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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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使用手册

芜湖市市容城管行政执法

芜湖市市容管理局

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

芜湖市市容城管系统四项禁令

一、严禁滥用职权私自执法。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二、严禁收受保护费,截留、私分罚没款,包庇、纵容违法建设。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参与赌博。凡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酒后驾驶公务用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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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市容城管行政执法规范与执法程序

执法规范

一、行为规范

(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行为举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做到举止端庄、行为规范、服务热情、办事公道。

(二)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时,应当做到:

1、适用一般程序,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执法依据,要求当事人予以配合;

3、检查物品、场所时,应当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有序进行。轻拿轻放物品,不得乱翻乱扔,损坏当事人财物;

4、询问当事人时,应当严肃认真,不得问及与检查无关的问题,不得采取诱导、压制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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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查、询问、调查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书写工整,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抹、篡改。笔录制作完毕,应当交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6、注重宣传教育,加强指导,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言行举止;

7、检查完毕,应当感谢当事人给予的配合,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三)行政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应当做到: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法律明确规定;

2、作出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事实、理由、依据。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3、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吸收采纳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4、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

5、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不得以罚代管;

6、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忽视、违反法定程序;

7、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8、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四)行政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时,应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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