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WTO争端解决中的条约解释
WTO条约解释规则初步分析
有关国际法规则
• 规则的范围:条约还是习惯
• 当事国的范围:三种不同理解
• 时际法的因素:演进性解释
4、目的和宗旨
While Article XX was not modified in the Uruguay Round, the preamble attached to the WTO Agreement shows that the signatories to that Agreement were, in 1994, fully aware of the importance and legitimac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s a goal of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policy. The preamble of the WTO Agreement -- which informs not only the GATT 1994, but also the other covered agreements -- explicitly acknowledges "the objectiv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s this preambular language reflects the intentions of negotiators of the WTO Agreement, we believe it must add colour, texture and shading to our interpretation of the agreements annexed to the WTO Agreement, in this case, the GATT 1994. ( WT/DS58/AB/R )
WTO争端解决中的法律解释
WTO争端解决中的法律解释WTO争端解决中的法律解释旨在实现贸易自由化的多边贸易体制自1947年发端以来,经过关贸总协定(GATT)而发展至世界贸易组织(WTO)。
WTO在GATT基础上有巨大制度创新,其中之一就是建立了具有强制管辖权的争端解决机构,使得争端解决较之GATT时期实现了从政治导向到规则导向的转变。
因此可以把WTO理解为规则导向和法治共同体,WTO以此为基础,构建了其基本组织结构,在宪政的意义上对各个机构进行了权力分配。
一、WTO的宪政体制宪政在国家层面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基本的组织架构来实现政治权力的分配和根本利益的实现。
在这里,宪政指的是WTO协定通过权力导向向规则导向的过渡,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安全性和可预见性,并以组织架构的设计来避免规则导向中规则的形成侵蚀成员方的主权。
需要明了的是,国家层面的宪政包含着权力分权制衡的要素,其本质在于阻止统治阶层的一部分人获取全部的国家权力,以维护统治阶级内部各种力量的平衡与共享国家权力的要求。
而WTO 作为平等主权国家组成的实体,是一种契约型实体,其各个机构的设置和权力行使都是为了实现成员国全体的利益,即实施WTO规则的利益。
在这里,宪政更多是用来说明一种基本的组织结构和权力分配,并且凸显这种组织结构和权力分配对WTO的重要性。
WTO内部权力划分的情况为:(1)依据WTO协定,部长大会和总理事会有解释法律、修改法律的专属权利,对法律解释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对法律的修改权。
(2)DSB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安全保证与可预见性,各成员国承认其拥有根据国际公法的习惯解释规则来澄清WTO下涵盖协定模糊的权力。
但此权力的行使不得减损、变更各成员在涵盖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尤其不能代替成本文由收集整理员国立法。
(3)WTO为成员国提供谈判的场所,正如多哈回合谈判那样,WTO的法律发展主要来源于成员国共同体通过谈判达成的协定。
WTO法律体系庞大复杂,各个协定构成一张张法律之网,而且由于各个协定是博弈和妥协的结果,其中模糊与空白之处很多,法律的适用必定会伴随很多问题。
论WTO争端解决的条约解释
论WTO争端解决的条约解释
张乃根
【期刊名称】《时代法学》
【年(卷),期】2005(003)006
【摘要】WTO争端解决的条约解释提供了迄今为止国际条约法领域最丰富、最具研究价值的实践.本文从国际公法角度,以1995年WTO建立后至2005年6月的158项争端解决报告为实证考察对象,首先阐明条约解释在WTO争端解决中的重要性,然后着重概述WTO争端解决中条约解释通则的问题,扼要分析其特别规则,最后略比国际法院60年来诉讼案件中的条约解释实践,并得出若干结论,以期对我国参加WTO争端解决有所裨益.
【总页数】7页(P92-98)
【作者】张乃根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96
【相关文献】
1.WTO争端解决中的条约解释问题 [J], 王青
2.从WTO争端解决机构的报告看条约解释问题 [J], 王佳;韩磊
3.WTO争端解决中的条约解释 [J], 史艳利
4.中国涉案WTO争端解决的条约解释及其比较 [J], 张乃根
5.试析WTO争端解决的条约解释新动向 [J], 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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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国际贸易法WTO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
了解国际贸易法WTO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国际贸易是现代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个国家之间通过贸易来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和政策差异,经常会出现贸易争端。
为了解决这些争端,世界贸易组织(WTO)建立了一套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
本文将深入了解国际贸易法WTO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其在全球贸易中的重要性。
一、WTO规则WTO规则是国际贸易中一系列协议和条款的总称。
其中最重要的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它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
GATT规定了各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原则,强调了非歧视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这意味着成员国之间不得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产品设置高于最惠国税率的关税。
除了GATT外,WTO还有其他协议,如《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和《知识产权协定》(TRIPS)。
GATS规定了服务贸易的规则,TRIPS则保护了知识产权。
这些协议共同构成了WTO规则体系,确保了全球贸易的公平和有序进行。
二、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一个核心部分,它旨在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根据争端解决机制,各个成员国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争端。
这个机制在WTO成立以来得到了广泛应用,并证明是一种有效的解决争端的方式。
争端解决机制由多个阶段组成。
首先,当两个成员国之间出现争端时,它们应该尝试通过协商和磋商解决争端。
如果达不成协议,提议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提交申诉。
该机构将组成专家组进行调查,并就争端作出裁决。
专家组裁决的结果是最终和具有约束力的。
如果某个国家未能遵守WTO规则,其他成员国可以采取对应的制裁措施,如征收关税、限制贸易等。
这种争端解决机制的存在保障了WTO规则的执行,并维护了全球贸易秩序的稳定。
三、国际贸易法WTO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性国际贸易法WTO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首先,WTO规则尊重市场经济原则,强调公平和自由贸易,使得全球贸易能够更加开放和有序。
浅谈《WTO协定》司法解释的重要性及其法律渊源
首 先 , 许 多 方 面 讲 , 端 解 决 机 制 是 多边 贸易 体 制 的 中心 支 从 争 柱 , WT 是 O对 全 球 经 济 稳 定 做 出 的最 独 特 的贡 献 。争 端 解 决 机 构 及 其 设 立 的专 家 组 , 每 一 个 案 中 做 出的 每 一 份 报 告 都 包 含 着 大 在 量 据 以 支 持 它们 提 出 的建 议 和 做 出 的裁 决 的 WT 规 则 解 释 。第 O 二 , WT 内部 , 家组 和上 诉 机 构 的 报 告 是 对《 O协 定 》 主 在 O 专 WT 最
要 的 解 释 。立 法解 释 缺 乏 确 定 的 程 序 , 得 世 贸 争 端 解 决 机 制 难 使 以 将 有关 解 释 问题 移 交 给 部 长 级 会 议 和 总 理 事 会 处 理 。第 三 , 立
法 解 释 由于 程 序 苛 刻 往往 遭 遇 巨大 困难 , 实 质 上 造 成 了 部 长 会 这 议 和 总 理 事会 对 专 家 组 和 上 诉 机 构 的报 告 缺 乏 有 效 的“ 法 反 应 ” 立
二、 司法 解 释 的 重 要 性
与《 贸 总协 定 》 系 密 切 并 符 合 其 宗 旨 , 当事 人 双 方 自愿 同 意 关 联 且 将 其 争 端 提 交 仲 裁 程序 解 决 ” 。 在实践中 , 度最保守 、 释最严 格的 , 属原《 贸总 协定 》 态 解 当 关 专 家 组 19 在 T n l一 案 中 , 绝 美 国援 引 17 年 《 危 野 生 94年 uaI 拒 93 濒
( g l i s o s) 因此 , O 立 法 解 释 的情 况 极 少 见 , 今 尚 1 iav r p ne。 estee WT 迄 未发 生什 么作 用 。 司法 解 释 因其 确 定 的 程 序 和 灵 活 的 机 制 , 理 争 端 时 显 得 迅 处
浅析WTO争端解决机制
浅析WTO争端解决机制介绍WTO(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国际性组织,旨在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
它可以被认为是非常具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之一,全球各国家和地区都是其成员。
WTO有一个重要的部分是其争端解决机制,用于处理成员国间的贸易纠纷。
本文将就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浅析,并对其解决争端的效果进行探讨。
国际贸易的挑战国际贸易是全球经济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但是,由于国家和地区之间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差异,国际贸易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国际贸易的一些问题包括保护主义、贸易壁垒、知识产权、环境和劳工标准,以及反倾销措施等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各国之间的贸易纠纷,并给全球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需要一种有效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以确保市场公平和全球贸易发展。
WTO争端解决机制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用于处理成员国贸易纠纷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个机制在WTO加入成员国条约中有明确规定。
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以确保所有成员国都遵守WTO的贸易规则。
双边磋商在提交争端之前,成员国必须先尝试通过双边磋商解决贸易纠纷。
如果两个成员国可以就解决问题达成一致,那么争端就可以在这个阶段得到解决。
案件委员会如果经过双边磋商,问题仍然不能解决,那么下一步就是成立一个具有专业知识的案件委员会,以研究和解决争端。
该委员会由三名专家组成,由争端双方共同选择。
委员会的职责是研究并提出建议,以最终解决争端。
上诉机构如果任何一方对案件委员会的裁决不满意,那么可以上诉机构寻求更高层次的裁决。
上诉机构是由七名成员组成的,由WTO成员国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
上诉机构可以确认、修改或维持案件委员会所作的裁决。
执行程序最后,如果有一个成员国不遵守上述裁决,那么对于那个国家来说就可能会有一些贸易制裁。
这些制裁可能包括贸易限制、罚款或者其他经济惩罚。
争端解决机制的效果WTO争端解决机制为成员国提供了一个解决贸易纠纷的可靠和法律手段。
浅析WTO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多边贸易体制概论浅析WTO争端解决机制“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是WTO关于争端解决的基本法律,《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包括27个条款、4个附件WTO总理事会同时作为负责争端解决的机构,履行成员方之间争端解决的职责。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管辖范围、基本程序《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规定,争端当事方的双边磋商是争端解决的第一步,也是必经的一步。
即使是争端进入专家组程序后,当事方仍可通过双边磋商解决争端。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鼓励争端当事方通过双边磋商达成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案。
争端解决机制的目的是使争端得到积极有效的解决。
争端各方可通过磋商,寻求均可接受并与WTO有关协定或协议相一致的解决办法。
在未能达成各方满意的解决办法时,争端解决机制的首要目标是确保成员撤销被认定违反WTO有关协定或协议的措施。
如该措施暂时未能撤销,应申诉方要求,被诉方应与之进行补偿谈判,但补偿只能作为一项临时性措施施加以援用。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达成满意的补偿方案,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申诉方可采取报复措施。
迅速解决争端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为此,对争端解决程序的各个环节都规定了严格的、明确的时间表。
它有利于及时纠正成员违反WTO协定或协议的行为,使受害方得到及时的救济,也有利于增强成员对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的信心。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引入了“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
在争端解决机构审议专家组报告或上诉机构报告时,只要不是所有的参加方都反对,则视为通过,从而排除了受诉方单方面阻挠报告通过的可能。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的规定禁止采取任何单边的、未经授权的报复性措施。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规定,如果WTO某个成员在某个领域的措施被裁定违反WTO协定或协议,且该成员未在合理期限内纠正,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利益收到损害的成员可以进行报复。
国际贸易中的协议约定与国际争议解决
国际贸易中的协议约定与国际争议解决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与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各国之间的贸易合作越来越多。
然而,在国际贸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争议。
为了解决这些争议,各国往往会在贸易协议中作出相应的约定。
一、合同的形式贸易合同作为国际贸易中最基本的协议形式,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在国际贸易中,合同中的约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交货时间、交货条件、质量标准、价格条款、付款方式、知识产权等。
同时,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合同的条款需要明确、清晰,不留空白条款,以避免产生歧义。
二、国际商事合同的适用法律在国际贸易中,涉及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属于不同的国家,那么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国际贸易中一般采取以下两种适用法律的方式:一是当事人约定适用特定国家的法律,二是适用国际公认的商事法律原则。
对于当事人之间没有明确约定适用法律的情况,国际上一般认可以下法律适用原则:一是当事人的常住地法,即根据当事人的居住地或注册地来决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二是合同履行地法,根据合同的履行地来决定适用法律;三是合同涉及的商品服务所在地法,根据商品服务所在地的国家法律来解决争议。
三、国际争议解决方式当国际贸易出现争议时,解决争议的方式也很重要。
为了保持国际贸易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国际社会发展出了多种解决争议的机制。
1. 诉讼诉讼是一种常用的国际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国际商事法院或国际仲裁机构,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
诉讼方式相对较为正式,对当事人的法律素养要求较高。
2. 仲裁仲裁是一种常见的解决争议的方式,特别适宜于国际贸易争议。
当事人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至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的优点在于高效、灵活,且结果具有国际承认和强制执行的效力。
3. 调解调解是另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通过中立的第三方,协助当事人沟通、沟和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
调解适用于有意愿维护合作关系的当事人,其结果可以更加灵活和创新。
四、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机构为了有效地解决国际贸易争议,国际社会成立了一些专门的争议解决机构。
贸易争端解决协定
贸易争端解决协定贸易争端解决协定(Trade Dispute Settlement Agreement)是由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定和执行的重要协议,旨在提供一种有效和公正的机制来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该协定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国际贸易的稳定和公平,为成员国提供了一个规范化的解决贸易争端的平台。
一、背景介绍贸易争端解决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制定的重要协议之一。
在WTO成立之前,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解决多采用双边协商或通过特别贸易协定的方式进行。
然而,这种方式存在着效率低下、不公平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WTO设立了专门的贸易争端解决机构,并制定了贸易争端解决协定,旨在为成员国提供一种规范化、透明和公正的解决贸易争端的方式。
二、协定的主要内容贸易争端解决协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争端解决机构的设立与组成:协定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争端解决机构,即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dy,DSB)。
该机构由所有WTO成员组成,负责处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争端解决机构还设立了一个争端解决机构理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负责监督和审议争端解决机构的工作。
2. 争端解决程序:协定详细规定了争端解决的程序。
一般情况下,贸易争端的解决程序包括咨询、裁决和实施等阶段。
成员国可以通过咨询阶段寻求解决贸易争端,如果无法通过咨询解决,则可以请求建立专门的争端解决小组,并进行裁决。
当裁决结果出炉后,成员国需要采取必要措施来实施裁决结果。
3. 裁决机构和专家组:协定规定了一个裁决机构,即争端解决机构的秘书处。
该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裁决程序,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在裁决过程中,有时需要设立一个专家组,该专家组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负责调查和撰写裁决报告。
4. 排除和解决争端:协定鼓励成员国通过谈判和咨询解决贸易争端,以避免复杂的争端解决程序。
成员国可以自愿地达成协议解决争端,并在任何阶段向争端解决机构提交协议。
知晓国际贸易法贸易协定和贸易争端解决的法律规则
知晓国际贸易法贸易协定和贸易争端解决的法律规则国际贸易扮演着推动经济发展和国际合作的重要角色,而国际贸易法则则作为管理和规范国际贸易的基础。
贸易协定是各国之间对贸易事务的共同协议,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则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法律程序和规则。
本文将深入探讨国际贸易法贸易协定和贸易争端解决的法律规则。
一、国际贸易法贸易协定国际贸易法贸易协定是各国之间就贸易事务达成的共识和协议。
这些协定旨在保护各国贸易利益、促进贸易自由化,并为国际贸易提供稳定和可预见性。
其中最重要的贸易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后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和《关于服务贸易的总协定》(GATS)。
这些协定规定了包括非歧视原则、优惠关税授权、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国际贸易壁垒等等内容,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法律基础。
除了WTO协定外,各个国家和地区还可以通过双边或多边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加强贸易关系。
自由贸易协定通常涵盖贸易减让、关税优惠、非关税壁垒等内容,有助于推动经济合作和贸易发展。
例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成员国之间就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降低和消除贸易壁垒,促进跨区域贸易。
二、贸易争端解决的法律规则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为了解决国际贸易争端而建立的法律程序和规则体系。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主要机构是WTO争端解决机构,也可以通过双边或多边的仲裁或协商解决。
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一个复杂且透明的法律程序来解决贸易争端。
该程序包括协商、争端解决委员会成立、争端解决小组的组建与调查、争端解决小组报告和上诉机构的裁决等。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规则能够确保争端解决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可预见性。
通过这一机制,各国能够就贸易争端寻求公正和公平的解决,并避免贸易战的升级和长期的贸易纠纷。
这些法律规则涵盖了争端解决程序、争端解决机构的职权、争端解决小组报告、上诉机构裁决的执行等。
同时,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也为各国提供了制裁和补偿的措施,以确保争端解决的有效性。
浅析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浅析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浅析WTO争端解决机制姓名:班级:学号:上课时间:关键词:WTO、争端、社会机制、规则体系、运作过程、贸易争端、世界贸易组织摘要: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中具有核心作用的机制,它通过定权止纷功能的实现对整个WT O的顺利运行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已被公认为是“WTO最独特的贡献”。
作为WTO 新成员的中国,能否在WTO框架内获得其依据WTO协议应享有的权利,有效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妥善处理和解决与WTO成员间发生的贸易摩擦和纠纷,不仅取决于机制自身的发展和完善,而且有赖于我国有关法律、政策及机构的必要改革与调整。
前后绵延多年的香蕉案堪称世界贸易组织自成立以来运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处理得最为重要和最具影响力的案件之一,本案对于南北关系、欧美关系、贸易和发展,以及欧盟对外贸易制度所将带来的影响仍有待各界学人的共同探讨,本文的着眼点,是放在其对实际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影响上。
浅析WTO争端解决机制一、关于争端解决机制的几点说明㈠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入,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加剧,贸易摩擦也日益增多。
为确保贸易能公平、公正的进行,需要一个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
从GATT的争端解决机制条款到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多边贸易体制日臻完善和成熟。
当双边磋商难以达成协议时,争端的申诉方可将争端提请缔约方全体进行处理。
为了进一步强化GATT的争端解决机制,乌拉圭回合谈判较全面、彻底的对GATT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作了改进,并最终形成了《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书》).通过这样一个强化了的机制,WTO希望能更迅速、更有效地处理成员之间的贸易纠纷和摩擦、维护它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督促各成员更好地履行各项协议的义务及其所作的承诺,“实现问题的满意解决”。
㈡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WTO的争端解决制度是保障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可靠性和可预见性的核心, DSU对争端解决的基本方法和程序作了极为详细的规定,其基本程序包括:磋商;斡旋,调解和调停;专家小组;上诉视察;对建议或裁定的监督执行;仲裁;补偿与减让的终止以及“交叉报复”。
浅析WTO争端解决机制
浅析WTO争端解决机制一、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介绍(一)争端解决机制的形成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以gatt40多年争端解决实践为基础,经过发展和重新谈判而确立起来的。
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了执行gatt各项协议过程中缔约方之间争端解决的核心规则,包括磋商、申诉、专家组建议及执行等方面的规定。
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这套规则存在内容太过粗略,操作性不强等弊端,特别是gatt理事会采用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专家组的建议或做出其他决策。
为了自身的利益,败诉方政府可以行使否决权阻止整个过程。
出于同样原因,在确定专家组的职权范围、选择专家组的人员组成、在败诉方政府采取改正措施等方面,有关进程都有可能被进一步拖延。
这样就损害了人们对gatt争端解决制度的信心,使谈判各方决定要为wto建立一套统一的约束力更强的争端解决机制。
经过1986-1994年gatt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终于形成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法律文件《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
dsu包括27条和4个附件,主要内容是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管理机构、一般原则、基本程序和特殊程序。
世贸组织成立了专门负责解决争端的机构(disputesettlementbody,dsb),这机构隶属于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之下,则一位主席主持,并有自己的议事规则与程序。
争端解决机构负责执行谅解中的规则和程序以及有关协议中的磋商和争端化解条款。
争端化解机构有权设立专家组,通过专家组和裁定机构的报告,监督判决和建议的履行职责,并依照有关协议许可终止各项均照和其他义务。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统一性、效率性和强制性1、统一性。
1995年1月1日dsu以求继续执行以后,所有的经济贸易争端都列入至dsu的规则之中化解,问世了统一的争端化解机制。
而且,在dsu中明确规定,争端化解机制与其他协议的规定存有冲突时,按照具体内容协议的规定,即为实行特定优先的原则。
WTO争端解决的条约解释新动向
International Trade国际商贸2002012年5月 试析WTO争端解决的条约解释新动向上海对外贸易学院WTO研究与教育学院 于洋摘 要:发生的WTO争端解决机制内以中国为被申诉方的WT/DS363案中的条约解释的若干方面呈现出了某些新动向。
上诉机构在该案中通过采用“当代意义解释法”,从而将中国入世议定书及服务贸易减让表签署之后才逐渐产生和迅速发展起来的网络音乐服务,分销包含在中国的承诺范围之内无可厚非,但该案的上诉机构裁定亦应有所调整,即在裁定中国应由于全球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等方面因素而将其承诺范围相应扩大以囊括网络音乐分析服务的同时,亦应建议中美双方于裁定后再行协商以达成共识,由美方向中方提供适当的利益补偿,从而以确定一个更加公平合理且更易于为双方所共同接受的最终审理结果。
关键词:WTO争端 条约解释 当代意义解释法 服务贸易减让表中图分类号:F74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5(b)-200-02在WTO 争端解决中获得胜诉的一个关键因素即为条约解释,而条约解释虽然已由以往成案中上诉机构的准司法裁定而形成一定之规,但在不同案件的具体语境中又呈现出不同的特色,其中亦能体现出随着科技发展等方面情况的发展变化而呈现出新的发展动向,本文即以“WT/DS363中国——影响某些出版物和娱乐用音像制品贸易权及分销服务措施案”中的相关情况为例对此进行相应的研究。
该案中的专家组对中国《服务贸易减让表》中“录音制品分销服务”条目的范围确定问题作出了有利于美国的裁定,中国就该问题所涉及的法律解释提起上诉。
在上诉机构审理环节中,上诉机构通过对所采纳的条约解释方法的审查等方式最终对专家组就该问题作出的裁定予以肯定。
由于该问题涉及的方面较多,除条约解释外,还广泛深入地涉及到诸如全球信息化的持续深入发展、电子商务活动的日益兴盛等多方面情况,而这无疑又增加了恰当地作出相关条约解释以公正顺利地解决争端的难度。
从WTO争端解决机构的报告看条约解释问题
f rC n ut t n y C i a o o s l i sb h n . 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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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WT O争 端解 决机构 的报 告看 条约 解释 问题
认定 为政 府行 为 的唯一依 据便 是 《 国家对 国际不 法行 为 的责任 条款 草案 》 5条 的规 定 , 第 即其 “ 正 在 执行 政 府 的部 分 职 权 ”②因此 , 定 国有, 以及 国有 商 业银 行 向 涉案企 业提 供贷 款 的行 为构成 了补 贴 。 ① 中方 在 向专 家组 提 交 的 两次 书面 陈 述 中指 出 , 目前 的 国际法 框 架 内 , 国有 企 业 的行 为 在 将
本 文 系 中 国人 民大 学 科 学研 究 基 金 ( 中央 高 校 基本 科 研 业 务 费 专项 资金 资 助 ) 的项 目成 果, 目批 准 号 为 1X H 2 。 项 2 N 0 8 作 者 简 介 : 佳 , 国人 民 大学 法 学 院 2 1 博 士研 究 生 ; 磊 , 天城 律 师 事 务 所 律师 。 王 中 0 0级 韩 锦
通 常是赋 予政 府 的职权 , 以及与 通 常 由政 府从 事 的行 为没 有实 质差别 的行 为 ; 或 ( ) 在 19 2存 9 4年关 贸总 协定 第 1 规定 所 6条 定 义 的任何 形式 的收支 或价格 支 持 ,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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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中的合同解释与争议解决
国际贸易法中的合同解释与争议解决国际贸易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和合约签订。
在国际贸易中,合同解释和争议解决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它们有助于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促进贸易的顺利开展。
合同解释是指解释合同的含义和履行义务的过程。
在国际贸易中,合同的解释通常是通过仲裁或法院诉讼进行的。
根据国际贸易法的原则,合同应该根据各方的意图进行解释,而不仅仅依靠合同文件的字面含义。
这是因为国际贸易中的合同可能涉及到不同的法律制度和语言文化的差异,因此需要更加注重各方的意图和共同理解。
在解释合同时,重要的原则之一是在解释时考虑合同的上下文。
上下文可以包括合同的前文和后文,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其他文件和陈述。
通过考虑这些上下文因素,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的含义和约定的履行义务。
此外,如果合同中存在不明确或模糊的条款,解释合同时应根据合同的目的和商业习惯进行合理推断。
在国际贸易中,争议解决是合同解释的补充。
当交易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分歧时,他们可以通过谈判、调解、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其中,仲裁是一种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
仲裁作为一种特殊的争议解决机制,不同于传统的法院诉讼。
在仲裁中,争议双方将争议提交给第三方仲裁机构,仲裁庭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做出裁决。
仲裁的优势在于它的高效性和保密性,可以更快地解决争议并保护商业机密。
然而,尽管仲裁是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但它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
对于某些复杂的争议,如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可能更倾向于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法院诉讼虽然费时费力,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它可能提供更全面和具有约束力的判决。
此外,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之间也建立了许多协议和条约,用于规范合同解释和争议解决。
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是一项广泛接受的国际公约,旨在统一国际贸易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原则。
CISG规定了合同的基本原则,如合同自由原则、信任和诚实原则等,为贸易双方提供了一个共同认可的框架。
贸易争端解决协议
贸易争端解决协议贸易争端解决协议是各国之间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贸易纠纷的一种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之间存在不同的法律体系、政策和利益诉求,经常会出现贸易纠纷。
为了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促进贸易自由化,贸易争端解决协议应运而生。
一、协议背景贸易争端解决协议的出现得益于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和各国间合作的需要。
其中最为重要的组织是世界贸易组织(WTO)。
WTO作为一个全球性的贸易管理机构,致力于通过促进贸易自由和公平,维护和稳定国际贸易体系。
贸易争端解决协议就是WTO的其中一项官方文件,是各成员国自愿签署的。
二、协议核心原则贸易争端解决协议的核心原则是公平、公正和可预测性。
在处理贸易争端时,协议明确规定了一系列程序和规则,以确保争端解决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同时,协议还强调解决争端的可预测性,即参与各国可以根据协议的规定,在争端解决过程中了解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1. 争端解决机构:协议规定了贸易争端解决机构的成员以及其组成和运作。
争端解决机构独立于WTO其他机构,由解决争端的专家组成。
2. 争端解决程序:协议规定了争端解决的一整套程序,包括提交贸易争端申诉、听证、调查、文件提交等事项。
各成员国在争端解决过程中必须按照程序要求履行义务。
3. 争端解决机构的决定:协议规定争端解决机构的决定应该是法律规范的解释和适用。
各成员国应根据争端解决机构的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履行义务。
4. 执行程序:如果成员国没有履行争端解决机构的决定,协议规定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解决争端的谈判和协商、争端解决机构的报告、制裁措施等。
四、协议的适用与前景贸易争端解决协议适用于所有WTO成员国,无论其经济发展水平和贸易规模大小。
通过统一的争端解决程序和标准,协议有力地解决了国际贸易中的纠纷问题,增加了成员国间的互信和稳定。
然而,贸易争端解决协议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争端解决程序的复杂性和时间周期的长短问题,可能导致解决效率降低。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协议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贸易中的关键议题,各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协商、合作等方式寻求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
本文将就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的背景、内容和应用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深入,贸易争端成为不可避免的问题。
为了避免贸易争端扩大化,各个国家和地区纷纷提出了解决争端的机制和规则,并相互达成协议。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的产生便是为了解决这些贸易争端,并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
二、内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争端解决的程序、原则和机构设置等。
其中,争端解决的程序是核心内容之一,该程序包括咨询、调解、仲裁和上诉等环节。
各方在争端解决过程中需按照协议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公平公正的结果。
三、应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的应用范围广泛,涉及各个行业和地区。
各国可以通过此协议来解决贸易争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协议的适用也有利于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运行和发展,避免贸易冲突进一步升级。
四、实施为了确保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的有效实施,各国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并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
此外,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各国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以实现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顺利运行。
五、完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方不断地进行修订和改进。
为了应对新形势下的贸易争端,各国需要加强对协议的研究和解读,提出更加完善和适用的解决方案。
六、结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保障,通过明确的程序和规则,为各国解决贸易争端提供了有效的框架。
然而,该协议的应用和完善仍然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以确保贸易争端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
只有通过合作,国际贸易才能更加顺利和稳定地发展,为全球经济增长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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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WTO争端解决中的条约解释
一、概述
WTO争端解决的条约解释顾名思义就是WTO在解决国际争端的过程中对涉案条约进行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释过程。
由于在国际间贸易这样一个大的环境下,条约即国家所签订的有关贸易的协议,是约束国家行使有关贸易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的依据。
而文字的阐述在很多情况下会使处于不同地位的相对方产生不同的理解,当这些不同的理解落实于不同国家的具体行为上时,争端就很容易形成。
而为了解决这些国家间的争端,对于涉案的条约进行解释就成为了WTO 解决争端的必经之路,这也恰恰反映出了条约解释在WTO争端解决过程中的重要性。
在WTO已受理的案件中,凡是经过专家组以及上诉机构评议解决的案件,几乎都用到了条约解释的有关规则。
WTO一般都会通过多方面的考虑,对涉案条约中的争议性内容进行相对权威、合理的认定之后,规范当事国的行为,从而达到解决争端的目的。
二、我国涉案的争端解决中的条约解释
我国自2001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如今已经成为了货物贸易大国。
而相对应的,我国在WTO中所涉及到的案子也逐年增多。
在这些案子的解决过程中,绝大多数都需要对涉案条约进行解释。
在此,笔者只以我国知识产权案、原材料案、稀土案以及美国对某些中国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案(以下简称“中美双反实施案”)为例,对其中涉及到的条约解决问题进行分析。
(一)我国知识产权案
在我国知识产权案中,美国针对我国向专家组提出了三方面的诉讼请求,分别是:1.著作权法方面。
美国请求专家组认定我国《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不符合《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1款和第2款的TRIPS第9条第1款第14条和第61条第一、二句话以及第41条;2.在海关措施方面。
美国请求专家组认定这些措施所要求的强制性顺序意味着海关当局无权按照TRIPS第46条所确定的原则命令销毁或处置侵权货物,从而不符合TRIPS第59条的义务;3.在刑事门槛方面。
美国请求专家组认定这些门槛不符合TRIPS第61条第一、二句话和第41
条。
而本文只就美国所提出的第三个诉讼请求中,专家组对于涉案条款TRIPS 第61条中的争议焦点“commercial scale”的解释过程进行分析。
TRIPS第61条第一句规定:“各成员应规定至少将适用于具有商业规模的故意假冒商标或盗版案件的刑事程序和刑罚。
”而美国认为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以上”才给予刑事处罚,是一种“刑事门槛”,违反了TRIPS 第61条的规定。
而要判断我国的这种《刑法》内容是否违反该项国际贸易规定,则要对于该条中所述的“商业规模”进行认定。
对于此问题,专家组首先听取了美国提出的对“commercial scale”的普遍意义上的解释,根据牛津英语字典中的示意,“scale”的通常意思是“相对数量或范围”或“程度、比例”,“commercial”的通常意思是“从事或具有商业”、“谋求商业回报”、“盈利”或被认为只是“商业问题”,认为“商业规模”隐含着一定的数量界定。
同时专家组又仔细地审查了TRIPS第61条的上下文,包括TRIPS 协定本身的文本、前言和附件、与TRIPS协定相结合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以及任何当事方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第2款意义内有关的任何协议,都没有发现一个确切的规定说明“商业规模”的具体范围,而且它也会随着产品和市场的不同而出现变化,所以专家组对于美国所提出的诉求没有给予认定。
(二)我国原材料案、稀土案
我国原材料案与稀土案有本质上的相似,其中都包含着一个关键性的法理问题,就是我国能否援用GATT第20条作为抗辩理由。
在此笔者以我国原材料案为例来说明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条约解释问题。
对于在我国原材料案中,我国是否可以援用GATT第20条作为抗辩理由,涉及到《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1条第3款与GATT(1994)之间的关系,而专家组分别从“通常含义”和“上下文”两方面对涉案条约内容进行解释。
首先,“通常含义”解释。
《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1条第3款的规定是:“除非附件6有专门规定或者以符合GATT第8条的方式实施,中国应当取消适用于出口的所有税收和费用。
”对这一条约的一般性理解应当是我国取消适用于出口的所有税收和费用这一义务的例外条件只有“附件6有专门规定或者以符合GATT第8条的方式实施”。
而从附件6的规定中,即“除非在例外的情况下中
国不得提高现行适用的税率;当这种情况出现时,中国应当在提税之前与受影响的成员磋商,以寻找相互接受的方案。
”其中的例外情况也只是限定在附件6之内的,没有我国援引GATT(1994)第20条的依据。
而第二的例外条件,即“符合GATT第8条的方式实施”专家组认为,既然都已经提到了GATT(1994),可却只列出了第8条,而没有明确列出第20条,这反而体现出,我国没有将GATT 第20条作为例外条件的意思。
接着,专家组又从《中国入世议定书》的“上下文”入手来对条约进行解释。
专家组参考了《中国入世议定书》中其他的条文,包括第5条第1款,第11条第1款和第2款,以及我国工作记录的第155、156、169、170段,还有WTO 的其他协议条文,综合分析,都认为我国不能援引GATT第20条作为抗辩理由。
(三)中美双反实施案
在中美双反实施案案中,我国作为控诉方对于美国商务部又先后对原产于我国的环形焊缝钢管、矩形钢管、复合编织袋和非公路用轮胎发起双反调查,并随后作出对上述四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裁定的行为提出控诉。
而在本案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是否属于《SCM协议》中第1.1条所规定的“公共机构”,这也就涉及到了对涉案条约中“公共机构”的解释。
专家组对于“公共机构”的解释可以分为三大方面:文义解释(包括通常含义解释以及联系上下文)、目的和宗旨层面上的解释以及参考《国家责任条款草案》中“公共机构”的地位来对其进行解释。
最终专家组的结论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构成《SCM协议》中第1.1条所规定的“公共机构”。
而上诉机构同样通过以上三个方面重新分析了“公共机构”的含义,并在最后推翻了专家组的意见,认为我国的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构成《SCM协议》中第 1.1条所规定的“公共机构”。
三、WTO争端解决中条约解释规则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的规定:“一、条约应依其用语按其上下文并参照条约之目的及宗旨所具有之通常意义,善意解释之。
二、就解释条约而言,上下文除指连同弁言及附件在内之约文外,并应包括:(甲)全体当事国间因缔结条约所订与条约有关之任何协定;(乙)一个以上当事国因缔结条约所订
并经其他当事国接受为条约有关文书之任何文书。
三、应与上下文一并考虑者尚有:(甲)当事国嗣后所订关于条约之解释或其规定之适用之任何协定;(乙)嗣后在条约适用方面确定各当事国对条约解释之协定之任何惯例。
(丙)适用于当事国间关系之任何有关国际法规则。
四、倘经确定当事国有此原意,条约用语应使其具有特殊意义。
”
通过对上述我国涉案的争端解决中有关条约解释部分的分析,笔者认为,在WTO争夺解决过程中专家组与上诉机构往往都是紧紧抓住《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第1款的内容,分三个层面层层深入进行解释,具体解释规则如下:第一个层面是对于涉案条约进行通常意义上的文义解释。
对于这一方面专家组或上诉机构都会采用牛津英语字典中的示意,就如上述所说的中国知识产权案、中美双反实施案中所体现的。
专家组或上诉机构往往会先单独查找每个词在字典中的示意,然后对整个短语或句子进行文意上的通常含义的解释。
第二个层面是在第一个层面的基础上结合涉案条约中重要用语的上下文对条约进行解释。
在这一层面上专家组与上诉机构往往会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第2款的规定对有关文件、条约内容进行查阅与考察,最终得出对涉案条约的解释。
就如上述案例分析中,基本上所有的涉及到对条约进行解释的情况都要深入到第二层面,才能对条约所表达的意思有一个深入的了解,从而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释。
但是对于很多案件来说,仅仅到达第二个层面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第三个层面上的考察来考虑,即在第二个层面的基础上对涉案条约的目的与宗旨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从条约本身的目的与宗旨出发,向着能够达成该目的与宗旨的方向对条约进行解释。
就如在中美双反实施案中专家组与上诉机构就深入到了这一层面来对涉案条约中的“公共机构“进行解释。
总之,WTO争端解决的条约解释通则就是普遍适用维也纳公约第31条,以条约用语的词典含义为基础,结合特定的上下文,并考虑条约宗旨而善意作出唯一的解释。
争端方应受到该条约解释的约束,这也充分反映了国际法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