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征信你应该懂的六条知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分享:关于个人征信你应该懂的六条知识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征信系统。截至2013年12月底,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约8.39亿人,其中3.21亿人有信贷记录。

信用与征信有所区别。信用,主要是指借钱还钱、先消费后付款等经济活动;征信,指的是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征信为了让大家更方便地借钱,通过第三方机构将每个人的信用信息集中起来,在需要的时候供个人和信贷机构使用。

据官方非正式口径,“征信”的英文对应单词是Credit Reporting或者Credit Sharing,可以理解为信用报告或者信用分享,这种报告和分享的需求最早来自于放贷机构。

什么是个人征信?

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称征信中心)是建立“信用档案”,并为各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专门机构。

个人征信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它依法采集、保存、整理个人的信用信息,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记录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为商业银行、个人、相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法定用途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征信中心所做的是为所有发放贷款的机构提供一个信息交流和共享的平台。这个平台分享的信息是放贷机构跟借款人之间的借款交易信息,这个信息是由各个放贷机构报送的,而非征信中心主动搜集的。由此导出一个推论,放贷机构的信息分享和报送的程度决定着征信系统的质量。

什么是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的“信用档案”,全面、客观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如偿还贷款本息、信用卡透支额的情况等。主要包括以下信息:

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银行的贷款信息:何时在哪家银行贷了多少款,还了多少款,还有多少款没还,以及每月还款情况等。

信用卡信息:个人办理了哪几家银行的信用卡,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以及个人还款的记录等。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信息:姓名、证件号码、开户银行代码、开户日期等,不包括结算账户的存取款、转账支付和余额信息。

信用报告被查询的记录:计算机会自动记载“何时、何人、出于什么原因”查看了个人的信用报告。

随着数据库建设的逐步推进,除了以上信息外,个人信用报告还将记载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社会保障信息、是否按时缴纳电话、水、电、燃气费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如何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如果有可能尽早建立信用记录。简单的方法就是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例如可以向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或一笔贷款。不从银行借钱不等于信用就好。因为没有历史信用记录,银行就失去了一个判断个人信用状况的便捷方法。

如果有拖欠的款项,尽快将欠款付清。否则,逾期还款等情况就会如实反映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对个人的信用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已经建立了信用档案,请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由于一些无法避免的原因,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可能会出错。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内容有错误,应尽快联系提供信用报告的机构,及时纠正错误信息,以免自己受到不利的影响。

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2014年6月9日起,公众可通过互联网、商业银行网银、自助查询机和柜台查询等四种方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目前北京市的8个区已设立了12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点,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网络。除了网上查询以外,全国人民均可以通过自助查询机、柜台和商业银行网银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

征信可以干什么?

节省时间。银行需要了解的很多信息都在信用报告里,无须再花更多时间去调查、核实借款申请表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所以,征信的第一个好处就是给个人节省时间,帮助个人更快速地获得借款。

借款便利。如果个人的信用报告反映一个按时还款、认真履约的人,银行不但能提供贷款、信用卡等信贷服务,还可能在金额、利率上给予优惠。

信用提醒。如果信用报告中记载个人信用记录不良,银行在考虑是否提供贷款时必然要慎重对待。由此能够提醒个人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积累自己的信用财富。

公平信贷。征信中心提供给银行的个人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减少信贷员的主观感受、个人情绪等因素对贷款、信用卡申请结果的影响,令申请人得到更公平的信贷机会。

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权利?

个人征信的对象是个人。作为数据主体,个人拥有以下权利:

第一,知情权。个人有权利知道自己信用报告中的内容,知晓的途径是到征信机构去查询。有些国家(如美国)法律还规定,征信机构每年必须至少免费向个人提供一份信用报告。

第二,异议权。即如果个人对自己信用报告的信息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来,由征信机构按照异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纠错权。即如果经证实,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记载的信息是错误的,个人有权要求提供信息的商业银行和征信机构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第四,司法救济权。即如果个人认为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中信息有误,损害了个人利益,个人在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后仍不能得到满意的解决后,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以法律手段维护个人的权益。

【附】个人征信发展史

1999年7月,人民银行批准上海资信有限公司试点。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对策建议>的通知》中指出:“有关部门要配合发展消费信贷加快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为此,人民银行批准在上海和深圳开展个人征信试点。

1999年7月,经人民银行批准,上海市政府发起成立了主要从事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开始把分散在各银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个人信用信息归集起来,进行采

集、储存、加工,形成个人信用档案信息数据库,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服务。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市信息办是上海市资信有限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

2004年初,人民银行开始组织商业银行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

2004年年底,个人征信系统实现了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全国各个城市的成功联网试运行:

2005年8月,个人征信系统已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的联网运行,并于2006年1月在全国正式运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