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计量设计规程
天津市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天津市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天津市供热计量技术规程,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天津市供热行业的计量工作,提高供热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一、计量仪表选型与安装供热计量仪表的选型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的计量器具强制性技术要求和相关规定。
在选用计量仪表时,应根据用户的需求和供热系统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计量仪表。
同时,在安装计量仪表时,要注意其位置和安装环境,确保计量仪表的正常工作和数据准确性。
二、计量装置的维护和检定供热计量装置的使用寿命一般为十五年,为确保计量装置工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定。
维护工作包括清理计量装置、检查计量系统的密封性、检查计量仪表的电源和通信线路等。
检定工作则需要使用符合国家Metrological Law的标准设备进行检定。
三、计量数据的采集与处理供热计量数据的采集与处理是保证供热计量工作准确性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
计量数据的采集可以采用人工抄表和自动采集两种方式,根据供热系统的特点和用户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
采集到的数据需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反馈给用户。
四、计量数据的管理供热计量数据的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计量数据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知识,能够有效地管理计量数据。
计量数据要进行备份,并定期进行清理和归档,保证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可查询性。
同时,计量数据管理系统应具备权限管理功能,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私密性。
五、计量检查与核查为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定期进行计量检查和核查。
计量检查应根据供热系统的运行情况和计量装置的使用寿命进行,对计量装置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检测。
计量核查则需要使用符合国家Metrological Law的标准设备进行核查,对计量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和校准。
六、违法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故意破坏计量仪表、篡改计量数据、擅自改变计量装置等。
采暖分户热计量设计
采暖分户热计量设计一、热计量方式1、户用热量表方式:每户入户装置处设一表,每楼或几楼热力入口处设一总热表。
2、热分配表方式:户内每组散热器上设一热分配表,每楼或几楼热力入口处设总热表。
3、总热表方式:适用于公共建筑。
二、采暖系统形式1、户用热量表方式: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系统形式。
2、热分配表或总热表:垂直双管系统或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及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系统形式。
三、户内采暖管道布置方式1、下供下回水平双管式系统:户内供回水干管沿地面明装、或暗敷在本层地面下沟槽或垫层内、或镶嵌在踢脚板内。
地面上局部过门的管道暗敷于沟槽内。
2、上供上回水平双管式系统:户内供水干管沿本层天花板下水平布置。
3、水平单管跨越式系统:户内采暖干管沿地面明装、或暗敷在本层地面下沟槽或垫层内、或镶嵌在踢脚板内。
地面上局部过门的管道暗敷于沟槽内。
4、放射双管式系统或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户内管道暗敷在本层地面垫层内。
四、共用水平干管1、建筑物内各副共用立管压力损失相近时,各户共用的供回水水平干管宜同程式布置。
2、共用供回水干管,应设置于住宅的设备层、管沟、地下室或公共用房的适宜空间内,并应具备检修条件。
五、共用立管1、共用立管宜采用下供下回式,其顶端应设自动排气阀。
2、建筑物高度超过50m时,采暖系统及共用立管应根据水力平衡、散热设备承压能力以及化学管材的特性等因素进行竖向分区设置,并应考虑管道热补偿问题。
户内系统采用金属管道和散热器时,应保证各区采暖系统最低层最低点处散热器及化学管材的工作压力不大于0.8MPa。
3、除每层设分、集水器连接多户的系统外,一副共用立管每层连接的户数不宜大于3户。
4、共用立管宜设置于管道井内。
六、热力入口1、在保证各环路水力平衡和总体热计量的前提下,宜尽量减少建筑物热力入口的数量。
2、建筑物类型和围护结构相同、分户热计量装置一致且换热站或小区锅炉房的总热表作结算工具时,可几栋住宅设一总热量表,作为热费分摊的工具。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标准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标准摘要:一、引言二、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标准概述1.标准制定的背景2.标准的主要内容三、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具体要求1.热计量器具的选型与安装2.热计量数据的采集与处理3.热计量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四、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实施意义1.对节能减排的推动作用2.对供热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五、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供热行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为了提高供热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我国制定了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标准。
本文将对这一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二、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标准概述1.标准制定的背景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供热计量工作,提高供热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更好地推动供热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2.标准的主要内容供热计量技术规程主要包括热计量器具的选型与安装、热计量数据的采集与处理、热计量结果的分析和应用等方面的内容。
三、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具体要求1.热计量器具的选型与安装热计量器具的选型应根据供热系统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安装过程中,要保证器具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热计量数据的采集与处理热计量数据的采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数据处理时要进行合理的分析和校正,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3.热计量结果的分析和应用根据热计量结果,可以对供热系统进行优化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热计量数据还可以为政策制定和供热行业管理提供依据。
四、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实施意义1.对节能减排的推动作用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供热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
2.对供热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实施有利于推动供热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供热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五、结论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供热行业的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供热计量设计规程
牡丹江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征求意见稿)1总则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建设部《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城建[2006]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J860-2009)、《牡丹江市建设局关于对市区新建建筑实行供热分户计量的通知》(牡建政发[2008]168号),为在城市住宅中推行分室控温、分户计量,加快实现集中供热由按面积收费转变为计量收费,促进供热系统节能和用户行为节能,特制定本规程。
1.0.2住宅计量供热系统设计,应执行本规程。
同时还应遵循国家和我市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使计量供热系统安全可靠、节能降耗、方便适用、经济合理。
1.0.3本规程适用于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住宅、及住宅补建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
公寓、别墅、商住楼、集体宿舍等居住建筑的供热系统设计可参照执行。
2术语2.0.1计量供热系统热源、热力站及终端等均具有热量计量功能的供热系统。
2.0.2建筑物热力入口连接外网和建筑物内系统,具有调节、监测、关断等功能的装置组合。
2.0.3建筑物内系统自建筑热力入口起至分户墙之间的采暖系统。
2.0.4户内系统设置于住宅户(套)内的采暖系统。
2.0.5共用立管多层或高层住宅内,用以连接各层户内系统的垂直供、回水管道,区别于传统的连接各层散热器的户内立管。
2.0.6户间传热负荷由于户间隔墙及楼板间的温差而产生的热负荷。
2.0.7散热设备热负荷用于确定散热设备的热负荷,在数值上为供热设计热负荷与户间传热负荷之和。
2.0.8热力站热负荷用于确定热力站换热设备的热负荷,一般等于热力站供热范围内用户设计热负荷之和与室外管网热输送效率的商。
2.0.9锁闭阀需用专用工具方可开启,具有关断功能的阀门。
2.0.10散热器恒温控制阀与采暖散热器配合使用的一种专用阀门,可人为设定室内温度,通过温包感应环境温度产生自力式动作,无需外界动力即可调节流经散热器的热水流量从而实现室温恒定的阀门。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1. 引言供热计量技术规程是对供热系统中的计量设备、计量方法和计量要求进行统一规范的文件,旨在确保供热计量的准确性和公平性,为供热管理和供热费用结算提供可靠的依据。
2. 计量设备2.1 主要设备供热计量系统主要由以下设备组成: - 温度传感器:用于测量供热系统中的温度变化。
- 流量计:用于测量供热介质的流动量。
- 压力传感器:用于测量供热系统中的压力变化。
- 电能表:用于测量供热系统中的电能消耗。
- 数据采集模块:用于采集各种计量数据,并将其传输至数据中心。
2.2 设备安装•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供热系统的进、回水口处,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流量计应安装在供热介质进出口处,确保流量测量的准确性。
•压力传感器应安装在供热系统的关键部位,以实时监测系统压力的变化。
•电能表应安装在供热系统的电源输入处,记录供热系统的电能消耗情况。
•数据采集模块应安装在供热系统的控制中心,负责采集各种计量数据并传输至数据中心。
3. 计量方法3.1 温度计量采用温度传感器测量供热系统中的温度变化,计量方法如下: - 温度传感器应具有较高的测量精度和稳定性。
- 温度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应能够满足实际需求,且应有较好的线性度。
- 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选择在供热系统进口和回水口的合适位置。
3.2 流量计量采用流量计测量供热介质的流动量,计量方法如下: - 流量计应具有较高的测量精度和稳定性。
- 流量计的测量范围应能够满足供热系统的实际需求。
- 流量计应安装在供热系统进出口处,并进行合理的密封和固定,以确保测量的准确性。
3.3 压力计量采用压力传感器测量供热系统中的压力变化,计量方法如下: - 压力传感器应具有较高的测量精度和稳定性。
- 压力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应能够满足供热系统的实际需求。
- 压力传感器应安装在供热系统的关键部位,以实时监测系统压力的变化。
3.4 电能计量采用电能表测量供热系统中的电能消耗,计量方法如下: - 电能表应具有较高的测量精度和稳定性。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15
一、前言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15是我国建筑热工学会发布的关于供热计量技术的标准规范,该规程对供热计量的技术要求、计量设备和仪器的选择与应用、计量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该规程进行全面解读,以便更好地促进供热计量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二、规程的背景和意义1. 规程制定的背景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15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我国供热计量技术的应用,提高供热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并推动供热行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供热计量技术已成为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2. 规程的意义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制定对建设节能型社会和推动供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供热计量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监测和管控供热系统的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供热成本,减少环境污染,推动清洁能源的应用,促进供热行业的绿色发展。
三、规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 技术要求规程对供热计量技术的测量准确性、稳定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技术要求。
要求供热计量技术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测量准确性应满足特定的误差要求,且在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稳定可靠的状态。
另外,还要求供热计量技术应具有可追溯性,即能够追溯到国家或国际标准计量单位,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计量设备和仪器的选择与应用规程对供热计量设备和仪器的选择、安装和维护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包括用于测量热量和流量的仪表、传感器、数据采集系统等。
要求选择适用于供热系统的计量设备和仪器,保证其测量准确性和可靠性,且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安装和维护,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3. 计量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规程要求建设和管理供热计量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包括计量设备和仪器的选型、安装验收、定期校准和维护等。
另外,还要求建立健全的计量管理体系,包括监测和管控供热系统的能耗、管理计量数据、开展能源审计等,以提高供热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和运行水平。
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
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天津市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天津市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津政热办[2001]53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我市新近颁布的《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建科[2001]53号),加快推进我市集中供热产业的现代化水平,提高住宅集中供热的质量,强制淘汰不符合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质量低劣的供热建筑材料。
同时为严格供热建材产品市场的管理,保证我市供热改革事业的顺利进行,针对目前我市供热建材市场上品种繁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市场竞争无序的现状,对现行供热材料市场进行统一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使之更加规范我市供热室内采暖系统设计和设备材料选型、整顿供热建材市场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望全市各供热企事业单位、各开发、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各材料生产厂家严格遵照执行。
1、室内采暖系统的设计设备材料的选型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29-26-2001《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必须按单户分环、单户计量的形式进行设计和选选型。
2、散热器必须选用非铸铁散热器,严禁选用钢制及钢制及钢制串片散热器,可选用铜管铝翼和带防腐的铝合金的散热器。
3、散热器自立式恒温阀和户内热表、热分配表宜选用进口产品,如选用国产产品,必须经市供热办委托的专家组进行审查认可后,方能选用。
4、三通锁闭调节必须选用同时具有锁闭和调节两种功能的合格产品。
5、建筑物内共同用立管严禁使用冷镀锌钢管及各种黑发管,用于户内供暖系统的供、回水管道,一律使用塑料管材,如:交联铝塑复合管(XPAP),三型共聚丙烯管(PP-R),其中PP-R管的生产原料一律要求使用进口原料,管使用温度应满足采暖设计温度要求。
6、连接管件一律采用与管村生产厂家一致的同一品牌的产品。
7、各单位在采购塑料管材管件生产厂家的原料进货、生产设备、成品质量进行随时跟踪掌握,要求生产厂家对每批产品均提供原料产地证明、进口原料和成品必须提供进口报关单、海关材质检验单。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111066-2014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111066-2014的深度解析一、引言在现今的社会,能源的使用和管理已经成为了每个国家都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
特别是在供热行业,如何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提高供热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北京市出台了《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111066-2014》,以下简称《规程》。
本文将对《规程》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二、规程背景与意义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供热需求不断增长,传统的供热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一方面,传统的供热方式能源利用率低,浪费严重;另一方面,传统的供热方式无法根据用户需求进行精确调节,导致用户满意度低。
因此,出台《规程》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步。
《规程》的实施,不仅可以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浪费,还可以提高用户满意度,推动供热行业的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和规定《规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规定:(1)供热计量设计原则:强调了供热计量设计的重要性,提出了“公平、合理、透明”的设计原则,要求供热计量设计应充分考虑用户需求,保证用户的合法权益。
(2)供热计量设备要求:规定了供热计量设备的技术要求,包括设备的准确性、稳定性、耐用性等,确保设备能够在各种环境下正常运行,提供准确的计量数据。
(3)供热计量数据管理:要求建立供热计量数据管理系统,对计量数据进行实时采集、传输、分析和存储,以便对供热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4)供热计量收费方式:提出了按照用热量收费的收费方式,以鼓励用户节约用热,提高能源利用率。
同时,也考虑了用户的支付能力,设定了合理的收费标准。
四、规程实施的问题与挑战尽管《规程》的出台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1)设备采购与更新成本:实施《规程》需要采购和更新大量的供热计量设备,这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或企业来说可能是一个负担。
因此,如何在保证设备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和更新成本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是指在供热系统中,为了保证热量计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标准。
这些规范和标准涉及到供热计量的各个环节,包括热量计的选型、安装、调试、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相关内容。
一、热量计的选型热量计是供热计量系统中最核心的部件,其准确性和稳定性直接影响到供热计量的精度和公正性。
因此,在选型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热量计的测量范围、精度、稳定性、抗干扰能力、适用环境等。
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热量计,如涡街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电磁流量计等。
二、热量计的安装热量计的安装是保证供热计量准确性的重要环节。
在安装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安装位置应选择在流量稳定、流速均匀的地方,避免管道弯曲、分支、死角等影响流量的因素。
2. 安装时应保证热量计与管道的垂直度和水平度,避免安装不平或倾斜导致测量误差。
3. 安装时应注意热量计与管道的连接方式,避免漏水或渗水现象。
三、热量计的调试热量计的调试是保证供热计量准确性的关键环节。
在调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调试前应对热量计进行预热,使其达到稳定状态。
2. 调试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流量范围和流量点,进行多点校准。
3. 调试时应注意热量计与管道的连接是否牢固,避免漏水或渗水现象。
四、热量计的维护热量计的维护是保证供热计量准确性和稳定性的重要环节。
在维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定期对热量计进行检查和清洗,避免积尘、杂质等影响测量精度的因素。
2. 定期对热量计进行校准和调试,保证其测量精度和稳定性。
3. 定期更换热量计的电池和密封圈等易损件,避免因易损件老化而影响测量精度。
五、热量计的管理热量计的管理是保证供热计量公正性和规范性的重要环节。
在管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建立健全的热量计档案管理制度,对热量计的选型、安装、调试、维护等环节进行记录和管理。
2. 定期对热量计进行检查和核查,保证其测量精度和公正性。
计量供热系统技术规程
计量供热系统技术规程
计量供热系统技术规程
1. 规程目的
为了确保供热系统的计量准确、可靠、公正,保障用户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程适用于各类供热系统的计量工作。
3. 计量准确性
3.1 计量方式应采用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的计量器具,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定和校准。
3.2 供热系统应划分为合理的计量区域,并在每个计量区域内设置计量表计。
3.3 计量表计应具有足够的精度,且应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
4. 计量管理
4.1 供热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计量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计量管理。
4.2 计量数据应及时记录、报送,计量表计应定期清零。
4.3 对于出现故障或损坏的计量表计,应及时更换或修复,并进行检定和校准。
5. 计量收费
5.1 计量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应公示并向用户进行说明。
5.2 计量收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调整或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6. 纠纷处理
6.1 对于用户对计量数据存在异议的,供热企业应及时安排检定和校准,并解释说明计量方法和费用的组成。
6.2 对于用户提出的计量纠纷,供热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处
理,并及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
7. 附则
本技术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国家标准】DB11 1066-2014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
本规程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条文的解释。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北京市建筑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绿色建筑研究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2 号,联系电话:88042132)。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附录 A 塑料管的选择.......................................................... 11
A. 1 管材特性和使用条件级别 ........................................................ 11 A. 2 塑料管系列(S)值 ............................................................. 12 A. 3 塑料管公称壁厚 ................................................................ 12
计量供热系统技术规程
计量供热系统技术规程计量供热系统技术规程一、总则本技术规程是为规范计量供热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与维护,保证供热系统能够正常、安全、高效地运行,确保用户的供热质量,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计量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
二、术语1、供热计量表:用于计量热能的仪表。
2、温度传感器:用于测量水的温度的传感器。
3、热量流量计:用于测量热水流量的仪表。
4、供热站:将能源输送到用户的设备。
5、用户热站:用户接收能源的设备。
6、道路:热能输送的路线。
7、阀门:用于控制热能输送的设备。
8、热水泵:用于输送热能的泵。
9、计量集中器:用于集中管理计量点,实现远程抄表等功能的设备。
10、计量系统:包括计量表、温度传感器、热量流量计、供热站、用户热站、道路、阀门、热水泵、计量集中器等设备的集合体。
三、计量供热系统的设计和安装要求1、供热站的布置应符合以下原则:(1)与输送能源的管道相连的设备应位于同一供热站内;(2)供热站内的各设备应合理布置,易于操作和维护;(3)供热站内应设有防水、防潮措施;(4)供热站内应设有通风、排烟措施。
2、用户热站的布置应符合以下原则:(1)用户热站与用户之间的管道应尽量缩短;(2)用户热站内的各设备应合理布置,易于操作和维护;(3)用户热站内应设有防水、防潮措施;(4)用户热站内应设有通风、排烟措施。
3、计量表应符合以下要求:(1)计量表应符合国家计量法及相关标准规定;(2)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和长期稳定性;(3)计量表的类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温度传感器的要求:(1)应具有良好的线性性,灵敏度、稳定性好,符合国家标准规定;(2)温度传感器应位于供、回水管的合适位置。
5、热量流量计的要求:(1)应选择量程合适的热量流量计;(2)热量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标准规定,同时应避免安装在通风口、水锤区、压力降低区等位置。
四、计量供热系统的调试要求1、在系统调试前,应对各设备进行检查和试运行。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河北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河北
根据您的要求,以下是河北省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一些主要内容:
1. 测温设备:供热计量系统应配备可靠精确的温度测量设备,常用的有温度传感器、热电偶、红外线测温仪等。
2. 流量测量设备:供热计量系统应配备可靠准确的流量测量设备,常用的有涡轮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电磁流量计等。
3. 压力测量设备:供热计量系统应配备可靠准确的压力测量设备,常用的有差压变送器、压力传感器等。
4. 温度、流量和压力传感器的安装: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安装,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5. 数据采集系统:供热计量系统应配备数据采集设备,能够实时采集温度、流量、压力等数据,并将其存储和传输至计量管理系统。
6. 计量管理系统:供热计量系统应具备计量管理软件,能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存储,并生成相应的计量报表。
7. 计量器具的维护与检定:供热计量系统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定,确保其测量准确性和一致性。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介绍,具体的河北省供热计量技术规程还需要参考相关法规、标准和指南进行详细了解。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的通知-津建设〔2017〕372号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
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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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的通知
津建设〔2017〕37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保障我市集中供热质量,继续推进计量供热发展,促进节能降耗,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供热办公室等单位按照市建委《关于下达2016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6〕447号)要求,修订完成了《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
2017年6月,经市建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DB/T29-26-2017)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原《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DB29-26-2008)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或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至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和天津市供热办公室。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和天津市供热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7年9月25日——结束——。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1. 引言供热计量技术是指利用计量设备对供热工程进行能量计量的技术。
它可以帮助监测和管理供热系统的能源消耗情况,为供热企业提供科学依据,以便合理调整供热策略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本技术规程旨在规范供热计量技术的应用,保证供热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术语和定义•供热系统:指用于供应建筑物的采暖和热水的系统,包括锅炉、暖通设备、管道等部件。
•供热量:指通过供热系统向建筑物内部传递的热能。
•供热计量设备:用于对供热系统的供热量进行计量的设备,如热量表、温度传感器等。
•供热计量点:指供热系统中用于采集供热量数据的点位,如主管道进口处、回水口等。
•供热计量数据:指供热计量设备采集到的供热量和相关参数的数据。
•供热计量管理系统:用于对供热计量数据进行采集、传输、处理和管理的系统。
3. 供热计量技术规范3.1. 供热计量设备选型供热计量设备应根据供热系统的特点进行选型,满足以下要求:1.准确度要求:供热计量设备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供热计量的精度要求。
2.长期稳定性:供热计量设备应具有较好的长期稳定性,能够在长时间内保持准确度。
3.抗干扰能力:供热计量设备应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能够在复杂的供热环境中正常工作。
4.安装便捷性:供热计量设备的安装应简便快捷,不影响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供热计量点设置供热计量点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选址合理:供热计量点的选址应在供热系统中能够准确反映供热量的位置,避免盲点和死角。
2.测量准确性:供热计量点的测量准确性应符合计量设备的要求,避免误差引起的能量计量偏差。
3.安全可靠:供热计量点的设置应考虑供热系统的安全要求,避免对供热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3.3. 供热计量管理系统供热计量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数据采集:能够对供热计量设备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和存储。
2.数据传输:能够将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上位机或云端服务器,方便数据处理和管理。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一、引言供热计量技术规程是为了对供热系统进行能量计量、数据采集与分析、计量器具及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保证供热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
本文档旨在提供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相关内容,以便供热系统管理者和工程人员参考使用。
二、技术要求1.计量器具的选用供热计量系统中的计量器具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并取得合法计量检定证书。
计量器具的型号应与监控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兼容。
2.计量点的设置供热计量系统中的计量点应具备以下特点:位置明确、严禁私拉乱建,且容易监测和维护。
计量点的设置应考虑供热负荷变化、管路的复杂性以及设备的安全性。
3.数据采集与传输供热计量系统采集的数据应包括供热量、流量、温度等参数。
数据采集设备应具备稳定的传输性能,能够将数据传输给数据采集系统。
4.数据处理与分析供热计量系统应具备数据处理与分析功能,能够进行数据的存储、展示、分析和报表生成等操作。
数据处理与分析结果应准确、可靠,并能及时反馈给管理者。
5.能耗监测与分析供热计量系统应具备能耗监测与分析功能,能够对供热系统的能耗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通过对能耗数据的分析,可以优化供热系统的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6.计量数据管理供热计量系统应具备计量数据管理功能,能够对计量数据进行存储、查询和归档。
计量数据的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设备维护与管理供热计量系统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应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三、应用场景供热计量技术规程适用于各种供热系统,包括集中供热系统、小区供热系统、工业供热系统等。
不同类型的供热系统在计量技术和监控管理上可能存在差异,但需要遵循本文档中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四、总结供热计量技术规程是对供热计量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指导文件,可以确保供热系统能量计量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本文档简要介绍了供热计量技术规程中涉及的技术要求和相关内容,并对其应用场景进行了说明。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含条文说明1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含条文说明1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是指对供热系统进行计量和监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这些规程通常包括了供热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能效。
在供热计量技术规程中,涉及到的条文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设备选择,规定了供热计量设备的选择标准,包括设备的精度、稳定性、适用范围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计量设备能够准确地反映供热系统的运行情况。
2. 安装要求,规定了计量设备的安装位置、安装方式、连接管道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3. 使用规定,包括了计量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流程、数据采集频率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维护要求,规定了计量设备的定期检查、校准、维护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计量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5. 数据处理,包括了计量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等方
面的要求,以确保计量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提高供热系统的能效,降低能源消耗,减少能源浪费,保障供热质量,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
同时,严格执行供热计量技术规程,还有利于监督和管理供热
行业,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用户利益。
因此,各地区和单位都应当
重视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制定和执行,以推动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北京市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
北京市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一、总则1.适用范围:适用于北京市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
2.目的:确保热计量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供热质量和热能使用效率。
3.定义和缩略语:详细定义和使用的缩略语应在规程中进行明确。
二、热计量系统的基本要求1.计量方法和仪表:设计中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热计量仪表,确保计量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安装位置和布置:仪表安装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冷热媒体流动稳定和仪表测量准确。
3.计量管道和阀门:计量管道和阀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冷热媒体流动畅通和阀门操作灵活可靠。
4.数据传输和处理:应选用可靠的数据传输和处理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校准和维护:定期对热计量仪表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计量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供热站和热网管道的基本要求1.供热站的设计:供热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供热站的稳定运行和热量供应的准确性。
2.热网的设计:热网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热媒的流动稳定和热量传递的高效性。
3.管道敷设和维护:管道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管道运行的安全可靠和低能耗。
4.管道绝热:管道绝热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管道热量损失的控制和能源的节约。
四、分户热计量系统的基本要求1.计量室的设计:计量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仪表的安装和维护便利。
2.仪表安装:仪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方便观察和维护。
3.数据传输和处理:应选用可靠的数据传输和处理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用户介入:用户应有权对供热数据进行监测和查询,并享有相关的隐私保护。
五、监测和评估1.监测要求:应定期对热计量系统进行监测,确保其正常工作和计量准确性。
2.评估要求:对热计量系统的运行情况和计量准确性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技术标准和验收1.技术标准:应参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热计量系统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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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征求意见稿)1总则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建设部《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城建[2006]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J860-2009)、《牡丹江市建设局关于对市区新建建筑实行供热分户计量的通知》(牡建政发[2008]168号),为在城市住宅中推行分室控温、分户计量,加快实现集中供热由按面积收费转变为计量收费,促进供热系统节能和用户行为节能,特制定本规程。
1.0.2住宅计量供热系统设计,应执行本规程。
同时还应遵循国家和我市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使计量供热系统安全可靠、节能降耗、方便适用、经济合理。
1.0.3本规程适用于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住宅、及住宅补建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
公寓、别墅、商住楼、集体宿舍等居住建筑的供热系统设计可参照执行。
2术语2.0.1计量供热系统热源、热力站及终端等均具有热量计量功能的供热系统。
2.0.2建筑物热力入口连接外网和建筑物内系统,具有调节、监测、关断等功能的装置组合。
2.0.3建筑物内系统自建筑热力入口起至分户墙之间的采暖系统。
2.0.4户内系统设置于住宅户(套)内的采暖系统。
2.0.5共用立管多层或高层住宅内,用以连接各层户内系统的垂直供、回水管道,区别于传统的连接各层散热器的户内立管。
2.0.6户间传热负荷由于户间隔墙及楼板间的温差而产生的热负荷。
2.0.7散热设备热负荷用于确定散热设备的热负荷,在数值上为供热设计热负荷与户间传热负荷之和。
2.0.8热力站热负荷用于确定热力站换热设备的热负荷,一般等于热力站供热范围内用户设计热负荷之和与室外管网热输送效率的商。
2.0.9锁闭阀需用专用工具方可开启,具有关断功能的阀门。
2.0.10散热器恒温控制阀与采暖散热器配合使用的一种专用阀门,可人为设定室内温度,通过温包感应环境温度产生自力式动作,无需外界动力即可调节流经散热器的热水流量从而实现室温恒定的阀门。
2.0.11热媒分配器有一对系统进出水口和多对环路进出水口,并配备环路调节阀门及排气阀的承压装置。
2.0.12可现场设定型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具有静态平衡功能并能实现现场设定压差的,且在流量控制范围内,不需要外力而保持被控压差恒定的阀门。
2.0.13热量表用于测量及显示热交换回路中载热液体所释放热量的计量器具。
2.0.14热分配表安装在散热器上用于间接反映散热器散热量的装置,分为蒸发式和电子式两种。
2.0.15分阶段改变温度的量调节根据室外温度的变化把供热期分成几个阶段,在每个阶段内保持供水温度不变,而改变循环水流量的运行调节方式。
2.0.16热网调度管理协调供热系统的各个环节,实现安全可靠与经济运行。
2.0.17供热系统集中监控集中地对供热系统的热源、热网、热力站及中继泵站等关键部位实行监测与控制。
3供热热负荷3.1供热设计热负荷3.1.1实施分户计量供热的住宅,其卧室、起居厅等主要居住空间供热设计热负荷的冬季采暖设计计算温度应为18℃。
3.1.2供热设计热负荷应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3.2户间传热负荷、散热设备热负荷、热力站热负荷3.2.1实施分户计量供热的非独立住宅,除计算供热设计热负荷外还应计算户间传热负荷。
户间传热负荷的计算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应计算通过户间楼板与隔墙的传热量;2宜采用面积法计算户间传热负荷;3户间传热温差宜取为Δt=5~8℃;4计算户间传热负荷时,应考虑各户间传热面同时出现户间传热的概率。
3.2.2户间传热负荷不宜大于房间供热设计热负荷的30%。
当计算结果大于30%时,宜取30%。
3.2.3户间传热负荷不计入建筑物总供热设计热负荷。
3.2.4散热设备热负荷等于户间传热负荷与供热设计热负荷之和。
4热源、热力站及热力网4.1热源、热力站热计量4.1.1热源和热力站的供热量应采用热量测量装置加以计量监测。
4.1.2水-水热力站的热量测量装置的流量传感器应安装在一次管网的回水管上。
4.1.3热量测量装置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
4.1.4热源和热力站的燃料消耗量、补水量、耗电量均应计量。
循环水泵耗电量宜单独计量。
4.2热力网4.2. 1热力网分为一级网和二级网,热力网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及《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81。
4.2.2城市集中供热热力网宜采用分布式变频系统及混合回路系统等有利于降低管网输送能耗的系统。
当供热规模过大、供热距离过长时,可考虑采用中继泵系统。
供热面积大于1000万m2时的供热系统,宜采用多热源联网系统,热力干线宜连接成环状管网。
4.2.3二级网的供热参数应结合一级网供热参数、热用户采暖系统及户内管材耐温条件等因素确定:1当采用散热器采暖时,宜采用80/60℃;2当采用地面辐射采暖时,供水温度不应超过6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O℃。
4.2.4供热调节1热水供热系统应采用热源处集中调节、热力站及建筑引入口处的局部调节和用热设备处的单独调节三者相结合的联合调节方式,并宜采用自动化调节;2计量供热系统,一级网宜采用分阶段改变供水温度的量调节方式;二级网应根据用户系统形式决定,当用户采用双管系统时,二级网应采用质一量调节方式;3多热源联网运行的供热系统,各热源应采用统一的集中调节方式,执行统一的温度调节曲线,调节方式的确定应以基本热源为准。
4.2.5二级热水管网宜采用直埋敷设。
5建筑物热力入口与管道井5.0.1无地下室的住宅建筑宜每个单元设置一个热力入口,有地下室的住宅建筑在满足室内供热系统水力平衡、管道布置合理及易于实现总体供热计量的前提下,宜减少建筑物的热力入口数量。
5.0.2热力入口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必须设置在便于查验的建筑物内地面以上空间;2无地下室的住宅宜于首层楼梯下部设置小室,操作面净高不低于1.4m,前操作面净距不应小于1.0m;3有地下室的住宅建筑,热力入口宜设置在地下室可锁闭的专用空间内,空间净高不应低于 2.0m,前操作面净距不应小于0.8m,操作面前应设有对开总宽度不小于1.2m的防盗检修门;4热力入口装置附近应设有排水设施。
5.0.3非独立住宅应按楼栋设置供热用管道井,供热用管道井禁止与电及燃气专业管道井合用。
5.0.4供热用管道井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在住宅公用空间内,管道井的形状及尺寸应视该住宅公用空间的实际情况确定,管道井内管道单排布置时,管道井进深应大于550mm,双排布置时,进深应大于700mm ,管道井内管道间距应大于200 mm,管道距墙应大于150mm,仪表、阀门等设备的安装间距应满足其检修、查验要求,管道井进深较大时,管道井内除管道、仪表及阀门布置空间外,还应留有不小于700mm ×700mm的检修、查验空间,一般不与给水管道共用的多层建筑供热管道井不应小于1300mm×600mm, 不与给水管道共用的高层建筑供热管道井不应小于1300mm×1200mm;2管道井在公用空间侧安装防盗检修门,检修门尺寸应能保证管道井内管道、仪表、阀门的安装、检修及查验要求;3管道井内应防水隔潮,并应设排水地漏口,入户管不得从非公共空间进入户内;4管道井内应敷设远传抄表用通讯电缆管。
通讯电缆采用聚氯乙稀绝缘护套屏蔽双绞线,线径0.75mm2,线路敷设以每栋楼为一基本单元,管道井竖向及顶层横向均应连接,每层管道井内设计安装分线盒一个(采用暗装),分线盒距地面高度1.2m。
5.0.5建筑物热力入口装置除应满足常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回水管上设可现场设定型的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其规格应由计算确定,自力式压差控制阀两端压差不宜大于0.1 MPa,不应小于8.0KPa;2当自力式压差控制阀两端压差大于0.1MPa时,应在回水管上设静态平衡阀,其规格应由计算确定;3设置总热量表的热力入口,热量表的流量计宜设在回水管上,且回水管应设过滤器,滤网规格不宜小于60目;4供水管应设两级过滤器,顺水流方向第一级为粗过滤,滤网孔径不宜大于3.Omm.第二级为精过滤,滤网规格宜为60目;5热力入口涉及到的总热量表、各种阀门及仪表宜水平安装,其中y型过滤器应水平安装;6供、回水管之间应设置旁通管;7供、回水管应设置压力表和温度计或压力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8热力入口涉及的干管阀门宜采用球阀。
5.0.6供热系统热力入口,暖通专业施工图纸标注,除常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外管网对应于室内采暖系统热力入口点资用压头未知时,应注明:(1)该热力入口处的最低所需资用压头,(2)自力式压差控制阀的阀后设计压差,(3)额定热负荷,(4)计算温差;2室外管网对应于室内采暖系统热力入口点资用压头已知时,应注明:(1)自力式压差控制阀的阀后设计压差,(2)额定热负荷,(3)计算温差。
6建筑物内和户内系统6.1一般规定6.1.1新建城市热力网集中供热住宅,应按照按户分环、分室控温并能按户计量用热量的计量供热方法进行设计。
6.1.2宜采用共用供、回水立管的水平分环系统。
6.1.3户用热量表应按每户一表的要求设置。
采用间接计量方式时,其相应的总热量表应根据贸易结算点而确定。
6.1.4建筑物内供热系统的供、回水立管及分户系统的入口装置应设在管道井内。
6.1.5一个共用供、回水立管所负担的水平分环系统的层数不宜超过8层,不应超过12层。
超过8层时宜进行竖向分区,超过12层时应进行竖向分区。
6.1.6建筑物内供热系统最低点工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散热器采暖系统,户内管路材质为金属时不应大于O.8MPa;2散热器采暖系统,户内管路材质为塑料管材时不宜大于0 .6MPa;3地面辐射供热系统不宜大于0.6MPa;4住宅高度大于30m时宜竖向分区。
*采暖系统的最低点是指一个建筑物内系统所供各层分支环路中最低层分环户内系统的最低点。
6.2建筑物内水平干管与共用立管6.2.1建筑物内供水、回水水平干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穿越住宅户内空间;2应有利于共用供、回水立管的布置;3每一水平供、回水干管环路所负担的各供、回水立管的供热负荷宜相近;4各供、回水立管水头损失相近时,水平供回水干管宜采用同程式布置;5无地下室住宅建筑水平供、回水干管宜在首层直埋敷设,有地下室住宅建筑水平供、回水干管宜沿地下室顶板下敷设;6无地下室的底商或商住楼,其水平供、回水干管宜设在具备检修条件的公共空间内,有设备层或管道层的高层住宅,其水平供、回水干管宜布置在设备层或管道层内,但应具备检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