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月缴纳标准表
咸阳2016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社保基数 女工生育保险 3574.08 社保基数 工伤保险 3574.08 五险单位总和 五险个人总和 五险单位个人总和 五险单位全年总和 五险个人全年总和 五险单位个人全年总和
13976.16元 工伤2016.7月恢复1%比例缴费,生育2016.1调整为0.5%缴费, 失业2016.7月恢复单 位2%比例缴费,个人1%比例缴费(以社保机构公布为准)
咸阳2016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社保基数 养老保险 2867 社保基数 失业保险 2145 社保基数 医疗保险 3575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单位金额 个人金额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单位金额 个人金额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单位金额 个人金额 单位比例 单位金额 单位比例 单位金额 20% 8% 573.4元 229.36元 1.0% 0.5% 21.45元 10.73元 6%+8元 2% 214.50+8元 71.50 0.5% 17.87元 0.5% 17.87元 845.09+8元 311.59元 1164.68元 1023
2016社保缴费标准武汉

2016社保缴费标准武汉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武汉。
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是指在武汉地区,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标准。
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对于职工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它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和企业的用工成本。
下面将详细介绍2016年武汉地区的社保缴费标准。
首先,2016年武汉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职工的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20%,合计28%。
而最低缴费基数为1579元,最高缴费基数为7895元。
这意味着,职工的实际缴费金额将根据自己的工资水平在这个范围内进行计算。
其次,2016年武汉地区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也是根据职工工资来确定的。
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8%,合计10%。
最低缴费基数为1579元,最高缴费基数为7895元。
这意味着,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也将根据自己的工资水平在这个范围内进行计算。
再次,2016年武汉地区的失业保险缴费标准是个人缴费比例为0.2%,单位缴费比例为1%,合计1.2%。
最低缴费基数为1579元,最高缴费基数为7895元。
这意味着,职工的失业保险缴费金额也将根据自己的工资水平在这个范围内进行计算。
最后,2016年武汉地区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相对较低,具体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来确定,一般是以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为基础进行缴费。
总的来说,2016年武汉地区的社保缴费标准是根据职工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都有一定的范围。
这些标准的调整对于职工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它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和企业的用工成本。
希望各位职工和企业能够根据最新的社保缴费标准进行合理缴费,确保自身的社会保障权益和企业的用工稳定。
长沙2016社保缴费标准

长沙2016社保缴费标准长沙市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已经确定,根据最新的规定,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将有所调整。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长沙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2016年长沙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具体来说,职工个人的养老保险费用是由个人工资的8%作为个人缴费部分,单位则需要缴纳20%的比例。
这意味着,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将有所增加,但同时也将享受更多的养老保障。
其次,长沙市2016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根据规定,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7%,缴费基数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这意味着,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也将有所增加,但同时也将享受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此外,长沙市2016年职工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也有相应的调整。
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缴费比例为1%,缴费基数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这意味着,职工的失业保险费用也将有所增加,但同时也将享受更多的失业保障。
最后,长沙市2016年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也有相应的调整。
具体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询。
总的来说,长沙市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将为职工提供更全面、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但同时,也需要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更多的社会保险费用。
希望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保险制度,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最新2016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及金额一览表6.16

下限上限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养老保险19%8%538.46226.724039.021700.64失业保险0.80%0.20%22.67 5.67170.0642.52工伤保险1.00%不缴费42.520.00212.580.00生育保险0.80%不缴费34.020.00170.060.00医疗保险10%2%+3425.2088.042125.80428.1631.60%10.20%+31062.87320.436717.532171.32养老保险19%8%538.46226.724039.021700.64失业保险0.80%0.20%22.67 5.67170.0642.52工伤保险1.00%不缴费42.520.00212.580.00生育保险0.80%不缴费34.020.00170.060.00医疗保险10%2%+3425.2088.042125.80428.1631.60%10.20%+31062.87320.436717.532171.32养老保险19%8%538.46226.724039.021700.64失业保险0.80%不缴费22.670.00170.060.00工伤保险1.00%不缴费42.520.00212.580.00生育保险0.80%不缴费34.020.00170.060.00医疗保险10%2%+3425.2088.042125.80428.1631.60%10%+31062.87314.766717.532128.80养老保险19%8%538.46226.724039.021700.64失业保险0.80%0.20%22.67 5.67170.0642.52工伤保险1.00%不缴费42.520.00212.580.00生育保险0.80%不缴费34.020.00170.060.00医疗保险10%2%+3425.2088.042125.80428.1631.60%10.20%+31062.87320.436717.532171.32养老保险19%8%538.46226.724039.021700.64失业保险0.80%不缴费22.670.00170.060.00工伤保险1.00%不缴费42.520.00212.580.00生育保险0.80%不缴费34.020.00170.060.00医疗保险10%2%+3425.2088.042125.80428.1631.60%10%+31062.87314.766717.532128.80★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保发〔一、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8%调整为27%。
2016年厦门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厦门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厦门外来人口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养老保险:按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缴纳14%,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企业缴纳4%,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按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缴纳2%,个人不用缴纳;工伤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缴纳1%(实行浮动费率),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社平工资的60%,企业缴纳0.8%,个人不用缴。
厦门居民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养老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社平工资的60%,不高于社平工资的300%,企业缴纳14%,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社平工资的60%;不高于社平工资的300%,企业缴纳8%,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工伤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缴纳1%(实行浮动费率),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社平工资的60%,不高于社平工资的300%,企业缴纳0.8%,个人不用缴纳。
厦门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参保对象险种本市户籍职工外来人员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事业单位城镇职工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3036.6—15183 1500 3036.6—15183 3036.6—15183 3036.6—15183缴费比例合计21% 21% 20% 21%2015.7-2015.12 20%2015.7-2015.12 2015.7-2015.1220% 20% 20%2016.1-2016.62016.1-2016.6 2016.1-2016.6单位13% 13% 全部由本人按月缴纳13%2015.7-2015.12 12%2015.7-2015.12 2015.7-2015.1212% 12% 12%2016.1-2016.62016.1-2016.6 2016.1-2016.6个人8% 8% 8% 8%医疗保险缴费基数3036.6—15183 3036.6 3036.6—15183 3036.6—15183 业主:以3036.6元为基数按10%计缴.本市户籍雇工:以个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计缴(雇主8%、个人2%)缴费比例合计10% 6% 10% 10%单位8% 4% 全部由本人按月缴纳8%个人2% 2% 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1500 1500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计缴≧1500 ≧1500缴费比例合计2% 1.5% 2% 2%单位 1.50% 1.50% 1.50% 1.50%个人0.50% ∕0.50% 0.50%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36.6—15183 3036.6—15183 ∕∕3036.6—15183缴费比例合计0.80% 0.80% ∕∕0.80%单位0.80% 0.80% ∕∕0.80%个人∕∕∕∕工伤保险缴费的对象、基数与比例(1)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行业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厦府〔2005〕356号)及费率调整的规定缴费;(3)市事业单位(指财政补助经费、经费自给及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比率由单位缴纳。
柳州2016社保缴费标准

柳州2016社保缴费标准柳州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重要城市,也是该地区的经济中心之一。
在柳州工作的职工们都需要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社保缴费标准,以便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柳州2016年的社保缴费标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柳州市的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2016年柳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每月35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每月3500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每月3500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分别为每月3500元和每年3500元。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柳州市职工的社保缴费比例。
根据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2016年柳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2%,单位缴费7%,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1%,单位缴费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负担。
再次,我们来了解一下柳州市职工的具体缴费标准。
以某职工的月工资为5000元为例,该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5000元×8%=400元,单位缴费为5000元×20%=1000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5000元×2%=100元,单位缴费为5000元×7%=350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为5000元×1%=50元,单位缴费为5000元×2%=100元。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柳州市社保缴费的缴纳时间和方式。
柳州市规定,社保缴费按月缴纳,缴费时间为每月的15日前。
职工的社保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至相关社会保障部门。
综上所述,柳州市2016年的社保缴费标准是按照一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来确定的,职工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以便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柳州市的社保缴费标准,做好相关的缴费工作。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试行办法缴费标准农村居民 人员 类别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1档268.62 180 48351.60 60周 岁以 下1档 223.85 12 2686.2 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 3档 161.17 180 29010.60 3档 134.31 12 1611.72 4档 107.45 180 19341.00 4档 89.54 12 1074.48 5档53.721809669.605档44.7712537.24城镇居民 人员 类别档 次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档 次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 1档 268.62180 48351.6060周 岁以下 1档 223.85 122686.2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说明:1、未满60周岁的人员只能缴纳当年的社保费,待年满60周岁时,才能按当年的标准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每年缴费金额都在逐步递增,但养老金也在递增。
2、趸缴总额式:一次性补缴金额=当年月趸缴额×(180个月—本人已缴月数)来定。
2016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合计金额(元/月) 缴费档次 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最低(40%) 403.4 325.7238.3223.95791.39 一档(60%) 605.2993.19二档(80%) 806.8 1194.79 三档(100%) 1008.61396.592016年度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表(仅供参考)2015年省平工资:60520.00元2015年市平工资:57480.00元(以2015年省平月工资40%2017元、2015年市平月工资60% 2874元保底为例)单位:元人员类别险种缴费基数(申报工资)缴费比例、总额其中:备注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一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17 27.0% 544.59 19.0% 383.23 8.0% 161.36 2017元保底医疗保险2874 8.5% 244.29 6.5% 186.81 2.0% 57.48申报工资按2874元保底大病补充2874 1.0% 28.74 1.0% 28.74 0.0% 0生育保险28740.5% 14.37 0.5% 14.37 0.0% 0失业保险2874 1.0% 28.74 0.6% 17.24 0.4% 11.496工伤保险28740.224% 6.44 0.224% 6.44 0.0% 0小计38.224% 867.17 27.824% 636.83 10.4% 230.34二类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同上同上31.224% 725.98 20.824% 495.64 10.4% 230.34 同上三类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同上同上24.224% 524.8 15.824% 351.94 8.4% 172.86 同上备注:1、如企业申报二类、三类人员,须提供参保人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2、成都10区6县4市内的户口均为一类。
2016襄阳社保缴费标准

2016襄阳社保缴费标准2016年,襄阳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对于广大职工来说,这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变化,影响着他们的社保缴费和个人权益。
为了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2016年襄阳社保缴费标准的具体内容,我们将在本文中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襄阳市人社局发布的文件,2016年襄阳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职工社会保险的基础,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则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失业和工伤时的权益。
对于养老保险,2016年襄阳市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8%,单位缴费比例20%,合计28%。
而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2%,单位缴费比例8%,合计10%。
此外,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1%,单位2%,合计3%,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承担,具体比例根据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具体缴费金额上,根据职工的月工资基数不同,缴费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以养老保险为例,襄阳市规定职工月工资基数的缴费上限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在这个范围内,职工的实际缴费金额将根据其具体的月工资基数来计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企业和机构来说,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也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举措。
对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他们也应当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便在将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总的来说,2016年襄阳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也是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我们希望广大职工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2016年襄阳社保缴费标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希望大家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共享社会保险制度带来的福祉。
五华县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3月7日

2243
0.5
╱
11.22
╱
11.22
生育保险
2243
0.5
╱
11.22
╱
11.22
失业保险
1210
0.8
0.2
9.68
2.42
12.1
合计
╱
23.1
10.2
542.63
244.92
787.55
注:1、社会保险可以跨地区、跨行业转移。
2、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每月缴费2408元×20%=481.6元,请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镇地税部门申报办理。
五华县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2016年3月~2016年6月)
险种
缴费工资下限(元)
缴费费率(%)
按缴费基数下限合计缴费金额(元)
单位
个人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合计
职工养老保险
2408
15
8
361.2
192.64
553.84
职工医疗保险
2243
6.3
2
141.31
44.86
186.17
补充险
╱
╱
╱
8
5
13
3、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每月缴费3738元×8.3%=310.254元。
4、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每月缴费3738元×6.3%=235.494元。
五华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五华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
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2015年7月-2016年6月)--0707

(年7月-2016年6月)
深户 以缴费基数2030元,参加综合医疗为例 项 目 缴费基 数 养老保险+地方 补充养老(限深 户) 医 疗 保 险 基本 综合 医疗 保险 住院
地方补充医疗
非深户 以缴费基数2030元,参加住院医疗为例 以缴费基数2030元,参加合作医疗为例
以缴费基数3632元,参加综合医疗为例
24.22 3.03 20.30 6.50 32.48 350.43 539.18
0.1% \ \ \ 1%
6.05 \ \ \ 20.30 188.75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小 合 计 计
制表日期:2015-7-7
注: 1、本市2014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648元/12=6054元; 2、综合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本调整为6054*60%=3632,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6054*300%=18162元; 3、深户、非深户最低缴费基数为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数2030 4、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6054元; 5、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2030元;
2030
2030
0.5% 0.1% 1.0% 0.48% 1.6%
30.27 6.05 20.30 9.74 32.48 362.74 557.55
0.2% \ \ \ 1%
12.11 \ \ \ 20.30 194.81
6054 6054 2030 2030 2030
0.4% 0.050% 1.0% 0.32% 1.6%
工伤0.2 失业1.6
单位承担 比例 14% 6% \ 0.2% 1.0% 0.2% 1.6% 金额 284.20 217.92 \ 7.26 20.30 4.06 32.48 566.22 821.56 个人承担 比例 8% 2% \ \ \ \ 1% 金额 162.40 72.64 \ \ \ \ 20.30 255.34 缴费基 数
2016年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表

2016年度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表保险种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业年金主体类别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职工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的19%缴纳;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2016年1至4月,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的1.5%缴纳;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农民工个人不缴纳;2016年5至12月,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的1%缴纳;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及退休(职)人员月养老金(退休金)之和的9%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另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退休职工按照缴费当期养老金或退休金)的0.5%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缴纳。
其中单位基准费率按单位行业风险类别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0.8%缴纳--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场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单位按从业人员(含业主)月缴费基数之和的12%缴纳,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缴费平均工资的8%缴纳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的20%缴纳;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的8%缴纳;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缴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按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的8%拨付;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缴纳国家机关-- --按工程项目造价参保-- -- 进城务工人员住院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10元,其中,用人单位缴纳7元,个人缴纳3元。
单位按工程项目总造价0.1%缴纳-- --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60%或50%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在职按5%缴纳,退休按4%缴纳;另按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成年居民个人每年缴费180元;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城市低保人员每人每年个人缴费90元,其中低保人员个人缴费由民政给予补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90元;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费60元;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含特教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其中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个人缴费由民政给予补助。
东营市2016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纳标准(附件3)

单位人员性质 缴纳险种 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大额医疗费救助 企业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单位 18% 6.5% 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人 员缴费时,缴纳险种的 60元/年 缴费基数必须统一。缴 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总 1% 额。但不能低于上年度 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不能高于300%。 2016年1月起最低缴费 0.2%-1.9% 基数暂按2900元/月, 最高暂按14300元/月。 1% 待省厅公布标准后,按 省厅公布的标准执行, 12% 已缴费单位,实行多缴 核减,少缴补齐。 6.5% 60元/年 个人 8% 2% —— 0.5% 2016年1月起,按照部《工伤 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缴 费申报时,重新核定新的工 伤保险缴费比例。 行业统筹 单位只缴 纳行业未 统筹险种 补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上 年度省均工资的4.5%缴纳 1月份一次性缴纳(含退休人 员) 备注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 医疗保险 大额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 8% 2% —— 补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上 年度省均工资的4.5%缴纳 在职人员随医疗保险一次性 缴纳,退休人员从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中扣减
2016年度长沙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715;2695基数)

2695
0.7%
18.9
*工伤保险
2695
0.5%
13.48
合 计
60%档
缴费金额1109.85
30.5%
822.02
10.7%
287.83
100%档
缴费金额1849.75
1370.03
479.72
备 注
①医大病互助2016年1月标准130元/人/年;②工伤保险费率按行业区分,最高可收取2%
2016年度长沙市社会保险缴费暂定标准
(省平工资4525元/月,6月份前预缴标准)
名 称
缴费基数(元)
60%档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养老保险
2715
20%
543.0
8%
217.2
医疗保险
2715
8%
217.2
2%
54.3
失业保险
2715
1.3%35Biblioteka 30.7%19.01
生育保险
2715
0.7%
19.01
*工伤保险
2715
0.5%
13.58
合 计
60%档
缴费金额1118.6
30.5%
828.09
10.7%
290.51
100%档
缴费金额1864.33
1380.15
484.18
备 注
①医大病互助2016年1月标准130元/人/年;②工伤保险费率按行业区分,最高可收取2%
2016年度长沙市社会保险缴费执行标准
[省平工资4491元/月,湘人社发(2016)29号]
名 称
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文件,2015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
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基数为2125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的60%确定。
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项目对象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3563-17817元(注1)20%8%10%2%1%0.5%1%0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3563-17817元个体业主缴付20%个人(包括业主)缴付8%个体业主缴付10%个人(包括业主)缴付2%个体业主缴付1%个人(包括业主)缴付0.5%个体业主缴付1%个体业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3563-17817元28%12% 1.5%1%0灵活就业人员3563-17817元28%1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注:1、2016年度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
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友情提示:1、4月7日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网址:https://)打印《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亦可持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打印。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16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请相关单位及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申报调整。
3、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6年4月1日起调整,并从2016年5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征收。
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等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及时按新的缴费标准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注入缴费卡内,以免对个人权益造成影响。
4、根据规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2016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
2016年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
4252 比例 0.5% 0% 0.5% 0% 0.5% 0% 0.5% 0% 0.5% 0% 缴费 21.26 0.00 21.26 0.00 21.26 0.00 21.26 0.00 21.26 0.00
生育保险
4252 比例 0.80% 0% 0.80% 0% 0.80% 0% 0.80% 0% 0.80% 0% 缴费 34.02 0.00 34.02 0.00 34.02 0.00 34.02 0.00 34.02 0.00
45(元) 社平工资60%:4252(元) 北京社会平均工资:7086元/月 单位:人民币 元
分类 总计
1362.04
1362.04
1356.37
1362.04
1356.37
医疗保险
4252 比例 9%+1% 2%+3元 9%+1% 2%+3元 9%+1% 2%+3元 9%+1% 2%+3元 9%+1% 2%+3元 缴费 425.20 88.04 425.20 88.04 425.20 88.04 425.20 88.04 425.20 88.04
缴费基数(最低)
外埠城镇职工
2016年7月-2017年6月北京市社会保险
缴费比例及金额一览表
行业:服务业 工伤费率:0.5%
社平工资40%:28345(元) 社平工资60%:4252(元) 北京社会平均工资:7086元/月 单位
类
项 本市城镇职工
别
目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本市农村劳动劳动力
表中数据重要通知链接:
1 《关于统一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2 《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
2016社保缴费标准苏州

2016社保缴费标准苏州
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苏州。
2016年,苏州地区的社保缴费标准有了一些调整,以下是具体的情况:
一、养老保险。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2016年苏州地区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8%,单位缴费比例20%,缴费基数为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二、医疗保险。
苏州地区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2%,单位缴费比例8%,缴费基数为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需要注意的是,苏州市实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政策,参保人员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由医疗机构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医疗费用。
三、失业保险。
苏州地区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0.5%,单位缴费比例1%,缴费基数为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单位按照参保人员的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具体比例和缴费基数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缴费标准仅为参考,具体缴费标准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为准。
同时,个人和单位在缴纳社保费用时,应当及时足额缴纳,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
综上所述,2016年苏州地区的社保缴费标准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社保费用,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和福利。
希望各位参保人员和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共同维护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余杭区2016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单位:元/月
雇工承担部分
合计 说明:1.失业保险农业户籍人员不缴个人部分; 2.2015年个体工商户社保缴费基数范围3225至12093。
金额(基数以 3225为例) 8% 258.00 2% 64.50 -3 0 0 0 0 0(农业) 0(农业) 48.38 /0.5%(非农) /16.13(非农) 10%(农业) 325.50(农业) 732.085 -/10.5%(非农) /341.63(非农) 1025.34(农业)、1041.47(非农)
2016年企业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单位部分
险种 缴费基 数 养老保险 以 医疗保险 单位在 大病救助 地税部 工伤保险 门申报 的工资 生育保险 总额为 失业保险 准 小计 合计 -金额(基数以 缴费基 2419为例) 数 14% 338.66 9.5% 229.81 --0.5%/0.8%/ 12.10/19.35 2419至 1.2% /29.03 12093 1.2% 29.03 比率 1.5% 36.29 -比率 9(非农)
说明:1.工伤保险比例以单位行业类别确定,基准费率为0.5%、0.8%和1.2%; 2.失业保险农业户籍人员不缴个人部分; 3.2015年企业社保缴费基数范围2419至12093。 公积金:1860-17302
532.18 278.19 3.00
2016年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雇主承担部分
险种 缴费基 数 比率 10% 9.5% -0.5% 1.2% 1.5% -21.7%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大病救助 3225至 工伤保险 12093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小计 金额(基数以 缴费基 3225为例) 数 322.50 306.38 -3225至 16.13 12093 38.70 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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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017年6月)
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分类 缴费基数(元) 缴费 比例 22% 最低月缴费 金额(元) 948.2 职工医疗保险 缴费 比例 8% 9% 2% 最低月缴费 行业 金额(元) 分类 344.8 387.9 86.2 5.5 824.4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六类 七类 八类 0.20% 0.40% 0.70% 0.90% 1.10% 1.30% 1.60% 1.90% 8.6 5.17 10.34 18.10 23.27 28.45 33.62 41.38 49.13 21.55 工伤保险 缴费 比例 0.20% 最低月缴费 金额(元) 8.6 生育保险 缴费 比例 0.50% 最低月缴费 金额(元) 21.55 失业保险 缴费 比例 1.00% 最低月缴费 金额(元) 25.86
农业户口人员不需缴 纳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机关 事业
4310 (工伤基数为4300) 4310
个人部分 合计
4%
172.4 1120.6
0.50%
12.93 38.79
单位部分 企业
职工月工资总额 (2586~12930)
14%
362.04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8%
206.88
0.50%
12.93
1.00%
25.86
个人部分 合计 个体 劳动者 合计 备注
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 (2586~12930)
8%
206.88 568.92
5.5 212.38 8% 270.16 5.5 275.66 机关事业医疗保险 9%单位缴费部分为公 务员补助基金 12.93
0.50%
12.93 38.79
3377~12930
18%
607.86 607.86
缴费基数由单位在 2586元至12930元之 间按实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