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项目外委项目 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委托外部单位进行的外委工程,外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设备安装、建筑施工等。
第三条外委单位应当遵守本单位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本单位负责组织对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外委单位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报送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宣传。
第八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损失。
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外委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记录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过程。
第十一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协助上级单位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六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第十七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确保工程施工和设备维修符合标准。
第十八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度,对外委工程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提出有效措施。
外委维修单位管理制度
外委维修单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外委维修单位的管理工作,提高维修工作的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委托外部单位进行设备维修维护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外委维修单位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委托合同,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公司负责设备维修保养的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外委维修单位负责具体的维修工作。
第五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维修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公司和外委维修单位之间应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设备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维修单位的管理第七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有能力承担设备维修工作。
第八条:外委维修单位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维修档案和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维修历史。
第十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外委维修单位应配备专业的维修人员和必要的维修设备,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对维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外委维修单位应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维修工作的质量控制第十四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和维修流程,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
第十五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对维修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维修效果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外委维修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维修周期和维修方案。
第十七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及时处理设备出现的故障和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做好维修记录和维修报告,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维修情况。
第四章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外委维修单位应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做好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
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制度
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规范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活动。
三、委外维修程序(一)委外维修需提前由相关部门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维修项目、维修范围、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等信息。
(二)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维修承包商,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维修过程中的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维修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对维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维修工作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四)维修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对维修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四、工程管理程序(一)工程管理项目需提前由相关部门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工程范围、工程时间、工程费用等信息。
(二)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细致的规划和设计,并确定相关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计划。
(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四)工程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工程费用。
五、质量与安全管理(一)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报告任何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处理。
(三)定期对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的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六、处罚与奖励(一)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调离等处理。
(二)对维修和工程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或团队,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七、附则本制度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努力,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工程质量。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1. 外委单位在支援检修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2. 外委单位需要进行足够的人员、设备和材料的准备,确保能够顺利完成检修任务。
3. 外委单位需要与委托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合作方式。
4. 外委单位需要派遣技术人员进行检修工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资格和经验。
5. 外委单位在检修期间应建立健全的工作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6. 外委单位应遵守委托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过程中没有安全事故的发生。
7. 外委单位应派遣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并与委托单位的安全人员进行密切合作。
8. 外委单位需要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现场的整理和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9. 外委单位需要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成果的验收和交接。
10. 外委单位应保护委托单位的机密信息和财产安全,不得泄露相关信息或滥用权利。
11. 外委单位需要做好检修工作的后期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长期运行。
12. 外委单位需要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进行评估和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2)本规定适用于外委单位支援检修。
目的是规化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提高检修人员的安全自我保护、防范意识,保障检修人员安全与健康1、维修厂与外委单位签定《安环协议》,在维修工作中违反《安环协议》出现的安全问题由外委单位负责。
2、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施工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必须自觉穿戴好劳保用品。
3、外委单位在施工(作业)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外委单位自备。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等因素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外委单位负责。
4、外委单位对所处的施工(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作业)。
一旦施工(作业)就表示该外委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外委单位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为了规范外委工程管理秩序,明确外委工程的原则性范围及有关单位的职责关系(公司内各部门与承包商),提高外委工程的总体质量,全面完成生产设备与建构筑物的检修维护任务,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
2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1。
3 本制度规定了外委工程的审批程序,外委合同的签订办法,承包商应具备的条件,承包商应履行的责任及其它事项。
1。
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委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发电设备的大、小修工程,辅助设备的检修工程,新建工程,更新改造工程,建构筑物维修及零星用工等.2 外委工程的立项审批程序2。
1 申请部门在进行外委申请前必须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2。
2 立项申请须经申请部门主管在申请表上签字后,交工程技术部、财务部、经营部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
技改或5万元以上项目需报总经理并签订合同后执行;5万元及以下项目由工程技术部召开联席会议后确定,项目预算中需要标明项目费用或议价。
明确项目负责人后方可进行外委。
特殊情况如现场抢修工程或抢修零星用工可先征得工程技术部经理同意后先进行外委施工,但必须在七天内由申请部门(节假日顺延)补办抢修外委立项申请审批手续。
3 承包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选择办法3.1 承包商应是专业施工、检修队伍,具有长期在电厂施工检修的经验,各类资质证书齐全,资格审查合格;3。
2 承包商应有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各工种配套的施工和技术力量;3。
3承包商应具有能保证安全、质量并按要求工期完成任务的能力;应有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安全设施、工器具和施工机械;4 外委经济合同的签订4.1 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2 外委工程立项批准,并按规定确定承包商后,承包商根据申请部门提供的技术方案等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预算,在约定时间内送交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部合同承办人,按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办理经济合同。
车辆外委修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外委修理管理,确保车辆维修质量、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维修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委修理车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养、维修、故障排除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规范管理、保障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修理范围及标准第四条修理范围:1. 定期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机滤、空滤、燃油滤清器等;2. 故障维修:包括更换零部件、排除故障等;3. 特殊维修:包括大修、改造等。
第五条修理标准:1.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采用合格的维修材料和配件;3. 保证维修质量,确保车辆安全运行;4. 保障维修成本合理。
第三章外委修理单位选择与管理第六条外委修理单位选择:1.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2. 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服务质量高、价格合理的维修单位;3. 对维修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维修能力、设备水平、人员素质等。
第七条外委修理单位管理:1. 与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明确维修范围、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2. 对维修单位进行定期考核,包括维修质量、维修效率、服务态度等;3. 对维修单位进行动态管理,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合作关系;4. 建立维修单位档案,记录维修单位信息、维修合同、维修记录等。
第四章维修流程第八条维修申请:1. 车辆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或需进行保养时,应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2. 部门负责人对《车辆维修申请单》进行审核,确保维修项目合理;3. 将《车辆维修申请单》报送至车辆管理部门。
第九条维修派工:1.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车辆维修申请单》内容,选择合适的维修单位;2. 将《车辆维修申请单》及车辆信息发送至维修单位;3. 维修单位安排维修人员对车辆进行维修。
第十条维修验收:1. 维修完成后,驾驶员应与维修人员进行车辆验收;2. 验收合格后,驾驶员在《车辆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3. 车辆管理部门对维修单位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维修质量。
委外修理管理制度范本
委外修理管理制度范本一、修理项目的选择和评估1. 委外修理项目的选择应根据设备的性质、技术要求和维修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修理建议,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2. 修理项目的评估应从技术可行性、成本效益、工期安排、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委外修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修理项目的评估报告应包括修理方案、修理预算、修理期限、修理条件等内容,并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二、委外修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1. 委外修理合同的签订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内容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修理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费用支付方式等条款。
2. 委外修理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管理,确保合同的执行情况。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和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委外修理过程的监督与管理1. 委外修理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监督修理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修理工作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监督修理期限的履行,确保修理工作按时完成;- 监督修理费用的支出,确保费用使用透明、合理、合规;- 监督修理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合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对修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和复核。
3. 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应及时向承包商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跟踪与验收。
四、委外修理的质量控制与验收1. 委外修理项目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对修理结果进行质量评估和验收确认。
2. 验收标准应根据修理项目的要求和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确定,并由设备管理部门制定和发布。
3. 验收过程应包括对修理成果的外观检查、技术性能测试等,确保修理结果符合要求。
4. 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承包商支付修理费用,并进行相关文档的归档和管理。
五、委外修理项目的评估与总结1. 委外修理项目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评估和总结工作,对修理项目的效果和绩效进行评价和总结。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为了巩固、提升外判服务的管理水平,使外判人员相对稳定,确保公司对项目管理处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要求。
2.适用范围公司各项目管理处、前期管理项目。
3.管理要求____项目管理处内现有外判保安公司、保洁公司的服务水平如果难以达到公司服务要求标准、需要进行更换时,必须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类比评选,优中选优。
招标时必须有三家(含)以上投标公司,中标的保安、保洁公司需由公司审核决定后更换。
____项目管理处与外判保安、保洁公司所签订的外判服务合同中,应重点注明外判服务人员人数,每名保安员的工资以及支付外判公司的总服务费用,此外还应明确外判公司发放到员工手中的具体工资数额及时间等内容条款。
3.3每月按照项目管理处与外判公司所签订的服务费标准及实际考勤状况支付外判公司费用,应发放给外判公司人员的工资部分,要由项目管理处秩序维护部、人事行政部会同外判公司共同发放。
3.4保安员的服装、住宿、床铺由公司统一安排提供。
____方法和过程控制:4.1对于外判保安、保洁公司派到项目管理处的保安员、保洁员,项目管理处人事行政部要对每名派遣人员进行审核、登记、建档,并使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存档,建立完善的花名册,填写《外判公司员工进场登记表》。
每月工资发放时,秩序维护部、清洁部及人事行政部要将外判公司派遣人员建档时拍摄的照片,与领取工资的人员逐一进行审核,无误后进行工资发放。
项目人事行政部要将每周外判公司办理入职、离职的人数进行统计,并在《员工入离职情况统计表》(即人事周报表)中体现具体情况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员工手册》中过失给予处理。
4.2凡办理建档的外判公司派遣人员,由项目人事行政部为保安员、保洁员办理考勤卡,以上员工必须统一参加项目管理处的考勤打卡工作。
每周项目人事行政部要对外判公司派到本项目管理处工作的人员的周出勤情况进行审核,出现瞒报、虚报等情形,要上报项第1页共2页目总物业经理,项目管理处针对具体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外判公司提出警告、整改或留项目查看等处理,屡教不改,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利益的行为,项目管理处应报请公司领导批复后,与外判公司终止服务合同。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4篇)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本单位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委单位指本单位委托外部企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对设备进行检修工作的单位。
第三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是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定期检修时,本单位委托外委单位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或更换工作。
第四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本单位的维修要求和标准进行工作,确保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二)保障外委单位的工作人员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安全培训;(三)确保外委单位的工作人员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定和保密要求,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程序:(一)本单位在需要外委单位支援检修时,应编制检修计划,明确具体维修要求和时间节点;(二)寻找符合要求的外委单位,并与其进行协商,确定工作方式、时间和费用等事项;(三)外委单位在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按照要求填写检修报告,并将设备交接给本单位的专业人员;(四)本单位对外委单位的检修质量和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外委单位及时支付检修费用。
第六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应遵守的要求:(一)外委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检修工作;(二)外委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三)外委单位应按照本单位的工作要求和标准进行检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四)外委单位应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维修设备和工具;(五)外委单位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的工作纪律和安全规定。
第七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费用的支付方式:(一)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费用标准进行支付,费用应包括工资、材料费、维修用品费用和管理费等;(二)本单位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检修费用;(三)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第八条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管理:(一)本单位应建立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外委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和检修情况;(二)本单位应加强对外委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随时检查和评估外委单位的工作情况;(三)本单位应保持与外委单位的良好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外来(委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与处罚细则
XXX集团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外来(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与处罚细则外来(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规定,持证施工。
服从安全管理,遵守《施工安全协议》之规定。
具体安全要求如下:1.检修办公室有权力指派施工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行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资质审查、确认。
其中包括:(1)验证施工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及经营确认。
(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有工程转包。
(4)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负责人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
(5)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和安全经历。
(6)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对进行放射源安装、维修及现场无损伤作业的施工队伍,审查其是否有放射作业资质登证。
(8)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否决其施工资格。
需要招标的项目按招标程序进行。
2.施工单位入厂施工前,必须办理下列手续:(1)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安全管理部门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点管辖部门安全技术人员现场安全教育,明确装置的危险性、危险场所和有关注意事项。
(2)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及其复印件交安全管理部门核查备案。
(3)工程部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安全条款,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施工单位人员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规定、服从安全管理。
②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其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
③施工单位要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
④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
⑤施工单位应根据法律和安全部的有关规定以及施工要求,为所管辖的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品。
⑥施工单位制定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厂方施工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检维修项目外委项目管理规定
检维修项目外委项目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范围内,检维修项目以及单体设备更新和改造项目的管理内容及具体要求.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2 职责设备部是检维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设备检维修以及单体设备更新和改造项目的管理.依据公司年度检修费用控制计划,对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进行审批,对检维修项目的开工手续进行审核,组织检维修项目招议标,对外签订检维修工程的施工合同,对检维修项目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对项目的预结算进行审核,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各项检维修工作及检修费用控制目标完成.公司各相关职能部室和单位按以下的职责对检维修及技改技措工程的过程进行分工管理和监督.2.2.1 设备部负责对年度检修综合计划下发,并按照计划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及计划的调整工作.2.2.2 财务部负责按年度综合计划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及资金落实、同时按本管理细则做好工程结算的监督工作.2.2.3 纪委按公司规定做好工程结算的审计及招议标项目的监督工作.2.2.4 安全环保部做好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等审查,并对安全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2.5 技术部负责对改造项目的方案和技术协议进行审查,并参与改造项目的评审验收.2.2.6 设备部会同计控车间负责对仪表、计控及自动化专业的检维修项目进行技术管理.2.2.7 综合办负责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跨区手续、劳务证等审查及施工合同的法律审查和盖章.2.2.7 建设单位负责检维项目的具体管理,包括办理各项手续、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阶段的现场管理工作和竣工的检查验收以及结算的初审,同时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3 检维修及技改技措项目的管理检维修计划管理3.1.1 公司每年编一次年度检维修计划.公司所属单位据设备运行情况,在每年的10月1日前编制出下年度检维修费用计划并报设备部.设备部根据生产需要和费用额度组织审核,编制出公司年度检维修费用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内下达.年度计划是费用控制计划,月度计划和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是检维修执行计划.3.1.2 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年度检维修计划核定的费用额度,按照科学、准确的原则,编制出月度检维修计划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设备部.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在装置停工前三个月报设备部审核.建、构筑物的维修,设备保温及防腐执行计划要根据建、构筑物及设备的冬季使用情况,确定其维修的必要性.原则上非生产性项目的检修费用不超过年度检维修费用的5%,在每年的三月三十日前报设备部,以便进行统一审核和安排.3.1.3 为提高检维修计划执行的准确性,各单位所报的检维修执行计划的完成率必须要大于90%.计划完成情况要总结,未完成的项目要说明原因,设备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设备部统一进行考核.施工合同审查表的审批程序3.2.1 所有项目必须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施工合同审查表由建设单位的业务主管干部在开工前办理.抢修抢险项目,可以先不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但项目开工后7天内必须补办施工合同审查表.3.2.2 项目开工办理程序建设单位的业务主管干部依据公司计划或公司领导批示办理项目开工手续,先填报公司施工合同审查表,同时应附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书,交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设备部初步审核.设备部根据生产及施工单位的资信情况确定该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合同价由工程部预算人员审核确定后报财务部会审,最后上报公司领导批示. 3.2.3 施工合同审查表一式四份,设备部一份、财务部一份、建设单位一份、由施工单位自己保管一份.3.2.4 批准的“施工合同审查表”是签订合同及支付工程预付款的依据,批准的资金数是该项目的最高限额,不得突破.3.2.5 施工合同审查表被批准后,7天内必须办理完施工及安全合同,否则按检维修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合同管理设备部负责检维修工程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3.3.1 检维修及改造项目都必须使用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检维修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服务合同,改造项目要使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技术服务项目使用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所有工程施工必须要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安全施工合同要使用公司第三方工程服务安全合同.3.3.2 建设单位业务主管依据批准的施工合同审查表及安全要求与施工单位草拟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经设备部审核合格,签字编号登记后,报公司领导审核盖合同专用章后方为有效.无施工合同审查表的工程,合同管理单位不得签订施工合同及安全合同,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拒绝签证,财务部门拒付工程款.3.3.3 检维修工程原则上不签订包干合同.但对于没有合适定额可执行的特殊项目,可采用招议标的形式确定工程造价及施工单位.对此类项目,建设单位需首先填写公司检维修及工程项目评议标审批表经设备部、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议标.3.3.4 议标的范围及原则检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技术服务部分及没有合适定额可执行的项目,均采用招议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和价格.参加招议标的施工单位必须要持有设备部、工程部、综合办及安全环保部联合签发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设备部牵头成立工程施工议标管理小组进行议标工作.议标小组人员由公司技术部、财务部、纪委、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项目性质需要,一些议标项目安全部等其他部门也需参加.招议工作结束后要出招议标情况记录,定标后参加者均须写出个人意见.建设单位应提前三天将有关招议标资料送达参加招议标的有关单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选择三家以上的单位参加招议标.对于独家经营或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项目,其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按实耗列出详细材料表、人工费、机械费等,经建设单位人员审核后,报设备部审核、工程部复审.3.3.5 施工单位确定后按、及条款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室的技术、经济活动,均应按工程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执行.公司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工作,任何人无权变更合作单位,如发生故意制造困难,刁难合作单位的情况,公司将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3.3.6 工程预付款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价款超过50万元的,按合同价款的20%预付工程款,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施工现场管理各建设单位为检维修施工项目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各阶段的日常管理工作.3.4.1 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表、安全及施工合同签订后,即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可根据工程所处位置办理动土、动火、用电、用水等有关手续.3.4.2 工程量的签证管理现场签证由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和车间指定的现场代表共同完成.报公司的签证要经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签证单一式六份,均要附在结算书后面.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在结算初审完后,要留存一份完整的结算资料.3.4.3 所有工程签证单均须用A4纸打印,具体格式设备检修工程签证单见附表,土建维修工程签证单见附表.签证中只对工程量的具体数据几何尺寸进行签证,不允许对分部分项的工程量签证,否则签证无效. 在签证时应做到“四不签证”,即:情况不清不签证;该检查的项目未检查不签证;该核算的未核算前不签证;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不签证.现场签证时应写明工作内容,合同外的签证还应写明发生原因.应坚持及时、准确、可靠的原则,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办理签证,不允许累计突击签证.3.4.4 零工签证管理具体格式见附表.签证的原则为该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了,但定额中又没有相应定额可执行的零星用工.杜绝签与该项目无关的零星用工,如打扫卫生用工、扫雪用工、清理现场用工、其他用工等.3.4.5 防腐、保温工程的管理工程造价小于3万元的零星项目,施工前可以暂不办施工合同审查表,可每月集中办理一份,但累计到10万元时必须及时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合同及结算.防腐、保温材料的选择及竣工验收方法要遵循公司防腐保温工作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防腐工程的签证格式见附表,保温工程的签证格式见附表.3.4.6 机械台班的签证管理具体格式见附表.签证的原则为该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定额中未包括的机械,50吨以上的吊车含50吨的可以签证,其他机械定额中均已包括,一般不予签证.3.4.7 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要严格按公司要求控制.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变更,属设备检维修工程类的由设备部负责签发,属改造工程由技术或设备部负责签发,均报技术部考核;非设计原因变更,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核,超过5万元以上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对于现场签证1万元以下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和设计代表两人以上签字;1万元以上的经原设计人员或现场设计代表签字,管理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有效,否则预算和审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3.4.8 对于检维修工程造价小于2万元的零星项目设备检修、零配件加工,施工前可以暂不办施工合同审查表,但累计到6万元时必须及时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合同及结算.施工过程的管理3.5.1 建设单位必须要按条的要求建立健全各工程项目施工记录台帐.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规定进行施工,竣工时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3.5.2 设备部工程管理人员,每月不定期的对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文明施工状况及台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3.5.3 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单位的施工管理部门,每月25日按附表的格式报设备部工程进度情况,由设备部审核汇总后报公司领导.对没有按计划进度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写清原因,同时做出新的计划进度安排,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3.5.4 建设单位的安全员为安全合同执行监督考核单位,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违反安全合同规定的行为有处罚权,其具体规定详见公司工程服务违章处罚管理规定及工程服务单位安全管理标准.竣工验收及质量保证要求所有检维修工程竣工均须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证书.3.6.1 设备检修的验收原则检修完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设备标准,确保设备完好可正常使用或备用.建设单位依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相关的单体设备验收标准或公司各单位检修规程进行验收,无规程的按检修方案或技术协议进行验收.3.6.2 设备检修验收应具备的资料包括: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通知单;材料、零部件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理化、无损检测报告;检修记录或施工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3.6.3 验收组织设备检修验收由使用单位牵头进行,按分级管理原则,一般设备由生产车间和检修单位进行验收.关键设备公司设备部参加验收.3.6.4 验收范围及时间设备验收一般指大修设备,其它设备验收由生产使用单位自定.静设备验收时间为设备运行一周后进行,动设备验收时间为设备运行72小时后进行.工程预结算管理工程部为公司工程预结算的业务主管部门.所有工程预结算书均使用统一表格,见附表.3.7.1 工程预算管理,为将工程预算从事后监督调整为事前指导,预算人员应重视工程预算,在施工前应对每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以确保预算审核的准确性、合同价的严肃性,保障年度检维修计划的顺利实施.3.7.2 工程结算管理,工程结算应具备的条件:工程项目已竣工、经验收合格、完成了工程合同书中规定的所有任务、提供竣工资料齐全、工程所用材料料单必须的公司的原始料单、对于施工单位自购的材料要有公司领导的签字、工程签证等要符合上述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书,预算人员均有权拒审.3.7.3 工程预结算定额的使用,设备检维修工程凡企业检修预算定额中有的子目,必须按此定额执行,没有的子目可参照相应的全国统一安装定额.改造工程,均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基础定额及安装定额.3.7.4 所有的检维修工程资料及预结算书均实行统一编号,编号方法是根据合同号进行编号.不论是检维修还是改造工程,只要是同一个项目的工程,结算书必须同时送审.否则遗漏部分一律不予结算,责任自负.3.7.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认可后14天内,施工单位必须将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报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初审,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并在15天内报设备部复审.最后设备部在13天内完成复审并报工程部审核.3.7.6 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结算,经公司审核审减率超过20%的施工单位要取消该施工单位在公司承揽项目资格半年以上,两次违反此原则,终生取消其资格;3.7.7 建设单位初审和设备部复审人员,在上一级结算人员审核时,审减率超过20%的将被通报批评,多次审减率不合格的,要建议公司进行处理.施工单位的管理3.8.1 凡承担公司设备检维修及改造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持有综合办、设备部及安全环保部联合签发的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的单位.3.8.2 施工单位的状况由设备部实行档案管理,将施工单位的信誉、安全、质量、工期、以及预结算情况进行统计,作为今后择优录用的条件.3.8.3 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合同签订情况.4 检查与考核设备部、技术部、财务部及工程部依照本规定对检维修及改造工程进行管理和控制.设备部将每月不定期的组织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公司内进行通报.凡违反本规定的按检维修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5 附则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设备部.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细则同时停止实施.本细则作为检维修、单体设备更新、及改造工程合同的附件.。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外委工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检维修质量,降低修理成本,提高自干率,降低外委率,确保我厂经济效益不流失,从严控制检维修外委项目,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外委项目范围凡我厂施工力量在人力、装备能力、技术水平和工期等方面无力承担或无法达到要求的工程项目,安排外委。
1.外委的项目必须是已经批准的列入本厂计划的技措、更新、大修和维修项目。
2.为了维护生产的正常运行,需要紧急抢修的项目。
3.其他。
第二条外委队伍录用的条件1.工程外委要按照质量优、信誉高、工期短、费用合理、先内后外、先近后远的原则,择优录用施工队伍。
顺序如下:本公司的专业化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维修力量1.2总公司内部的专业化公司____公司与外部的协作单位____公司以外的施工队伍公司内及公司外二级以上施工单位承担我厂工程项目后确需实行工程分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____批准后,才能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三级及以下施工单位,一律不准实行工程分包。
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由发包单位负责。
3.施工队伍要提供下列资信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取费许可证、安全资格证书。
以及企业主要业绩、主要技术力量及技术装备情况。
机械动力处要对施工队伍所提供的资料可信程度及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状况进行考核,在公司批复的施工队伍范围内,择优选用。
4.机械动力处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上述规定确定外委项目,选定施工队伍,报主管厂领导审批。
需要招标的工程,按招标有关程序办理。
第三条外委工程的审批程序外委工程由机械动力处按职责范围办理报批手续。
机械动力处要严格____外委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书、取费资格证书、法人代表证书或委托书、施工企业所在区建设主管部门介绍信等证件,经全部检验合格后,方可报批《外委工程申报单》。
第四条外委项目管理办法1.对外委托工程项目及其日常管理工作由机械动力处依职责范围负责。
2.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由机械动力处办理施工联络单后方可施工。
外委检修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外委检修工作的管理,提高外委检修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委托外单位从事设备、设施、管线、管道等检修、维修、改造等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外委检修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保护环境、公开公平”原则。
第四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才能从事外委检修业务。
外委检修单位应当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外委检修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证书。
第七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检修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行贿、挪用、侵占委托单位的财产。
第二章组织、人员第九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设立检修管理部门,负责外委检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
第十条外委检修单位的检修管理部门应当配备有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外委检修单位在接受委托前,应当对委托单位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确定检修方案和计划。
第十三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检修工作方案和计划,包括检修范围、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时间计划、人员安排、物资准备等。
第十四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及时向委托单位提交检修工作方案和计划,并征得委托单位的同意。
第十五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外委检修单位在检修作业完成后,应当向委托单位提交检修工作报告,并征得委托单位的验收。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七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规定和程序。
第十八条外委检修单位应当对检修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检修人员的安全。
煤矿外委维修管理制度
煤矿外委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外委维修管理工作,提高煤矿设备维修质量,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与外部维修单位签订的设备维修外包合同,涉及煤矿设备维修的所有工作。
第三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煤矿相关规章制度,遵守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高效、规范。
第四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管理应遵循“严格管理、质量优先、客户至上、持续改进”的经营理念,确保设备维修质量和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本制度由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维修外委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和监督。
第六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管理的宗旨是确保设备维修质量和效率,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设备故障率,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第二章维修外委的选择和评估第七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单位应具备煤矿生产许可证和设备维修资质,有一定的维修实力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维修设备和人员,能够保障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单位应有丰富的维修经验和良好的信誉,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维修服务。
第十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单位应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保证维修作业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一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单位的经营状况和维修业绩应定期进行评估,确保其维修能力和信誉水平。
第三章维修外委合同管理第十二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单位与煤矿签订外包维修合同后,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维修内容和标准进行维修作业,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五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和结算标准进行费用结算,保持费用合理和公正。
第十六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单位与煤矿签订的合同有关维修作业的监督检查由煤矿设备维修外委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章维修外委作业管理第十七条煤矿设备维修外委单位应按照煤矿设备维修外委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控制标准执行维修作业。
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检修维护工作,提高设备运行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委公司进行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
外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机电设备公司、设备维修公司等,接受外委公司的服务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
第三条外委检修维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第四条外委检修维护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安全、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生产部门负责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将计划报送给设备管理部门,并将计划通知外委公司。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与外委公司进行协调,确定设备检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七条外委公司负责根据生产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外委公司负责对检修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具有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健康状况。
第九条外委公司负责对设备的检修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
第十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委检修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设备检修计划的制定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生产任务的需要,合理确定检修的时间和范围。
第十二条外委公司应在设备检修前,与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进行沟通,确定检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十三条设备检修包括日常维护和大修。
日常维护应在设备运行正常时进行,大修应在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或达到一定使用寿命时进行。
第十四条设备检修应采取逐级审批的方式进行,确保检修方案经过科学论证和合理安排。
第十五条外委公司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确保设备能够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设备检修完成后,外委公司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进行汇报,并将检修结果和验收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章质量安全第十七条外委公司对设备检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范文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外委检修维护工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并提高外委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维护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委检修维护指公司将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外包给外委企业进行,包括设备故障的排查与维修,设备的日常保养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委检修维护工作。
第四条外委企业在进行检修维护工作时,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五条公司将对外委企业进行期限性的评估与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外委企业进行奖惩。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公司设有专门的外委检修维护部门,负责对外委检修维护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外委检修维护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外委检修维护管理制度;对外委企业进行甄选,并签订合同;制定外委检修维护工作计划,并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外委企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外委企业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处理外委企业与公司之间的纠纷等。
第八条外委检修维护部门应根据公司的生产计划和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外委检修维护工作计划,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
第九条外委检修维护部门应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外委企业的绩效,对外委企业进行考核,并制定奖惩措施。
第三章外委企业的选择和签约第十条外委企业的选择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外委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有合法的经营资质;有较长时间的设备检修维护经验;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良好的信誉。
第十一条外委企业的选定应通过招投标、谈判等方式进行。
外委企业的选定结果应经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十二条签订外委检修维护合同前,外委企业应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并经公司领导层审核。
第十三条外委检修维护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期限、工作费用、服务质量要求、保密义务等。
第四章外委检修维护工作的实施第十四条外委检修维护工作应按照公司的生产计划和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及时排查和修复。
物业外委单位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物业管理与服务,确保外委单位在物业管理项目中的工作质量与安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外委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绿化、维修、保安、家政等。
三、外委单位管理要求1. 外委单位应具备合法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 外委单位应按照物业管理项目的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间等。
3. 外委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4. 外委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职责。
5. 外委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四、外委单位准入与退出1. 外委单位申请加入物业管理项目,需向物业管理处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相关服务项目的专业证书;(4)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物业管理处对外委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予以批准,并签订服务合同。
3. 外委单位在服务期间,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外委单位如需退出物业管理项目,应提前一个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管理处同意后方可退出。
五、外委单位服务监督与考核1. 物业管理处对外委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督促整改。
2. 物业管理处对外委单位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安全记录等。
3. 外委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物业管理处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物业管理处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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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维)修项目(外委项目)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范围内,检(维)修项目以及单体设备更新和改造项目的管理内容及具体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职责2.1 设备部是检(维)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设备检(维)修以及单体设备更新和改造项目的管理。
依据公司年度检修费用控制计划,对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进行审批,对检(维)修项目的开工手续进行审核,组织检(维)修项目招(议)标,对外签订检(维)修工程的施工合同,对检(维)修项目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对项目的预(结)算进行审核,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各项检(维)修工作及检修费用控制目标完成。
2.2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室和单位按以下的职责对检(维)修及技改技措工程的过程进行分工管理和监督。
2.2.1 设备部负责对年度检修综合计划下发,并按照计划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及计划的调整工作。
2.2.2 财务部负责按年度综合计划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及资金落实、同时按本管理细则做好工程结算的监督工作。
2.2.3 纪委按公司规定做好工程结算的审计及招(议)标项目的监督工作。
2.2.4 安全环保部做好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等审查,并对安全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5 技术部负责对改造项目的方案和技术协议进行审查,并参与改造项目的评审验收。
2.2.6 设备部会同计控车间负责对仪表、计控及自动化专业的检(维)修项目进行技术管理。
2.2.7 综合办负责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跨区手续、劳务证等审查及施工合同的法律审查和盖章。
2.2.7 建设单位负责检(维)项目的具体管理,包括办理各项手续、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阶段的现场管理工作和竣工的检查验收以及结算的初审,同时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3 检(维)修及技改技措项目的管理3.1 检(维)修计划管理3.1.1 公司每年编一次年度检(维)修计划。
公司所属单位据设备运行情况,在每年的10月1日前编制出下年度检(维)修费用计划并报设备部。
设备部根据生产需要和费用额度组织审核,编制出公司年度检(维)修费用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内下达。
年度计划是费用控制计划,月度计划和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是检(维)修执行计划。
3.1.2 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年度检(维)修计划核定的费用额度,按照科学、准确的原则,编制出月度检(维)修计划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设备部。
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在装置停工前三个月报设备部审核。
建、构筑物的维修,设备保温及防腐执行计划要根据建、构筑物及设备的冬季使用情况,确定其维修的必要性。
原则上非生产性项目的检修费用不超过年度检(维)修费用的5%,在每年的三月三十日前报设备部,以便进行统一审核和安排。
3.1.3 为提高检(维)修计划执行的准确性,各单位所报的检(维)修执行计划的完成率必须要大于90%。
计划完成情况要总结,未完成的项目要说明原因,设备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设备部统一进行考核。
3.2 《施工合同审查表》的审批程序3.2.1 所有项目必须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施工合同审查表》由建设单位的业务主管干部在开工前办理。
抢修抢险项目,可以先不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但项目开工后7天内必须补办《施工合同审查表》。
3.2.2 项目开工办理程序建设单位的业务主管干部依据公司计划或公司领导批示办理项目开工手续,先填报《公司施工合同审查表》,同时应附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书,交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设备部初步审核。
设备部根据生产及施工单位的资信情况确定该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合同价由工程部预算人员审核确定后报财务部会审,最后上报公司领导批示。
3.2.3 《施工合同审查表》一式四份,设备部一份、财务部一份、建设单位一份、由施工单位自己保管一份。
3.2.4 批准的“《施工合同审查表》”是签订合同及支付工程预付款的依据,批准的资金数是该项目的最高限额,不得突破。
3.2.5 《施工合同审查表》被批准后,7天内必须办理完施工及安全合同,否则按《检(维)修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3 合同管理设备部负责检(维)修工程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3.3.1 检(维)修及改造项目都必须使用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检(维)修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服务合同》,改造项目要使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技术服务项目使用《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所有工程施工必须要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安全施工合同要使用《公司第三方工程服务安全合同》。
3.3.2 建设单位业务主管依据批准的《施工合同审查表》及安全要求与施工单位草拟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经设备部审核合格,签字编号登记后,报公司领导审核盖合同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无《施工合同审查表》的工程,合同管理单位不得签订施工合同及安全合同,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拒绝签证,财务部门拒付工程款。
3.3.3 检(维)修工程原则上不签订包干合同。
但对于没有合适定额可执行的特殊项目,可采用招(议)标的形式确定工程造价及施工单位。
对此类项目,建设单位需首先填写《公司检(维)修及工程项目评(议)标审批表》经设备部、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议标。
3.3.4 议标的范围及原则检(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技术服务部分及没有合适定额可执行的项目,均采用招(议)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和价格。
参加招(议)标的施工单位必须要持有设备部、工程部、综合办及安全环保部联合签发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设备部牵头成立工程施工议标管理小组进行议标工作。
议标小组人员由公司技术部、财务部、纪委、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项目性质需要,一些议标项目安全部等其他部门也需参加)。
招(议)工作结束后要出招(议)标情况记录,定标后参加者均须写出个人意见。
建设单位应提前三天将有关招(议)标资料送达参加招(议)标的有关单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选择三家以上的单位参加招(议)标。
对于独家经营或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项目,其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按实耗列出详细材料表、人工费、机械费等,经建设单位人员审核后,报设备部审核、工程部复审。
3.3.5 施工单位确定后按3.2.2、3.3.1及3.3.2条款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室的技术、经济活动,均应按工程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执行。
公司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工作,任何人无权变更合作单位,如发生故意制造困难,刁难合作单位的情况,公司将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
3.3.6 工程预付款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价款超过50万元的,按合同价款的20%预付工程款,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3.4 施工现场管理各建设单位为检(维)修施工项目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各阶段的日常管理工作。
3.4.1 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表》、安全及施工合同签订后,即具备开工条件。
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可根据工程所处位置办理动土、动火、用电、用水等有关手续。
3.4.2 工程量的签证管理现场签证由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和车间指定的现场代表共同完成。
报公司的签证要经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签证单一式六份,均要附在结算书后面。
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在结算初审完后,要留存一份完整的结算资料。
3.4.3 所有工程签证单均须用A4纸打印,具体格式设备检修工程签证单见附表,土建维修工程签证单见附表。
签证中只对工程量的具体数据(几何尺寸)进行签证,不允许对分部分项的工程量签证,否则签证无效。
在签证时应做到“四不签证”,即:情况不清不签证;该检查的项目未检查不签证;该核算的未核算前不签证;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不签证。
现场签证时应写明工作内容,合同外的签证还应写明发生原因。
应坚持及时、准确、可靠的原则,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办理签证,不允许累计突击签证。
3.4.4 零工签证管理具体格式见附表。
签证的原则为该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了,但定额中又没有相应定额可执行的零星用工。
杜绝签与该项目无关的零星用工,如打扫卫生用工、扫雪用工、清理现场用工、其他用工等。
3.4.5 防腐、保温工程的管理工程造价小于3万元的零星项目,施工前可以暂不办《施工合同审查表》,可每月集中办理一份,但累计到10万元时必须及时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合同及结算。
防腐、保温材料的选择及竣工验收方法要遵循《公司防腐保温工作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
防腐工程的签证格式见附表,保温工程的签证格式见附表。
3.4.6 机械台班的签证管理具体格式见附表。
签证的原则为该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定额中未包括的机械,50吨以上的吊车(含50吨)的可以签证,其他机械定额中均已包括,一般不予签证。
3.4.7 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要严格按公司要求控制。
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变更,属设备检(维)修工程类的由设备部负责签发,属改造工程由技术或设备部负责签发,均报技术部考核;非设计原因变更,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核,超过5万元以上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对于现场签证1万元以下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和设计代表两人以上签字;1万元以上的经原设计人员或现场设计代表签字,管理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有效,否则预算和审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3.4.8 对于检(维)修工程造价小于2万元的零星项目(设备检修、零配件加工),施工前可以暂不办《施工合同审查表》,但累计到6万元时必须及时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合同及结算。
3.5 施工过程的管理3.5.1 建设单位必须要按3.4条的要求建立健全各工程项目施工记录台帐。
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规定进行施工,竣工时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5.2 设备部工程管理人员,每月不定期的对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文明施工状况及台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3.5.3 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单位的施工管理部门,每月25日按附表的格式报设备部工程进度情况,由设备部审核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对没有按计划进度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写清原因,同时做出新的计划进度安排,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
3.5.4 建设单位的安全员为安全合同执行监督考核单位,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违反安全合同规定的行为有处罚权,其具体规定详见《公司工程服务违章处罚管理规定》及《工程服务单位安全管理标准》。
3.6 竣工验收及质量保证要求所有检(维)修工程竣工均须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6.1 设备检修的验收原则检修完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设备标准,确保设备完好可正常使用或备用。
建设单位依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相关的单体设备验收标准或公司各单位检修规程进行验收,无规程的按检修方案或技术协议进行验收。
3.6.2 设备检修验收应具备的资料包括: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通知单;材料、零部件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理化、无损检测报告;检修记录或施工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
3.6.3 验收组织设备检修验收由使用单位牵头进行,按分级管理原则,一般设备由生产车间和检修单位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