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费用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附件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变更、索赔是指承包人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或损失而要求发包人对其进行费用和时间补偿的活动,是工程项自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索赔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变更、索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及附属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按照公司及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分级管理.第四条公司计量合同部负责制定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变更、索赔工作,审核工程变更、索赔奖励申请,培养变更、索赔管理人才,促进公司变更、索赔管理水平的提高,并指导、检查、督促项目经理部做好工程变更、索赔工作。
第五条公司项目策划组负责项目变更、索赔的总体策划工作;项目经理部是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的主要实施单位。
项目经理、总工是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项目经理部技术、计合、物资、机械、财务等部门开展变更、索赔工作。
第六条公司经营开发部门及项目策划组职能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工程变更设计获得施工利润的基础和有效途径,是中标后增加合同额和效益的主要方法。
经营开发部门在投标时应考虑将来可能发生变更、索赔的问题.在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面查勘施工现场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工程量和索赔机会进行预测,编制投标书、投标单价和最终报价时,在总报价确定的情况下,对可能出现工程变更和新增工程,要预先进行单价调整,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中有误或量差大的支付项目,为中标后获得较有利的计量收入打下基础.公司项目策划组职能:对项目进行详细调查,认真研究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对照施工图纸和招标图纸,确定对项目有利的变更点,给项目提出具体的变更方案、变更方向,或可能出现的不利于变更、索赔的因素。
从公司总体策化上指导项目完成变更、索赔工作。
第三章工程变更、索赔的控制要点第七条工程项目变更设计1。
工程建设合同费用索赔及反索赔的措施
工程建设合同费用索赔及反索赔的措施1、合同索赔的准则根据合同受理或驳回承包人向业主的索赔,其主要工作内容有:在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后,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对索赔申请的理由及各项记录进行认真客观的审核与证实。
对索赔理由成立的按规定程序报告业主。
对业主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公正、忠实地维护业主的利益。
2、合同索赔的处理程序无论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还是业主向在承包商索赔,监理人在收到索赔报告后,将在对索赔的事实依据进行行审查、复核、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起草索赔评价报告,由总监理人审查后主持召开会议,就索赔报告的评价与业主协商,并根据业主的意见对索赔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并通知承包商。
在通知双方后,总监理人将主持会议,就索赔事项与承包商和业主进行谈判或协商,如果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达成一致,监理人将拟订报告,通知业主和承包商,并在随后的中期支付中将承包商应得到的补偿费用支付给承包商,或将业主应得到的费用从给承包商的付款中扣除;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监理人将根据双方的申述和索赔评价报告,作出监理人决定,并连同索赔评价报告一起分别送达业主和承包商。
如果业主或承包商任何一方对监理人的决定存在质疑,他应书面通知监理人,在这种情况下,索赔事项将成为争议,并按争议的解决办法进行处理。
3、合同索赔评价监理人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索赔的评价。
在索赔评价工作初步完成后,首先将与业主协商,征求业主的意见,以形成能为业主所能接受的监理人决定。
然后,监理人应就索赔事件的任何疑问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友好协商,力求达成一致,使合同索赔得到公正、合理并使双方都能满意或接受的解决,以利于合同工程顺利实施。
对于任何索赔报告,将按下列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评价:1)索赔报告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监理人将确定合同索赔超过了时效而予以拒绝;2)造成损失或延期的事实是否真实可靠,符合工程的实际状况;3)合同索赔要求是否与合同条款的规定一致,确定索赔要求中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可以索赔的项目;4)对索赔的支持文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分析和论证,分析所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从而确定能够支持索赔的有效证据,对其它证据的无效性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进行论证;5)分析索赔事件产生的原因以及对责任或风险的分析是否正确合理,确定能够进行索赔的事实以及责任或风险的分配;6)对工期延长计算书中的工时工效、工期计划、关键路线分析和工期计算成果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应延长的中间或最终完工日期的初步意见;7)对索赔的费用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取费标准及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审查,提出合理赔偿费用的初步意见。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1.目的为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各单位索赔意识,确保工程项目收益最大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管理工作。
3.职责3.1公司成立以主管生产领导为组长,三总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索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成本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3.1.1负责制订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3.1.2督促、指导工程项目的施工索赔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收益最大化;3.1.3负责对项目索赔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3.2各项目要以索增效,坚决维护企业利益,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索赔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3.2.1制定索赔计划、目标、方案;3.2.2负责索赔资料的搜集、整理;3.2.3负责索赔工作的实施。
4.工程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其成立的条件为:4.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4.2工期延误事件必须在经批准的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或非关键线路上延误的工期大于总时差;4.3造成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4.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5.工程施工索赔的内容工程施工索赔实施中主要是按索赔的目的分类而进行的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或工期费用双索赔。
5.1工期索赔5.1.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度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从而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或免除承担拖期违约赔偿风险的索赔。
5.1.2工期索赔事件:下列事件经工程师批准后,可以顺延合同工期。
a.延误发放图纸;b.延误移交施工现场;c.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d.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e.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而对施工进度的干扰;f.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g.发生变更或合同中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出现实质性变化;h.施工中遇到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异常不利气候条件影响;i.由于传染病或政府行为导致工期的延误;j.施工中受到业主或其他承包商的干扰;k.施工涉及有关公共部门原因引起的延误;l.业主提前占用工程导致对后续施工的延误;m.非承包商原因使竣工检验不能按计划正常进行;n.后续法规调整引起的延误;o.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p.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q.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工程费用索赔管理方案
工程费用索赔管理方案1、项目监理部处理费用索赔的依据: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律、法规。
②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除合同的明示条款外,还应考虑合同的暗示条款)。
③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④施工承包合同履行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材料。
2、当承包单位提供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①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②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③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索赔要求。
3、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处理:①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②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③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④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范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⑤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⑥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上述第④、⑤、⑥款的程序进行。
4、当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做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做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批准决定。
5)、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公正地做出批准决定。
工程停工管理费索赔标准
工程停工管理费索赔标准
工程停工管理费索赔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原因和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如果停工是由于承包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业主可以索赔费用,包括人工窝工费、机械停滞费、停工期间的管理费用等。
其中,人工窝工费应按窝工人数、天数、工日单价计算;机械停滞费的计算要区分是租赁机械还是自有机械,租赁机械停滞费应按实际台班租金加上每台班分摊的机械调进调出费计算,自有机械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停工期间的管理费用包括现场管理费及企业管理费,按一定的比例计取。
如果停工是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承包商可以进行费用和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内容视不同的停工情况而定,一般可以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等。
其中,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保函手续费在工程延期时相应增加,取消部分工程且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提前竣工协议时相应减少。
在提出索赔时,承包商应保留好相关的资料和图片供相关部门调查,停工索赔必须在规范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不得超过28天。
索赔是项目管理综合水平的体现,如何面对索赔进行项
目管理是承包商或业主的管理水平问题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具体的索赔标准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水利工程索赔的管理及索赔费用的确定
水利工程索赔的管理及索赔费用的确定水利工程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常具有规模大、周期长、技术复杂、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变更和意外情况,从而导致承包方提出索赔要求。
有效的索赔管理和合理确定索赔费用,对于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水利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分类水利工程索赔是指在水利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原因而遭受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根据索赔的目的和原因,水利工程索赔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指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承包方要求延长合同工期的索赔。
例如,业主未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不可抗力等因素都可能引起工期延误。
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是指承包方由于额外的工作或成本增加,向业主提出经济补偿的索赔。
这包括因设计变更导致的材料、人工费用增加,业主指令增加的工作内容,物价上涨导致的成本增加等。
二、水利工程索赔的管理1、索赔意识的培养在水利工程项目中,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方,都应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
对于承包方来说,要认识到索赔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对于业主来说,要理解索赔是合同履行中的正常现象,只要索赔理由合理、证据充分,就应予以认可。
2、索赔证据的收集索赔证据是索赔成功的关键。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方应注重收集与索赔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合同文件、工程变更指令、施工日志、现场照片、往来函件、气象资料等。
这些证据应能够证明索赔事件的发生、原因、责任以及造成的损失。
3、索赔程序的遵守水利工程索赔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一般来说,承包方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工程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索赔管理办法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方或承包商承担额外费用的申请和处理过程。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公正、合理的工程索赔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工程索赔的定义、索赔的原因、索赔的程序以及索赔的实施等方面进行讨论,以期为相关方提供一些借鉴。
一、工程索赔的定义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方或承包商基于合同约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申请和处理过程。
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变更、工期延误、设计变更、原材料价格上涨、政策调整等。
工程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种合法权益保障方式。
二、工程索赔的原因1. 施工变更:由于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变更,导致施工中需要额外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或时间,造成费用增加和经济损失。
2. 工期延误:由于不可抗力、政策调整、材料供应等因素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时完成,导致额外的监理费用、施工成本增加以及经济损失等。
3. 设计变更:由于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的调整或不完善,导致施工中出现问题,增加施工难度和成本,从而产生额外费用。
4. 原材料价格上涨:由于原材料供应市场的波动,导致工程施工期间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成本增加和经济损失。
5. 政策调整:由于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建设中需要调整方案或采取额外措施,增加了施工成本和费用支出。
三、工程索赔的程序1. 索赔申请:工程方或承包商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应尽快向对方提出索赔申请,详细陈述索赔的原因、依据以及索赔额度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 验证和审批:对方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与工程方或承包商进行沟通协商。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索赔的审批和签订索赔协议。
3. 合同履行:根据索赔协议,对方应按约定时间和金额进行支付或补偿,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同的履行。
4. 纠纷解决:如在索赔处理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工程中如何索赔管理费
工程中如何索赔管理费工程索赔是现在采纳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以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维护其合法的经济效益,常采纳的索赔方式。
那么工程中如何索赔管理费呢?现在,我就整理出管理工程的相关信息。
1、合同变更:主要指制定变更,这类问题在工程正式施工以后,发生是最多的,包括一些新增加的工程项目,占整个索赔费用是最多的一项。
2、现场签证:一般来说类似问题主要是发包方工作,比如协助发包方修建或拆掉部分临时建筑物,完成施工合同之外的工作等。
3、施工组织制定涉及的技术问题:综合预算定额是按合理的施工组织制定,施工条件及标准规范综合合计费用的。
一般是不同意调整的,但还是留有活口的。
比如:土方的开挖和回填方式,基础的放坡、支护、排水,大型钢筋砼铁马凳的支撑,砼剪力墙的拉结铁件,泵送砼的填加剂或水泥,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纳等等。
4、发包方违约:类似索赔内容如:施工图交图时间拖得太长;现场“三通一平〞达不到要求,无法进场;发包方有关手续办不下来,无法开工;常常发生材料供应不及时的现象;设备长时间不到货;工程价款严重拖期等。
其结果是工期拖长,费用增大。
5、工程价款支付: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一般工程项目必须跨年度施工,所以绝大多数工程都涉及价款调整问题。
二是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决算款的支付严重拖期,主要涉及利息的支付问题,如果发包方讲信誉,还能认可迟付款项的利息,否则,只有在发生经济合同提起诉讼的状况下,才干对利息支付进行索赔。
6、工程质量的优质优价,包括“文明工地〞的创建:现阶段工程施工质量要求都比较高,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一般是交不出去的,至少要达到市级以上合格标准。
由于工程质量的提升,必定带来工程成本的增加,如果施工合同对此问题做了明确,完工后涉及质量优质优价的索赔。
2施工索赔的常见形式(一)施工合同双方在进行施工之前会签订施工合同,对施工的范围、工期、技术规范等相关问题进行说明,通常状况下,图纸和技术规范方面出现问题的很少,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在施工合同条件、施工的工程量和价格表方面,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不当引起施工索赔。
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露盟笠且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何英(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830026)l}商要】随着国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工程施工单位越来越重视工程索赔工作,本文根据‘喷泥滩灌区引水隧洞”工程索赔运作过程。
简单介绍了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哄键闻索赔;经济补偿;处置;原则1工程概况黄泥滩灌区供水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喀拉布尔根乡境内,距富蕴县”8.0K i n,距福海至恰库尔图公路10K i n,黄泥滩灌区供水工程由62K m隧洞和15K m干渠联合组成,主要作用是使己完建的峡口水库发挥其效益,充分利用该水库调节能力,保障水库北岸灌区的灌溉及其它用水;保障喀腊塑克水利枢纽淹没区移民安置规划的顺利实施。
供水工程隧洞段断面形式为城门洞型,底宽2Bm,高32m,纵坡111520,设计工况下洞内引水加大流量为102m3/s,洞内流速1.572m,so合同段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基岩岩性变化频繁。
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隋况,积极的向相美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变动。
为做至U既保证王国贡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单位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提出各项索赔,经过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2工程索赔原则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必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栖寸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3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报送相关单位。
水利工程索赔的管理及索赔费用的确定
水利工程索赔的管理及索赔费用的确定水利工程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规模大、周期长、技术复杂等特点。
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如地质条件变化、设计变更、政策调整等,往往会导致工程索赔的发生。
索赔管理作为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工程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控制工程成本、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准确确定索赔费用也是索赔管理的关键环节。
一、水利工程索赔的管理(一)索赔意识的培养在水利工程项目中,无论是业主、承包商还是监理单位,都应具备强烈的索赔意识。
对于业主来说,要清楚了解合同条款,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预防。
承包商则要善于捕捉索赔机会,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
监理单位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对索赔事件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处理。
(二)索赔管理的组织与制度建设为了有效地进行索赔管理,需要建立专门的索赔管理组织。
这个组织应包括项目经理、合同管理人员、造价工程师等相关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
同时,要制定完善的索赔管理制度,包括索赔的申报、审批、处理等流程,确保索赔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合同管理合同是水利工程索赔的重要依据。
在项目实施前,各方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合同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合同执行中的偏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合同变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风险管理水利工程项目面临着众多的风险,如自然风险、技术风险、经济风险等。
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从而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例如,在项目前期进行充分的地质勘察,可以避免因地质条件变化而导致的索赔。
(五)沟通与协调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是索赔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水利工程项目中,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等各方之间要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交流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费用增加等问题,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形式补偿的要求。
因此,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范本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前设定解决方案。
我们要了解的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范本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范本应该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索赔条件,即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索赔;二是索赔程序,即进行索赔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三是索赔计算方法,即如何计算索赔金额;四是索赔结果的处理方式,即索赔成功后如何处理。
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索赔条件。
在工程项目中,常见的索赔条件包括:工程进度延误、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费用增加等。
对于这些情况,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一旦出现这些情况,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我们来看看索赔程序。
一般来说,索赔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承包商需要向业主提交书面的索赔通知,说明索赔的原因和预计的索赔金额;业主需要在收到索赔通知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回应;双方通过协商或者仲裁的方式确定最终的索赔金额。
我们再来看一下索赔计算方法。
索赔计算方法通常包括直接成本法、实际成本法和预期成本法等。
其中,直接成本法是根据工程的直接成本来计算索赔金额;实际成本法是根据工程的实际成本来计算索赔金额;预期成本法是根据工程的预期成本来计算索赔金额。
我们来看一下索赔结果的处理方式。
一般来说,索赔成功后,业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索赔金额。
如果业主拒绝支付,承包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结算与索赔活动,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等各类工程项目的结算与索赔管理。
三、结算原则1. 公正性: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输送。
2. 准确性: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状况。
3. 及时性:结算工作应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确保资金的及时流转。
4. 合法性:所有结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四、索赔原则1. 合法性:索赔行为必须基于合法的事由,并符合合同约定。
2. 合理性:索赔金额应当合理,与实际损失相匹配。
3. 协商一致:鼓励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4. 证据充分:提出索赔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
五、结算流程1. 工程量的确认: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确认。
2. 结算资料的准备:包括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
3. 结算书的编制:由成本控制部门负责编制初步结算书。
4. 审核与审批:初步结算书需经过项目经理、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核,并由公司领导审批。
5. 结算报告的提交:将最终的结算报告提交给甲方进行确认。
六、索赔流程1. 索赔事由的发生:一旦发生可索赔的事件,应及时记录并收集相关证据。
2. 索赔意向的通知:向对方发出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3. 索赔材料的准备:整理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延期证明、额外成本计算等。
4. 索赔报告的编制:根据收集的材料编制详细的索赔报告。
5. 协商与解决:与对方进行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6. 法律途径: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七、监督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结算与索赔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工程施工费用索赔计算规则
工程施工费用索赔计算规则一、概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往往会出现一些纠纷,特别是关于施工费用的支付问题。
如果发生合同纠纷,施工单位有权向业主提出施工费用的索赔。
为了规范施工费用索赔的流程和计算方法,制定具体的规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施工费用索赔的计算规则。
二、索赔范围工程施工费用索赔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工程变更: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发生变更,施工单位可以提出索赔。
2. 追加工程: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技术规范要求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工程进行追加,施工单位可以提出索赔。
3. 设计变更: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方案的变更需要对工程进行调整,施工单位可以提出索赔。
4. 工期延误: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原因或其他影响导致工程延误,施工单位可以提出索赔。
5. 材料价格上涨: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导致材料价格上涨,施工单位可以提出索赔。
三、计算规则1. 工程变更费用计算:工程变更费用的计算包括材料费用、工时费用和管理费用。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变更费用 = 材料费用 + 工时费用 + 管理费用其中,材料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材料价格进行计算,工时费用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的工时费率和实际工作量进行计算,管理费用可以根据变更项目的复杂程度和管理难度进行计算。
2. 追加工程费用计算:追加工程费用的计算包括材料费用、工时费用和管理费用。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追加费用 = 材料费用 + 工时费用 + 管理费用其中,材料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材料价格进行计算,工时费用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的工时费率和实际工作量进行计算,管理费用可以根据追加项目的复杂程度和管理难度进行计算。
3. 设计变更费用计算:设计变更费用的计算包括材料费用、工时费用和管理费用。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设计费用 = 材料费用 + 工时费用 + 管理费用其中,材料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材料价格进行计算,工时费用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的工时费率和实际工作量进行计算,管理费用可以根据设计变更的复杂程度和管理难度进行计算。
费用索赔的管理
费用索赔的管理
费用索赔管理的内容及方法
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主要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律法规;
(2)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3)工程建设标准;
(4)索赔事件的证据。
3.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
(1)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
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4.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2)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4)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5.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6.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工程合同索赔管理
工程合同索赔管理
一、索赔通知
承包商在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事件发生后的14天内)书面通知业主,并详细说明索赔的原因、性质和可能涉及的金额。
二、索赔证据
承包商应收集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索赔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工程变更指令、施工现场日志、照片、视频、成本记录、时间记录、专家意见等。
三、索赔报告
在事件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通常为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应提交一份详细的
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计算方法和索赔金额。
四、索赔审查
业主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合理时间内(通常为收到报告后的28天内)进行审查,并提
出书面意见。
如果业主认为索赔不合理,应提供详细的反驳理由。
五、协商解决
双方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争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如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六、索赔决定
在协商或争议解决后,业主应做出最终的索赔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商。
如果索赔成立,
业主应按照决定支付相应的索赔金额。
七、索赔记录
双方应保留所有与索赔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备后续的审计或法律程序之用。
八、其他事项
本范本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水利工程索赔的管理及索赔费用的确定
水利工程索赔的管理及索赔费用的确定水利工程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常具有规模大、周期长、技术复杂、受自然环境影响大等特点。
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索赔事件时有发生。
有效的索赔管理以及准确确定索赔费用,对于保障工程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水利工程索赔的概念及产生原因水利工程索赔是指在水利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非自身原因而遭受损失,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顺延等要求的行为。
水利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业主方面的原因业主未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图纸等必要的施工条件。
业主变更工程设计,导致工程量增加或施工方案调整。
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施工方自身的原因施工组织不合理,导致工期延误或成本增加。
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需要返工。
3、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
社会突发事件,如战争、罢工等。
4、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存在漏洞合同中对某些工作内容、质量标准、计价方式等约定不清晰,导致双方在理解和执行上产生分歧。
二、水利工程索赔的管理(一)索赔的预防1、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尽量减少合同条款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2、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种条件,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二)索赔的证据收集1、索赔方应注重收集与索赔事件相关的各种证据,包括合同文件、工程变更通知、施工日志、现场照片、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
2、证据应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能够充分证明索赔事件的发生、造成的损失以及责任的归属。
(三)索赔的处理程序1、索赔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对方提出索赔意向通知,说明索赔的事项和理由。
2、随后,索赔方应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依据、计算方法、损失金额等。
3、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应进行审核和评估,如有需要,可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或调解。
监理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内容
监理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规范监理工程索赔管理工作,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索赔管理范围监理工程索赔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建设单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提供必要的设计图纸、资料等;2. 建设单位在验收交付时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3. 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履行监理职责导致工程质量问题;4. 合同变更导致施工单位增加额外费用等。
三、索赔申请流程1. 索赔方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申请,包括索赔事由、索赔金额、相关证据等;2. 监理单位受理索赔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如果符合索赔条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3. 建设单位对索赔申请进行核实,提供相关证据;4. 监理单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由专业评定机构进行鉴定;5. 根据评定结果,监理单位向双方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双方履行。
四、索赔管理注意事项1. 索赔申请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虚假索赔将受到处罚;2. 双方应当积极配合监理单位进行调解和评定工作,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3. 索赔结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评定结果履行,避免出现二次争议。
五、索赔结果处理1. 如果索赔申请被认可,监理单位应当尽快向索赔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2. 如果索赔申请被否定,监理单位应当向双方解释理由,并协助双方做好相关工作。
六、案例分析1. A公司在建设高铁站时,发现监理单位未进行必要的监理工作,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索赔10万元;2. B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因为设计图纸变更导致额外费用增加,索赔5万元。
七、结语监理工程索赔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双方合作,共同维护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是索赔管理的核心价值观。
希望本制度能够得到认真执行,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监理工程索赔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工程索赔管理,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因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索赔事件的处理。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索赔事件。
第二章索赔事件处理程序第四条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单位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
第五条监理单位收到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证据。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在收到索赔意向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索赔事件进行处理,并形成处理意见。
第七条监理单位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合理;(二)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三)尊重事实,尊重各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监理单位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九条监理单位在处理索赔事件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或分歧,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进行协调处理。
第三章索赔事件处理内容第十条索赔事件处理内容包括:(一)费用索赔:因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可向监理单位提出费用索赔。
(二)工期索赔:因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施工单位可向监理单位提出工期索赔。
(三)利润索赔:因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工程利润损失,施工单位可向监理单位提出利润索赔。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合同约定;(二)法律法规;(三)工程实际情况;(四)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在处理索赔事件过程中,如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在索赔事件处理过程中,如存在虚假陈述、恶意阻挠等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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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费用索赔管理办法
(1)费用索赔是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
(2)费用索赔是一种补偿性要求,其发生必须以实际经济损失为前提。
(3)当事人提出索赔要求,其经济损失的责任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合同中规定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
(4)索赔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当事人的索赔要求。
(6)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索赔的合同依据。
2)索赔的详细理由。
3)索赔事件发生的经过。
4)索赔要求(金额或工程延期的天数)及计算方法。
5)相应的证明材料。
(7)当事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可在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再报送正式索赔申请表。
(8)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时间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索赔申请表及报告;如索赔事件仍在持续,承包单位应阶段性地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
内(施工合同范本规定为 28 天),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9)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单位的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应立即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10)项目监理机构在处理费用索赔时,应依据下列内容: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11)当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1)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12)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总监理工程师应与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一起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的索赔申请表及报告材料。
审查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①实事求是。
②各项记录、报表、文件及会议纪要等索赔证据的文档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③数据核算应正确无误。
6)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7)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第 4)、5)、6)款的程序进行。
(13)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8 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单位作进一步要求的,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14)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时,只能是承包单位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利润,只涉及直接费用和管理费。
(15)当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16)如因现场施工或其他条件限制,监理工程师可暂不处理承包单位的索赔要求,留待在其认为合宜的时机再行处理。
(17)如承包单位未能按时提出索赔申请,将丧失该项权利,其所受损害的补偿将不超过监理工程师认为应主动给予的补偿额,或将该事件损害提交仲裁解决。
(18)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签复。
(19)如当事人不接受监理机构作出的最终索赔处理决定,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