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委员培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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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
在大队的统一组织下,通过认真学习文件,交流体会,增长了知识,积累了经验,对我们思想骨干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学了很解渴.按照培训计划,通过学习,是一次梳理,是一次提高,搞清楚预防犯罪工作依靠什么做、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等问题。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切实提高对基层预防犯罪工作的认识
预防事故案件,它在部队建设中的地位、意义,以往有很多精辟和深刻的概括:“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影响中心”,《预防犯罪工作条例》明确指出,预防犯罪工作是军队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持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的重要基础,是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对于基层来说,预防犯罪工作是基层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本钱。
(一)基层预防犯罪工作是实现安全发展的基础工程。坚持科学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没有安全,就不可能实现科学发展。发展既是基层全面建设的更高标准,也是预防犯罪工作的最高要求。《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对基层建设标准明确提出了“无严重违纪,无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的要求,这是基层建设的一般要求,同时也是评先进中队和标兵中队的一个硬杠杠。抓安全就是抓预防,抓预防就要抓经常、打基础、除隐患,始终把预防作为安全管理的主体任务,把实现安全发展建立在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落实上。因此,基层干部和思想骨干在部队比较平稳、还没有出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多反思工作是否扎实、制度是否落实、还有哪些漏洞。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消除影响全面建设上台阶的不利因素,实现安全发展才能有保证。
(二)基层预防犯罪工作是需要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
任何事故案件的发生,从具体的时间、地点和直接原因看,都有很大的偶然性,但从深层次分析,又是必然的,都与部队基础不牢、全面建设不过硬有关。很多的事故案件,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孤立的,突然的,而事后分析,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是多项工作不落实的反映。青海总队海东支队2.23案件经验教训表明,事故案件的发生,通常是部队建设中多方面矛盾问题的集中暴露。这些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领导的思想麻痹、工作不深不细,往往和制度不落实联系在一起,思想动态不掌握往往和骨干不得力联系在一起,人员失控往往和干部不动脑,管理上有漏洞联系在一起,发生凶杀、自杀往往和内部矛盾激化联系在一起,等等。显而易见,发生事故案件是外部表现,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掌握预防犯罪工作的章法。基层干部和思想骨干有没有本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不能保证不出事,保安全。
二、把握基层预防犯罪工作的关键环节、不断提升基层预防犯罪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水平
《预防犯罪工作条例》规定了预防犯罪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抓好“四防”:即防止敌对势力渗透,防止不法分子破坏,防止腐朽思想文化侵蚀,防止内部矛盾激化。《条例》规定的职责、制度、措施,都是围绕“四防”展开的,是“四防”的具体化。抓好了“四防”,就抓住了预防工作的主要矛盾。
我们的安检工作是在开放环境下执行任务的,如果内部不纯洁,出了问题,很容易被境内外媒体炒作,形成舆论热点,严重损害武警部队形象。
基层预防犯罪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本质上讲的是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蓄底气、管长远、打基础的工作。抓经常、打基础,总的讲,一靠事业心责任感,二靠能力素质,三靠扎实的作风。“把抓经
常打基础当日子过”,“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围绕中心抓建设,抓好建设保中心”。这些话,讲的都是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作用和意义。预防犯罪工作的经常化体现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时时刻刻;规范化体现在必须按要求按制度去做,不能脱纲离谱。这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作用。当前,基层中队在预防犯罪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上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依据《条例》抓预防。《预防犯罪工作条例》是开展预防工作的基本遵循。落实好《条例》有利于减少和避免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一要牢固树立法规意识。大家在学习理解《条例》时,一定要看到它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因为它是我军长期做好预防犯罪工作的科学总结,看到它的法律效力。贯彻落实《条例》,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问题,而是必须坚决照着办。二要搞好《条例》学习。三要联系实际搞好整改。一方面,要搞好对照检查。按照《条例》一条一条的对照,既要查摆本单位预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又要查摆个人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
(二)要落实好制度措施。要使预防犯罪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措施作保证。从措施来看:思想教育,是预防犯罪工作的治本之策,政治考核,是确保部队政治上、组织上纯洁巩固的“安全屏障”,管理控制,是加强经常性管理的根本举措;心理疏导,是加强心理防范和治疗的良方,要掌握好基本方法;矛盾化解,是预防自杀凶杀的重要保证,必须紧紧抓住干部骨干这个重点;技术防范,是防间保密工作的有效途径,要在责任到人、落实制度上下功夫。从制度来看:形势分析,是摸清苗头隐患的重要前提,必须做到议透议实,定下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安全检查,是干部骨干抓落实的基本方法,必须长期坚持、经常开展;骨干工作,是建立预防工作第一防线的有效办法,必须选准配好、加强帮带、认真使用;情况报告,是保持上下畅通、便于统一协调处置情况的必
要手段,必须做到如实、及时;军地协作,是新形势下预防网络的重要补充,必须突出抓好敌社情调研和防范警民纠纷。
基层中队在落实中要把握三点:一是经常性。企求制度措施马上见效,这是不符合规律的。必须月复一月、日复一日地抓,始终如一,常抓不懈。比如:谈心、思想分析、个别人排查、心理疏导、思想骨干的集训等制度,就是我们长年不断,要持之以恒的经常性工作。二是及时性。平时分析预测、制定措施、分工落实要及时,做到“亡羊”之前就“补牢”。三是综合性。在抓制度措施落实时,不能搞单打一,也不能就事论事,用某项制度某项措施就能抓好问题解决是不现实的。必须把制度和具体措施结合在一起来做。只有多种手段并举,才能发挥预防犯罪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要发挥好党支部的领导作用。一是抓好谋划部署和检查指导。基层党支部要把预防犯罪工作放到部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去研究。制定按纲建队计划时,要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工作重点。二是发挥好“两支队伍”的作用。党支部对“两支队伍”,要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一般性的问题,让他们去解决。对难度较大的,要积极给他们出主意、想办法。确实解决不了的,主官再出面解决。保卫委员根据分工,负责预防犯罪工作,要主动想事、干事,把帮带思想工作骨干的责任担起来,不能什么事都依赖中队主官。三是抓好责任制落实。基层是预防工作落实的末端,必须以建立具体落实的责任制为基础。落实责任制,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好已经明确的。党支部、保卫委员和思想工作骨干的职责,很清楚,很明白,不折不扣按要求抓好落实就行了。二是细化不够具体的。比如说,预防措施定下来了,但是各个环节由谁来落实?涉密文件、计算机和网络管理、个别人员教育转化、等各项防范重点怎么具体保障?这些都是要搞清楚的。因此,要把预防责任和措施具体落实到每个人、每个部位、每个时段。只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全体官兵都动起来,预防工作才有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