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夫妻财产制度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财产制度是指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所做出的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夫妻财产制度也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从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基本原则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协商一致原则。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障双方权益,确保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或解体时的合法权益。
夫妻应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达成协商一致,提高夫妻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促进夫妻关系的和睦与稳定。
二、适用范围我国夫妻财产制度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财产增值所得等。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适用于所有结婚登记的夫妻,无论是一方出资购置的财产还是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都应该遵循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分割。
三、主要内容1.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
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充分沟通,共同商议财产的管理事宜,共同维护和增值夫妻共同财产的利益。
在财产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家庭收入、支出的公开透明原则,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家庭财产的管理决策,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死亡或者其他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夫妻双方应当在分割过程中充分协商,达成协议。
如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四、存在的问题与发展方向1. 存在的问题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夫妻双方在财产管理和分割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导致一方权益受损。
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案件频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不得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分割纠纷,增加了司法机构的负担。
中国夫妻财产管理制度
中国夫妻财产管理制度一、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界定在中国,夫妻的财产通常可以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两种。
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各自所拥有的财产,包括自己在婚前已有的财产,以及在婚姻关系中个人劳动所得的财产等。
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共同经营的生意、买房、买车等共同投资的项目。
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对夫妻财产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没有分清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很容易导致财产纠纷和矛盾。
因此,夫妻双方应当在婚姻关系初期就明确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边界,建立起明晰的财产管理制度。
二、夫妻财产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平等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在财产管理中应当坚持平等协商原则,共同商定财产的管理方式和责任分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 保护个人财产原则: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当注重保护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避免因为财产纠纷导致家庭矛盾。
3. 公平分配原则:在共同财产分配时,应当坚持公平分配原则,避免因为一方受损而导致夫妻感情的破裂。
4. 尊重个人意愿原则:夫妻在财产管理中应当尊重对方的个人意愿和选择,避免强加意志导致财产纠纷。
5. 遵循法律规定原则:夫妻在财产管理中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律的要求处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避免违法违规行为。
三、夫妻财产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夫妻财产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协议约定:夫妻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和管理方式,确保夫妻财产管理的稳妥进行。
2. 司法裁决:如果夫妻在财产管理中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司法裁决的方式解决分歧,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做出公正的处理。
3. 家庭协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家庭协商的方式解决财产管理中的矛盾,共同商定财产的处理方式,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夫妻财产管理制度的展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夫妻财产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未来,在夫妻财产管理制度的建设中,应当更加注重保护妇女权益,加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夫妻财产管理的程序和规则,建立健全的婚姻家庭制度,促进夫妻间的和谐与和睦。
夫妻财产制度探究论文
夫妻财产制度探究论文一、夫妻财产制度概述夫妻财产制度又称婚姻财产制度,是关于夫妻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的根据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夫妻财产制度是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夫妻财产制度中的财产,不是仅指民事主体拥有的积极财产,还包括消极财产。
关于这一点,19世纪法国法学家奥布里赫劳认为广义财产由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组成,积极财产为财产之整体,即权利的总和,消极财产为债务,即负担。
夫妻财产制度最早源于古罗马,如罗马市民法即采用统一财产制,妻子的一切财产归丈夫所有。
古英国曾采用过的财产制度为吸收财产制,即妻在婚前、婚后财产取得均为丈夫所有。
我国古代通常采用家庭成员同居共财制,没有独立的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度种类繁多,内容多样,各国立法选择确定自己国家的夫妻财产制度时,除受自身的立法传统、风俗习惯以及思想文化的影响外,还受当时的经济条件的制约。
从当代夫妻财产制度立法的发展趋势看,兼有分别财产制与共同财产制双重性的复合式形式,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纳。
我国1950年《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仅规定了一条,即“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
1980年《婚姻法》明确了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并引进了约定财产制度,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001年的《婚姻法》进一步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完善了夫妻的约定财产制,增设了夫妻的个人财产制度。
二、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不足缺乏总则性条款的规定夫妻财产关系不仅涉及夫妻双方的财产利益,还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对此,法律应有一个总则性的一般规定。
而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总则中缺乏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导致实践中司法审判人员在对当事人离婚时的财产进行分割时,如遇具体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则难以正确处理。
约定财产制缺乏公信力。
夫妻财产制度的约定缺乏公示程序的规定,令该约定缺乏公信力。
谈中国夫妻财产制发展的趋势及原因
谈中国夫妻财产制发展的趋势及原因婚姻家庭法调整的夫妻关系中,既有人身关系,又有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制的形成发展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变化相一致的。
在古代,不论中西方,由于男性在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男女结婚后合为一体,妻的人格为夫所吸收,在夫妻人身关系上形成男尊女卑的夫妻一体主义。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个人主义的发达,妇女普遍的参与社会活动及女权运动的开展,夫妻人身关系渐趋平等,出现夫妻别体主义,在财产关系上,女性也逐步取得了相应的平等的所有权,出现统一财产制、联合财产制、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约定财产制、特别财产制等多种形式。
进入二十世纪末,夫妻人身关系的变化使得夫妻财产制也相应的改变。
本文试在立足世界夫妻财产制度下对中国夫妻财产制的发展及原因作一此探讨。
1.历史上夫妻人身财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婚姻家庭法就其历史沿革而言,大致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诸法合体的古代婚姻家庭法、近代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婚姻家庭法和当代的婚姻家庭法。
(一)、在西方社会夫妻人身关系对财产制的影响西方中古时期在这一时期世界各国在夫妻关系上采用的是夫妻一体主义,即男女结婚后合为一体,夫妻的人格相互吸收。
在古罗马中晚期,随着经济的发展,旧的家长制家庭关系的瓦解,子女从事独立经济生活的日益广泛,出现“夫妻别体主义”萌芽,在财产关系上,夫妻财产原则上彼此分开,妻子的财产不问婚前婚后所得,一律属于自己所有。
后来演变为统一财产制。
这种“无夫权婚姻”在这一时期达到了比较进步和文明的程度。
2.、中国夫妻人身关系对夫妻财产制的影响1.在1840年以前的奴隶、封建社会时期在中国古代,夫妻关系是以儒家的“夫为妻纲”的原则为基础,唐律集历代封建法典之大成,在此之后的宋元明清的法律在内容及原则上基本因袭唐律。
2.半封建半殖民社会时期(1840年……1949年)中国进入半殖民半封建社会后,随着西方列强的侵略和西方文化思想的传入,以及小农经济的瓦解,在国内民主革命运动的冲击下,广大妇女参与社会生产活动中,中国妇女的家庭地位开始逐步上升。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的规定和安排。
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之一,是为了规范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关系,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和谐而建立和完善的一种制度安排。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和完善,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无论是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共同经营的财产,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所得,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生产、经营所得、财产性损益、继承和赠与取得的财产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我国现行婚姻法确定的基本财产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家庭观念,强调了夫妻双方平等共同取得财产的权利和义务。
这种制度安排有利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和谐,体现了夫妻双方平等合作、共同负责的原则。
夫妻个人财产制度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夫妻个人财产保护的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了夫妻双方的个人所有权和自主权。
这种制度安排有利于激励夫妻双方积极参与社会生产和经营活动,保护个人财产安全和权益,推动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协议财产制度协议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通过协议或约定,规定各自的财产归属和利益分配。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愿原则,通过书面协议或约定,规定婚姻中的财产归属和利益分配,对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进行约定或规定。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体现了平等、自愿、公正和合法的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了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个人意愿。
这种制度安排有利于夫妻双方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求,保护个人财产安全和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也提醒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该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维护和营造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环境。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摘要】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姻解除后所取得的财产。
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归属,并具有法律效力。
现行夫妻财产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财产归属不清晰等问题。
为完善夫妻财产制,建议加强法律监管,并注重保护婚姻中弱势一方的权益。
未来夫妻财产制的发展方向应当是更加注重家庭的稳定和夫妻关系的和谐,以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完善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应当致力于维护家庭稳定和夫妻关系的重要性。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法律效力、优缺点、改革建议、家庭稳定、夫妻关系、发展方向、完善制度、维护关系。
1. 引言1.1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概述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形成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关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取得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两类。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并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股票等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取得的财产,例如继承、赠与、遗产等。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核心理念是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关系,更是情感和责任的体现。
通过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可以有效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在财产纠纷上产生矛盾和矛盾。
在国家法律的支持下,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财产权益保障,促进了家庭和睦稳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财产制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2. 正文2.1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夫妻共同劳动取得的收入,二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摘要】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涉及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本文从介绍夫妻财产制度的背景和重要性入手,探讨了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夫妻财产共同财产规定、夫妻个人财产界定以及夫妻财产共同债务处理等内容。
夫妻财产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重要,需要不断完善与发展。
深入了解和遵守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法规,可以有效维护夫妻双方的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发展。
在未来,应进一步健全夫妻财产制度,提高其适用性和保护力度,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和个人需求。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共同债务、法律体系、完善、发展方向1. 引言1.1 介绍夫妻财产制度的背景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于财产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和约束关系。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起源于传统家庭观念和法律制度,经历了不断的修订和完善,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系。
在古代中国,夫妻财产制度主要体现了男权思想,妇女在经济权益方面地位较低。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法律的发展,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逐渐趋向平等和公平,强调夫妻双方在财产权益上的平等地位和权利保障。
夫妻财产制度的确立是保障家庭稳定和妇女权益的重要法律基础,也是家庭财产管理和继承传统的法律依据。
通过对夫妻财产制度的深入了解,可以更好地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发展。
1.2 探讨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性夫妻财产制度作为我国家庭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夫妻关系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夫妻财产制度有利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在婚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往往与感情关系密切相关。
如果夫妻在财产分配上存在争议或不公平情况,很可能会引发矛盾,甚至导致夫妻关系恶化,甚至离婚。
建立健全的夫妻财产制度,可以帮助夫妻双方在财产分配上明确权利义务,减少因财产问题引发的纠纷,促进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
浅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浅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和完善中国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财产权益的规定和管理制度。
由于中国的婚姻家庭观念一直以来都是以男性为主导,中国夫妻财产制度在历史上长期以来都是以男性对财产权的掌握为主,而女性一直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制度逐渐受到了质疑和批评。
本文将从现状和完善两方面来分析中国夫妻财产制度。
首先,现状方面,中国夫妻财产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的财产归属原则是原财原则,即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完全独立,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财产。
这种制度使得婚姻关系成为一种经济关系,夫妻之间经济利益的博弈成为婚姻关系中重要的问题。
另外,中国的财产制度没有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导致夫妻财产的界定存在困难。
一些不良现象,如婚姻中的经济不公平、夫妻间的财产纠纷等都充分说明了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问题。
其次,中国夫妻财产制度需要进行完善。
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婚姻关系中产生的财产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这种制度能够确保夫妻在经济上的平等,同时也能够避免夫妻之间因经济利益而导致的矛盾和冲突。
其次,应该建立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
财产登记制度可以帮助夫妻准确确定财产的归属,避免产生纠纷。
另外,应该加强对夫妻财产的保护。
夫妻财产制度应该保护婚姻中较弱势的一方的利益,防止夫妻之间出现不公平情况。
最后,要完善中国夫妻财产制度,需要从法律、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入手。
法律方面,应该制定合适的法律和相关政策,保护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权益,建立健全的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并规定相关的财产分割原则。
经济方面,应加强维护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鼓励夫妻共同参与经济活动,提高夫妻间的经济独立性和平等性。
文化方面,应加强对婚姻家庭的观念教育,强调夫妻之间的平等性,促进婚姻关系的发展和稳定。
综上所述,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完善。
只有建立起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建立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加强对夫妻财产的保护,才能够建立公正、平等、和谐的婚姻关系。
夫妻财产制度论文模板范文
论文标题: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探究摘要:本文旨在分析和探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途径。
首先,本文对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进行了概述,包括共同财产制、个人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接着,分析了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如财产纠纷、法律适用不一等。
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建议,包括强化法律保障、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完善财产分割机制等。
一、引言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夫妻财产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
因此,研究和探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途径具有现实意义。
二、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概述(1)共同财产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个人财产制:夫妻各自婚前的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3)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的问题(1)财产纠纷较多:由于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够明确,实践中夫妻财产纠纷层出不穷。
(2)法律适用不一:不同地区、不同法官对夫妻财产制度的理解存在差异,导致法律适用不统一。
(3)财产分割机制不完善:在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机制不够合理,可能导致一方利益受损。
四、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建议(1)强化法律保障:完善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财产归属和分割原则,减少纠纷发生。
(2)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加强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3)完善财产分割机制:建立公正、合理的财产分割机制,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4)加强司法解释和指导:统一司法实践中对夫妻财产制度的理解,确保法律适用的一致性。
五、结论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是维护夫妻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的重要举措。
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了解不同制度的优缺点
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了解不同制度的优缺点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了解不同制度的优缺点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管理和分配方式的规定。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有不同的规定和实施方式。
本文将就中国、美国和法国的夫妻财产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其优缺点。
一、中国夫妻财产制度在中国,婚姻法规定了“男女平等、互助共同”的原则,并对夫妻财产制度进行了规定。
根据中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是明确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共同劳动所得、财产增值和债务等。
个人财产则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前、婚后个人所得和继承遗产。
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优点是明确、简单。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可以减少争议和矛盾,保证了财产的公平归属。
此外,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划分也相对明确,减少了离婚过程中的纷争和诉讼成本。
然而,中国夫妻财产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较为简单,不能充分考虑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付出和贡献,容易造成财产不公平的情况。
其次,对于个人财产的保护不够完善,一些夫妻在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不利于夫妻双方的财产保护。
二、美国夫妻财产制度在美国,夫妻财产制度根据不同州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大多数州采用了“共同财产制度”。
根据该制度,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个人所得还是共同劳动所得。
同时,夫妻还享有对个人财产的继承权和使用权。
美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优点是保护了婚姻关系中的共同利益。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得的财产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享有财产的使用和继承权利。
这样可以避免夫妻因财产问题产生纷争,保护了婚姻的稳定性。
然而,美国夫妻财产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该制度的规定相对复杂,不同州的具体规定不一致,容易引起争议和纠纷。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1. 引言1.1 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认可的财产关系规范。
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和夫妻个人财产制度的统称。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财产权益,共同承担财产债务。
夫妻个人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夫妻双方分别享有财产权益,分别承担个人债务。
夫妻财产制度的设立,有利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管理和财产保护,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夫妻财产制度也是我国家庭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夫妻财产制度的确立和完善,为夫妻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提升了夫妻之间的信任和和睦程度。
【2000字】1.2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意义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意义在于确保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经济权益,维护家庭财产安全,促进夫妻关系和谐。
夫妻财产制度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应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夫妻财产归属的原则和范围,使夫妻双方在家庭经济管理中更加稳定和有序。
夫妻财产制度还能有效防止夫妻一方恶意侵占财产,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家庭财产纠纷,维护家庭和谐。
夫妻财产制度还具有促进夫妻共同财产增值、维护家庭利益、保障子女权益等积极意义,对于实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意义重大,对于家庭和社会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2. 正文2.1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基于婚姻家庭的平等和互相支持的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制。
在我国夫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体现了夫妻之间的互相支持和共同奋斗的精神,也有利于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
夫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婚姻关系中弱势的一方。
对我国夫妻财产制的认识与思考
对我国夫妻财产制的认识与思考概述夫妻财产制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拥有和管理财产的一种制度。
在我国,夫妻财产制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对夫妻财产的权益和分配进行规定。
夫妻财产制的实施对于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维护家庭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夫妻财产制的基本原则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基本原则如下:1.平等原则:夫妻在财产上享有平等的权益。
无论是夫妻双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还是在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应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
2.独立原则:夫妻在财产上享有独立的权益。
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受对方的处置和支配。
3.共同财产原则:夫妻在财产上享有共同的权益。
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公平和合理的分配。
夫妻财产的分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可以分为三类:1.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以及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需要进行公平和合理的分配。
2.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夫妻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以及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受对方的处置和支配。
3.夫妻约定财产:夫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通过协议或约定确定属于个人财产的范围。
夫妻约定财产在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生效,但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夫妻财产的继承问题在夫妻财产制中,继承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继承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的。
具体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取得的财产,在一方去世后,根据继承法进行继承。
继承时,夫妻共同财产将根据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配偶享有优先继承权。
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则根据个人的遗嘱和继承规定进行继承。
夫妻财产制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在维护夫妻双方的权益,保护家庭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的边界模糊。
由于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的范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容易导致争议和纠纷。
简述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种类。
简述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种类
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1. 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福利、房产、车辆等。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可以用于共同生活、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
2. 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协商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方式,包括共同共有、分别共有、各自所有等。
约定财产制需要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3. 共同财产制: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福利、房产、车辆等。
与法定财产制类似,但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分配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在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此外,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个人储蓄、个人财产等。
浅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稿
浅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
一、背景介绍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形成的财产权利义务关系。
当前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财产保护不完善、财产分配不公平等问题,亟需进行制度完善,以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
二、问题分析
1. 财产保护不完善
当前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在财产保护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在婚姻解除或财产纠纷时,缺乏明确的财产分割规则,容易导致一方权益受损。
2. 财产分配不公平
我国目前的夫妻财产制度在财产分配上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现象。
在婚姻破裂时,财产的分割往往偏向一方,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
三、完善对策
1. 设立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建立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形成的财产权利义务关系。
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防止一方在婚姻破裂时受到不公平对待。
2. 完善财产分割规则
规范财产分割规则,确保在夫妻关系解除时,财产能够合理、公平地分割,避
免一方权益受损。
3. 强化财产保护措施
加强财产保护措施,规范夫妻财产的管理和继承,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安全。
四、结论
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是当务之急,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加强财产保护
和分配规则,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只有如此,才能推动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朝着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以上是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完善的简要分析和建议,希望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
和重视,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改进。
浅谈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法律事务论文范文分享
浅谈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目录引言 (3)一、设定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意义 (3)二、现阶段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4)(一)法定共同财产范围界定不清 (4)(二)立法原则滞后于社会发展 (5)三、完善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建议 (5)(一)明晰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5)(二)改进夫妻财产制立法技术 (6)结束语 (7)致谢 (8)参考文献 (9)摘要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承载着诸多的社会职能,世界上的每个人都与婚姻家庭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婚姻方面的立法涉及千家万户,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调整的财产关系是一种建立在夫妻身份关系之上的财产关系,是婚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现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在运用于法律实务中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因此,本篇论文就对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进行研究,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婚姻法;夫妻财产制;问题与对策引言婚姻法从其基本性质的角度而言是身份法,并不是财产法。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近年来,男女平等思想和个体意识的增强,婚姻法关于身份的内容正在逐渐淡化,有的甚至被彻底废除。
与此同时,婚姻法中有关财产关系的规定,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的地位,随着婚姻财产制的多样化和市场经济的繁荣,更好地保护夫妻双方的正当的财产权益和第三人的在市场交易中的安全,成为婚姻法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与婚姻财产有关的立法问题。
本篇论文,就以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为研究对象,首先,通过查阅大量的关于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相关资料以及法律法规,在本篇论文提供理论的基础上对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意义进行分析;其次,对我国当前法定夫妻财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完善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对策,以完善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
一、设定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意义首先,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制度,它与其他民事法律领域中私法保障私人主体最大限度的行使所有权、使用权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同。
浅议《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的根据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立法中极为重要的法律制度,始终受到包括立法、司法及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经过几次修改,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但仍存在一些缺陷。
一、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度规定的缺陷(一)有关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的缺陷婚姻法采取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就总体而言,该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有利丁•保护弱者一方特别是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收人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持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
但是仍存在以下缺陷。
1关于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因此,一般认为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内容只能属丁•创造者自己(如作者、发明者),只有其中的财产权内容可以转移(继承、赠与、转让等)。
正是基于知识产权的一般特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司法解释(二)第12条又将知识产权的收益进一步明确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但是,这些规定只强调了“知识产权的收益”所得时间,却忽略了“知识产权”的取得时间。
于是,就有可能出现不公平的现象:一是一方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婚后获得收益则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是一方婚后创作或者创造并取得的知识产权,离婚前尚未取得或未明确可能取得收益,离婚后取得的收益,却又只归一方所有。
显然,在第一种情况下,对取得知识产权的一方不利;在后一种情况下,则对取得知识产权的配偶方不公。
2、关于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的归属问题《婚姻法》第17条、18条和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夫妻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为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一方因遗嘱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合同中明确表明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为夫或妻一方所有;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合同没有明确表明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为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简述夫妻财产制度
简述夫妻财产制度本文将介绍夫妻财产制度的定义、分类以及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3篇《简述夫妻财产制度》,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简述夫妻财产制度》篇1一、夫妻财产制度的定义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产生的债务归属于谁的法律规定。
夫妻财产制度涉及到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影响着夫妻关系的稳定性和家庭财产的安全性。
二、夫妻财产制度的分类夫妻财产制度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共同财产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房产、车辆等。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划分。
2. 个人财产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包括婚前财产、因个人劳动所得、因个人财产增值所得等。
离婚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划分。
3. 混合财产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既有共同财产,也有个人财产。
离婚时,需要协商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三、中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现状中国夫妻财产制度主要采用共同财产制和个人财产制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有约定或者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
同时,《婚姻法》也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前财产、因个人劳动所得、因个人财产增值所得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夫妻财产制度也在不断地调整和完善。
例如,2018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但是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简述夫妻财产制度》篇2夫妻财产制度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从广义角度理解,它包括各种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问题的法律制度。
从狭义角度理解,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制度。
关于论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实践报告
关于论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实践报告示例文章篇一:《论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实践报告》在我们的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可是个非常重要的事儿呢。
就好像两个人搭伙过日子,那一起挣的钱、买的东西得有个说法呀。
我邻居叔叔和阿姨就是个例子。
叔叔在外面上班挣钱,阿姨呢在家里照顾家庭。
那叔叔每个月挣的工资,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来说,这当然算啦。
叔叔挣的钱是在他们结婚之后,不管是他一个人辛苦工作,还是阿姨在家里默默支持,这个钱都是他们俩共同的。
就像两个人一起种一棵果树,叔叔负责浇水施肥,阿姨负责守护防止小鸟来啄,结出来的果子肯定是两个人共享的呀。
有一次我听到他们俩聊天。
叔叔说:“我这个月奖金挺多的,咱们可以存起来一部分,给孩子以后上学用。
”阿姨就笑着说:“这钱也是咱们俩的,你可不能一个人就做决定哦。
”你看,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在家庭中的体现,两个人都有权利对这些财产发表意见。
再说说我家亲戚吧。
我姑姑和姑父一起开了个小商店。
这个小商店里的货物、挣的钱都是他们的共同财产。
有一回,姑父想拿店里的一笔钱去投资另外一个小生意。
姑姑就不太同意,她说:“这是咱们共同的店,这钱也是咱们共同的,你不能说投就投,咱们得商量好了才行。
”这就好比两个人划船,不能一个人突然就改变方向,得两个人商量着来。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还体现在很多方面。
比如说房子。
好多夫妻结婚之后会一起买房子。
这个房子就是他们共同的财产。
如果有一天他们的感情出了问题,要分开了,这个房子就得按照共同财产的规定来分配。
那怎么分配呢?这可就复杂了。
要是一方出的钱比较多,另一方出的钱比较少,那是不是就按照出钱的比例来分呢?有时候也不完全是这样的。
法院会考虑很多因素,就像一个很细心的裁判。
比如说,谁对家庭的贡献更大,虽然可能一方挣钱少,但是把家里照顾得特别好,让另一方能安心工作挣钱,这也是一种贡献啊。
这就像一场比赛,不只是看谁得分多,还要看谁在背后默默地付出了更多的努力。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一、前言夫妻财产制度作为我国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更是涉及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建立健全的夫妻财产制度对于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夫妻财产制度概述1. 夫妻财产制度的定义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归属问题以及在离婚或死亡后如何分配和继承问题。
2. 夫妻财产制度的分类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个人财产制、共同所有制和双方各自所有制。
(1)个人财产制个人财产制是指在夫妻关系中,双方各自拥有自己的财产,并且在离婚或死亡后,各自保留自己所拥有的财产。
(2)共同所有制共同所有制是指在夫妻关系中,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归属于共同所有,离婚或死亡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双方。
(3)双方各自所有制双方各自所有制是指在夫妻关系中,双方各自拥有自己的财产,并且在离婚或死亡后,各自保留自己所拥有的财产。
但是,在夫妻关系中所得到的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三、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规定1. 个人财产制个人财产制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所持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离婚或死亡后,个人财产由该方单独享有。
2. 共同所有制共同所有制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收入、房屋等动产和不动产等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在离婚或死亡后,共同所有的财产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双方。
3. 双方各自所有制双方各自所有制在我国《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
双方各自所拥有的财产,在离婚或死亡后,各自保留。
四、夫妻财产制度的适用1. 夫妻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夫妻财产制度,并在结婚登记时进行登记备案。
2. 如果夫妻没有协商确定夫妻财产制度,则适用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即共同所有制。
3. 在离婚或死亡时,应根据夫妻财产制度的约定进行分配和继承。
五、夫妻财产纠纷解决1.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夫妻财产纠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谈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财产制度,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的法律制度,是适用对象围相当广泛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
在私有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迅速开展今天,夫妻财产的容和形式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对夫妻财产制度问题的即时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就夫妻财产制度有关问题提些初浅的看法与同行探讨。
一、共有财产制是法定夫妻财产制的主导制度。
夫妻法定财产制是法律直接就夫妻财产关系有关容作出具体规定的法律制度,可分为分别财产制度和夫妻共有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度即夫妻所得财产分别归夫妻个人所有、个人管理,同时也不排斥双方对其中局部或全局部财产共同管理,或者作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以约定形式由另一方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
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夫妻对所得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由夫妻双方对该财产共同管理的法律制度。
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实现婚姻家庭生活的根本物质要求,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的主导制度。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原则规定,包括以下几方面问题:首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个很重要的概念。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婚姻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缔结婚姻,到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自然终止的期间,即依法取得结婚证之时至离婚生效或因一方死亡婚姻自然终止之时的期间。
包括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后,双方尚未共同生活期间,离婚纠纷中分居期间,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尚未判决离婚,虽经判决准予离婚,但离婚判决尚未生效之前的期间。
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是法律认可的合法婚姻关系的存续,法律没有确认的婚姻关系,不能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认定。
例如双方虽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因双方不具备结婚实质要件——依法进展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没有得到法律认可的期间;双方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生效后,俩人又同居生活在一起的期间;双方已经依法登记结婚,但是登记时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后被宣告无效的婚姻,这些期间均不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此期间取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所得的财产〞,其实质容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权,包括实际占有的所有权和非实际占有的所有权,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已经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并未实际占有该财产,该财产仍然是夫妻所得的财产。
但是,对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实际占有,而没有取得财产权的财产,无论合法与不合法,都不属于夫妻所得的财产,比方借用他人的财产和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
第三,夫妻所得的财产的主体,只包括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
因为来源于夫妻以外的人的财产,和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均不属于夫妻所得的财产,如父母、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所以夫妻所得的财产的主体仅仅指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
第四,夫妻所得财产的围,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该有以下几方面:〔一〕工资、奖金,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劳动报酬在以各种形式出现,如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这些都应视为工资、奖金性收入,纳入工资、奖金围,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实践中,对股份、股权这种资本性为主的收益的认定和处理难点较多,涉及公司法等其他法律的问题,有待于立法上去完善解决,根据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方精神,现在司法实践中有几个问题应该明确:〔1〕股份〔或股权〕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2〕股份〔股权〕作为一种公司股东的权益,在认定和处理时要考虑公司法的相关规定;〔3〕在审判实践中,要考虑婚姻法的根本原则,如保护弱者,尤其是妇女合法权益,当出现婚姻法与公司法的冲突时,既要考虑夫妻共同对外的义务,又要考虑夫妻间的根本公平。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四〕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这里说的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所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承受赠予人无偿给予财产的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必须是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比方受赠予人进展所有权变更登记、实际取得财产等。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予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指上述四项财产以外,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这个灵活规定,是因现实生活中的财产情况变化较快,除了上述规定的几种共有财产外,还可能会出现其他未列明但又确实应认定为共有财产的情况,作出这种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填补列举式立法与现实存在之间总会有距离的缺乏,以适应时代变化开展的需要。
此外,在审判实践中,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应该不同情况分别处理,所得孳息、增值,如果婚后完全未付出劳动的,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而对婚后付出了劳动的孳息、增值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是指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不问财产的来源以及各献的大小,都平等地享有处理权,这也是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和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表达,有三方面的含义,其一共同所有的含义,是指夫妻不分份额的共同所有,而不是按份共有,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之前,每一项财产,夫妻均拥有共同所有权,包括共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二夫妻有平等处理权的财产围,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包括夫妻以外的其他人财产;其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是指处理共同财产必须协商一致,共同处理,而不是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要强调财产来源,奉献的大小。
二、夫妻特有财产制度进一步完善个人财产的法律保护。
夫妻特有财产制是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制而言的,与夫妻共同财产制相互依存的一种财产制度。
夫妻特有财产指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对婚前财产或者婚后所得*些财产,由夫或妻一方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和承当义务,以及就该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形成的法律制度,分法定特有,和约定特有。
法定特有财产,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属于夫妻个人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
约定特有,指的是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确认的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
夫妻特有财产制,包含以下容:第一,夫妻特有财产的围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婚姻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夫妻不管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特别要说的是,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假设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解释确定的通过时效,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制度,首先是不符合物权法关于物权取得的规定,特别是我国参加世贸后,这种转化制度更显得不适合,在很多国家都没有;其次是一方婚前已取得产权的财产,因为结婚到达一定时间就自然变为共同财产,既不合理,也等于变相鼓励有局部人借婚姻不劳而获积聚财物,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一种不适当的干预。
修改后的婚姻法从2001年4月28日起施行,在2001年4月28日后审结的案件应该不再适用与本法有冲突的上述关于婚前财产转化的司法解释〔但该解释中其他与本法无冲突的容除外〕。
关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也有几个问题值得探讨,一方婚前财产的孳息、增值以及婚后消耗掉的如何处理问题,关于一方婚前财产的增值、孳息问题在前面有阐述。
关于婚前财产婚后消耗掉如何处理问题,最高院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假设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该司法解释不存在与本法相抵触的问题,仍应适用。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专门针对个人身体受伤后需要治疗,身体残疾后丧失局部或全部劳动能力应给予的补助,这些费用的获得都是以个人身体伤害为代价的,而且由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兴旺程度还不是很高,赔归还很有限,往往赔偿缺乏以真正弥补受害人所需要的物质损失,如果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保证受到伤害人的身体**,会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还有可能造成社会负担,因此,这些费用完全应由受伤害个人支配、使用,不应归夫妻共有。
在审判实践中,对此应该严格掌握,值得注意的是,本规定只列出了“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应该有二层含义:一是必须是因身份受伤害获得的费用;二是这些费用必须赔偿的目的是为补偿受伤身体而赔的。
受害人因身体伤害获得赔偿,不仅仅只是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还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等,虽系因受伤获得,但赔偿目的不是仅仅是受伤者本人,其实质是对受伤者本应获得工资性收入损失的补偿等,而不是考虑给伤者本人治伤或残疾补偿所用。
〔3〕、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承受赠予所得的财产,如遗嘱或赠予合同写明了遗产或赠予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应认定为夫或妻的个人特有财产。
这是一项新规定,它与我国的?继承法?及?合同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理论是吻合的。
我国?继承法?的遗嘱继承中,允许被继承人将自己的个人所有财产用合法遗嘱的方式指定由继承人中的*人或*几人继承,亦可在继承人之外指定遗赠继承人继承自己的财产,还可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而被继承人指定谁继承自己的遗产,这是被继承人完全凭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财产的合法行为。
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遗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婚姻法又通过婚姻把这些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就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等于变相改变了?继承法?确定的法定原则,变相改变了遗嘱继承中确定的继承人围,而干预了被继承人依法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