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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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物业标准

一级物业标准

一级物业标准摘要:一级物业服务标准I.基本要求-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急修半小时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II.房屋管理-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小区主出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

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III.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正文: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是衡量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I.基本要求一级物业服务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等级参考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等级参考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各等级参考标准(一)一级A等:1、住宅小区(或大楼)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用料上乘,整体环境优美舒适。

绿地覆盖率达到30%以上,有较大规模的园林小景,绿化物有专业人员养护,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

道路平整顺畅,使用高档电梯,水、电消防设施先进,保障及时、有效。

保养、检修记录齐全。

3、有良好的住户活动会所和先进完善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适用、方便。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与业主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

5、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

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并做好记录。

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6、小区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或示意图),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小区道路平整,有明显的车辆行走速度、方向、停放标志,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有效的引导,保持安全,以人为本。

7、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电梯厅、楼梯间至少每日2扫1拖(拖洗)1擦(扶手),楼内大堂洁净,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房屋共用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

8、供水、供电部门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或已按规定开展该项工作)。

9、管理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素质高,服务主动、热情、乐于助人。

10、环境、设施、服务等方面业主评价较高。

一级B等:有关项目略低于上述标准又高于二级A等的为一级B等。

(二)二级A等:1、小区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环境优美舒适。

绿地覆盖率达到25%以上,园林绿化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

道路平整顺畅,使用高档电梯,水、电消防设施先进,保障有效。

石家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石家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石家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一级)基础条件住宅区封闭;有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 35%以上(包括水面);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景致;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措施;有固定体育活动场(所)地。

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宣传公示栏。

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

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畅通,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一、管理服务等级:
(一)特级服务:
1、健全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实行分区管理体制,加强小区的整体形象管理和绿化环境的维护;
2、拥有规范完善的物业服务配套设施,实现小区安全等级的全面提升;
3、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实行事务性服务的标准化管理;
4、实行全方位的物业服务,包括安全、清洁、绿化、保洁、维修等服务;
(二)一级服务:
1、拥有完善的高效管理团队,实行科学的小区管理;
2、实行全天候常规性服务,提升小区安全等级;
3、对全体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4、实行全面的小区生活服务和投诉管理服务;
(三)二级服务:
1、建立健全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加强小区安保和清洁维护;
2、拥有基本的物业服务设施,提供基本的安全、清洁、绿化服务;
3、实行基本的物业服务和管理,保证物业服务和管理质量;
4、实行日常性服务,满足小区居民的日常需求;
(四)三级服务:
1、建立基本的物业管理制度,加强小区的清洁维护;
2、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机制,保护小区居民的财产安全;
3、实行基本的投诉服务,及时处理小区居民的问题;。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标准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标准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标准石家庄市作为河北省的省会城市,物业服务行业一直是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标准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物业服务行业提供指导和规范。

首先,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标准要求物业公司必须具备合法资质,拥有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并且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物业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以更好地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

其次,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标准要求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监控和防范。

物业公司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当加强对小区环境的管理,保持小区的整洁和美观,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另外,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标准要求物业公司要积极开展社区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融洽。

物业公司可以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义工活动等,丰富小区居民的业余生活,增强小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建议,保持良好的业主关系。

最后,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标准还要求物业公司要加强对小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小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物业公司要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时修缮损坏设施,保障小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总之,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标准对物业公司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为小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

希望各物业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标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城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石家庄市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指导标准

石家庄市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指导标准

石家庄市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指导标准服务等级〖〗一级基础条件〖〗住宅区封闭;有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景致;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措施;有固定体育活动场(所)地。

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宣传公示栏。

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

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实施办法,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市内五区和开发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指导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制定、调整公布辖区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指导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制定等级基准价要根据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利润率一般不应超过物业服务成本的10%。

每一等级收费标准的浮动幅度一般不应超过该等级基准价上下10%。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普通住宅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试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一)基本要求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

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 、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 、每年至少 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 80% 以上。

(二)房屋管理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 、每日巡查 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每日巡查 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石家庄市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石家庄市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石家庄市普通住宅区物业经管服务等级指导规范服务等级〖〗一级基础条件〖〗住宅区封闭;有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经管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景致;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M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M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措施;有固定体育活动场(所)地。

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宣传公示栏。

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房屋经管〖〗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经管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经管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经管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技术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经管;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规范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工程配套建设经管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技术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

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实施办法,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市内五区和开发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指导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制定、调整公布辖区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指导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制定等级基准价要根据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利润率一般不应超过物业服务成本的10%。

每一等级收费标准的浮动幅度一般不应超过该等级基准价上下10%。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普通住宅区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试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一)基本要求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 、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 、每年至少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 以上。

(二)房屋管理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 、每日巡查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每日巡查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石家庄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最终版)

石家庄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最终版)
3、服务接待中心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12小时,其他时间有值班人员,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回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设置楼宇管家等专属人员,每百户2-3人,楼内工作时间每天不少于12小时;具备移动现场办公系统,主要公共区域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7)单元门每天擦拭1次。
2、楼外公共区域:
(1)硬化场地、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定时巡视,发现污迹及时清理;
(2)绿地每天清理1次,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
(3)对区域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4)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健身设施等每天清洁1次,目视整洁;
(7)按相关规定进行承接查验工作;
(8)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对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等进行管理;
(9)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建立运行完善的标识系统;
(10)每年至少2次采取入户走访或业主座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服务工作调查,综合覆盖率80%以上,形成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规范收费。
6、实行酬金制的,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收支情况。
1、服务中心:小区设置客户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人员、岗位及现代化信息办公处理设备。
2、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系统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有物业服务经历,其他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按岗位统一着装并佩戴标识。
3、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有值班人员,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回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5)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后,及时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市区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试行分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市区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试行分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市区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试行分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2.11.26•【字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市区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试行分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内五区(高新区)物价局:为加强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优化物业服务收费环境,经研究并经省物价局同意,对市区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试行市、区两级物价部门分级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市区内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在《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服务指导标准一级(含)以上的,在实施收费时到市物价部门备案;一级以下的,到所在区物价部门备案。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备案。

物价部门在实施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管理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具体备案程序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办法的通知》(石价[2005]9号)规定执行。

每项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完成后,区物价部门要在3日内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报市物价局备案。

三、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区物价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的相关资料、数据必须归档管理,妥善保管,以备检查、查询。

四、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设置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牌,将收费标准、备案文号、价格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长期公示。

公示牌制式和内容由市物价局统一确定。

五、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六、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高层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

高层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90%。
(10)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和物业经营性收支情况
(11)广泛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房屋档案、日常管理等)
(2)对外来人员进入小区,通过对讲系统联系住户,决定是否放行。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巡逻岗:(1)保安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二小时巡查一次,重点部位(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楼层和地下车库)应设巡更点,在正常情况下到达每个巡更点的时间误差不超过二分钟,监控中心有巡更记录。
道路、场地等:循环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基本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并有记录。
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循环巡查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并有记录。
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循环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并有记录。
(7)电梯轿厢:每日擦拭、清扫一次以上;保持目视干净无污迹。
二、楼外公共区域
(1)道路地面、绿地、阴沟:每日清扫二次以上,目视地面、绿地清洁无杂物;明沟每周清扫二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广场地面砖每半月冲洗一次,全天候保洁。
(2)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
(2)接到火警、警情后三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一级)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一级)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一级服务)
XJJ056—2013
项目
服务内容与标准
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
1、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按合同约定和服务标准进行服务质量管控,运作规范,落实安防等各种措施和规定。相关标准和规定公开、公示;
2、建立服务人员岗位操作规程。各岗位分工清晰,职责明确;
3、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设定为四个等级,服务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一、二、三、四级。
4、草坪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生长正常,覆盖度应达到80%以上;2)无明显徒长、旱象;3)定期修剪;4)2年内施肥不少于1次;
5、绿篱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死株、断垄应不超过20%;2)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3)2年内施肥不少于1次;
6、立体绿化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无明显死亡枝、藤;2)每年施肥不少于1次;
3、物业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配备必要装备,服务意识强,服务主动热情,行为语言规范,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操作技能。
基本服务
1、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定进行承接查验并签订确认书,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
2、主出入口设有居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识;
8、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和绿地内的垃圾杂物应随时清理干净。
服务等级要求
1、乔木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栽(补)植成活率应达到85%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2)树冠基本正常,无明显旱象,有春秋季补植计划;3)每年适时修剪、施肥不少于1次;4)每年春、秋两季应对树干各涂白1次;5)古树名木及时填补树干的空洞,每年记录树木生长情况;
8、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设消防安全负责人,逐级逐岗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石家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一级)

石家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一级)

石家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一级)基础条件住宅区封闭;有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 35%以上(包括水面);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景致;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措施;有固定体育活动场(所)地。

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宣传公示栏。

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

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畅通,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试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一)基本要求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 、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 、每年至少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 以上。

(二)房屋管理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 、每日巡查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5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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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一级)
基础条件
住宅区封闭;有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 35%以上(包括水面);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景致;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措施;有固定体育活动场(所)地。

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宣传公示栏。

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

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畅通,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楼道灯,景观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8%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8、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一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

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

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有减速设施及禁鸣标志。

2、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进行巡逻,每天不少于12次,对住宅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巡查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住宅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
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管护好公共财物,包括消防器材及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住宅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拦、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住宅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一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0、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1、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绿化养护管理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无枯死、无树挂,适时修剪、疏密得当,有良好的观赏效果;树形符合自然特征,整形植物保持一定形状。

发现死树应在一周内清除,并随时补种。

2、草坪生长整齐,按时进行
修剪。

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烟头、纸屑等。

3、绿篱枝叶较茂密,超过平齐线10公分时应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当天清除修剪废弃物。

5、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6、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病虫害无明显迹象。

7、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

8、绿化地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综合管理服务
1、建立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语言规范、文明服务。

4管理人员8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5、广泛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

6、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

7、设置“服务中心”,公示联系电话,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8、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9、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85%以上。

并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

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

11、
建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台账,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定期公布维修基金缴存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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