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也是党内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规范干部的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基本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是关键,即对本职工作负责,也对廉政建设负责。
具体来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要求:(一)党委(党组)负总责。
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总责任人,要发挥好“一岗双责”作用,把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设责任和管理权限。
(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
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带头拒腐防变。
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组织调查,坚决不得搞违规违纪行为。
(三)机关党委的领导责任。
机关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核心,要发挥好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作用。
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机关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机关纪检监察体系,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问题。
(四)地方党委的领导责任。
地方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地方各级党组织的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地区全范围全过程上取得实效。
地方党委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地方干部的监督检查,提高廉政建设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党员干部的个人责任。
党员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单位,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党的纪律规定,不得以个人私利损害集体利益,不得以权谋私利,不得以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损害党的形象和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一、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应逐级报告、分级受理。
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受理下一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及本级各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
具体工作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部署情况;2、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三项任务以及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4、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及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5、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的情况;6、提拔使用干部的情况;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的情况;8、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9、责任范围内应该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党风廉政建设的综合情况定期于每年底前书面报告,专项工作视情况不定期书面报告,重大问题及时书面或口头报告。
(四)各级党组织不按本制度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不及时报告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取消其评选先进单位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党政第一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者的纪律责任。
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一)实施党风廉政谈话,要正视问题,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督促、告诫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时纠正不廉洁的行为和履行责任制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责任制。
(二)党风廉政谈话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对下一级及本级各机关、部门、单位党政第一责任人进行党风廉政谈话,并委托第一责任人对其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谈话。
党风廉政建设各种制度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党风廉政责任制一、井长、总支书记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者。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习集团公司、长平公司文件精神,并努力贯彻执行。
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修养,自重自爱。
四、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模范执行规定,做保持廉洁的表率。
五、要保持廉洁,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公用权利自用化,不敲诈勒索、贪污受贿。
六、不搞权钱交易,不吃请,不请吃。
不得行贿、受贿和索贿。
七、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用户服务,对用户不得蛮理,不得明示或暗示索取用户任何财物,为职工排忧解难。
八、管好人、财、物,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按正规手续办理一切业务工作,坚决不搞人情关系,保证企业不受损失。
九、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新居时不准大操大办,挥霍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更不准用公款操办和借机敛财。
十、实行民主监督,总支(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廉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不压制批评,不打击报复。
十一、积极推行井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每月公布一次。
十二、违犯以上条款的,直接责任者应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2、廉政守则一、学法、懂法、遵法,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恂私情,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勤政廉政,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严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义务,坚持原则,公事公办,不讲情面。
四、认真执行上级纪委规定的廉洁自律各项条款,不得违背。
五、管好人、财、物,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严格按照正规手续办理一切业务工作。
六、按照岗位作业标准开展工作,不超越自己的权限,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年盘点。
七、不权钱交易,不行贿索贿和受贿,不假公济私,不营私舞弊。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全体党员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廉洁自律,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做斗争。
二、共产党员要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不准参与赌博性或色情性娱乐等活动;不准诬告、侮辱、诽谤他人;不准虐待家庭成员;不准进行各种流氓活动。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三项制度”和“三项谈话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四、共产党员要自觉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
不得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五、党员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得讲排场,比阔气。
六、党支部要把党员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列入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工作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党员违反本制度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一、五个不许在廉洁自律方面,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做到:第一、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第二、不许“跑官要官”;第三、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第四、不许参与赌博;第五、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敛钱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二、十不准1、不准以任何名义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对违反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凡不够撤职处分的,一律免去现职。
2、不准在住所接受下属单位和干部职工拜年。
对违反规定的,予以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党员领导干部有借拜年之名行“跑官要官”之实的,要当即给予严肃批评,并及时报告组织。
3、不准参与赌博。
对违反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凡不够撤职处分的,一律免去现职。
4、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收受礼金和贵重物品。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一、党务公开制度1、党务公开的内容党支部当年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党支部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评议情况;党员受奖惩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先进评比情况;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党务公开的时间。
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
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
3、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有些党务内容还可采取民情访谈会等辅助形式公开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
二、政务公开制度1、公开内容:坚持“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除应保密的内容外,应对上级重大决策和政府工作思路、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使用、公共公益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进行公开。
2、公开形式: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采取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有线电视、广播、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3、公开时限:公开公示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
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4、公开的场所:在人员流动密集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栏。
三、财务公开制度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特制定财务公开制度。
1、成立财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局纪检组长任组长,工会、会计参加。
2、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3、设立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财务公开内容为:(1)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
(2)固定资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创收情况。
(3)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4)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5)社会和职工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
五、在每年年终要向全局干部汇报一年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六、办事公开制度1、局机关各科室,凡办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违反保密工作规定的情况下,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或有关部门公布相关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1、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制定本制度。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党支部领导班子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5)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
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一、完善请假制度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党政干部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廉政规定(一)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增强为政清廉的自觉性,并切实抓好分管单位和科室的廉政建设。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准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三)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
领导干部不得担任或兼任企业领导及担任名誉职务,不得利用职权为其亲友经商提供方便条件。
(四)退休干部的经商办企业问题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执行,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局党组审核,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五)领导干部家中婚丧嫁娶不得大操大办,禁止借外出开会、学习、疗养等名义公费旅游。
(六)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装修住房,不准建私房,不准转卖、出租公房。
(七)除政策规定外,领导干部不得用公款配备通讯设备,不得用公款为个人支付上网费用。
(八)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车改决定,遵守本单位车辆使用办法,不得动用公车办私事,不得以工作名义借用所管辖企事业单位车辆或变相报销用车费用。
二、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规定(一)全局职工要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把保持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作为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
(二)全局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准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不准乱收费、乱罚款。
(三)严禁机关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任何人不得担任或兼任企业领导及担任名誉职务。
(四)不得利用职权向基层和职工群众索要钱物,不得到所管辖的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准借布臵工作、业务检查之机敲诈勒索、以权谋私。
(六)工作人员要秉公尽责,不准利用职权向基层单位和个人索贿,不得为谋取私利而行贿受贿。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
根据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乡机关实际,经全体同志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一、要甘当公仆。
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要改进作风。
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积极热情接待;下乡应在职工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费;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
三、要清正廉洁。
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安排升学、就业、参军、提干、晋级;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小汽车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务公开。
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五、要严格考核制度。
平时的考核,由纪委负责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六、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一)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带头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维护党纪和法规的尊严;(三)不准把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四)勤俭节俭,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不准用公费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五)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不准乱写乱批条子,不搞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六)严禁假公济私,教育管好自己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
七、廉政规定:(一)六不准:1、不准接受宴请。
2、不准进出歌舞厅、桑拿等场所。
3、不准参与公款支付的消费活动。
4、不准受贿、索贿。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理论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
凡属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的不良作风。
三、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要全面向群众公开。
特别在征兵、税收、救灾粮款发放、计划生育等重点项目实施工作中要增强透明度,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对群众的意见或建议要虚心听取,正确的意见要主动研究处理,不正确的做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服工作。
四、不准行贿、索贿、受贿,不准收受下级以任何名义赠送的土特产品及其它礼品。
五、不准违犯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准弄虚作假、巧立名目,坚决杜绝挪用专项资金、救灾款、物的行为。
六、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干部下村工作一律便饭就餐,按标准交费。
七、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克扣、挥霍、侵占公私财物,不准以任何名义乱发钱、物或纪念品。
八、不准参与迷信、赌博活动或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九、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经发现和查实,视其情节给
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办事要公道正派,果断及时,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
根据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乡机关实际,经全体同志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一、要甘当公仆。
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要改进作风。
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积极热情接待;下乡应在职工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费;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
三、要清正廉洁。
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安排升学、就业、参军、提干、晋级;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小汽车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务公开。
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五、要严格考核制度。
平时的考核,由纪委负责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六、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一)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带头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维护党纪和法规的尊严;(三)不准把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四)勤俭节俭,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不准用公费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五)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不准乱写乱批条子,不搞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六)严禁假公济私,教育管好自己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
七、廉政规定:(一)六不准:1、不准接受宴请。
2、不准进出歌舞厅、桑拿等场所。
3、不准参与公款支付的消费活动。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也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切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地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项制度。
一、宣传教育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制度之一。
通过宣传教育,可以让广大农民了解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提高执政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
同时,宣传教育也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
二、监督执纪制度监督执纪制度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另一项重要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保持高度的敬业精神和纪律性。
同时,该制度还规定了严格的监督执纪程序和惩戒机制,以确保不法行为及时被发现和处理。
三、公开透明制度公开透明制度是保障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另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在决策、预算、招标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和公正。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及时解答群众关注的问题,加强社会监督。
四、严格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制度是保障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制度。
该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和分配,严格防止各类行业垄断、串通和腐败行为。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对集体经济、土地使用和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管理,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五、惩治腐败制度惩治腐败制度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
该制度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维护党和人民利益,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
同时,如果发现有不法行为,应及时报告,并保持公正。
此外,还应该加强对贪腐分子的惩治,确保不法行为得到及时的处罚。
总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项制度是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各级政府和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这些制度,切实将其贯彻到工作中,为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和社会和谐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一、研究制度(一)研究内容1、组织党员研究《党章》,中央、区、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研究,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研究《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和中央、区、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形式和方法1、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研究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研究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三、研究要求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构造干部职工集中研究,认真研究、XXX头脑、和“”重要头脑,研究法律律例,研究司法行政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研究纪律,自觉参加研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在会商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
4、在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暴丑。
1二、议事制度(一)议事程序XXX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和县残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由理事长召集的理事长工作会议或理事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请XXX主席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议事规则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会商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半的原则做出决定。
个人若有不同意见,允许保存,但必须服从和履行集体决定。
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半人的意见履行外,一般该当暂缓决定。
待进一步调查研讨,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
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
汇报内容及会商中的发言要作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白“同意”、“不同意”或作其他处置。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网站网址和电子信箱等。
2、行政执法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的程序。
3、涉及“三农”问题的有关政策。
4、举报、监督电话及领导信访接待日。
5、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四、应公开的事项,未能及时公布,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限时办结制一、政府各办公室(中心)及工作人员办理各项工作事项都应在限定时限办理。
二、各项工作事项办结时限要求:1、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转办、督查、督办事项,各承办室(中心)必须在督查督办规定时限内完成。
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办结时间的,承办室要在接件3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延长办结时间,但最多不超过原限时间的一倍。
2、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事项、乡党委会提出的决办事项、乡党政领导主持召开的工作性会议提出的决办事项及领导批示、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各承办办公室(中心)及承办人员要按时办结。
3、对来人或电话办理,询问和请示有关工作事项,凡能当场办理和答复的,要立即办理答复;需请示后才能办理答复的,待请示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答复。
对各村及乡直单位书面请示事项,各承办室(中心)在接到书面请示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需报请研究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2周内作出批复。
4、机关公文办理时限。
各室(中心)起草公文,应在领导批示时限内起草送领导签发;紧急公文应在当日起草送领导签发。
领导签发后的公文,党政办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印发;紧急公文当日印发。
党政办公室收到外部来文,应当日登记,一般公文在2个工作日内送领导批示后,及时送有关室办理;紧急公文、请示公文等应当日送领导批示,并送有关室按规定时限办理。
5、凡已明确办结时限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能提前的,应提前办结。
凡没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机关工作人员因办事效率低下,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经查实,一年内违反一次的,予以通报批评;违反两次的予以诫勉或离岗培训;违反三次的,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有效的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转变作风,维护党的光辉形象,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员防腐拒变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分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下:一、学习教育制度。
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认真实践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创先争优制度。
在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为此,所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对党员的教育寓于活动中,增强党员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国际主义、集体主义、法制纪律、公民道德观,提高党员队伍光辉形象。
三、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以取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制度。
严格党费的管理,积极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按期缴纳党费。
五、党籍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加强党籍管理,坚持做好政策性、原则性的工作。
六、党员廉政建设制度。
(一)、在党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正气,纠正不正之风;抵制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发扬党员的高风亮节精神,教育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中央保持一致,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于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所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
(三)、各支部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每半年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并根据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抓好落实。
党风廉建设相关制度
党风廉建设相关制度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党内监督,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端正党风,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等三个责任制清单。
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抓好责任制工作的计划制定和任务分解。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增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八小时外自律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四、不准在各种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义和变相形式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取和收受回扣;不准接受各类宴请。
五、不准以各种名义公费娱乐。
六、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时间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得从事有固定收入的业余兼职,不准利用自身影响和关系为配偶、子女、亲属经营性活动提供便利。
七、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八、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
不准利用职权到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借钱借物或无偿占用其财物。
九、全体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中,应自觉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规程和本局有关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公务回避等规定。
不得向当事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各种报酬或好处。
十、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领导必须带头执行和认真贯彻落实,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刻进行对照检查。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谋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应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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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区、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和中央、区、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形式和方法
1、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三、学习要求
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司法行政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
暴丑。
二、议事制度
(一)议事程序
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和县残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由理事长召集的理事长工作会议或理事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请残联主席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议事规则
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
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
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
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
汇报内容及讨论中的发言要作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确“同意”、“不同意”或作其他处置。
会议决定的事项,理事长应加强对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责成相关人员认真办理,及早办结,确保会议决定事项事事有人办,件件得落实。
三、廉洁制度
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
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廉政教育
2、要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
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
3、严禁收礼受贿。
严禁收受礼品、物品,违者根据在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严禁行贿受贿。
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
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
5、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
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行及其工作人员送礼,不允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授单位和个人馈送的礼金。
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6、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
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每半年召开一次。
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单位全体人员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
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5)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6)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7)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8)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9)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1、准备: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并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3、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
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五、民主监督制度
(一)党内民主监督的原则
1.人人平等的原则。
2.民主公开的原则。
3.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1.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原则。
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高度集中;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不准个人超越权限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党的决议;不准各行其是,不服从组织决定。
3.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忠于职守,反对官僚主义。
不允许脱离群众、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不许弄虚作假、欺下瞒上;要处事公正,不偏听偏信。
4.必须任人唯贤,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制度。
不许任人唯亲,违反干部标准和人事制度。
5.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
不许见利忘义、以权谋私、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不许贪图享受、铺张浪费,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不许追求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败坏共产主义道德。
6.必须勇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
不许对各种危害党的事业的言行听之任之,姑息迁就;不许为违法违纪人员说情,作伪证;不许纵容、袒护、包庇违法违纪人员;不许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三)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
1、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支部、小组的监督。
2.坚持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每年开展一次,由各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六、财务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坚持“公开理财,民主理财”,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
3、认真做好年终决算的编制和分析,根据上级核定的收支数与决算执行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增收节支的举措。
(二)收入管理
1、本会的一切收入由出纳人员办事。
2、本会所有收入包括往来款项,必须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准用“白条子”向单位、个人收费、不准私设“小金库”。
(三)支出管理
1、经费支出的审批
⑴各项支出应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由理事长一支笔审批。
⑵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购买和分发,其他人不得随意购买,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理事长审批。
2、经费开支规定:坚持“必要、合理、从简”的原则。
(四)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