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质量持续改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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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门、急诊病历及处方专项质控活动方案为了强化医疗卫生工作的质量意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处方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拟定对门、急诊的病历、处方进行专项检查。以提高门、急诊病历书写及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有效降低门、急诊病人就诊的次均费用,提高病人满意度为目标。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门、急诊医疗质量,加强医务人员对处方管理和病历书写认真、规范、严谨、求实的意识,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处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要求,对门诊病历书写及处方中存在的突出、重点问题进行整改,全面提高我院门、急诊医疗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调:凡涉及出门、急诊的科室,将门诊病历书写及处方管理纳入科室质量管理计划。

(二)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纳入科室业务学习,每年至少有1次;医院每年至少有1次相关内容的培训。

(二)科室质控

1、科室质控小组每月随机抽查出门诊医师的门诊病历5份/人,根据病历书写规范,对照“门诊病历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并记录备案。

2、药剂科每月随机抽取门诊、急诊各100张处方进行点评。

3、医务科每季度对大处方进行检查、处罚及汇报。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质控

1、质控科每月不定期对门、急诊病历及处方进行随机抽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并向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2、质控科每月将门、急诊医疗质量督查情况反馈到科室督促科室整改。

3、质控科每季度将门、急诊医疗质量督查情况、整改措施及改进成效在医疗质量委会会议上进行反馈。

(三)、近期从2015年10月到2016年3月将进行为期半年的集中专项整治,科室质控小组及院质控科每周将至少进行1-2次随机抽查门、急诊病历及处方,将加大奖惩。

三、门急诊病历分级标准及奖惩措施

(一)、门诊病历分级标准

1、优秀病历:评分≥90分,入选条件指病历记录全面、系统有内涵,病史特点归纳提炼精辟,调理清楚。

2、合格病例:评分>70分,<90分

3、不合格病历:评分≤70分。

(二)、奖惩措施

1、优秀病历:科室将优秀病历(附病历等相关复印件或照片)提交医务科进行复核,如通过复核的优秀病历由医务科提交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经医疗质量委员会定为优秀病历的给予奖励100元/份。

2、不合格病历:第一次被评为不合格病历的,由质控科给予经济处罚,100元/份,由科室进行相关培训,第二次被评为不合格病历的,翻倍给予经济处罚,200元/份,第三次则取消出门诊资格,到医务科待岗学习1个月。

3、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第一张给予经济处罚50元/张,第二张翻倍处罚,100元/份,依次类推。

4、门、急诊大处方:第一张给予经济处罚50元/张,第二张翻倍处罚,100元/份,依次类推。

5、对门、急诊不合理处方、大处方,情节严重按我院处方管理办法进行诫勉谈话,终止处方权等。

本规定自2015年10月01日起实施。

附:门诊病历检查标准表。

医务科 201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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