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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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也是党内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规范干部的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基本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的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是关键,即对本职工作负责,也对廉政建设负责。

具体来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要求:(一)党委(党组)负总责。

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总责任人,要发挥好“一岗双责”作用,把党委(党组)的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建设责任和管理权限。

(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

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带头拒腐防变。

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组织调查,坚决不得搞违规违纪行为。

(三)机关党委的领导责任。

机关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核心,要发挥好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作用。

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机关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和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机关纪检监察体系,重点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问题。

(四)地方党委的领导责任。

地方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作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地方各级党组织的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地区全范围全过程上取得实效。

地方党委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地方干部的监督检查,提高廉政建设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党员干部的个人责任。

党员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单位,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党的纪律规定,不得以个人私利损害集体利益,不得以权谋私利,不得以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损害党的形象和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一、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应逐级报告、分级受理。

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受理下一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及本级各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

具体工作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部署情况;2、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三项任务以及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4、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及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5、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的情况;6、提拔使用干部的情况;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的情况;8、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9、责任范围内应该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党风廉政建设的综合情况定期于每年底前书面报告,专项工作视情况不定期书面报告,重大问题及时书面或口头报告。

(四)各级党组织不按本制度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不及时报告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取消其评选先进单位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党政第一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者的纪律责任。

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一)实施党风廉政谈话,要正视问题,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督促、告诫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时纠正不廉洁的行为和履行责任制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责任制。

(二)党风廉政谈话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对下一级及本级各机关、部门、单位党政第一责任人进行党风廉政谈话,并委托第一责任人对其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谈话。

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篇一: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黄石白马山学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为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措施,努力开创我校反腐倡廉新局面,为教育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特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籍管理、课程、办班、考试、学生转学、作息等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学校要开展的各种实验,必须是在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廉洁从教,严禁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严禁从事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经商活动(包括推销教学辅助材料、教具等)。

4、严格遵守学校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冶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依照《党章》,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具体规定: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党政干部集体决定,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坚持校务、党务公开,认真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在经费支出方面,严禁未经商议随意作出表态,否则引起一切后果,由表态者个人自己负责。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5、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党风廉政建设各种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种制度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党风廉政责任制一、井长、总支书记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者。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习集团公司、长平公司文件精神,并努力贯彻执行。

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修养,自重自爱。

四、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模范执行规定,做保持廉洁的表率。

五、要保持廉洁,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公用权利自用化,不敲诈勒索、贪污受贿。

六、不搞权钱交易,不吃请,不请吃。

不得行贿、受贿和索贿。

七、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用户服务,对用户不得蛮理,不得明示或暗示索取用户任何财物,为职工排忧解难。

八、管好人、财、物,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按正规手续办理一切业务工作,坚决不搞人情关系,保证企业不受损失。

九、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新居时不准大操大办,挥霍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更不准用公款操办和借机敛财。

十、实行民主监督,总支(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廉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不压制批评,不打击报复。

十一、积极推行井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每月公布一次。

十二、违犯以上条款的,直接责任者应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2、廉政守则一、学法、懂法、遵法,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恂私情,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勤政廉政,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严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义务,坚持原则,公事公办,不讲情面。

四、认真执行上级纪委规定的廉洁自律各项条款,不得违背。

五、管好人、财、物,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严格按照正规手续办理一切业务工作。

六、按照岗位作业标准开展工作,不超越自己的权限,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年盘点。

七、不权钱交易,不行贿索贿和受贿,不假公济私,不营私舞弊。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全体党员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廉洁自律,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做斗争。

二、共产党员要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不准参与赌博性或色情性娱乐等活动;不准诬告、侮辱、诽谤他人;不准虐待家庭成员;不准进行各种流氓活动。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三项制度”和“三项谈话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四、共产党员要自觉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

不得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五、党员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得讲排场,比阔气。

六、党支部要把党员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列入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工作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党员违反本制度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一、五个不许在廉洁自律方面,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做到:第一、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第二、不许“跑官要官”;第三、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第四、不许参与赌博;第五、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敛钱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二、十不准1、不准以任何名义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对违反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凡不够撤职处分的,一律免去现职。

2、不准在住所接受下属单位和干部职工拜年。

对违反规定的,予以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党员领导干部有借拜年之名行“跑官要官”之实的,要当即给予严肃批评,并及时报告组织。

3、不准参与赌博。

对违反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凡不够撤职处分的,一律免去现职。

4、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收受礼金和贵重物品。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一、党务公开制度1、党务公开的内容党支部当年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党支部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评议情况;党员受奖惩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先进评比情况;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党务公开的时间。

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

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

3、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有些党务内容还可采取民情访谈会等辅助形式公开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

二、政务公开制度1、公开内容:坚持“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除应保密的内容外,应对上级重大决策和政府工作思路、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使用、公共公益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进行公开。

2、公开形式: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采取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有线电视、广播、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3、公开时限:公开公示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

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4、公开的场所:在人员流动密集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栏。

三、财务公开制度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特制定财务公开制度。

1、成立财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局纪检组长任组长,工会、会计参加。

2、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3、设立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财务公开内容为:(1)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

(2)固定资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创收情况。

(3)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4)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5)社会和职工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

五、在每年年终要向全局干部汇报一年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六、办事公开制度1、局机关各科室,凡办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违反保密工作规定的情况下,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或有关部门公布相关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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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范文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范一、引言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与党内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确保党员干部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范,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进党的事业迈上新的高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范概述1. 廉政教育制度范: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深化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的意识。

2. 廉洁制度范: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包括党内监督制度、财务制度、任免制度等,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确保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履职尽责。

3. 纪律约束制度范: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制度,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和惩治腐败行为,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 组织机构制度范: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党委、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科学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朝着规范、科学、有序的方向发展。

三、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范细则1. 廉政教育制度范细则(1)加强党内廉政教育,建立全员参与的廉政教育体系,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专题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的意识。

(2)建立廉政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包括纪律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引导党员干部正确把握权力、做到廉洁奉公。

(3)建立廉政教育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行为进行评估,激励先进,惩戒违规。

2. 廉洁制度范细则(1)建立财务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对财务状况的监督和审计,防止贪污腐败现象发生。

(2)建立任免制度,规定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和调岗规定,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建立可信任制度,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表现进行认定,建立党委信任的机制,对表现出色的党员干部进行提拔重用,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XXXX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医院政风、行风建设及医德医风建设,切实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党内监督,进一步保持清廉党风,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依据《XXXX医院廉洁从业专项行动(2022-2025年)工作方案》《XXXX医院干部队伍作风持续提升工作方案》,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强调党委成员“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的同时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工作,按照组织分工,每半年向院党委汇报一次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的情况;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职工反映问题解决的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所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完成的情况。

(二)推行“党委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营造人人肩上有担子、身上有责任的联动格局。

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与医院高质量发展、群众服务满意度提升、医德医风建设和技术能力供给紧密结合,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医院业务工作达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齐头并进格局。

二、强化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要求(一)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

做到五个“用好”:用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用好干部教育培训考核机制,用好专题集中学习制度,用好红色资源党性教育,用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的良好机制,培根铸魂,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将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岗位教育、文化教育等全部纳入党员及中层干部日常学习、新入职职工岗前培训必修课内容,通过制度执行、办事流程、责任落实、考核评选等途径,培养全体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堵塞“假作为”的漏洞,让“橹起袖子加油干”成为常态,固化成风。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党政干部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廉政规定(一)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增强为政清廉的自觉性,并切实抓好分管单位和科室的廉政建设。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准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三)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

领导干部不得担任或兼任企业领导及担任名誉职务,不得利用职权为其亲友经商提供方便条件。

(四)退休干部的经商办企业问题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执行,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局党组审核,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五)领导干部家中婚丧嫁娶不得大操大办,禁止借外出开会、学习、疗养等名义公费旅游。

(六)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装修住房,不准建私房,不准转卖、出租公房。

(七)除政策规定外,领导干部不得用公款配备通讯设备,不得用公款为个人支付上网费用。

(八)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车改决定,遵守本单位车辆使用办法,不得动用公车办私事,不得以工作名义借用所管辖企事业单位车辆或变相报销用车费用。

二、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规定(一)全局职工要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把保持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作为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

(二)全局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准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不准乱收费、乱罚款。

(三)严禁机关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任何人不得担任或兼任企业领导及担任名誉职务。

(四)不得利用职权向基层和职工群众索要钱物,不得到所管辖的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准借布臵工作、业务检查之机敲诈勒索、以权谋私。

(六)工作人员要秉公尽责,不准利用职权向基层单位和个人索贿,不得为谋取私利而行贿受贿。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新修订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定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讨论。

二、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

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钢铁长城。

三、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原则,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五个不许”的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落实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清廉统计新形象。

五、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决不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意识。

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

二是完善制度。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三是加强监督。

每个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对照检查一次执行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并作为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必谈内容。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而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庄河市第四高级中学2013年3月。

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全文)2024

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全文)2024

引言概述:党风廉政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更好地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确保党的事业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

本文将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正文: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1.维护党的先进性2.增强党的执政能力3.加强党的自我监督4.提高党的形象和凝聚力5.推动党的事业发展二、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1.坚决反对腐败2.建立廉政机构和规章制度3.加强党风建设4.推进廉洁政府建设5.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三、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制度1.党的纪律检查制度a.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b.纪律审查和问责制度c.党的纪律处分制度2.干部选拔任用制度a.选拔任用干部的评估标准b.建立科学的选拔任用程序c.加强干部培养和轮岗制度3.财务管理制度a.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b.加强财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c.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4.对外交往管理制度a.明确党员和干部对外交往的范围和方式b.建立对外交往审核制度c.加强对外交往行为的监督和反腐败工作5.党内选举管理制度a.制定选举中的纪律要求b.加强候选人资格审查c.建立选举活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四、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路径1.加强法治建设2.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队伍建设4.加强宣传教育5.加强监督检查五、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措施1.加强规则执行力2.健全监督责任制3.加强党风建设宣传4.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能力5.加强党内教育和干部培训总结:通过建立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可以有效地促进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加强自我监督,提高党的形象和凝聚力,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同时,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从加强法治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推进。

只有加强保障措施,才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实施。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相信党风廉政建设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推进,为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范文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范文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范文三篇一、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为了建立起一支有高度廉洁意识的领导干部队伍,我们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

这项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防腐措施,将确保领导干部不会通过权力地位获利,以及确保公平、公正的管理决策。

这也是一个必要的措施,以确保领导干部的失职行为能被严肃追究。

该制度会确保领导干部恪守职责、清廉自律。

制度之下,领导干部将承担更多的责任并培养更高的廉洁度和自律能力。

我们需要制定更加详细和具体的制度以确保制度的完整性和结果。

二、建立严格审查制度为了防止领导干部的权力不当使用,我们需要建立一个严格的审查制度。

领导干部的工作需要经过严格审查,以保证真实、准确、权威性。

审核机制应该囊括所有领导干部的工作,从清查财产到审查领导干部的个人债务。

这个审查制度将增加领导干部的透明度,并保证他们的工作不影响公众利益。

该制度会推动领导干部的行政透明度,并帮助公众在掌握更多信息的情况下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决策。

同时,审查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措施,以防止领导干部的失职行为和不当行为。

三、建立廉政教育制度为了建立良好的党风廉政,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廉政教育制度。

廉政教育是防止领导干部腐败的重要手段,它将帮助干部们树立崇高的道德观,并提高他们的生活中的“自我管理”。

我们应该建立廉政教育者动员的体制,明确职责和责任,建立不同层面和内容的教育体系,通过不同的教育方式为广大干部提供不同的学习资源。

同时,廉政教育应该与领导干部选拔、考核和任用密切相关,这将增加领导干部的自我管理和自律能力。

廉政教育是推进党风廉政的必要措施之一,通过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我们将更好地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以上三项制度是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实施这些制度将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促进行政公正,维护民生利益,确保党和人民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权力监督制度权力监督制度是信任与监督的有机结合,是总体国家监督体系中保证权力不被滥用、损害人民利益、尽可能实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一、研究制度(一)研究内容1、组织党员研究《党章》,中央、区、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研究,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研究《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和中央、区、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形式和方法1、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研究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研究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三、研究要求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构造干部职工集中研究,认真研究、XXX头脑、和“”重要头脑,研究法律律例,研究司法行政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研究纪律,自觉参加研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在会商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

4、在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暴丑。

1二、议事制度(一)议事程序XXX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和县残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由理事长召集的理事长工作会议或理事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请XXX主席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议事规则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会商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半的原则做出决定。

个人若有不同意见,允许保存,但必须服从和履行集体决定。

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半人的意见履行外,一般该当暂缓决定。

待进一步调查研讨,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

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

汇报内容及会商中的发言要作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白“同意”、“不同意”或作其他处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第五条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部长。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

第六条党政组织责任(一)党支部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

(二)党政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负责人和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各部门责任(一)按照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部门责任制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5篇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5篇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5篇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2.建立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

3.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行追责问责机制。

4.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5.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廉政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6.加强思想防线建设,加强思想纯洁性教育,维护党的高度纯洁性。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强化廉政文化建设,推动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开展监管。

8.完善反腐败法规,强化立法监督,制定更严格的法规,加大腐败力度。

9.鼓励公众举报腐败行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畅通举报渠道。

10.加强干部自我约束,建立廉洁自律机制,实现廉洁自律和民主监督相结合。

11.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强化奖励,加强惩戒,推动纪律和规矩得以执行。

12.形成打腐败的合力,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社区监督。

13.制定少官多党、少金多义等制度,增加党内民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增强全党对廉政建设的认识和重视。

15.加强执纪审查机构建设,严格履行组织纪律审查职责,全面排查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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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本局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确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有关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心工作,坚持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健全惩防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城市管理执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依靠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机构各负其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掌管“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责任第五条局党组责任1、统一领导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和体系,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并付诸实施。

2、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廉洁从业规定,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督促本局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年度责任书。

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机关各科室、各基层中队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并对其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

4、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重要作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局机关党委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围绕局的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检查督促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派驻纪检组按区纪委要求,负责监督检查驻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按权限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协助、配合派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八条局各机关科室责任1、坚持一手抓城市管理执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市城管执法局的总体工作目标之中,实行两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了解和掌握所属人员的思想动态,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廉洁准则》等廉政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

3、建立和健全对所属人员的管理、监督、约束机制,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没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纪案件发生。

4、检查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对本单位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纪问题及时向分管局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章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第九条局长、党组书记责任1、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市城管执法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各基层中队正职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上级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掌握本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每年至少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二次以上。

3、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对管辖的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4、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和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组织开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

认真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条局领导副职、党组成员责任1、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机关科室和各基层中队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班子正职(主要负责人)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并抓好组织实施。

3、认真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至少二次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年底组织检查考核。

4、每年二次以上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制订防范措施。

经常督促分管单位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5、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参加分管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

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第十一条局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第十二条纪检组长要根据区纪委派驻机构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协调做好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驻在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并根据实际进行报告及处理。

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各科室、基层中队正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内容和要求是:1、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按照局的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2、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结合业务特点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及时解决队伍建设的问题。

3、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对管辖的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组织开好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

第四章检查考核第十四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由党组统一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进行。

局机关党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指挥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1、贯彻中央和上级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和组织实施的情况。

2、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的情况。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的情况。

4、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廉洁自律的情况。

5、各级组织和领导人员带头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亲自抓落实的情况。

6、对党员、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有关办事人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情况。

7、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8、组织实施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加强管理,标本兼治,源头防治腐败问题的情况。

9、对管辖范围内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10、对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及不作为等主要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等。

第十六条检查考核的实施。

要坚持日常检查考核与定期检查考核相结合,坚持单位自查考核与上级检查考核相结合。

日常考核要与领导班子考核、民主生活会、领导人员“述廉、议廉”、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检查、来信来访调查、案件检查、效能监察等结合进行。

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

局党组每年对局所属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或抽查,各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专题报局党组、纪检组。

局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或检查考核。

第十七条检查考核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开座谈会、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

第十八条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检查考核的情况与日常掌握的情况一并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反馈、通报,事后有关资料纳入干部考核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视情节轻重可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

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二十条领导班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集体责任。

1、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贯彻执行不力,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以至造成政治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2、对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部署,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不力,以至产生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3、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重视,对各项党风廉政制度不落实,对党员和领导人员要求不严格,对存在的党风廉政问题不研究不解决,以至产生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4、对局的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违反民主决策程序,造成决策失误,以致产生用人失察和市城管执法局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5、对群众来信来访不重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不关注,对群众中的不稳定因素不化解,以至发生群众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6、对执纪部门履行职责不支持,阻挠、干扰党风廉政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的。

第二十一条领导人员在责任范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的规定追究个人的领导责任。

1、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不清楚,责任内容不明确,责任意识不强,不能按要求把上级组织的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纳入工作日程中,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的。

2、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存在的党风廉政问题失察或纠正不力;对一些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对已经发生的违纪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干扰案件查处工作,或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3、对群众反映本单位、所属机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重视、不核实,以至造成恶劣影响的。

4、对责任范围内的人员发生违反党纪、政纪,在财务、审计、统计等方面弄虚作假,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负有领导责任的。

5、严重违反市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办案程序,超越职权擅自决策,给局造成严重损失的。

6、对分管单位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已发现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和解决,导致在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事件的。

7、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进行政纪、法纪教育,不严格管理,以至发生严重不廉洁问题的。

第二十二条实施责任追究要根据职责范围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

对负有集体责任的班子,要追究主要干部、分管干部和倡议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需要给予处理的,由局党组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调查核实,并提出追究责任的书面建议(检查考核期间,则由检查考核组提出),局党组、纪检、人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做出决定,并按有关手续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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