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

合集下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213020-2014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3)第四章技术管理 (4)第五章采购管理 (5)第六章安全管理 (6)第七章质量管理 (6)第八章进度管理 (7)第九章造价管理 (8)第十章综合管理 (9)第十一章附则 (10)附录1:业务分类表 (11)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1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14)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15)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16)IQ/CSG213020-2014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按照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推进“两型两化”、实施“两个转变”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220kV版纳开关站工程变电部分项目经理、总工准入考试试卷

220kV版纳开关站工程变电部分项目经理、总工准入考试试卷

西双版纳供电局220kV版纳开关站工程变电部分施工项目经理、总工准入考试试卷姓名:单位:岗位: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南方电网公司执行的五个严禁包括(1)严禁非法转包违规分包;(2)严禁以包代管;(3)严禁皮包公司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4)严禁未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开工作业;(5)严禁未经( )并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2.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包括:(1)不准违规敢于基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2)不准利用基建工程进行全力寻租;(3)不准违规开展招标工作;(4)不准违规进行评标;(5)不准违反合同管理有关规定;(6)不准()和挂靠行为;(7)不准对承包商管理不公;(8)不准违规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

3.基建管理的四步法是指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作业票、站班会。

4.基建现场管理5S是指整理、()、清扫和素养。

5.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警告标志。

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穿好工作服,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7.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进行挖孔作业时,未浇筑混凝土的邻近桩桩孔()停止降水作业。

8.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拆除时,如所站位置不稳固或在()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并挂在暂不拆除部分的牢固结构上。

9.施工现场使用的分支开关箱,应装设()。

10.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坚持文明施工。

高处的垃圾或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人工开挖作业人员相互之间应保持安全作业距离,不得()作业。

A.背对背 B.面对面 C.三人以上 D.五人以上2.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交一二三总分第 1 页共5 页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 m。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禁令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禁令

-------------精选文档-----------------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调度纪律。

二、严禁未经安全规程考试、实际技能考核合格上岗作业。

三、严禁安排安全裕度不足的电网运行方式。

四、严禁设备超限额、超能力运行。

五、严禁违规无票工作、无票操作、无监护人操作和解锁操作。

六、严禁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防护用品、作业机械及工器具。

七、严禁未经许可、停电、验电、接地进入设备安全距离范围内。

八、严禁未经检查设备设施、杆塔基础、拉线及登高辅助设施开展登高作业。

九、严禁违法违规发包、转包、分包、挂靠或外委开展项目工作。

十、严禁违法违规驾驶车辆和配置、使用消防器材设施。

可编辑。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word版本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word版本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附件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建设,防止基建领域权力寻租、违规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问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公司基建工程管理的各级人员。

管理要求第一条不准违规干预基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不准有下列违规行为:(一)在基建工程招标、合同变更和结算等环节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二)要求基建管理人员或基建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项目承包商或代理人以及其他与基建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三)超越职权对基建工程招标及采购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四)其他违法的基建管理活动,妨碍基建招标、合同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

对领导人员干预招标、插手工程项目的情况,基建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二条不准利用基建工程进行权力寻租。

基建各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按有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标准办事,不得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设计评审、工程量变更、事故责任认定、项目验收、合同结算、承包商管理等环节吃、拿、卡、要,损害公司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不准违规开展招标工作。

基建工程招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违规操作。

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应当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未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前,原则上不准招标。

未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准开展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严禁先实施、后招标。

严禁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不准违规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以及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

与投标人有利益相关方的评标专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目 次
附录A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流程图4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1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结合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基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工程。
1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费用管理
建设准备费用按照定额标准计列。
只有列入当年工程建设前期及准备工作费用计划中的项目,建设准备费用方可开支。
列入公司年度电力基建投资计划的项目,其项目建设准备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所发生的建设准备费用转为相应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成本。未获立项(项目不成立)的项目,建设准备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负责按照隶属关系建立健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工程对外协调管理体系,完善机构及岗位设置,配置人员,落实责任。
负责将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在本区域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并纳入与当地政府签订的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协议。
15
项目策划
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项目部做好项目策划,制定项目的安全、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和技术、信息管理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提出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建议。
负责推动本辖区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统一的电网建设赔偿标准,在征地(含临建)、拆迁、青苗赔偿、林木砍伐、交叉跨越、大件运输等协调工作、办理和完善工程建设所需各类手续等方面取得政府部门支持。
建设单位
接受委托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项目策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移民、报建和四通一平等建设准备工作。
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项目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进度计划,向设计单位提交配合资料,督促设计单位按期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配合组织或参加初步设计审查及收口,及时提交物资及工程招标需求。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综述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综述

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213002-2015Q/CSG213002-2015I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5)第四章技术管理 (7)第五章采购管理 (8)第六章安全管理 (10)第七章质量管理 (11)第八章进度管理 (13)第九章造价管理 (15)第十章综合管理 (17)第十一章附则 (19)附录1:业务分类表 (20)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2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27)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28)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3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2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
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南方电网基建〔2011〕3号
关于印发《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公司制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1-
附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制度基建准备通知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 2011年1月17日印发-2-。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的内容是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基建工程全面实施安全管理。

这些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严禁违章操作基建工程施工中存在大量的违章操作,这是导致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施工人员严禁进行任何违章操作,禁止私自更改工艺流程、操作规范,禁止不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无证上岗等违规行为。

同时,南方电网公司还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法,加强巡查,发现违章操作立即阻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严禁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基建工程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以确保工人和工程的安全。

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

工地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装防护栏杆、网罩等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任何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都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修复或替换。

三、严禁使用过时或损坏的设备基建工程常常需要使用大量的设备和机械,如果使用过时或损坏的设备,将大大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

因此,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使用过时或损坏的设备。

所有的设备必须经过严格检测和维护,使用前必须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任何发现使用过时或损坏设备的行为都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修改和更换。

四、严禁施工现场的混乱和脏乱差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秩序和环境直接影响着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效率。

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施工现场的混乱和脏乱差。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有效区分各类区域,清晰明确的指示牌及标识。

同时,公司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通行道路行走,禁止在道路上奔跑或拥挤,严禁从建筑物上抛文物,杂物乱堆乱放,防止工人受伤。

五、严禁无证上岗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无证上岗。

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件和培训合格证明。

2020(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2020(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1Q/CSG213021-2014目录1 总则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职责35 管理内容和方法55.1流程和角色55.2项目决策75.3项目统筹95.4进度管理115.5技术管理165.6采购管理225.7风险管理245.8质量管理265.9造价管理305.10项目经理职业发展335.11持续改进356附则3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现国际先进目标,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和《基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源、电网工程、小型基建项目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规范性文件中,公司制度执行最新版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规划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X®指南)(第五版)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IPMACompetenceBaseline3.0)资产管理标准(PAS55-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8/ISO9001:20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建质监〔2005〕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1号修正)Q/CSG213021-2014《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9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Q/CSG213078—2011I 目次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2)1 总则 (2)2 规定性引用文件 (2)3 职责 (2)4 管理内容与方法 (3)5 附则 (5)附录 A 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管理流程图 (6)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技术管理,建立和完善基建工程技术管理机制,提高基建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列入公司基建计划的工程技术管理,包括基建工程技术标准、科技项目以及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技术管理。

2规定性引用文件《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技监局令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号发布)《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细则》《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标准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档案管理规定》3职责3.1公司基建部负责基建工程自初步设计至竣工移交阶段,涉及设计、施工、标准设计等管理;在遵循公司相关设备运行专业技术标准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实施、审查、修订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新技术应用等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根据公司技术标准组织标准设计的研究策划、修制订、维护、宣贯等工作,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基建工程技术应用效果审核、评价管理。

3.2公司各级计划部、财务部、市场部、生技部、物资部、安监部、农电部等部门和各级调度机构按公司赋予的职责开展基建工程技术相关管理工作。

3.3 分子公司经授权修制订基建工程技术有关规定、制度、标准,并组织落实;经授权组织标准设计应用、编制、维护、宣贯、监督、检查、总结、修订建议等工作;负责基建工程技术应用情况的定期分析、评价和上报;负责权限内基建工程技术应用的效果审核和评价管理。

南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五个严禁”

南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五个严禁”

Page 21
“五个严禁”检查的内容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严禁未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开工作业
是否按照《电网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开展风险辨识、风 险评估和风险定级的情况下开工作业 是否按照《电网工程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情
况下开工作业
承包商或分包商现场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或劳务派遣人员 是否有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开工作业 是否按照《电网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开展风险辨识、风 险评估和风险定级情况下开工作业
1、严禁承包单位人员无证上岗。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 全员、质检员、机械设备管理员、材料员等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
2、严禁未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包括未 经政府相关安全主管部门或南方电网公司安全规程考试的人员。
Page 14
1 1
“五个严禁”条文解释
2
“五个严禁”检查的内容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分包合同明确意外伤害 保险费用支付和办理的 责任方
分包合同签署在施工 合同签署后
分包商必须在安全协 议、 廉政协议签订后进场施 工
分包主要内容合法
Page 16
“五个严禁”检查的内容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严禁非法转包、违规分包
需要注意的问题
严禁细项 1、分包合同签订必须是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 2、分包合同的签章必须规范; 3、主合同与分包合同签署的时间先后问题;
需要注意的问题
严禁细项 1、承包商项目部是否是本单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2、监理项目部人员是否到位,总监的更换是否经过建设单位审批; 3、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对工地的分包是否有定期检查并执行闭环管理;
4、监理是否对分包商的作业机具进行了现场审核;

2014年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_图文

2014年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_图文

2014年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_图文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213020-2014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3)第四章技术管理 (4)第五章采购管理 (5)第六章安全管理 (6)第七章质量管理 (6)第八章进度管理 (7)第九章造价管理 (8)第十章综合管理 (9)第十一章附则 (10)附录1:业务分类表 (11)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1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14)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15)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16)Q/CSG213020-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按照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推进“两型两化”、实施“两个转变”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作者:————————————————————————————————日期: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005-2010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0-12-31发布2011 - 01 -01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职责 (2)5.管理内容和方法 (3)5.1 办公、生活区域安全文明管理 (3)5.2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5.3 变电站(换流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5)5.4 线路工程(配网、农网工程) (6)5.5 重大技改工程 (7)5.6 成品与半成品保护管理 (8)5.7 环境保护管理 (9)5.8 安措费用管理 (10)5.9 检查与评价 (10)5.10 奖励与处罚 (11)6. 附则 (12)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改善安全作业环境条件,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推进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检查评价标准化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基建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开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是公司贯彻“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的管理手段,目的是促使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更加重视安全与文明施工,使公司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工作得到持续改善。

1.3本规定适用于列入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包括电源项目,主网、配网和农网等电网项目)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其它项目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公司CSG/MS0403-2005)《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南方电网公司CSG/MS0404-200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Q/CSG21006-2010)《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南方电网公司GSG/MS0912-2007)3.术语和定义3.1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中国南方电网基建工作“八不准”

中国南方电网基建工作“八不准”

中国南方电网基建工作“八不准”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有关规定,不准有下列违规行为:第一条不准违规干预基建工作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

1、在基建工程招标、合同变更与结算等环节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2、要求基建管理人员或基建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项目承包商或代理人以及其她基建项目有利害关系得人;3、超越职权对基建工程招标及采购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4、其她违法得基建管理活动,妨碍基建招标、合同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得行为.5、对领导人员干预招标,插手工程项目得情况,基建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二条不准利用基建工程进行权力寻租。

基建各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有关规定,按有关规章制度与流程标准办事,不得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设计评审、工程量变更、事故责任认定、项目验收、合同结算、承包商管理等环节吃、拿、卡、要,损害公司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不得违规开展招标工作。

基建工程招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招标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违规操作。

达到公开招标条件得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应当核准或备案得项目,在未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前,原则上不准招标。

未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得项目,不准展开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严禁先实施,后招标.严禁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得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不准违规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得组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有关制度以及招标方案与招标文件.与投标人有利益相关得评标专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评标专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依据招标文件得评分规则与投标人递交得资料进行评标。

评标过程应客观公正、严谨完整,不准存在错打或遗漏现象.第五条不准违反合同管理有关规定。

合同得签订、履行、变更与结算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规定得程序与权限对合同进行审批与签订,合同条款要采用合同标准文本且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对变动得专用条款必须严格审查。

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启动投产管理规定

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启动投产管理规定

(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工程启动投产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内容与方法 (3)6 附则 (7)附录 A 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鉴定书 (7)附录 B 基建工程成立启委会流程图 (11)附录 C 基建工程启动投产流程图 (12)I基建工程启动投产管理规定1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启动投产管理程序,明确工作组织及各方职责范围,确保安全投入运行,制订本管理规定。

1.2公司基建工程启动投产必须依据批准的文件、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电网、电源工程建设的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法规执行。

1.3未经启动验收和质量监督许可的基建工程,严禁启动投产。

1.4列入公司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不包括小型基建工程)须遵守本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11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782-2001)2.2《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Q/CSG 2 1003-2008)2.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Q/CSG 21504-2009)2.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运行管理标准》(Q/CSG 210124-2009)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3术语和定义3.1启动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启委会”):是公司基建工程启动验收和启动投入试运行(以下简称“启动投产”)阶段的最高指挥机构,由基建工程项目法人或其授权的建设管理单位组建,主要包括项目法人、建设、生产运行、调度及工程设计、监理、调试、施工等单位的人员。

3.2启动投产:基建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施工,通过各级验收并经质量监督合格,由启委会确认工程具备投产条件,并根据审批的启动方案进行投入试运行的活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附件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公司依法治身企建设,避免基础建设领域权力滥用权力、违规向职工减持企业运送利益问题,融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公司基建工程管理的各级人员。

管理要求第一条不许违规干涉基建工程招标及合约管理。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不准有下列违规行为:(一)在基建工程招标、合约更改和支付等环节为项目承包商说情说情,指使、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项目承包商说情说情;(二)要求基建管理人员或基建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项目承包商或代理人以及其他与基建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三)打破职权对基建工程招标及订货明确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内容建议;(四)其他违法的基建管理活动,妨碍基建招标、合同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

对领导人员干涉招标、介入工程项目的情况,基础建设人员应全面如实记录,努力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二条不许利用基建工程展开权力滥用权力。

基建各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按有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标准办事,不得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设计评审、工程量变更、事故责任认定、项目验收、合同结算、承包商管理等环节吃、拿、卡、要,损害公司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不许违规积极开展招标工作。

基建工程招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违规操作。

达至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应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未获得核准或备案相关手续前,原则上不许招标。

未列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不许积极开展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严禁先实施、后招标。

严禁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不许违规展开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以及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建设,防止基建领域权力寻租、违规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问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公司基建工程管理的各级人员。

管理要求
第一条不准违规干预基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不准有下列违规行为:
(一)在基建工程招标、合同变更和结算等环节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
(二)要求基建管理人员或基建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项目承包商或代理人以及其他与基建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超越职权对基建工程招标及采购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
(四)其他违法的基建管理活动,妨碍基建招标、合同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

对领导人员干预招标、插手工程项目的情况,基建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二条不准利用基建工程进行权力寻租。

基建各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按有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标准办事,不得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设计评审、工程量变更、事故责任认定、项目验收、合同结算、承包商管理等环节吃、拿、卡、要,损害公司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不准违规开展招标工作。

基建工程招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违规操作。

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应当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未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前,原则上不准招标。

未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准开展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严禁先实施、后招标。

严禁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不准违规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以及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

与投标人有利益相关方的评标专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评标专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规则和投标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评标。

评标过程应客观公正、严谨完整,不准存在错打或遗漏现象。

第五条不准违反合同管理有关规定。

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结算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合同进行审批和签订,合同条款要采用合同标准文本且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对变动的专用条款须严格审查。

严格开展合同履约和合同变更管理,坚持“先审批,后实施”的变更原则;合同变更须依据合同变更条款和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变更的工程量、价应符合实际,由相关各方签字确认,变更资料及时、完备。

规范合同的结算工作,严禁超前结算;合同结算须按结算审核指导书要求,严格审核,结算原则应与合同保持一致。

第六条不准非法转包、非法分包和挂靠行为。

不准存在分包管理不到位现象。

不准基建管理人员私下指定分包单位,违规指定分包范围。

加强分包审批与备案管理,防止“阴阳合同”,严格项目现场的分包检查。

第七条不准对承包商管理不公。

严格承包商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人为干预。

不准基建管理人员在承包商建立资信档案过程中,人为提高或降低审核标准;不准在承包商考核扣分中徇私舞弊,没有严格按照扣分标准进行检查扣分;不准在承包商履约评价中偏袒或歧视承包商等不公正行为。

在承包商管理中严格复核,不准弄虚作假。

第八条不准违规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

严禁直接将应招标基建项目交由职工持股企业承接,职工持股企业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如公开招投标),通过市场竞争取得基建项目。

招投标过程必须依法依规、一视同仁,不得有偏袒不公,采购价格符合市场水平。

加强对职工持股企业承接项目的管控,防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规利益输送问题;强化责任落实,特别是加强变更管理,杜绝工程量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加强结算管理,严格结算审查;加强分包管理,严禁职工持股企业发生非法转包、非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

检查与监督
各级基建人员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不定期地进行巡查,检查中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问题严重的,责任单位领导负责向上级说清楚。

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立案调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本通知与本工程承包合同为一整体合同文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