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规划中的成都模式及重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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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模式及重庆模式

一、成都模式

1.发展过程

2003年成都市开始推进城乡一体化时,是以“三集中”作为主要思路的。所谓“三集中”,即“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走集约、集群发展道路,以工业化作为城乡发展的基本推动力量,带动城镇和二、三产业发展,创造转移农村节余劳动力的条件;农民向城镇集中,聚集人气和创造商机,农村节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为土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进一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在这种思路下面,成都市力推所谓“双放弃”的“置换”工程,即农民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然后由政府按耕地和宅基地分别给予补偿,并在城镇安排人均35m2的按安置价购买的住房。

与此同时,成都市大力开展“金土地”的土地整理工程(2005年开始),对农村土地进行整理,一是节余耕地,二是便于土地流转。“金土地”的土地整理不仅包括农地而且包括村庄,成都市称之为“拆院并院”工程,所谓“拆院并院”即将散居农民集中起来居住,“拆小院并大院”,这样可以形成更大规模的集中连片耕地。

到2011年底,以土地制度创新为基础,成都市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理项目,共向农村投入约350亿元(其中吸引社会资金100亿元),正是数以百亿计的资金进入农村,而在成都市建成农村新社区和聚居点1400多个,促进了近30万户90余万农民的集中居住,这些集中居住区的农民可以享受到水、电、视、讯、路、气、绿化、教育、医疗、娱乐等公共配套设施,极大地改善了生活环境,初步实现了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2.主要特点

增减挂钩:成都市推进全域建设的最重要政策工具是试图利用土地制度创新,尤其是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来达到“城乡统筹、重点在乡”的目标。

成都市对城市经营性建设用地搞了个“持证准用”,即凡是使用城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即要持有增减挂钩指标,指标从成都市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指标供给方只有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因此,指标费就按亩30万元购买,变成了所有使用城市经营性建设用地者必须额外支付30万元/亩的指标费。也就是说,市政府将高标准建设农民集中居民区的成本转嫁到了城市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者身上。

联建:成都市将灾后重建与土地制度改革结合起来,规定可以由社会资本进入与农户“联建”,也就是说,社会资本可以在农民宅基地上建房,农民出宅基地,社会资本出钱,联建的房子由农户与社会资本分享。

在青城山边上的大观镇村庄,因为地理位置好(青城山是中国道教圣地,是旅游和度假的好去处),社会资本借联建之机进入,是极好的商业机会,社会资本因此蜂拥而至,在不长时期,具有区位优势的大观镇茶坪村即通过“联建”不仅为农民建新房,极大地改变了农民的居住条件,而且极大地改变了村庄面貌,“联建”示范村的茶坪村也成为“明星村”。

大观镇茶坪村的“联建”,政府没有投资,农民也没有出钱,仅仅改变土地制度,允许社会资本借“联建”可以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而非《土地管理法》上只能申请国有建设用地),就搞好了灾后重建,甚至可以说是意想不到的高标准的灾后重建。

3.成都的改革经验带给我们三点启示

第一,除了国家征用农民土地,要允许在符合某些框架的条件下,农民自己使用土地。既可以指标交易,也可以实地资产交易。应该发明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第二个渠道,这样就会使得征地逐渐减少,交易的比例逐渐提高,等到条件成熟时再实现并轨,就可以实行城乡统一的土地机制。

十三届三中全会原则上提到,将来征地制度应该收缩到工业性用地上,非工业性用地,城市发展需要的大量的市场用地,商业用地,应该通过城乡交易的办法解决,政府维持交易的准则,提供交易秩序的维护。政府不应该作为土地交易里的一方非把农民的地低价买来转成国有土地,然后政府再拿去卖,这会导致大量的利益冲突。

第二,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明晰的土地转让权可以实现城市化密度的提高。因为整个的操作不会侵占耕地,只会发生位置移动,不会侵占农民的粮食生产用地。但是这需要相应的改革和社会监督跟上。为了防止中间发生问题,相应的改革应该透明化,公开化。从成都经验来看,用四个财力专门建立耕地保护机制是成都非常了不起的地方。首先是保护好耕地,其次是建设农村社保养老体系,然后加上对挂钩操作的检查,最后是形成媒体的监督。这样就既可以保证包括宅基地在内的新增用地的产权流动合法合理,也可以保证农地的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还通过重新配置土地的位置实现了城乡统筹。

第三点,在法制的框架下,还给农民土地转用的权利。土地是农民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资源。使用权是农民的,放弃使用权也是农民的权利。让农民自己议价,可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城乡差别在于城市人民的财产性收入的比例比农村居民的财产比例高很多,而农民并不是没有财产,只是过去实行的体制导致了农民有财产也不能获得收入。如果这一环解开,中国的农民不仅可以售卖农产品,打工,还可以获得城市化进程当中的土地权益,这会大大增加中国内需的厚度。

4.一些局限(贺雪峰:城乡统筹路径研究)

1、项目立项及审批制,使不能获得立项的农民被排斥在外。

2、因为高标准必须低速度,从而影响了成都市大部分农民从城乡统筹中获益的公平性。

3、因为以土地为媒介,就使得农民以至地方官员对土地有了一种错误认识。以前宅基地不值钱,现在出现了宅基地拜物教,从而导致在农村建设用地上过度做文章。

4、一个预料不到的后果是,农民既然可以在农村建房获得财产性收入,农民本已进城也在农村建房就造成了资源浪费。本已自动退出宅基地的农民,现在却又要回去建房。与此相关,“三集中”时是要让农民进城,而现在以土地为媒介的城乡统筹却让农民都留在了农村,这也许是成都市政策层近年提出建田园城市的迫不得已吧。

5、难以持续、全域建设不可能。

6、破坏规划。

二、重庆模式:地票交易

1.地票交易概述

2008年12月4日,伴随着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的挂牌成立以及地票的第一次公开拍卖,“地票”由此走进人们的视线,然而对于“地票”,许多人的理解依旧停留在“土地票据化”的初始概念范围之内,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地票概念进行厘清,并对重庆地票交易发展历程和运作模式进行梳理。

(一)地票概念厘清

地票,是指将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变成符合栽种农作物要求的耕地,经由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后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市国土房管部门发给等量面积建设用地指标凭证。这个凭证就称为“地票”。

概言之,地票是建设用地指标凭证的通俗说法,尽管目前尚未规定地票拥有者在城市建设用地拍卖中有优先权,但是地票仍被尊称为“土地VIP卡”。

地票交易,字面理解就是在特定场所对地票进行的买卖。现实中,因二级市场尚未成型,地票交易仅仅是指在农村土地交易所进行的一级市场地票拍卖。值得注意的是,地票交易仅仅是民间对指标交易的称呼,官方对于地票交易,仍称之为“指标交易”。

(二)重庆地票交易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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