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产交易相关税收政策(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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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税收政策

房产交易税收政策

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纳税事项一、个人转让房地产应缴纳的税种及标准综合规定1、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土地增值税的确定。

(1)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对个人转让商业用房等非居住用房,能够取得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评估价格的,扣除项目金额为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及与转让不动产有关的税金(3)对个人转让商业用房等非居住用房,凡不能取得旧房重置成本评估价,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金额为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及与转让不动产有关的税金。

(4)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3、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

(1)个人转让房地产,纳税人如能提供房地产原值的有效凭证(发票),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对其转让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不动产转让5%税率依据

不动产转让5%税率依据

不动产转让5%税率依据
不动产转让5%税率依据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 个人住房的转让: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个
人出售自己的唯一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享受5%
的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

具体条件是:个人出售自己的唯一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并实
际居住满五年,或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不满五年但该房屋
不经转让已取得您持有的住房时即有三年以上;既下述情况的个人住房,5%税率优惠不适用:(1)出售取得自然人遗赠的房屋;(2)出售取得
自己直系亲属出资建造的住房但享受了直系亲属名下住房的相应减免.
2. 商业、办公及其他非个人住房的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个人转让不动产时,除个
人住房以外的,按照1.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部分税率和税务
部门规定的5%税率有所不同。

总之,不动产转让的5%税率主要适用于个人住房的转让情况,而商业、办公及其他非个人住房的转让一般适用1.5%的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全文发布!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全文发布!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第五条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房屋买卖税收新政策

房屋买卖税收新政策

房屋买卖税收新政策一、收新政策 1、一手房屋交易契税:买新居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一般商品住所减半,即1.5-2.5%。

修理基金:按乘一定金额收取。

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详细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2、二手房房屋交易非一般住所契税要加倍。

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两年。

房本不满五年,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

目前我国充实性需求量还很大,如何削减政策影响呢?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方案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

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所有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事实上对充实刚性需求有一定的优待,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

营业税:一般住所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营业税,满5年免缴。

非一般住所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缴纳全额营业税,满5年以上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营业税。

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

(房屋原值普通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万分之十的印花税。

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

二、房屋交易期间需要哪些费用 1、交易过程中需交费用印花税:房价款的万分之五2、申办产权证过程中需交费用记下费、证工本费、印花税、契税、住所公用部分共有设备修理基金等3、入住过程中需交费用物业管理费及供暖费4、办理按揭须缴纳的费用保险费:财险保险费=总房款*年费率*年限系数。

保费一次性交。

5、办理公积金需缴纳费用(1)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 2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房地局: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按下列原则确定:(一)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三)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按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一)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二)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融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

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

2024房屋买卖税费详解 房屋交易税

2024房屋买卖税费详解 房屋交易税

2024房屋买卖税费详解房屋交易税一、房屋买卖需要交哪些税1、契税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3、营业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及其他附着物营业额的5%。

4、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5、教育费附加税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6、土地增值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7、房产税房产税是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房产余值和租金收入两种:①企、事业单位的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以房产评估值(没有房产评估值的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②其他单位(免税单位或房产管理部门)和个人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①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②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二、房屋交易税费包括哪些房屋交易通常情况下指的是房屋的买卖,此时需要当事人签订好买卖协议,同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而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交税的问题。

个人二手房交易地方税收政策指南

个人二手房交易地方税收政策指南

个人二手房交易地方税收政策指南一、个人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个人转让二手房涉及的地方税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

转让房屋的个人为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房屋交易的双方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一)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税目、税率个人转让房产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同时纳税人应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分别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为: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其余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按3%征收。

2、计税依据营业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其计税价格。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3、个人无偿赠与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房产交易,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税收优惠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 2 年(含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印花税1、税目、税率个人在房屋出售过程中所书立的合同、书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由双方分别按书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房屋买卖交易中的税费及费用承担规定

房屋买卖交易中的税费及费用承担规定

房屋买卖交易中的税费及费用承担规定在房屋买卖交易中,除了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外,买卖双方还需要承担各种税费和费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屋买卖交易中的税费及费用承担规定。

一、房屋买卖交易中的税费1. 印花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交易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税率根据房屋成交价格的大小而定,通常为房屋成交款的万分之一或千分之一。

2. 个人所得税:卖方在房屋买卖交易中获得的差价收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而定,根据房屋持有年限的长短不同,税率也会有所差别。

3.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房屋买卖交易时,卖方还需要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这两项税费的征收比例为房屋成交款的百分之七。

二、房屋买卖交易中的费用承担规定1. 中介费:买卖房屋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需要向房产中介公司支付相应的中介费。

一般情况下,中介费由买卖双方分别承担,具体比例可以协商约定。

2. 公证费:房屋买卖交易需要进行公证,买卖双方需要支付公证费用。

公证费用一般由买方和卖方各自承担一半。

3. 过户费:房屋买卖完成后,买方需要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这涉及到过户手续费。

过户费由买方承担,费用根据房屋成交价格的大小而定。

4. 律师费: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方和卖方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律师费用一般由买方和卖方分别承担。

5. 其他相关费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可能还涉及到如评估费、税务咨询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具体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承担比例。

总结: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卖双方除了需要考虑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外,还需要承担各种税费和费用。

其中,卖方需要缴纳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买卖双方需要支付中介费、公证费、过户费、律师费等。

具体的税费和费用承担规定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进行调整。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买卖交易中税费及费用承担规定的相关介绍。

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前,买卖双方应该了解清楚各种税费和费用的具体情况,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和规划。

个人转让房屋的税收政策

个人转让房屋的税收政策

个人转让房屋的税收政策概述个人转让房屋的税收政策是指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个人出售房屋所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

本文将对个人转让房屋的税收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两个方面。

一、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个人从各种来源获得的收入所需要缴纳的税费。

对于个人转让房屋所得的部分,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房屋的居住年限来确定。

如果个人持有的房屋居住年限不超过5年,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按照房屋转让所得额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某个人转让了一套房屋,房屋的转让所得额为100万元,则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

如果个人持有的房屋居住年限超过5年,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两档。

房屋转让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住房产权除外的其他房屋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

二、契税契税是指购买不动产、转让不动产和以其他形式取得不动产所有权所需要向国家缴纳的税费。

对于个人转让房屋来说,契税是个人需要缴纳的重要税费之一。

契税的税率根据转让房屋的性质、位置和取得方式来确定。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契税的税率通常为3%至5%之间。

例如,某个人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他人,房屋的市场价格为100万元,则个人需要缴纳的契税额度在3万元至5万元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个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首套房契税减免政策。

具体政策减免幅度和申请条件需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

三、其他事项1.个人转让房屋时,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2.对于个人转让房屋的行为,需要注重税务合规,不得逃避纳税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

3.在进行个人转让房屋时,建议个人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当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规定,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

个人所得税法律解读房地产交易的税务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律解读房地产交易的税务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律解读房地产交易的税务规定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房地产交易成为人们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

而在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所得税也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读房地产交易中的税务规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

一、房地产交易的个人所得税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个人在房地产交易中所得到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范围。

而这些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房屋买卖收入:个人通过购买、转让房屋所获得的利润属于交易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房屋出租收入:个人通过房屋出租所获得的租金收入,也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3. 房屋赠与收入:当个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予他人,被赠予人需要根据房屋评估价格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从房屋买卖款项中直接扣除应纳税款;二是个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 直接扣除方式对于房地产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卖方在取得买方支付的房屋交易款项时,需要直接扣除应纳税款。

具体扣除比例根据不同城市和房屋的性质而定,一般为房屋交易总价的1%至3%不等。

该方式的好处是减少了个人的纳税申报程序,但需要卖方承担起扣税的责任。

2. 自行申报纳税方式除了使用直接扣除的方式外,个人也可以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申报纳税的主要程序包括填写纳税申报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额并缴纳,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等。

自行申报纳税方式要求个人具备一定的财税知识,并承担申报税务的全部责任。

三、房地产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鼓励合法合规的房地产交易,税务部门也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以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1. 首套购房优惠对于首次购买房地产的个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或减半优惠。

具体的减免标准根据当地的政策而有所不同,一般适用于个人购买首套自住房。

2. 住房改善类支出抵扣凡是个人出售房屋所获得的利润,如果用于住房改善支出,如购买新房、装修等,可以对该利润部分进行抵扣,减少应纳税额。

个人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

个人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

个人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其实与房产相关的税种(包括交易双方、持有人在持有期间)比较多,归纳一下,有以下税种:增值税、相关附加(教育、城建)、契税、所得税(个人)、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以上仅属于房产类的税目就有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只是对于个人购买普通住宅来讲,有些税目是免征或不征的,所以大家不是太熟悉,比如土地增值税(简称土增);另外,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并不是交易时产生,而是在持有过程中需承担的税目。

要弄明白个人交易房产的税收政策,先要把以下几个问题弄明白。

个人相关房产分类说到与个人相关涉及房产的税目,不得不提一下个人生活用房的分类。

通常按居民生活用房通常可以分为二类:住宅类与非住宅类。

分类的根源主要是用房占地的性质。

目前我国土地使用性质可分为九类,具体如下:居住用地、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我们常见的有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

不同用途的用地,相应的使用期限也不同,其中居住用地70年(产权)、商业用地40年(产权)。

对于个人生活用房而言,只需要弄明白居住用地与非居住用地即可,当然他们的产权期限也是不同的(70年产权与非70年产权)。

所以,住宅类房产一般指70年产权的居住用地所开发的住房,而非住宅类房产一般指非70年产权的非居住用地所开发的非居住用房(不一定非居住用房就不能用来居住),这些都是在房本上看得到的。

住宅类用房的分类当然住宅类用房也是有分类的,按使用舒适度来分,可分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一般是满足居民刚性需求而建造的房屋,具有面积偏小、容积率较高、价格相对便宜的特点;而非普通住宅一般是满足居民改善用房而建造的房屋,具有面积大、容积率较低、价格较贵的特点,比如别墅、部分洋房、大平层等。

个人房屋交易相关税收政策说明

个人房屋交易相关税收政策说明

个人房屋交易相关税收政策说明一、个人住房交易中涉及范围:住宅和非住宅。

对房屋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典当等行为均纳税征收范围。

二、个人住房交易中涉及税种、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贵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 005]8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999]2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2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 01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等政策规定,个人住房交易中将会涉及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等这样八个方面税费及基金。

1、营业税:个人销售住房适用税目为“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个人销售房屋的税收政策

个人销售房屋的税收政策

个人销售房屋税收政策须知一、营业税个人销售房屋适用营业税税目为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自2005年6月1日起,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1、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房屋面积以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3、实际成交价格在同区域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含1.44倍)二、个人所得税1、计税依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税率:个人转让房产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3、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税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三条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三、土地增值税1、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对纳税人转让旧房未进行评估的,根据苏地税发(1999)087号文规定:对纳税人转让旧房可按转让收入的50%至80%作为扣除项目计征土地增值税(我省执行80%),即按6%的附征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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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赡养)关系证明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
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应当提交:
4
(1)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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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以下四类情形之一的,纳税人还应分别提交相 应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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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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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偿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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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缴税所需材料
0
0
0
1
2
3
1、房产证 2、网签协议、成交确认 单、确权图
3、评估报告
4、买卖双方身份证件
提供家庭成员(包 括本人、配偶、未 成年子女)身份证、 户口本、结婚证 (一式一份)
1.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2.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 书、公证债务文书。
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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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第一名 第三名
卖方
增值税及其附加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买方
契税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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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二手住房税率表
税种
税目
类别
条件
增值税
销售不动产
住房
2年以上(含2年) 不足2年
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超过五年 不满五年
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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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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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报送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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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个人二手非住房税率表
税目
计税依据 征收率
销售不动产 财产转让所得 产权转移书据
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
5% 1% 0.05%
土地增值税
计税价格
5%
增值税(市区、郊区、 矿区)
增值税
7%
增值税(县城、建制 镇)
增值税
5%
增值税 增值税
增值税
3%
增值税
2%
备注 适用于卖方
计税价格 免征
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
免征 免征 增值税 增值税 增值税 增值税 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 计 备注
5%
1% 1%
适用于卖方
7% 5% 3% 2% 1% 1.5% 1% 2% 适用于买方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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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
增量房税率
印花税
商品房 ≤90㎡ >90㎡
非住房


0.05%(合 同金额)
首套 1%
1.50%
契税 二套 1%
2%
4%
三套
3%(144平 及以下)
4%(144平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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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
教育费附加
房产交易买卖 双方涉及税种
个人存量 房交易
个人所得税、 土地 增值税、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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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房产交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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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
房屋继承
房屋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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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人为纳税人,缴纳 4% 的契税
赠与双方缴纳 0.05% 的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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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 0.05% 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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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差价缴纳契税
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与 二手房买卖算法一致
契税 印花税
房屋买卖
计税价格
4%
产权转移书据
计税价格 0.05%
适用于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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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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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房缴税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分户图原件及复印件 3、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买方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薄、 结婚证) 5、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 或个人婚姻 状况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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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交易相关税收政策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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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个人房产交易税收 二、交易所需材料 三、个人房产交易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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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房产交易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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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
增量房
存量住房
存量非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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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移书据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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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市区、郊区、矿区) 增值税(县城、建制镇)
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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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90平以下家庭唯一住房
90平以上家庭唯一住房
契税
房屋买卖
住房
90平以下家庭第二套住房 90平以上家庭第二套住房
144平以下(含144)
144平以上
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
计税依据 免征
妹的,提交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
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
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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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以下四类情形之一的,纳税人还应分别提交相 应证明资料:
无偿赠与非亲属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的,应当提交:
3
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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