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常州绿色动力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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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环保在行动市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环保在行动市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环保在行动市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3•【字号】常政发[2009]35号•【施行日期】2009.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环保在行动市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书》的通知(常政发〔2009〕3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现将《2009年全市环保在行动市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2009年全市环保在行动市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书为切实改善、提升我市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太湖水污染防治、市河水环境质量提升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爱我家园、护我环境、铁腕治污、净化常州--2009年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为确保实现整治目标,现就市各有关部门“2009年全市环保在行动”任务明确如下:一、市发改委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禁止新上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2009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13%,按方案推进钢铁行业等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2.组织各辖市、区及有关部门加快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江苏省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常州市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列入规划内年度项目的建设。

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常州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中相关年度项目。

4.会同市农林局,组织、督促各辖市、区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5.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对我市治太项目的支持。

6. 12月底前,及时准备好相关台帐资料,配合做好省太湖办的年度检查、考核的迎检工作。

二、市经贸委1.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督促、指导各辖市、区重点抓好16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和1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2.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全市重点用能企业淘汰200台(套)落后用能设备,并对各辖市、区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绿色动力集团规章制度内容

绿色动力集团规章制度内容

绿色动力集团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管理,促进绿色发展,确保企业持续稳定运行,树立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绿色动力集团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领导、部门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所有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维护集团利益,文明礼貌,努力工作。

第四条集团全体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内容涵盖员工职责、权利、纪律、奖惩等方面,严格执行,不得有违反情节。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绿色动力集团所有。

第二章员工职责第七条公司领导应坚决执行公司决策,树立正确的领导风格,推动公司发展,保障员工权益。

第八条部门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统一管理部门内部事务,推动业务发展,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九条普通员工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公司管理,密切配合工作,提高业绩,为公司创造价值。

第十条全体员工应遵守公司纪律,不得违反公司规定,不得对公司员工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公司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进步,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员工权利第十二条全体员工享有休息权,有权要求休息时间得到保障,保障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全体员工享有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四条全体员工享有受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能力。

第十五条全体员工享有奖励权,有权获得公司根据业绩情况给予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六条全体员工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有权参加公司内部竞争机会,享有公平评价的权利。

第四章员工纪律第十七条全体员工应服从公司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严禁造谣生事。

第十九条全体员工不得私自打破公司规定,越权行使职权,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全体员工不得参与非法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2.09•【字号】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号《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已由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2月9日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2020年10月3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保护与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常州,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法律、法规对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城市绿化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建管并重的原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促进自然生态与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实行绿化目标责任制,保障城市绿化用地和经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五条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市绿化工作;辖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在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20•【字号】常政办发〔2015〕9号•【施行日期】2014.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9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20日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创建生态宜居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以及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技术引领、产业支撑,树立全寿命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市场培育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1.到2015年末,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完成1个住建部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2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县、区)、4个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2.2015年起,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生态绿城建设督查考核办法》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生态绿城建设督查考核办法》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生态绿城建设督查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23•【字号】常政办发〔2016〕157号•【施行日期】2016.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生态绿城建设督查考核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5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现将《2016年生态绿城建设督查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3日2016年生态绿城建设督查考核办法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调动各辖市、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加快、持续推进全市生态绿城建设,确保每年生态绿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2016年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方案》(常发〔2016〕6号)、《市政府关于加快生态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6〕43号)、《2016年全市督查工作重点》(常办发〔2016〕4号)及《常州市“生态绿城”建设2016年目标任务书》(常政发〔2016〕45号),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 辖市(区):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常州高新区)、天宁区、钟楼区。

2. 市相关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环保局、规划局、园林局、城管局、体育局。

二、考核内容1. 对辖市区考核重点考核生态绿城建设领导组织架构、任务计划分解下达、资金配套落实、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等落实情况。

对照《常州市“生态绿城”建设2016年目标任务书》(常政发〔2016〕45号),对生态源保护、郊野公园、城镇公园绿地、生态绿道、生态廊道、生态细胞创建工程六个方面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详见附件1)。

2. 对市相关单位考核重点考核服务生态绿城建设的工作机制、市级重点项目协调及有效解决情况、具体承担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服务满意程度、条线内宣传力度等方面。

2008年常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2008年常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2008年常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常州市环境保护局二OO九年六月五日一、综述常州市环保局内设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处,主要承担草拟和组织实施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行政措施;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行政代执行和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审批等环境管理制度;参与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

局下设常州市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固体废物的日常监督管理、现场执法、信访调处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各辖市区环保局也相应成立固废管理机构。

如金坛市环保局、溧阳市环保局和武进区环保局分别成立了固废与辐射监督管理科和固废与辐射管理中心,尚未成立相关机构的区环保局也明确了牵头科室及兼职人员,全市固废管理工作网络已基本形成。

一年来,全市切实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固废处置途径,积极扶持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使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物处置率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一)工业固体废物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2008年常州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00.22万吨。

其中综合利用量为295.86万吨(综合利用当年量),当年产生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8.55%,处置量4.36万吨,贮存量为0,排放量为0。

表1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工业固体废物单位数量产生量万吨300.22综合利用量万吨295.86处置量万吨 4.36贮存量万吨0排放量万吨02、工业固体废物的构成在工业固体废物构成中,以炉渣居首,达133.65万吨,占总量的44.52%;粉煤灰其次,为89.19万吨,占总量的29.71%;排在三到五位的分别是其他废物、脱硫石膏和危险废物,产生量依次为41.46万吨、11.89万吨和7.64万吨。

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超过95%,在上述各类固体废物中,炉渣、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均达到了100%。

主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及综合利用情况见表2。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3•【字号】常政办发〔2021〕60号•【施行日期】2021.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常州市绿色建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3日常州市绿色建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转变我市城乡建设发展模式,大力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建造试点工作的函》(建办质函〔2020〕6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积极开展绿色建造试点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影响,提升建筑品质,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在市区范围内选取若干工程项目,在策划、设计、施工、运维等过程中开展绿色建造试点,通过积极探索,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绿色建造试点工程,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绿色建造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打造全国领先、省内标杆的绿色建造示范城市,为国内其他地区推行绿色建造树立样板。

(二)具体目标1. 落实试点项目。

在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选取不少于10个项目开展绿色建造试点工作。

常州市人民政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31•【字号】常政发[2006]133号•【施行日期】2006.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常政发〔2006〕13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认真落实环保优先的指导方针,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加快生态市建设进程,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积极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各辖市(区)和市各部门在组织制订、调整、修编区域总体规划、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工业、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建设、农业、畜牧业、林业、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已开展过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园区,开发规模、范围作重大调整的,要修订环境保护规划,进行区域环境影响的回顾性评价。

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未进行环评或环评未经批准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不得批准实施。

凡产业定位涉及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项目的工业园区区域环评与环保规划,须经省环保厅批准。

(二)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

依据国家、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结合本市实际,市有关部门从规划选址、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明确工业项目的准入条件,严格控制化工、造纸、冶金、印染等行业的污染项目建设。

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或核准,不得批准用地,不得给予贷款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授信。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实施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实施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实施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31•【字号】常政办发〔2014〕179号•【施行日期】2014.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实施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179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实施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31日常州市实施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74号)精神,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4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3%,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别比2013年削减0.1%、0.1%、2.6%、2.2%;到2015年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9%以上,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5.92%、15.2%、16.77%、15%。

二、工作举措(一)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1﹒严把能耗增长和污染物排放源头关。

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强化能评约束性作用,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99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147号)的有关规定,将节能评估文件和审查意见作为前置性条件,未经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供电部门不得予以报装接电。

汽机安规(A卷)

汽机安规(A卷)

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2009年安规考试题(汽机A卷)一、填空题(每空2分)1、坚决贯彻电力生产“____”的方针。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____。

3、凡在离地面___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___时,必须使用____。

4、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____。

5、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____,以免阻碍通行。

6、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____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

7、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____。

在停止运行前除必须的运行维护人员外,其他清扫、油漆等作业人员以及参观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逗留。

8、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____。

9、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____,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的有关规定。

10、___不准去触摸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外)。

11、生产厂房内外必须保持____。

12、禁止在运行中______机器的旋转和移动部分,以及把手伸入___内。

13、汽轮机在开始检修之前,须用阀门与蒸汽母管、供热管道、____等隔断,阀门应上锁并挂上警告牌。

还应将电动阀门的电源切断,并挂警告牌。

输水系统应可靠的隔绝。

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汽轮机前蒸汽管____,方可允许工作人员进行工作。

14、进入凝汽器内工作时,应使用__伏行灯。

15、进入机力通风塔内工作时,应先切断____,挂上警告牌,并将风机叶轮制动;如机力通风塔运行时,则须将通向风机的门____。

二、判断题(每题2分)1、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 )2、汽轮机各疏水出口处,应有必要的保护遮盖装置,防止放疏水时烫伤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44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44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6〕14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结束——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10.31
施行日期
2016.10.31
文号
常政办发〔2016〕144号
主题类别
环境保护其他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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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机组大修效果评价_胡威

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机组大修效果评价_胡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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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ngineering,December 2015,Vol. 23,No. 6
· 检测与评价 ·
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机组大修 效果评价
胡 威 1 ,马 原 1,后德贵 1,韩 颖 2, 龚 剑 1 (1. 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江苏 常州 213000;2.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江苏 常州 213125)
2014 年 3 月 20 日进行第 1 次 A 级[4]检修,4 月 18 日 3# 垃圾焚烧炉大修完毕,4 月 8 日 2# 机组大 修完毕,大修共计 30 d。 截至大修前累计运行时间 28 000 h、处理垃圾 4.050 67×106 t。 大修共完成 55 个项目,其中标准项目 28 个,非标准项目 16 个,技 术改造项目 11 个。整个大修 H 点 (停工待检点) 25 个全部合格,W 点 (一般见证点) 55 个全部合格。 1 大修前状况 1.1 垃圾焚烧炉
侧、轴承箱风机侧的水平、垂直及轴向的振动值。
4) 3# 炉 2# 机组在本次大修后在经济上、技术
以轴承箱电机侧数值为例进行分析,见表 1。
上及安全上取得了显著效果。
表 1 辅机振动对比
设备名称 记录状态 频率 /Hz
引风机
大修前
40
大修后
37.5
大修前
42
干燥一次风机
大修后
40
大修前
42
燃烧一次风机
环境卫生工程 2015 年 12 月第 23 卷第 6 期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ngineering,December 2015,Vol. 23,No. 6

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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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生活垃圾及其他可接受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环保行业操作规程

环保行业操作规程

环保行业操作规程一、引言环保行业是指通过科学、规范的手段,对环境进行保护、治理和改善的行业。

为了确保环保行业的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一套操作规程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环保行业的操作规程进行说明。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操作规程的目的是规范环保行业的操作流程,确保环境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适用范围包括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监测、评估等各个环节。

三、操作流程1. 环保工程设计环保工程设计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环保设施的规划、设计和选址合理。

设计过程应包括环境影响评估、环境保护方案的制定、技术方案的确定等。

2. 施工作业环保工程施工前,需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控制。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环保要求,做好废弃物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3. 监测评估环境监测评估是环保行业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监测应包括大气、水质、噪音、固体废物等方面的监测。

评估工作可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确保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指标。

4. 环境管理环境管理是环保行业的重要部分,包括环境设备的管理、污染物排放的监控等。

各环境保护设施应按时检修、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控,防止超标排放。

四、操作要求1. 法律法规遵守环保行业的操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严禁违法行为。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环境治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 环保知识培训环保行业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环保知识,定期参加培训,了解最新的环保政策和技术。

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促进环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3. 操作规范环保行业的操作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对于操作规程的修改和更新,应及时通知从业人员,并进行培训和指导。

4. 突发事件应对环保行业可能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如事故、泄漏等。

从业人员应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五、总结环保行业的操作规程是确保环境治理工作科学、高效进行的重要保障。

规程(常州绿色动力环保)

规程(常州绿色动力环保)

第一章概述1. 锅炉主要设备1.1 焚烧炉:采用由绿色动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垃圾焚烧炉,国内加工制造。

一期配置2台350t/d炉排型垃圾焚烧炉,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00t;1.2 余热锅炉:一期配置2台中温中压、单锅筒自然循环炉,由张家港海陆锅炉有限公司设计,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制造;1.3 烟气处理系统:包括喷雾器、洗涤塔和布袋除尘器等,由广州迪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

;1.4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该系统(包括土建、工艺、控制等)由深圳先科环保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

2. 垃圾来源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均由常州市武进区环卫部门免费由集装密闭车辆运至我公司垃圾库内供焚烧炉使用。

3. 水源循环冷却水的补充水水源来自厂区西北面的武宜运河,经约250m的管线输送至焚烧发电厂。

化学补充水、石灰浆用水、空调用水均来自经水工处理设备处理的武宜运河水;生活用水采用城市自来水。

4.焚烧炉渣、灰渣的处理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烟气,经烟气处理系统收集、固化处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

垃圾中的废铁杂物可回收利用,炉渣作为砖瓦厂的原材料进行综合利用。

5.电力接入系统电气以35KV的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两回联络线接入220KV滆湖变35KV侧母线,另从牛塘变10KV系统引一回线路作为备用电源。

6.机组运行方式正常运行工况,2台炉供一台机,对外供热最大25t/h,汽轮机的出力为4.85MW。

投运初期无供热管网时,汽轮机系纯凝运行,汽轮机的出力为9.09MW。

7.环保标准在环保措施上坚持“三同时”原则。

焚烧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设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欧盟1号标准)后排入大气。

垃圾渗滤液经厂区内预处理,达到生活垃圾渗滤液二级排放的标准后排市政污水管网。

8.贮仓垃圾储存在垃圾贮坑内,垃圾贮坑为封闭式结构,以防止垃圾臭气外逸。

垃圾贮坑的有效容量贮存约为7天的垃圾焚烧量。

一个约4.2天储量的炉渣贮坑。

常州绿色动力焚烧厂等级评定表

常州绿色动力焚烧厂等级评定表

附件1生活垃圾焚烧厂等级评定表
焚烧厂名称: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填表人签字:
焚烧厂运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时间(公章):年月日
表2 生活垃圾焚烧厂评定内容统计表表2-1 二噁英类排放检测表(按炉、次统计)
表2-2 垃圾处理统计表
表2-3 焚烧厂炉渣、飞灰统计表
表2-4 空气污染排放定期检测項目(#1炉)
注:鉛、鎘、汞按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每条焚烧线每年检测不少于1次。

表2-4 空气污染排放定期检测項目(#2炉)
注:鉛、鎘、汞按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每条焚烧线每年检测不少于1次。

表2-4 空气污染排放定期检测項目(#3炉)
注:鉛、鎘、汞按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每条焚烧线每年检测不少于1次。

表2-5 焚烧厂渗沥液排放统计。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8]197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8]197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8〕19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常州市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保障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完好和正常使用,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卫生设施,主要包括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和环境卫生作业场所等。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是指公共厕所、化粪池、垃圾容器(袋)、容器间、垃圾收集房、废物箱、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等。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是指垃圾转运站、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垃圾焚烧炉、废物粉碎机、废水脱干机、储粪池、专用车辆停放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车辆清洗站等。

环境卫生作业场所,是指环境卫生工作人员作业、休息用房等。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环境卫生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的指导。

企业环保标准规程

企业环保标准规程

企业环保标准规程序言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企业环保标准规程(下称“规程”)。

本规程旨在规范企业环保行为,促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注重环保,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节约能源、降低污染物排放的目标。

第一章环保目标和原则1.1 环保目标企业的环保目标是实现经济运营的同时更好地保护环境,具体包括降低排放,减少资源消耗,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等。

1.2 环保原则(1)依法合规:企业的环保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获得相关许可、批准文件。

(2)资源节约:企业应积极采取节约能源、减少用水等措施,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

(3)污染防治:企业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4)技术改进:企业应不断引进先进环保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排放浓度和废弃物产生量。

(5)监测与报告:企业应定期监测和报告环境保护指标,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环境管理体系2.1 责任与组织(1)企业应设立环保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明确责任与义务。

(2)环保责任应纳入企业各级管理层的考核体系,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环保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2.2 环境评估与规划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和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规划和应急预案。

2.3 环境监测与数据管理(1)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监测并记录关键环境指标。

(2)企业应建立环境数据管理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存档和备份,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报送相关部门。

第三章污染物控制与排放标准3.1 生产设备与工艺(1)企业应选择节能、环保的生产设备,并按照操作规程正常使用和维护设备。

(2)企业应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损害,降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3.2 废水管理(1)企业应设立废水处理系统,保证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2)对于有害废水,企业应进行预处理或专门处理,并与正规的废水处理单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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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述1. 锅炉主要设备1.1 焚烧炉:采用由绿色动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垃圾焚烧炉,国内加工制造。

一期配置2台350t/d炉排型垃圾焚烧炉,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00t;1.2 余热锅炉:一期配置2台中温中压、单锅筒自然循环炉,由张家港海陆锅炉有限公司设计,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制造;1.3 烟气处理系统:包括喷雾器、洗涤塔和布袋除尘器等,由广州迪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

;1.4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该系统(包括土建、工艺、控制等)由深圳先科环保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

2. 垃圾来源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均由常州市武进区环卫部门免费由集装密闭车辆运至我公司垃圾库内供焚烧炉使用。

3. 水源循环冷却水的补充水水源来自厂区西北面的武宜运河,经约250m的管线输送至焚烧发电厂。

化学补充水、石灰浆用水、空调用水均来自经水工处理设备处理的武宜运河水;生活用水采用城市自来水。

4.焚烧炉渣、灰渣的处理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烟气,经烟气处理系统收集、固化处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

垃圾中的废铁杂物可回收利用,炉渣作为砖瓦厂的原材料进行综合利用。

5.电力接入系统电气以35KV的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两回联络线接入220KV滆湖变35KV侧母线,另从牛塘变10KV系统引一回线路作为备用电源。

6.机组运行方式正常运行工况,2台炉供一台机,对外供热最大25t/h,汽轮机的出力为4.85MW。

投运初期无供热管网时,汽轮机系纯凝运行,汽轮机的出力为9.09MW。

7.环保标准在环保措施上坚持“三同时”原则。

焚烧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设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欧盟1号标准)后排入大气。

垃圾渗滤液经厂区内预处理,达到生活垃圾渗滤液二级排放的标准后排市政污水管网。

8.贮仓垃圾储存在垃圾贮坑内,垃圾贮坑为封闭式结构,以防止垃圾臭气外逸。

垃圾贮坑的有效容量贮存约为7天的垃圾焚烧量。

一个约4.2天储量的炉渣贮坑。

一个25m3灰仓,可满足15小时(3台炉)灰的储存。

一个10m3水泥贮罐,可满足24小时(3台炉)水泥的储存。

每套烟气净化系统使用的1个30m3石灰仓,1个1m3活性炭贮罐。

第二章锅炉结构本垃圾焚烧余热锅炉是在吸取国内外垃圾焚烧锅炉的基础上,针对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燃烧特性而设计的。

它充分应用已投产的有良好运行业绩的同容量等级机组的热力数据,以确保余热锅炉长期安全、可靠的运行。

锅炉设计焚烧城市生活垃圾的最低热值为LHV=1000Kcal/Kg,设计点热值为LHV=1400Kcal/Kg,LHV=1800Kcal/Kg。

锅炉焚烧垃圾量为350吨/天。

锅炉型号:SLC350-SQ WGZ27.8/4.0-400-11.余热锅炉的基本特性1.1 技术参数每台焚烧余热锅炉入口烟气量:56088 Nm3/h最大连续蒸发量(设计点):27.8 t/h过热蒸汽温度:400 ℃过热蒸汽压力:4.0 Mpa(表压)锅筒工作压力:4.6 Mpa(表压)(饱和温度260℃)给水温度:140 ℃给水压力:5.6 Mpa(表压)水/蒸汽侧压降:0.4-0.62 Mpa锅炉效率:~75%1.2 锅炉基本尺寸:每个通道宽度(二侧水冷壁距离):5840 mm每个通道深度:炉膛:3600 mm第一通道:2720 mm第二通道:2720 mm锅筒中心线标高:33420 mm锅炉最高点标高(钢架大板梁标高):35720 mm锅炉最大宽度(包括平台,不包括炉间平台):10240 mm锅炉钢架二侧柱中心线间距离:7640 mm锅炉最大深度(柱中心线):11115 mm1.3 锅炉给水、炉水品质参照GB12145中汽包锅炉压力5.9-12.6Mpa一档要求执行,必须满足给水喷水调温对给水品质的要求。

2.锅炉结构概述本锅炉为单锅筒、自然循环、平衡通风水管锅炉,采用三烟道立式布置结构。

2.1 炉膛炉膛四周水冷壁全部采用膜式壁,以形成气密性炉膛,炉膛断面为5840×3600mm(宽×深)。

炉膛四周壁面在费斯顿管以下均敷设高热阻的耐火材料,使来自焚烧炉的高温烟气在此进一步燃烧,以保证高温烟气在850℃的条件下停留2秒,彻底热解二噁英。

同时避免使高温熔融的微粒在还原性气体条件下与管壁接触,以防止高温腐蚀。

2.2 锅筒及汽水分离装置锅筒内径为φ1500,壁厚为55mm,设计材料为20g。

锅筒正常水位在中心线下50mm处,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均离正常水位各100mm。

锅内采用单段蒸发系统。

锅筒内布置有旋风分离器,二次孔板分离器,表面排污管和加药管等内部装置。

锅筒内装有φ290旋风分离器,沿上升管方向布置,以获得较好一次分离效果,蒸汽出口处装有二次分离元件孔板分离器,进一步保证蒸汽品质。

锅筒采用二组链片吊架,对称悬吊在顶部梁格上,每组吊架由链片及吊杆组成。

2.3 第一烟道高温烟气从炉膛流出,经过费斯顿管后转弯进入第一烟道。

该烟道四周均由膜式壁组成,它是一个空腔的冷却烟道,使高温烟气及其熔融的微粒得以充分冷却,使进入Ⅲ级过热器的入口烟温控制在650℃以下,以避免造成对流受热面的高温腐蚀及结焦。

2.4 过热器过热器布置在第二烟气通道内,烟气由下向上逆向流动。

过热器分三级布置(共五组),按烟气流动方向分Ⅲ、Ⅱ、Ⅰ级依次布置。

为确保Ⅲ级过热器的壁温不出现超温,采用顺流布置,且部分使用15CrMo合金钢管。

Ⅱ、Ⅰ级过热器均采用逆流布置。

按燃烧图对过热器受热面设计的要求,以及受热面在沾污和清洁状态的不同,过热器设置二级给水喷水减温装置,以使在燃烧图规定的工况范围内,过热汽温达到设计值。

为防止过热器的磨损和结渣,过热器管全部采用顺列布置,烟速一般控制在5m/s左右。

为保证过热器管内有足够的蒸汽流速,三级过热器均采用单管圈结构,管子规格均为φ42×4。

三级(共五组)过热器均采用管吊管的悬吊结构,将整个过热器的重量,通过吊杆悬吊在顶部梁格上。

2.5 蒸发管束按锅炉蒸发吸热量的平衡,以及省煤器欠热设计和良好控制省煤器入口烟温的要求,特设置蒸发管束。

同时保证过热器入口烟温在650℃以下,壁温在430℃以下。

蒸发管束布置在第二烟道内,Ⅲ级过热器的前面。

蒸发管束的管子成倾斜状,以避免产生汽水分层。

蒸发管束与第二隔墙、后墙水冷壁组成水循环回路。

2.6 过渡烟道第二通道出口的烟气经尾部烟道进入省煤器。

过渡烟道为钢制烟道。

为了吸收锅炉的膨胀,在烟道上装有2个柔性三向膨胀节,烟道的钢板为碳钢,厚度为5mm。

2.7 省煤器省煤器布置在独立的第三烟道内,分上、下二级(共五组),烟气自上向下流动。

省煤器入口烟温在400℃以下,故采用内护板外保温的结构形式,便于支吊,简化结构。

省煤器管顺列布置。

为保证省煤器管内良好的流速,采用单圈结构,管子规格为φ38×4.5mm。

为防止省煤器的低温腐蚀,锅炉排烟温度≥200℃。

为防止冷态启动阶段的低温腐蚀,将省煤器的进水引入锅筒内的加热器进行加热,以提高水温。

2.8 蒸汽空预器因烟道空预器的壁温难以控制在露点以上,很容易引起腐蚀和造成堵灰,且烟道空预器使风道的布置复杂化,特别对容量较大的垃圾焚烧炉更甚,故我们未采用烟道空预器,而采用蒸汽空预器。

一次风蒸汽空预器加热空气至220℃,二次风蒸汽空预器加热空气至220℃。

2.9 锅炉范围内管道给水母管进入锅炉前分成三路,一路去锅炉,一路去一级喷水减温器,一路去二级喷水减温器。

锅炉给水口径为φ76×5,减温水管路口径为φ25×3,通过三只调节阀实现对锅炉给水和减温的控制。

锅炉装有各种监督、控制装置。

如各种水位表、平衡容器、水位报警器、紧急放水管、加药管、连续排污管和压力冲量等。

所有水冷壁下集箱设有定期排污装置。

锅炉的汽包装有二只PN6.3MPa、DN100弹簧安全阀,集汽集箱装有一只PN10Mpa、DN65弹簧安全阀,过热器各级上均设有温度测点——热电偶插座。

在锅炉各高点和最低点均设有放空阀和排污疏水阀。

为了监督给水、炉水、蒸汽品质,装设了给水、炉水、饱和蒸汽、过热蒸汽取样器。

2.10 锅炉本体的出灰第一、第二通道的烟灰和尾部的烟灰由灰斗收集,通过二个电动锁气装置和落灰管输入炉排出渣槽,随炉渣排走。

2.11 吹灰设备锅炉设置了有效的吹灰装置,采用脉冲式吹灰,因蒸汽吹灰有效性差,且烟气中水份的增加,对余热锅炉和布袋除尘器不利。

因此,我们采用了综合应用气体的动能、声能和热能进行除灰。

2.12 炉墙和密封炉膛炉墙为砌砖结构,其中需防磨防腐蚀部分耐火砖材质为高耐磨耐火砖,其余防磨部分材料为高耐磨浇注料。

其它均为常规材料,砖墙为支撑结构。

上部锅炉为膜式壁结构,因而均采用敷管炉墙。

尾部烟道为护板框外铺设保温材料结构。

下部炉膛用护板密封,上部锅炉本体密封采用膜式壁和炉体密封件密封,尾部为钢制烟道密封,各处穿管处均用特殊的密封结构。

上下部的结合处也采用特殊结构的密封。

2.13 膨胀中心为了使锅炉更加安全、可靠本锅炉设置膨胀中心,位于第二、第三通道的隔墙中心线,在不同标高点三圈刚性梁上设置了导向装置,使锅炉膨胀沿膨胀中心统一膨胀。

2.14 构架本锅炉构架为全钢结构,考虑了地震烈度对构架的影响。

为了抵抗水平力,在构架的不同高度设置了刚性平台。

2.15 平台扶梯平台扶梯均以适应运行和检修的需要而设置的。

平台与楼梯采用栅架结构,平台宽度和楼梯宽度为800mm或1000mm,扶梯坡度45°。

平台与撑架允许承受有效负荷为200kgf/m2,但同时受负荷的面积不得超过锅炉本体平台总面积的20%。

2.16 清灰由于焚烧垃圾易使低熔点的灰粘积在锅炉各受热面上,因此锅炉在运行6-12个月后,各个受热面包括烟气通道由人工进行全面的清灰,否则将严重影响锅炉的热力特性。

第三章焚烧炉主要技术指标1.焚烧炉和余热锅炉主要技术指标1.1焚烧炉主要技术指标2.设计工作参数4. 锅炉设备特性4.1 主要部件规格4.2 燃烧设计数据表:5. 主要辅助设备特性6.燃料特性6.1 武进区城市生活垃圾组份及物理性质表从上表可见,厨余将继续保持较高的比例,约占垃圾总量的2/3;橡胶塑料等包装废弃物将继续上升,预测到2010年将会达到1/4。

但由于厨余含量居高不下,垃圾的含水率将维持在偏高的水平,年均值将达到60%左右,垃圾的低热值将以下幅提高。

橡胶塑料、纸类的容量平均不到0.10t/m3,是造成垃圾容量低并占据填埋场库容的主要因素。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包装物(纸、塑料等)量明显增加。

市区垃圾平均容重约为0.35t/m3。

武进区生活垃圾容重,含水率,热值预测见下表,并以此作为进厂垃圾的设计依据。

6.2 武进区生活垃圾容重、含水率、热值预测7.汽水质量标准7.1 过热蒸汽7.2 给水第四章锅炉机组的启动1. 启动前的检查1.1 总则1.1.1 锅炉大修完毕后经全面检查、试验和验收,办理好移交手续,经总工程师(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同意方能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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