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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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建筑工程)
监督备案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根据监督备案号,由我站对
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为保证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序,特制定如下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概况
1.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建筑面积m2,由
栋单体建筑组成,结构类型为,地下层、地上层,总高,工程造价万元。
2. 工程类别为:住宅()、商业()、办公()、酒店()、其他()。
3. 工程责任主体单位
建设(代理)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二、计划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3.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4.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5. 《质量安全监督备案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勘察资料;
6. 其他有关质量验收、施工安全规范及有关法律和法规。
三、监督组织
我站在接到监督工作任务后,选派同志为本工程的项目监督工程师,联系电话,组建的监督组成员为,请配合工作。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督抽查安排
1. 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应按《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实施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督服务工作的通知》(天成质安发[2017]11号)要求,加入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督管理系统。
当施工至登记节点部位时(详见附表),施工单位应做好自检自评,监理单位应做好复检工作,并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节点部位验收登记。
2. 成都天府新区质量安全监督实行差异化管理,将根据工程节点告知登记时间、工程复杂程度、现场质量安全状况、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工程进度等安排监督随机抽查和抽样测试。
3.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
单》,该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共有项,具体包括:。
在施工安全监督周期内,计划对该工程进行施工安全抽查不少于次。
4. 在我站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的过程中,请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检查(抽测)条件。
5. 安全开工条件现场勘验、起重设备安拆告知登记应提前2个工作日,其余工程节点告知登记应提前1个工作日。
工程施工的有关质量文件应放置在现场,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
五、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抽查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时间、地点、内容和验收组成员名单书面通知我站。
我站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抽查。
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站依法对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并按照《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工程五位一体监督服务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日常质量安全监督和质量安全量化差异监督。
七、根据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的实际情况,本方案如有变化,我站将另行签发《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补充通知单》。
八、监督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天府新区菁蓉中心A区9号楼101室
电话:(028)68772862
工作QQ群:341168621
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督管理系统邀请码:
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年月日
附表
工程监督登记节点及参加验收人员
注:1. 监督重点抽查的节点应打“√”。
2. 核查表仅针对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按相关要求执行。
3. 其余未列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补充。
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督备案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根据监督备案号,由我站对
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为保证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序,特制定如下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主桥梁长m,最大跨径m;道路总长m,宽m;下穿隧道长m,净空m;管廊总长m,净空m;排水主管道(沟渠)总长m,管径(净空)m;电力通道长m,净空m;给水管道长m;管径m。
2. 工程造价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3. 工程责任主体单位
建设(代理)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三、计划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3.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4.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5. 《质量安全监督备案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勘察资料;
6. 其他有关质量验收、施工安全规范及有关法律和法规。
三、监督组织
我站在接到监督工作任务后,选派同志为本工程的项目监督工程师,联系电话,组建的监督组成员为,请配合工作。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督抽查安排
1. 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应按《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实施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督服务工作的通知》(天成质安发[2017]11号)要求,加入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督管理系统。
当施工至登记节点部位时(详见附表),施工单位应做好自检自评,监理单位应做好复检工作,并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节点部位验收登记。
2. 成都天府新区质量安全监督实行差异化管理,将根据工程节点告知登记时间、工程复杂程度、现场质量安全状况、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工程进度等安排监督随机抽查和抽样测试。
3.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
单》,该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共有项,具体包括:。
在施工安全监督周期内,计划对该工程进行施工安全抽查不少于次。
4. 在我站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的过程中,请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检查(抽测)条件。
5. 安全开工条件现场勘验、起重设备安拆告知登记应提前2个工作日,其余工程节点告知登记应提前1个工作日。
工程施工的有关质量文件应放置在现场,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
五、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抽查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时间、地点、内容和验收组成员名单书面通知我站。
我站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抽查。
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站依法对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并按照《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工程五位一体监督服务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日常质量安全监督和质量安全量化差异监督。
七、根据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的实际情况,本方案如有变化,我站将另行签发《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补充通知单》。
八、监督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天府新区菁蓉中心A区9号楼101室
电话:(028)68772862
工作QQ群:341168621
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督管理系统邀请码:
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年月日
附表工程监督登记节点及参加验收人员
2. 核查表仅针对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按相关要求执行。
3. 其余未列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