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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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富矿业有限公司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二〇一七年五月
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等。
煤矿生产中,瓦斯是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一旦发生窒息、瓦斯事故,不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造成的政治、经济以及资源上的损失往往是难以估量的。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瓦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瓦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井下发生瓦斯事故,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协调组织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必要时可请求市内其它兄弟单位救护队协助抢险救灾。
3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等组成。
4.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高杰
副总指挥:李继水、
成员:段庆伟、孙喜、马长录、闵志华、
发生瓦斯事故后,矿调度室立即通知救护大队和矿抢险救灾队组织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通知各组人员赶到矿调度室研究救护方案、协调救灾各项工作。
救灾工作共分5个组
1、抢险救灾组:
组长: 常立志
成员:张志成、吉文、薛言泉、
职责任务:组织煤矿救灾队并配合救护队进行事故抢险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曹明君
成员: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
职责任务:负责组织救治伤员,安抚受害者家属。
3、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新奇
成员:白天发、陈飞飞、古友军
职责任务:
(1)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保证井上下运输通畅。
(2)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长:段庆伟
组员:王彦春、魏开云、
职责任务:
(1)组织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5、事故调查组:
组长:马长录
成员:吉文、薛言泉、孙喜
职责任务: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2.3预防与预警
2.3.1危险源监测监控
1、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24h检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涌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防科。由调度室、通防科查明原因,进
行处理。
2、各采掘、辅助单位负责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杜绝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及煤尘堆积现场发生。
3、通风部落实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业地点进行两次瓦斯检查,对发现的瓦斯异常、煤尘堆积等现象,立即汇报并督促生产单位进行处理。
2.3.2预防措施
1、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消灭不合理串联通风。
(2)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保证两巷通风断面,确保工作面风量达到要求。采区主要回风巷断面变化时,要及早安排返修。
2、局部通风管理:
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风机自动切换,矿建单位电工每天必须做一次风机自动切换及风电闭锁试验,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各掘进工作面运转、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必须安设“风电闭锁”装置及风机开停传感器并确保好用。
3、瓦斯检查
建全通风瓦斯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配足专职瓦斯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瓦斯检查与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的瓦斯检查,防止局部瓦斯积聚,杜绝超限作业。
4、完善监测系统,通过KJ83N型瓦斯监测系统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斯管理情况实施动态监测监控。加强监测系统管理,保证系统的灵敏可靠和正常运行。
5、加大矿井尘害综合防治力度,强化综合防尘措施,减少煤尘产生量,防治煤尘沉积。
通过采取以上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及时跟踪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及粉尘治理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
2.3.3 预警行动
2.4.
3.1 事故预警的条件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
2.4.
3.2 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网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风、防尘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2.4.
3.3 信息的发布程序
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立即将事故预兆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发现或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事故发生。
2.5 信息报告程序
1、重大险情或特大事故发生后,基层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救护大队,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5min内通知矿值班领导、矿有关领导、调度室主任、安全部和有关单位部分负责人。
3、4h内调清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县安监局、市安监局。
4、18h内调清事故全部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提出事故报告,并同向安监局传真汇报。
5、24h内填写“矿山安全事故报告”,将事故的具体情况、发生事故的煤矿、时间、地点、市域、经济类型、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发生事故矿井安全评价等级、持证情况、简要经过、事故现场总人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处理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和请求。
2.6应急响应
2.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煤矿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见响应分级标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