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发包管理制度
工程发包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发包制度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公司管理制度之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十八、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制订商品房营销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十九、市场营销部会同投资发展部、项目技术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现场查验土建、水电等配套设施并核实房屋面积,确认无误后竣工房屋面积须经房管部门书面认可,查验人员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竣工建筑明细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营销部据此编制房屋销售结算清单,报财务部备案,不得擅自变更;办公室管理制度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文件收发规定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文印管理规定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使用规定十七、公司各部门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廉政建设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档案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保密制度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3、专有技术;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安全保卫制度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是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四、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五、抓好安全用电: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3、会议中心、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六、落实防盗措施: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七、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车辆管理制度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卫生管理制度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差旅费管理制度。
工程直接发包管理制度
工程直接发包管理制度一、前言工程直接发包是指委托方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一种做法。
为了规范和监督工程直接发包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工程直接发包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工程直接发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2. 透明公正:工程直接发包过程应当公开透明,不得暗箱操作,确保公平竞争。
3. 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和任务,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4. 精细管理:对工程直接发包的各个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
5. 风险控制:对工程直接发包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三、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委托方制定工程项目计划,确定工程范围、时间、预算等基本情况。
2. 招标公告:委托方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布工程直接发包信息,吸引潜在施工单位参与竞标。
3. 投标报价:潜在施工单位根据招标信息准备投标文件,提交报价等相关资料。
4. 开标评标:委托方组织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5. 签订合同:委托方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直接发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程标准要求等内容。
6. 实施施工: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实施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7. 监督检查:委托方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8. 结算验收:工程完成后,委托方与中标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和验收,支付相应报酬。
四、管理要求1. 招标公告应当具体明确,包括工程范围、施工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不得存在模糊和含糊之处。
2. 投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不实之处,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3. 委托方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4. 中标单位应当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防护,保障施工安全。
5. 工程直接发包过程中如有纠纷,应当依法解决,不得私自调整合同内容。
二建建设工程发包制度内容
二建建设工程发包制度内容一、发包主体二建建设工程的发包主体通常有三类: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是工程的委托方,负责规划和组织工程建设,具体包括政府部门、企业或个人。
承包单位是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
监理单位是由建设单位聘请的专业施工监理机构,主要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
二、发包程序在进行工程发包时,通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招标、评标、中标和签约。
招标是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或邀请的方式向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单位提出投标要求,承包单位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评标是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择中标单位。
中标是建设单位根据评标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的承包单位。
签约是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根据中标结果签署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工程的施工内容和要求。
三、发包条件在进行工程发包时,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承包单位需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包括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设备等方面的要求;承包单位需具备一定的信誉和业绩,以证明其具有承接工程的能力和信用度;建设单位需为工程提供足够的资金和资源支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
四、发包管理在工程发包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建设单位需加强对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监督检查;承包单位需加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过程的管理,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理单位需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五、发包效果通过健全的发包制度和管理机制,可以有效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工程的进度和安全。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设单位可以及时完成工程规划和实施,确保工程按照计划顺利进行;承包单位可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监理单位可以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分包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分包项目管理。
第三条分包项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项目分包管理应注重质量、效率和安全,确保工程及时完工,质量优良。
第五条项目分包管理应遵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切实履行合同责任。
第六条项目分包管理应加强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第七条项目分包管理应完善监督检查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项目分包管理应加强交底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相关技术和规程。
第二章组织第九条项目部应由项目经理、工程师、材料员等人员组成,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项目部应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设立质量、安全、进度、经济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工程存在的问题,推动工程进度。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有序,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加强与分包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十六条分包合同应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分包合同应包括工程范围、施工条件、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内容。
第十八条分包合同应规定进度计划、支付时间、索赔程序等条款。
第十九条分包合同应明确分包单位质量、安全、责任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十条分包合同应明确变更、索赔、解除等情况的处理程序。
第二十一条分包合同应加盖公章,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章资料管理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应建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做到规范、全面。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应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工程合同等资料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应建立资料档案库,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应建立保密制度,对重要资料进行保护。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是建设工程中的一种常见合作模式,它涉及到双方之间的资源整合、责任共担和风险管理。
为了确保承包与发包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规范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安全管理的目标、原则、责任、措施和监督等方面详细介绍承包与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目标1.确保人身安全。
保障承包与发包工程参与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防范事故风险。
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严重程度,防止事故对工程项目和参与人员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优化资源配置。
合理安排工程资源,提高工程工期和质量,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4.提升工程形象。
保障工程项目的形象和信誉,增强相关主体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安全管理原则1.主体责任原则。
各方需要明确自己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并积极履行。
2.预防为主原则。
通过科学的施工计划、完善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3.全员参与原则。
承包单位、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公司、劳动者等参与人员要共同努力,形成安全共治格局。
4.科学管理原则。
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科学、规范、系统和综合的管理措施。
5.源头控制原则。
从设计、施工、采购、材料供应等各个环节控制安全隐患,防止事故滋生蔓延。
三、安全管理责任1.承包单位的责任(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和义务。
(2)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
(4)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和安全生产环境。
(5)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6)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检验和评估工作。
(7)对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发包单位的责任(1)评估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条件。
(2)在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
(3)监督承包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工程发包方管理制度
工程发包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发包方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发包方管理部门工程发包方管理部门设立在公司总部,主要负责编制和实施工程发包方管理工作。
1. 部门设置工程发包方管理部门设立副总经理一名,部门主任一名,工程师若干名。
2. 部门职责(1)编制和实施工程发包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审核和批准工程发包方的评标结果。
(3)监督工程发包方的履约情况,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的按时按质完成。
(4)定期对工程发包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组织开展工程发包方管理培训,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6)协调处理工程发包方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三、工程发包方的选择1. 发包方资质(1)工程发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规定。
(2)工程发包方的信誉度和经营情况良好。
2. 发包方绩效(1)工程发包方需在业内有一定的口碑和声誉。
(2)工程发包方历史绩效良好,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和质量问题。
3. 发包方能力(1)工程发包方具备组织管理能力和项目管理经验。
(2)工程发包方有足够的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四、工程发包方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后,由工程发包方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并进行公开招标。
2. 投标评标(1)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评标标准和评标流程。
(2)工程发包方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3. 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由工程发包方管理部门和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内容、工期、质量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4. 监督检查工程发包方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5. 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由工程发包方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6. 结算支付验收合格后,工程发包方管理部门进行结算工作,支付工程款项给中标单位。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制度
规范制度》2023-10-28•概述•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总承包项目管理体系建设规范•总承包项目人员管理规范目•总承包项目质量管理规范•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规范录01概述1背景和目的23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规范制度。
本规范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本规范制度规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原则、程序、方法和要求。
适用范围本规范制度适用于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工业设备安装、管道线路等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管理。
对于其他类型的建设项目,可参照本规范制度执行。
规范制度概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应遵循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原则。
工程总承包管理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工程总承包管理应包括项目立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阶段的管理工作。
工程总承包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化平台,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
02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03平行发包模式(Parallel)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任务,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进行拆分,然后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
工程总承包模式01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业主将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
02交钥匙模式(Turnkey)总承包商不仅负责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还负责试运行,甚至提供融资服务。
统一原则总承包单位应当在业主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分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各分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和标准进行工作。
监督原则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进行监督,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
协调原则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充分协调,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控制原则总承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工程成本、进度和质量进行控制,确保工程效益最大化。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质量,保障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三、承包管理机构1.建立总承包管理机构,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
2.总承包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3.总承包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化的管理团队,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招投标管理1.总承包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要求,组织招标工作。
2.招标文件应详细、准确地说明工程项目的要求和标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和技术方案,确保投标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五、合同签订1.总承包管理机构应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应包括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质量标准等内容,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六、设计管理1.总承包管理机构应审查设计方案,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工程要求。
2.设计阶段应设置相应的质量控制点,对设计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
3.如发现设计存在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七、施工管理1.总承包管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
2.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
3.如发现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并进行整改验收。
八、验收管理1.总承包管理机构应对工程项目进行最终验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2.验收应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3.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整改,并进行复验。
九、责任追究1.总承包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管理人员和承包单位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建筑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任务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给承包商完成的法律行为。
这一过程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技术要求,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发包制度至关重要。
一、发包前的准备工作在发包前,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确定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投资额等基本情况。
2. 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
3. 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
4. 制定详细的发包计划,包括工程量清单、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等。
二、发包方式的选择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发包。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保证发包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三、发包文件的编制发包文件是指导承包商参与投标的重要依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 工程概况和发包范围。
2. 投标须知,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等。
3. 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5. 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6.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
四、投标与评标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发包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五、中标与合同签订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程质量、合同价款等内容。
六、工程实施与监督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同时,承包商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规定,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七、工程验收与结算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八、争议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范本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建设单位和承包商都应当严格遵守发包制度,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住建部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
住建部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建设工程的日益复杂,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逐渐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工程承发包活动,保障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住建部制定了《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并于xxxx年xx月xx日正式施行。
二、承包人的资格1. 承包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包括注册资金、业绩等级、技术人员等要求。
2. 承包人应具备独立承包的能力,可以独立进行工程施工或管理。
3. 承包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对工程项目负责。
三、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 发包人有权选择符合条件的承包人,签订合同并监督其履约情况。
2. 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充足的信息和资源,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 发包人应当保障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协助解决工程问题。
四、合同签订1. 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期、价格、质量标准等内容。
2. 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内容应当具有明确性、全面性和行使性。
3. 合同中应当约定变更、索赔和解决争议的程序和方式,保障合同的履行。
五、工程承包管理1. 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合同要求履行工程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时完工。
2. 工程承包人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 工程承包人应当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六、工程发包管理1. 工程发包人应当对承包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2. 工程发包人应当做好工程进度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3. 工程发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
七、质量监督和评估1. 工程承包人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工程发包人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 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共同努力,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八、争议解决1. 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工程发包制度
工程发包制度一、引言工程发包制度是指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和勘察的过程。
为了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发包的范围和条件1. 工程发包的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
2. 工程发包的条件包括:(1)项目已经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具备施工条件;(2)项目资金已经落实;(3)有明确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要求;(4)承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能力。
三、工程发包的方式1. 工程发包应当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招标发包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2. 对于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发包。
3. 建设单位可以采用框架协议、合作伙伴等方式,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四、工程发包的程序1.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概述、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内容。
2. 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应当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参加投标;邀请招标应当向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3. 投标: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4. 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5. 签订合同: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的相关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五、工程发包的管理1. 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
2. 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他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工程项目总包管理制度
一、总包管理制度概述工程项目总包管理制度是指建设单位将一项工程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人完成,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包工包料,保证质量、安全按期完工交付使用。
承包人通过工程师(业主的委托人)对业主负责并承担合作合同所规定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总包项目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大、技术难度高的工程项目。
二、总包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施工现场管理协议(1)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有关规定,熟悉图纸、施工规范,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提前上报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并对工程质量负责进行检查控制,保质保量完成所属分包任务。
(3)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及机械的位置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设置,并做好保管工作。
(4)保证所分包域内的工作面及各种施工用临时设施及场地的文明施工,要求挂牌并注明责任人。
(5)各种物品的堆放要整齐牢固,符合规定要求,做到一头齐、一条线,散料要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6)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砼和落地砂浆、废砖。
砂石和其他散料要随用随清,不留料底。
(做到使用扫帚清扫)(7)作业面应做到工完场清,各种物品按规定分类码放,剩余材料及料具(包括)按规定处置。
2. 分包单位管理(1)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2)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总包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3)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工作。
3. 工程验收(1)总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向业主提交验收报告。
(3)验收不合格的,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三、总包管理制度实施保障1.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
2. 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3.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发包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发包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施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发包项目的承包商、施工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安全员是项目经理的直接下属,负责全面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团队,配备足够的安全人员和安全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承包商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安全措施是否合规。
第八条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不得违章施工。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项目施工单位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措施,做好现场防护设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意外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二条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示禁止烟火、易燃易爆品等物品进入施工区域。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工程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四条安全员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试,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技能。
第十五条安全员应制作安全教育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国有单位 工程发包制度
国有单位工程发包制度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对工程发包制度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也越来越高。
国有单位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大量的工程项目和建设任务,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发包制度对于国有单位的发展至关重要。
在实践中,国有单位的工程发包制度一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
二、国有单位工程发包的基本概念工程发包是指国有单位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环节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以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
国有单位作为发包方,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确定发包方式、选择发包对象,签订发包合同,并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国有单位工程发包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 遵循市场规律:建立健全的发包制度有利于国有单位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工程项目的高效进行。
2. 保障国家利益:发包制度能够保障国家和国有单位的利益,确保工程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防止利益损害和风险发生。
3.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合理选择发包对象和规范管理,国有单位能够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4. 促进科技创新:发包制度有利于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提高我国在工程领域的竞争力。
四、国有单位工程发包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发包方式:国有单位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采用招标、招投标、委托协商等多种发包方式,实施灵活和多样化的管理。
2. 发包对象:国有单位应当依法合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信誉的发包对象,确保其具有承接工程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 发包程序:国有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发包活动,确保发包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4. 发包合同:国有单位与发包对象签订发包合同时,应当明确合同的内容、规范条款和履行要求,保障各方权益和义务。
5. 监督管理:国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工程发包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实施。
关于建筑工程发包制度说法
关于建筑工程发包制度说法建筑工程发包制度的产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发包制度之前,建筑企业通常自行组建建筑队伍,自行承担工程施工任务。
然而,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较大的投资规模、专业性强、工程周期长等特点,因此需要更专业的承包商来承担工程施工任务,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因此,建立建筑工程发包制度成为了行业发展的趋势。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的核心是招标、投标。
建筑企业在需要施工时,通过发包招标等方式向市场发布工程项目信息,并邀请符合要求的承包商进行投标。
承包商在招标文件中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企业的要求报价,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建筑企业通过评标等方式选择最符合要求的承包商,签订合同,将工程项目委托给承包商进行施工。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发包制度能够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由于承包商通常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能够更好地控制施工质量,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其次,发包制度能够降低建筑成本。
建筑企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可以让承包商按市场价格竞争,以较低的价格承包工程项目,从而降低建筑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再次,发包制度能够促进建筑市场的竞争。
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垄断,增加市场竞争,促使承包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价格,提高企业的效益。
最后,发包制度有利于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
发包制度能够鼓励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推动建筑行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然而,建筑工程发包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建筑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施工环境往往受到地域、政策、自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难以确定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和风险,在制定招标文件和要求时容易出现不完善和矛盾,导致选标不准确,或者承包商无法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完成工程。
其次,有些承包商可能会出现不良竞争、低质量施工、违法违规等问题,给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损害建筑行业的整体形象,并可能导致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工程延期和成本增加。
发包承包管理制度
发包承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包承包行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发包和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装修施工、市政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发包承包单位在参与工程项目发包承包活动时,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合理竞争、公平交易的原则,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各部门、项目部门及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管理是指公司进行工程项目发包活动的过程,包括招标、招标公告、资格审核、评标、中标、签约等环节。
第六条发包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发包程序公正公平。
第七条发包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招标办法进行招标活动,确保项目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发包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合同条件、标书递交方式、资格审核标准等内容,保证招标程序的公正公平。
第九条发包单位应当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确保投标人具备从事相关工程活动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条发包单位应当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一条发包单位应当在招标结果公示后与中标单位尽快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章承包管理第十二条承包管理是指公司委托承包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活动的过程,包括合同签订、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环节。
第十三条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质量要求进行施工活动,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四条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参与公司组织的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五条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十六条承包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承发包法律制度
第一条: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发包活动。
2. 承发包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
3. 本制度旨在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合同管理,防范和解决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二条:承包方资格1. 承包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 承包方应当具备完成承包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三条:发包方义务1. 发包方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或者直接委托,选择合格的承包方。
2. 发包方应当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确保承包方准确理解工程要求。
3. 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不得无故拖延或者克扣。
第四条:承包方义务1. 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2. 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建设,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及时与发包方协商。
3. 承包方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第五条:合同管理1. 承发包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3. 合同一旦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如需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当依法进行并取得对方同意。
1. 承包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 承包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计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七条:争议解决1. 承发包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同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制度建设项目总承包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为了让我们的建设项目管理更高效、更有质量,这个制度应运而生。
总承包管理的规范旨在提升我们的管理水平,减少资源浪费,同时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保证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这个制度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内部的要求来制定的,希望能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适用范围这套制度适用我们公司所有的建设项目,无论是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还是后期的维护,所有环节都得遵循这个规范。
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都需要认真对待,确保在实施过程中保持统一和标准。
第三章管理规范3.1 项目立项在项目立项的时候,我们得认真研究这个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要编写项目立项报告,明确目标、范围、预算和时间计划。
只有在公司相关领导的审核与批准之后,才能开始实施。
3.2 合同管理签合同之前,我们必须对承包方进行全面评估,了解他们的资质、信誉和过往业绩。
合同内容要清楚地列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支付方式、工期以及质量标准。
签完合同后,得建立台账,定期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
3.3 设计管理设计阶段要遵循设计规范,确保方案合理且可实施。
设计图纸要经过多方评审,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任何设计变更都要经过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
3.4 施工管理施工阶段一定要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执行,确保施工质量。
现场得有专职安全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向项目管理层汇报。
3.5 进度管理项目进度要按照既定的计划推进,定期召开进度会议,分析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计划以应对突发情况。
进度报告要形成书面文件,存档备查。
3.6 质量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流程。
每个施工环节都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达到标准。
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得及时记录、分析并整改,确保不影响整体进度。
3.7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项目发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项目发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发包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在建项目发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桥梁、水利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项目发包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项目发包单位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部门应负责监督管理和执行,各相关部门应协同配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责任制度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发包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第八条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第九条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相关安全生产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记录、检查记录、整改记录等。
第十条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承包商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一条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第十二条项目发包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控,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对特殊作业进行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对危险化学品、高处作业、火源等重点部位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十五条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员工能够做到安全施工。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4篇)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4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1.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含外地项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劳务和工程分包项目。
3.职责(1)公司负责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投标及组织项目部、工程部、质安部调查、评审、推荐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解释工作。
(3)审计科负责劳务、工程分包报价书的编制和劳务、工程分包结算的审计工作。
(4)工程部、质安部负责劳务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考评、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及开标工作。
(5)财务部负责劳务、工程结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参与开标工作。
(6)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分包招标计划及对签约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现场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并参与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评、推荐工作。
4.工作程序(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
在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或项目部组建)后三日内,公司派员(或与项目人员)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当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相应劳务班组、人员传递工程所需的劳务班组信息,以广泛收集当地劳务班组的相关信息资料。
(2)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评价。
在收到劳务班组报名后三日内,建材公司组织项目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评价、筛选,查其目前实际施工项目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及现场施工质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时退场、信誉情况等等,填写《劳务、工程分包方资格调查表》、《劳务、工程分包方主要业绩调查表》,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原则上每一分项工程选择3~5家合格分承包方,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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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发包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本
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有冲突的,或者上级有关规定有调整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发包管理的原则:依法依规、从严管理、集体决策即所有项目发包,均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程序上、内容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决策上,应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3、规划建设部根据有关部门的授权行使招投标管理职责。
但对于管委会或者下属公司当业主的项目,应到有关部门备案。
4、项目发包前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以下规定完成了项目立项审批:总投资200 万元以下由县发改局(授权开发区)审批;总投资
200-500 万元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由县发改局(授权开发区)审批;总投资500-3000 万元的,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县人大审议或者决定后,由县发改局(授权开发区)审批;总投资3000 万元及以上的,报县政协协商、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县人大审议或者决定、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由县发改局(授权开发区)审批。
政府投资项目属于
省、市以上审批范围的,应当按程序上报审批。
5、列工程项目,符合本制度规定规模标准的,必
须依法进行招标: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主要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通信、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科学、教
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社会福利等项目,保障性住房等公用事业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6、本制度规定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
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 0 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
2 0 0万元);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
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100万元);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 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 0万元);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 0 0 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3 00 0 万元)。
上述标准以下的项目报县政府审批(由分管县领导、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长审批),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7、对于施工项目,采购金额在200 万元以内的,按规
定进行限额内定点采购:1)采购金额在10 万元(不含1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可集体研究自行采购,采购结果报县政府采购办备案;2)采购金额在10-50 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任选1 家直
接谈判集体研究确定后,经分管或者联系的常委、副县长同意后,报县政府办备案;3)采购金额在50-200 万元的工程项目,依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 号),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采取竞争性谈判,结果报县政府定点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8、凡需要招标的项目,应当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并联系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进行监管。
9、对于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类项目,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服务费用在招标限额范围内的,应对取费标准、服务单位的选择等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其费用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