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慈善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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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申请表格
篇一:gipap患者首次申请表(cml、all)
诺利宁患者援助项目首次申请表
慢性髓性白血病(cml)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
患者姓名:
填表日期:
诺利宁患者援助项目
申请人医学条件确认表--(cml、ph+all)
备注:
1.此表必须由注册医生亲自填写,不得空缺,不得涂改。

2.首次申请的患者,此表有效期自填表日期起3个月。

再次申请的患者,此表有效期自填表日期起
6个月。

患者个人履历
患者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慈善总会格列卫患者援助项目
患者本人经济情况登记表
篇二:中华慈善
中华慈善总会全可利慈善援助项目
赠药患者联系卡
唯一号:
患者领药记录
﹡随访后请接收到全可利项目办随访审核通知后继续
发药
篇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xx)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xx)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行为,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法。

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
非营利活动:
(一)扶贫济困、扶助老幼病残等困难群体;
(二)救助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三)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四)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环境;
(五)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活动。

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慈善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慈善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慈善工作。

第七条每年3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第二章慈善组织
第八条本法所称慈善组织,是指依法登记,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组织。

第九条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已经设立的社会组织,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第十一条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形式。

第十二条慈善组织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组织形式;
(三)设立宗旨及业务范围;
(四)财产来源及构成;
(五)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六)内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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