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的同工同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护士的同工同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制度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激发护士工作积极性,秉承“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同工同酬制度
1.为外聘护士建立人事代理关系,解决聘用临时护士的档案管理、技术职称评审考核、工资福利待遇调整等问题。
2.在护理人员队伍中实行“以岗定酬、同工同酬、绩效工资”的分配制度,同一岗位、同一职称、同样的技能就能享受同样的待遇。
3.同工同酬的条件:
(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二、福利待遇制度
1.医疗每位护士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护士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免费体检。
2.节日津贴每年的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三八妇女节医院在节日为员工发放过节加班费。
3.防暑降温费夏季享受医院给职工发放固定的防暑降温津贴。
4.娱乐活动为了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增加职工对医院文化的
认同感,医院根据员工建议组织各种娱乐、文体、郊游活动。
5.年休假每位护士可按照医院相关年休文件享受带薪休假。
三、护士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山西省社会保险局的有关管理规定,医院为每位护士购买“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制度
1.有获得与其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2.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3.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