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水库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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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浙水管〔2016〕4号)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浙水管〔2016〕4号)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 (试 行)
浙江省水利厅 2016 年 2 月
前言
为全面推行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 7 章和 2 个附录,主要内容:基本规定、组织 管理、运行管理、信息化管理等。
本规程自 2016 年 3 月 31 日起试行。 本规程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规程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 究院 本规程解释单位: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苏玉杰 何雷霆 施俊跃 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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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足额配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的运行、操作、管理等人员。 4.0.3 管护经费 水库主管部门应及时、足额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所需的管护经
费。 4.0.4 注册登记(备案) 水库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应将水库有关情况报水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注册登记)。 4.0.5 安全鉴定 大中型水库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水库主管部门应按规定
5.1 管理单位 ........................................................................................... 5 5.2 管护经费 ........................................................................................... 5 5.3 管理人员 ........................................................................................... 5 5.4 管理制度 ........................................................................................... 6 6 运行管理 .................................................................................................. 8 6.1 注册登记(备案) ........................................................................... 8 6.2 安全鉴定 ........................................................................................... 8 6.3 工程检查 ......................................................................................... 10 6.4 安全监测 ......................................................................................... 14 6.5 维修养护 ......................................................................................... 16 6.6 调度运行 ......................................................................................... 18 6.7 应急管理 ......................................................................................... 21 6.8 管理设施 ......................................................................................... 23 6.9 档案管理 ......................................................................................... 25 7 信息化管理 ............................................................................................ 25 附录 A 现场检查记录表 .......................................................................... 28 附录 B 设备运行记录表 .......................................................................... 29 附录 C 工程检查报告 .............................................................................. 30 C.1 汛前检查报告 ................................................................................ 30 C.2 年度检查报告 ................................................................................ 33 C.3 特别检查报告 ................................................................................ 37 附录 D 大坝安全监测 .............................................................................. 40

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

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

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法规类别】水库水坝管理【发文字号】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14号【批准部门】8;820;82001;【批准日期】2016.05.25【发布部门】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6.06.18【实施日期】2016.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14号)《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已由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5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6月18日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2015年11月20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5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库管理,保障水库运行安全,保护水库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水库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库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适用本条例。

《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对具有人饮供水功能的水库的保护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水库,是指通过堤坝形成的主要起拦洪蓄水和调节水资源作用,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利工程,以发电为主的水利工程除外。

第四条水库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遵循安全第一、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库建设、管理和保护的投入,落实安全责任,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第六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库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库管理的相关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6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6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6修正)【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12届第63号【发布日期】2016.11.30 【实施日期】2012.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法规类别】水利工程【全文】【法宝引证码】CLI.10.1261346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1987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1年1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根据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程建设第三章工程运行和管理第四章工程保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保护,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利工程是指农田灌溉工程,防洪(潮)、排涝工程,供水工程,小型水电站工程和水利综合利用工程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工程的投入,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引导和组织农民筹资投劳兴建、管理、维护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2016年大通河流域五座水电站汛期水库调度运行方案(7月30日改)

2016年大通河流域五座水电站汛期水库调度运行方案(7月30日改)

2016年大通河流域五座水电站汛期水库调度方案中型水电公司2016年6月17日批准:生技部审核:初审:编写:李勇2目录1 水库基本情况 (4)1.1流域概况 (4)1.2工程概况 (4)1.2.1东旭二级水电站 (4)1.2.2卡索峡水电站 (5)1.2.3青岗峡水电站 (5)1.2.4加定水电站 (5)1.2.5金沙峡水电站 (6)1.3水文、气象特征 (6)2 水库调度运用主要技术指标 (7)2.1东旭二级水电站 (7)2.2卡索峡水电站 (7)2.3青岗峡水电站 (8)2.4加定水电站 (8)2.5金沙峡水电站 (8)3 汛期调度方式 (9)3.1小于设计标准洪水下的水库调度 (9)3.2设计标准洪水下的水库调度 (13)3.3超标准洪水下的水库调度 (15)4 汛期泄洪设施运用 (18)4.1东旭二级水电站 (18)4.2卡索峡水电站 (19)4.3青岗峡水电站 (19)4.4加定水电站 (20)4.5金沙峡水电站 (21)5 水库调度相关要求 (19)31 水库基本情况1.1 流域概况东旭二级、卡索峡、青岗峡、加定及金沙峡五座水电站位于大通河干流,大通河流域位于青海省东北部,自西北向东南流经青海省的天峻刚察祁连海宴门源乐都等县,进入甘肃天祝永登两县,最后在青海民和县汇入湟水河流域总面积15133km2,其中青海省内流域面积12943km2占全流域面积的85.5%,甘肃省内流域面积2190km2占全流域面积的14.5% 大通河是湟水河最大的一级支流和黄河的二级支流,其多年平均径流量28.26亿m3,大通河发源于青海省天峻县,海拔5174m,于青海省民和县享堂镇汇入湟水河。

大通河干流河道全长574.12km,其中青海境内河道长504.1km,总落差2295m,水能蕴藏量759 104kw,甘肃省境内河道长60.43km,落差575m,甘青两省共界河道长49.27km,落差306m。

大通河流域总体呈西北-东南走向。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水利部•【公布日期】2016.12.02•【文号】财农〔2016〕18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81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以及《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相关要求,为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制定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水利部2016年12月2日附件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水利改革发展,依据《预算法》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水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有关水利建设和改革的专项资金。

水利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

纳入中央部门预算的水利发展资金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水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水利部负责管理。

财政部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审核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水利部负责组织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和工作清单建议方案,协同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要求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要求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要求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导则和技术要求(试行)浙江省水利厅二〇一六年七月目录一.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编制依据 (1)1.4 使用对象 (2)1.5 导则定位 (3)二. 建设任务 (4)2.1 资料整编 (4)2.1.1 组织管理 (4)2.1.2 工程信息 (5)2.1.3 管理设施 (5)2.1.4 划界限权 (5)2.1.5 注册登记(备案) (5)2.1.6 档案资料 (6)2.1.7 安全鉴定 (6)2.1.8 工程面貌 (6)2.2 信息采集 (6)2.2.1 台帐信息 (6)2.2.2 实时信息 (9)2.3 平台建设 (15)2.3.1 平台定位 (16)2.3.2 总体描述 (16)2.4 环境建设 (16)2.4.1 系统软件 (16)2.4.2 硬件环境 (17)2.4.3 系统安全 (17)三. 建设要求 (19)3.1 工作要求 (19)3.1.1 建设主体 (19)3.1.2 实施方式 (19)3.2 技术要求 (19)3.2.1 数据要求 (19)3.2.2 平台要求 (21)3.2.3 接口要求 (22)3.2.4 安全要求 (22)附录 (23)附表1-1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信息表 (23)附表1-2 水利工程岗位设置表 (24)附表1-3 水利工程人员信息表 (24)附表1-4 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信息表 (25)附表1-5 水利工程管理手册信息表 (25)附表1-6 水利工程人员培训信息表 (25)附表2-1 大中型水库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26)附表2-2 小型水库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30)附表2-3 山塘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34)附表2-4 海塘工程属性信息表 (36)附表2-5 堤防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38)附表2-6 大中型水闸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40)附表2-7 泵站工程属性信息表 (43)附表2-8 大中型灌区工程属性信息表集 (45)附表2-9 农村供水工程属性信息表 (47)附表2-10 农村水电站工程属性信息登记表 (48) 附表3 水利工程管理设施信息表 (49)附表4 水利工程划界限权信息表 (49)附表5 水利工程注册登记(备案)信息表 (49)附表6 水利工程档案资料信息表 (50)附表7 水利工程安全鉴定信息表 (50)附表8 水利工程工程面貌信息表集 (50)附表9 大中型水库台账表 (51)附表10 小型水库台账表 (56)附表11 山塘台账表 (59)附表12 海塘台账表 (62)附表13 堤防台账表 (66)附表14 大中型水闸台账表 (69)附表15 泵站台账表 (73)附表16 大中型灌区台账表 (78)附表17 农村供水工程台账表 (82)附表18 农村水电站台账表 (85)一.总则1.1编制目的依据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为明确水库、山塘、海塘、堤防、大中型水闸、泵站、大中型灌区、农村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运管平台”)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特编制本导则,规范和指导运管平台的建设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6〕5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6〕56号
(三)依法落实建设管理要求。已经核准但2年内尚未开工建设的中小水电站,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许可文件时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核准(审批)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的中小水电站,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禁违规建设的电站并网运行。
四、调整功能定位、科学生态运行
(一)调整中小水电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中小水电点多面广的优势,突出服务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属性,调整中小水电市场消纳方向,支持区域扶贫、满足以电代燃料和生态环境保护。
经过多年努力,电力产业已成为我省重要支柱产业,中小水电是其组成部分。自《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决定》(云政发〔2003〕138号)下发以来,全省中小水电快速发展,基本完成了保障电力供应和西电东送的历史任务,其服务对象将转向民生改善和区域经济发展。
经过多年的高强度开发建设,全省中小水电资源开发率已超过80%,尚未开发的水能资源大多位于生态环境敏感区,少数区域已建电站生态环保问题突出。进一步加强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实现中小水电资源科学开发、安全高效利用,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形成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科学运行、监管有力的中小水电开发建设机制的重要举措。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
云政发〔2016〕5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转变中小水电发展方式,促进流域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全省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科学把握中小水电开发利用新形势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水电开发利用管理协调机制,强化各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研究并妥善处理中小水电开发利用运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做好后续有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手册

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手册

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手册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安全责任制 (1)第三章应急管理制 (2)第四章工程检查制 (3)第五章蓄放水管理制 (4)第六章维修养护制 (5)第七章附则 (6)二、学习培训 (6)三、日常巡查 (7)四、汛前检查 (13)五、年度检查 (15)六、特别检查 (17)七、蓄放水管理 (18)八、年度维修养护 (21)九、日常维修养护 (23)十、隐患上报 (26)十一、综合整治 (30)附录管理平台移动端操作说明 (32)一、小型水库管理制度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由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应急管理制、工程检查制、蓄放水管理制、维修养护制等。

安全责任制、应急管理制、工程检查、蓄放水管理制及维修养护制度应悬挂在大坝管理房合适位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下属小型水库的标准化管理,保持工程设施的安全、完整、正常运用,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确保下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试行)等,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小型水库。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第二条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下属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管理全面负责,总负责岗对各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负直接责任,各水库运行管理岗为水库运行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工程巡查岗主要负责水库的日常巡查工作,蓄放水管理岗主要负责水库的蓄水管理和放水管理工作,维修养护岗主要负责水库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1第四条发现险情或安全隐患时,工程巡查岗、蓄放水管理岗等须在第一时间向总负责岗报告,紧急情况下应向小水电公司和武义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第五条水库有垮坝危险时,总负责岗应立即向可能影响下游范围发出警报,并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新上岗的总负责岗、工程巡查岗、蓄放水管理岗、维修养护岗人员必须经过水库运行管理业务及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登政〔2016〕28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登政〔2016〕28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正文:----------------------------------------------------------------------------------------------------------------------------------------------------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登政〔2016〕2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登封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28日登封市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充分发挥小型水库功能和效益,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71号令)等规定,结合登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运行与管理。

本意见所称小型水库,是指总库容为1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分为小(1)型水库和小(2)型水库。

其中,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0万立方米的为小(1)型水库;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100万立方米的为小(2)型水库。

第三条市水务局负责全市范围内小型水库行业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委、林业局、电业公司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小型水库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全市小型水库的运行安全实行分级负责。

小(1)型水库以及对防洪、灌溉有重大影响的小(2)型水库(以下简称重要小(2)型水库),共15座水库由市人民政府负责(以下简称市管水库),每座水库确定一名市政府领导成员为安全责任人;38座一般小(2)型水库由所在地乡镇(区、办)负责(以下简称乡管水库),每座水库确定一名乡级政府领导成员为安全责任人(全市小型水库分级管护名单见附件)。

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试行)

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试行)

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水利厅2016 年2 月前言为全面推行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8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基本规定、组织管理、运行管理、信息化管理和管理设施等。

本规程自2016年3月31日起试行。

本规程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规程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本规程解释单位: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彭洪柳卓苏玉杰施俊跃郑敏生傅克登姜伟何耀辉胡亮吕乐目录前言 (1)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3.1 小型水库 (2)3.2 水库主管部门 (2)3.3 运行管理 (2)3.4 工程检查 (2)3.5 安全鉴定 (2)3.6 维修养护 (2)3.7 除险加固 (3)4 基本规定 (3)5 组织管理 (3)5.1 管理责任 (3)5.2 管理人员 (5)5.3 经费保障 (5)5.4 管理制度 (6)6 运行管理 (6)6.1 工程检查 (6)6.2 安全监测 (12)6.3 维修养护 (13)6.4 注册(备案)登记 (15)6.5 运行调度 (15)6.6 安全鉴定 (16)6.7 除险加固 (16)6.8 库区管理 (16)6.9 应急管理 (17)6.10 险情报告 (17)6.11 档案管理 (17)7 信息化管理 (18)7.1 资料管理 (18)7.2 监控管理 (18)7.3 巡查管理 (19)7.4 台帐管理 (19)8 管理设施 (19)8.1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9)8.2 抢险道路 (19)8.3 管理房 (19)8.4 标识标牌 (20)8.5 坝顶交通 (20)附录A 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参考标准 (21)附录B 检查记录表格 (22)B.1 日常巡查记录表 (22)B.2 汛前检查记录表 (24)B.3 年度检查记录表 (26)附录C 安全监测 (28)C.1 土石坝安全监测项目及观测频次 (28)C.2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项目及观测频次 (29)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并提出了小型水库管理组织、工程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工程运行、管理设施等要求。

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1. 背景水利工程是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

随着我国水利建设的快速发展,水利工程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

为了提高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本文对近年来发生的水利工程安全事故进行案例分析。

2. 安全事故案例概述本文选取了近年来发生的5起水利工程安全事故进行案例分析,包括:1. 2010年某水库溃坝事故2. 2012年某水电站滑坡事故3. 2014年某河道整治工程坍塌事故4. 2016年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触电事故5. 2018年某水电站洪水漫顶事故3.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3.1 2010年某水库溃坝事故事故原因:1. 设计不合理:水库设计标准偏低,未能充分考虑极端气象条件对水库安全的影响。

2. 施工质量问题:水库大坝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浇筑不密实,导致大坝渗漏严重。

3. 运行管理不善:水库管理部门对大坝安全隐患排查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2 2012年某水电站滑坡事故事故原因:1. 地质条件复杂:水电站地处地震多发区,地质条件不稳定。

2. 设计不合理:水电站设计时未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

3. 施工质量问题:水电站建设中,对地质条件认识不足,施工工艺不合理,导致边坡稳定性不足。

3.3 2014年某河道整治工程坍塌事故事故原因:1. 设计不合理: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方案不符合实际情况,施工过程中未能及时调整。

2. 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对河道整治工程关键部位施工不当,导致工程结构不稳定。

3. 监管不到位:监管部门对施工过程监督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4 2016年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触电事故事故原因:1. 施工安全管理缺失:施工现场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未能有效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2. 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施工人员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3.5 2018年某水电站洪水漫顶事故事故原因:1. 设计不合理:水电站设计时对洪水位预测不准确,导致洪水漫顶事故发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6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6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6修正)【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12届第63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法规类别】水利工程【全文】【法宝引证码】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1987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根保引导和组划)、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的相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乡镇水利服务管理机构。

第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的技术服务,公开服务电话,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工程建设第七条新建、续建、改建、扩建、加固水利工程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要求,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实行的制度。

第九条水利工程管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未按照批复建设的,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利工程验收的规定进行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将水利工程移交给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时,应当同时移交该工程权属证书和全部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费用应当纳入工程建设概算。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建筑市场实行信用档案制度。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施工、监理、设备供应、招标代理等单位的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信用档案有不良记录的,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期间内不得参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的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

第三章工程运行和管理由并申请和推供责任。

程管理单位或者水利工程所有者、经营者应当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内小型水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内小型水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内小型水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7.04.29•【文号】办规计〔2017〕73号•【施行日期】2017.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内小型水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办规计〔2017〕73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为加快推进《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内小型水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建设主体责任。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地方政府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抓好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奖惩措施,逐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小型水库建设责任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二、尽快落实地方建设资金。

截至2017年3月底,规划内小型水库地方建设资金落实率为69.2%,但广西、四川、陕西、甘肃4省(自治区)地方建设资金落实率不足30%。

请各地尤其是地方建设资金落实率低的省份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务必要抓紧商省级财政部门进一步落实小型水库省级财政资金;同时,督促市、县政府及时落实小型水库建设资金,保证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对于市县财政较为困难的贫困地区,要适当增加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保证小型水库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要督促地方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效益充分发挥。

三、抓紧完成建设任务。

截至2017年3月底,310座小型水库中全面或主体完工的项目为94座,仅为规划任务的30%,建设进度滞后。

其中,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北、广西7省(自治区)上报无项目完工;贵州、云南、广西、四川等4省(自治区)规划任务共195座,占规划总任务的63%,全面或主体完工项目仅52座。

水库使用管理制度

水库使用管理制度

水库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水库水资源、维护水库安全、科学利用水库水资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库的水资源管理和利用。

第三条水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库水资源的管理,发挥水库在保障供水、防洪、发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水库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保护水库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水库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水库使用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水库水资源安全和水生态环境健康。

第六条水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库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水库运行的监督检查,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第七条水库使用管理应当充分考虑水库周边环境和社会效益,保障水库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第八条水库使用管理应当依据水库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合理制定水库使用计划和措施。

第九条水库使用管理应当注重科学、规范、合理的管理方式,促进水库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条水库使用管理应当加强对水库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维护水库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水库管理机构第十一条每个水库应当设立水库管理机构,负责水库的管理和运行。

第十二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人员配备,能够保障水库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第十三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水库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库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水库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水库管理制度,完善水库管理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水库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保障水库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十七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与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建立紧密联系,加强水库管理工作的合作与交流。

第三章水库使用管理第十八条水库使用管理应当依据水库的功能和用途,合理进行水库的规划和管理。

第十九条水库使用管理应当合理制定水库的日常运行计划,提高水库利用效率。

第二十条水库使用管理应当严格控制水库的水质、水量和水位,确保水库运行稳定。

水库运行管理报告

水库运行管理报告

水库运行管理报告水库运行管理报告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水库运行管理报告一、水库基本情况本水库位于XXX市XXX区,建于XXXX年,是一座集防洪、灌溉、养殖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大型水库。

水库总面积约为XXXX平方米,库容约为XXXX 立方米,大坝高度为XX米。

水库的枢纽工程包括大坝、溢洪道、放水洞等。

二、水库运行管理现状目前,本水库由水库管理处负责运行管理。

水库管理处拥有一支专业的运行管理队伍,负责水库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安全监测等工作。

同时,管理处还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三、水库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虽然本水库的运行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水库的设施设备老化,需要更新改造。

其次,水库的安全监测设施不完善,需要加强监测力度。

此外,水库的管理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和建议:1. 更新改造设施设备:对老化、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加强安全监测:完善安全监测设施,加强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维护保养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管理,提高运行管理的水平。

4. 加强培训和宣传:加强对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五、总结本水库作为重要的水利工程,其运行管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水库的运行管理,确保水库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完整word版)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完整word版)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手册武义县小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小型水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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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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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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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应急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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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章工程检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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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第五章蓄放水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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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六章维修养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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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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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二、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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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三、日常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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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四、汛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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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五、年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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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六、特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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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七、蓄放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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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八、年度维修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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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九、日常维修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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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十、隐患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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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十一、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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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附录管理平台移动端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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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内容

水库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内容

水库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内容一、水库安全管理机构1. 水库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水库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水库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

水库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置水库安全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水库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包括水利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水文监测人员等。

水库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 水库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流程。

二、水库监测与预警1. 水库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水文监测系统,定期对水库水位、库容、泄洪流量等进行监测和分析。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水库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水库预警系统,根据监测数据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及时发布水库预警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群众采取应急措施。

3. 水库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水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水库设施的运行正常。

三、水库保安工作1. 水库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水库保安队伍,负责水库的安全防范工作。

水库保安队伍应定期进行巡逻查岗,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2. 水库保安队伍应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工具,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处置。

3. 水库安全管理机构应加强水库周边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水库的安全。

四、水库应急预案1. 水库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水库应急预案,包括水库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责任分工、通讯联络等内容。

2. 水库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检验水库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水库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教训不断完善和提高。

五、水库安全宣传教育1. 水库安全管理机构应开展水库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包括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发布安全警示标语、制作安全宣传资料等。

2. 水库安全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水库周边居民和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016年费许家崖水库管理处部门决算

2016年费许家崖水库管理处部门决算

2016年费县许家崖水库管理处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许家崖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调水供水、旅游发电、灌溉养殖、生态建设为主的大(Ⅱ)型水库,是费县城镇居民的饮用水源地、临沂市第二水源地,被山东省列入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许家崖水库管理处主要负责:许家崖水库和古城水库的运行、检查、观测和维修养护;科学蓄水、调水,确保工程安全和防汛抗旱需要;保护水源地水质安全;农业灌溉和工业供水;保护范围内固定资产的管理与开发;各类建设项目及水域开发利用规划的审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许家崖水库管理处为副县级单位,隶属县政府管理。

现设置5个副科级机构,即: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管理办公室、工程管理办公室、水电运行管理办公室、农业灌溉管理办公室。

内设12个股级科室,即:人事科、秘书科、督查管理科、财务综合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工程规划设计科、工程防汛科、水政法规科、水资源管理科、安全保卫科、农业灌溉管理科、旅游管理开发科;9个股级基层站所,即:许家崖水电站、朱家庄水电站、石沟拦河闸管理所、费城水管所、城北区水管所、探沂水管所、胡阳水管所、姜庄湖水管所、古城水库管理所。

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66名,现有在职人员234名。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5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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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库容划分:大、中、小型水库。
水库等级 水库规模


大(1)型 大(2)型
Ⅲ 中型
总库容 (108m3)
>10
10~1
注:总库容为校核水位以下的库容
1~0.1
按水库用途分为单目标的和多目标的两种 根据水库的调节能力划分 根据水库在河流的位置划分 还可以分为地上水库和地下水库
Ⅳ 小(1)型
0.1~0.01
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和鉴定周期:
(1) 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³以上水库大坝,必须进行安全鉴定;坝高 小于15m或库容在10~100万m³之间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2) 水利部监督管理,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技术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 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组织辖区鉴定工作,农村经济组织的大坝由乡镇政 府组织。水库协助;监督意见,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审定。
作;信息管理;设备物资管理;科技管理等 成本管理: 水价测算、供水成本、水费的管理等 多种经营管理:方针、内容,量本利的分析 财务管理:成本核算、财务分析 考核管理:按制度对员工的考核、管理
水库管理讲座
一、 水库管理概论
➢ 水库管理常用的技术标准
《防洪标准》(GB50201-2014)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2012)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2015) 《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1-2013) 《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SL230-2015) 《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SL224-98)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SL226-98)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SL101-2014) 《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SL240-1999)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规范》(SL105-2007)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 《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SL706-2015)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纲》
水库管理讲座
一、水库管理概论
➢ 水库管理机构、人员、经费
▶ 管理机构
◆ 水管体制改革方案及批复 ◆ 机构名称、定性、隶属关系、内设机构、职责等
▶ 管理人员
◆ 岗位设置,人员数量,专业类别,技术职称。 ◆ 职工专业技术培训
▶ 运行管理经费
◆ 人员经费拨付情况 ◆ 维修养护经费到位情况
水库管理讲座
一、水库管理概论
水库管理讲座
大家好!
水库管理讲座
水库管理讲座
赵伟民
水库管理讲座
水库管理讲座
水库管理概论 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防护
水库大坝巡视检查
土石坝的安全监测 ◆ 水库调度 ◆ 土坝养护和养护技术措施 混凝土建筑物的养护和修理 浆砌石坝的运用管理 溢洪道的运用管理 输水建筑物的运用管理 闸门及启闭设备的养护修理 ◆ 水库的防汛抢险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预案
Ⅴ 小(2)型
0.01~0.001
水库管理讲座
一、水库管理概论Ø 水Fra bibliotek的类型及作用▶ 水库大坝坝型:
◆按结构和力学特点:重力坝、拱坝、土石坝、 支墩坝、装配式坝、锚固坝。
按建筑材料:混凝土坝、钢筋混凝土坝、浆砌 石坝、土石坝、木坝、橡胶坝。
按泄水条件:溢流坝,非溢流坝。 按坝的高度:低坝30米以下,高坝70米以下,
(3) 首次安全鉴定:竣工验收后5年内 ;以后每隔6~10年进行一次。
基本程序:
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 程序。
工作内容 其他要求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水利部统一印制)
水库管理讲座
一、水库管理概论
➢ 水库管理单位制度建设
▶ 要求: ◆ 规章制度制定的内容要符合实际 、具有实 用性、科学性; ◆ 职工全员要理解规章制度,特别是相关人 员要将按制度办事作为自觉行为; ◆ 执行规章制度要认真、坚决。
➢ 水库确权划界、注册登记与安全鉴定 ▶ 水库确权划界
确权划界的重要性 确权划界状况的分析 确权划界的依据和要求
▶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的意义 注册登记的程序 注册登记的主要内容 注册登记的时限要求
水库管理讲座
▶、 水库确权划界、注册登记与安全鉴定
Ø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水库管理讲座
一、水库管理概论
水库的类型及作用 水库管理的主要任务 水库管理的主要内容 水库管理常用的技术标准 水库管理机构 水库管理人员 水库管理经费 水库确权划界、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 水库管理单位制度建设
水库管理讲座
一、水库管理概论
Ø 水库的类型及作用
水库类型划分
中坝30-70米。
水库管理讲座
一、水库管理概论
Ø 水库的类型及作用
▶ 水库的作用
调节洪水、削减洪峰,保证下游某一 标准洪水的安全
储存汛期和丰水期的水量,供缺水时 期和缺水地区使用
抬高水位,取得水头,进行发电 可改善航道航运和浮运条件 发展养殖业和旅游业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水库管理讲座
水库管理讲座
一、水库管理概论
➢ 水库管理单位制度体系(相关的上墙明示)
安全生产责任制 大坝安全责任制 工程管理制度 水库调度运用制度 防汛抢险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日常管理制度 其他制度
水库管理讲座
一、水库管理概论
一、水库管理概论
Ø 运行管理的主要任务
确保水库工程安全是水库管理的首要任务; 充分发挥水库工程综合效益,实现水库工
程建设目的; 合理利用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的水土资源,
开展多种经营。 ◆ 提高管理水平。
水库管理讲座
一、水库管理概论
➢ 运行管理的主要内容
完善管理机构,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建设、责任明确、责任追究。 计划管理: 定额、统计、技术档案管理;经营预测决策 生产技术管理:工程养护修理、检查观测;生产调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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