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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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职责
1、负责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对安全生产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察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纠正和制止违法行为,并可运
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如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严重违
法事实,确需实施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中队需将案件移
交区安监局。
2、积极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生产监察,按照省、市、区局的
部署和要求,参与各类安全生产的专项大检查。
3、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常识的宣传普及
工作。
4、负责受理辖区内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参与涉及
安全及生产问题的人民来信、来电、来访的答复和检举、控告的调查处理工作。
5、完成区安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全监察中队案件办理时限制度
一、当场处罚
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的,个人罚款五十元以下,可当场收缴,其他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于实施之日起5日内报牡丹区安监局备案。
二、立案审批
上级交办的案件,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到区安监局办理立
案审核、审批手续。
三、案件办理
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立即组织安监员展开事故调查
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调查处理结论。
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防止
事故扩大。
对立案进行事故调查,应在3日内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
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鉴定、检验、检测等特殊
情况除外)。
第四至第七工作日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
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八个工作日,事故报告由中队负责人负责审查。
事故调查组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材料整理归档,提出处理意见,三日内将案卷移交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作出处理决定。
安全执法检查《现场记录》、《(当场)处罚决定书》、《复查意见书》、《整改指令书》应于检查后2日内交案卷保管员整理归档。
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廉政建设制度
1、勤奋工作,文明执法,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各项法律、
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形象。
2、公正执法,廉洁奉公,严格执行罚款分离制度,禁止利
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依法受贿,严禁向被监察对象索取钱财,收受礼品、礼金,不能以“赞助”代替“罚款”。
3、严格遵守罚没物品登记制度。对罚没物品实行专人登
记、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或私分。
4、依法办案,严禁弄虚作假,隐瞒案件事实,避重就轻,
欺上瞒下,知情不报或为违法者说情。
5、在公务交往中,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得以任何
理由公款私报或在发票上弄虚作假,为个人谋求私利。
6、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专用执法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和挪用。
7、强化廉洁执法的意识,确立执法道德规范,对违反此规
定的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依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和处
分,对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执法督察制度
为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督察工作,促进中队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督察,是指中队对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实施
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的活动。
二、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督察人员,是指中队持有《行政执法监督
证》的人员,在中队领导下,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
定,对本中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内部监督的人员。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督察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
(2)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3)履行法定职责及相互配合情况;
(4)行政执行过程中违法或失职行为的查处情况;
(5)其他应监督、检查的内容。
四、行政执法督察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
相结合,听取汇报和调查、征询意见相结合;
五、行政执法督察人员应经常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行
政执法督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行政执法督察人员应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及时处理。
六、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执法
督察人员应报请分管领导同意,给予通报批评,暂扣或注销行政执法证;有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按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度予以处理。
(1)拒绝、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2)消极执法或玩忽职守的;
(3)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
(4)越权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5)违反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6)仪容不整,态度恶劣,作风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7)未经立案审批擅自查处或因自身原因引起行政诉讼败诉的;(8)将行政执法证件借给他人使用的;
(9)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加大安全生产监察力度,规范安全生产监察行为,制定本制度。
1、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执政”原则,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
2、中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的管理机制。重大问
题经过中队集体研究决定。
3、执法过程中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
法监察,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案质量。
4、监察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宣传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查处、纠正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
5、坚持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树立良好的执
法形象,不断优化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