承 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 ,参 与了建 筑生产与管理活动 ,就必须按 照市场规律要 求,健全和 完善 内部各 项管 理制度 ,其中合 同管理制度是其 管理制度 的关键 内 容之一 。文章从 法律意识 、制度建设、人 才和信 息化管理等方面论 述 了目 前 建筑工程合 同管理 中存在的主要 问题 ,并提 出相应的 完善措施。 【 关键词 】建筑 工程 ;施工合 同 ;合同管理
一
些建设项 目不 重视合 同管理体系的建设 。合 同归 口管
理 、分级管理和授权 管理机 制不健全 ,谁都可 以签合 同,合 同管理程序 不明确,或有 制度 不执 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
同” ,供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审查 备案外 ,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
一
缺少必要 的审查和评估 步骤。缺乏对合 同管理 的有 效监督和
维普资讯
20 0 7年 1 0月刊 ( 第9 总 8期 )
大 众 科 技
DA ZHONG KEJ
2 0 .0 0 71
( u l i l N .8 C mua v y o9 ) te
论建
施工合 同管理 中存在 的 题及完善措施
控制。
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 的 “ 阴合 问” ,在 内容上与 ( )建设施工合 同履约程度低 ,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 4
原 合 同相 违 背 ,形 成 了一 份违 法 的 合 同 。
3专业人才缺乏 也是 影响建设项 目合 同管理效果的一个 . 重要因素
建设合 同涉及 内容 多,专 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
【 中图分类号 】T 2 . U7 31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15 ( 0 )0 0 4 — 2 0 8 1 1 0 71~ 00 0 2 为条件 ,违法发包 ;在工 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 同约定支付 工程进度款 ;建 设工程竣 工验 收合格后 ,发包人不及时办理 竣工结算手续 ,甚至 部分 业主 已使用建筑物多年 ,仍 以种种 理 由拒付工程款 ,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 欠工程款 的顽症 : 承包 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 工,不按规范施工 ,形成延期工程 、劣 质工程 ,严重影 响工程建 设市场 。 ( )合同索赔 工作难 以实现 。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 5 损失者 的权利 ,对于承包 商来讲是一种保护 自己、维护正当
业主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共60页文档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业主方在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 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
6、纪律是自由的第一条件。——黑格 尔 7、纪律是集体的面貌,集体的声音, 集体的 动作, 集体的 表情, 集体的 信念。 ——马 卡连柯
8、我们现在必须完全保持党的纪律, 否则一 切都会 陷入污 泥中。 ——马 克思 9、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坊没有水。— —夸美 纽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争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争议
一、合同的订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是合同争议的第一步,因为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需明确合同的标的、权利义务、支付方式等内容,这就需要签订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可能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标的物的确定、价格条款的约定、履约期限的确定、违约责任的约定等。
而这些争议的解决需要建设单位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协商一致后再进行合同的签订。
二、合同的履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也是合同争议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双方在合同履行中难免会出现不同意见,需要及时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能发生的争议包括:工程质量的合理标准、合同价格的调整、工程变更的处理等。
而这些争议的解决需要建设单位和发包人充分沟通,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最终得到双方的一致意见,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三、合同的修改和终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修改和终止也是合同争议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需要修改或终止合同的情况,需要及时协调解决。
在合同修改和终止过程中,双方可能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变更的原因和方式、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等。
而这些争议的解决需要建设单位和发包人充分协商,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在严格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达成一致意见。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争议包括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修改和终止等方面,这些争议的解决需要双方充分协商,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设单位和发包人双方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的履行,避免产生争议,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共同推动建设工程施工事业的健康发展。
业主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
签订合同书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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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的有效结果是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两个法律后果
其一,对中标的投标人而言,双方的合同关系确定了;双方 准备依据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的合同。 其二,对未中标的投标人而言,投标因招标人未做承诺而失 效。此时招标人应通知未中标人,并应返还投标保证金。
只有违反《招投标法》的 两种强制性规定才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 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 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 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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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项目管理部按直接发包的方式签订《弱电工程承包合同》 是否违法?
2、如果以指定分包的方式签订该合同,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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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提示:
严格按照规定做,需要招投标的项目一定要招投标。对于 需要特定单位施工的项目,可以运用指定分包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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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泄漏标底,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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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大型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项目业主为能以最低的 价格获取最佳的投标人,在标书发售后,积极与各投标人 联系,沟通。后来项目业主选择了一个条件比较合适的投 标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留下了多份往来函件,其中对 项目的建设报价进行了交流。选择的投标人中标后,在签 订合同前,由于材料的价格飞涨,认为其完成项目建设将 出现亏损。于是,中标人提出了中标无效的意见,要求加 价否则就不干。最终中标人“成功跳墙”,并导致项目业 主被迫以高价选择第二中标人。
减项目要经甲乙双方签证,发生材料调价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人力不可 抗拒的灾害等,可以对本合同工程价款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价款收 取进度款。 第10条:工程验收后,乙方应在30日内提出竣工结算,甲方在接到结 算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10日内向乙方提出,否则作同意论,双方 应在15日内办完全部结算手续。 第17条:付款进度(1)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造价的50%;(2)结 构完成后,预付工程造价的30%;(3)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后一次性付清。
业主方施工管理制度
业主方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过程,保障施工质量,充分保障业主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业主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适用于业主方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业主方应当全面了解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技术水平及施工计划,保证施工单位具备承建该项目的条件。
第四条业主方应当依法进行合同管理,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业主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施工工程质量。
第六条业主方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第七条业主方应当建立工程监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第八条业主方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金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
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管理第九条业主方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向有关部门报批备案。
第十条业主方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业主方应当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交底时间,并进行工程检查,确定工程施工的具体方案。
第十二条业主方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并建立材料设备管理台账。
第十三条业主方应当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区域划定方案,确保施工现场周边安全。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四条业主方应当建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第十五条业主方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业主方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业主方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业主方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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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另外在施工过程 中易受施 工地 自然环境 、 国家政 策及当地的社会环 境等 因素 影响 , 导致公路 建设存在很 多的不确定 因素 , 因而 , 有 效的合 同管理在公 路建设 中起 到关键 的作用 。例如前几 年 , 在上海某 工程公 司, 有一个建筑工程施工合 同在履行 过程 中出了意外 , 主要是施工范 围 发生 了变化 , 而关于价格如何 调整 没有在合 同中写明 , 承包商认为应该 增加 1 0 0 万元作 为增补款用 , 而业 主方则认 为工程 已经开始施 工 , 只能 相应地补偿一些 , 并就此事 , 双方甚 至一 度闹上了法院。最后在法 院的 调解下 , 才得 以解决 。如果 当时在合 同中对 这一情 况有所写明 , 就有办 法按程序办事 , 可见就此事来 看, 合同管理在 高速公 路建设过程 中发挥 不可忽视的作用。 首先 , 合 同管理是公路项 目 管理 的核心 工作 , 因为合同中不仅 明确
( 二) 规 范 合 同 内容
要不 断地完 善建设 工程 的合 同文本体 系 , 发 挥示范 文本的作 用。 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 , 制定不 同形式 的合 同示范文本 , 积极参考国外的 先进经验 , 以F I D I C文本格式作 为依据 , 合同 中的主体要 得 当, 文字使 用要严谨 , 进而提高示范文本 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 在一定程度上也促 进建筑业 的有序发展 。例如 : 兰坪县兔峨 乡某卫生院住 院部 改造项 目 施工 , 前 期没有拟定建设 工程合 同, 从 而使 施T产生很多漏 洞 , 影响改 造质量 , 甚至危及人们 安全 。相关工作人 员由此认识到 了合 同管理的 重要性 , 拟定 内容全 面的施工合 同, 并 由相关专业人员对其 进行审核 , 对施工进行严格约束 , 从而提高了施 工的质量 。
建设工程合同常见争议
建设工程合同常见争议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完成一定建设任务、支付相应价款所达成的协议。
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双方经常会发生争议。
本文旨在分析建设工程合同常见争议,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争议1. 合同主体资格争议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同主体资格争议。
例如,发包方质疑承包方的资质、经验、技术力量等,或者承包方对发包方的授权、信誉、支付能力等产生怀疑。
为解决此类争议,合同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对对方的资质、授权等进行充分调查和核实,确保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和合格性。
2. 合同条款理解争议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条款繁多,涉及专业术语和法律法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会对某些条款的理解产生争议。
为避免此类争议,合同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解读,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一致。
此外,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1. 工程质量争议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核心问题,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对工程质量产生争议。
为解决此类争议,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
此外,双方还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验收环节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2. 工程进度争议工程进度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关键环节,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对工程进度产生争议。
为解决此类争议,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程进度计划和节点,并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同时,双方应当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如果因特殊情况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 工程变更争议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工程变更情况。
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对工程变更的性质、范围、费用等产生争议。
为解决此类争议,合同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明确约定工程变更的相关事项,如变更程序、变更范围、变更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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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的解释;---------简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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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东省某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被告上海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原、被告系一房地产工程项目招投标双方。被告于1993年11月22日经 批准进行招标,原告与其他三家公司参加投标,经评议原告中标,被 告于1993年12月14日向原告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书载明工程建筑面 积74781平方米,中标造价8000万元,并要求原告于12月25日签订工 程承包合同,12月28日开工。发出中标通知后,被告指令原告先做开 工准备,再签工程合同。原告按被告要求平整了施工场地,进了桩架 等开工设备,并如期于28日打了二根桩,完成了工程开工仪式。工程 开工后,被告借故迟迟不同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直到1994年3月1日 才书面函告原告,声称“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双方多次协商,未 果。原告起诉到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履行中标通知书 ,与原告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1、项目管理部按直接发包的方式签订《弱电工程承包合同》 是否违法? 2、如果以指定分包的方式签订该合同,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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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提示:
严格按照规定做,需要招投标的项目一定要招投标。对于 需要特定单位施工的项目,可以运用指定分包的形式。
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
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
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 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 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只有违反《招投标法》的 两种强制性规定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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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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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企业A公司对某住宅项目通过“总包+指定 分包+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发包。通过招投标方式和 施工 单位签订总包合同,约定范围包括住宅项目土建、安装、装 饰等工程,其中部分机电工程(含弱电、消防等工程)为指 定分包工程。电梯工程、专业配套工程由A公司直接发包。 实施过程中,A公司项目管理部按照直接发包的方式制作了 《弱电工程承包合同》,签约主体为业主方和弱电施工单位 。问:
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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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OGO
2、没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已经开始施工
-----拒绝签订合同一方承担 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 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 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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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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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法》的规定
《招投标法》45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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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投标法》第46条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 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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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阶段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法 签订合同阶段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法 履行合同阶段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法 纠纷处理阶段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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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的 基本流程
招标
投标
开标、评标
中标
邀请要约
要约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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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 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订合同书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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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的有效结果是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两个法律后果
其一,对中标的投标人而言,双方的合同关系确定了;双方 准备依据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的合同。 其二,对未中标的投标人而言,投标因招标人未做承诺而失 效。此时招标人应通知未中标人,并应返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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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一些建设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 标人拒绝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或者中标人不 愿意签订施工合同放弃中标项目,其法律后果如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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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情况讨论
1、没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且未施工 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一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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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合同前的责任,指在合同订立过 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因自己的过 失而引起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而给对方造成损失 时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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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法》的强制性条款
强制性条款
必须招标 的规定
导致中标 无效的规定 (6种)
责令改正的 规定
其他强制性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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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5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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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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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 如何防止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不签订施工合同?
设立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如果中标后拒签合同,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
我国《招投标法》并未规定投标保证金,与之配套的《工 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 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 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 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