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垛改造、门房装修与电动伸缩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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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垛改造、门房装修及电动伸缩门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HAZC-(2011)竞字第0329号

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谈判内容及说明

第四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我中心受海安县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大门垛改造、门房装修及电动伸缩门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采购文件编号: HAZC-(2011)竞字第0329号

二、采购内容:

标段一:海安县第三人民医院大门垛改造、门房装修项目

标段二:海安县第三人民医院电动伸缩门项目

(详见谈判内容及说明)。

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结算工程总价的80%,余款2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结清余款。中途如发现质量问题,接到海安县第三人民医院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现场处理;如不及时处理,海安县第三人民医院将有权请其他单位代为处理,所需费用在余款中扣除。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除不可抗力外任何情况工期均不得顺延。如延期交付,每拖延1天扣500元工程款,同时由成交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标段一:大门垛改造、门房装修特定条件

(1)建筑装饰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同类工程业绩,以工程合同为准。

标段二:不锈钢电动伸缩门的特定条件:

(1)需由国内品牌(品牌为注册商标)电动门生产厂或经销(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经销(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2)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认可)的检验证书、报告;

四、谈判报名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如决定参与谈判,则在2011年 12月5日上午11:00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标段号、参加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及收件人等资料传真或送达我中心进行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拒绝参加谈判。

五、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12月7日上午8:30起-9:00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

六、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12月7日上午9:10(北京时间)

七、谈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八、谈判主持单位

单位名称: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电话: 0513-(传真)

邮政编码:226600

联系人:田友玉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名: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000145

九、采购单位:海安县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陆海一 0513-

信息发布网站: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中心。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

一、总则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或称谈判主持单位)组织的本次谈判活动。

2、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凡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均作为邀请对象参加谈判。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

3、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参加谈判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参与谈判的费用。

4、本次谈判活动及其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5、参加谈判单位一旦参加谈判,即被视为接受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6、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尽事宜可在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7、竞争性谈判文件只将谈判权授予报名登记此项目的单位,未在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单位不得参加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之全部内容。

2、参加谈判单位应认真阅读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在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参加谈判单位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参加谈判单位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将作为重大偏差处理。

3、参加谈判单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点,需要我中心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中心,且不得迟于报名登记截止日前使我中心收到,我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告知所有报名登记此项目的潜在参加谈判单位。答复中不公布问题的来源。

4、谈判开始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我中心均可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所有报名登记此项目的潜在谈判单位,潜在谈判单位应立即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我中心,表明确已收到修改文件。凡是不回复我中心的,均视为收到,我中心不对此负责。修改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一样,对参加谈判单位具有同等约束力。

5、为使参加谈判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要求修正谈判响应文件,我中心有权决定推迟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内容书面通知所有所有报名登记此项目的参加谈判单位。

6、参加谈判单位若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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