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文件561713360
【指南】北京服装学院专项申报指南
【关键字】指南北京服装学院专项申报指南(内部使用)财务处2010年5月目录一、财政专项申报流程图 (3)二、学校自主申报项目前缀和主管职能部门 (4)三、专项经费市教委指定项目的前缀 (4)四、项目申报论证表 (5)五、项目排序汇总表 (6)六、项目申报书模板 (7)七、项目可行性报告申报模板 (10)八、项目评审报告模板 (15)九、项目申报资料填写说明 (20)十、北京市专款评审支撑材料要求 (22)十一、2010年教育项目分类................................................... (24)十二、北京市201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8)十三、质量工程专项申报指南 (30)十四、“图书馆建设”类专项申报指南 (32)十五、“实验室建设”和“设备购置”类专项申报指南 (34)十六、“信息化建设”类专项申报指南 (35)十七、“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类专项申报指南 (36)十八、“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类专项申报指南.......... . (38)十九、“根底设施改造与建设”类专项申报指南 (44)二十、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45)二十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标准(试行) (46)北京服装学院项目申报论证表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北京服装学院上级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市级部门:北京市财政局附件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附件2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基本情况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北京服装学院地址及邮编:法人代表姓名:上级单位及所隶属的市级部门名称:北京市教委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地址及邮编:法人代表姓名:2.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职务、职称、专业、联系电话、与项目相关的主要业绩。
姓名:职务:职称:专业:联系电话:与项目相关的主要业绩: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属性:主要工作内容: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主要预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指标: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人、财、物等方面):二、必要性与可行性1.项目背景情况。
北京服装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北京考点网上报名
北京服装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北京考点网上报名报考须知重要提示:选择在京外考点考试的考生不需要网上报名,请按照我校2012年招生报考指南公布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并考试文章录入:/yikao/dongtai/34880.asp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一、报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4)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及考试:A类A类考试的专业有: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摄影(时尚、广告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专业方向),其报名及考试方式如下:1、报名及考试安排:(1)报名方式:选择在北京考试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1月6日-2月5日考生一律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报名并网上缴费。
考生请于报名前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缴费功能的银联卡。
注: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
(3)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9日至2月10日(4)现场确认地点: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本部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本科合格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服装学院章程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服装学院章程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京教函[2017]39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2.14【实施日期】2017.0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服装学院章程的通知(京教函〔2017〕39号)北京服装学院:你院关于核准章程的请示相关材料收悉。
经市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议,现予核准。
本通知所附章程为正式文本。
你院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并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公布实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7年2月14日北京服装学院章程序言北京服装学院是以“服装引领、艺工融合”为办学特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1959年2月建校,原名北京纺织工学院,隶属纺织工业部。
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
1987年2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
1998年7月划转北京市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服装学院,简称北服。
英文名称:Beijing Institute of Fashion Technology,缩写:BIFT。
学校现有一校两址:分别是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园路甲2号和朝阳区芍药居甲1号。
法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园路甲2号。
网址: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学校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主办者对学校进行宏观指导、依法监督,对教育教学进行监督和评估监测,为学校发展提供办学经费和政策支持,保障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支持学校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北京服装学院北校区发文稿纸有关栏目填写说明
北京服装学院北校区发文稿纸有关栏目填写说明
一、“起草单位和拟稿人”栏
填写主办单位名称和公文拟稿人姓名。
二、“起草单位负责人签字”栏
主办单位负责人初核后签名。
三、“公文标题”栏
填写公文标题。
公文标题应概括公文主题内容,并标明文种。
四、“附件”栏
公文附件标题应—一准确填写到附件栏内。
五、“主送机关”栏
公文应根据内容和需要确定主送单位。
单位名称应写全称。
六、“报(抄)送机关”栏
公文应根据内容和需要确定报(抄)送单位,可参照主送单位写法填写。
七、“主题词”栏
公文应根据内容按相关主题词表标引主题词。
八、“联系电话”栏
填写拟稿人联系电话。
九、“发文字号”栏
公文编号依据公文种类确定。
主办单位应在校区领导签发
后,按最后确定的公文种类编号。
十、“行政办公室核稿”栏
行政办公室领导签名。
十一、“签发”栏
校区办公会审定后,由校区主任签发。
十二、“印制份数”栏
1.根据主送、报(抄)送情况确定公文印数。
(1)一般下行文、平行文一个部门 1 份,行政办公室自留1 份存档。
(2)与其它部门联合发文,一般给联衔单位 1 份存档,也可由其自定。
(3)上报上级部门单位的请示、报告,一般 3 份。
2.一般公文印数计算参考:
校区各部门 (9份);
校区各部门、成教学院、计算机中心、图书馆 (12份);
校区办公会成员(7份)
十三、拟稿用笔要求
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草拟公文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整理)北京服装学院 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表
项目成果获得情况
成果题目
作者
成果形式
刊物名称
发表时间
获奖情况
学院(系、部、专家组验收意见:
北京服装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表
项目编号:填表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项目研究成果概述(限400字以内,另交一份4000字左右的结题主报告,同时交来申请立项时计划完成的全部成果实物):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第二节 安全预评价
2.环境价值的度量——最大支付意愿
(3)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姓名
专家组组长签字(盖章):年月日
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
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年月日
此表一式三份,课题组、负责人所在院系部、教学科各一份
性别
年龄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的现状。学历
职称
主要承担工作
负责人
(2)辨识和分析评价对象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作用的途径及其变化规律。
7.作出评价结论
成
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环境影响进行跟踪评价,应当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员
(1)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学生手册北京服装学院教务处编2015.7寄语亲爱的同学们,首先祝贺你们开始新的大学生活。
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艺、工、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有鲜明特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伴随着共和国不断迈向现代化的坚实步伐,她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风雨雨,创造了优异的成果与辉煌,走出校门的三万余名学子如今已是桃李满神州,英才播四海。
在新的历史时期,北服正面向未来,与时俱进,以蓬勃的生机活力、丰厚的优势与特色,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大道上阔步前行。
大学是学术、知识的殿堂,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珍惜进入大学学习的机会,树立远大的志向,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
以良好的成绩回报国家和民族对你们的厚望。
预祝每位同学在今后的大学生活中,学习进步,健康成长,顺利圆满地完成学业。
今天你们以北服而骄傲,明天北服会为你们骄人的业绩而自豪!北京服装学院将为你们实现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插上金色的翅膀!院长: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
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部文件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部文件研[2015]05号北京服装学院关于修订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及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相关院系负责人: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精神、2015年工作要点和近期学校学科变化情况,为科学合理整合资源,强化我校学科特点和优势,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以制定“十三·五”学科规划为契机,对学科及学科方向进行梳理。
全校8个一级学科要进一步确定学科结构,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要进一步明确本学科研究方向。
2. 2015年,以专业硕士(艺术)学科评估为契机,以全国艺术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印发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艺教指委【2015】12号)文件为依据,进一步完善艺术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以首次招收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和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开展的2014年增列的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进展情况检查为推手,进一步完善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3. 针对港、澳、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士学位留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以往港、澳、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士学位留学生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港、澳、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士学位留学生培养方案。
4. 按照《北京服装学院关于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研[2015]04号)的要求,认真完善课程体系,重点强化课程教学大纲建设。
请各学科及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相关院系负责人以201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础,以保持学科专业、培养方向相对稳定为原则,认真讨论制定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做好审定工作。
因2015级研究生教学任务书需在第十周下达,故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于2015年5月15日前完成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审定工作。
不需要修订培养方案的单位,也请于此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报研究生部培养办。
北京服装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北京服装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学位论文是标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和创新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的、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评审用的学术论文。
现提出学位论文的编写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7713.1-2006编写),请大家参照执行。
1. 学位论文一般要求1.1 学位论文的内容应完整、准确。
1.2 学位论文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法定的计量单位。
学位论文一般以中文或英文为主撰写,特殊情况时,应有详细的中、英文摘要,正题名必须包括中、英文。
1.3 学位论文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在全文中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论文中使用专业术语、缩略词应在首次出现时加以注释。
外文专业术语、缩略词,应在首次出现的译文后用圆括号注明原词语全称。
1.4 学位论文的插图、照片应完整清晰。
1.5 学位论文应用A4标准纸(210mm×297mm),必须是打印件、印刷件或复印件。
1.6 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三万字。
2. 学位论文组成部分2.1 封面封面上应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专业名称、导师姓名、学号及密级六部分。
论文题目(包括副题和标点符号)不超过36个汉字。
2.2 声明声明位于论文首页,包括“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两部分,具体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
2.3 摘要2.3.1 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摘要的内容应包含与论文等同量的主要信息,供读者确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也可供二次文献采用。
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重点是结果和结论。
2.3.2 中文摘要一般字数为300~600字,外文摘要实词在300个左右。
如遇特殊需要字数可以略多。
2.3.3 摘要中应尽量避免采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2.3.4 每篇论文应选取3~8个关键词,用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下方。
关键词应体现论文特色,具有语义性,在论文中有明确的出处。
关于印发《北京服装学院设备配置管理办法》-北京服装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北京服装学院文件服学院﹝2018﹞111号关于印发《北京服装学院设备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及其他处级单位:现将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北京服装学院设备配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北京服装学院2018年10月15日北京服装学院设备配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设备配置管理,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规范资产配置行为,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铺张浪费,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二级单位。
第三条设备分为通用设备和专业设备。
通用设备包括:常用设备、共用设备和特批设备。
(一)常用设备是指满足行政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和家具,如:台式计算机、电脑桌、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二)共用设备是指工作需要、但不能每人配备,须按“总量控制,综合考虑”原则配备的部门内共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印机、传真机等。
(三)特批设备是指学校严格控制数量、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需要特殊配置的设备,如:专业相机(含单反套机)、镜头、便携式计算机、工作站、碎纸机、摄像机、投影仪、复印机等。
(四)专业设备是指除通用设备之外的所有设备。
第二章设备配置原则第四条按照设备配置与项目预算管理相结合,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和当年预算安排,逐步配置和改善。
第五条各二级单位必须根据现有空间、设施条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
第六条设备配置遵循调剂、租赁、购置相结合的原则。
部门有闲置设备,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告知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调剂。
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同一个岗位不重复配置办公设备。
第七条大力推进资源共享。
能共用的设备不重复配置,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八条科研和教学优先原则。
教学部门用于教学和科研需要的设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配置标准并优先考虑。
第三章设备配置条件和标准第九条学校日常行政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和最低使用年限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的通知》(京财资产〔2011〕171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文件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文件
研[2019]03号
北京服装学院关于公布2018年度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结果的通知
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导师:
根据《北京服装学院关于2018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的通知》(研[2018]37号)要求,我校进行了2018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结题工作。
各项目经二级学院初审,于2019年3月4日研究生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投票表决,准予以下96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通过,3项结题未通过,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6日
附件:
北京服装学院2018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情况。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无线网络建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无线网络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
根据本采购项目具体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具体评标原则:价格:30分;技术性能指标:39分;服务条款:27分;业绩:2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2分。
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3)最低报价不做中标保证。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用人单位证明
用人单位证明
北京服装学院专业届毕业研究生学生现在我单位工作,特此证明。
我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全称: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3、单位地址:
4、邮政编码:
5、联系人:联系电话:
6、岗位名称:
7、企业规模:(请勾选)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8、行业类型:(请勾选)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部队
9、单位性质:(请勾选)
机关/科研设计/高等教育/中初教育/医疗卫生/其他事业/
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其他企业/
部队/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
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年月日
备注:此证明仅作为就业证明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学生签名:
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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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文件
服学教[2007]128号
北京服装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2007年10月8日)
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学生素质的客观要求,也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校实施“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文件精神,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鼓励学生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规定中的实验室包含我校工科类的实验室、艺术类的工艺室和各院(系)的计算机房。
规定所说的实验包含工科实验项目、艺术作品设计与创作、服装设计与制作以及计算机
房的上机模拟操作与设计、创作等。
第二条实验室开放的原则。
1.各实验室原则上都要对本科生进行开放,并逐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验资源的效益。
各二级学院及教学单位所管实验室,必须在必修实验安排之外对全校学生开放。
这将作为考核实验室、部门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2.实验室开放要注重实效。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学生可选做基本训练的实验,也可选做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实验。
3.实验室开放要结合教学条件和学生特点,推广运用虚拟、仿真等实验技术手段,并与实际实验相结合。
对于低年级学生,主要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对于高年级学生,重在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4.实验室应主要采取教师提供的实验项目,让学生选择内容和时间进行开放,应接受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实验室还应采取吸收优秀学生参加教师科研课题或支持学生自立科研课题等形式进行开放。
第三条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1.实验室开放面向全校本科生,应采取多种多样的开放形式,保障实验时间和实验内容。
(1)时间开放可以分为:全时开放,定时开放,预约开放,其它。
(2)内容开放可以分为:学生选择教师指定实验内容的实验,学生自立题目、自行设计的实验,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自立科研课题的实验(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学生参加有关科技竞赛和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等大赛的训练。
第四条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实验室开放实行校、院(系、中心)两级管理。
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与教学部门协调组织。
各学院(系、中心)直接领导本院(系、中心)实验室开放工作,各实验室负责具体开放工作。
各实验室可根据本规定结合专业特色,制定本实验室具体开放细则。
2.学生完成的开放实验项目,符合基本要求的,可获得学分。
3.学校设立专项基金,用于补贴实验材料消耗等费用。
由于开放实验增加的教师工作量,学校将按公共选修课规定执行。
4.学生进入实验室,应向实验室登记、备案。
各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
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室应及时总结,并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
推荐发表工作。
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实验室将本学期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按规定格式写出书面总结,报教务处备案。
5.每年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对学生研究项目、优秀实验论文、优秀设计作品及其它优秀成果进行评定工作,对获得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对实验室开放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学校给予奖励。
第五条学校每年拨专款用作实验室开放基金。
1.资助的范围与条件:全校凡能向本科学生开放实验的实验室均可申请开放基金。
开放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开放实验项目的材料消耗。
2.申请与评审:
(1)实验室开放基金每学期申报一次,一般在3月底和9月底进行。
(2)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北京服装学院实验室课外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北京服装学院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登记表》(见附件2),所在实验室必须对《申请表》的真实性、资助的必要性、实验研究方向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学院(系),所在学院(系)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凡不符合本办法
规定和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4)各学院(系)将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审批后通知申请人及其实验室。
3.实施与管理:
(1)申请实验室在接到获准资助通知后,应积极组织项目的实施,按计划开展工作。
(2)获资助的项目经费只限于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小型工具、加工费、图书资料费、少量的市内交通费等开支,不得列支其它费用。
(3)基金所支持的实验材料消耗等费用计算依据科学合理。
(4)申请实验室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检查监督研究进展情况,建立开放实验档案。
所在学院(系)和教务处负责对资助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凡项目申请单位获资助后,不能按时开展工作、擅自停止执行或改变研究计划或违反本管理办法的,项目承担单位应退还已获资助的经费,并取消项目承担者下一期的项目资助资格。
4.项目验收与成果管理
(1)资助项目完成后,负责人须及时做好结题工作,并向
所在学院(系)提交《北京服装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和其他必要的附件材料;向学院(系)和教务处提交学生成绩。
(2)各学院(系)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把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3)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因故不能结题的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以后的实施方案,经学院同意、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延长,且只能延长一次,时间不超过半年,否则按未完成处理。
第六条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北京服装学院实验室课外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2.北京服装学院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登记表
3.北京服装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
主题词:教学工作实验室办法
北京服装学院院长办公室2007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45份
附件1:
北京服装学院实验室课外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注:实验学分按每20学时为1个学分。
附件2:
北京服装学院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主管院长: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
北京服装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