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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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使用手册
芜湖市市容城管行政执法
实
用
手
册
芜湖市市容管理局
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
芜湖市市容城管系统四项禁令
一、严禁滥用职权私自执法。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二、严禁收受保护费,截留、私分罚没款,包庇、纵容违法建设。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参与赌博。凡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酒后驾驶公务用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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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市容城管行政执法规范与执法程序
执法规范
一、行为规范
(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行为举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做到举止端庄、行为规范、服务热情、办事公道。
(二)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时,应当做到:
1、适用一般程序,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执法依据,要求当事人予以配合;
3、检查物品、场所时,应当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有序进行。轻拿轻放物品,不得乱翻乱扔,损坏当事人财物;
4、询问当事人时,应当严肃认真,不得问及与检查无关的问题,不得采取诱导、压制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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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查、询问、调查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书写工整,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抹、篡改。笔录制作完毕,应当交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6、注重宣传教育,加强指导,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言行举止;
7、检查完毕,应当感谢当事人给予的配合,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三)行政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应当做到: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法律明确规定;
2、作出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事实、理由、依据。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3、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吸收采纳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4、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
5、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不得以罚代管;
6、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忽视、违反法定程序;
7、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8、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四)行政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时,应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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