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及要求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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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是指船舶上产生的各类生活污水的处理和排放管理。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减少对海洋生态的影响,船舶必须遵守相关的生活污水处理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相关知识和要求。

一、船舶生活污水的组成和特点船舶生活污水主要由厕所冲洗水、洗手水、淋浴水、厨房废水等组成。

这些污水含有有机物、氮、磷、油脂、微生物等成分,具有较高的污染性。

如果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海洋中,会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二、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要求1. 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要求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国际公约防止船舶污染》(MARPOL公约)附则IV,对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进行了严格规定。

根据该公约,所有船舶必须配备适当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污水处理和排放。

2. 污水处理设备的要求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1)固体物质分离:能够有效去除污水中的固体物质,如纸屑、食物残渣等。

(2)沉淀和沉降:能够将污水中的悬浮物沉淀下来,减少悬浮物的浓度。

(3)生物处理:能够利用生物活性污泥降解有机物,减少有机物的浓度。

(4)消毒:能够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消毒,杀灭其中的细菌和病毒。

3. 污水排放的要求船舶在进行污水排放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合规排放:船舶应按照国际和国内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污水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距离要求:船舶应在规定的距离范围外进行污水排放,以避免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影响。

(3)污水监测:船舶应安装污水监测设备,定期对排放的污水进行监测和记录,确保排放符合要求。

三、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操作流程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操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污水收集:将船舶上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到污水储存舱或污水收集装置中。

2. 污水预处理:对收集到的污水进行初步处理,包括固体物质分离和沉淀等。

3. 生物处理:将预处理后的污水送入生物处理装置,利用生物活性污泥降解有机物。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引言概述: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环节。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若不加以适当处理,将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本文将从船舶生活污水的产生原因、处理方法、国际规范以及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性等方面,详细阐述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相关知识。

一、船舶生活污水的产生原因1.1 厨房和餐厅污水厨房和餐厅是船舶上产生大量污水的地方,其中包括洗涤食具、清洗食材和餐具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1.2 浴室和洗手间污水浴室和洗手间是船舶上另一个主要产生污水的地方。

包括洗澡、漱口、冲厕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1.3 其他生活用水污水船舶上的其他生活用水也会产生污水,例如洗衣、洗涤船舱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二、船舶生活污水的处理方法2.1 机械处理方法机械处理方法是指通过物理手段将污水中的固体颗粒物去除,例如通过格栅、沉砂池、沉淀池等设备进行预处理。

2.2 生物处理方法生物处理方法是指利用生物反应器将污水中的有机物质通过微生物降解,例如利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进行处理。

2.3 物理化学处理方法物理化学处理方法是指通过化学药剂的添加和物理过程的结合,将污水中的有机物质、氮、磷等进行去除,例如利用氧化法、吸附法、沉淀法等进行处理。

三、国际规范与标准3.1 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范IMO制定了《国际海洋保护规则》(MARPOL)附则IV,要求船舶在国际航行中必须装备适当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并符合排放标准。

3.2 欧洲船级社(EUROCLASS)的标准欧洲船级社制定了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性能要求和排放标准,对于进入欧洲港口的船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3.3 国内相关标准我国《船舶污染防治法》对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船舶必须配备相应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并符合国家标准。

四、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性4.1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船舶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质和营养物质,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海洋中,将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破坏海洋生态平衡。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及监督检查规定解读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及监督检查规定解读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及监督检查规定解读一、引言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及监督检查规定是针对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管理的一项法规。

本文将对该规定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其中的内容和要求。

二、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1. 排放标准船舶生活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以保护水环境和人类健康。

船舶应装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备,确保排放的污水符合要求。

2. 污水处理设备要求船舶应配置适用于不同船舶类型和大小的污水处理设备。

这些设备应具备高效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在航行过程中有效减少污水对水环境的污染。

3. 污水贮存与处理要求船舶在进入敏感水域或停泊时,应停止与环境直接接触的污水排放,并将其储存于指定的污水贮存装置中。

同时,船舶还应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为生活污水进行必要的处理。

三、监督检查规定1. 监督检查机构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的监督检查由相关海事管理机构负责。

他们将对船舶是否符合排放标准进行检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2. 检查内容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船舶污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和配置情况、污水排放的实际情况以及船舶在敏感水域或停泊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3. 处罚机制对于违反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规定的船舶,监督检查机构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确保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四、结论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及监督检查规定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船舶生活污水的治理和管理,保护水环境和人类健康。

船舶应配备适用于不同情况的污水处理设备,并严格遵守污水排放标准。

监督检查机构将对船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促进法规的有效执行。

总之,通过对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及监督检查规定的解读,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其中的相关要求和监管措施。

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船舶生活污水管理,促进海洋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须知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是指船舶上产生的来自厨房、浴室、洗衣房、洗手间等设施的废水处理。

合理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对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船舶乘员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一、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法律法规要求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法律法规要求主要包括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国际船舶污染防止规则》(MARPOL)和各国家的法律法规。

MARPOL规定了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限制和处理要求,各国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法规。

二、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选择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选择应根据船舶的类型、规模和航行区域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

常见的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包括物理处理设备(如格栅、沉淀池)、生物处理设备(如活性污泥法、MBR膜生物反应器)和化学处理设备(如氧化法、吸附法)等。

根据船舶的特点和需要,可以选择单一设备或者组合设备进行处理。

三、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运行维护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维护是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高效处理污水的关键。

运行维护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清洁和维修等。

定期检查可以发现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清洁工作可以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维修工作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减少故障发生率。

四、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根据国际和国内要求进行制定。

国际上,MARPOL规定了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限制,根据船舶的类型和航行区域等因素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

国内各国家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

船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排放标准,确保污水排放符合要求。

五、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监测和报告船舶应定期进行生活污水处理效果的监测和报告。

监测可以通过采样和分析污水样品来进行,以确保处理效果符合要求。

报告应按照像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包括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处理效果和排放情况等内容。

六、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培训和宣传船舶乘员应接受相关的生活污水处理培训,了解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要求和操作方法。

再谈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及要求的法律规定

再谈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及要求的法律规定

再谈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及要求的法律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再谈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要求的法律界定摘要:针对我国沿海航行船舶生活污水管理的现状,比较分析了我国对于沿海以及国际航行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不同法律规定,认为国内航行船舶排放生活污水应当遵从国内标准,以及船舶在港内排放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当属合法的结论。

同时对如何完善我国对船舶生活污水管理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界定作者简介:郭江(1975-),男,河北栾城人,大连海事大学海事行政法博士研究生,联系电话:04,,Re-discussion on the Lawful Boundaries of Ship’s Sewage DischargingRequirementsGuo Jiang(Law School,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Dalian 116026) Abstract: For the actuality of the sewage management about domestic voyage ship, using the methods of the comparatively analysis analyzed the different discharging requirements of domestic voyage and overseas voyage. The conclusion is that discharging sewage by domestic ship should obey the state standard, otherwise if the ship discharging the sewage which final disposed is lawful. The suggestion of improving ways about sewage management was put forward.Key words: ship; sewage; discharging; boundary引言《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MARPOL公约附则Ⅳ)已经对我国生效,但业内人士在公约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着分歧,如对公约的适用范围、排放要求理解不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的混合物; ④渔网、绳索、塑料制品及其他能在海面漂浮或在水
中悬浮,严重妨碍航行、捕鱼及其他活动或危害海 洋生物的人工合成物质; ⑤含有本附件①、②项所列物质的阴沟污泥和疏浚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2、需要获得特别许可证才能倾倒的废弃物 本条例附件二所列物质 这种废弃物倾倒,需事先获得“特别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2.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包括粪、尿和船舶医 务室排出的污水)
3.船舶垃圾排放标准(包括纸制品、破布、玻璃、 金属、瓶子、陶瓷器及其类似废弃物)
排放区域 排放物
塑料制品
内河 禁止排放
沿海 禁止排放
漂浮物
食品废弃物 及其他垃圾
禁止排放 距最近陆地25 n mile以内禁止排放
管辖海域倾倒废弃物和其他物质; 为倾倒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或港口装载
废弃物和其他物质; 为倾倒目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及
其他管辖海域运送废弃物和其他物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焚烧处置废弃物和其
他物质。
中弃物的分类 根据废弃物其毒性、有害物质含量、对海洋环境的 影响等因素,分为三类:
系制度,排水时随时注意观察周围水质的变化情况, 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排放; 4.油轮压载水作业应按国际、国内有关防屈法规的要 求进行,专用压载舱的压载水可在任何区域排放, 但在港内及锚地排放时应事先征得港口当局的同意。
船舶在港停泊时的防污注意事项
1.下水管通机舱的伙食冷库在停航时禁止冲刷和清 洗;
2.不在厨房水池内洗涤含油较浓的餐具和炊具; 3.不在洗衣机或其他洗手盆内洗涤有无严重的工作
附件二需要获得特别许可证才能倾倒的废弃物 ①含有下列大量物质的废弃物; ¤ 砷及其化合物; ¤ 铅及其化合物; ¤ 铜及其化合物;

船舶海事环境保护标准

船舶海事环境保护标准

船舶海事环境保护标准引言:在日益加剧的环境问题和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船舶海事环境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船舶作为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减少排放物和废物的污染,各国和国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船舶海事环境保护标准。

本文将对船舶海事环境保护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一、船舶排放标准船舶排放标准是指对船舶燃油燃烧过程中的废气排放进行限制和管理的一系列规范。

目的是降低船舶排放物对大气质量和海洋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1.1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是船舶燃烧过程中的主要排放物之一,对大气质量和水体富营养化具有很高的影响。

为了减少船舶氮氧化物的排放,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了降低船舶氮氧化物排放的国际约定。

根据这一约定,船舶在特定区域或特定时间段内,必须使用低硫燃油或装备氮氧化物减排设备。

1.2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标准硫氧化物是船舶燃油燃烧过程中排放的另一主要物质,会对大气和水体产生严重的酸化影响。

为了减少船舶硫氧化物的排放,IMO于2015年颁布了全球船舶硫限值(SOx)标准,要求船舶在全球范围内使用低硫燃油或安装脱硫装置。

二、船舶废物管理标准船舶废物管理是指对船舶产生的各类废物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理的措施。

船舶废物包括油污、污水、垃圾等,如果不加以妥善处理,将对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

2.1船舶油污管理标准船舶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油污,如机舱废油、燃油罐清洗残渣等。

船舶油污管理标准要求船舶必须配备油污分离器、油污保持装置等设备,油污必须通过专用系统进行处理和储存,并在合适的设施中进行处置。

2.2船舶污水管理标准船舶污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厨房污水和厕所污水。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船舶必须配备适当的污水处理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污水的集中处理和排放。

此外,船舶还需要按照规定对污水进行监测和记录。

2.3船舶垃圾管理标准船舶产生的垃圾包括可燃垃圾、非可燃垃圾、食物垃圾和危险垃圾等。

船舶排放标准

船舶排放标准

船舶排放标准一、废气排放船舶废气排放的主要来源是发动机燃烧和尾气,其中含有大量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

为了减少废气排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了相关的排放标准。

二、废水排放船舶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灰水、黑水和压载水等。

这些废水中可能含有细菌、病毒、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海洋中,会对海洋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严格的废水排放标准,要求船舶必须对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水质符合排放要求。

三、噪声污染船舶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噪声,包括发动机噪音、螺旋桨噪音、机械振动等。

这些噪声会对周围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影响,尤其是对水生生物和海洋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更为显著。

因此,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船舶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水平,以减少对环境和人类的影响。

四、垃圾处理船舶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食品垃圾、废弃物等。

如果这些垃圾未得到及时处理和处置,会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垃圾处理标准,要求船舶必须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垃圾得到合理处置。

五、燃油消耗船舶燃油消耗是航运业重要的能源消耗之一,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了减少燃油消耗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燃油消耗标准,要求船舶采取措施降低燃油消耗量,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六、振动控制船舶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振动,如果振动过大或频率不稳定,会对船上人员和设备造成影响。

为了减少振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振动控制标准,要求船舶采取措施降低振动水平,以减少对船上人员和设备的影响。

七、压载水管理船舶压载水是保证船舶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措施之一,但压载水中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海洋中,会对海洋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压载水管理标准,要求船舶必须对压载水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水质符合排放要求。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船舶作为重要的海上交通工具,其水污染物排放对海洋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各国都制定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以限制船舶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

本文将就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控制船舶排放的污染物种类,二是限制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数量。

针对不同类型的船舶,控制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船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油类物质、生活污水等。

针对这些污染物,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各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严格控制这些污染物的排放。

其次,针对船舶的污染物排放,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了《国际海洋组织防止船舶污染公约》(MARPOL公约),其中包括了关于船舶污染物排放的具体规定。

根据MARPOL公约,船舶在排放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尤其是在控制硫氧化物的排放上,要求船舶使用低硫燃料或者安装排放控制装置。

此外,MARPOL公约还规定了船舶在排放油污染物和生活污水方面的要求,要求船舶必须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和污水处理设施,以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再次,各国政府也针对船舶水污染物排放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确保船舶在国内水域内也能够严格遵守排放标准。

例如,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其中规定了船舶在中国水域内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中国还颁布了《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规定了船舶在中国水域内的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要求船舶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排放要求。

最后,为了有效监督和检查船舶的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和监测系统。

船舶在进入港口时,必须接受相应的水污染物排放检查,确保其排放符合相应的标准。

同时,各国政府还加强了对船舶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台账,对违反排放标准的船舶进行处罚和相应的整改措施。

船舶排污控制标准

船舶排污控制标准

船舶排污控制标准一、引言船舶排污对海洋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船舶排污行为,减少环境污染,国际社会逐渐建立起一系列的船舶排污控制标准。

本文将从国际标准、国内标准和技术标准三个方面,分别介绍船舶排污控制标准的相关情况。

二、国际标准1. MARPOL公约MARPOL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主导的船舶排放污染物的全球控制体系。

公约规定了包括油污染、气体排放和生活污水等在内的各项控制标准,分为六个附则。

其中,附则Ⅳ规定了船舶的废气排放标准,附则V规定了船舶的垃圾及废油排放标准,附则Ⅳ和附则VII则规定了船舶污水排放的标准。

2. 港口污染防治规则为了控制港口污染,国际社会制定了港口污染防治规则。

规则要求船舶在进港前必须获得国际海事组织颁发的“国际船舶环保证书”,证明其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此外,规则还对港口进行环境监测,确保港口周边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三、国内标准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了船舶及其设备在我国领海和港口实施的污染防治的要求,包括废气排放控制、废物处理和锅炉排放控制等。

其中,对于废气排放控制,法律要求船舶应使用燃料质量符合国际标准的燃油,并配备相应的尾气处理设备。

2. 建设规划及技术标准我国海事主管部门制定了航道、码头和港口建设规划及技术标准,要求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船舶排污问题。

这些标准包括泊位设计、污水处理设备配套、垃圾收集和处理等,以确保船舶在停靠和作业期间能够有效地控制排污。

四、技术标准1. 尾气处理技术标准船舶尾气处理技术是控制船舶废气排放的主要手段之一。

技术标准要求尾气处理设备的效率、稳定性和操作便捷性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并能适应不同类型船舶的需求。

2. 污水处理技术标准船舶污水处理技术是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

技术标准要求污水处理设备的效率和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国际和国内标准,并能适应不同类型船舶的需求。

3. 垃圾处理技术标准船舶垃圾处理技术是保护海洋环境的关键环节。

船舶排放限制与环保要求解读国际船舶排放标准

船舶排放限制与环保要求解读国际船舶排放标准

船舶排放限制与环保要求解读国际船舶排放标准船舶排放对于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和减少船舶排放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船舶排放标准和环保要求。

本文将对国际船舶排放标准进行解读,以及相关的环保要求。

一、国际船舶排放标准概述国际海事组织(IMO)是国际航运行业的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推动船舶排放标准的实施。

其中包括以下两项重要的船舶排放标准:1.1 全球硫含量限制为减少船舶排放对大气中硫氧化物(SOx)的污染,IMO于2012年制定了《国际航海人员公约》附则VI,规定全球范围内船舶燃料硫含量限制为0.50% m/m(质量分数)。

该限制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并适用于全球大部分船舶。

然而,IMO同时也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置更严格的硫含量限制。

例如,欧盟于2015年实施了ECA(控制排放区)制度,要求船舶在北海、波罗的海和英吉利海峡等区域的燃料硫含量不得超过0.10% m/m。

1.2 温室气体排放限制温室气体是导致气候变化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减少船舶温室气体的排放,IMO制定了《国际航海公约》附则XI,规定船舶应具备能效设计指数(EEDI)和最大排放限值(EEXI)。

EEDI是衡量船舶设计能效的指标,旨在要求新船舶的设计更加节能。

而EEXI则是用于现有船舶的排放限制,目的是要求现有船舶的能效逐渐提高。

二、船舶环保要求除了船舶排放标准外,国际社会还对船舶进行了一系列环保要求,以保障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

2.1 油污染防治IMO通过《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MARPOL公约)第一条附则,对涉及到船舶的油污染进行了严格限制。

该公约规定了船舶在沿海国家进出港时,应当妥善处理船舶产生的废油,并设置了相应的储存、处理和报告要求。

此外,IMO还制定了“双壳船”和“船舶油污损坏责任和补偿公约”等具体法规,以进一步加强油污染的防治。

2.2 生物入侵防治船舶在全球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同时也引发了海洋生物入侵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号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10月8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林2022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为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污染海洋环境而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第二条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相关作业活动,是指船舶装卸、驳运、清舱、洗舱、供油和接收、修理、打捞、拆解、包装、充罐、清除污染危险品污染,以及其他水面和水下船舶的建造作业。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防治及其作业的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第二章总则第四条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船舶检验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五条船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取得并携带相应的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防治证书和文件。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证书、文书目录,并及时更新。

第六条中国船舶持有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和文件,由国家海事局或者其认可的机构颁发;外国籍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防治证书和文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

第七条船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参加相应的培训、考试,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或者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明。

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规范及处理方式

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规范及处理方式

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规范及处理方式摘要:MARPOL73/78公约的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对生活污水的排放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每艘国际航行的营运船舶,必须采用装设生活污水收集储存装置(集污舱)、生活污水粉碎消毒系统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三种生活污水处理方法之一。

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按净化机理又可大致分为生物学方法和物理化学方法。

当前在传统生物处理法(活性污泥法)的基础上应用先进的膜分离技术,进行后阶段深化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生活污水粉碎消毒生物处理活性污泥膜分离1 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规范为了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MARPOL73/78公约的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第11条对生活污水的排放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n mile以外,使用主管机关所认可的设备,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12n mile以外排放未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

但不论哪种情况,不得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即刻排光,而应于船舶以不低于4kn的航速航行时,以适当的速率排放,排放速率应经主管机关认可。

而在距离最近陆地3n mile以内时,则要求使用经主管机关批准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并且排出的废液在其周围水中不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且不能使水变色。

结合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决议——MEPC2(Ⅵ)《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国际排放标准和性能试验规程》中关于污水处理装置的排放标准,目前国际规则确定的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如表1所示。

2 船舶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根据MARPOL73/78公约附则Ⅳ中的规定,每艘国际航行的营运船舶,必须采用装设生活污水收集储存装置、生活污水粉碎消毒系统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三种生活污水处理方法之一。

目前船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多采用生物处理排放方式和物理化学处理排放方式。

2.1 收集储存方式船舶装设生活污水储存柜,在禁止排放区域内,将生活污水全部暂时存入储存柜中。

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一、引言船舶是国际贸易和旅游业的重要交通工具,在全球贸易和旅游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船舶数量的增加,船舶垃圾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船舶垃圾的随意排放不仅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危害,还对人类健康和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规定来管理和防治船舶垃圾污染。

本文旨在总结和介绍船舶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以期促进全球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船舶垃圾分类与处理船舶垃圾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油脂类垃圾、船舶产生的渣土以及船舶排污等。

为了便于管理和处理,船舶垃圾一般按照其性质和来源进行分类。

具体分类请参照国际海事组织有关指南,如《船舶垃圾管理手册》。

根据不同类型的垃圾,船上应设置相应的容器,并遵守相应的处理方法和规定。

三、船舶垃圾污染防治设施要求为了有效防治船舶垃圾污染,船上应配备相应的垃圾处理设施。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船舶应当配备垃圾储存设施,并设置防液漏、防异物入侵的措施。

其次,船舶应当配备油水分离设施,以及符合国际标准的垃圾处理设备。

最后,船舶还应当设置与垃圾管理相关的告示牌和标识,以提醒船员注意垃圾处理以及保护环境。

四、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管理措施为了确保船舶垃圾污染防治的有效实施,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船舶应当配备垃圾记录簿,记录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并随时向港口或相关当局提供。

其次,船舶应当遵守国际规定的进入港口的时间限制,并与港口当局进行垃圾处理的协商。

最后,各港口当局应当制定相应的执法和监管措施,对违反垃圾处理规定的船舶予以惩罚,并保障相关法律的有效运行。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

国际海事组织是推动国际合作和交流的重要平台。

各国可以通过该组织共同研究和制定船舶垃圾管理规定,并分享经验和技术。

此外,各国还可以加强合作,共同开展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以促进全球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MARPOL公约中对污油水、生活污水、垃圾、空气污染的法规要求及相关设备操作要领

MARPOL公约中对污油水、生活污水、垃圾、空气污染的法规要求及相关设备操作要领

MARPOL公约中对污油水、生活污水、垃圾、空气污染的法规要求及相关设备操作要领·含油污水处理要求附则1对船舶营运产生的污油水处理规定:(1)150总吨及以上油船货油舱处所的含油污水(货油舱污压载水、洗舱水、泵舱舱底水)排放规定是:A船舶不在特殊区域之内B船舶距最近陆地50n mile以上C船舶正在途中航行D油量瞬间排放率不走超过30L/n mileE排放海中的总油量不得超过本航次载油量的1/30 000F油船装设的经主管机关批准的排油监控系统及污油水舱,排放时正在运转(2)400总吨及以上非油船和油船机舱舱底水排放规定见下表·生活污水排放标准附则4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应禁止将生活污水排放入海,但下列情况除外:(1)在距最近陆地4 n mile以外,排放生活污水需经由主管机关批批准的设备粉碎和消毒;或在12 n mile以外排放未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

排放时不能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顷刻排光,而且船应不小于 4 kn的航速在航行途中,以中等排放速率进行排放。

排放率应经主管机关按IMO制定的标准予以批准;(2)船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正在运转。

该装置已经由主管机关验证符合IMO制定的各项操作和性能要求,同时该设备的试验结果已写入该船的ISPP证书,并且排出的废液,在其周围的水中不会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也不会使水变色。

·垃圾处理规定在特殊区域外:(1)一切塑料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成缆绳、合成渔网及塑料垃圾袋)均不能排放入海;(2)能漂浮的垫舱物料、衬料和包装材料,在距最近陆地25 n mile以外可排放入海;(3)食品废弃物和一切其他垃圾(包括纸制品、破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及类似的废弃物),在距最近陆地3 n mile 以外12 n mile 以内,应经粉碎机或磨碎机加工处理后,通过筛眼不大于25mm的粗筛排放入海在特殊区域内:(1)一切塑料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成缆绳、合成渔网及塑料垃圾袋)和一切其他垃圾(包括纸制品、破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垫舱物料、衬料和包装材料)禁止排放入海。

中国船舶排放标准

中国船舶排放标准

中国船舶排放标准
中国的船舶排放标准包括以下几类:
船舶含油污水排放标准:根据1992年MARPOL73/78修正案(MEPC.51(32)号决议),自1998年7月6日起,船舶含油污水排放标准应满足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不大于15ppm。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这个标准涵盖了船舶上产生的各种污水,包括粪、尿和船舶医务室排出的污水。

船舶垃圾排放标准:这个标准涉及各种类型的船舶垃圾,包括纸制品、破布、玻璃、金属、瓶子、陶瓷器及其类似废弃物。

此外,美国于2008年颁布了《美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0 CFR Part 1043),规定了船舶在美国领海和内河水域的排放限制要求。

根据这一标准,船舶需要安装排放控制装置,如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和排气气态化学吸收(EGCS)系统,以减少氮氧化物(NOx)和硫氧化物(SOx)的排放。

总的来说,这些排放标准旨在保护环境,降低污染,具体的排放要求可能因不同的地区和海域而有所不同。

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随着航运业的蓬勃发展,船舶污染对海洋环境产生了日益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各国纷纷制定了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以降低船舶对海洋环境的破坏。

本文将围绕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进行探讨,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背景和意义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之一,它对地球环境和气候有着重要的影响。

而船舶作为一种重要的运输工具,其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都对海洋环境构成威胁。

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减少船舶排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危害,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二、船舶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船舶在机械运转过程中会排放大量废气,其中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有害气体。

为了减少船舶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各国普遍采用了国际海事组织(IMO)颁布的国际公约,规定了船舶排放废气的标准和要求。

三、船舶废水排放控制标准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水,包括厨房废水、洗涤废水、生活污水和船舶舱室积水等。

这些废水中含有有机物、重金属、病原体和营养物等,如果直接排放到海洋中,将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因此,船舶废水排放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和各国相关规定的标准,通过合适的处理方法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污染。

四、船舶固体废物排放控制标准船舶在航行和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船用垃圾和危险废物等。

如果船舶将这些废物随意倾倒到海洋中,将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为了防止船舶固体废物的不当处理,必须建立严格的固体废物排放控制标准,指导船舶正确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

五、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管理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制定只是第一步,如何监测和管理船舶的排放情况同样至关重要。

各国应采取有效的监测手段,确保船舶严格遵守排放标准。

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通过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船舶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测和管理。

六、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进展在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领域,不断涌现出各类技术和方法,如船用尾气处理装置、废水处理设备和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等。

船舶排放控制规定

船舶排放控制规定

船舶排放控制规定简介:船舶排放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减少船舶排放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并保护环境,各国纷纷制定了船舶排放控制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就船舶排放的特点、控制措施和国际标准进行论述,旨在加强人们对船舶排放的认识和重视。

一、船舶排放的特点船舶排放主要由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组成。

废气排放指燃油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等气体,以及船舶运行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

废水排放主要包括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操作产生的污水等。

固体废弃物则是指船舶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废弃物。

二、船舶排放控制的措施为了减少船舶排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进行控制。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燃料控制:通过限制船舶使用高硫燃料和提倡使用低硫燃料来降低污染物排放,如国际海事组织(IMO)颁布的《国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 废气处理:船舶废气排放是主要污染源之一,可以采用废气洗涤装置、颗粒物捕集器和SCR(选择性催化还原)等技术来减少废气中的有害成分。

3. 氮氧化物控制:通过控制船舶发动机燃烧方式和使用催化剂等方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如欧盟规定的NOx技术要求。

4. 废水处理:对船舶废水进行处理,以达到国家和地区的排放标准,如利用废水处理系统,对污水进行分离、沉淀和过滤等处理过程。

5. 固体废弃物管理:船舶应装备相应的垃圾处理设施,对垃圾进行分类、存储和处理,保证固体废弃物不会直接排放到海洋中。

三、国际标准与规范国际海事组织是航运领域的主要国际机构,负责制定和推广船舶排放控制的国际标准和规范。

以下为国际海事组织颁布的主要文件和条约:1. 国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MARPOL):该标准规定了船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限制要求。

其中包括涉及船舶废气排放的附则VI和涉及船舶球ast排放的附则IV。

2. 《船舶废水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各国船舶排放废水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污水、生活污水和操作污水等。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规定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规定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规定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规定
1: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允许在离岸最近距离为12 n mile以上的海域排放。

2:经过粉碎和消毒处理的生活污水,允许在离岸最近距离为3 n mile以上的海域排放.
3:以上无论哪一种情况,排放时船舶的航速不小于4 kn。

4:船舶所设经批准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正常运转,该装置符合主管机关的规定,拟排放的生活污水废液在水中不应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也不应使水变色。

5:离陆地不足3 n mile 时,严禁排放生活污水,应临时储存生活污水。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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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及要求的法律规定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再谈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要求的法律界定摘要:针对我国沿海航行船舶生活污水管理的现状,比较分析了我国对于沿海以及国际航行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不同法律规定,认为国内航行船舶排放生活污水应当遵从国内标准,以及船舶在港内排放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当属合法的结论。

同时对如何完善我国对船舶生活污水管理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界定作者简介:郭江(1975-),男,河北栾城人,大连海事大学海事行政法博士研究生,联系电话:04,,Re-discussion on the Lawful Boundaries of Ship’s Sewage Discharging RequirementsGuo Jiang(Law School,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Dalian 116026) Abstract: For the actuality of the sewage management about domestic voyage ship, using the methods of the comparatively analysis analyzed the different discharging requirements of domestic voyage and overseas voyage. The conclusion is that discharging sewage by domestic ship should obey the state standard, otherwise if the ship discharging the sewage which final disposed is lawful. The suggestion of improving ways about sewage management was put forward.Key words: ship; sewage; discharging; boundary引言《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MARPOL公约附则Ⅳ)已经对我国生效,但业内人士在公约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着分歧,如对公约的适用范围、排放要求理解不一等。

同时针对船舶是否可以在港内排放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及国内航行船舶如何执行排放标准的把握方面,存在着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

无论是航运界还是海事部门,掌握并准确的执行公约规定,避免由此产生不当的PSC行动和行政处罚都十分必要。

本文以国内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现状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船舶生活污水管理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标准的具体规定,同时针对船舶港内排放生活污水的是否合法得出了结论。

一、国内航行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现状及问题(一)生活污水排放现状《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以下简称《生活污水规则》)作为MARPOL公约的附则Ⅳ部分,适用于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对于国内航行船舶不强制执行。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五篇第5章“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定”也只适用于申请发给《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以下简称《防污证书》)的国内航行船舶。

亦即,国内检验规则对内贸船不强制要求。

目前,内贸船对于规则的执行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持有《防污证书》的国营大公司船舶,此类船舶大多配备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能够达到处理和排放的要求,达到了国际航行船舶的标准;二是申请发放《防污证书》的地方公司船舶或私营船舶,此类船舶基本都没有配备污水处理装置,但是设有污水储存柜;三是未持有《防污证书》的国内小型船舶,该类船舶既没有污水处理装置,又没有污水储存柜,生活污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入海。

(二)存在问题虽然国内部分船舶申请发放了《防污证书》,但并不能表明这类船舶已经遵守了船检规则的规定。

在检查中,发现上述船舶所设置的污水储存柜基本处于空置状态,生活污水全部直接排海。

未持有《防污证书》的船舶更是如此。

此种做法与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政策严重相违背。

二、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关于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要求(一)《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排放要求1.《生活污水规则》生效及修改情况为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于1973年通过了《生活污水规则》,但是直到2000年,规则仍不能生效。

为使规则尽快生效,MEPC于当年审议了《生活污水规则》修正案,缩小了规则的适用范围,降低了排放控制标准,并规定在原规则生效后实施。

2002年9月26日,《生活污水规则》达到了生效条件,并于2003年9月27日生效。

IMO于2004年4月1日通过了经修订的《生活污水规则》,并于2005年8月1日正式生效。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6年11月2日加入公约并于2007年2月2日正式对我国生效。

2.《生活污水规则》关于生活污水排放要求及标准2005年《生活污水规则》第11条详细规定了生活污水排放的标准和要求。

具体总结起来,包括以下几点:①船舶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外,使用生活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统,排放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航行途中排放(航速不小于4节);②船舶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排放未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航行中排放(航速不小于4节);③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的生活污水,只要水中无可见漂浮固体,排放水域和是否在航行途中规则没有明确。

建议的排放标准根据《生活污水规则》第9条的要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经主管机关型式认可,并考虑IMO制定的标准。

其建议标准规定于(Ⅵ)决议,主要内容有:生化需氧量低于50 mg/l;悬浮物低于50mg/l;大肠菌群低于250个/100ml。

该标准高于国内《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要求。

(二)国内法律法规及规范的排放要求1.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防污条例》)第15条规定:“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向海洋排放的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对于我国国际航行船舶来说,首先应当遵守国际条约的规定,也就是《生活污水规则》中所列的排放要求。

对于国内航行船舶来说,因为我国在加入规则过程中做了保留,不适用公约规定,应当遵守国内规范的要求。

关于我国对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要求,在《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中有明确规定,该标准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和进入中国水域的外国籍船舶。

具体排放要求见下表:由此看出,外国籍船舶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应当执行《生活污水规则》的排放要求,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应当执行GB3352-83的排放要求,造成二者执行标准不统一的现象。

2.地方法规、规章的特殊规定有些地方法规或规章对船舶污染有单独的规定,但都没有涉及到具体标准。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1999年)关于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只是重述了上位法的规定。

《上海港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1996年第28号令),一方面重述了上位法的规定,明确船舶生活污水不得任意排放,确需排放的,必须遵守国家标准;另一方面扩大了船舶的适用范围,将适用范围由400总吨降低到15总吨。

三、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界定(一)国内航行船舶排放生活污水的界定《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于1993年制定,借鉴了IMO以前的推荐标准,也就是国内标准沿海4海里以内的排放要求与IMO推荐的经过污水处理装置的性能标准相一致。

亦即,如果船舶在中国沿海4海里以内排放生活污水,必须达到相当于污水处理装置的处理过的污水的水质标准。

这也是为什么国内标准同时适用于外国籍船舶的缘由。

这也说明,如果国内航行船舶排放生活污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也就是说在内河和沿海4海里以内排放生活污水,必须经过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或者达到同等水质才能排放。

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海显然达不到标准要求,可以间接界定为超标排放。

由于《生活污水规则》以及IMO推荐的污水处理装置性能指标已经修改,造成国内标准关于4海里内的排放标准与IMO新标准出现不统一:一是规则将“距最近陆地4n mile 以外”降低到“距最近陆地3n mile以外”;二是悬浮物从150 mg/l降低为50 mg/l。

由此可见,新标准要求的指标更加严格。

(二)船舶港内排放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的界定1.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国际航行船舶及部分国内航行船舶安装了经认可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那么这种经过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是否可以在港内排放呢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观点不一。

一种观点认为,公约没有对港内是否排放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对沿海3海里以内如果污水处理装置正在运转,就可以排放污水。

港内当然属于3海里以内的范围,应当允许排放;第二种观点认为,也是一些专家的意见,认为虽然经过了处理装置的处理,但港内仍不能排放生活污水。

其理由是《生活污水规则》及《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相关规定。

认为《生活污水规则》关于在3海里以内的排放必须满足航行途中。

实践中,航运界及管理部门几乎都认为港内不能排放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但究其缘由,都不能明示一二。

存在着执行者不知为何执行,管理者不知其法律依据的问题。

船舶在港期间的实际操作是,对于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船舶来说,在港停泊期间保持处理装置正常运转,舷外排放阀关闭并加锁。

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污水舱,如果污水舱容积不够,生活污水经溢流孔溢流至舱底与舱底水混合在一起。

对于未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船舶来说,将未处理的或半处理(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排入污水舱,如果污水舱容积不够,同上述,生活污水溢流至舱底。

2.问题分析及结论本文认为第一种观点符合《生活污水规则》所定义的排放要求,第二种观点将规则所列的可以排放的几种情形之间的关系混淆了,其之间的关系是“或”而不是“并”的关系。

亦即,根据《生活污水规则》的规定,下述任何一种做法都是符合要求的:第一,3海里以内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第二,3-12海里粉碎和消毒,航行途中;第三,12海里以外,航行途中。

对于船舶实际操作中,污水舱满后溢流到舱底的做法,应当分情况对待。

如果是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污水,因为达到了排放要求,此种做法未尝不可,但是要在油类记录簿中明确记载。

但是对于未经处理或半处理的污水,直接溢流到舱底就有问题了。

这样就有可能违反了MARPOL附则Ⅰ的规定,见该附则条款:“任何含有在数量或浓度上会危害海洋环境的化学品或其他物质,或是借以违避本条所列排放条件的化学品或其他物质,均不得排放入海”。

如果在PSC检查中发现此类问题,可能会被认为是重大缺陷,甚至会导致被滞留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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