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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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停送电作业,包括停电、送电、试电、验电、接地等作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停送电作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停送电作业安全。

3. 作业单位:负责停送电作业的具体实施,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四、停送电作业前的准备1. 作业单位应编制停送电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

2. 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停送电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 作业单位应检查停送电作业现场,确保作业现场符合安全要求。

五、停送电作业程序1. 停电(1)停电前,作业单位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停电计划。

(2)停电时,作业单位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停电操作,并做好记录。

(3)停电后,作业单位应检查停电设备,确认无电压后方可进行作业。

2. 送电(1)送电前,作业单位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送电计划。

(2)送电时,作业单位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送电操作,并做好记录。

(3)送电后,作业单位应检查送电设备,确认设备运行正常。

3. 试电、验电(1)试电、验电前,作业单位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试电、验电计划。

(2)试电、验电时,作业单位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

(3)试电、验电后,作业单位应确认设备无电压,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

4. 接地(1)接地前,作业单位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接地计划。

(2)接地时,作业单位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接地操作,并做好记录。

(3)接地后,作业单位应检查接地设备,确认接地良好。

六、停送电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2. 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煤矿停 送电管理制度

煤矿停 送电管理制度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煤矿停送电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保障电力设备正常运转,特制定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停送电的管理工作,适用于所有煤矿员工及与停送电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1. 停送电:是指为了检修、维护或其他特殊情况下,暂时中断电力供应的行为。

2. 停电:是指主动中断电力供应。

3. 送电:是指恢复电力供应。

第四条煤矿停送电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依法管理,科学管理。

3. 严格执行,责任明确。

第五条煤矿停送电管理责任1. 煤矿负责人:对全矿的停送电负总责。

2. 电气主管:负责制定具体的停送电计划,责任分工明确。

3. 班组长:负责具体的停送电操作,保障操作安全。

第二章停送电备忘录第六条停送电备忘录的内容1. 停送电原因。

2. 停送电时间。

3. 停送电范围。

4. 停送电措施。

5. 停送电责任人。

第七条停送电备忘录的制定1. 煤矿负责人批准。

2. 电气主管负责制定。

3. 班组长填写具体内容。

第八条停送电备忘录的执行和监督1. 电气主管监督执行。

2. 煤矿负责人跟踪销号。

第九条停送电备忘录的保存1. 电气主管负责保管。

2. 电气主管每年定期检查。

第三章停送电操作规程第十条停送电前的准备工作1. 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2. 拍照记录电气设备状态。

3. 制定停送电方案。

第十一条停电操作步骤1. 停电通知。

2. 断开电源。

3. 锁定开关。

4. 贴上停电警示标识。

第十二条送电恢复步骤1. 送电计划确定。

2. 检查电气设备。

3. 恢复电源。

4. 解开开关锁定。

5. 送电记录报备。

第十三条安全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操作前须穿戴防护用品。

3. 操作过程中保持关注。

4. 停送电后及时复电。

第四章煤矿停送电风险评估与预防第十四条风险评估工作1. 电气设备运行状态评估。

2. 电气设备老化程度评估。

3. 停送电带来的影响评估。

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矿井停送电管理,确保矿井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适用于所有矿井的停送电操作。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在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原则。

2. 规范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变动操作程序。

3. 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协同配合,确保停送电操作的顺利进行。

三、停电操作流程1. 提交停电申请:申请人应在需要停电时,提前向矿井管理部门提交停电申请,包括停电的时间、地点、停电原因等。

2. 认真审核:矿井管理部门应认真审核停电申请,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和停电原因是否合理。

3. 制定停电计划:矿井管理部门根据停电申请,制定停电计划,并明确停电范围、时限等。

4. 通知相关部门:矿井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包括电力供应部门、生产部门等。

5. 进行停电操作:在确认相关部门已做好准备后,矿井管理部门可以进行停电操作。

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停电的顺利进行。

6. 复电恢复:停电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复电恢复操作,并确保电力供应的正常恢复。

四、送电操作流程1. 提交送电申请:申请人应在需要送电时,提前向矿井管理部门提交送电申请,包括送电的时间、地点、送电原因等。

2. 认真审核:矿井管理部门应认真审核送电申请,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和送电原因是否合理。

3. 制定送电计划:矿井管理部门根据送电申请,制定送电计划,并明确送电范围、时限等。

4. 通知相关部门:矿井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包括电力供应部门、生产部门等。

5. 进行送电操作:在确认相关部门已做好准备后,矿井管理部门可以进行送电操作。

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送电的顺利进行。

6. 停电恢复:送电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停电恢复操作,并确保电力供应的正常恢复。

五、责任与义务1. 矿井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停送电申请,制定停送电计划,组织实施停送电操作,并监督操作人员的执行情况。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规范停送电操作,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中可能需进行停送电操作的情况。

第三条煤矿停送电操作应该安全可靠,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并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停电原因、停电程序、停电范围、停电设备、停电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和动态管理。

第六条煤矿停电操作应该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确保操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停送电的定义和分类第一条停送电是指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临时断开、切换电源,使得特定地点或设备停止供电的操作。

第二条停送电可以根据其目的和方式分为以下几类:计划停电、应急停电和设备检修停电等。

第三条计划停电是指按照预定的计划和程序,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停电操作。

第四条应急停电是指突发情况下,为了保障生产线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及时切断电源的紧急操作。

第五条设备检修停电是指对设备进行维修、检验和检修,必须切断相应电源的操作。

第三章停送电的原因第一条停送电应符合以下原因之一:(一)维护设备、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进行设备的检修、维修和维护。

(三)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进行紧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五)排查和处理电气事故隐患。

(六)其他需要停电操作的情况。

第二条不得擅自停送电,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同意并下达相关命令。

第四章停送电操作程序第一条停送电操作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操作程序。

第二条停送电操作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准备工作、停电操作、恢复供电和操作记录。

第三条准备工作应包括:制定详细的操作方案和操作流程,安排操作人员和相关设备,确保停电操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停电操作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方式和方法,确保停电的安全和可靠。

第五条停电操作完成后,应及时恢复供电,确保生产线的持续运行。

第六条每次停送电操作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停电原因、停电范围、停电设备、停电时间以及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2篇)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2篇)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一、基本规定1、矿属井上、下各变电所的内部所有高、低压停送电命令都由矿生产技术部调度室(以下简称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达,动力公司所属变电所供三矿的高低压供电线路的停送电亦由矿调度室负责联系和指挥,并按煤电公司及动力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2、矿区内部日常或计划性检修的停电,必须提前办理书面停电手续;供电系统出现故障需抢修处理时,严格在矿调度室的指挥下进行停送电工作。

办理停电手续时,申请停电单位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其中地面办公、生活用电的主管部门为生活服务部,具体由该部电工班负责办理;井上、下生产用电(以下称为矿井供电)的主管部门为机运部。

矿井供电的停电手续的办理职责划分为:高压电气及重要低压线路(如主扇)的手续由机运部电气工程师负责办理并经部长审批(其中停电开关属于动力公司的,必须到该单位办理,并遵守其各项规定);井下低压负荷的手续由机运部电管组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办理。

机运部办理的停电手续经生产部审批后执行,但牵扯井下局部风机的停电手续还必须经通灭部审批后才能执行。

当班未能执行的停电手续,必须作废;跨班作业的停送电手续,调度员应向下一班详细交接,以便确保安全供电。

3、在矿井高、低压供电系统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接线、拆线、检修等),必须遵守以下防止误送电措施:①、所有能造成误送电的开关(即该开关若闭合有造成触电事故的危险)都必须做到: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并由专人看守。

其中,开关属于变电所的,由变电工落实该措施、承担看守职责,调度室负责指挥、核对、记录(对动力公司管辖变电所,矿调度员也必须提出要求、落实措施);开关属于变电所以外、无专职变电工看守的(如各队自己管辖的开关),由电工作业人员(负责人)亲自落实上述措施(停电、闭锁、挂牌、指定专人看守)。

看守开关的人员严禁脱岗和疏忽大意。

凡是涉及影响井下通风和瓦斯的,必须由调度室指挥撤出该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栏杆。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矿井高、低压停送电操作,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停电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高、低压停送电操作的管理和监督。

三、责任与义务1. 矿井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制度。

2. 高、低压设备管理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并按照要求积极配合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的实施。

3.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电力知识和操作技能,并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4. 矿井员工应严格遵守矿井高、低压停送电制度,确保个人安全。

四、定义1. 高、低压停电:指为检修、维修、清洁、更换设备等需要切断电力供应的操作。

2. 高、低压送电:指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电力供应。

五、高、低压停送电管理流程1. 申请1.1 检修、维修、清洁、更换设备等需要高、低压停电的操作人员需提前至少24小时向矿井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1.2 申请内容包括:停电原因、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停电范围、停电设备等相关信息。

1.3 矿井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经过评估和批准后给予回复。

2. 安全措施2.1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人员在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

2.2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护目镜等。

2.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确保操作的安全和准确性。

3. 停送电操作3.1 操作前,操作人员需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并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2 操作人员需按照事先制定的停送电方案进行操作,并注意与电力供应单位的沟通联系。

3.3 操作人员需注意设备开启和关闭的先后顺序,确保设备能够顺利运行。

3.4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如设备短路、过载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矿井管理员。

4. 检修、维护4.1 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需对停送电区域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如有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电力供应的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煤矿停送电的管理要求,维护煤矿和电力企业的共同利益。

第二条煤矿指以煤炭资源开采为主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电力企业指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工作单位。

第四条煤矿停送电指煤矿停止向电力企业供电或电力企业停止向煤矿供电的行为。

第五条煤矿停送电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章停送电管理责任第六条煤矿停送电管理应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由煤矿和电力企业各自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煤矿停送电的具体管理责任如下:(一)煤矿应当: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煤矿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2. 提前与电力企业沟通、签订煤矿停送电协议,明确双方停送电的条件和程序;3. 定期组织煤矿停电演练,确保煤矿停送电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4. 建立完善煤矿停电记录,做好事故分析和教训总结工作;5. 加强煤矿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煤矿停送电的安全意识和技能;6. 及时修复和维护煤矿停电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7. 积极与电力企业沟通、配合解决煤矿停电中出现的问题。

(二)电力企业应当:1. 制定煤矿停送电技术标准,保证停送电的安全可靠性;2. 提供煤矿停送电所需的技术支持和资料;3. 对煤矿停送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4. 按照煤矿停送电协议的约定,及时停止或恢复向煤矿供电;5. 及时向煤矿提供停送电相关信息和反馈意见;6. 加强与煤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应对煤矿停送电中的问题和难题。

第八条煤矿和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停送电管理机构,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煤矿和电力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煤矿停送电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条煤矿和电力企业应当建立煤矿停送电管理档案,记录煤矿停送电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便于日后的查询和审查。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主要目的是确保矿井设备和电力设施运行安全稳定,防止因电力故障引发事故,并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内容:1.制定停送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明确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

2.编制停电计划: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生产安排,制定停电计划,包括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和停电设备等内容。

3.停电申请与审批:矿井需要停电时,相关责任人需要提前向电力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停电申请,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停电操作。

4.停电操作:停电操作需要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负责,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靠。

停电前需要进行设备检查,禁止操纵设备产生临时电荷。

5.停电期间管理:矿井停电期间,需要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统一协调停电期间相关事宜,确保停电期间其他设备的安全运行。

6.恢复供电:停电结束后,需要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后再恢复供电。

恢复供电前要进行试电检查,确保电力设施运行正常。

7.停电记录和分析:每次停电都需要进行记录,包括停电的原因、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和设备等信息,分析停电原因和影响,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的编制还需要根据不同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煤矿停送电过程中的安全和正常进行,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煤矿停送电过程中的所有操作人员,包括电力设备操作人员、矿井相关工作人员及煤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停送电的定义停送电是指煤矿为了维修、检修设备,保障工作期间安全而进行的电力中断操作。

第四条停送电的准备工作4.1 煤矿管理人员应当提前安排好停送电的时机和范围,明确停电的目的和原因,并通知相关操作人员。

4.2 停送电前,应当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停电过程中不会造成任何安全隐患。

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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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的停送电管理, 包括生产电力的供电系统和用电设备的使用等。

第三条目的和任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井的电力供应稳定, 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四条管理责任矿井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 各部门、班组和员工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五条停电条件发现以下情况时, 应及时停电:1.设备发生故障;2.电力系统出现异常;3.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

第六条停电程序1.停止所有用电设备, 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相关处理;2.关闭电源开关, 切断电力供应;3.监控相关设备, 确保安全情况得到控制;4.停电处理完成后,及时恢复电力供应。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七条供电系统的管理1.定期检查供电系统的状态, 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3.确保电力线路的绝缘状态良好;4.定期清理电力设备,保持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八条用电设备的管理1.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 使用过程中严禁改变电路连接方式;2.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的状态, 及时修理和更换;3.严禁擅自增加负荷, 超过设备负荷能力;4.用电设备的开关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正常工作。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九条应急预案制定矿井电力供应的应急预案, 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

第十条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员工培训, 提高员工的紧急情况处理能力。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监督检查矿井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停送电管理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检查记录对停送电管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三条处罚对违反停送电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奖励对在停送电管理过程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和班组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矿井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矿井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决定。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正式版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正式版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停送电管理行为,保障矿井安全运营,提高电力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根据《矿井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停送电管理活动,包括停电、送电和运行电量监控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停送电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停送电工作的安全、高效和可控。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停送电管理方案,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停电管理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停电时间和停电区域,确保停电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六条停电管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力人员负责,全程监控停电过程,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停电区域内应当进行安全隔离,杜绝非授权人员进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八条在停电期间,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巡视和护航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停电期间,煤矿企业应当与电力供应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停电进展,并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条停电期满后,煤矿企业应当检查设备和线路的完好性,确保恢复供电后安全运行。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送电管理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送电时间和送电区域,确保送电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二条送电管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力人员负责,全程监控送电过程,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送电区域内应当进行安全隔离,杜绝非授权人员进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四条在送电期间,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巡视和护航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送电期间,煤矿企业应当与电力供应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送电进展,并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六条送电期满后,煤矿企业应当检查设备和线路的完好性,确保送电后安全运行。

第四章运行电量监控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运行电量监控系统,监测电力的消耗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运行电量监控的数据应当真实、可靠,并留存备查,以备后续评估和分析。

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电气设备、电气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矿长对本矿停送电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矿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设立停送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本矿停送电安全工作。

第六条电气管理部门负责本矿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包括停送电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

第三章停送电操作人员管理第七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掌握验电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要领。

第四章停送电操作管理第十条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编制停送电计划,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2. 停送电操作前,电气管理部门应组织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3. 停送电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停送电操作过程中,严禁带电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停送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5. 停送电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检查电气设备,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送电。

第十一条停送电操作应填写工作票,经批准后执行。

应急处理事故时,可不执行工作票制度,但需调度室许可,由调度室统一协调指挥。

第五章电气设备管理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维护要达到《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规定的要求,各种电气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检修、更换、安装等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上检修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引言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是保障矿井安全运营的重要规范。

为了规范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我们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程序,确保安全、可靠、高效的供电服务。

二、停电管理1. 矿井电力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停电计划,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在停电前应提前通知相关岗位的员工,并确保无人工作于停电区域,避免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3. 在停电期间,应设立专门的维修人员,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4. 停电结束后,应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三、送电管理1. 矿井电力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

2. 送电前应检查配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完好,并进行必要的接地和漏电保护工作。

3. 送电人员应提前通知相关岗位的员工,确保他们知晓送电时间和区域,避免发生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

4. 送电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配电设备的监控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

5. 送电结束后,应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四、应急情况处理1. 在遇到突发情况,如火灾、停电、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送电措施。

2. 紧急停送电应由矿井电力设备管理人员或经授权的人员负责执行。

3. 在紧急停送电的过程中,应通知相关岗位的员工,并及时进行必要的救援和处置。

五、监督与检查1.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主动改善设备使用和管理条件。

3. 监督机构应对监督工作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届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2. 对于未尽事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停送电操作,根据矿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生产中的停送电操作,包括设备检修、事故处理、施工作业等情况下的停电和送电。

第三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停送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管理职责和个人责任,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四条矿井负责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编制并落实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二章矿井停送电管理责任第五条矿井负责人负责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

第六条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培训和考核相关人员。

第七条矿井负责人和相关责任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停送电操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遵守制度和规程。

第三章矿井停送电操作规程第八条电气设备的停电和送电操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停电操作程序(1)停电操作前,需要向负责的事故处理人员报告,并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

(2)停电前,需要进行设备的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停电过程中不发生故障。

(3)停电时,需要按照规定的顺序依次切断电源,以减少电流冲击。

(4)停电时,需要向工作人员发布停电通知,确保大家了解停电范围和时间。

(5)停电时,需要留人负责设备的监控,确保停电期间的安全。

2. 送电操作程序(1)送电操作前,需要进行设备的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送电过程中不发生故障。

(2)送电时,需要按照规定的顺序依次接通电源,以减少电流冲击。

(3)送电时,需要向工作人员发布送电通知,确保大家了解送电范围和时间。

(4)送电后,需要进行设备的监控和巡查,确保电力供应的正常稳定。

第四章矿井停送电安全管理第九条矿井负责人应建立和完善矿井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 培训管理(1)组织进行停送电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其操作水平。

(2)制定停送电操作人员的考核制度,建立人员培训档案。

2024年煤矿停送电制度及应急预案(二篇)

2024年煤矿停送电制度及应急预案(二篇)

2024年煤矿停送电制度及应急预案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本矿具体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矿的停送电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停送电制度1. 本矿在执行停电检修设备作业时,必须接受调度室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

2. 在井下进行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有安全员及瓦检员现场值班监督,确保在无安全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检修工作。

3. 检修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向调度室报告,由调度室通知安全员及瓦检员对停电区域进行瓦斯检测,确认不存在安全隐患后,方准许恢复送电。

4. 电工在接到送电指令后,方可以移除“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示标志,恢复停电区域的电力供应,并撤销警戒人员。

5. 严格禁止按照约定时间恢复送电的做法。

二、安全质量动态检查与验收制度1. 本矿始终坚持安全至上,以质量保障安全,工程质量是安全的基础。

2. 以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和采掘作业规程为质量标准,要求各作业班组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质量。

3. 矿级管理人员及安全员需随时根据安全质量要求对班组作业进行指导,以实现每班作业均符合安全生产质量标准,降低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

4. 每月由安全生产矿长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质量工作进行动态检查与验收,确保安全质量工作的有效实施。

5. 定于每月特定日期,由矿长亲自带队,对班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详细的检查与验收。

6. 实施安全质量三级管理考核制度,对达到安全质量标准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能达到标准的,则根据安全质量责任的程度,实施相应惩罚。

2024年煤矿停送电制度及应急预案(二)为确保本矿井下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矿井下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停送电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停电检修管理1. 本矿井下设备停电检修工作,必须由调度室统筹协调,统一指挥。

电工不得未经调度室同意,擅自进行停电检修作业。

2. 在井下进行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安排安全员及瓦检员现场跟班监督。

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停电与送电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矿井停电与送电工作的安全管理,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停电与送电工作的生产人员。

第三条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煤矿的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第四条煤矿停送电管理部门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煤矿停送电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专门的停送电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停送电安全管理人员,对煤矿的停送电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第六条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二)组织制定停送电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停送电工作的安全进行;(三)组织对停送电设备、线路进行定期巡视检修,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四)负责对停送电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定期考核;(五)定期监测停送电工作的安全状况,及时调整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对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预防和处理。

第八条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机构可以委托专业的停送电安全管理公司或者单位进行技术咨询和培训。

第三章煤矿停送电设备和线路安全管理第九条煤矿停送电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对所有停送电设备和线路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煤矿停送电设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煤矿停送电线路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进行绝缘检查和松弛度检查,并定期进行漏电保护装置的检测。

第十二条煤矿停送电设备和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者损坏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十三条煤矿停送电设备和线路的保养、更换和调整必须由专门的维修人员操作,不得由无专业培训的人员私自进行。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井下停送电及供电的管理。

三、井下停送电管理1. 停送电责任单位停送电的责任单位是供电单位,井下工作单位应及时向供电单位申请停送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 停送电程序(1)申请停送电:井下工作单位应提前向供电单位申请停送电,书面申请应至少提前24小时提交。

(2)停送电方案编制:供电单位接到停电申请后,应制定停送电方案,并同意井下工作单位。

(3)井下工作人员落井前与实施停电前的沟通:井下工作人员在落井前,需要与停电执行人员进行沟通,确认停电措施已经完成。

(4)发布停电通知:供电单位应按照停电方案的要求,发布停电通知,并通知到相关井下工作单位。

(5)停电执行:停电执行人员按照停电方案的要求,对相应的设备进行停电操作,确保井下的供电设备完全停电。

3. 停电工作保护(1)准确判定设备的电源位置,确定停电范围。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电操作,确保停电安全可靠。

(3)在停电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停电标志,确保人员不会误操作。

(4)停电期间,井下工作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人员进入停电区域。

4. 井下停电恢复(1)井下工作结束后,停电执行人员应按照停电方案的要求,逐个恢复电源,确保井下供电设备逐步恢复运行。

(2)在电源恢复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测,确保供电设备正常运行。

四、井下供电安全管理1. 供电设备维护保养供电单位应定期对井下供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 接地装置的安装和维护井下供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

3. 井下供电线路绝缘检测供电单位应定期对井下供电线路进行绝缘检测,确保线路的绝缘性能符合要求。

4. 井下供电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1)井下供电设备应专人管理,设立专人负责井下电源开关的操作。

(2)井下供电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设备的运行参数应合理控制,并设有相应的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

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3篇)

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3篇)

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1、有计划性的停送电,必须事先由申请单位办理,并经矿长、技术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

2、矿井主扇停运后,地面主扇司机值班员应立即向矿长班室汇报,矿立即启动备用电源(柴油机)。

3、如送往井下的电源发生故障跳闸,地面变电所值班员应立即报告矿值班人员,经检查处理确认正常后,由检查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联系恢复送电。

4、待主扇恢复运行后____分钟后先由瓦检员,安全员到井下配电点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不超限时,方可向井下送电,向局扇开关送电时也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送电时也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____米,CH4不超限方可送电。

5、凡送电排放瓦斯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制定专项措施进行处理。

6、掘进工作面遇因停电造成停风时,必须立即切断向掘进工作面供电的电源,并撤除人员,待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后,经瓦检员检查瓦斯不超限,方可恢复送电作业。

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2)是一套规范矿井停送电操作的管理规定。

其目的是保障矿井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

一、停送电责任制度1. 矿井应设立专门的停送电管理部门,明确相关人员的停送电责任,包括矿井的负责人、主管电气工程的责任人等。

2. 停送电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能够熟练掌握停送电操作规程。

二、停送电技术规程1. 矿井应编制详细的停送电操作规程,包括停电操作步骤、停电设备、停电顺序等内容,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2. 停送电操作规程应经常性的进行更新和修订,保证其与矿井运营的实际情况相符。

三、停送电管理流程1. 安全检查:在停送电前,应进行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线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停电操作:按照停电操作规程进行停电操作,确保按照正确的顺序将设备、线路停电,并关闭电源开关。

3. 定期检查:定期对停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防止由于长时间停电导致设备老化或损坏。

四、停送电记录和报表1. 停电操作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停电的时间、停电设备和线路、停电操作人员等信息,并保存备查。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生产设备和职工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高、低压线路的停送电管理。

第三条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原则:安全第一、规章制度、责任明确、程序规范。

第四条停送电条件:停送电应遵循矿井安全生产需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

第五条停送电程序:停送电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停送电。

第二章高、低压停电权限第六条矿井电力控制中心具有高、低压停电权限,负责对矿井电网实施高、低压停送电。

第七条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电气工程师和运行值班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具备执行高、低压停送电权限。

第三章停送电申请与批准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进行高、低压停电,必须向矿井电力控制中心提出申请。

第九条停送电申请表应包含以下内容:1. 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 申请停送电的理由和必要性证明;3. 停送电时间、范围、期限;4. 停送电措施和措施的时间安排。

第十条停送电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应当在停送电前45分钟提交给矿井电力控制中心。

第十一条矿井电力控制中心收到停送电申请后,将立即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矿井电力控制中心进行批准。

第四章停送电程序第十二条停送电前,应由矿井电力控制中心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告知停送电时间、范围。

第十三条根据停送电计划,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做好停送电前的准备工作,包括:1. 停送电区域内的设备和电路的检查和维护;2. 停送电区域内的设备和电路的预处理工作;3. 相关部门、人员在停送电前应脱离电源并予以控制。

第十四条停送电期间,只有经批准的工作人员可以进入停送电区域。

第十五条停送电期间,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得到监控和保护,必要时应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十六条停送电期间,如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给矿井电力控制中心,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五章停送电记录和汇报第十七条停送电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停送电记录,包括:1. 停送电区域;2. 停送电时间;3. 停送电原因;4. 停送电措施和措施的时间安排;5. 停送电期间的工作情况;6. 停送电区域内设备的运行状况。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停送电管理,保障生产安全,保护环境,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开采、生产、施工等过程中的停电和送电管理,具有指导性、约束性。

第三条煤矿停送电管理应当依据风险评估、管理规划的原则,理性、科学开展,保证停电和送电操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煤矿停送电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停送电管理工作的全面、有序、安全开展。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停送电管理制度、机制和操作规程,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

第六条煤矿停送电管理应当依法设立相关设备、完善设备维护补救措施,保证设备的完好、稳定运行。

第七条煤矿应当加强对停送电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煤矿停送电管理应当实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迅速有效处置。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九条煤矿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力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条停电前应当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除。

第十一条停电前应当明确停电范围、时间,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并制定停电方案。

第十二条停电期间,应当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入,避免发生误操作导致事故。

第十三条停电后应当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十四条送电前应当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第十五条送电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的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送电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送电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失误。

第十七条送电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排除故障,经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进行送电操作。

第十八条送电期间应当设立专人负责监控电力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电力设备运行中的异常问题。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停送电管理台账,对停送电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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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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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为加强煤矿停送电管理工作,防止触电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电气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调度人员、电气运行人员和电气修理、试验人员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三)上述人员在停送电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熟悉并掌握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四)开关进行分闸后,井下工作点
进行验电、放电之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操作。

(五)停送电必须凭工作票进行。

工作票由机电管理部门和井(厂)分管电气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发。

工作票签发人要书面通知各地面变电所。

工作票签发人要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熟悉变电所主接线并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全负责。

(六)电气设备正常停电顺序必须从负荷侧至电源侧逐级停电,送电顺序必须从电源侧至负荷侧逐级送电。

要做到谁停电谁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每次停、送电操作后,必须检查确认开关的分、合状
态。

(七)停电工作的程序为:
1. 工作负责人持已签发的工作票到变电所(配电室)交值班员,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指定应停开关或隔离开关,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变电所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并与签发人核对后进行操作。

2. 停电操作由乙值班员进行,甲值班员进行监护,停电后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最后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已接地”的标示牌。

3. 由工作许可人(监护人,即值班员甲)在工作票上相应栏内签发许可工作的命令,
工作负责人再向工作人员发出“现已
停电,开始工作”的命令。

(八)复电工作的程序为:
1.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检查作业现场,核实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施工人员是否齐全、装挂的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工具是否齐全(工具是否掉入设备内),确认无误后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向工作许可人(监护人)报告工作终结,具备送电条件。

2.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再次检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相应栏内签字方可送电,送电后正常运行半小时,工作人员才能离开,至此认为全部工程完工。

( 九 )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电气设备。

严禁带电搬迁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缆,
采用电
缆供电的移动式用电设备不受此限。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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