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的基本理论

教育公平的基本理论
教育公平的基本理论

教育公平的基本理论

公平

1公平的界定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平等是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相等待遇”或“泛指地位相等”。1

公平作为一个含有价值判断的“规范性概念”,比平等、均等更抽象,更具道德意味、伦理性和历史性。2

其他参考文献:

万光侠:《公平范畴的社会哲学审视》,《探索》,2001 年第 1 期。

夏文斌:《建立社会主义公平观》,《北京大学学报》,1999 年第 2 期。

2公平的层次

第一,权利公平;第二,机会公平;第三,规则公平;第四,效率公平;第五,分配公平;第六,社会保障公平。3

1《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版

2杨东平:《教育公平的理论及在我国的实践》,《东方文化》,2000 年第6 期。

3肖玉明:《社会公平与和谐社会》,《光明日报》,2005 年5 月1 日

区分开来,完全的教育机会均等“只能消除所有校外的差异性才能实现”,而这是永远不可能的。后来他又在1975年的一篇论文中指出,必须拒绝两种关于教育平等的一般认识:一种认为教育平等是教育结果上的平等,另一种认为教育平等是教育资源投入的平等。他认为前一种教育平等的观点没有考虑环境对不同孩子的不同影响,而后一种观点只能导致谁也得不到教育。因此教育的真正目的应该是通过教育过程来降低环境因素对不同学生的不平等影响,从而减少这些因素对孩子将来的成年生活的影响。4教育均等在不同社会或者理论中的涵义:(1)在前工业社会中,家长制盛行,还没有教育机会均等目标出现;(2)在工业社会中,教育机会均等发展到创办面向人民群众子女的、基础的、义务的和公款资助的教育;(3)在欧洲的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那里,教育机会均等被界定为“为所有儿童提供同样的教育机会”,即不论其社会出身,人人都能不受限制地接受教育;(4)在自由主义的理论中,教育机会均等观念

4Coleman, James S. 1975. “What is meant by ‘an Equal Educational Opportunity’?” Oxford Review of Education, 1, 1, 27-29.

被解释为受教育结果或学业成绩的均等。

科尔曼认为教育机会均等的涵义:

一是指每个人都不受任何歧视地开始其学习生涯的机会(起点均等论);二是以平等为基础对待不同人种和社会出身的人(过程均等论);三是促使学业成就的机会平等(结果均等论)。这里的“机会”则是指几组变量:学校外部的各种物质因素;学校的各种物质设施;家庭环境中某些心理因素;学校环境中某些心理因素;学习机会(即教学条件)。5

科尔曼的研究:

第一,研究教育平等问题,可以从投入与产出两个纬度来认识。投入则既有因学校行政的作用而输入的资源(设备、课程和教师),也有学生输入的资源;既有有形的资源,也有无形的资源。第二,教育平等的内涵由平等的学校转变为平等的学生,即教育平等的定义“从平等地得到条件(投入)同等优越的学校重新规定为在标准化的成绩测验中有平等的表现(平等的结果)”。第三,对教育平等涵义的界说应考虑到能否将其

5扈中平、陈东升:《中国教育两难问题》,湖南教育出版社1995 年版,第209~210 页。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