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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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齐集团鑫鼎龙汇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组织管理及行政机构的设立,确保工作效果。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的部门与岗位设置、编制确定。
三、规定原则
(一)实用性原则。
适合公司的餐饮门店连锁经营、中央生产加工、中央仓储配送以及特许经营的特点要求。
(二)指导性原则。
明确公司组织规划设计的规范,指导公司进行组织规划设计。
(三)扁平化原则。
明确公司公司职能部门与各业务单位之间的管理层次关系为扁平化组织架构格局,以缩短公司各职能部门与业务单位特别是与门店之间的信息传递路径,提高工作效率。
(四)精简、高效原则
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时,均应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确保各项行政、业务指令能够通畅、高效;同时,要遵循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凡事要做透的公司理念,做到分工明晰、责任到人,杜绝出现
冗员情况。
(五)管控集权、业务分权制原则
财务、人力、厨务研发、信息建设、品牌核心文化五大模块由公司统筹规划建设,各业务单位执行。
各业务单位按照总部的规划标准执行实施过程中,除上述五大模块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总部相关部门的制度、规范要求实施和落实之外,可根据本业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的授权体系下,适度灵活调整处办一般性业务和一般性管理事务工作,如遇重大事务且无法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实施时,除非事情十分紧急均应当与公司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沟通,获准后方可落实实施。
四、规定内容
(一)权责
1、总经理对公司级组织架构设置方案提出提案,确立公司一级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报董事长核准;
2、各一级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公司组织级管理体系规定的范围内就本机构的组织管理体系设置(部门和岗位设置、岗位编制)提案,提报总经理核准。
3、人力行政中心对组织管理体系的设置提供意见和参考,并在董事长授权下对公司组织管理体系的日常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董事长对公司组织管理体系的宏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部门设置
1、总经理可根据管理需要和工作内容设置公司一级行政管理机
构。其中,公司各独立运作的职能部门以中心命名,各独立运营的业务单位以事业部命名。一级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需要设置和调整时需报经董事长核准。
2、各一级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人可根据管理需要和工作内容设置二级部门。公司各中心、生产物流事业部的二级部门以部命名,区域事业部的二级部门以店命名。
公司各中心、生产物流事业部的二级部门只作为二级职能部门,不作为二级行政管理机构,其负责人不具有业务、财务、人事方面的核决权;区域事业部的二级部门门店作为二级行政管理机构,其负责人在相应制度、标准框架下具有一定程度的业务、财务、人事方面的核决权;总部非独立运营的专业技术管理机构承担专业技术管理职能,不作为公司的行政管理机构,只能以室命名(如档案室)。
3、管理要求
(1)各一级行政管理机构为独立的受、发文单位。
(2)各一级行政管理机构对内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召开部门例会,保存运营管理资料。
(三)岗位设置与职务命名
1、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岗位,并统一使用规范的岗位名称。
(1)公司最高行政职务称谓为总经理。
(2)公司各中心负责人职务称谓为总监,各事业部负责人职务称谓为经理,职级高低不等同于职务高低,职级高低按照薪酬
制度根据能力及工作特性确定,职务高低根据管理需要确
定。
(3)因工作需要,总经理及各中心、事业部及门店设置助理职,协助总经理、总监、经理、店长开展工作或分管管理。
(4)各中心、生产物流事业部的二级部门负责人职务称为部长;
区域事业部的二级部门负责人称为店长,门店可根据工作模
块单元设置三级管理人员,职务称为经理。
(5)各一级行政管理机构岗位设置应随同岗位编制拟订,需由该负一级行政管理机构责人提出,报总经理核准;岗位设置调
整或名称更改时应履行同样的审批手续。
2、部门或岗位调整时,人力行政管理中心应对组织结构图、岗位图予以更新并重新发布。
(四)岗位编制
(1)各一级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人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计划,拟订部门人员编制,报总经理核准。
(2)随业务发展的需要,各中心总监、各事业部经理如果认为编制不足,可以提出增编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部门或岗位发生变动、部门或岗位职能职责发生变动时,由总经理组织相应部门拟定或修订部门职能或岗位说明书,人
力行政中心协助总经理组织实施。
五、各部门在公司正式行文中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部门名称、
岗位名称。
补充说明
本制度经董事长核准后即生效。
本制度拟订、修订及解释由公司人力行政管理中心或经由董事长授意的其他机构、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