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等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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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 本着“以抓学科竞赛,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理念,以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中心,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鼓励全校教师积极指导学生进行学科竞赛。

为了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 ,更好地发挥学科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鼓励进行学科竞赛的宗旨是为了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创新型人才,为学生积极投身于科学实践提供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激情,为学生更好地发挥个性特长搭建平台,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丰富我校崇尚学术、崇尚科学的文化氛围,促进大学生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以竞赛为载体,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协作精神、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使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得以协调发展。

第三条 学科竞赛是指由省级及以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针对某一学科领域的全国性或地区性大学生学术类竞赛活动。

学科竞赛的参加主体为有学籍的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

凡不在上述界定范围内的竞赛,申请学校资助的,需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认定。

第四条 学校按积极参与、分级组织、统一管理、注重质量的原则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学科竞赛体系,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参与竞赛活动。

根据竞赛的性质与内容可将学科竞赛划分为四类:基础类、专业类、创新类和其他类。

根据竞赛组织部门的级别可将学科竞赛划分为五个等级:院级、校级、地区(省部)级和国家级。

学校重点支持教育部推荐的学科竞赛项目,鼓励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承办各级学科竞赛,重点加强“校级品牌竞赛项目”的建设。

第二章第二章 竞赛组织机构与职责竞赛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教务处是学校负责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工作的协调管理。

具体职责是: 1、及时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的信息,并与竞赛主办机构(或承办单位)、校内有关学院(或部门)进行沟通联系。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管理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管理办法
等提示,请老师检查学生是否在学工子系统完成了“入学登记”的 程序。
• 奖学金表格填写:
• 共填写2种表格
• 1、综合奖学金登记表(一、二、三等奖用表)
• 2、单项奖学金登记表(学习优秀、学习进步、科技创新、 体育运动和文艺活动奖学金用表)
• 各班级应按以上一、二、三等,学习优秀、学习进步、科 技创新、体育运动和文艺活动顺序清理好学生的个人登记 表
包括学业类加分、荣誉类加分、任职类加分和参加活动类 加分四类,每类加分不超过1分。07版学生手册137-139页 详细规定。注:党员服务站不加分。 • 2.集体荣誉: • (二)处罚减分 • 受通报批评减0.1分;受警告处分减0.2分;受严重警告处 分减 0.3分;受记过处分减0.5分;留校或留团察看处分减 0.8分;卫生不合格寝室减每次每人 0.1分;无故不参加规 定的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0.1分。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管理办法
• 本次奖学金种类:
• 获得奖学金的所有同学都必须无不及格科目!!!
• 学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单 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学习进步、科技创新、体育运动 和文艺活动奖学金)
•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名次在班上前18%以内(一等奖前3%以内, 二等奖前8%以内,三等奖前18%以内),学期内按教学计划规
• 填写要求
• 1、所有奖学金登记表“个人主要事迹”一栏要以组织名义 填写(用第三人称“该生”),做到规范、准确,要求用 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内容要全面和真实,填满表 格。
• 3月16日之前务必将所有表格交到艺术楼S103学团办张玉红 老师处!!!
• 注意:
• 1、三种表格(综合测评表、综合奖学金登记表、单项奖学 金登记表)要求同学们都交一份纸质文件一份电子文件!

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为了进一步激励我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本次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包括:教职工、学生。

二、评选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教育事业。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3. 勤奋工作,刻苦学习,成绩显著,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 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5. 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事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学校。

3. 资格审查: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 评选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5. 公示: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6. 表彰: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四、评选时间每年的6月份进行一次先进个人评选。

五、奖励措施1. 被评为先进的个人,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 先进个人事迹将在学校网站、校报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3. 先进个人在评选职称、晋升职务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六、纪律要求1. 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

2. 申报人必须如实提供个人事迹,不得夸大或虚构。

3.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评选过程,严禁私下拉票、贿选等行为。

4. 对违反评选纪律的个人或单位,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2014年5月修订)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2014年5月修订)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反映和考评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和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总则(一)学生综合素质主要从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美育素质等方面综合考核来评分。

(二)每学年学生综合素质基本分满分100分,其中德育素质占15%,智育素质占75%,体育素质占5%,美育素质占5%。

奖惩分计入综合素质考评总分。

同一项目奖惩分只能在当学年使用一次。

(三)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的指导下,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备案,以学院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考评。

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负责本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四)学生每学年的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和名次应在班上公示。

毕业生按第七学期的综合素质考评总分排出名次。

(五)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得分是评定各种荣誉称号、奖学金和毕业时择优推荐等的主要依据。

二、德育素质分计算办法:德育素质分=(学院对学生的操行评分+学生在公寓内操行评分)×15%(一)学院对学生的操行评分(满分50分)1.政治表现(满分12分)(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健康,追求进步,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坚持原则,敢与不良风气做斗争,评10-12分。

(2)有一定思想政治觉悟,能够参加政治学习,但不能够主动与不良风气做斗争,评5-10分(不含10分,以下类推)。

(3)不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有与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悖离的消极言行,评1-5分。

如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评0分。

2.遵纪守法(满分12分)(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评10-12分。

(2)有一定法纪观念,基本遵守校规校纪,有违纪行为受到校内通报批评,评5-10分。

(3)法纪观念不强,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评1-5分。

财金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办法(讨论稿2)

财金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办法(讨论稿2)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与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参加学生科研、学科竞赛等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培养我院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我院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营造良好的学术活动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宗旨是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包括“挑战杯”大赛(包括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两种)、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学术论文、财金文化月各专业类竞赛等活动。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学院成立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院长或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学团办、教务办、分团委负责人为成员,学团办主任任秘书。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学生课外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第三章奖励与资助办法第五条“挑战杯”竞赛。

1.我院学生主持(项目第一负责人)并参加全国、重庆市、学校及学院“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的学生集体和个人,学院给予以下支持:单位:元学院按获奖项目颁发专项奖金,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时,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不累加计算。

2.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竞赛取得的成果在职称评定时均可作为教师的教学成果。

第六条数学建模大赛。

我院学生主持并参加全国数学建模大赛,以每一个项目为单位,获全国、市、校各等级奖励如下:单位:元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不累加计算。

指导教师必须为我院教师指导本院学生组队参赛,方能获得相应奖励。

第七条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1.参加校级选拔大赛,以每个项目为单位,给予各获奖等级学生集体或个人奖励为: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2.参加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以每个项目组为单位,给予学生集体或个人奖励为: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3.根据需要安排指导教师,费用按对应获奖项目等级学生集体或个人奖励的50%——100%发放。

学校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学校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学校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评选对象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1. 热爱科技创新,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 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如获得专利、发表学术论文、参加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等。

3. 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团队,为团队作出突出贡献。

4. 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5. 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行为。

四、评选流程1. 宣传发动: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

2. 自荐或推荐:学生可自荐或由老师、同学推荐参加评选,需提交个人科技创新成果、事迹材料等。

3. 初审:由学校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对参评学生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 综合评审: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成果评价、现场答辩等环节,评选出学校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5. 公示:将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6. 表彰: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评选时间每年评选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确定。

六、奖励措施1. 获奖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品。

2. 学校将在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获奖学生优先支持。

3. 获奖学生可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4. 获奖学生将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给予加分。

七、评选委员会学校成立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评审等工作。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所有。

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科创、体育、文

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科创、体育、文

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科创、体育、文艺、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注意事项一、评选条件1、请遵照2010年新修订的《重庆工商大学学生手册》中关于评优的条件严格评选。

2、请各班评选前,务必核实当年度学生违纪处分的相关情况,有违纪处分者,一律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3、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在校级对应类别的优秀个人中产生。

二、评选名额1、校级: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无名额限制,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即可评优;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为参选志愿者总数的1%。

2、市级:以重庆市下发的文件为准。

三、审批表填写要求1、推荐为校级和市级先进的,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

推荐审批表特别是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应由学院审核后用小四号宋体统一组织填写(主要事迹必须写明符合评优条件的获奖项目,校级评优字数要求在300字以上,市级评优字数要求在600字以上,均不另附页),校级一份,市级一式两份,打印上报(表格格式和字体不得更改,擅自改动视为自动放弃)。

2、各班应在推荐审批表中的相应栏目内填写明确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应对推荐审批表中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

3、请将审批表中“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学工部意见”改为“校团委意见”。

4、推荐为校级先进的个人或集体,只需要上报申报登记表即可,无需附加相关获奖证明附件。

5、推荐为市级优先的,除上报推荐审批表外,另需附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等,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加盖公章,作为附件报校团委复审。

6、无论市级还是校级,凡推荐1人以上的,必须排出先后顺序,并在登记表上用铅笔在表格上左上角进行标注。

四、上报材料要求①汇总表1份②汇总名单2份(校级、市级各一份)③市级信息汇总表一份④市级个人审批表⑤校级个人审批表。

所有材料打印上报,前4份材料还需交电子档,电子文档发邮件至:huangqiuyu@ “XX年级XX班级评优材料”为主题。

五、评优上报时间要求评选工作时间于2010年10月11日——10月14日。

学生科技创新奖项的授予规定

学生科技创新奖项的授予规定

学生科技创新奖项的授予规定1. 背景学生科技创新奖项的设立旨在鼓励和表彰学生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杰出成就和贡献,激发学生对科学研究和创新的兴趣,促进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2. 奖项设置学生科技创新奖项分为以下几个类别:2.1 个人奖个人奖是针对个人学生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突出表现而设立的奖项。

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个人奖,以表彰那些在科技创新领域有杰出贡献的学生。

2.2 团队奖团队奖是针对学生团队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突出表现而设立的奖项。

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团队奖,以表彰那些在科技创新领域有杰出贡献的学生团队。

2.3 项目奖项目奖是针对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优秀表现而设立的奖项。

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项目奖,以表彰那些在科技创新项目中有杰出表现的学生。

3. 评选标准学生科技创新奖项的评选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3.1 科技创新性评选的学生或团队所涉及的科技创新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推动科技领域的进步。

3.2 学术贡献评选的学生或团队应在科技创新项目中做出了有意义的学术贡献,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或参与科技竞赛等。

3.3 实际应用评选的学生或团队的科技创新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4. 评选程序学生科技创新奖项的评选程序如下:4.1 提名学校或相关机构可以提名学生或团队参与学生科技创新奖项的评选。

提名材料应包括学生或团队的基本信息、科技创新项目的描述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4.2 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4.3 授奖评选出的获奖学生或团队将被授予相应的学生科技创新奖项,并举行颁奖仪式表彰其杰出成就。

5. 奖励措施学生科技创新奖项的获奖者将享受以下奖励措施:- 获得奖金或奖学金资助- 获得荣誉证书或奖状- 参与科技交流和合作项目- 获得推荐信或推荐到优秀科研机构或企业6. 奖项宣传学生科技创新奖项的获奖者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媒体报道等渠道进行宣传,以鼓励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XXXX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遵循“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先进集体分为:(一)文明班级(二)文明宿舍第四条优秀个人分为:(一)十佳大学生(二)年度标兵(三)三好学生(四)优秀学生干部(五)优秀毕业生(注:就业处评选)(六)单项优秀个人:1.道德修养优秀个人2.学习进步优秀个人3.创新创业优秀个人4.文体活动优秀个人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文明班级条件按照《XXXX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校学函[202X)35号)中文明班级创建标准评定。

第六条文明宿舍条件按照《XXXX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校学函[202X)35号)中文明宿舍创建标准评定。

第七条十佳大学生和年度标兵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作风正派,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当学年内无补考,且获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五)十佳指在爱国守法、学习勤奋、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节约、敬业奉献、创新自强、进德弘毅、博学善建、身心健康十个方面表现突出。

(六)十佳大学生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平均绩点须位于专业前5%,年度标兵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平均绩点须位于专业前10虬第八条三好学生条件(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要求进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无受处分记录。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补考,且学年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位于专业班级前15%,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重庆工商大学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公示

重庆工商大学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公示

重庆工商大学2014-2015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结果公示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15〕29号)的规定,经过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推荐和学生处审核,拟授予通识学院葛石会等1198位同学“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授予经济学院杨梅等968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授予财政金融学院陈玲玲等702位同学“文明大学生”荣誉称号;授予管理学院陈成等196位同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商务策划学院谢应洋等202位同学“自强不息、自立成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会计学院2012级财务管理专业CIMA班等70个“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授予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2013级国际旅游特色班等51个“先进班集体”;授予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分院13影视摄影1班等3个班级“双优班级”荣誉称号。

现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如对以上推荐的个人、集体有异议,请于2015年11月25日17:00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学生处,反馈意见要求具体、真实、准确,学生处电话:62769344,电子信箱:xueshengke@。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学工部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1 -重庆工商大学2014—2015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公示名单一、“优秀学生”名单(共1198名)(一)通识学院(259人):葛石会陈思敏沈治虹吕青柳张雪晨朱鹏宇郭亚丽常玲陈顺妃龚德平李玉林张必橙方茂君田甜方力余丹周曼张蕊韩汶橦梁韵怡蓝婷李翌雪吴程呈肖程钱莫彩兰詹晓婷王莹王桂祯钟慧敏苏丽谢思婕向娜李星楠曾惠玲罗玉婷王薇韩宇薛冬敏叶陈欢陈芃楠王婷刘韵秋李富林谢忠宇叶雪睿刘怡荆雨王玥尚琳赵可霖龚燕秋黄建军袁奉娇付雪张燕逯博雅封凤珠黄坤玲赵宇阳余凌周雪任琳陈洁李丹马肖肖张圆圆陈春荣彭思宇赵芯怡鲁庭利邓妙杨帆刘怡王姝孙艳秋赵平饶梦琦刘昭玙罗行李玲夏泽维叶驰赵亚榕李明凤林瓒李思思宁春芳田琪瑜唐欢陶友望杨廷廷谢承雁何成茜易智李林霏杜晓娟冯丽雯付丽陈高洁曾柳萍李欣庞志华蔡丹妮崔雯婷刘红灵王玉萌王云冯勇吴文婷梁红玉黄小洁阳莉任今令戴娆邓惠君周子涵蒋源玲余佳音毛月文月王中生冯欣蕊杜金凤梁煜赵秋莹邓仪敏杜欣彭沛菲王竟锞王洁王耕涛江晓鑫- 2 -颜吉星陈玉玲周瑶郭双彭孔月吴敏佳陈意祝莉陈倩黄艳荣陈欣刘润秋熊凤雪张倩颖符薇宗燕宇姥丹丹郭青代国鑫谭双有屈仁飞袁欢欢余成中杨玉敏陈晏高聪李浩赵云游杰伍斌牟泽军杨婷爱谭欣罗江雪朱鹏陈思民陈丹王小利余孟桐闫梁陈雯刘琴龙春燕罗欣悦周晓雅李亚汝谢柯凌巧张云飞罗洪田娜娜唐羽周迎峰朱珠田时越戴炙桢黄晶魏娅谭春林邱维杨洋李倩影候敏周可馨熊文智谢慧灵王露胡耀匀赵钰潘静徐彦欣莫永强何玲邹欣怡李茂影程亚昕李萱刘洪秀王钰麒冉俊杰魏长英石明媛王雅聪王禄玲徐诗雨樊黎蒋婕秦雪王玥蒋紫薇周秘陶冶曾于容谢婷郭柯仪谭金玉杨梅宋艳平谭娜陈艺张悦江一帆李银春潘敏卢禹杨丽娜刘雅欣闫柯欣高亚男黄海燕刘芸婷赵少婕王奕然王桂香杨慧超游文凤唐豪瑜刘洋洋黄凤陈晶申巧琳陶佳玲许维余思聪陈玉琪曾洪林申腾武(二)经济学院(45人):余红张金莫婕谢如珊王舒婷胡晓肖燕霞谭燕喻丹马凌云黎慧刘闻均黄炫婷陈晗李佳佳马灿周蕾邓娟付凤娇彭梦璠高原秦茂玉赵文镜朱芳兰 - 3 -张瑶赵礼莲鲁尧杨亚平黄玉涵叶贞玲唐思思杨远青黄梅罗廷凤王沙宋漫雨万娇马诗雨任炯瑾曾雪琴赵洁刘媛娇张颖张佳慧谢素萍(三)财政金融学院(89人):张凤娟王银冉玉宇陈敏烨肖奕奕何红梅李锴欣阮荣鑫李佳李玲秦雅雪谢开燕滕维张友鹏蹇佳利周雪梅刘熠明马小婷陈熙彭佳玉谢倩倩谢亚敏刘琪刘昱含鲁海奎袁文彬曹红兵陈渝王颖郭滔刘良丽莫方琴陈一漩刘路马国亮莫宇青吴婧萍李瑾悦樊书君陈春燕文蓝宋雨陈佳刘卓辰李沁胡鑫罗媛黄瑶王玉容李欣莅钟敏唐萍谢良瑶杨冰艺胡茜贾倩刘蕊郭进张林莉聂鹏飞赵思源陈云巧张琳陈阳高宇琪吴海娟谢金玲蒋楊王虎王玲陈春兰黎泽娇王艺超秦曾弓雯瑞杨鹿晞陈雪琴揭蓉蓉张莉孟竖星曾雯麟陈蓉赖思颖王舒淇麻俊瑶郭成奇赵英桥朱东俊王甜(四)管理学院(45人):龚凯安鹏宇陈术英刘悦叶舟陈策策任杰徐凤高妮沈玲吴芷竞姚大梅王梦露孙梦颖江玲何春艳黄卫娅王帝张子扬刘海宽邓艳郭建芳卓婷咸坤泽李廉翌敖璇曾一邓秋连舒帅杰李昀倩罗笑盈冉路李海燕张芙蓉张雨潇丁奕婷- 4 -汪瑶刘金英刘元铃蒲艳林高原罗娟郭翻翠黄慧珍刘子铃(五)商务策划学院(75人):张汉渝邓洁曾圆蒋秋霞陈美玲马若函邓程罗耀郭海楠彭鸿燕章丽丹邹婷唐念羽杨科科张玉程艳芳姚文罡郑玉凤李真瑶王益黄钦钦叶文廷唐麟翼向秋林袁小雯黄海波向婷婷谭潇张玉杰徐柏英王昌梅徐才清林佳丽廖林林韦雪田秋云李烯银姜彦君何妮黄丽娜车文星周润张委张超王浩然陈金霞周娜金艳冉春艳张兴俊雷玉丽王梦丹陈希祝诗雨杨青云赵心珂谭淋升胡恬甜李伟牟星马乐梅赵渝周柳沙吕羚铭雷莉杨勤吴宇梅鲁南赵欣欧针伶刘梦娇汤学李卫红余菲王悦乐(六)会计学院(87人):冯小玲王杰廖颖张靖苑李梦悦王瑞付莎莎杜文凤李平娟傅山陈亚可余沁甜唐瑞温含笑何柠陈杨利尚聪聪王秋月龚雪义夏巧思杨记杨晓夏钱晓燕李哲雨史剑男冯淑媛刘叶李佩魏椿丽郭成钰付祥云谢欣仇阳田瀚谢辉梅张扬柳蓉儿刘雨丁婷李欣陈琪陈燕丁雪蕊王昆瑜鲁晓张莹李莉龚小玲李康袁杨胡勤李沙徐卜英田玲陈秋月石晓菲胡梦黄璐薇隆红梅孔维旭 - 5 -王姗婕朱伟康项明月侯雪茹成缘李卉郑冬霞廖洪斌覃发兰姚瑶陈家萍王新新王睿李丽唐若菲李晓冬陶鹏浩付渝陈娟陈嘉毅刘畅李科颖李世楠朱静敏赵玲玲李言段怡春(七)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33人):刘颖张娇曾玲玲吴文毅邹亚玲徐文曾镜岚杨阳肖婷代棵燕李丹秦榕付晓亚杨月陈芬周亚肥楠楠秦怡李琳罗慧李孝婷秦玉环夏念朱思洁向大琼郑雪罗文静张地辉郭川明沙沙曹夷李欣然林佳敏(八)文学与新闻学院(32人):马静赖小辉邹玲珍张婧颐曾杰王会赖雨涵梁晨张珊曹君邓婷婷黄小红刘畅马洁唐伟黄俊芳王尔睿张丹妮何升梦孟丹黄雪倩刘双源袁燕段燕马军妹胡琴怡邓丽邓颖胡欣悦钟洪静李沙陈妹清(九)法学院(20人):袁燕柳青红冯韵月武志豪曾红江莹鲁成诚路珂徐路斯刘丽梁洁尚晓黄博刘颖吴珊珊姚雨伽邓晋李双卢春明张楚颀(十)机械工程学院(39人):王力彭良怀彭郅涵于立礼刘通美甘瑞曾毅马燕李勇曾慧馨方炳桓黄玉梅- 6 -周庆郭芳毛亚飞尹春磊马彩莲林家丽陈军联彭曼曼陈莲王玉娇陈佳佳童笑笑李杨袁涛李思怡郑巧丽黄诗占秀刘涛岳小桥冉小芬陈艳玲尹声昭王立王剑宇吴泽江张合勇(十一)环境与资源学院(58人):张好陈艳萍唐佳琪李婷谢玉莲赵婷吴开碧赵曼杨婷婷刘宁李兰饶娟杨兴会周祖玲姜群龚方圆刘丹彭琼张英李涛姜西罗玉洁刘红婧蒋静芳刘晓钰余洋曹欢邓旭郝义俊伍仕鸿欧静余春阳蒋珊珊谢艳清陈娜龙玉鑫张瑞雪夏成橙胡吉蕾张静王娜谢凤李甜瑞叶在君余涛马晗博罗琳琳王毓铮高代辉廖玲雅潘紫钦王艳华刘弋琳杨世波胡雪利曹雨晗向琪梅向玉萍(十二)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56人):刘伟张馨予李杰廖丹田苗苗刘悦李玉杨美丽禹桢李智强魏榕儿沈添秀彭超玲邢苹苹陈春宏宋文亮张玉琪熊维胜吕蟠杰刘丹霞代昌清王红文和梅刘美玲吴少葳向金铭成燕菲马雪祯彭媛周纯华白雪蒋友妮金模蝶支兵陈红飞任陈琳苏腾凤雷静白玉张艳何欢欢黄锋张儒陈宇胡彦涛贺丽王登辉周小娟周艳萍孙敏张涛刘雪连陈雨露杨淼刘双李孟倪- 7 -(十三)数学与统计学院(27人):常甜甜刘月琴朱玲余思妍宁偲朱俊蓉李红艳张欢邓婷王玉婕毛慧霞张瑶李雅王树英张涵张静雯李姣万青玲李媛钟琴邹颖年靖宇祖娇黄跃陈倩李泽君余淋(十四)外语学院(16人):宣方鸣王洪玉李桂兰杨采妮李美琴周颖王长江牛鑫莹黄媛媛段小童任倩何钰琳何蓉罗欣田蕊张雪梅(十五)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31人):罗欣杨苑周胜波袁凯靳国苹辜松刘小升熊芳芳刘韵程静婷李园园王秀张杰万霞张晶晶邓银莲李惠宇曹亚丽秦琴陈杰吴丽芳刘佳玲张露银郑文琼潘永珊邓桃闫冬香刘天娇陈敏阳姗姗周何流登(十六)体育学院(10人):徐延林郭琴肖辉明黄胜廖文霞李美欣王雄杨云清程云凤龚黄钦(十七)应用技术学院(49人):范琴姜雪冯娅方言赵泓钦李广稷杨进余施颖谢远芳谢锐封先巧高韦韦梁晨曦王倩月向俊霖麦夏青杨雨王昕颖徐梦婷陈基烨魏静何丹颜琴万红曾钰红蒋凤杨曦沈城杨方杰杨莹李秋林陈佩文徐曼梁熙蒋雨褀吴跃虹- 8 -贺金梅郑静文黄茜茜傅郸霖李垚余杰周玲丽朱林银刘杰向敏张馨陈亦雪李元媛(十八)国际商学院(65人):陈烨陈昊飞陈劲伶朱思颖程煦周怀雪崔湘渝戴顺兰邓祥洋赵若然董佳奇杜倩范慎言郭于溪何时梅赵露露蒋福玲金杭莹靳智玲兰睿晗李愉李文乐廖皓凌林云月刘蒙蒙周禹彤罗芳罗雯婷张沈锐舒雅孙嘉汤诗雨唐渝鑫陶琰歆汪昊张媛媛王芝张珮溯王孚凡王虹尹王慧勤王馨珧王艺璇王莹颖伍珊夏云向虹瑾向雨倩熊慧徐艳许钰汶颜梅晏旅容杨黎杨海燕叶方舟袁畅曾菁赵斌如张磊张锐张力玮张茗莉张诗雨王呈微(十九)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分院(54人):郝奕李晓娟陈婧玥姜秋雨单依晴廖旋雅周炎姚梦莹何丽华程欣怡陈睿董奕君裴丽娟李琪王欣蕊徐铃尹颖斯张红许诗婷陶逸婍屈巧琳焦艺马妍陈丹丹王盼盼张立昆孙子男张仁莉韩宁馨董冰雪肖璐璐牛海婷陈静陈婧窦旭张一雅张怡雯秦凤原团宋晓萌韩静李邵彤陈珍英黄春仪陈慧敏李辉周风吟许乐怡冯春兰赵昕婷段雪张馨匀蒋晓宇林静(二十)艺术学院现代国际分院(19人):洪婉娥吴欢欢孙念何屹王嘉敏陈绮琪 - 9 -吴春灵李梦洁钱韵诗叶颖聪张灿肖昕刘秋菊方颖王琳俐罗丹黎嘉韵张明君李亭谕(二十一)艺术学院建筑装饰分院( 25人):陈理秀覃村梅田蓉张议文付微峰杨海燕崔若男郭翔雷雨胡以静兰秋月贺庆同胡鹏王韵方黄鸿宇路玲肖迪廖青陈寒玥刘佳甘洪城崔姣洁李家乐邓永龙唐筱(二十二)艺术学院影视动画分院( 40人)陈遥杨春节孙艳张洪燕黎芝秀孙玉婷向宗媛王艳刘雅梦蒋诗梦王茜陈佳周雪严雅渠刘豪博陈怀伟樊汉飞王婷周慧李敏王若楠林梅彭玉婷刘鸿淋刘莹左婷谷思洁宁术梅覃浪曹香香李家莉唐瑶覃小青殷娇周碧莲裴中瑛徐婷婷李娇蔡凤羽邓雨沙(二十三)艺术学院传媒艺术分院(24人)杨琴范蕾蕾唐师师徐奕王静刘逸梅何莎周兴月马遵悦李玉丹郑婷张雯雯杜文锶刘丽喻游洪秋潘瑜珈易娟赵秋月裴冬葳黄夕畔杨黛陈周鸿陈思旭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共968名)(一)通识学院(共189名)罗超琳鲁博文宋婉婷杨杰张越邵芷瑄刘汝佳赵颖常玲宋思远符华旗石庆春张青青陈玥晖王珊蒋晗张嘉禾丁永威- 10 -兰紫向天凤谢宛芸廖园芳徐鑫冉亚玲吕凤婷张馨心鹿乔乔宋莹然程维黄韵璇郑荣清陈丽妃安琪卢奕同陈春王小苑杨丽王柔璇周蓉周丹丹周佳徽黄艳柳林力媛王娅黄建军袁奉娇付雪黄坤玲赵宇阳余凌任琳周雪蒋秀娟韦晓泽夏怡曾祥丹张一麟张月刘淋谢鹏飞郑念宇王茂琼罗玉雪干念梁跃文洪磊陈茜颖舒群慧许萌周尧张歆妍高妮妮黄心怡冯丽雯李欣庞志华陈高洁刘美琪易智赵艺云黄皓玉刘思捷谭陈佳张欢李律易邓跞罗雯黄胜男刘振洋何金晏闫仪谷苗苗曹云霞王燕颖汤凤林王中生郭薇陈红美张瀚月栗雪莹袁玉娜代雪张国葱夏书文祖巧谢涛殷卓彤李婷唐瑞遥李艳花涂家欢曾思博吴小芳李丹丹兰凡郑雅什豆笑笑黄明珠汤晓华甘路林沁张书勤彭敬康谢叶萍陈珊余俊成王梅徐伟东余茂英张元智俞拓城朱玲玲陈山陶宏靳张川陈思倩廖兴旺王海军刘婷吕建新王潇王建民刘思静周红李杨晨辰杜吴忧黄燕彦王垚鑫郑永鑫雷舟金秋周思有夏洪霞宋冲冲梁广城万毅彭写意唐艺桃丁晓燕姜缘李敏刘玉华庞世强张馨月谭桢张军侯缓缓何倩曹增敏刘冰马妍陈硕章张巧玉王丽君马君莉刘润哲张会徐星雨尹泰然卢雨薇 - 11 -刘珊覃颖璐侯艳琳张靖枫向思佳李渊文谢小盈杨梅平耿钰杰(二)经济学院(48人):杨梅黄梓轩杜婧刘小虎解永昌王艳红杨馨冯清清何艺彭婧鑫李璐聂廖洋黄红红张阑山王路浩王小欢吴绍岚陈祥静陈玉李春燕赵蒙莹柏婷易匀婷李淑媛罗廷凤王丹丹吴燕洪雷益佳李君王铭卿云李欢余瑜吕敏罗静朱智新孙梦蕾吕佰洫杨书袖李时颖楚倩成慧敏尹宇航潘晨孟于绢檀香琳蒋心瑜(三)财政金融学院(72人):冉蝶高丹韦廷秀杨小艳高俪溶周文倩莫嘉琦胡森陈丹胡毅贤张敏邓睿王唐瑞骆国凡赵丹阳陈玉锋卢长林黄靖雯秦文秀陶小兰李志波王丽霞龚会淋马欣欣杨湘郭华雨刘卓辰谭茜伦宁张怀天刘婷聂小倩张琳任丽梅王昊胡雨迪于泽亮游海莉郝张贝钟丹蕾王庆峰蔺芙泽刘彦希薛丹丹邓雪霜陈能李露露黄文君向志娟黄玉芯江晓敏白玉高瑞强郭宇翔张亚楠陈婷周楚杭温云麟陈嘉欣吴嘉吟曾昊天史琼宣黄欢钟勇谋徐川谢佳玲黄冰敏王希何莹李俊巧金宛渝赵洁(四)管理学院(45人):程小娟雷思怡骆雅丽张兴川王虹袁月李坤秦凌杨曦谭思源田绍芬朱世丹- 12 -崔艳平李春阳陈晨常玉姣蒋玉香吴雪梅杨柳赵红晨李勇韩燕娜程璐刘俐傅登萍杨丽亚杜婧吴青妮冉君王贤菊张思纯周杨丁奕婷郑文雯罗娟万芯伶李慧敏刘郎丽芬高子云马代松李琴张琦刘悦徐睿牛马思雨(五)商务策划学院(63人):况佩佐朱燕周润张汉渝朱敏钱丹周玲周梦迪岳童童赵爱梅徐国思万青袁源冉杰尹山花余梦旭王淑艺郝亮何仙王易兰严晓波林珍刘晓敏孙洁王晰郑露杨阳薛婷婷朱正超凌怡张志彬广茂梅朱秭洁贺文凤杨婷婷刘滢莹王晓磊李嘉雯夏厦原雅坤冉冈王琦馨伍丽虹严萍杨燚史亚飞张敏郑思炼邹宏婧张靖梓胡秀英王婕李进东田炜彭良星赵婧媛陈帆琳王晨宇徐健翔黄必果胡俊唐颖彭明珠(六)会计学院(50人):苏菲亚江林玻林静游洁胡晓琪王欢叶健汪阳张润陈芃罗康杰张洋梁红梁梦涵贾金龙刘伟赵静徐文文罗碧漪薛雨琴赵敏珺王娅林晓玲张佳邓伟岳璐安媛安欣茹李红娟陈欢欢赵迎高袁珂刘鹏袁天马骜邹丰立辛辰王靖芸窦童张又文杨双瑜谭智丹杜蕾周峰罗荣刘玉霞杜文凤龚小玲 - 13 -冯淏欧阳宏钇(七)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 36人):陈炎明余杰刘玉珩刘艳柳月葛佳进刘音恋徐海李晓月马健王馨田万丹杨佳丽童佳音蔡佳刘颖颖陈芳芳黄攀罗胜兰朱笑颖向云陈怡陈丽君杨小碟李小亚龙永鑫李华歆陈吴文涛曾镜岚代龙燕任禹钟徐文张春于晓芳谭小芳陈傲雪(八)文学与新闻学院(33人):张司瀚丁晓冰刘佳赵泓睿梅又月吉子文钟俊辉陈豪唐磊李雨遥黄小红江舟幸奠春张馨予陈颖何宇赵铁燕鲁媛田韵沁吴敏骆佳佳钟雪孙小超孟丹景锐梁丹秦伟杰朱韫迪陈红美李映颖杨蓝蓝江蕊弘宁钰茹(九)法学院(16人):龚雪庞小雲杨辉赵云辉文静朱静覃橹宾郑银石翰墨叶文慧高旻周嫚刘祺晔唐潸郭骏谊郭芳(十)机械工程学院(39人):王磊陈鑫刘凯冯光远刘娟王挑红邓小勇何娇潘维国淮继茹吴小龙郭俊刘玲吴悄悄谭帆安小华崔艳雪岳世海连凤雄龚世林程刁汪滔郑萧萧徐文慧李幸雯夏波王尧刘左发吴西益孙普涛黄波卢献钢余志勇唐贺权廖龙江姚良满王尧邓萌冯少丽- 14 -(十一)环境与资源学院(60人):牛珊珊杨翠云李悦胡嘉舒越何鑫镔宋赛鹰连婧汝谭光明张瀞元秦小凤田欣张丽芳郭文璐汤沐亚刘震涛周娜娜游婷婷熊丽陈鹏周滢星雒瑞欣牛文豪周向扬王开丰付舒婷周之悠刘静姚郑李康璐苟婷婷李珏璇张函徐兴鑫余音容张可可周祖玲张维琼黄秋林程洲杨颖黄涵芳邢倩邓伊敏何慧程杰梁雪梅张建君刘小平皮倩杨雪燕张婷江雪罗谦吕思其和晶杜婕妤高周菊卢洪达王园园(十二)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39人):蒋添钟沅沅周方婷郭珏焱姜婷向荣刘峻槐何秋驰覃丽娟卢思杰徐江陈壹贞范景山杨奥婷杨林赵同举胡玉琴吴俊林龚正谭发邹强皮雪萍吴楠孙哲杨芳魏丹丹黄成毕然谢虹杨骑敏陈虹颖方子源周庆梅胡涛何晓丁俊洪夏嫣苒杨利军(十三)数学与统计学院(21人):陈飞魏梦和吴青霓陈俊戎赵安曹彧葛玲红朱敏陈阳子李小璐杨荟琪黄锦杨悦艺薛婷陈晓靖尹婷涂露赵晓红罗育斌吴尖万青玲(十四)外语学院(16人):黄津李星唐徽志杨雁钦郑佳庆梁乙新奚盼姚欣李依玲李双万雅媛高衡 - 15 -周月李雪张小晓周颖(十五)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18人):代思杰唐杰许春霞许元靖王俊杰冯闻城李松林陈艳王诗艺张欢朱瑶何宗鲜潘娜黄欣晨郑杨雯高林楠谢星兴刘积慧(十六)体育学院(11人):徐延林段文超黄胜颜伏军苏建荣朱丹云王雄罗彦程云凤彭琴肖辉明(十七)应用技术学院(26人):李晓霞陈仁果张琪冉欣鑫陈婷婷陈俞利龚雅丹胡瑶张亚吴璐男黄育绚甯心奕马燕杨凤琳伍亮旭谢时运周祺曾培冯军皓杨云一李尹梅邓棹芮李群立刘雅馨周萍丁靖雯(十八)国际商学院(51人)陈瑾陈玥陈晓雪成泽民邓方晴方卉子冯滟郭芮何佳蔚何中正贺龙飞胡琳胡珏稀黄丽洁李浩李睿李雪李如闻张文宗李余余林欣刘欢刘然刘嘉慧刘堂伟刘子悦马瑞彭晨珏卿玉杰邱前菊冉丞毓申奥苏沁唐行健唐雨晴田宇万壤王海王亭力王梓涵熊剑阳鹏杨丽瑄杨雅茹袁也络曾莹张杰张耀翔张圣怡詹妮瑞琪张起铭(十九)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分院(53人):詹凯曾艳李雨茜杨荣婷杨仙华刘怡李倩曾祥旭周仲华蒋欣李灵杨政录- 16 -谢小芳卢荧枝罗福述毛秋坪陈坦王鹏徐丽超周雨婳卢淑卿陈圆圆高寒张婷婷王钰莹刘腾文陆惠惠李永凯孙国强胡凤覃燕城边一凡张敏李鑫新高铖蔚郭小倩赵嘉凡雷雨晴王傲雪郏希士张佳惠苏文静李凤林肖莉莉柳前邹俊敏习钰蓉刘洋黄文娟蒋日祝童欣黄文娟张仁莉(二十)艺术学院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分院(14人):刘媛媛苗夏菁姚永肖汤炀霍高飞张蕴涵马聃张喜英梁梓晗苗健马赛赛杨里濛汤敏清罗雪(二十一)艺术学院建筑装饰艺术分院(23人):廖亚军史晓婷刘欢刘太宇康佳佳付力丹徐兴友徐晶晶范雪纯肖遥吴佳韩波唐丽刘彩霞裴江伟曹洋张文俊王梦如周玥彤刘蓓蓓张铭郑懿德周洁(二十二)艺术学院影视动画分院(25人)杨胜权李燕捷黄琳珺李畅张琳瞿宗霞袁内蒙吴霜漆山利王俊杰翁婷婷李春晓程倩雯何雨周星宇陈洁莹犹婉婷富小康唐妮莎吴桐王言周笑影张丽琼唐超綦鑫(二十三)艺术学院传媒艺术分院(20人)宋宇斐胡明宇刘晓余高殿鸿周围齐鲜陈润男廖敏喻游黄雪冰马遵悦刘至宜赵红郡崔媛媛凌一杰张逸帆文颖张婷梁辰李小晶- 17 -三、“文明大学生”名单(702人)(一)通识学院(150人):肖丽灵邱登旭左诗棋李鑫张楚悦管经纬王孟元何欣阳孟茹月杨继月卓珊珊家子正李欢张晔赵婉谷郝泽坤王政凯刘理琦李谦郑蕴张笑冉张信黄富意梁彩云杜园园程小桃刘欢李倩邓建雄冉磊杜玲蔡宇佳陈伟柴海婷王艺周丹亚任玲刘忆谭静孙天宇王羽李珊珊胡晓芳董丽杨婕婧张炼何佳凤马征远向琼杨惠文陈迪雅杨晓娟曹杰黄思路旷艳芳李梦柔吴玉华杨晓琴韩雨横卢欢张兴姚高丽唐亚男颜如玉李欣吴文杰杨琨方丽丝朱梦婷唐巳林种姮君曹茜芮晏庆唐开芳裴一凡周康蓉曹静平周小琴彭沛菲吕文灵秦俊陈舟颖吴芷静陈芝伊宋承家李点邢偏偏索昊谭淦匀李曼君苏怡卉李劲松彭川桃吴宇柏雪竹商红秦航张格蒋孟栖周宇李林文伟陈珊曾海婷黎志锋梅潞红谭帅帅余林峰刘钊刘铭扬赵朝朝刘梁溪云茹笛王雪花冉平赵淑蕊阳燕杨金娟戚莹易练谢晶张伟张云凤段天歌陶新陈玉科张雨燕刘丹郑雅馨张闰灵彭琴马玉蓉叶佳王佳佳钟明汝吴林艳严荃陈云霞陈小华蹇美玲张齐家黄星语刘磊冯启原杨甜婷田珊李冲廖云云秦晟孙馨- 18 -(二)经济学院(29人):黄美玲唐亚兰李佳凤苏德琼李智易莎吉改红何艺邓成一陈涵瑶周经陆永恒邓云飘李雯雯何琴慧林璐赵孟丽杨静张凌荣苏玉洁江凤唐芳李青魏耀淼刘道敏申望李俊罗晓丹孙妍(三)财政金融学院(48人):陈玲玲程宇陈德丰陈扬曾澍宇何祺杨弘扬孙异菲罗风光黄才桂王艺陈思齐陈江湖黄馨亿裴文靖王海陽郑丽明李桐瑶陈周运徐慧琳李键黄丹娅徐加杨王博邓美玲卓欢何欣李璨任丽梅徐艺珊陈雨晶伍聃蔓黄诗琪刘元春贾璐田琛黄茂竹孙悦李梦婷尹艺霏杨灿游霞陆雨祺周伶俐夏振华陈思竹黎明星苑天骄(四)管理学院(24人):陈琳林凯强陈丹张琳灵胡瑶陈丽魏巍李雪李锦垚陈仕松杨俊杰张先飞彭聪黄遵红陈西南王江东谢颖陈丽娟邓艳刘伟张志慧陈枭飞陶怡雪方迅(五)商务策划学院(43人):毛祥仕冯焱张光辉闵友福赖世萍董茹杨惠凝张伟白诗寒张书梅李胡明张亚梅卿诗悦勾彩霞冉秋霞李灿灿周丹白春梅李彩燕曾贞秦春松周小娟胡鑫罗意周华清张小娟任郁文陈金华罗华丽陈容马文菊詹旭毕邦博周迅吴丹顾益技 - 19 -。

关于年度校级荣誉的通知

关于年度校级荣誉的通知

学生〔2011〕42号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优秀学生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在广大学生中营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塑造当代大学生良好形象,建设优良校风、学风的浓厚氛围。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学生手册》中关于“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等优秀学生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以及重庆市教委评选表彰普通高校优秀学生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规定以及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10—2011学年度优秀学生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与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的类别及名称(一)校级荣誉称号:1、重庆工商大学优秀学生;2、重庆工商大学优秀学生干部;3、重庆工商大学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4、重庆工商大学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5、重庆工商大学学生文艺活动先进个人;6、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7、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8、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先进个人;9、重庆工商大学文明大学生;10、重庆工商大学优良学风班;11、重庆工商大学先进班集体;12、重庆工商大学学生文明寝室(按管委会通知要求评选)。

(二)市级荣誉称号(在评出的校级优秀中推荐):1、重庆普通高校三好学生;2、重庆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3、重庆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4、重庆普通高校学生文明寝室;5、重庆普通高校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6、重庆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7、重庆普通高校学生文艺活动先进个人;8、重庆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9、重庆普通高校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10、重庆普通高校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二、评选表彰的资格和条件(一)资格条件1、优秀学生个人为我校取得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且在校就读一学年以上(即除11级新生外的08级、09级、10级所有在校学生);先进集体组建在一学年以上(即除11级新生班外的08级、09级、10级所有班级);2、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3、文明寝室为学校正式建制的学生寝室。

重庆工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14年4月修订)

重庆工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14年4月修订)

重庆工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尽快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种类学生奖学金分为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四类。

二、参评资格凡属国家计划招入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均可申报奖学金。

三、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是校内设立的学生最高荣誉,表彰在思想道德、学习学术、文艺体育、社会服务等方面特别优秀,或者对学校有重大争光贡献的学生或学生团队。

其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四、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获得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评定期内未受任何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名次在班上前24%以内(一等奖3%,二等奖6%以内,三等奖15%以内),学年内按教学计划规定修满应修的学分且课程无补考记录。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合格(体育课免修者除外);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体育课成绩或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成绩须在80分或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等级、标准及评定比例ﻫ一等奖2000元/人.学年3%二等奖1200元/人.学年6%三等奖600元/人.学年15%各班级以上学年实际人数为基数按比例推荐,各学院按全学院比例评选。

(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时间1.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大一至大三年级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四周以内,评选上一学年的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毕业年级在当大四第二学期评定第一学期的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励金额按学年标准减半发放。

2.因校外教学实习等特殊原因不能上报奖学金的,下学年开学后四周内,书面报告学工部(学生处),否则将延发本学期奖学金。

重庆工商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和奖励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和奖励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和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转型发展和打造科研团队的需要,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支持和鼓励教职工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提高学校的整体科研实力和社会知名度,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学科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实行两级管理体制,科研处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各学院和科研平台负责本单位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科研成果,是指由我校教职工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的,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署名单位的学术性研究成果。

科研成果的形式主要有:(一)论文类成果:指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的或国外相关机构认定的学术刊物(字数在3000 字以上)、报纸理论版(字数在500 字以上)和论文集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译文、学术评论,以及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咨询报告等;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二)著作类成果:指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论文集及丛书等;(三)研究报告:指由我校教师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被有关主管部门采纳的各类学术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四)已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五)公开展出、出版或发表的美术、设计作品;(六)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作品;(七)获奖类科研成果:指已获得国家、省部级、厅局级、校级授予奖项的科研成果;其他社会公认的获奖成果。

(八)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

第四条学校实行科研成果登记制度。

凡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署名单位完成的、权属明确的科研成果,均应到各单位登记。

科研成果完成人应及时在成果所属部门科研管理人员处登记,并将成果信息录入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时需报送科研成果原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科研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相关科研成果,统一建档保存。

第五条未经登记、未通过审核或未署名重庆工商大学的科研成果,在涉及职称职务)晋升、工作考核、科研奖励等事项时,学校不予承认,不纳入科研工作量核算范围。

第三章考核第六条学校以自然年为奖励考核周期,以学院为考核单位,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重工商大[2008]216号),对各学院纳入考核范围人员的科研工作总量(包括总分和质量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院2009—2010学年度学生“创先争优”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二级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动学生“创先争优”活动的蓬勃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渝教学[2010]24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2010学年度“创先争优”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类别及名额注:1、科技学术创新、体育活动、文艺活动先进个人不分配推荐指标,由各二级学院严格按下列条件推荐,不符合条件不推荐。

2、其他各个类别市级先进的推荐名额按上述表格所列推荐,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二、评选表彰条件(一)基本条件1、个人为具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本、专科(高职)学生,且在校就读时间一学年以上;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寝室为学校正式建制的学生寝室。

2、思想道德品质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拟评先进班集体和文明寝室的,其成员在本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3、拟评“三好学生”的,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成绩优异;拟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应无必修课补考(重修)科目,成绩优秀;其他单项成绩优良。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本学年度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主要表现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学术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学校优良校风、学风、班风的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大学学生管理规定》、《XX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学生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单项荣誉称号;先进集体指优良学风班等。

第三条三好学生(一)具体条件I、学年内素质综合测评排在本班级前10%;2、学年内素质综合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平均成绩应在95分或95分以上;3、学年内必须获得过一次一等或二等奖学金;4、学年内素质综合测评中体育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5、学年内无补考;6、学年内无纪律处分(处分解除除外)和通报批评。

(二)三好学生按学年评定。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一)具体条件1、大学期间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异,无补考;2、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毕业实习成绩优秀;3、连续三年素质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六名;4、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5、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6、获“多星级”大学生发展奖学金者可优先考虑。

(二)优秀毕业生按毕业年份评定,在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第五条单项荣誉(一)荣誉种类单项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学生干部,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就业创业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1、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热心为同学服务,群众基础良好,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

2、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科技活动,主持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研究项目并结题,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科创竞赛并获奖奖励,或公开发表至少2篇论文,或至少1项专利。

3、就业创业先进个人:有较强的就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凭借在学校练就的本领顺利就业,积极创业,有突出事迹。

4、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个人:思想觉悟高、有献身精神,在社会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在“三型”校园建设中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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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体育活动”、“文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志愿者服务活动”、“自强不息立志成才”、等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一、评选条件
(一)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应在本学年度获得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不限比例):1.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1)在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
(2)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3)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不含增刊、研究生除外);
(4)获得发明创造奖励或专利证书。

2.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人员:
(1)在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省(市)级竞赛(比赛)二等奖、全国三等奖按实际参加人数(下同)的30%确定,省(市)级竞赛(比赛)一等奖按50%确定,省(市)级竞赛(比赛)特等奖、全国二等奖按80%确定,全国一等奖、特等奖、国际获奖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校园文明建设、班风学风建设、道德诚信建设、助学助残、尊老爱幼等活动中,在预防和抗击疫情、抗洪抢险、地震和其它救援抢险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

(每年评选比例为参评学生总数的1%)
(三)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生自发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到贫困地区支教帮扶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中,表现突出。

志愿者必须经过申请并获得注册(每年评选比例为参评志愿者总数的1%)
(四)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先进个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和遇到重大伤害或困难的学生,顽强拚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不限比例)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9月进行。

2.评选工作由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报校长会议批准。

三、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上述校级先进个人的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发给荣誉证书,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相应的市级先进个人在校级同类先进个人中推荐,经市教委批准后发给奖金100元(市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奖励由校团委按有关办法发给),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工商大学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本办法从2005年9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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