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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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厅关于水利部、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有关事项公告

陕西省水利厅关于水利部、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有关事项公告

陕西省水利厅关于水利部、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有关事项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02.08.20•【字号】•【施行日期】2002.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陕西省水利厅关于水利部、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有关事项公告(二00二年八月二十日)为认真贯彻水利部、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今后凡需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除本公告第二项规定的以外),必须按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未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手续,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立项。

二、下列少量取水可不单独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一)农业取水:取用地表水设计引水或提水流量陕南在0.15立方米/秒(不含0.15立方米/秒,下同)以下,陕北和关中在0.1立方米/秒以下的;新建蓄水工程设计库容陕南在100万立方米以下,陕北和关中在50万立方米以下的;取用地下水日取水量陕南在2500立方米以下,陕北和关中在2000立方米以下的。

(二)工业、城镇生活及其它取水:地表水日取水量陕南在1500立方米以下,陕北和关中在1000立方米以下的;新建蓄水工程设计库容陕南在50万立方米以下,陕北和关中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地下水日取水量陕南在1000立方米以下,陕北和关中在500立方米以下的。

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工作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列入国家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按照立项审批权限规定,由同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二)其它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工作,按照《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分级审批限额执行。

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以及水文地质勘察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0年第50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现将截至2010年10月10日水利部现行有效的规章(含水利部参与制定的部门联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一、现行有效规章(52件)1.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1990年6月20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水财〔1990〕16号发布)2.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1990年8月31日水利部水政〔1990〕17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政资〔1997〕537号修正)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992年4月3日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发布)4.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1994年6月27日水利部水财〔1994〕292号发布)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1994年11月22日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水保〔1994〕513号发布)6.黄河下游引黄灌溉管理规定(1994年12月1日水利部水农水〔1994〕516号发布)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发布)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正)9.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1995年11月13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水政资〔1995〕457号发布)10.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1995年12月28日水利部水管〔1995〕290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政资〔1997〕538号修正)1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1997年8月25日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发布)12.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1日水利部令第7号发布)13.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997年12月26日水利部令第8号发布)14.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1月7日水利部水建〔1998〕16号发布)15.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1998年12月15日水利部水保〔1998〕546号发布)16.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1999年3月4日水利部令第9号发布)1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1999年4月16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177号发布)18.珠江河口管理办法(1999年9月24日水利部令第10号发布)19.水利部行政复议工作暂行规定(1999年10月18日水利部水政法〔1999〕552号发布)20.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1999年12月7日水利部令第11号发布)21.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2000年1月31日水利部令第12号发布)22.水政监察工作章程(2000年5月15日水利部令第13号发布,2004年10月21日水利部令第20号修正)2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10月29日水利部令第14号发布)2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3月24日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15号发布)2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正)26.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2月21日水利部令第17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正)27.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5月26日水利部令第18号发布)28.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年6月2日水利部令第19号发布,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令第39号修正,2010年12月28日水利部令第42号第二次修正)29.黄河河口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水利部令第21号发布)30.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水利部令第22号发布)31.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3号发布)32.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水利部令第26号发布)33.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2006年5月24日水利部令第27号发布)3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8号发布)3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9号发布,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令40号修正)3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发布)37.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11月29日水利部令第31号发布)38.水量分配暂行办法(2007年12月5日水利部令第32号发布)39.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4月9日水利部令第34号发布)40.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令第35号发布)4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令第36号发布)42.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2009年5月13日水利部令第37号发布)43.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2009年5月13日水利部令第38号发布)44.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0日水利部令第41号发布)4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89〕环管字201号发布,2010年12月22日环保部令第16号修改)4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7月5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发布)47.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3月8日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30号发布)48.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6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2号发布)49.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令第4号发布)5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6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11号发布)5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27号发布)52.《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56号)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27件)1.引滦水量分配与供水调度管理办法( 1983年12月20日水电部(83)水电水管字第87号发布)2.关于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 1993年3月11日水利部水政〔1993〕143号发布)3.关于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1993年5月27日水利部水政〔1993〕263号发布)4.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 1993年12月1日水利部水管〔1993〕61号发布)5.河道等级划分办法(1994年2月21日水利部水管〔1994〕106号发布)6.水利部计量工作管理办法(1994年4月23日水利部水科教〔1994〕170号发布)7.水利水电工程与产品的安全、质量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1994年5月1日水利部水科教〔1994〕171号发布)8.关于授予黄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5月21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197号发布)9.关于授予淮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7月4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276号发布)10.关于授予长江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10月7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438号发布)11.关于授予海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10月22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460号发布)12.关于授予松辽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12月23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554号发布)13.关于授予珠江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4年12月23日水利部水政资〔1994〕555号发布)14.关于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1995年1月10日水利部水管〔1995〕5号发布)15.关于授予太湖流域管理局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5年1月10日水利部水政资〔1995〕7号发布)1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水建管〔1995〕129号发布)17.关于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6年1月3日水利部水政资〔1996〕5号发布)18.关于松花江、辽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1996年7月3日水利部水管〔1996〕284号发布)19.水利行业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1996年8月21日水利部水规计〔1996〕376号发布)20.关于海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1997年4月10日水利部水管〔1997〕128号发布)21.水利行业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1997年11月19日水利部水科技〔1997〕460号发布)22.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 1998年9月29日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水保〔1998〕423号发布)23.关于太湖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通知(1999年2月10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61号发布)24.关于流域管理机构决定《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1999年5月10日水利部水政法〔1999〕231号发布)25.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9月28日水利部水国科〔1999〕524号发布)26.水利部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1999年10月28日水利部水国科〔1999〕586号发布)27.关于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2000年3月13日水利部水建管〔2000〕81号发布)28.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2001年1月16日水利部、交通部水保〔2001〕12号发布)29.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2001年3月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1〕74号发布)30.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2001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建管〔2001〕618号发布)31.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2002年8月13日水利部水规计〔2002〕341号发布)3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建管〔2002〕585号发布)3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12月25日水利部水建管〔2002〕587号发布)34.水利计量认证程序规定(2003年2月19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60号发布)35.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2003年3月5日水利部水保〔2003〕89号发布)36.水利档案工作规定(2003年3月14日水利部、国家档案局水办〔2003〕105号发布)37.水利科技成果登记办法(2003年4月2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130号发布)38.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5月16日水利部水保〔2003〕202号发布)39.《引滦水量分配与供水调度管理办法》((83)水电水管字第87号)补充规定(2003年5月29日水利部水函〔2003〕60号发布)40.水功能区管理办法(2003年5月30日水利部水资源〔2003〕233号发布)41.关于加强非水利部直属单位冠“水利部”名称管理的通知(2003年6月12日水利部水人教〔2003〕256号发布)42.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年6月24日水利部水建管〔2003〕271号发布)43.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2003年7月1日水利部水保〔2003〕284号发布)4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2003年7月16日水利部水资源〔2003〕311号发布)45.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0月30日水利部水规计〔2003〕344号发布)46.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3年8月19日水利部水保〔2003〕360号发布)47.水利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9月5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387号发布)48.水利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9月5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387号发布)49.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3日水利部水国科〔2003〕546号发布)50.水利行业重大活动与建设项目音像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2月2日水利部水办〔2003〕586号发布)51.水利计量认证现场评审细则(2004年2月3日水利部水国科〔2004〕20号发布)52.关于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4年3月22日水利部水保〔2004〕93号发布)53.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通知(2004年4月14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04〕50号发布)54.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2004年5月8日水利部水综合〔2004〕143号发布)55.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5月9日水利部水保〔2004〕144号发布)56.水利部关于内蒙古宁夏黄河干流水权转换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年5月18日水利部水资源〔2004〕159号发布)5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6月3日水利部水建管〔2004〕168号发布)58.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考核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6月24日水利部办公厅办建管〔2004〕90号发布)59.水利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奖励和管理办法(2004年6月25日水利部水国科〔2004〕215号发布)60.关于加强农村水电站工程验收管理的通知(2004年7月30日水利部水电〔2004〕308号发布)61.省际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2004年9月15日水利部水政法〔2004〕400号发布)62.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公示制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12月20日水利部水保〔2004〕642号发布)63.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农民投劳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12月29日水利部水保〔2004〕665号发布)64.水利部关于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2005年1月11日水利部水政法〔2005〕11号发布)65.关于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2005年3月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5〕80号发布)66.水利部信访工作办法(2005年4月6日水利部水办〔2005〕130号发布)67.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方法(2005年4月18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05〕67号发布)68.治淮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2005年5月8日水利部水建管〔2005〕169号发布)69.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6月26日水利部水建管〔2005〕263号发布)70.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工作管理办法(2005年7月5日水利部水综合〔2005〕264号发布)71.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水利部水建管〔2005〕304号发布)7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8月16日水利部、国家农发办水保〔2005〕359号发布)73.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2005年10月31日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水农〔2005〕502号发布)7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发布)7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2006年2月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6〕38号发布)76.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2006年2月14日水利部水规计〔2006〕47号发布)77.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2006年3月30日水利部水综合〔2006〕102号发布)78.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4月13日水利部水建管〔2006〕144号发布)79.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2006年4月14日水利部水电〔2006〕146号发布)80.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2006年5月31日水利部水电〔2006〕210号发布)81.水利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管理规定(2006年6月26日水利部水政法〔2006〕250号发布)82.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6年7月6日水利部水电〔2006〕274号发布)83.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2006年8月24日水利部水电〔2006〕338号发布)84.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年12月22日水利部水人教〔2006〕593号发布)8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2006年12月30日水利部水建管〔2006〕600号发布)86.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核查办法(2007年3月6日水利部水汛〔2007〕72号发布)87.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3月13日水利部水建管〔2007〕83号发布)88.关于加强水电建设项目“三通一平”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2007年3月14日水利部水保〔2007〕86号发布,2010年12月9日水利部水保〔2010〕523号修改)89.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5月15日水利部、国家农发办水保〔2007〕186号发布)90.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2007年5月21日水利部水保〔2007〕184号发布)91.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实施细则(试行)(2007年11月20日水利部水资源〔2007〕469号发布)92.水利部新产品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1月24日水利部水综合〔2008〕24号发布)93.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办法(2008年4月3日水利部水资源〔2008〕104号发布)94.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2008年4月22日水利部办公厅办农水〔2008〕119号发布)95.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2008年6月16日水利部水建管〔2008〕187号发布)96.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6月18日水利部水建管〔2008〕214号发布)97.关于简化“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通知(2008年8月6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08〕202号发布)98.关于加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8年8月2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8〕348号发布)99.关于明确由珠江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08年9月8日水利部水规计〔2008〕358号发布)100.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2008年9月9日水利部水办〔2008〕366号发布)101.关于明确由松辽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08年11月26日水利部水规计〔2008〕521号发布)102.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9年2月18日水利部水建管〔2009〕115号发布)103.关于明确由淮河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09年3月8日水利部水规计〔2009〕144号发布)104.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2009年3月25日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发布)105.关于完善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和月报制度的通知(2009年4月2日水利部办公厅办安监〔2009〕112号发布)106.水利部科技推广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8月18日水利部水国科〔2009〕412号发布)107.引进国际先进水利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8月19日水利部水国科〔2009〕417号发布)108.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2009年9月14日水利部水保〔2009〕475号发布)109.关于明确由海河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09年9月17日水利部水规计〔2009〕457号发布)110.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10月15日水利部水建管〔2009〕496号发布)11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2009年10月27日水利部水建管〔2009〕518号发布)112.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09年11月30日水利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电监会水电〔2009〕585号发布)113.水利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12月10日水利部办公厅办综〔2009〕511号发布)114.水利部政务公开暂行规定(2009年12月11日水利部水办〔2009〕601号发布)115.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2009年12月29日水利部水建管〔2009〕629号发布)116.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1月28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33号发布)117.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2月20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51号发布)118.水利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2010年3月12日水利部水办〔2010〕80号发布)119.关于明确由黄河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10年3月9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74号发布)120.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4月21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143号发布)121.关于明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2010年5月14日水利部水规计〔2010〕175号发布)122.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安全工作的通知(2010年5月20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0〕130号发布)123.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2010年5月31日水利部水安监〔2010〕200号发布)124.水利行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细则(2010年6月23日水利部水国科〔2010〕233号发布)125.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0年8月18日水利部水安监〔2010〕316号发布)126.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2010年8月25日水利部办公厅办安监〔2010〕348号发布)127.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细则(2010年9月8日水利部水国科〔2010〕351号发布)。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05目录1 总则 (1)2 水资源论证内容、等级、范围与程序 (1)2. 1 水资源论证内容与等级 (1)2. 2 水资源论证范围与程序 (1)3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2)3. 1 分析范围与水资源状况 (2)3. 2 水资源开发利用分析 (3)4 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3)4. 1 基本要求 (3)4. 2 取水合理性分析 (3)4. 3 用水合理性分析 (4)4. 4 节水潜力分析 (4)5 建设项目地表取水水源论证 (4)5. 1 基本要求 (4)5. 2 论证范围 (4)5. 3 基本资料 (4)5. 4 可供水量分析计算 (5)5. 5 水资源质量评价 (6)5. 6 调水水源论证 (6)5. 7 取水口位置的合理性分析 (6)5. 8 取水的可靠性与可行性分析 (7)6 建设项目地下取水水源论证 (7)6. 1 基本要求 (7)6. 2 论证范围 (7)6. 3 基本资料 (7)6. 4 地下水资源量分析 (7)6. 5 地热水资源量分析 (8)6. 6 天然矿泉水水资源量分析 (8)6. 7 矿坑排水水源论证 (8)6. 8 地下水水质分析 (9)6. 9 取水井布设的合理性分析 (9)6. 10 取水可靠性与可行性分析 (9)7 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影响论证 (9)7. 1 基本要求 (9)7. 2 论证范围 (9)7. 3 基本资料 (11)7. 4 地表取水影响分析 (11)7. 5 地下取水影响分析 (11)7. 6 退水影响分析 (11)8 特殊水源论证要求及部分典型行业(项目)论证补充要求 (12)8. 1 特殊水源论证要求 (12)8. 2 部分典型行业(项目)论证补充要求 (12)附录A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大纲》编制提纲 (12)附录B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写提纲 (13)标准用词说明 (14)1 总则1. 0. 1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5 号),为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工作,指导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制定本标准。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 Z322-2005)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 Z322-2005)

总则1 总则1.0.1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5号),为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工作,指导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

1.0.3水资源论证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

2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3 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规程。

4 符合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

5 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

1.0.4 本标准主要引用以下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 2002);《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535 - 2002);《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 - 200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 93);《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GB/T 13727 - 92);《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GB/T 12452 - 90);《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 11615 - 89);《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 278 - 200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 - 2000);《水资源评价标准》(SL/T 238 - 1999);《水文调查规范》(SL 196 - 97);《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 104 - 95)。

1.0.5 水资源论证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水资源论证内容、等级、范围与程序2.1 水资源论证内容与等级2.1.1水资源论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分析。

2 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3 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

4 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影响论证。

2.1.2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由分类等级的最高级别确定,分类等级由地表取水、地下取水、取水和退水影响分类指标的最高级别确定。

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见表2.1.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规定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发布部门】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发文字号】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修改依据】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法宝提示】本篇法规的变更情况请参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全文】【法宝引证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法宝联想: 行政法规约4篇部门规章约20篇其他规范性文件约1篇地方法规规章约42篇法学期刊约2篇)现发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二00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水利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法宝联想: 地方法规规章约3篇)第三条建设项目利用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

(法宝联想: 地方法规规章约2篇)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地下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地下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水资源论证报告1、总论1.1、项目来源为解决各站职工生活、消防及注水补充用水水源,现需寻找适宜的水源。

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2002年3月24日联合以布的15号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水利厅及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告,该项目取用水的取水许可办理,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为此,xxx水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受xxx有限公司xxx采油厂委托,承担——联合集输、接转站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

1.2、论证的目的和任务为解决各站生活、生产用水,寻找适宜的用水水源。

根据业主提出的用水方案,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开采区域进行水资源论证。

本项目水资源论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项目区的用水要求,在区域水资源现状和开发利用情况分析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取水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和其他用水户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证,提出建设项目合理的取水方案,以达到合理开发,节约使用,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支持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3、编制依据1.3.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3(4)《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2003.111.3.2、规程规范(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基本要求》(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5号令)2002.3(2)《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2]145号)2002.4(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4)《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5)《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6)《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60号令)1.3.3、采用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3)《石油化工给水排水水质标准》(SH3099—2000)1.3.4、参考资料(1)《水源井钻井工程设计书》(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务操作手册》(3)《水资源规划与管理》(4)《陕西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陕西省水利厅2003.5(5)《陕西省水功能区划》陕西省水利厅2004.9甲方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17修改)第一条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第三条建设项目利用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业主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自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

第六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取水水源论证;(三)用水合理性论证;(四)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五)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六)其他事项。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见附件。

第七条业主单位在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交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时,应当一并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

未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且经一次告知仍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取水许可申请。

第八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具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取水的急需程度适时提出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和审定后的报告书是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对以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一)水利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建设项目;(二)兴建大型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日取水量5万吨以上)的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分级审查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地下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地下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地下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水资源论证报告第一章总论第一节项目来源为解决各站职工生活、消防及注水补充用水水源,现需寻找适宜的水源。

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2002年3月24日联合以布的15号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水利厅及------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告,该项目取用水的取水许可办理,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为此,--------水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受--------有限公司-----采油厂委托,承担---------联合集输、接转站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

第二节论证的目的和任务为解决各站生活、生产用水,寻找适宜的用水水源。

根据业主提出的用水方案,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开采区域进行水资源论证。

本项目水资源论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项目区的用水要求,在区域水资源现状和开发利用情况分析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取水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和其他用水户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证,提出建设项目合理的取水方案,以达到合理开发,节约使用,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支持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第三节编制依据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3(4)《------省节约用水办法》2003.11二、规程规范(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基本要求》(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5号令)2002.3(2)《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2]145号)2002.4(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4)《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5)《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6)《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60号令)三、采用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3)《石油化工给水排水水质标准》(SH3099—2000)四、参考资料2(1)《水源井钻井工程设计书》(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务操作手册》(3)《水资源规划与管理》(4)《-----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陕西省水利厅2003.5(5)《-----省水功能区划》-----省水利厅2004.9甲方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地下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地下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水资源论证报告1、总论1.1、项目来源为解决各站职工生活、消防及注水补充用水水源,现需寻找适宜的水源。

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2002年3月24日联合以布的15号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水利厅及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告,该项目取用水的取水许可办理,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为此,xxx水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受xxx有限公司xxx采油厂委托,承担——联合集输、接转站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

1.2、论证的目的和任务为解决各站生活、生产用水,寻找适宜的用水水源。

根据业主提出的用水方案,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开采区域进行水资源论证。

本项目水资源论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项目区的用水要求,在区域水资源现状和开发利用情况分析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取水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和其他用水户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证,提出建设项目合理的取水方案,以达到合理开发,节约使用,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支持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3、编制依据1.3.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3(4)《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2003.111.3.2、规程规范(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基本要求》(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5号令)2002.3(2)《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2]145号)2002.4(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4)《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5)《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6)《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60号令)1.3.3、采用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3)《石油化工给水排水水质标准》(SH3099—2000)1.3.4、参考资料(1)《水源井钻井工程设计书》(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务操作手册》(3)《水资源规划与管理》(4)《陕西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陕西省水利厅2003.5(5)《陕西省水功能区划》陕西省水利厅2004.9甲方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水利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8.09.19•【文号】资源规便[2008]105号•【施行日期】2008.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资源规便﹝2008﹞105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2002年水利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15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实施6年多来,对于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办法》,推进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的有关要求,我部拟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目前文件正在会签中。

考虑到时间紧迫,请各地按照以下要求,先期启动有关工作。

一、评估原则、范围和工作任务1、评估原则客观性原则。

全面调查了解《办法》的实施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分析和评估。

公开性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该项工作计划、过程和结果,向全社会公开。

公众参与原则。

依法保障公众参与该项工作的权利,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评估意见。

2、评估范围本次以评估《办法》为主,同时对配套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7号)(以下简称《资质办法》)中有关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的内容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水资源[2003]311号)(以下简称《审查规定》)一并进行评估。

3、工作任务全面了解《办法》及配套规章的执行情况;评价实施效果;对《办法》及配套规章的立法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估;提出健全我国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等。

水资源论证培训教材

水资源论证培训教材
2、发布《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试行)、《大型 煤电基地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东北节水增粮项目水 资源论证技术要求》。
起草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修订)、《城市 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 求》、《采矿业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
(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成效显著
十多年来全国累计提交审查的水资 源论证报告书2万余份
在省级以上审查机关审查的报告书 中,据不完全统计,以火电、水电、 自来水、石化、采掘、水库、引水、 冶金、服务业、造纸等行业的项目 居前10位,其中,火电、水电、自 来水、石化、采掘行业的项目分别 占到了32%、20%、9%、8%、7%。
积极推进农业灌溉等水利建设项目 水资源论证
资源论证的政策措施
(二)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管理
1、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2、提高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质量 3、完善水资源论证评审专家制度 4、严格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
1、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制度
(1)建立重大项目布局规划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协同机制。 凡涉及区域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设项目,应先行对项目布局进行规划水资源 论证,明确重大项目规划水资源开发布局安排意见,作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 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 重大项目布局未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与审批 相关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出具规划和项目用水总量指标证明文件。
1、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制 度
(4)完善少量取水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管理。对取水量较少且对其他利益相关方及周 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可以编制建 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 )。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具体范 围暂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规定。

水资源论证

水资源论证

目录1总论 (1)1.1项目来源 (1)1.2水资源论证目的和任务 (2)1.3 编制依据 (3)1.4 取水规模、取水水源与取水地点 (5)1.5 论证工作等级 (5)1.6 分析范围与论证范围 (6)1.7水平年 (7)1.8论证委托书、委托单位与承担单位 (7)2建设项目概况 (9)2.1 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性质 (9)2.2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9)2.3 建设规模及实施意见 (9)2.4 建设项目业主提出的取用水方案 (10)2.5建设项目业主提出的退水方案 (11)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12)3.1基本概况 (12)3.2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17)3.3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26)4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28)4.1取水合理性分析 (28)4.2用水合理性分析 (31)4.3节水潜力与节水措施分析 (32)4.4建设项目的合理取用水量 (32)5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 (33)5.1水源论证方案 (33)5.2依据的资料和方法 (35)5.3来水量分析 (35)5.4用水量分析 (38)5.5可供水量计算 (42)5.6水资源质量评价 (43)5.7取水口位置合理性分析 (43)5.8取水可靠性和可行性分析 (44)6取水的影响分析 (46)6.1对区域水资源的影响 (46)6.2对其他用户的影响 (48)6.3结论 (49)7退水的影响分析 (50)7.1退水系统及组成 (50)7.2 退水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规律 (51)7.3退水处理方案和达标情况 (52)7.4退水对水功能区和第三者的影响 (52)7.5入河排污口(退水口)设置的合理性分析 (53)8水资源保护措施 (54)8.1工程措施 (54)8.2非工程措施 (56)9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影响补偿建议 (57)9.1补偿原则 (57)9.2补偿方案(措施)建议 (60)10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结论与建议 (61)10.1 取用水的合理性 (61)10.2取水水源的可靠性与可行性 (62)10.3取用水对水资源状况和其他取用水户的影响 (63)10.4退水影响及水资源保护措施 (63)10.5取水方案 (64)10.6退水方案 (65)10.7建议 (65)1总论1.1项目来源为充分开发利用党河中游丰富的水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敦煌市通过招商引资与敦煌凯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由敦煌凯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党河孔家桥水电站工程。

水库水资源论证

水库水资源论证

1 总论1.1 项目来源受XX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由XXX承担龙洞子水库扩建工程的水资源论证工作。

因太乙河下游地质公园建设,需龙洞子水库提供足够的生态用水量,目前水库规模不能满足供水要求,需在原水库规模的基础上扩大供水能力,保证农业、生态环境用水,与此同时不降低原工程的防洪标准,确保工程防洪渡汛的要求。

在工程扩建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及附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于2005年5月12日发布并实施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Z322-2005及附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写题纲,对龙洞子水库扩建工程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

1.2 水资源论证目的和任务针对建设项目的用水要求,结合取水河道的水源条件,基于论证区域调查与收集的资料,分析水源条件,论证各水源的水量,分析项目建设用水的合理性、项目建设取水后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和其它用户的影响,提出允建项目取水水量,水源质量变化情况等。

水资源是基础自然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因素之一;同时,又是战略性经济资源,是一个地方经济实力的有机组成部分。

展望将来,水资源正日益影响国家的环境与发展,甚至可能导致国家间冲突。

探讨21世纪水资源的国家战略及其相关科学问题,是世纪之交全球共同关注和各国政府的重点议题之一。

为适应工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解决当地国民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供需矛盾,通过工程措施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改变龙洞子水库所在的太乙河防洪减灾模式,从无序、无节制地与洪水斗争转变为有序、可持续地与洪水协调共处,在防洪工程体系的基础上,建成全面的防洪减灾工作体系;促使水库灌区建成节水高效的现代灌溉农业和现代旱地农业;重建工程流域防污减灾体系;保证生态环境用水,实现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的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一讲 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制度

第一讲 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制度

68.0%
20.8%
11.2% 农业用水量 工业用水量 生活用水量
三、建立水资源论证制度是加强水资源 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 政府宏观调控 — 事前管理和过程管理 ❖ 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 ❖ 取水许可管理 — 权属管理 ❖ 水资源论证 — 取水许可管理的技术支撑 ❖ 报告书编制及审查 — 资质单位编制、水行
的兴建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 靠管理来平抑水需求 不合理的过快增长,靠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来协调竞 争性用水,保证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实现,靠政府有效 的宏观调控、市场运作、经济手段来统筹解决水资源 问题,而实施取水许可,开展水资源论证就是为加强 政府宏观调控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建立水资源论证制度是保障社会经济
规定。业主单位可以直接进入取水许可(预)申请程序,按照取 水许可审批程序的规定,填报有关文件。
❖ 从业单位资质规定
--《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从事建设项目 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建设 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
范围内开展工作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由
❖ 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国家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 水资源论证是服务于取水许可审批,它与取水许可审
批是一个整体,两个环节,是保证取水许可审批科 学、合理的依据。
第二节 《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项目水资源论证 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的形成过程及依据
❖《水利产业政策》(国发〖1997〗735号) ❖《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五、水资源论证工作程序
八个阶段: (1)准备阶段 (2)工作大纲阶段 (3)报告书编制阶段 (4)审查阶段 (5)取水许可预申请阶段 (6)取水许可申请阶段 (7)初步设计 (8)颁发取水许可证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 号现发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质量,根据《水文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是指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与水质等项目的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能勘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与计算以及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水资源调查和对水量水质的评价等专业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指依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专项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专业活动。

第三条凡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凡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审批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对资质证书的发放实行总量控制。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由水利部统一印制。

第五条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按照申请单位的技术条件和承担业务范围不同,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与资质证书载明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业务。

第六条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资质证书核准业务范围的各等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关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2002年)

关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2002年)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列十七条,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水利产业政策》而制定的,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该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中文名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条数十七条实施时间2002年5月1日起发布时间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目的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可持续利用目录1.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现发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水利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第三条建设项目利用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由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业主单位应当委托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对其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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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列十七条,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水利产业政策》而制定的,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该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中文名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条数
十七条
实施时间
2002年5月1日起
发布时间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目的
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可持续利用
目录
1.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2.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1.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
现发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水利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第三条建设项目利用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由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业主单位应当委托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对其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

第七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取水水源论证;
(三)用水合理性论证;
(四)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五)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
(六)其他事项。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见附件。

第八条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时向受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时向受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未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受理机关不得受理取水许可(预)申请。

第九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具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取水的急需程度适时提出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是审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技术依据。

第十条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对以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
(一)水利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建设项目;
(二)兴建大型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日取水量5万吨以上)的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分级审查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业主单位在向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对其取水许可(预)申请提出的书面审查意见,并附具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未提交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及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通过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单位应重新或补充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提交原审查机关重新审查:
(一)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自审查通过之日起满三年,建设项目未批准的。

第十三条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取水量较少且对周边影响较小的,可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具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
本附件是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的基本要求。

由于建设项目规模不等,取水水源类型不同,水资源论证的内容也有区别。

承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的单位,可根据项目及取水水源类型,选择其中相应内容开展论证工作。

一、总论
1.编制论证报告书的目的;
2.编制依据;
3.项目选址情况,有关部门审查意见;
4.项目建议书中提出的取水水源与取水地点;
5.论证委托书或合同, 委托单位与承担单位。

二、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性质;
2.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3.建设规模及分期实施意见,职工人数与生活区建设;
4.主要产品及用水工艺;
5.建设项目用水保证率及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要求,取水地点,水源类型,取水口设置情况;
6 .建设项目废污水浓度、排放方式、排放总量、排污口设置情况。

三、建设项目所在流域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地表水、地下水及水资源总量时空分布特征,地表、地下水质概述;
2.现状供水工程系统,现状供用水情况及开发利用程度;
3.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
1.地表水源论证
(1)地表水源论证必须依据实测水文资料系列;
(2)依据水文资料系列,分析不同保证率的来水量、可供水量及取水可靠程度;
(3)分析不同时段取水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它取水户的影响;
(4)论证地表水源取水口的设置是否合理。

2.地下水源论证
(1)地下水源论证必须在区域水资源评价和水文地质详查的基础上进行;
(2)中型以上的地下水源地论证必须进行水文地质勘察工作;
(3)分析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特征,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分析地下水资源量、可开采量及取水的可靠性;
(4)分析取水量及取水层位对周边水资源状况、环境地质的影响;
(5)论证取水井布设是否合理,可能受到的影响。

五、建设项目用水量合理性分析
1.建设项目用水过程及水平衡分析;
2.产品用水定额、生活区生活用水定额及用水水平分析;
3.节水措施与节水潜力分析。

六、建设项目退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1.退水系统及其组成概况;
2.污染物排放浓度、总量及达标情况;
3.污染物排放时间变化情况;
4.对附近河段环境的影响;
5.论证排污口设置是否合理。

七、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对水资源状况及其他取水户的影响分析
1.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影响;
2.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对其他用水户的影响。

八、水资源保护措施
根据水资源保护规划提出水资源量、质保护措施。

九、影响其他用水户权益的补偿方案
1.周边地区及有关单位对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的意见;
2.对其他用水户影响的补偿方案。

十、水资源论证结论
1.建设项目取水的合理性;
2.取水水源量、质的可靠性及允许取水量意见;
3.退水情况及水资源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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