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选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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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选拔管理办法
Q/GD.SC-08
一、目的意义
专业技术带头人是专业技术队伍的精华和骨干力量,是公司的宝贵财富。加强公司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激励专业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奋发向上、多做贡献,充分发挥他们在各自专业技术领域上的带头作用,促进公司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为了规范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任用、考核程序,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选拔管理工作,在公司科技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及工程建设方面的主要技术管理专业,详见附表一“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目录”。
四、引用制度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认定管理办法》
五、具体内容
(一)专业技术带头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善于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2、有广博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技术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把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现状和发展动向,知识面宽、思维活跃,知识有一定超前;
3、工作主动、积极并富有成效,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较好掌控本专业的生产基建局面,能组织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难题,提高专业设备健康水平,在技术人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4、工作业绩突出,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技术成就,具备下列条件:
(1)在公司安全生产、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成绩突出;
(2)主持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参加过重要技术攻关、更新改造项目,解决了实际生产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难题,取得了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
(3)在“四新”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合理化建议、学术技术交流、技术咨询等科技活动中,成绩突出,取得了较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5、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专业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程序
专业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严格掌握条件,坚持“民主、公正、公开、平等、科学客观评价”的原则。具体程序:
1、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认为达到标准,可填写《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带头人申报表》(格式见附表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给本部门;
2、由各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在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或同行专家意见基础上,研究确定后进行推荐,将相关材料及推荐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3、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生产综合管理部,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的人选进行核查、初审,提出初步意见,并连同所有材料交公司科技领导小组传阅;
4、由公司科技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察、评价及考核,并张榜公示,征求员工意见,公示结束后由公司科技领导小组批准。
5、专业技术带头人评价基本原则:
(1)职业素养和工作作风:占总分15%;
(2)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占总分40%;
(3)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占总分40%;
(4)综合素质:占总分5%。
(三)专业技术带头人的职责和待遇
1、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基本职责:
(1)主动承担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带领广大技术人员进行挖潜革新、技术攻关,解决遇到的难题和重点课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骨干、带头的作用;
(2)带头虚心学习、钻研专业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3)不保守,主动承担起培养后备年轻专业技术人才任务,促进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
(4)积极组织参与到技术论证、技术交流、技术培训、科技咨询等科技活动中,解疑释惑,为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作贡献。
2、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待遇:
(1)由公司颁发《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带头人荣誉证书》;
(2)作为公司内提拔选用人才、职务职称的晋升及先进个人推荐的重要依据之一,给予政策倾斜;
(3)在称号获得期间,每月发给500-1000元的津贴,津贴等级由公司科技领导小组综合评价决定;
(4)参加公司安排的专业技术带头人休假疗养、考察调研等活动。
(四)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培养
坚持科技人才使用和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机制:
1、大力支持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工作,在工作安排、人力配备、图书资料、进修培训、学术技术交流等方面给予优先,努力创造条件,为专业技术带头人搭建施展才能的舞台,展示智慧的空间,帮助其实现自身价值;
2、组织、安排形式多样的技术活动,奖励先进,激发斗志,在公司内形成学技术、用技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大环境;
3、培养人才,教育是基础。支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多参加各类技术培训,保证专业技术带头人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并且有计划有目的选送专业技术带头人、有培养前途的技术人员攻读第二学位或硕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为专业技术人员开办的高级研修班。使技术人员及时跟踪、了解电力技术发展最新动向,加速知识更新、技能提高;
4、加强专业梯队建设,关注青年科技人员的成长,重点进行扶持培养,敢于给他们压担子,敢于给他们实践创新的机会,促进他们尽快成长,脱颖而出。
(五)专业技术带头人的管理
1、“专业技术带头人”称号期限为二年,专业技术带头人在下次评选活动中参加复评;每个专业的技术带头人的人数为1-2名;作为一种技能的考评,鼓励广大技术人员积极参加选拔;
2、专业技术带头人的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人力资源部应主动关心、积极协调,及时反映、帮助解决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改善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有关管理服务以及培训工作;
3、实行专业技术带头人动态管理考核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生产综合管理部共同组织,收集相应专业人员意见、科技领导小组意见,每年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记入技术带头人考绩档案,并作为技术带头人复评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4、对不履行规定职责、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政处分者、工作变动不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者,或其他原因不再具备专业技术带头人条件的,由公司科技领导小组取消其称号和有关待遇,且两年内不能参加专业技术人评选。
六、批准及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七、负责组织实施及解释部门
由生产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目录
2、专业技术带头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