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司考真题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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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真题(3篇)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真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近年来,该公司在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

以下是一起涉及甲公司的法律纠纷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2019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位于某市的一处住宅楼卖给乙公司,总价款为1000万元。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应于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定金200万元,余款在房屋交付时一次性付清。

同时,合同中约定了房屋交付期限为2020年6月30日。

然而,由于甲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截至2020年6月30日,甲公司仍未将房屋交付给乙公司。

乙公司多次与甲公司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但甲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乙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如果甲公司构成违约,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3. 如果乙公司胜诉,甲公司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二、法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内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二)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三)甲公司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1. 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甲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在判决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房屋交付给乙公司。

合同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合同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1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总价款为1000万元。

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设备的生产和交付,甲公司应在收到设备后15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合同中还约定,如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应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

2021年6月30日,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交付设备,但乙公司以生产延误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2021年7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乙公司收到通知后,认为甲公司无权解除合同,遂拒绝支付违约金。

二、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已经构成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交付设备,但乙公司拒绝履行,且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 乙公司是否应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在本案中,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

因此,乙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

3. 乙公司以生产延误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设备,并非因不可抗力导致,而是由于自身生产延误。

因此,乙公司以生产延误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不成立。

三、结论综上所述,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

合同法案例及法律分析题(3篇)

合同法案例及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9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某项目的施工,合同工期为12个月,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了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方多次与乙方沟通,要求乙方加快工程进度,但乙方未予理会。

至2020年2月28日,工程仍未完工。

甲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乙方是否构成违约?2. 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主张是否成立?三、法律分析(一)乙方是否构成违约1. 违约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违约的事实本案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乙方已构成违约。

(二)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主张是否成立1. 违约金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2. 损失赔偿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遭受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判决结果1. 乙方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国家法律考试案例分析题(3篇)

国家法律考试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题目:某市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B公司的要求生产了货物,并按照约定的时间交货。

然而,B公司在收到货物后,以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A公司认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案例分析要求:1.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析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2. 判断A公司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 分析B公司拒绝支付货款的法律依据。

4. 如果法院判决B公司支付货款,分析A公司可以要求B公司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5. 结合案例,讨论如何预防类似合同纠纷的发生。

案例分析:一、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等。

因此,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A公司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本案中,合同中未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详细约定,但A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说明应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若A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说明与实际货物质量相符,则A公司提供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三、B公司拒绝支付货款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B公司以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支付货款,若法院认定B公司主张属实,则B公司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历年合同法司考-真题+答案+分析

历年合同法司考-真题+答案+分析
【应注意的问题】有很多人把交款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志。其实,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风险的转移,除非当事人有特约,与价款的交付无关。
★★★3.(02.卷三.多.38)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
历年司考真题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2.(00.卷二.多.45)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2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10日
A.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尚未交付设备,故可撤销赠与
C.乙小学有权要求甲交付钢琴
D.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乙小学不予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ABD
【考查知识点】赠与合同的性质与赠与人的撤销权。
【解题思路和依据】对希望小学的赠与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因此,应当选ABD。《合同法》第1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据此,乙小学有权要求甲交付钢琴。
D.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
【参考答案】CD
【考查知识点】风险责任的负担。
【解题思路和依据】(1)A项是行使履行抗辩权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即由违约人承担。应当排除A项。(2)标的物尚未交付,依照《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此应当排除B项。(3)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风险,即由违约人承担风险。《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4)依据《合同法》第103条的规定,提存后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风险,故选择D项。

法律考试合同法案例题分析

法律考试合同法案例题分析

法律考试合同法案例题分析合同法案例题分析在法律考试中,合同法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合同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经常遇到的法律关系,因此对于高中学生和他们的父母来说,了解合同法是非常实用的。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合同法案例题,来突出解题技巧和使用指导性语气,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合同法。

案例一:小明购买手机小明在某家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部手机,但在收到手机后发现屏幕有裂痕。

他要求退货并要求对方承担退货费用,但卖家拒绝了他的要求。

这个案例涉及到合同中的质量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53条,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并对商品的质量负责。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退货。

因此,小明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卖家承担退货费用。

解题技巧:在解答这类案例题时,首先要明确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然后,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案例中的事实,判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最后,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案例二:小红租房合同小红和房东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约定每月支付租金1000元,并在合同期满后退还押金。

然而,合同期满后,房东只退还了500元押金,并以小红在房屋内损坏了家具为由扣除了剩余的500元。

这个案例涉及到合同中的押金和违约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95条,房东应当按照约定退还押金。

如果房东没有按照约定退还押金,小红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押金。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117条,房东不能随意扣除押金,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小红损坏了家具。

解题技巧:在解答这类案例题时,需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了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要注意合同法中关于押金和违约的相关规定。

根据案例中的事实,判断房东是否违约,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案例三:小华购买二手车小华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车,但在购买后不久发现车辆存在严重的机械问题,无法正常行驶。

他要求卖家退还购车款,但卖家表示车辆是“按现状出售”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这个案例涉及到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23条,当事人可以约定“按现状出售”等免责条款。

(完整版)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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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 1 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 吨,每吨单价1000 元。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 1500 元的单价购买20 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 10 吨黄豆给甲油料厂。

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 20 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

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

试分析: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答案:法理分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

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 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 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

《合同法》第 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预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

如果违约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权利对自己是必要的,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违约方不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在此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考试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考试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5岁,汉族,某市居民。

被告:李四,男,40岁,汉族,某市居民。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18年6月,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三租赁李四位于某市XX小区的房屋一套,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30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一付。

此外,合同还约定了房屋的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租赁期间,张三按照约定支付了租金。

然而,2019年12月,房屋出现漏水问题,张三多次联系李四进行维修,但李四以各种理由推脱,未及时进行维修。

导致张三的居住环境受到影响。

2020年5月,房屋漏水问题愈发严重,张三无奈之下只能暂时搬离该房屋。

张三多次与李四协商,要求李四承担维修责任,但李四始终不予理睬。

2020年6月,张三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 判令李四立即对房屋进行维修,恢复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2. 判令李四赔偿张三因房屋漏水问题造成的损失,包括搬家费用、住宿费用等;3. 判令李四支付违约金;4. 判令李四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争议焦点1. 李四是否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2. 张三因房屋漏水问题造成的损失是否应由李四赔偿?3. 李四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三、案例分析(一)关于房屋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修理、更换、重作或者退货;不采取必要措施或者不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理、更换、重作或者退货,并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费用。

”本案中,房屋在租赁期间出现漏水问题,属于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李四作为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二)关于损失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由于李四未及时对房屋进行维修,导致张三搬家、住宿等损失,李四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合同法案例题分析题(3篇)

法律合同法案例题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以下简称甲方)与被告乙(以下简称乙方)于2020年10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住宅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8000元,乙方需在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的租金。

合同中还约定,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021年3月,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丙(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得知此事后,立即与乙方进行协商,要求乙方停止转租行为,但乙方拒绝。

甲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1. 乙方立即停止转租行为;2.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3.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剩余租金。

乙方辩称,其转租行为是在租赁合同到期前,且已经通知了甲方,因此不构成违约。

同时,乙方还提出,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二、法律问题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房屋租赁合同中转租的合法性;2. 违约责任的承担;3. 合同欺诈的认定。

三、案例分析1. 房屋租赁合同中转租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房屋,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因此其转租行为无效。

法院应支持甲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乙方立即停止转租行为。

2. 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擅自转租房屋,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司法考试法律案例分析(3篇)

司法考试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9年3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四将位于本市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张三,租赁期限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张三按照约定支付了首期租金。

然而,在租赁期间,张三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且李四并未履行维修义务。

张三多次与李四协商,要求李四承担维修责任,但李四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张三将李四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李四承担房屋维修责任,并赔偿因其房屋质量问题给张三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2. 李四是否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3. 张三因房屋质量问题遭受的损失,李四是否应当赔偿?三、案例分析(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签字盖章,故该合同合法有效。

(二)关于房屋维修责任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约定的用途。

同时,根据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符合安全、卫生等要求,并按照约定履行维修义务。

2. 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由李四负责维修。

然而,在租赁期间,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李四并未履行维修义务。

因此,李四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三)关于张三遭受的损失赔偿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本案中,李四未履行房屋维修义务,导致张三在居住过程中遭受了不便和损失。

根据合同约定,李四应当赔偿张三因房屋质量问题遭受的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李四未履行房屋维修义务,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司法考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司法考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男,35岁,个体商人,住址:某市XX区XX路XX号。

被告乙,男,30岁,某公司职员,住址:某市XX区XX路XX号。

2019年3月,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XX区XX路XX号的一套住宅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合同中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乙应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此外,合同还约定,在租赁期间,乙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有权解除合同。

2019年5月,乙在未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内的部分设施进行了改造,包括将阳台改为卧室,增设了一间卫生间。

甲发现后,多次要求乙恢复原状,但乙以方便居住为由拒绝。

2019年12月,甲与乙发生纠纷,甲要求乙支付拖欠的租金,并恢复房屋原状。

乙承认拖欠租金,但拒绝恢复房屋原状,认为自己的改造是为了提高居住舒适度。

2020年1月,甲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拖欠的租金、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因其擅自改造房屋给甲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乙是否应支付拖欠的租金?2. 乙是否应恢复房屋原状?3. 乙是否应赔偿甲的损失?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3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租赁物的使用并不得损害租赁物的方法使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修缮。

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修缮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6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支付的租金。

”四、案例分析1. 关于拖欠租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6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在本案中,甲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乙应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时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在货物交付期限届满时,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已经构成违约。

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导致甲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1)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已支付定金10万元,乙公司违约,应当返还甲公司定金。

(2)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乙公司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违约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应当赔偿甲公司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

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具体判决如下:1. 乙公司返还甲公司定金10万元。

法考案例分析法律(3篇)

法考案例分析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居民张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原告张某称,其与被告李某于2019年10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位于某市某区的房屋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每月5000元,租赁期满后,张某有权优先续租。

合同签订后,张某依约支付了租金,但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交付义务。

张某多次与李某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但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履行合同义务,支付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2. 李某是否应当履行合同义务,支付违约金?三、法律分析1.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符合上述原则,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故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2. 李某是否应当履行合同义务,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交付义务,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本案中,张某与李某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李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交付义务,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判决李某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交付给张某,并支付违约金。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定条件,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司法考试合同法案例

司法考试合同法案例

司法考试合同法案例一、案例背景。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特定型号的电脑,每台电脑价格为5000元,总价款50万元。

合同约定乙公司在2023年5月1日前将电脑送到甲公司指定的仓库,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

二、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 (一)交货延迟。

1. 情况描述。

到了2023年5月1日,乙公司没有按时交货。

甲公司很着急啊,就打电话催乙公司。

乙公司说因为他们的供应商出了问题,电脑的一些关键零部件供应不上,所以没办法按时交货,但是保证在5月15日之前一定送到。

2. 法律分析。

这里乙公司就构成了迟延履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这是违约行为。

虽然乙公司给出了理由是供应商的问题,但这个不能成为免除其违约责任的当然理由。

甲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比如说要求乙公司赔偿因为迟延交货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像甲公司可能因为没有电脑而延误了某个项目的开展,导致额外的费用支出等。

# (二)货物质量问题。

1. 情况描述。

5月10日,乙公司提前把电脑送到了甲公司指定的仓库。

甲公司验收的时候发现,有20台电脑的屏幕有明显的划痕,还有10台电脑开机后经常死机。

甲公司觉得这肯定不符合他们购买合格电脑的要求啊。

这就涉及到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

乙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中关于电脑质量的要求,这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甲公司可以拒绝接收这部分有质量问题的电脑,并且要求乙公司尽快更换合格的电脑。

如果乙公司拒绝更换或者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合格的电脑,甲公司可以解除整个合同,并且要求乙公司返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如果有支付的话),同时要求乙公司赔偿甲公司因为这个事情遭受的损失,比如重新寻找供应商所增加的成本等。

# (三)付款争议。

1. 情况描述。

甲公司看到有这么多电脑有问题,就想先不付款了,等乙公司把所有问题解决再说。

乙公司就不乐意了,说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应该在收到货物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现在都已经过了好几个工作日了,还不付款,甲公司也违约了。

法律职业考试案例分析(3篇)

法律职业考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三,男,30岁,汉族,某市居民。

被告李四,男,35岁,汉族,某市居民。

双方于2019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被告李四将其名下位于某市XX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原告张三,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

在租赁期间,张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并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然而,2020年1月,张三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墙体出现裂缝,地板漏水,严重影响了居住安全。

张三多次与李四协商维修问题,但李四以房屋已过质保期为由拒绝承担维修责任。

张三遂于2020年2月向某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四承担维修责任,并赔偿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被告李四的维修责任范围?2. 被告李四是否应当承担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三、案例分析(一)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被告李四的维修责任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应当及时维修。

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也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本案中,房屋在租赁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被告李四作为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二)被告李四是否应当承担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租赁物因不可抗力、自然损耗等原因造成损坏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然而,本案中房屋质量问题并非因不可抗力或自然损耗等原因造成,而是由于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因此,被告李四不能以房屋已过质保期为由免除维修责任。

关于损失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因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原告张三因房屋质量问题遭受了居住不便和财产损失,被告李四作为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案例题库解析答案(3篇)

法律案例题库解析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但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例分析:(1)合同效力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成立并生效。

(2)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诉讼请求甲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3. 案例解析:(1)合同效力: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成立并生效。

(2)违约责任: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规定,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3)诉讼请求:甲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市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将一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公司,转让价格为5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丙公司按照约定将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丁公司,但丁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

丙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例分析:(1)合同效力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国家法律考试案例分析题(3篇)

国家法律考试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与B公司因一笔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A公司与B公司于2020年5月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由A公司向B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物的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A公司如约完成了货物的生产,并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将货物交付给了B公司。

然而,B公司在验收货物时发现,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B公司遂拒绝支付货款,并与A公司协商不成,于是将A公司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 合同效力问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A公司与B公司均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不存在上述无效情形,因此合同有效。

2. 货物质量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A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属于违约行为。

- 《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A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B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3. 赔偿范围:- 根据《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考试案例析(3篇)

法律考试案例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

然而,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供货。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一直拖延。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责任?三、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供货,已经构成违约。

(二)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案中,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一直拖延。

根据法律规定,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三)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责任?1. 退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请求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已经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乙公司应当退还给甲公司。

2. 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

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四、法院判决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判决如下:1. 乙公司退还甲公司50万元定金;2. 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五、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涉及合同纠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依法判断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保护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院还强调了合同履行的重要性,提醒当事人要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本案还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条款,以免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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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2009-06-24 21:031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

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

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

”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

”在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

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司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

”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

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1)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2)为什么?(3)此案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此案的纠纷是因农场的原因而导致。

(2)此案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农场没有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5条。

果品公司给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

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

农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约的性质。

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批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

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

(3)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决农场败诉,果品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2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

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

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

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

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

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

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2)为什么?(3)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

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3)法院可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裁决赵某将CD机返还给商店,由柜台组长对由此造成赵某的损失承担责任。

3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常年供气合同。

合同规定,乙方每天向甲方供应生产用气4000立方,如减少或停供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做好准备。

甲方按月结清天然气款。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5万元。

合同签订后不久,随着用气单位的增多,天然气供应日趋紧张,有些用气单位向乙方许诺可以购买高价气。

乙方为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要求甲方减少用气2000立方,甲方不同意。

乙方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突然停止向甲方供气,致使甲方生产设备受损,造成损失约4万元。

甲方派人前去乙方交涉,要求其保证供气,并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定金。

乙方不同意。

甲方遂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定金,赔偿其他损失。

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2)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3)本案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是有效合同。

(2)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15条。

在甲方支付定金,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下,乙方单方擅自减少供气,当甲方不同意时,又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停止供气,造成甲方的设备损害,这是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3)法院判决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受的定金共10万元,继续履行向甲方供应天然气的义务。

并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4万元。

4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

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

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

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

由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

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

试分析:(1)用所学的合同法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2)为什么?答题要点:(1)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该案涉及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中债务相互抵销的法律规定。

抵销,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负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

(2)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5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备,在还未开工时,2000年11月20日某工厂(以下简称乙方)因年终将给职工分发一些福利用品,找到甲方购买色拉油。

因该公司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正式生产,所以它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在一个月后生效;而乙方也向甲方提出在12月30日前必须交货。

到了12月30日,乙方未收到甲方的色拉油,便去电话询问,要求甲方最迟在2001年1月1日必须交货,否则即解除合同。

甲方答复到时保证送货。

但1月3日,甲方才将乙方需要的色拉油送到乙方。

乙方拒收,甲方认为乙方违约,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收货并支付货款。

试分析:(1)甲方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2)请说明理由。

答题要点:(1)甲方的请求无法律依据。

(2)此案涉及到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生效。

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46条。

合同约定的甲方交货期限是1998年12月30日,甲方未按时交货,构成迟延履行。

并且在乙方确定的宽限期到来时仍未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

6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向甲公司提供一批价款为50万元电脑配件,1999年12月1日甲公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前提供电脑配件,甲公司要求提前履行的请求被乙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好从外地进货,随后将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

丙公司与2000年1月15日去乙公司提货时遭拒绝。

试分析:(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提货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2)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本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

(2)依《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

丙公司的履行要求被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责任。

7曹某与陈某两人是好朋友,一日,曹某到陈某家作客,曹某见陈某家里有一幅画很是喜欢,陈某见状对曹某说让我先挂几天就送给你,曹某表示不信,陈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曹某与陈某两人因事发生争执导致关系恶化,陈某一直也就没有将画给曹某,曹某很生气,拿着陈某所立凭据找陈某索要画不成,遂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

试分析:(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吗?为什么?答题要点:(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赠与合同。

(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

因为首先,我国《合同法》上所规定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关系即可以成立,符合合同生效条件,即从成立之时起生效。

其次,尽管《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本案中,直至曹某起诉,陈某也没有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仍有法律拘束力。

所以陈某应对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8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某商业银行向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为什么?(2)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即市冶金工业局。

该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3)某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5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4)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应当怎么处理?为什么?答题要点:(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97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例中当事人之间的借款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因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不能做保证人。

冶金工业局为国家机关,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

(3)不合法。

《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应当根据《合同法》第61条、205条的规定处理。

即当事人之间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本合同的借款期间为三年,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9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租赁公司按照的要求,从国外购买设备3台,租给乙机械厂使用,租期2年。

同年6月设备抵达大连港,但由于购买人是甲租赁公司,所以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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