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讲 第六章_环境影响评价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0年新版)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法》)是我国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所实施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
它的出台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有效地规范固体废物的管理,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本文将对《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并就如何贯彻执行这项法律法规进行探讨。
第一章总则《法》的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法律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其中明确了《法》的宗旨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
同时规定了适用对象,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等,以及对固体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如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资源化利用等。
第二章固体废物的分类和管理《法》的第二章重点关注固体废物的分类和管理。
固体废物的分类是实现有效治理的基础,只有通过科学分类,才能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
《法》要求各地制定妥善处理固体废物的分类计划,强调了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以及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和安全处置。
第三章建设固体废物治理设施第三章着重介绍了建设固体废物治理设施的要求。
这些设施包括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
《法》规定了这些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的具体要求,其中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批等。
第四章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第四章具体规定了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的措施和要求。
其中强调了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过程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遵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
同时,《法》对非法倾倒、擅自焚烧、盗窃、倒卖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也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法》的第五章着重强调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这是确保《法》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环节。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固体废物治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处理违法行为,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同时,《法》也赋予了公众参与的权利,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来。
结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出台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第四章生活垃圾第五章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第六章危险废物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法。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第四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第五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帝龙
老”提高废气去除效率,对照涂装 加以新带老削减量
行业整治规范,完善 VOCS 治理措 4、P111-112、128-130,根据《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
施;明确固废产生量及相关协议, 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完善 VOCs 治理措施,补充
分析危险固废的种类、去向及环保 《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相符
P53 完善污水工艺,含镍废水产品取消,不再产生
5
核实排气筒高度
P54 有 1 个排气筒为 18m
6
补充污泥处置协议
附件补充协议
7
完善验收相关说明
P117 企业自行组织验收
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000 万张浸渍纸生产线技改项目
目录
(报 批 稿)............................................................................................................................................................I
1 概述.................................................................................................................................................................. 1
2022-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评法律法规》预测试题13(答案解析)
2022-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评法律法规》预测试题(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50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不得新建排污口的地方包括()。
A.海滨风景名胜区B.重要渔业水域C.海洋自然保护区D.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正确答案:A、B、C、D本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笫三十条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设置入海排污口之前,必须征求海洋、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在海洋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海滨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得新建排污口。
2.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属于2020年工作目标的是()。
A.近海海域环境质量全面改善B.京律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C.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D.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正确答案:A本题解析: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3.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除了环境质量底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外,还应包括()。
A.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B.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容量上线C.生态空间管控红线,资源利用上线D.生态空间管控红线、环境容量上线正确答案:A本题解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2022-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评法律法规》预测试题16(答案解析)
2022-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评法律法规》预测试题(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50题)1.审查小组在审查某省跨流域调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发现其中未就跨流域调水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进行评价。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审查小组应提出的审查意见是()。
A.对该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B.对该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并重新征求公众意见C.对该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查D.对该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正确答案:C本题解析: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当审查小组在审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小组应当提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查的意见:①基础资料、数据失实的;②评价方法选择不当的;③对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不准确、不深入,需要进一步论证的;④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存在严重缺陷的;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或者错误的;⑥未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或者不采纳公众意见的理由明显不合理的;⑦内容存在其他重大缺陷或者遗漏的。
2.根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废弃危险化学品包括()。
A.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B.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C.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拋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D.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正确答案:A、B、C、D本题解析:《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全国人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全国人大法律(以下简称“本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工矿企业、社会机构、个人和其他单位、组织在生产、生活、科研、医疗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物质,包括废弃物、渣土、污泥、垃圾和其他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以预防为主,兼顾减量、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倡导循环经济,优先采取减量措施,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四条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管和管理,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组织领导,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二章固体废物最高利用与最严管理第五条国家实行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并明确固体废物在生态环境优先考虑方面的地位。
第六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应当以最高利用为目标。
逐步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第七条禁止向环境中随意倾倒或者掩埋固体废物,禁止建造不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要求的堆放场所、填埋场所和垃圾焚烧场所。
第八条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活动,应当实行最严格的管理。
涉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第三章固体废物产生和减量第九条固体废物的产生应当从生产、生活、科研、医疗等过程中源头减量,采取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措施,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第十条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害人类健康或者影响自然环境安全的产品、材料。
第十一条禁止以任何形式妨碍固体废物减量的行为。
第四章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第十二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当按照最高利用原则进行选择,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第十三条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处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垃圾填埋场问卷调查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伏龙坪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问卷调查1.您的性别:男□女□2.您是()A未成年人 B成年人3.您的职业()A公务员;B工人;C公司和事业单位人员;D农民;E教师;F学生;G其他4.您的文化程度()A小学;B初中;C高中;D大专;E大学;F大学以上5.以下哪个选项符合您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情况的了解程度?A很了解; B比较了解;C不甚了解; D不了解,仅听说有污染6.您认为伏龙坪垃圾填埋场______A存在污染; B不存在污染7.房屋距垃圾填埋场的距离大概在()A 300米以内B 500米以内C 1000米以内D 1000米以外8. 您觉得垃圾填埋场是否影响您的日常生活?()A是; B否9.您觉得垃圾填埋场影响您生活的哪些方面?(可多选)()A空气质量; B用水安全;C正常休息; D户外活动;E身体健康;F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10.垃圾填埋场周边是否有恶臭气味?()如果有,以下哪个选项符合您的接受程度?(综合全年的实际情况)()A完全可以接受; B比较能够接受;C没有感觉; D比较不能忍受;E完全不能接受11.垃圾填埋场周边蚊蝇是否比较多?A比其他地方多;B和其他地方差不多12.垃圾填埋场运营后对周围动物(如鸟类)的种类和数量有何影响13.您认为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对河水的影响程度有多大?A非常大,严重污染了河水;B对河水水质有影响,但很小;C对河水水质没有影响;D不知道14.垃圾填埋场对周围土地是否有污染?A有,很严重,动植物很难存活;B有,比较严重,庄家产量减少C没有15.您是通过以下哪些渠道了解到污染情况的?(可多选)A媒体报道; B政府方面的公布(待查)C民间环保组织的宣传; D邻居、同事或亲友的谈论;E专业人士的意见; F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16.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因垃圾场的污染而受到了损害,您倾向于用以下哪些方式维护您的权益?(可多选)()A向垃圾场提出意见; B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C到政府信访部门上访; D自发组织维权活动(如联名签名等);E邀请民间环保组织、专家学者等予以协助; F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G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17.您认为您____________了解垃圾填埋场周边环境状况。
第一章 宋官水库环境影响评价总论
第一章总论1.1 项目意义与评价目的宁德市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是闽东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在福建省“建设海峡两岸繁荣带”的经济战略指导下,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取行了较快发展。
七都溪发源于宁德市境内的虎贝乡第一旗,由西向东贯穿全境,于七都镇入海,属单独入海的河流,干流全长58km,总流域面积333.5km2,为宁德蕉城区境内仅次于霍童溪的第二大河。
流域内大部分为中等切割构造侵蚀的中低山区,植被覆盖良好,沿溪除河源地区的虎贝、中游的洋中两块盆地外,河流多穿行于崇山峻岭之中,河床陡竣,水流湍急,水力资源十分丰富。
河道平均破降为14.13%,天然落差达820m,可利用落差774.75m,其水电资源理论蕴藏量为6.87kW,可开发量达5.17万kW。
宁德县(蕉城区政府)于1984年10月编制《福建省宁德市七都溪开发规划报告》,并通过审查;福建省水利水电厅闽水电[1985]计138号文《关于宁德市七都溪开发规划的审批意见》,七都溪流域分六级开发,前五级均已得到开发,从上游到下游分别为白岩电站、长潭电站、洋中电站、大泽电站和大港电站,总装机容量4.17万kW。
官昌水库为规划中的第六级水库电站,其主要功能是供水、灌溉,在此基础上兼顾发电。
福建省计划委员会文件闽计基[1995]503号《福建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宁德市第三水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福建省建设委员会文件闽建[1992]42号《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宁德市第三水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均同意建设宁德市第三水厂,规模为10万t/日,取水水源为七都溪。
宁德市海鑫钢铁项目建议协调指挥部文件,宁海钢指[2002]11号《关于海鑫钢铁项目生产用水的函》要求官昌水库供水,近期1.5m3/s,总规模用水4.0 m3/s。
官昌水库工程是一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的中型水库,供水设计流量5.2 m3/s,近期流量2.66 m3/s,灌溉面积2700公顷。
【】【学习讲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学習讲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更多精彩,请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规,共6章91条。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自1996年4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区域开发、产业发展等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4.01.24
•【文号】环办固体函〔2024〕37号
•【施行日期】2024.01.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
环办固体函〔2024〕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现予以发布,供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时参考使用。
请你厅(局)指导有关城市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24日。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4.07.23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20号
•【施行日期】2024.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年第20号
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填埋技术进步,现批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该标准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活垃圾填埋场
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及其生存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坚持防治和管理相结合,源头控制,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加强监管,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共治。
第四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分类管理第五条固体废物应当根据其危害程度、资源价值、无害化处理程度等因素,分类管理。
第六条固体废物应当挨次实行减量化、分类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七条固体废物应当优先实行减量化和分类化。
第八条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分类投放、储存和处理固体废物。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技术、产品的应用。
第十条固体废物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第三章综合利用第十一条政府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第十二条鼓励发展固体废物热力学利用,实施废炭回收利用。
第十三条鼓励发展固体废物有机物质资源化利用。
第十四条科技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开辟和推广应用。
第四章污染控制第十五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管,加大检查和处罚的力度。
第十六条对于未经许可而从事固体废物采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等活动的,应当责令住手违法行为,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法进行管理,并惩罚。
第十八条对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为造成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可以赋予警告,可以责令停产或者停业整顿,可以开除相关责任人员:(一)未按照法定职责履行环境保护管理任务,或者催促下属或者管理区域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符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的;(二)未按照法定程序对污染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依法实施环境监察,或者未依法采取监测、取证、处罚措施的;(三)工作中严重失职,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或者处理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工作中徇私舞弊,破坏环保行政执法的。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PPT课件
非
法
到 法 律 制 裁
贮 存 买 卖 毒 鼠
强
受
3、污染者负责原则
污染者负责原则集中体现在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需要终止 的,应当事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 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 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 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定义
固体废物的定义
是指处置的、或打算予以处置的、 或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加以处置的 物质或物品。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
固体废物的定义
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 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 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第八十九条)
目前,我国累积堆存固体废物已达60多亿 吨,占地5.5亿平方米。2002年,全国工业固体 废物产生量为9.5亿吨,到2006年猛增到15.2亿吨。 由于长期缺乏科学的管理体系和配套的处理技 术,大量固体废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造 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固体废物的定义 无直接用途的、可以永久丢
弃的、可移动的物质。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 的基本原则 和主要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解读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解读
1.引言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
为了有效处理和管理固体废物,各
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环境法规。
本文将对中国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进行解读,
介绍其主要内容和目标。
2.背景
2.1 法律依据:说明该法律的立法依据和历史背景。
2.2 目标与意义:阐述制
定该法的目标和意义。
3.主要内容解读
3.1 定义与分类:介绍固体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方法。
3.2 应遵守原则:列举固
体废物处理中应遵守的原则,如减量化、再利用等。
3.3 应履行义务:解释企
业及个人在固体废物处理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3.4 处理与处置措施:详细
介绍可行的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措施,如填埋、焚烧等。
3.5 监管与执法机构:说明负责监督执行该法律的机构及其职责。
3.6 处罚与奖励:介绍违法行为将
受到的处罚措施,以及遵守相关规定可获得的奖励政策。
4.案例分析
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展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实际应用和效果。
5.未来发展趋势
分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的未来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应建议。
6.结论
总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解读过程中的主要观点和重要认识。
以上就是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解读》的内容编写。
通过深入解读该法律的各个方面,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法律的目标、原则以及实施路径,促进固体废物合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1995]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制订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国家鼓励、支持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七条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五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5.10.30•【文号】主席令[第五十八号]•【施行日期】1996.04.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10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三节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定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国家鼓励、支持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七条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
环保政策解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解析
环保政策解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解析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一直引起广泛关注,为了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治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我国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本文将对该法律进行解读,以便更深入了解环保政策对固体废物治理的重要性和要求。
一、法律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是我国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一项环保法律,其出台与我国持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力度密切相关。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固体废物产生量不断增长,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固体废物的滥放和乱排必将导致严重的环境问题。
因此,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该法律的出台旨在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各方面的管理和责任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固体废物治理的法律保障,推动了固体废物治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 法律的适用范围:该法律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活动,包括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各个环节。
2. 废物的分类管理:法律明确了固体废物的分类和管理要求,鼓励推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废物管理模式,促进固体废物的有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
3. 政府责任和监管:法律规定了各级政府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强调要加强对固体废物治理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4. 企事业单位的责任:法律强调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措施,推行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确保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并建立相应的监测和管理体系。
5. 个人的义务:法律规定了公民个人在固体废物治理中的义务和责任,包括按规定分类投放废物、不乱扔废物等。
三、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和挑战尽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在加强固体废物治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1. 治理手段和技术的不足:某些地区对固体废物的治理手段和技术仍存在不足,在处理和利用固体废物时缺乏有效的技术和设备支持。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30题)1、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下列关于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司将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直接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B.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需要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承担处置费用C.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将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前,必要的话要进行处理D.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将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前进行处理的,可不必承担处置费用【答案】 B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法重新报批或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A.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B.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C.责令停止建设,并对建设单位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D.责令停止建设【答案】 B3、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的规定,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A.某镇环境监管部门发文禁止秸秆焚烧B.某市区施工工地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C.某市饮食公司要求所属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强化运行监管D.某煤码头对堆煤场建立了封闭料仓与传送装置,并安装了与城市扬尘视频监控平台联网的视频监控措施【答案】 D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禁鸣喇叭B.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必须减速行驶C.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D.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必须减速行驶,并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答案】 C5、2014-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严格控制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B.使用家用电器、乐器进行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C.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时,应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的环境噪声污染D.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时,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答案】 A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所称土地沙化,是指主要因()所导致的天然沙漠扩张和沙质土壤上植被及覆盖物被破坏,形成流沙及沙土裸露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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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 2005年4月1日实施)一、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第2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89条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
【例题】下列不属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适用范围的是()A.生活垃圾B.污染海域的工业废弃物C.医疗固体废物D.放射性固体废物E.液态废物答案:BD解析:注意固废法适用范围,医疗固体废物也属于本法范围。
二、掌握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含义1、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3、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4、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5、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6、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7、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例题】下列属于固体废物的是:A.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固态物品B.丢弃的未开封的易拉罐C.被弃置不用的水泥D.存有一定氧气的氧气瓶答案:ABCD解析:只有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才是,不能仅是气体。
三、掌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1、“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2、污染者依法负责原则第五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3、全过程管理原则:对固体废弃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直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实行一体化的管理。
第21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4、分类管理的原则:鉴于固体废物的成分、性质和危险性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管理上必须采取分别、分类的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的固体废弃物制定不同的对策和措施。
《固废法》是针对不同的固体废物作出的规定,即对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固废三类固废做的规定。
实行的是分类管理方式。
四、掌握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固防法》第21、22条第21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22条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第32条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第33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第34条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止污染环境。
第35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需要终止的,应当事先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或者采取措施保证该设施、场所安全运行。
变更前当事人对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污染防治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
对本法施行前(2005年4月1日前)已经终止的单位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置的费用,由有关人民政府承担;但是,该单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承担处置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义务。
【例题】甲单位每年产生500吨固体废物,2006年被乙公司兼并,甲单位注销前还留有500吨固废未处置。
那么对于甲单位未处置的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是:A.由乙公司负责安全处B.甲单位应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C.由甲乙单位协议处理D.由当地政府承担处置费用答案:AB解析:只有在本法施行前终止的单位才由政府处理;并且在2006年本法施行后,必须由企业在终止前事先做好防治措施,对未处置的妥善处置。
所以D不对。
甲乙单位协议处理必须有“变更前”的时间点,不是兼并前后都能协议的。
所以C错。
第44条建设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
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五、掌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安全分类存放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有关规定;第33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例题】甲企业每年产生50000 吨固体废物,乙企业每年利用甲企业的20000 万吨固体废物作加工原材料,同时产生3000 吨液态废物,对该液态废物的合理利用技术乙企业尚在科研攻关阶段,乙企业的所有产品都卖与丙企业,丙企业每年利用甲企业剩余所有固体废物作为加工另一种产品的原料,没有固废产生。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环保部的规定建设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B、乙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环保部的规定建设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C、甲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环保部的规定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D、丙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环保部的规定建设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场所E、乙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环保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答案:E解析:本题的要点在于固废的利用和安置,由于甲的固废全部被乙丙利用,丙的固废全部作为加工原料,所以只有乙负担安置固废的责任,根据规定应当选择E。
六、掌握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应当按照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有关规定;第36条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
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七、掌握建设、关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第44条建设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
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施,防止污染环境。
27-2八、了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有关规定,并向所在地县级第53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料。
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条规定的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例题】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A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B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C 、编制环境影响调查报告D 、制定环境影响报告表答案:A解析:注意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九、了解组织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及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第54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组织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
十、掌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第55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第56条 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用于污染环境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例题】下列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情况是:A、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倾倒危险废物B、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不处置危险废物C、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填埋危险废物不达标D、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随意堆放危险废物答案:C解析:危险废物排污费只有以填埋方式处理不达标的情况才缴纳。
十一、掌握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第58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