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富与女性独立 财富人生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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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婚姻财产的保护

民法典对婚姻财产的保护

民法典对婚姻财产的保护婚姻是社会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关系的形成和解散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问题。

婚姻财产的保护是婚姻法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保障婚姻关系稳定和家庭幸福的基础。

为了确保婚姻财产的合法权益,我国立法者在民法典中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下面将从法律的角度详细探讨民法典对婚姻财产的保护。

一、财产制度的选择婚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处理财产问题的制度。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三种婚姻财产制度,分别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独立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我国法定的婚姻财产制度,适用于夫妻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

该制度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分享,夫妻一方的财产问题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决定。

夫妻独立财产制则是规定夫妻间的财产互不干涉,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夫妻约定财产制则是指夫妻通过婚前、婚后协议约定财产归属的制度。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财产制度,但选择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婚前财产的保护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成立前,夫妻各自所拥有的财产。

为了保护婚前财产的权益,民法典特别规定了婚前财产的保护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作为转移婚前财产的代价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婚前财产。

这意味着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一方的婚姻期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对其进行分割。

然而,在夫妻独立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下,婚前财产的保护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前可以约定婚后财产归属的问题。

这意味着夫妻可以通过协议约定自己的婚前财产归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期间财产的处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配是婚姻财产保护的重点。

为了保障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一方管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也需要双方共同决定。

婚姻法解读保护婚姻财产权益

婚姻法解读保护婚姻财产权益

婚姻法解读保护婚姻财产权益婚姻是社会基本单位,而婚姻的经济基础则是婚姻财产。

为了保护婚姻各方的财产权益,中国立法者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核心是《婚姻法》。

本文将对《婚姻法》中有关保护婚姻财产权益的规定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维护自身的权益。

一、婚姻财产制度《婚姻法》规定了两种婚姻财产制度,即“夫妻共有财产制”和“夫妻各自财产制”。

夫妻共有财产制适用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而夫妻各自财产制适用于夫妻间协议分割财产的情况。

在协议婚姻中,夫妻双方可选择适合自己的婚姻财产制度。

二、财产归属原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个人财产则属于个人所有。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共同劳动、共同创造的财产、遗赠和赠与取得的财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

而个人财产是指由个人在婚前取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个人劳动、专利权、著作权等独立取得的财产。

三、财产约定自由原则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婚后以协议形式对财产进行约定。

这意味着夫妻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情况,签订财产约定书,明确双方财产的权益划分,从而在婚姻存续期间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财产约定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并经过公证或者作证的形式进行,以确保其有效性。

四、离婚时财产的处理离婚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婚姻解除方式,离婚时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处理。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而对于婚姻期间个人财产的继承,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个人财产由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受影响。

五、保护弱势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婚姻中的弱势当事人,特别是女性的财产权益,是婚姻法的重要宗旨之一。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经济地位相对较为单薄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适当的赡养费或者分割财产,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

婚姻财产保护的法律规定

婚姻财产保护的法律规定

婚姻财产保护的法律规定
婚姻财产保护的法律规定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婚姻财产保护法律规定:
1. 财产制度选择:一些国家允许夫妻自由选择婚姻财产制度,例如共同财产制度、分离财产制度或混合制度。

这些制度会对夫妻财产的处理方式和分配做出具体规定。

2. 共同财产制度:在共同财产制度下,夫妻共同拥有他们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无论财产是由谁获得的。

在离婚或死亡时,夫妻财产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3. 分离财产制度:在分离财产制度下,夫妻各自拥有自己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无论财产是由谁获得的。

在离婚或死亡时,财产将归属于其真正的所有者。

4. 婚前协议:夫妻可以制定婚前协议来规定婚姻财产的处理方式。

婚前协议一般会规定夫妻如何分配财产,以及在离婚或死亡时如何处理。

5. 赡养和抚养费用:法律通常规定离婚时的赡养和抚养费用的支付义务。

离婚后,一方可能需要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量的赡养费用来维持其生活。

6. 再婚问题:一些国家对再婚的财产分配有特殊规定,例如限制财产分配的比例或设定特殊的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常见的法律规定,具体的婚姻财产保护法律规定会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个体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婚姻制度对女性经济独立性的影响

婚姻制度对女性经济独立性的影响

婚姻制度对女性经济独立性的影响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价值观念的转变,婚姻制度对女性经济独立性的影响也逐渐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婚姻对女性来说,既是一种情感的选择,也是生活的经济基础。

然而,传统的婚姻制度往往会对女性造成一定的经济依赖,限制了她们的经济独立性。

首先,传统的婚姻制度使得女性在经济上长期处于被动地位。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女性更多地从事家务劳动和抚养子女的工作,而不是从事具有经济价值的工作。

这种情况使得女性往往无法独立地创造财富和替代收入,依赖于丈夫的经济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女性的经济独立性受到了限制,无法自主地决定自己的经济命运。

其次,传统的婚姻制度带来了财产和财富的不平等。

在传统的家庭结构中,男性在经济方面往往承担着主要的责任和权力。

这使得婚姻的财产和财富更倾向于流向男性,而女性往往只能依靠丈夫的财产和财富。

在离婚或者丧偶的情况下,女性往往面临着财产和财富的丧失,从而导致经济上的困境。

由此可见,传统的婚姻制度不仅限制了女性的经济独立性,还加剧了财产和财富的不平等。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婚姻制度对女性经济独立性的影响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

女性在教育和就业方面的机会得到了极大的扩展,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拥有了更多的经济能力和独立性。

同时,社会对性别平等和女性权益的重视也在不断增强,法律和政策的保护使女性在经济上更加自由和平等。

这些变化为女性经济独立性的提升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女性通过教育和工作获得的经济收入增加,可以提高自己的经济地位,减少对丈夫的经济依赖。

她们有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能够更好地掌控自己的经济命运。

同时,经济独立性也给女性带来了更多的自由和尊严,使她们能够更加自信地面对婚姻和家庭。

然而,婚姻制度对女性经济独立性的影响仍然存在着一些隐忧。

首先,在某些地区和社会群体中,仍然存在着对女性经济独立性的不平等和歧视。

女性在就业和职位晋升上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她们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也往往低于男性。

婚姻中的夫妻经济独立和财富管理

婚姻中的夫妻经济独立和财富管理

婚姻中的夫妻经济独立和财富管理在今天的社会中,夫妻双方拥有经济独立性和正确的财富管理能力已经变得越发重要。

在过去,很多家庭的财务由丈夫一手控制,而妻子则承担着照顾家庭和孩子的责任。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女性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夫妻开始认识到,夫妻双方都应该为家庭经济贡献力量,同时要学会合理管理财富,以保障未来的生活质量。

首先,夫妻双方拥有经济独立性是建立健康婚姻关系的必要条件。

在婚姻中,经济独立性不仅仅是指有自己的收入来源,更是一种自我价值和自我实现的体现。

夫妻双方都有自己的事业和职业,可以为家庭带来双重保障。

当一个人只依赖另一半的收入时,会导致经济上的不平衡,容易产生权力关系不平等和矛盾。

而夫妻双方都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就能够更好地平等对待对方,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与义务。

其次,正确的财富管理对于夫妻双方的未来生活至关重要。

婚姻中,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制定家庭的财务规划,包括家庭支出、储蓄、投资等。

只有做到财务共管,夫妻双方才能更好地规避风险,提高家庭财富的增值能力。

同时,正确的财富管理还能够让夫妻双方更加清晰明了地了解家庭的财务状况,避免因为财务问题引发矛盾和争吵。

此外,夫妻双方也应该建立紧密的沟通和信任,共同商讨家庭的财务计划,避免因为财务问题而对彼此产生猜疑和误解。

最后,夫妻双方要学会正确的理财理念和投资方法。

在婚姻中,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储蓄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夫妻之间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制定财务规划。

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固定的收入,可以考虑建立一个共同的储蓄账户,用来应对家庭的紧急支出和未来的规划。

此外,夫妻双方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比如购买股票、基金、房产等,来提高财务收益和增加家庭的财富。

然而,在投资中,夫妻双方要注意风险管控和分散投资,不要盲目跟风或者冒险投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总的来说,婚姻中的夫妻经济独立和财富管理是每对夫妻都应该重视并努力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

夫妻双方要拥有经济独立性,建立健康平等的婚姻关系;要正确管理家庭的财富,共同制定财务规划和投资理念;要学会理性投资,规避风险,保障家庭的未来生活。

《婚姻法》如何保护妇女的财产权益.doc

《婚姻法》如何保护妇女的财产权益.doc

《婚姻法》如何保护妇女的财产权益-
《婚姻法》主要是在离婚问题上,充分体现对妇女各种权益的保护。

(1)《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一定时期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有助于保护妇女和婴幼儿的身心健康。

此外,女方提出离婚或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一例外规定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2)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规定了照顾女方的原则。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由于历史的原因,男女的经济地位还存在实际的差别,女方的经济地位一般低于男子,所以法律规定了照顾女方的原则。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从实际执行的情况看,接受经济帮助的多为女方。

此外,离婚补偿制度及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增设对维护妇女的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妇女法》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法。

该法第7章专门对妇女的人身、财产权益的保障比《婚姻法》的规定更加详尽,操作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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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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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下女性权益保障与理财策略

新婚姻法下女性权益保障与理财策略

新婚姻法下女性权益保障与理财策略杨荻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已于2011年8月13日正式实施。

消息一经发布,围绕房子、感情、女性独立的争论声此起彼伏。

本文旨在通过我国新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根据新婚姻法争论的焦点,结合中国的实际特点,讨论在新婚姻法下女性如何保障权益。

并在此基础上,对女性的理财策略提出一些建议及为了得到保障而又会引起感情维系问题提出观点。

关键词:新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权益保障;理财策略;感情维系新中国婚姻家庭法经由以1950年《婚姻法》为标志的初创、六十年代中期至七十年代末的停滞、1980年《婚姻法》为标志的恢复和发展,在经历了2001年的第一次司法解释和2003年的第二次司法解释后,于2011年8月13日正式颁布实施第三次司法解释。

本文以我国新婚姻法为研究对象,从广大女性的立场、观点出发,结合国家实情,收集、整理、利用文献资料及查阅网上大家的观点及建议,在对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剖析的基础上,着重对女性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和理财策略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新婚姻法的第三次司法解释与家庭理财的关系我国新婚姻法有三次司法解释,第一次是2001年,主要包含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

第二次是2003年,主要是夫妻债务处理、彩礼应否返还、住房公积金及知识产权收益等款项的认定等问题。

这两次司法解释重点都不在于家庭财产归属。

第三次是2011年,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解释。

新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中关于财产有很多规定,1.在房产方面:①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②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同样,给女儿买的房,女婿也没有份。

③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反之亦然。

④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归谁,但是拿房一方要补贴另一方,同时尚未归还的贷款,作为拿房方的个人债务。

⑤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按照双方父母实际出资比例分割房产,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无关。

民法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和财产权益

民法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和财产权益

民法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和财产权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婚姻家庭和财产权益的保护需求也日益增加。

作为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民法对于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和财产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婚姻家庭和财产权益两个方面来探讨民法的保护作用。

一、婚姻家庭的保护婚姻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个人幸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民法确立了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以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

首先,民法确认婚姻自由原则。

公民有权自由选择结婚对象,不受强迫和干涉。

这一原则保障了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自主权利,使他们能够根据个人的婚姻意愿进行选择。

其次,民法规定了婚姻的订立和效力。

根据民法的规定,合法婚姻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定年龄、无婚姻障碍等条件。

只有合法婚姻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享有法律保护。

这一规定保证了婚姻的合法性,防止了婚姻关系的滥用和侵害。

此外,民法规定了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互助和共同建设家庭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通过规定夫妻的亲密关系、财产制度、财产分割等内容,为夫妻关系的维护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财产权益的保护财产权益是公民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作为民法保护范围之一,财产权益的保护对于保障公民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民法确认公民的财产权利。

根据民法的规定,公民有权享有私人财产,并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

这一规定保障了公民的财产权益,使他们能够自由支配和利用个人财产。

其次,民法规定了财产权的保护原则。

根据民法的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禁止侵犯公民的财产权。

这一原则确保了公民财产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外,民法还规定了财产权的保护方式和救济措施。

如果公民的财产权受到侵害,他们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救济。

这一规定为公民的财产权益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机制,保证了公民的正当权益得到依法维护。

结语民法作为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和财产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婚姻家庭财富管理制度

婚姻家庭财富管理制度

婚姻家庭财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财富管理行为,明确双方在财富获取、支出、投资、继承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婚姻家庭财富的安全与增值,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财产约定1.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共同取得的收入、房产等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应平等分配。

2.个人财产:双方婚前或婚后单独取得的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不受本管理制度约束。

3.财产保全:双方应共同维护和增值共同财产,不得擅自侵占、挪用、变卖或转让共同财产。

三、收入管理1.收入归属:双方的薪资、奖金、分红、股利均为共同财产,应存入共同账户。

2.支出约定:双方应共同商议家庭支出,高额支出须经双方同意。

3.独立收入:双方可以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来源,但不得影响家庭的正常支出。

四、投资管理1.共同投资:双方共同财产用于投资,增值收益归双方共同享有,损失由双方共同分担。

2.独立投资:双方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投资行为,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但投资损失不得侵占家庭共同财产。

五、财产分割1.协议分割:双方协议离婚时,应按比例分割共同财产及增值收益。

2.司法裁定:无法协商离婚的,由法院依法裁定财产分割,但受到本管理制度约束。

六、负债管理1.共同债务:双方共同生活中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个人债务:双方个人在婚姻关系外产生的债务由个人承担,不得侵占共同财产还款。

七、遗产继承1.共同遗产:双方离世时,遗产应平等继承给子女或双方父母,或者依法遗嘱分配。

2.独立遗产:双方有自己的遗产,可以依法对其进行遗嘱继承或捐赠,但不得损害家庭共同财产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八、监督管理1.相互监督:双方应相互监督财产管理行为,确保财产安全和合法利益。

2.裁决机制:存在财产管理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相关机构申请调解,或者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九、制度保障1.财产清单:双方应定期编制财产清单,共同了解家庭财务状况。

2.法律保障:双方财产管理行为均受法律保护,禁止滥用、挪用、隐匿财产,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中的婚姻财产制度与夫妻权益平衡家庭利益与个人权利

民法典中的婚姻财产制度与夫妻权益平衡家庭利益与个人权利

民法典中的婚姻财产制度与夫妻权益平衡家庭利益与个人权利婚姻作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涉及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及个人权利的保护。

婚姻财产制度作为婚姻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在民法典中有着详细规定。

婚姻财产制度的设立旨在实现夫妻之间的财产交流和保护,同时平衡家庭利益与个人权利,在维护婚姻安定和促进家庭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婚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在民法典中,婚姻财产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平等、保护和公正。

平等原则体现了夫妻之间相对平等的地位和权益,强调夫妻间财产权益的平等保护。

保护原则则是指保护婚姻中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婚姻关系中不受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

公正原则体现了对夫妻双方在财产分配方面的公平原则,保证财产的合理划分和分配。

二、婚姻财产制度的两种形式民法典中规定了两种形式的婚姻财产制度,分别是共同财产制和个人财产制。

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共同拥有和共同管理的财产,包括婚后所得的工资、收入以及个人财产的共同财产化等。

个人财产制则是指夫妻双方各自拥有和管理的财产,不属于婚姻财产共同体。

三、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界定在婚姻财产制度中,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界定至关重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后财产。

这样的区分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财产权益的归属和保护。

四、再婚和离婚对财产的影响在再婚和离婚问题中,在婚姻财产制度中的再婚财产处理和离婚财产分割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对于再婚的情况,民法典规定再婚时应当尊重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对于离婚的情况,婚姻法律体系也对财产分割做出了详细规定,以保护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权益。

五、夫妻间的合理维权机制在婚姻财产制度中,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在民法典中,设立了夫妻间的合理维权机制,包括离婚财产处理、债务分担、赡养权和抚养权的确定等。

这些机制有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在合理维权的基础上实现家庭利益与个人权利的平衡。

女性在婚姻中的法律保护有哪些

女性在婚姻中的法律保护有哪些

女性在婚姻中的法律保护有哪些婚姻对于女性来说,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然而,在婚姻生活中,女性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法律提供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女性在婚姻中的法律保护都有哪些。

首先,夫妻财产制度为女性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即使女性在家庭中主要承担照顾家庭、抚养子女等职责,而在经济收入方面相对较少,她依然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

比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存款等,在离婚时应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女性在婚前拥有的财产,如个人存款、房产等,在婚后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同时,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也属于个人财产。

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女性的个人财产权益,避免在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时个人财产受到损失。

在婚姻关系中,女性的人身权利也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家庭暴力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如果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无论是身体上的伤害还是精神上的虐待,都可以依法寻求保护。

法律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对施暴者进行处罚。

如果家庭暴力的行为构成犯罪,施暴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女性在婚姻中的生育权利也受到法律保护。

女性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生育、何时生育以及生育的方式。

夫妻双方应在生育问题上达成共识,如果因为生育问题产生分歧,女性的意愿应得到尊重。

在离婚方面,法律同样为女性提供了相应的保护。

如果是因为男方的过错导致离婚,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女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获得更多的份额。

同时,如果女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男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法律也充分考虑了女性的权益。

如果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原则上由女方抚养。

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子女的意愿等因素,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夫妻离婚如何确保自己的财务独立

夫妻离婚如何确保自己的财务独立

夫妻离婚如何确保自己的财务独立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止,既然夫妻关系已经结束,双方也就不再有共同的财务责任。

在离婚过程中,确保自己的财务独立是每个人都应该考虑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夫妻离婚后如何确保自己的财务独立。

一、合理划分夫妻财产离婚时,最重要的一步是合理划分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共同努力所得的财产以及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等。

在划分财产时,双方应理性对待,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和实际贡献作出公平的划分。

可以通过协议、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进行划分。

划分后获得的财产将作为离婚后的个人财产,有助于实现财务独立。

二、保留个人隐私和财务信息离婚时,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隐私和个人财务信息。

不论是财产转移还是财务状况的披露,都应以诚信对待,维护个人的财务独立。

建议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保留个人财务隐私,不向对方透露个人财务信息,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或者利益冲突。

三、聘请专业财务顾问或律师离婚涉及到复杂的财务事务,如财产评估、债务处理、税务规划等。

为保障自身权益,可以聘请专业财务顾问或律师提供专业指导和法律咨询。

他们能够帮助处理财务纠纷,确保财产划分的公平和合理。

通过专业人士的支持,能够更好地确保个人财务独立。

四、建立独立的财务账户夫妻离婚后,建议双方尽快建立自己的独立财务账户。

个人财务账户将成为管理个人财务的重要工具,包括存储个人收入、支付个人支出等。

通过独立财务账户,可以更好地管理个人财务,避免财务上的混淆和纠纷。

五、学习个人理财知识离婚后,独立财务管理的能力将决定个人财务独立的程度。

而学会理财、掌握理财知识是提高个人财务管理能力的关键。

可以通过阅读理财书籍、参加理财培训等方式,提升对财务管理的认知和技能。

学习个人理财知识能够更好地规划个人的财务目标,实现财务独立。

六、保持稳定的收入来源夫妻离婚后,财务独立的前提是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一方面,可以通过求职或者创业等方式获取收入来源;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提升自身能力,提高职业竞争力,增加收入水平。

双方财产独立的法律规定(3篇)

双方财产独立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问题日益复杂。

为了保障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我国法律对夫妻双方的财产独立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双方财产独立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夫妻财产独立的概念夫妻财产独立,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保留对自己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而影响各自财产的独立性。

二、夫妻财产独立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财产独立的具体规定1. 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和《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协议维护家庭财务独立的法律保障

婚前财产协议维护家庭财务独立的法律保障

婚前财产协议维护家庭财务独立的法律保障婚姻是两个人走向幸福的重要阶段,然而为了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后的财产安全和维护家庭财务独立,婚前财产协议应运而生。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就个人财产、房产、债务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和家庭财务独立。

本文将探讨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保障作用,并提供一些执行和修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建议。

一、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保障作用婚前财产协议起到了维护家庭财务独立的重要作用。

首先,婚前财产协议可以明确两个人在婚姻中的财产权益,确保双方财产的独立。

在婚姻关系中,不仅仅是两个人的感情交流,还涉及到了财产的管理与分配。

婚前财产协议的存在,使得双方可以在婚后继续保留各自的财产,减少财产争议的发生。

其次,婚前财产协议可以为分割夫妻之间的财产提供明确的依据。

如果婚姻关系出现变故,如离婚或丧偶,婚前财产协议可以规定财产分割的具体细则,避免争议的产生。

这种明确的财产分割方式,能够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纠纷,降低冲突的发生。

最后,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帮助夫妻双方保护自己的个人权益。

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可能存在不同的投资意愿和风险承受能力。

通过婚前财产协议,可以确保双方在财务决策上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避免因为财务纠纷导致夫妻关系的破裂。

二、修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建议不可否认,婚姻是一个长期共同的生活过程,双方可能会面临各种变化和挑战。

为了适应现实情况的调整,修订婚前财产协议是一个较为灵活和合理的方案。

以下是一些建议:1. 增加修订协议条款:婚前财产协议应包含修订协议的条款,明确了修订的方式和条件,以确保夫妻双方能够在特定情况下对协议进行适当的调整。

2. 共同协商与签署: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修订,双方应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以达成一致意见。

在修改协议内容后,双方应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签署,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定期审查与更新:婚姻关系中的财务情况随时间变化而发展。

因此,定期审查和更新婚前财产协议是十分必要的。

法律中的女性财产权保护与经济独立

法律中的女性财产权保护与经济独立

法律中的女性财产权保护与经济独立在当今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和权益日益受到重视和关注。

然而,在经济领域,尤其是女性的财产权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等和不公平。

因此,法律中的女性财产权保护与经济独立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女性财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女性在家庭、婚姻和职场等方面常常面临着财产权受限的情况。

传统的观念和社会习俗使得女性在继承、财产分配、婚前财产保护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

这不仅影响女性的个人利益,更严重地限制了女性的经济独立和自主权。

二、法律中的女性财产权保护措施法律中存在一系列保护女性财产权的措施,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女性在经济领域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1. 继承权保护法律规定女性继承权与男性继承权享有同等地位。

女性在父母、配偶或其他亲属的遗产中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这为女性提供了在家庭中获得财产权的保障。

2. 婚前财产协议通过婚前财产协议,女性可以在婚前保护自己的财产。

协议中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居期间以及离婚时如何处理财产问题。

这样,女性在离婚或夫妻关系破裂后可以保留自己的财产。

3. 婚后财产公证婚后财产公证是一种有效的女性财产权保护措施。

通过财产公证,夫妻双方可以明确规定财产归属和权益分配。

这样,在婚姻关系变动或财产纠纷发生时,女性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4. 劳动法保护劳动法规定了女性在工作场所享有平等的权益和待遇。

例如,女性享有产假、哺乳假等特殊的劳动权益,使得女性能够兼顾工作和家庭,保障了其经济独立。

三、促进女性经济独立的法律支持为了促进女性的经济独立,法律还应提供一系列支持措施。

1. 女性职业培训和教育法律需要推动和支持女性获得高等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这样,女性可以独立选择和追求自己的职业发展,增加自己的就业机会和工资待遇,从而实现经济独立。

2. 财务知识普及法律应该强调财务知识的重要性,并在教育体系中普及财务知识。

这样,女性将更加了解财务管理和投资,从而更好地保护和增值自己的财产。

女性在财产分割方面的法律保护有哪些

女性在财产分割方面的法律保护有哪些

女性在财产分割方面的法律保护有哪些在当今社会,婚姻关系的变动时有发生,而财产分割往往是其中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

对于女性来说,了解自身在财产分割方面所享有的法律保护至关重要。

这不仅关乎经济利益,更关系到未来的生活保障和个人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这些共同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分割。

法律对于女性在财产分割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例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这意味着,如果女方在婚姻中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或者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给予女方适当的倾斜。

再来说说房产的分割。

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但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在分割时,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补偿。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有一些个人财产。

比如,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婚前财产等。

这些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不受财产分割的影响。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女性还可能获得额外的经济帮助。

如果女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另一方有帮助的义务。

这种帮助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长期的,具体形式和金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此外,如果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男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这一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女方的财产权益,防止男方通过不正当手段损害女方的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

婚姻中的经济独立和财务计划

婚姻中的经济独立和财务计划

婚姻中的经济独立和财务计划婚姻是两个人共同走向未来的承诺和决定,而经济独立和财务计划则是婚姻中一个重要的议题。

在现代社会,经济独立不仅是女性追求自我价值的一种方式,也是婚姻中保持平衡和稳定的基础。

本文将探讨婚姻中的经济独立和财务计划对夫妻关系的影响以及如何建立健康的财务规划。

首先,经济独立对婚姻关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从婚姻的角度来看,经济独立可以减少夫妻之间的经济压力,增加家庭的稳定性。

当夫妻双方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时,家庭的经济负担可以更加均衡地分担,减少了一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的风险。

此外,经济独立也能够增加夫妻之间的平等感和尊重。

在传统观念中,男性通常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而女性则承担家务和照顾子女的责任。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女性地位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追求经济独立,这也为夫妻关系带来了更多的平等和尊重。

其次,建立健康的财务计划对婚姻的长期稳定和幸福至关重要。

财务计划不仅仅是关于存钱和投资的问题,更是关乎夫妻之间的信任和合作。

首先,夫妻双方应该坦诚地沟通自己的财务状况和目标,共同制定一个可行的财务计划。

这样做可以避免因为财务问题而产生的争吵和矛盾。

其次,夫妻双方应该学会妥善处理金钱的分配和支出。

这意味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预算,明确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夫妻双方还应该共同规划未来的理财目标,如购房、养老等,以保证家庭的长期稳定和幸福。

然而,在婚姻中实现经济独立和建立健康的财务计划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夫妻双方需要有共同的理财观念和价值观。

如果两个人对金钱的看法和处理方式存在巨大差异,那么很难达成共识和合作。

因此,夫妻双方应该在婚前就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确保彼此的财务观念相近。

其次,夫妻双方需要学会妥善处理财务纠纷和争议。

在面对金钱问题时,夫妻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沟通和妥协解决问题,而不是争吵和指责对方。

最后,夫妻双方应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财务知识和技能。

只有具备足够的财务素养,才能更好地管理个人和家庭的财务,实现经济独立和健康的财务计划。

婚姻财产制度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权益保障

婚姻财产制度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权益保障

婚姻财产制度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权益保障婚姻是人们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律关系,婚后的财产处理与分配是许多夫妻关系中的关键问题。

婚姻财产制度涉及到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权益保障,旨在确保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分析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在婚姻财产制度中的地位,并探讨相关的权益保障措施。

一、共同财产的权益保障在婚姻关系中,共同财产指的是婚后夫妻共同获取的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增加的财产和婚前双方共同协商所确定的个人财产的一部分。

共同财产的权益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共同财产的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应被视为共同财产。

这要求明确共同财产的界定,例如,通过签订财产协议或在婚前双方公证的方式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免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产生争议。

2. 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在分离或离婚时,共同财产应按照法定或协议确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这需要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双方在离婚后得到公平的财产分配。

在一些地区,离婚时采用平分制度,即将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给双方。

3. 共同财产的保护:婚姻期间,夫妻双方需共同维护和管理共同财产,不能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一方损害了共同财产的利益,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个人财产的权益保障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获得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继承财产等。

个人财产的权益保障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个人财产的界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应与共同财产进行明确区分。

在婚前,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婚前协议或公证等方式,确定各自的个人财产范围,以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

2. 个人财产的保护:个人财产在婚姻期间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夫妻双方不能侵占或损害对方的个人财产。

如一方在离婚时将对方的个人财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一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3. 个人财产的继承:个人财产的继承权利应得到保障。

在一方离世时,其个人财产应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有何具体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人财产权益作了如下规定:第二十八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第二十九条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别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三十条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别得侵害妇女人合法权益。

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第三十一条妇女享有的与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爱护。

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别得卑视妇女。

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别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要紧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别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妨碍。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11月3日公布的《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咨询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作了如下规定:“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刻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治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治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门,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日子,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思考财产来源、数量等事情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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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的主题/风格/对象
理想与现实
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生活中的法律陷阱
管理财富从预防开始
• 26-2
离婚? NO!
3
女性婚姻自主 女性职业自主
女性财富自主
女主! YES 独立女性!YES
4
这是我们应该 的状态
5
这是我们应有 的尊重
6
喜剧? NO!
7
浪漫? NO!
管理财富从预防开始
• 26-2
女人理想的成长轨迹(一)
幸福童年
父母的掌上明珠
17
女人理想的成长轨迹(二)
美丽智慧
出落成花季少女
18
女人理想的成长轨迹(三)
浪漫恋爱
公主与王子
19
女人理想的成长轨迹(四)
谈婚论嫁
嫁给爱情,嫁给爱人
20
女人理想的成长轨迹(五)
相夫教子
夫妻恩爱,子女可爱 21
8
悲剧? NO!
9
悲喜剧? YES!
10
有阳光的地 方,就有影 子。
11
人生就是一部悲喜剧。 没有像您抱怨的那么糟糕, 也没有像您遐想的那么美好。
12
阳光?
13
猥琐?
14
没有那么好, 也没有那么坏。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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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象/风格
理想与现实
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生活中的法律陷阱
女人理想的成长轨迹(六)
白头偕老
坐着摇椅,慢慢摇22
可是,理想是一回事,现实却是另外一回事。
23
难逃重男轻女命运
24
长大了却不怎么漂亮
25
也有过梦中情人……
26
即使不帅,老公有他一半也行…
27
可是白马没有出现, 还是随便找个人嫁了
28
结婚后, 才知道男人是那么的……
靠不住!
29
“妇女能顶半边天” ---- 毛泽东
生活中的法律陷阱
管理财富从预防开始
• 26-2
生活中的法律陷阱
1、借条的常识 2、担保的法律常识
3、继承法律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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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生活中的法律陷阱
1、借条的常识
如果是现金借款,有借条是不够的
需要有现金,需要写现金收据 借条不写还款日(期限),比写还款日反而要好 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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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几个变化 变化1:父母出资做到小孩名下的房屋财产是否 属于共同财产?(新婚姻法解释3的好处和漏洞) 好处在于:让父母放心
坏处在于:让妻子担心
• 25
26-
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几个变化 变化2:婚前房产,婚后升值?婚前股权,婚后 利润收益? (“除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均属于共 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房屋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等,属于个人财产, 按揭需调整。 公司股权需要区分是否有贡献或共同经营行 为。
• 25 26-
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几个变化 变化3: 婚内财产分割约定公证 关于离婚协议的财产约定 上面哪个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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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几个变化 变化4:
一方将婚内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出售处置,很难 追回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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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几个变化 变化7:女人不想生,男人管不着
丈夫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 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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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几个变化 变化8:珠胎暗结,有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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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几个变化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除有约定外,如债权人与夫妻 任何一方作为债务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债务是 否用于共同生活的,推定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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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主题/对象/风格
理想与现实
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 25 26-
生活中的法律陷阱
2、个人连带保证的法律风险与危害 (1)担保就是“负债” (2)“连带保证”与“一般保证” (3)担保期限的重要性(6个月) 担保最影响生活质量
• 25 26-
生活中的法律陷阱
3、继承法律意识缺失导致的麻烦 (1)继承的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位:兄弟姐妹 (2)“遗嘱”或“婚姻存续期间内的赠予公证” 的重要性。(二婚家庭) (3)非婚生子的继承权问题 (4)父母代持股份引发的继承纠纷问题
30
可是…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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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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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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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婚姻自主 女性职业自主
女性财富自主
女主! YES 独立女性!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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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主题/对象/风格
理想与现实
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生活中的法律陷阱
管理财富从预防开始
• 26-2
以前的婚姻法
8年抗战,同甘共苦
39
现在婚姻法 很现实,很骨感
40
友情提示: 以下部分无图, 文字可能枯燥, 但可能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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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几个变化 新婚姻法是一部男人的法,或者是一部有产 者的法。不太“和谐”。 以前老婆总是追问:“你到底爱不爱 我?”;现在老婆总是追问:“你到底加不加我 的名字?”
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 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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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几个变化 假离婚逃避债务风险——风险之风险
(1)债务危机下,假离婚避免债权人追索,但 是也容易造成假戏真做。 (2)虚假债务诉讼,分割共同财产。
• 25
26-
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几个变化 变化5: 婚内赠与行为,在赠与前可以随时撤销,除非 进行公证
• 25
26-
事情正在起变化——婚姻法的修改
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几个变化 变化6:二奶有风险,小三要提防
1、明确与有配偶者同居者,无权要求支付补偿。 2、倘支付方支付后也不能反悔主张返还,但如果支付方的配偶出 面追讨钱款,法院将会支持。 当二奶有风险,因为原配出面追讨的话,男人给你的都会被拿回 去。(如果你已经是正室,你基本可以不用担心财产会被二奶分走 ,但要严防小三连人带钱一起要。以前是当小三不如当二奶,前者 风险大;现在是当二奶不如当小三,连人带钱一起要比光要钱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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