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税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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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税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简化办税(费)程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就实行网上办税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并承诺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

二、使用要求及安全

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及ca证书,防止被盗或遗失。凡使用乙方帐号密码或ca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的,甲方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

2.乙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后,有权依法要求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凭证或者回执,以证明乙方已经依法履行其纳税义务。

3.乙方必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乙方在法定期限内因甲方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网上申报等办税事项的,

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采取其他方式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或办理。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因申报不及时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保证其通过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提供的各项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乙方提供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乙方应当承担由

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承诺提供专门的帐户供网上办税之时使用,并保证在办理有关纳税事宜之前,在该帐户的存款余额足够缴纳当期各项税费。

如因帐户余额不足而导致有关税费无法缴纳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

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删除通过甲方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及其他有关信息。如乙方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及时与主管税务

机关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删除,并由乙方重

新报送。

7.乙方注销或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当及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8.乙方不得从事破坏甲方网络安全的任何活动。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网络安全故障的,乙方应该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

切损失。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网上办税的有关行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网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甲方取消乙方网

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限届满前10

内进行,并及时告知乙方。

3.为了保证乙方网上办税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电子申报软件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并提供的每天24小时的网上

办税服务。

4.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密。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以解决。属于民事法律领

域内的问题,应相互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相关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乙方注销或者变更主管税务机关,本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税务机关):

乙方(纳税人):

甲乙双方就有关网上办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选择网上办税方式申报纳税。

二、甲方承诺:

(一)负责为乙方使用网上办税系统提供免费咨询和帮助,同时对网上办税的有关业务技术进行培训。

(二)保证接受纳税人网上申报资料的唯一性,对网上办税系统接受的申报资料负责保密。

三、乙方承诺:

(一)签定本协议书前与惠州市“ETS”联网银行签定《委托银行

划缴税费协议书》,并以该《委托银行划缴税费协议书》上确认的

账户作为网上报税的缴纳税费账户。该账户一经设立,不得随意变动。如需改变账户须到甲方及开户银行办理账户变更手续。

(二)经甲方审核同意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纳税的,乙方保证在缴款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划缴当期应纳税费,并于法定的申报

纳税期限内通过网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和自行扣缴税费。乙方因逾

期申报、未作自行扣缴税费操作导致税费逾期入库或缴纳税费账户

上没有足够的存款划缴的,由甲方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加收滞纳金。

(三)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正确和完整,并确认以甲方网上办税系统记录的接受数据为准。

(四)网上办税专用的办税密码是乙方网上办税的身份证明,是乙方网上申报的法律认定。乙方应指定专门的办税人员使用办税密码,办税人员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及时变更办税密码,因办税密码泄露、丢失或未及时变更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纳税申报期限内由于线路、机器、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如期进行电子申报,应及时维护并以书面资料在报税期限内向甲

方申报纳税。

(六)乙方申报并成功划缴税费后,可到银行营业场所领取“电子缴税回单”,如确实需要完税凭证可凭“电子缴税回单”到所属的

办税服务厅换开。或者直接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到甲方征税大厅

填开完税凭证。

(七)乙方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报送申报表、会计报表或其他涉税事项的资料,经网上办税系统确认后,仍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限报送书

面申报资料。

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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